《培根随笔》读后感

时间:2023-02-07 13:02:57 观后感 我要投稿

《培根随笔》读后感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应该很少人不知道随笔吧?随笔可以观景抒情,可以睹物谈看法,可以读书谈感想,可以一事一议。经典的随笔都有哪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根随笔》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读后感1

  《培根随笔集》,多年前我曾购藏并读过一些篇章。前几天,又购得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王义国译本。首先阅读了《出版前言》、《译序》和第一章《论真理》。

  培根大师在这一章第4行提到“喜好东拉西扯的才子却大有人在”。也许,培根便是这“喜好东拉西扯的才子”之一。何以言之?笔者不敏,读了几遍竟然提炼不出他所谓“神学上的真理”、“哲学上的真理”和“世俗事务上的真理”究竟为何物。

  相反,培根对“谎言”的论述倒不乏精妙之处:“人们对谎言自身有一种天生的`、尽管是堕落的爱。”“称作谎言的那么一种混合物确实总是增加愉快。”“须知诗人说谎,是因为谎言带来愉快;商人说谎,是因为谎言带来利益,而人们却是为了说谎而说谎。不过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既然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那还论什么呢?

  有感于培根《论真理》以辞藻而掩文义,所以,笔者对“真理”这一题目遂有了多方求索、独立挖掘之意图。

  何谓真理?真理即真实不虚的道理。中国古无“真理”一词,“真理”之意,涵盖在《道德经》的“道”字之中。而“道”有多种解释:道路、门路、道理、道德、真理、规律、方式、方法等等。真理既是真实不虚的道理,则自然分布在自然、社会和人生的方方面面,而绝不限于神学、哲学与世俗事务三者。

  不但培根对真理的内涵不曾一语道破,从流传于世界的各国谚语来看,大凡冠有“真理”字样的,多是对真理的推崇、赞美及尊重、探求之说,不约而同地回避了真理的内涵。有感于此,过客就略陈所见:

  1神学上的真理:无论何种宗教,都认为上帝(或曰老天爷、神、佛等)主宰一切,人投生在这个世界,就是来受苦受难的,是来赎罪的。抛弃今生修来世,是其共同的主旨。信不信由你。

  2哲学上的真理:

  首先要明确,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有不同的立足点,就有不同的世界观。中国有句谚语概括得十分有趣:“狗有狗道理,鬼有鬼道理。”过客认同现代哲学家冯定先生的观点:人生都是趋利避害的。凡与“趋利避害”意见相左的哲学,都是坑人的哲学。

  3世俗事务的真理:以核心利益为核心,你来我往,投桃报李,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虚伪地、夸张地说,那就是“受人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至于其他真理,得暇再续。

《培根随笔》读后感2

  人,畏惧死亡,天经地义,并非脆弱。生命是可贵的,而畏惧死亡,则是珍爱生命的一种体现。无论你是强者,还是懦夫,在没有压迫、没有威胁、没有必要时,死亡是恐怖的,也是令人惋惜的,它不期而至,瞬间夺走你的一切,好比亲人、挚友、财富、智慧或是你所爱的,所有都是你的牵挂,你的至爱。死亡有时是无情的,好人没好报,恶人活千年。凡此种种,使人们对死亡既畏惧,又憎恨。

  “值得注意的是,人内心的情感尽管脆弱,却也未必不能与死亡的恐怖相匹敌,进而战胜对死亡的恐惧。”即使生命难得,有时在人们心中却不是最重要的。孟子意味深长道:“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人世间,有的人为保家保国而死,有的为生死之交的友谊而死,有的为血脉相通的亲情而死,有的为破裂的爱情而死,有的为狂热激进的理想而死,有的为血海深仇而死,有的为金银万贯的财富而死,有的为逃避现实而死……这些与死亡抗衡的因素不胜枚举。其中有积极的,亦有消极的'。积极因素是伟大可敬的,它超越了死亡,死得重于泰山;而消极因素是低贱可悲,它被死亡局限了,死得轻于鸿毛。

  超越死亡,不仅要超越对死亡的恐惧,也要超越死亡的痛苦。文中有句话说得好:“在强烈的追求中死亡,就像在情绪激昂时受伤一样,不会有疼痛的感觉。”是的,当一个人在火热的追求中,他能不顾一切,只有一个方向、一个目标地狂奔,甚至能与夸父相媲美。尽管他在追求的同时牺牲了自己,他也死得其所,死得光荣。对他来说,死的瞬间毫无疼痛,反而是充满喜悦与自豪。所以,“矢志于崇高事业的人能超越死亡的痛苦”。总之,我们必须栽培理想,天天耕耘,到了收获的时节,期望如愿,壮志已酬,生存还是死亡,已不重要了。

  “死亡乃自然之一大恩惠”,你应将死亡看作不可错过的时机,把握好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尝试,超越死亡所带来的一切。若是如此,你便不会为人生的冬季而杞人忧天了。

