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3-01-05 09:14:38 税务 我要投稿

税务自查报告(合集14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税务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税务自查报告(合集14篇)

  税务自查报告 篇1

  天门市国税稽查局:

  我公司于20xx年5月对公司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结果汇

  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者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4290067809398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租赁、商铺出租(涉及许

  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法人代表:胡初春

  自查所属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门市侨乡开发区义乌路1

  号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华泰百花小区、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及华泰丽晶苑4个项目,其中 ,1个项目百花小区已于20xx年底进行了国税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至20xx年底也开始进入准备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阶段;华泰丽晶苑于20xx年5月开始预售工作,现因房地产行业大环境影响,销售形势远不如之前的项目。下面对各项目进行一个简单说明。

  1、 华泰百花小区:

  华泰百花小区位于天门老城区百花路,总建筑面积 20436.34㎡,工程于20xx年9月开工 ,先后分两期建设 ,百花小区西楼和南北楼,于20xx年5月完工,截至20xx年10月公司账面已实现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77822097.37元。截止20xx年10月30日,百花小区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为68965782.72元,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公司已于20xx年2月向天门市国家税务局缴清百花小区所得税税款共计 元。

  2、华泰商贸城

  华泰商贸城位于天门侨乡开发区义乌路,项目总建筑面积73252.00 m2 ,除去配电房及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819.85 m2 ,可售面积为71432.15 m2 ,共有商铺2570间。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20483.32 m2 ,实际销售商铺908间 ,实现销售收入1.33亿元,平均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493元,截至20xx年8月31日账面总成本为210678639.90元,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60420066.16元,经自查,商贸城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3、华泰铭苑项目总建筑面积49257.59 m2 ,已实现销售的面积32944.82 m2,已实现销售收入8576万元,平均每平米销售价格2603

  元。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 m2 ,截至20xx年10月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 元,经自查,华泰铭苑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4、丽晶苑项目第一期总建筑面积69411.00㎡ ,于20xx年 5月

  开始预售,现已实现已售面积14237.28㎡,实现已售收入37385294.00元。丽晶苑项目属于预售阶段,但已收收入每月均按25%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元。

  以上项目,按照天门市国税稽查局安排,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华泰百花小区项目已清算缴纳完毕,丽晶苑项目刚处于预售阶段,华泰商贸城及华泰铭苑还需补缴税款为 元,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已于20xx年5月20日,向天门市国税局已缴纳500万元所得税。

  税务自查报告 篇2

x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我局根据《税务局稽查局转发xxx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20xx年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xx地税稽发〔20xx〕x号)要求,对全市地税系统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现将自查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周密安排

  按照市稽查局的检查工作安排, 月 日下午,由我局稽查局牵头召开了20xx年xx市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宣传与培训会议,全市xx户房地产企业的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稽查局局长xxx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学习贯彻了省、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详细讲解了房地产企业应缴的各项税金、计算缴纳方法以及涉税违法责任等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对这次检查的内容、方式、自查申报时限、自查表的填写等认真进行了辅导,并现场解答了纳税人的问题和疑问。

  会议上要求各自查企业,一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搞好这次专项自查和检查工作。二是要认真自查,于20xx年 月 日开始至 月 日为本次专项检查自

  查阶段,要求企业遵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客观真实地开展好自查申报工作。

  二、查前辅导,积极组织自查

  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我稽查局立即确定自查范围为辖区xxx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并组织安排专人指导、督促所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进行自查,填写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表。除一户失踪企业外,开展自查的企业xx户,企业自查有问题的.为xx户,自查出税款万元,截止报告日自查入库税款xxx万元。具体情况参考自查汇总表和分户表(附后)。

  三、 依法行政,以查促管

  我局坚持把依法行政放在首位,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合法,数据采集全面准确,对所查的问题要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对查处的税款、罚款、滞纳金要积极督促组织入库,限定于今年年底前入库完毕。

  总之,我局积极按照市局稽查局的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自查,顺利完成了自查阶段工作。

  税务自查报告 篇3

  20xx年6月29日,你局召开税务专项检查动员会议。会后,我们从1月到5月底,从20xx到20xx,对本单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设有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目的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你们关于一般检查安排的意见,我们从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底,重点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营业税检查:截止20xx年5月底,公司少交营业税:xx元;城建税:xx元;教育费附加:xx元;土地增值税:xx元;水资源基金:2xx元;少缴税款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6月,公司竞标xx、64亩土地,当时成交价格为每亩土地500万元。在获得原规划用地后,可以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个别住户在拆迁过程中设置的障碍,一直到现在都无法拆迁。此外,大多数家庭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造成企业资金周转严重困难,导致欠税。

  2、预提税检查

  根据税务局的要求,我们认真监督了建筑企业的纳税情况,并积极代扣代缴。然而,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该项目未进行竣工决算,已支付该项目工程款xx元,该项目工程款尚未扣缴税款。

  ②其他人因为在办理转让许可,已经缴纳xx元,但尚未扣缴税款。

  经过自省,我们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除了积极纳税外,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纠正错误,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纳税,为国家的繁荣和企业的发展尽自己的责任。

