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时间:2023-02-04 10:24:15 春节 我要投稿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室外亮化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1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营造温馨和谐、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新乡市夜景亮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新亮指〔20xx〕4号”文件和20xx年春节暨及“百城提质”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营造温馨和谐,绚丽多姿的城市夜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就高新区夜景亮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亮化工程围绕“大方、经典、简洁、节约”的总体要求,遵循统一筹划、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以主要道路节点亮化为框架,以道路两侧建筑物亮化为重点,充分体现现代文明城市和谐进步的亮化景观特点。

  二、责任主体和重点工作

  20xx年春节暨及“百城提质”夜景亮化工作,根据区管委会要求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在主城区内各种现代化建筑拔地而起。这些建筑物体现了我区城市建设的风貌,是市区亮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的亮化要根据楼体的建筑风格和功能分类实施亮化。

  1、办公建筑。办公类建筑亮化风格应体现庄重、沉稳特点。照明线条简洁,色彩搭配沉稳,一般应对称设置。同时,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采用多种立面照明手法,如多层建筑采用轮廓线勾勒照亮、高层建筑可采用顶部泛光打亮及立面轮廓和局部点缀相结合的表现手法。

  2、商业建筑。商业建筑亮化风格应体现亮丽繁华、绚丽多彩、充满活力的商业氛围;灯光亮度高、色彩丰富、动感较强;通过霓虹灯等各种灯饰、动态照明等多种手法以渲染商业气氛。同时,商业建筑照明还要注重文化品位。

  3、居住建筑。居住建筑主体立面通常不做泛光照明,以顶部泛光打亮加线条轮廓相结合的亮化手法,原则上以静为主。但居住小区必须做好入口标识的局部亮化以及居住区内部道路照明和环境照明,在保障通行亮度前提下尽可能为居民提供舒适、幽美的视觉环境。

  20xx年春节建筑物亮化的重点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现有楼体亮化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我区大多楼体亮化设施已使用多年,部分存在残缺、损坏现象,对夜景亮化的整体效果较差。各责任主体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楼体产权单位对亮化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残缺损坏部分要尽快修复。个别损坏、老化严重的要进行整体改造,恢复亮化设施的。完整性。

  二是新增建筑亮化设施的安装工作。近几年,我区部分新建建筑物已竣工,主要是居住建筑和写字楼,这些建筑物大都位于我区主次干道两侧,楼体规模较大,造型新颖现代。各责任主体要安排专人尽快进行摸底排查,动员、督促成规模楼体业主加装亮化设施,为20xx年春节增光添彩。

  三、相关要求

  亮化工程按照国家《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xx)以及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城市规划、楼体类别等进行规划和设计,既要兼顾整体,又要突出特点,确保亮化工程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20xx年12月20日前,各亮化责任单位完成各自亮化楼体的摸底排查工作。

  (二)找出问题,拿出方案,抓住重点,按照方案的要求,在20xx年1月28日前完成任务。

  (三)亮化设施的开关灯时间为20xx年1月28日——2月20日(18点至23点)。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2

  为进一步美化我县城区夜景,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使全县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确定的范围内安装灯饰,营造美丽的城市夜景和浓厚的节日气氛。

  (二)按照“展现区域文化、突出新时代特征”的原则,宣传十九大和鱼台稻改精神,统一设计标准,统一审核把关,分别实施亮化,提高城市景观照明和节日亮化的`档次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安排

  重点实施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楼宇亮化、重要节点灯饰及公园广场亮化。城区其它路段由县城管局组织社会力量实施,观鱼大街西支河桥以东部分由开发区组织实施。政府出资部分由县规划局负责编制春节亮化方案,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其他部分由各自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报县规划局审核后实施。

  三、实施计划

  1月8日前,县规划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及预算编制。

  1月10日前,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其他实施主体完成春节亮化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

  1月16日前,其他实施主体按照审批后的春节亮化方案优选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1月20日前,县住建局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工程的政府采购工作,确定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施工单位。

  1月31日前,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完成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施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并正式亮灯。

  四、职责分工

  (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春节亮化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实施观鱼大街水系(西支河至工商局)、星源矿山对过三角绿地路灯维护、孝贤广场廊桥春节亮化等工作。

