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3-01-15 10:57:28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工程质量保证书【热】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保证书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保证书是个人信用的保证。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保证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质量保证书【热】

工程质量保证书1

  一、质量保证

  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2材料: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

  二、工期保证

  1、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①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和个人的定额和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②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实行自检,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对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并派安全专管员一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施工用电安全 (二)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2、执行安全规范。

  3、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名民工工资。

  4、自觉接受使用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四、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内,施工人数较多,生产工人在工地居住,治安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就工地治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每周召开一次治安教育会,派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至各施工班组.

  2、不准各施工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各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3、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整理生活垃圾,一定要保持生活居所整洁;

  2、工地废弃物必须每天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单位(签章):四川泸州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人(签字):

工程质量保证书2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 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1. 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 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 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 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灾害以及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身份证)

工程质量保证书3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xxxxxx有限公司xxxx系统工程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一、 项目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二、 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三、 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辅材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用户的监督下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 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五、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六、 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七、 所有设备按规范要求及有关技术文件进场开箱。经业主设计、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方可就位。安装设备过程中须有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旁监,并签字确认所有数据计入资料存档。

  八、 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凡是与业主、设计单位i、监理。总包单位的会议纪要、谈判纪要、技术核定。工程联系单等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九、 开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全面了解、熟悉、掌握所承担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十、 保证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

  十一、 本次工程免费提供三年质保,自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二、 在系统质保期内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和管理文档。

  十三、 质保期内工程发现质量问题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但提供优惠服务。

  十四、 在保修期外,若与上述内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及产品更换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支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以下承诺:

  1. 保修责任和义务;

  2.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3. 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xxxx药业有限公司 xx市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4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昆明市呈贡县建设局档案室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5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联系电话:XXXXX

  联系人:XX

  办公地点:XXXX

  甲方: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5

  承诺人(供货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使得收货方(_________ 超市)放心从承诺人处进货,承诺人对提供的产品质量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质量的所有相关要求,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承诺人保证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3、承诺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承诺方保证自收货方主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上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货款,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如果由于承诺方产品质量引起的质量事故,承诺方承担赔偿责任,收货方有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承诺方承担收货方因消费者维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5、因承诺方销售给收货方的产品引起的纠纷,由收货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6

  安装工程属甲方外包项目,我施工单位接受甲方委托,对安装工程进场施工进行管理,安装工程公司必须做到我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安装工程在我施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一、施工质量要求

  1、安装工程材料进场,必须附有产品简介、产品出场合格证、产品质检合格证、安全施工材料合格证。

  2、安装工程进场施工必须提交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完善施工资料,以备检查。

  3、安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达到自检合格,报请监理、甲方复检。

  二、施工安全要求

  1、安装工程人员进场施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2、安装工程施工人员施工用电、必须用我施工单位指定的三级箱,不准私拉乱接,如遇电路不通问题,立即与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沟通、指定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如发现安装工程私自搭接线路,则按我施工单位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处以劝退处理,安装公司私自乱接电源,不论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我施工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安装工程如遇高空作业,必须附有安全保护设施,同

  时施工人员系好安全带,在日常施工中,听从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如不服从安全管理,则立即停工整改,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

  4、现已进入冬季,安装工程人员冬季必须防火,施工现场不能随意点火取暖,以防火灾,如施工人员须取暖,可到我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统一取暖,如发现施工人员随意点火,则按我施工单位管理条例处罚,不服从管理者,处以劝退处理。

  三、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安装工程施工人员不得在建筑物内居住,有施工人员住现场,应报清我施工单位管理处,统一管理安排住宿,以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如发现有私自居住者,必须立刻清除出场,我施工单位同时对安装公司处以罚款。

  2、安装工程施工人员住宿,男女分宿,不可混合居住,以免发生刑事案件,安装公司人员必须听从调配。

  3、严禁安装公司施工人员偷盗我施工单位材料,如发现一次,按我施工单位管理条件进行处罚。

  4、安装工程施工人员安装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落入我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厂清。

  5、安装施工队材料进场应与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协调材料堆放处,堆放整齐,统一管理。

  6、安装工程施工人员如需使用我施工单位建筑材料,应到后勤处统一领取,用完后如数归还,不能归还的应按价赔偿,如发现私自乱用的.情况,处以500元的罚款。

工程质量保证书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署_____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免费保修期限:

  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运行正常后进入工程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时间为贰年。

  二、 保修范围: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承包人免费保修范围。

  由于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或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造成发包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对其提供、安装的全部工程项目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三、 技术支持:

  (1)承包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详见《投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服务承诺),要切实执行并不再追加费用。

  (2)承包人承诺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每个使用单位提供至少3人次的现场技术培训。

  (3)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用于硬件维护和软件开发的系统资料(文字资料和图纸、软件等)。工程现场预验收前,提供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现场最终验收前,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4)所外购的设备、软件,随机文件、资料应提供完整详细不得遗失,并填写资料移交清单。

