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论文

时间:2023-01-02 19:11:30 保险 我要投稿

医疗保险论文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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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论文集锦15篇

医疗保险论文1

  一、信息系统在应用中存在的不足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国家对医保事业的重视,医疗费用是最受关注的问题。改革医疗体制,要求医保数据能全国互认,实现全国都能参保享受待遇。但目前本市医保系统并不能与其他地区的系统做有效衔接。

  二、发展趋势与完善医疗信息系统的对策

  1打破局限性与各领域密切配合

  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不应局限于在政府医保办应用,把这些数据和信息纳入智慧城市的建设中,渗透到各参保企业、定点医院,甚至医药、教育等相关的行业,地域范围更广,实现对信息的共享,综合运用。

  2改善医疗信息系统的结构

  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必须专业化,使其具有集成性。系统的.结构不够完善,兼容性不够好,系统应变性能差,数据之间交换困难,都是导致医疗信息不能有效对接的原因。因此,必须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研究,改善医疗信息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利用专有工具攻破技术上存在的难题,进而将医保信息合理的利用。

  3按照标准化接口扩大医疗信息系统的应用范围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应遵循国际、国内权威性强的标准流程。ISO20001、CMMI、ITAL等标准,都有国际上公认的最佳实践。各地各行的信息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都采用国家统一的标准手册与准则。使得信息更加规范,处理的数据更加准确。在全国各地医保政策逐渐统一规范的大前提下,管理信息系统相应的建立对外报送数据、共享数据的接口。使医保信息系统可以将各项基础数据进行整合,结合利用当前大数据分析技术、云计算技术,更多的进行数据挖掘,并最终实现更大范围的共享。

  三、结论

  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挖掘分析技术的突飞猛进,也被渗入到了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领域。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应用,极大的方便了政府医保办对参保企业、定点医院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及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正处于发展当中,需要不断的完善。我们必须不断探索、运用新技术,使其有更大的发展。

医疗保险论文2

  摘要: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问题已经纳入政策议程,该政策的实施能够拓宽医保资金来源,应对老年化危机;能够减轻在职职工负担,缓解代际不公;能够体现社会保险的精算平衡原则;能够促进劳动力流动,化解医疗保险待遇转移接续难题。因此,政府应适时修改《社会保险法》,适时开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试点,逐步延长缴费时限,建立三方筹资制度,坚持退休人员分类缴费原则,在解决医保资金来源的同时,优化我国医疗保险资金的支付结构和支付方式。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医保缴费

  一、问题的提出

  医疗保险的基本雏形出现在西欧的中世纪,大工业生产背景下催生了产业工人队伍,产业工人队伍时常承受疾病和工伤风险,需要医疗保障的支撑。但工人们工资低,无法自己承担医疗费用,因此决定自发筹集资金,用平时的共同积累应对偶然性的疾病和工伤风险。虽然这种医疗保险的雏形并不成熟和稳定,但其揭示了医疗保险的内在特征,即契约性、公共性和强制性,目的是为了帮助共同体成员抵御可能面临的疾病风险,而对疾病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也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具体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部分构成。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此外,《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条规定的核心精神是“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国家在60年前定制的退休年龄以及18年前建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制度当时的人口预期寿命还非常低,如今却遇到了人口老龄化的新问题,日益加重的老龄化给医保基金的长期支付带来巨大压力。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是在职人员的4倍左右,如果把未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全部压力压在在职职工身上,既不公平,制度也难以可持续运行。因此,在20xx年11月中央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到要“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在20xx年《求是》杂志上撰写文章提出“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在此现实背景和政策背景的要求下,研究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城镇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推行的积极意义