  (二)县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其它方案的审批。(审批工作联系人:禚昌芬电话:15092630375)

  (三)县城管局。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区其它路段的春节亮化工程。

  (四)县财政局。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的资金保障,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五)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城区政府出资部分春节亮化方案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六)县房管局。负责督导观鱼大街、孝贤大道沿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春节亮化工作。

  (七)县交警大队。负责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八)县供电公司。负责城市景观照明和春节亮化的用电保障。

  (九)县金融办。负责督导各金融机构做好亮化及灯雕、灯饰安装工作。

  (十)县政府督查室。对部分城区春节亮化工作进行督导。

  (十一)其他单位和企业做好单位建筑的楼宇亮化及门前灯雕安装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推动城区春节亮化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办公室副主任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区景观照明和春节亮灯组织、调度、检查、评比、验收工作。

春节室外亮化方案3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传统节庆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增强西安市民群众以及外来游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展现大西安城市亮化新特色。

  二、工作目标

  在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按照“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市联动、点线面串联”的思路,抓住元旦及春节重要节点,从灯饰、树饰、街景、楼宇、市政设施、花境花坛、庙会灯会、重要建筑等八个方面着力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全力打造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西安年·最中国”城市夜景亮化体系。

  三、亮化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新城区政府。

  亮化道路:东新街、西新街、南新街、解放路、东五路、西五路、长乐路(东二环—朝阳门)、环城东路(永乐路—太华路立交)、环城北路(太华路立交—北门西)、东二环(长乐西路—陇海线隧道)、兴庆路(长乐路—永乐路)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新城广场、解放路与东新街十字节点2处。

  (二)碑林区政府。

  亮化道路:南大街、东大街、长安北路、雁塔北路(南二环—和平门)、和平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永乐路—环城南路)、太白北路(西南城角—南二环)、东关正街、柿园路、互助路、含光路(南二环—环城南路)、文艺路、经九路、兴庆路(永乐路—南二环)、端履门、柏树林、南广济街、朱雀大街(环城南路—南二环)、粉巷、南二环(高新路—东南二环立交)、东二环(东南二环立交—新安街)等22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省图书馆门前节点2处。

  (三)莲湖区政府。

  亮化道路:北大街、北关正街、西大街、西关正街、沣镐东路、沣稿西路、莲湖路、西北三路、大庆路、甜水井大街、丰庆路、西市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北门东—环城西路)、西华门、二环路(高新路口—大庆立交)等16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土门街心花园东侧节点2处。

  (四)雁塔区政府。

  亮化道路:长安南路、小寨东路、小寨西路、丈八东路、雁塔西路、雁塔北路、太白南路(南二环—丈八东路)、育才路、朱雀大街(南三环—南二环)、吉祥路、含光路(电子二路—南二环)、翠花路、西影路、永松路、南二环(太白路立交—西延路)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小寨十字、古韵广场、电视塔周边、中轴线纬二街十字、军区门前杨树林节点5处。

  (五)未央区政府。

  亮化道路:未央路(龙首村十字—北二环)、文景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明光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朱宏路、凤城八路、北二环、渭滨路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未央规划馆、龙首村十字等节点2处。

  (六)灞桥区政府。

  亮化道路:纺北路、纺正街、纺渭路、纺一路、纺二路、纺西路、新医路、纺新路、鹿塬路、灞瑞一路、半坡立交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香王出入口、纺正街与纺一路交叉口、纺织城高速出入口、提升广场、区政府门口、堡子村转盘、新寺十字节点7处。

  (七)高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唐延路、沣惠南路、丈八北路、丈八东路、科技八路、锦业路东段、高新路、科技路、科技二路、高新二路等10条道路。

  亮化节点: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北广场、延平门广场、都市之门南广场、高新路广场、永阳公园南角广场节点5处。

  (八)经开发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未央路、凤城八路(贞观路—文景路)、文景路明光路、凤城二路、凤城五路、凤城七路、凤城八路、凤城九路、凤城十路、开元路、鱼藻路、元和路等13条道路。