  四、 售后服务

  (1)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反应,及时修复或提供替代品。

  (2)承包人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包括已安装的全部产品、软硬件、技术、模块、部件等。

  (3)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判断故障原因,如现场能完成维修的项目,说明原因并提交完成方案及时间,由发包人确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承包人和发包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1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6)违反以上规定,视为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处理,发包人委派他方处理结果由发包人和维修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发包人将处理情况知会承包人),从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另计取维修费用20%的管理费)。

  (7)承包人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承包人、发包人责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发包人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承包人责任的,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责任方向承包人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8)维修工作完成后,承包人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9)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

  费用(另计取20%的管理费)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a:接到发包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发包人报告的; d:对同一位置或同一设备经过二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

  (10)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必须委派一名全权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发包人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承包人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承包人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发包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传达之信息。

  五、 其他:

  (1)承包人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承包人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保修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8

  甲方(卖方):xxx乙方(买方):xxx

  由甲方开发新建座落在市区(镇)路(街)住宅工程第单元、第层#住房套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如果商品住宅出售后在以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一、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经验收组评价其工程质量等级为,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按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该住宅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在正常合理使用的年限内出现危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由甲方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二、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商品住宅以下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为:

  1、屋面墙面、地下室和厨房、厕所及卫生间地面、管道等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2、墙面、顶棚抹灰面脱落、地面找平基层或水泥砂浆面层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等及门窗翘裂,五金件等零配件和卫生洁具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等引起的.损坏,其保修期均为2年;

  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灯具、电器开关和管道堵塞的质量保修期为半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为1年;

  5、该商品住宅售出后,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处理;

  6、该商品住宅于年月日由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交付时乙方对该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了认可。乙方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因该住宅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甲方向造成该商品住宅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使用不当,如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的不当装修等,或等三方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甲方保修范围。

  甲方(章):xxx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x联系电话: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9

我单位向贵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质量保修内容对该工程进行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我单位负责免费维修。

  施工单位:青海邦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 年 5 月 30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0

  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

  (五)消防工程保修期为 年;绿化 一 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保证书11

尊敬的xxx:

  由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

  并保证做到:

  1、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

  3、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配件、设备、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监督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

  对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符合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验收合格。

  6、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2

尊敬的xx:

  1、本投标人(是否保证)xxxx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者的质量检测标准、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及装箱单,并向用户交付相关资料和工具。

  2、(是否免费)xxxx送货、现场安装调试,(是否免费)xxxx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xxxx(时间)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是否同意)无条件(退货/调换)。

  4、本项目的`质保期限为:xxxx。(是否同意)xxxx本质保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免费修理,超过质保期只收维修材料费、终身负责维修。

  5、(是否同意)xxxx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xxxx(时间);到达服务现场时限为xxxx(小时)内。

  6、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

  7、货物(是否保证)xxxx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xxxx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安装。

  8、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证人:

  日期:

工程质量保证书13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保修。

  2 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3 保证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材料用证制度,严格建筑材料采购、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手续,确保使用建筑材料的合格率达100%。

  4 该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部(xxxx)xxx号规定,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合格工程。

  5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用户在使用时,向用户提出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已备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了解应注意事项和发现问题及时向我方反馈。

  6我公司承建的建筑产品,在保修期内和出现因施工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质量方面的一切问题(除人为的和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我公司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处理,且在工程交付使用期后进行工程回访工作,以观察询问工程在使用期间的情况。

  7用户使用过程中如有需施工解签的技术问题和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反馈到我公司或打电话进行咨询,我方接通之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进行维修处理。保证达到用户满意。 8切实搞好建筑产品的质量,实行建筑产品交付使用后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联系人:xxxx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分公司项目经理:xxxxxxx-xx-xx

工程质量保证书14

  一、根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该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根据竣工验收结果,本公司对我们施工的工程在房屋的结构质量按设计使用年限保证使用。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及在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在《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内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一般质量事故xx天内、重大事故xx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本项目由本公司原项目负责人以及客户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可以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

  四、在保修期内,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因业主装修时拆除、剔凿墙体及柱、梁、楼板等上面挖洞、开门、开窗、

  超设计荷载使用,造成主体结构损坏的;窗框周边遭到损坏而出现质量事故的;

  2、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而引起的渗漏;

  3、因使用不当或自行装修凿洞,造成墙体破坏而引起的建筑物体损坏:

  4、因擅自改动管道及散热器等采暖设施;对供热管路范围内进行地、墙面材料镶铺,而导致渗漏损坏的地、墙面材料;

  5、未按《说明书》标明的强、弱电额定负荷使用,擅自改动电器线路致使线路损环或超负荷运行而发生的短路、断路及由此造成的电器设施损害;

  6、擅自改动或不合理使用给、排水管道及设施,导致渗漏堵塞等情况;

  五、为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客户服务机构,以便监督实施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签字xx;(盖章)

  接受人签字xx;(盖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5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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