  税务自查报告 篇4

市地税分局:

  20xx年x月xx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x至x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x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x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xxx元;城建税:xxx元;教育费附加:xxx元;土地增值税:xxx元;水利基金:xxxx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x月公司竞拍土地xx、xx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xx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税务自查报告 篇5

  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

  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

  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 篇6

  一、企业基本情景: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x元,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年度—20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到达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使用情景: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税务自查报告 篇7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X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X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应缴x元,已缴纳x元,应补缴x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xx年度-20xx年度工资收入x元,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XX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x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x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XX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X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x张,金额x,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税务自查报告 篇8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税务自查报告 篇9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 ,在册职工工资总额 。20xx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xx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

  二、 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司20xx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我司20xx 年上缴纳营业税元。 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司20xx 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司20xx 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其中:

  5、 堤防费:我司20xx 年应缴堤防费元。

  6、 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司20xx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 教育发展费:我司20xx 年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 20xx年工资收入元,我司20xx 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 土地使用税:无

  3. 房产税:我司20xx 年度无房产税

  4. 车船使用税:我司拥有小车 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 元,已缴纳。

  5. 印花税:我公司20xx 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 本,每本5 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 规费、基金部分

  1、 我司20xx年度为职工4 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 我公司20xx年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 发票使用情况:20xx 年度我公司开具了 发票

  税务自查报告 篇10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02号文件要求,我企业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企业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企业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企业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企业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企业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企业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企业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企业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企业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企业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企业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企业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企业20,000、00元,软件企业现己合并,并且该企业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税务自查报告 篇11

  一、落实简政放权

  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密切结合本部门实际,迅速落实下去,始终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深化全州地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

  在本级网站公布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共67项行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税收管理

  (一)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xx〕122号)及《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为解决办税服务厅不能实现一窗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的问题,通过多次试操作,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发票缴销由“交旧领新”向“验旧领新”的转变,从而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不再单设发票管理窗口。

  (二)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根据《20xx年度各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州国税局、地税局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合作,通过国税、地税亲密合作,共同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黔西南国税、地税“一起好”的工作目标。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不断提升合作质效;自觉从便利纳税人角度出发,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理念,通过加强合作,回应纳税人关切,顺应纳税人期盼,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营改增各项工作,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应征税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纳税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国地税联合组建核实团队,对营改增移交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条调查核实,确保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和数量准确无误。

  (四)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根据《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20xx年营改增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确保营改增前将欠缴的税款追缴入库。

  三、切实加强纳税服务

  (一)综合办税。积极推行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网上扣缴税款方便快捷,使纳税人不必每月来回跑到税务机关,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不必携带大额现金,只需使用pos机进行交易便可轻松完成,安全可靠。

  (二)减轻负担。落实省局“免填单”要求,开展“免填单”项目39项,减轻资料报送负担,落实国税总局关于涉税文书报表的.有关规定,取消涉及地税文书表单19种。

  (三)设置导税咨询岗,落实首问责任制。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咨询服务,创建有纳税服务微信群,落实导税咨询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岗至少配备有一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并具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能使用操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熟悉办税流程,帮助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的建议意见

  要主动适应全州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清理地税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规范地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推进后续监管的法治化、精细化、效能化;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办税流程,将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地税部门职能转变全过程,着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

  税务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xx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xx.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税务自查报告 篇13

 

  20xx年,蕉岭县国家税务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xx]107号),切实转变税务机关职能,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税收化服务,有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税务行政审批是税务机关行驶税收职权的主要方式,也是税务行政许可的主要形式,对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我县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转变税务机关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我局建立了健全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征收管理股负责调整和清理涉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设置和表证单书,纳税服务股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优化服务,监察室负责牵头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格局。

  三、紧抓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

  20xx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设定不再10号公告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立即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对已经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激情清理、修改或者废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20xx年2月,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及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市国税局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并向市局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认真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未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四、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监督管理

  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不能一放了之,我局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管,优化税收服务。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金三系统推行的基础上,把审批事项前移,能在办税服务厅办结的审批事项尽量当场办结,并加强事后监管,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20xx年2月起,对本局在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开展监督管理的'情况,进行自查。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6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0项,没有未纳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事项。通过自查,我局在依法实施方面、公开公示方面和监督管理方面都比较到位。能够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文件要求的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严格执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文件要求,清理、完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明确审批标准。同时,在办税服务大厅和蕉岭县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公示相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纳税人凭公示信息要求可以到前台办理在公示期限内办结,没有出现刁难纳税人或者要求提供与公示信息不一致的资料、条件等情况。而且单位内部也定期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流程、标准、档案保存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在办税大厅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纳税人监督。

  税务自查报告 篇14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

  (九)优化综合管税

  注重创新后续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续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综合运用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检查、处罚、强制等日常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税

  注重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善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评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主动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强化依法管税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善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疏导、行政服务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禁违法增设纳税人义务、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后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高度重视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过去依赖事前审批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十三)主动汇报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必要时专题书面请示。

  (十四)强化协同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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