  第一,能够拓宽医保资金来源,应对老年化危机。城镇职工退休比是指在职职工人数与退休人数的比例,退休比越高,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就会降低,而退休比的降低意味着医保基金支出压力的增加。据《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xx》显示,我国城镇职工的退休比为2.90,比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比20xx年下降0.0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我国城镇职工的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在逐年增加。据数据换算,每1个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需要由3个在职职工进行分担,老年人的医保资金支出是全国人均数的3倍。因此,推行城镇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政策,能够拓宽医保资金来源,缓解人口老龄化和医疗费用上涨的资金压力,进而应对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和系统性的“老龄化”危机。第二,减轻在职职工负担,缓解代际不公。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承担中,并不是政府承担无限责任,参保人员也应缴费,履行缴费义务才能享受医保权利。未依法缴费者与缴费者之间医保待遇同等,造就了同代之间的医保不公平,而退休员工缴费不足,进而影响医保资金的运转,造就了代际之间的不公平。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将年轻一代的.收入转移到老一代人身上,实际上造就了代际之间再分配的不公平。退休人员大多患有慢性病,而且随着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失能几率也会大大增加。退休人员疾病风险远高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在职人员的3倍左右。因此,退休人员缴费政策,能够进一步明晰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退休人员的医保负担分散化,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保压力。第三,能够体现社会保险的精算平衡原则。我国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虽然有一定结余,但40%的结余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省份,其他省份大部分处于赤字边缘。因此,必须促进社会保险的精算平衡。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跨代精算平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退休比不能下降。但人口老龄化会导致退休比下降,退休员工数量增长速度要高于在职员工增长速度,加之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远高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能够降低退休比下降对医保资金造成的风险。二是在职职工工资增速不低于医疗费用增速,如此在职职工工资增速才能顺利应对老年人医疗费用增速。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能够弥补过去几十年医疗费用增速长期超过工资增速的缺陷,分担在职职工的缴费负担。第四,促进劳动力流动,化解医疗保险待遇转移接续难题。我国现行的针对跨制度和跨地区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转移问题,并未实现很好地衔接和累积计算缴费时限,异地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异地结算也成了一个大难题。流动性职工的工作地和户籍地往往是分离的,职工临近退休时,养老保险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账户集体转移到户籍所在地,但医疗保险只能转移个人账户剩余,统筹账户无法转移,当流动职工返回户籍所在地时,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就得重新计算。而推行退休人员终生缴费政策,将突破医疗保险管理属地化原则的限制,只要通过数据库联网,职工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能够顺利实现整体转移和缴费年限的累积计算,促进户籍地将其在外地的缴费年限视作本地缴费年限,进而化解医疗保险待遇转移接续难题。

  三、逐步建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制度

  第一,适时修改《社会保险法》。地方开展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作需要有顶层设计的支撑,这种顶层设计的支撑能够扫除退休职工缴纳费用与社会保险法相关内容规定的冲突和背离。但《社会保险法》是大致等同于国家与民众之间就社会保险签订的合约,国家一方未经过民众同意就擅自修改社会保险法,会对《社会保险法》的公信力造成伤害。因此,如果要推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政策,全国人大就需要审慎、适时修改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并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经过合法程序用法律形式将退休职工缴纳医保费用固定下来,进而产生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第二,改变“现收现付”的制度模式,可适时开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试点。我国的医疗保险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虽然与养老保险有相似之处,但个人账户有本质性区别。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实际医疗消费,实际消费多少,就划出多少,是“以支定收”的“现收现付”制度。现实中,“现收现付”的制度模式也产生了诸多弊端,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去向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大多数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购买米、油、盐、纸、奶等生活用品,这种变相和取巧做法改变了医保资金的性质。因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开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试点,并根据试点成效决定是否全面取消医保的个人账户。第三,逐步延长缴费时限。现在很多专家提倡将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用的时限延长到终生缴费,但对于退休人员而言,这一做法显然过于激进,超出了他们的接受预期,会大大影响该政策执行力度。延长缴费时限是保持医保资金收支平衡的一个方法,但不是主要方法,一旦政策设计不当,会招致退休人员的反感和不支持。因此,可考虑改变目前的15年缴费时限,通过逐步延长缴费时间,既给退休职工适应时间和空间,又增加了医保资金的来源。缴费时间具体延长到何时,要根据地区的人口平均寿命、年收入和医疗保险费率等进行设定,费率较高,则缴费年限较短,费率越低,则缴费年限的设置就需要延长。第四,建立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筹资制度。解决医保资金收不抵支的一个方法就是开拓资金来源,目前退休职工的医保资金主要来源于在职职工和用人单位的缴纳。因此,可以考虑改变医保资金的筹资模式。从目前来看,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职工工资的6%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而职工则需要按照公众的2%缴纳医疗保险。为了减轻在职人员负担,政府可以降低用人单位和旨在职工的缴费比例,给退休职工设定一定的缴费比例,也给政府出资设定一定比例(2%最好)。建立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筹资制度,不仅能够给用人单位减负,也能够给在职职工减负,进而合理划分负担责任。第五,坚持退休人员分类缴费原则。退休人员因为在职时工作单位和职位级别的差异,导致退休后工资待遇和养老待遇的差异。因此,城镇职工退休后缴纳医保政策需要分人群进行实施,充分考虑不同老龄群体的退休收入情况和缴费承担能力。我们建议,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应建立并坚持分类缴费原则,根据个人收入水平情况确立不同的缴费细则。具体来看,应对那些低收入者(尤其是那些年均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的群体)进行退休后医保缴费减免,而对那些退休后的高收入者而言,尤其是对于那些养老金远高于平均水平的退休职工,可以考虑设定固定缴费比例,迫使其缴纳医疗保险。此外,分类缴费的比例还可以根据实际领取的养老金与最低养老金之间的差距基数进行上下浮动调整。

