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3-01-18 09:34:32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有关考试通知范文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试通知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考试通知范文6篇

考试通知 篇1

  导读:在我们报考执业药师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所公布的报考通知,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淮安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点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本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附件)执行。

  (四)有关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时间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通过淮安人事考试网登陆报名服务平台。

  (三)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3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7日。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网上缴费的方式,考生必须待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请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四)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考生报名考试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详细,报名信息确认后,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无法修改。联系电话请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者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联系、贻误报考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日共三天(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

  联系电话:12333,80888058,83342208。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新考生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处清楚准确填写“该同志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年,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工整、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若毕业工作后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取得了更高学历的,资格审核时需同时提供前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仅限药学、药剂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社保缴费记录单(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社保中心盖章,姓名及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表上所填信息一致)

  特别提醒:

  严禁非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上的人员报考执业药师考试,审核现场如对考生学历、工作单位、是否从事药学(中药学)工作岗位及工作年限等有疑义的,需考生及时核补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如有弄虚作假的,经省社保系统比对等一经查实后,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为准确掌握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报考情况,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国籍地区”信息项,确保填写正确。

  (九)10月6日—1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教材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考生如需领取通用发票(即发票抬头为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E区23号窗口领取,数量或金额较大的请提前电话联系:83888293;如需开具具体姓名或者工作单位的发票,则需至淮安市大治路24号四楼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办理,联系电话83645602。如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选择先预留开票内容等信息,我们稍后为您采用“邮资到付”的方式寄送发票。

考试通知 篇2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做好我省20xx年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旅人〔20xx〕267号),现就20xx年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初级导游报考同语种中级导游和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的,学历不限;初级中文(普通话)导游和中级中文(普通话)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的,需具备所报考语种大专以上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3年,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取得导游资格证书满2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截止到20xx年6月30日,下同)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10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中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1.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旅游类、外语类大专学历。

  2.职业经历:取得中级导游证书满3年,并且在报考前3年内以中级导游身份实际带团不少于90个工作日,带团工作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业绩表现:报考前3年内,一次性扣分达4分以上(含4分)或一年内扣分累计达6分的`导游,不得参加当年的高级导游等级考试。

  二、报考程序

  1.导游人员自愿申报,由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机构集中统一向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报名。

  2.考生报名须出示身份证、导游资格证书、导游IC卡、学历证明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红底免冠一寸近照4张,认真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表(附后)。

  3.报名单位要填写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附后),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A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B类别”;初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中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C类别”;中级中文导游报考中级外语导游、高级中文导游报考高级外语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D类别”,初级外语导游报考中级中文导游、中级外语导游报考高级中文导游,需在统计表“考生类别”栏内标明“E类别”,A、E类别考生填写中文类统计表,B、C、D类别考生填写外文类统计表。各市旅游局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和全国中高级导游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附后),需提供电子表格和打印盖章完备的纸质表格。

  4.各报考单位要严格报考人员的条件审查。提供专、兼职导游的实际带团时间、扣分记录的证明;要严把导游职业道德关,对表现较差、有严重违规违纪的导游员,一律不予报考。凡发现导游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证明、考试期间作弊的,此次考试结果一律无效。

  三、考试费用

  导游人员中、高级报名考试费2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200元/人(笔试两科,每科100元/人)。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旅行社、导游服务管理机构于8月21日至8月31日递交报名材料,地点: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逾期不予办理。

  准考证领取,由报考单位于10月30日—11月2日,到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宣传教育处(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20室)领取。

  市旅游委员会联系人:李海峰 电话:025—83635565

  附件:

  1.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表

  2.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中文类)

  3.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考生情况统计表(外文类)

  4. 全国中、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

  5.考试安排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20xx年7月11日

考试通知 篇3

  根据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xx年3月面向社会普通话开放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3月6日工作时间内,本月考试共受理546人,名额报满为止(为保证报名公平性,名额只在工作时间内随机分批释放,请急需报名的考生于3月6日工作时间内不断刷新报名网页,随时关注),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2.测试时间:20xx年3月15日。

  3.本次测试证书领取时间:20xx年3月30日-20xx年6月30日的工作时间内。

  4.面向社会开放测试每人收取测试费¥50元,无报名费及其他费用。

  二、培训安排

  本月考前培训开设有2个培训班,考生自愿报名参加,安排如下:

  1.考生应试指南培训班:时间半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0日下午14:30,每人收取培训费¥50元。

  2.普通话口语提高培训班:时间两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1日和12日两天,上课时间暂定为每天8:30开始,每人收取培训费¥200元(依据见《云价收费函[20xx]9号》)。

  3.需要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于20xx年3月9日下午14:40-16:40至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现场报名,并缴纳培训费。

  三、考生须知

  1.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每月举办的面向社会开放测试只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

  2.云南省普通培训测试中心开放测试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网址为:http://yn.cltt.org/Web/SignUpOnLine/OnlineSign.aspx。请广大参加开放测试的考生切记不要委托社会上的培训中介机构或个人报名。

  3.考生在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责任自负。网上缴费完成后,测试费会直接进入国库账号,无法退款。

  4.网上缴费成功后,请考生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到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参加测试。

  5.考生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云南省教育厅主楼309室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过期不予保留证书。如果考生请其他人员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方可代领。

  6.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6516514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xx年8月25日

考试通知 篇4

  近期,有关高校正在组织20xx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教育部重申,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10号)要求,加强考试安全,严格规范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教育部强调,高校要切实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考评工作。

  二是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要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不得安排考评人员跨专业评审;校考中校外考评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多地设点组织校考应确保考试组织、评价工作的一致性。

  五是要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考评人员,终身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六是高校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实行回避。

  七是严禁各招生院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教育部强调,对艺术类专业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查实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考试通知 篇5

粤考院办〔20xx〕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我省20xx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生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xx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我院统一公布,考生考试成绩以我院统一打印的成绩证书为准,并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请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7月7日下午通过网络联系我院领取考生成绩数据,并于8月10日前派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持介绍信或工作证到我院信息管理处1001房领取成绩证书。联系人:李儒林,电话:020-38627912。从7月7日17:00起,我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相关网站和信息台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2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xx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为申请人本人的答题卡,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考生答题卡是否错评、漏评,各题得分是否错漏,卷面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

  (二)输入信息。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并于7月12日17:00前登录http://www.ecogd.edu.cn/xyspzb/,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录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所使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我院将于7月17日前组织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7月18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xx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三、考试成绩保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将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需要可以申请补发考试成绩证明。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xx年6月

考试通知 篇6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20xx年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未通过名单下发给你们。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以便考生可以尽早复习。

  二、各单位要在8月10日至20日之间将通过技能考试的考生综合笔试费用交到市卫计委,执业医师140元/人,助理医师110元/人。

  三、各单位在8月10日至20日期间统一补交考生黑龙江省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已提交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及“村村大学生”不需提交。

  口腔技能考试成绩另行下发。

  牡丹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xx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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