  亮化节点:北客站及周边、张家堡广场、城市运动公园、凤城一路人行天桥节点4处。

  (九)曲江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曲江大道、雁塔南路、雁展路、雁南四路、雁南一路、曲江池北路以及大雁塔东西两侧环塔道路、芙蓉西路、芙蓉南路、雁南二路、雁南三路、曲江池西路、曲江池东路、太华南路、自强西路、北二环(未央立交—辛家庙立交)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大雁塔北广场、曲江宾馆十字、中和广场节点3处。

  城墙景区:东、南、西、北四个城门节点4处。

  大明宫景区:丹凤门南侧广场、丹凤门东西两侧宫墙外立面、五闸延英殿出入口、重玄门宫墙外立面、大明宫遗址博物馆门头外立面节点5处。

  (十)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世博大道、欧亚大道、香槐一路、锦堤五路、世博东路、东二环等6条道路。

  亮化节点:世园会会址、西禹高速新筑收费站、杏园收费站节点3处。

  (十一)航天基地管委会。

  亮化道路:雁塔南路、航天大道、神舟大道、航天中路等4条道路。

  亮化节点:雁塔南路—航天大道十字造型节点1处。

  (十二)大兴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大兴东路、梨园路、桃园路北段、纬二十六街、星火路、工农路、西二环(大庆路—大兴立交)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红庙坡十字、管委会门口节点2处。

  (十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港兴路、港务西路、港务大道等3条道路。

  亮化节点:港务大道南入口、综合保税区广场、地铁三号线保税区站、西航花园节点4处。

  (十四)市城管局。

  亮化道路(绿化带):长安路、南二环2条。

  亮化公园:莲湖公园、革命公园、丰庆公园、兴庆公园节点4处。

  (十五)市文物局。

  亮化景点:钟楼、鼓楼、小雁塔、西安博物院节点4处。

  (十六)市水务局。

  亮化景点:汉城湖景区及主要出入口。

  (十七)市市政局。

  亮化区域:城区市政道路、立交桥、箱涵、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功能照明;城区三环内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箱涵等市政设施景观照明。

  各区、各开发区、市级各相关单位在以上亮化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全市其它重要路段、商业街区、节点自行选择进行装饰亮化,营造浓郁节日氛围。

  四、节日亮化方式

  (一)按照《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0号)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补充通知》(市市政发〔20xx〕33号)要求对道路灯杆进行灯饰悬挂,沿街行道树、绿篱、绿雕小品等进行装饰性亮化,对道路沿线重要节点布置LED灯光雕塑、小品等造型。结合20xx年己亥年(猪年)生肖特色和“中国梦”、“丝路起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等元素,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落实“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对全市主要干道、重要广场、重要十字、公园及城市出入口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大力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热烈浓郁的节日氛围。

  (二)各亮化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亮化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及布置,体现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品位和古城历史文化魅力,展现出各自区域特点和区位优势。

  (三)按照节能、环保、美观、可重复利用的原则,灯具颜色和灯型的选择要符合《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和节日氛围要求,灯具要求选用LED等绿色环保可重复利用光源。对于去年使用后还可重复利用的灯具、造型雕塑尽可能重复利用。

  (四)各区城管局设置的`绿雕小品,广场、道路十字口设置的建设文明城市的各种宣传造型、雕塑可继续使用,同时加以灯光点缀。

  五、时间要求

  (一)点亮时限。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启闭时间。

  我市夜景亮化模式分为平时亮化模式、周末亮化模式、节日亮化模式,开启时间均和路灯同步,关闭时间平时模式为晚22∶00,周末模式为晚23∶00,节日模式为凌晨24∶00。重大节日“除夕”和“元宵”夜间亮化设施通宵开启。

  (三)拆除时间。

  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设施拆除时间为20xx年2月21日、22日。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全部亮化任务要求于12月31日前落实到位,打造出“西安年·最中国”夜景亮化新形象。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

  严格依据《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区域特色,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亮化新形象。要求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节日亮化方案设计并上报市市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光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建立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考评,兑现奖惩。

  由市市政局牵头,制定考核计划,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经同意后对各亮化责任单位予以奖励,奖励资金380万元列入城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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