  四、结语

  逐步建立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制度只是解决医疗保险资金收支失衡的一个办法,但不是唯一办法,也不能从根本上规避医保资金面临的现实问题。适时修改《社会保险法》、适时开展取消医保个人账户试点、逐步延长缴费时限、建立三方筹资制度以及坚持退休人员分类缴费原则等策略只能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但开源还需要节流,调整我国医疗保险资金的支付结构、把有限的医保资金用到合理医疗处方上也是解决问题不可或缺的策略。因此,除了增加必要合理的医保资金来源外,政府还应完善医疗保险付费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的支出管理和监管力度,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和支付结构的调整,激励医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主动控制成本,积极减少过度提供服务和乱开处方现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医保基金的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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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黄德斌、毛勇全.如何看待退休人员医保缴费.中国社会保障.20xx(2).

医疗保险论文3

  【摘要】目的探讨武汉市学龄前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及其影响因素,为提高武汉市学龄前儿童医疗保险全覆盖提供政策建议。方法通过结构式问卷法调查武汉市硚口区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814名学龄前儿童。资料采用描述性分析及卡方检验、二元Logistic进行分析。结果武汉市学龄前儿童医疗保险覆盖率为66.8%,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及商业保险构成比分别为57.4%、26.5%及24.6%。儿童户籍、月龄、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及监护人职业对儿童参保的影响方面,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流动儿童、1岁以内儿童、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及监护人职业是阻碍儿童参加医疗保险的主要因素。建议消除户籍因素对儿童参保限制、1岁以内儿童随父母无条件参保及加强儿童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有助于尽快实现儿童医保全覆盖的医改目标。

  【关键词】学龄前儿童;医疗保险覆盖;影响因素

  城镇职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3大医保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志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形成。但纵使在现有制度中,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作为“居民”的一部分,其参保仍然是“自愿”的[1]。研究发现,新医改政策实施后,我国5岁以下儿童参保率在2010年达到62%,但与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仍有较大距离[2]。本文通过调查武汉市学龄前儿童医保覆盖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为促进武汉市尽快实现学龄前儿童医疗保险全覆盖提供政策建议。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按经济水平从武汉市硚口区的11个社区中选取汉正街社区、宝丰街社区、长风街社区、韩家墩社区、宗关社区和古田社区这6个社区为样本点。从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儿童管理手册按年龄随机抽取150份儿童进行问卷调查,实际完成有效问卷814份,有效回收率90.4%。

  1.2调查方法

  在中国儿童医疗保障现状研究(项目编号:YH601-11.MCH)项目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组设计的结构式问卷,以此问卷来调查被抽取的学龄前儿童的监护人,问卷的重测信度较好(cronbach's系数=7.2)。问卷内容包括儿童家庭的社会经济学因素、儿童参保情况和服务利用情况。所有调查由培训后的3名研究生和5名本科生于2014年7-8月实施,同时对6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进行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儿童医保覆盖率及类型、影响参保因素等。

  1.3数据整理与分析方法

  采用Epidata对数据进行录入和整理,运用SPSS13.0进行数据分析,Excel处理表格,采取描述性分析,卡方检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作统计学处理,分析儿童参保的影响因素。

  2结果

  2.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814名学龄前儿童,其中常住儿童520名(63.9%),流动儿童294名(36.1%),平均月龄为31.82±21.7月;88.7%的常住儿童是城市户口,27.6%的流动儿童为城市户口(P<0.01);常住儿童看护人是全职的比例(75.8%)明显高于流动儿童看护人全职比例(62.9%)。总体来看,有33.2%的儿童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并且流动儿童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比例(42.9%)远高于常住儿童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比例(27.7%)。

  2.2武汉市学龄前儿童参保类型分析

  在544名参保儿童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占57.35%(312人),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占25.92%(141人),参加商业保险的占24.63%(134人)。可见,商业保险已成为儿童医疗险的重要补充。