《培根随笔》读后感3

  谈这本书感想,个人感觉我必须说说培根本人背景、所处时代、他的地位。培根,1951年出生于一个官宦之家,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落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位博学多才的贵族妇女,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再加上才华出从,培根本人已是1584年入国会,1596年被伊丽莎白女王任命为特别顾问,1617年被任名为掌玺大臣,1621年卷入受贿案被捕,1626年因风寒去逝。如些显赫的人生背景,我们可以感觉到,怎本书的出发点与目的,个人感觉里面谈到国家与政治的随笑,都不是我喜欢的文章,大多数文章都是以国家利益为众的前提来写,所有的思想都是为了国家,为了女王,我个人比较喜欢从人性本生来写事的书;

  本书不喜欢有三,一是基于培根的背景,所处时代,当时所处地位,写本书的基调,都是为了国家,把女王利益高于一切的基调;二是培根本人已是律师职业,职业和权位使然,需然环环紧扣,所有文字都是在找证据一样;三是文中太多的小论题,都是在谈大道理,教人如何为国,出发点是为国家上层人士,与如现实的生活相距甚远,我更喜欢发自普通人心底的`书籍,描述人心灵的故事。

  当然本书肯定是好书,喜欢有三,一是里面有很多文章,如谈天性,谈胆大、谈爱性……等等都是我喜欢的内容,特别是谈天性一文,让我感触颇深,对小孩的培训上有了全新的认识,特别是最后一句很是有道理——“人的天性不生香卉,便长野草,所以让他适时地给前者浇水,将后者铲除”。二是这本书是本伟大的书,特别是对于青少年时期小孩子,我个人感觉就是必读,对青少年的成长有很大的帮助,里面很多好文章甚或可让小孩熟记于心,教与他们做人的道理,指明方向;三是全文都是激励为主的文章,有很多可细细品味的哲理性语句,当认为生活对自已不公,受尽折磨时可是疗伤的哲理文字。

  并且可以肯定,他绝不是一个依仗家庭而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在他的随笔集中可以看出,他对《圣经》是很有研究的,或许可以对其中的篇章信手拈来(虽然一些片段出现了错误);他对历史深感兴趣,对于历朝各代的王侯将相之事如数家珍;至于希腊神话更是融汇在各篇随笔之中,着实使文章显得生动有趣。

《培根随笔》读后感4

  人们应该总有一瞬间思绪豁然开朗,在黑暗的审讯室打开一盏灯,思绪像光线上的尘埃飘飘浮浮又清晰明朗。后来为自己那一瞬间脑海中闪过的话语而自喜,好像自己的话可以成为千古名言。

  培根是怎么想出这么多诸如此类又站在理性顶端的话呢。这么幼稚的想着。

  爱情或许就像钱,没有思想而造就别人的思想,总是做出许多称之为不幸、误解的东西,却无法阻挡人们追逐的脚步。“就是神,在爱情中也难保持聪明”,海神波塞冬掌管江河湖海,也握不住安菲特里忒的眼泪;“我走过无数的桥,看过无数的.云,喝过无数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沈从文写完这句话后离开张兆和,为了高青子;“从前有个小兔子,掉到了爱里面。恋爱让我,有种吃饱的感觉”,恋爱就像吃烤肉,吃的饱饱的瘫坐在垫子上摸着肚子,即使新买的大衣已沾上无法除去的烤肉味。有些人说只有一生一世一心一意才是爱,有些人说就算同时爱着十个人,都是真真正正,那也是爱。可是谁知道呢。这世上的千千万万,也许只有幸运才能毫无误差的感受到“啊。对了。原来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爱情。

  亚里士多德说过:“喜欢孤独的人不是野兽,便是神灵。”其实神灵和野兽也不赞同这话吧,毕竟谁都不希望自己遇到深夜独自坐在路边喝啤酒这种让路人看来孤寂又可怜的事,同样的,野兽与神灵也拒绝孤独。“对一个人来说。与其把一种想法紧锁在心头,倒不如哪怕把它倾吐给一座雕像,也是多少有点益处的”,有人对床边的布熊说话,有人对树洞说话,有人在山坡挖一个洞向下大喊,难道不能说他们与这些缔结一种“友谊”吗?“我们曾经终日游荡,在故乡的青山上。我们也曾历尽苦辛,到处奔波流浪”。怀念也好,歌颂也罢,就像在下着大雪的冬天喝下烈酒让胃里不断燃烧翻滚般火热又漫长,这样温暖、无尽的存在。

  这样温暖、无尽的友谊。

  《论爱情》、《论友谊》……,似乎乍一看都是与原文相差无几。若是深究,人们总会按照自己的头脑来解释。

  培根从不同角度去俯仰它们而印在一只只羽毛笔下。

  在每一个最好又最坏的时代永不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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