  2.3学龄前儿童参保影响因素分析

  从单因素分析中,将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纳入二元Logistics回归模型中,统计结果发现,随着儿童月龄增加,儿童未参保率下降,1~12月儿童的未参保概率是49~60月儿童的2.82倍(P<0.01);城镇儿童未参保概率是农村儿童的1.96倍(P<0.01);父母均外出务工儿童的未参保概率是父母均在家儿童的1.65倍(P<0.01);监护人无职业和兼职的儿童未参保概率是全职监护人的1.36和1.89倍(P<0.001)。

  2.4学龄前儿童未参保原因定性访谈结果分析

  对儿童监护人调查结果显示,24.44%的儿童监护人认为,因为不知道儿童可以参保而导致儿童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11.48%的监护人反映由于户籍限制而不能参加医疗保险;8.25%的监护人反映由于儿童错过参保时间而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由于家庭经济因素导致儿童没有参保的占5.19%。

  3讨论与建议

  3.1儿童参保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武汉市学龄前儿童医疗保险覆盖率为66.8%,参与的保险类型主要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及商业保险,参保率分别为57.4%、26.5%及24.6%。影响儿童参保的主要因素为户籍制度、儿童月龄、家庭经济状况及对政策的了解情况。

  3.2户籍因素阻碍流动儿童参保

  流动儿童的医疗保障一直是困扰我国进城务工人员的难题。在我国,低收入家庭,特别是非本地户籍的家庭,其子女在医疗保障方面已成为最脆弱的人群之一[3]。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在原有户籍所在地参加了医疗保险,但在务工城市因户籍制度问题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城市流动儿童和年少的婴幼儿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概率更大[2]。流动儿童的家庭多数收入低,生活环境及卫生条件差,健康意识不够,其患病率一般高于本地儿童[4]。所以,政府应采取相应政策对其保障,如非本地户籍的儿童家长,只要有一方在务工地工作6个月以上,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子女就可享受该地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也可根据地区划分,设定外来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可以直接参加定点报销的社区或医院,减少报销程序等。

  3.3新生儿是医保覆盖盲区

  研究发现,随着儿童月龄增加,参保率逐渐上升。新生儿的参保率较低,原因可能是国家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需在一定时间以县为单位统一办理,且新生儿只有及时入户,才能享受医保福利。但新生儿时期儿童致病率高,易发大型疾病,形成灾难性支出。2014年上海地区新生儿先心病的发病率高达26.6‰,其中,重症先心病的发病率为3.5‰[5]。若没有医保的新生儿患病,很多家庭就要承受巨大的经济负担。许多国家为保障更多儿童的健康权益,制定了许多相关政策,如新加坡规定新生儿自出生起自动参加大病统筹保险[6]。在德国家庭,若儿童父母月收入如低于法定义务界限,那么儿童作为联保对象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可直接享受免费待遇[7]。这些都为我国医保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如新生儿在出生的3个月内,只要母亲在孕期有医保,新生儿可以不落户就能享受医疗保险;或者设定专门的部门来管理新生儿的医保,在新生儿出生的3天内,只需提供其父母的户口本就可参加医保。

  3.4经济因素是阻碍儿童参保不可忽视的因素

  据统计,在2012年中国儿童治疗费用中,家庭筹资占65.88%,可见我国针对儿童健康的公共筹资保障力度仍然不足,由此给家庭带来较重的经济负担[8]。据美国学者研究显示,扩大医疗保险范围对于促进儿童健康水平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均有积极作用[9]。本研究显示,父母均未外出务工及父母均有职业的儿童,参保率较高,从而可以看出,家庭收入对儿童参保率有较大影响,低收入家庭更需要得到政府的关注。在就业方面,政府可以给其父母提供一定的帮助;在政策方面,应该给低收入家庭减免参保费用,帮助低收入家庭的儿童参加医疗保险。

  3.5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是促进儿童参保的有效手段

  我国在对医保的宣传方面还不到位,许多人都不知道医疗保险的具体政策,阻碍儿童及时参保[10]。一方面,建议国家采取强制形式让所有儿童无条件参加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通过社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美国的亚拉巴马州儿童医疗保险项目非常成功,其原因之一是对医疗保险的推广,他们采用多媒体宣传、社区组织等方式让居民了解儿童医保的重要性[11]。建议我国也应该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医疗保险的宣传活动,在电视、广播及网络中作推广,以此让更多的家庭弄清楚医保的重要性、医保的基本知识及报销流程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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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论文4

  现阶段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是直接管理参保人缴纳的保险基金的机构,参保人员、医疗服务机构、医疗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构成了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的三方,在这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人构成了委托—代理的关系,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机之间形成了转移支付的关系。由于支付关系和支付方式的复杂性,使得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难度加大,同时,医疗服务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使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加剧,也给有效地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带来了压力。患者过度需求加大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压力。

  参保人员的过度需求主要是小病大治、夸大病情等,造成患者医疗消费过度需求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患者要求用好药。患者在治疗时,医疗服务的作用对象是宝贵的身体,医疗服务消费具有不可重复性、不可更改性和不可逆转性;在接受治疗服务时谁也不敢拿自己的身体“试药”,无论治疗结果是好是坏,都要自己承担,因此在选择医疗机构、治疗方式时往往不能理性对待治疗质量与医疗服务,患者在寻医用药上具有“求快、求稳、求好”的心态,尤其是在一些严重的病症上选择高级别医疗机构、进口药等,很多患者更是想办法去统筹地区以外去治疗,这意味着较高的医疗费用或者是支付一部分不必要的医疗费。二是医疗服务机构的误导。

  患者治疗时,医师在治疗时普遍将病情严重化,这样治疗效果好是医疗水平高,效果不好是患者病情重,致使患者提高医疗消费期望值,加大了医疗费用支出。随着医疗科技的进步、疾病研究水平的提高使得满足医疗服务需求的医疗费用开支逐步增大;而且人均寿命的延长、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加大了社会医疗费用增长趋势。

  医疗服务机构利益诉求增加了医疗保险压力。医疗服务机构往往为了本身利益诉求提供过度服务。过度服务医疗服务主体在给患者提供医疗诊治过程中提供超出实际治疗需要的服务,只要表现为大处方、不必要的检查、药物滥用等。造成医疗过度服务的原因有:一是医疗机构“谨慎治疗”增加了医疗成本。医疗服务行业的高危险性和现代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使得医疗机构在提供服务时采取谨慎态度,为规避风险,倾向于采用保守性治疗,向患者提供更多更好更昂贵的治疗方案,提供实际上没有太大帮助的医疗服务,例如常规性检查,促使医疗成本增加。

  二是医疗服务机构利益与患者医疗消费增长有正相关关系。患者用好药,享受高消费护理条件为医院的利益获得提供了条件,这种“互惠互利”促进了医患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进一步加剧了医疗基金支付压力。医疗保险违规现象加剧了医疗保险风险。部分医院和患为了自身利益违规治疗、带药等情况进一步加大了医疗基金管理风险。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下,持卡住院结算、刷卡门诊买药为参保人员就诊提供了方便,也给予了部分患者冒名顶替住院、冒卡拿药的机会,再者由于医院与社保机构结算的复杂性,个别医院有伪造住院率等情况的发生,使医疗保险基金有违规支出的现象,导致了统筹医疗基金的损失。

  合理有效管理医疗保险的对策

  完善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做好制度约束。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涉及了整个医疗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使这个系统能安全并正常地运转必须协调好多个部门,让多个部门在维护医疗保险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的目标下他系统运转,从而减少政策执行阻力。做好制度约束,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服务机构信用考评机制,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和退出机制,规范落实参保住院登记管理制度,使医疗保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有良好的环境。

  加强内外控制,做好监管稽核。完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加强监督稽核减少医疗服务机构、参保人员的寻租现象,建立医疗服务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良好的合作关系,减少对立情绪,加强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强化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专业技能素质,严格审核监督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机构行为,做好医疗保险住院稽核检查、费用审核、考核结算的全过程管理监督。杜绝参保人员挂床住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加大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违规现象严肃处理并通报,避免规范医疗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医疗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医疗保险论文5

  推行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人社部《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的意见》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全面施行,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

  1江汉油田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变革背景

  江汉油田自20xx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一直探索对油田矿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科学的付费方式。建立初期,油田一直采用行业内最传统且使用最广泛的服务项目付费方式,这种方式操作简单,患者医疗需求可以得到全面满足,患者满意度高,同时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各类项目挂钩,容易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但由于这种付费方式,社保部门难以在事前对医疗机构监管,医疗机构利益驱动的导向往往通过增加服务项目,延长住院时问,过度使用高新技术等办法增加医院收入,导致医疗费用过快增长,造成医疗基金紧张甚至赤字,从而影响全体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20xx年,油田社保中心根据当时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小足现状,引入了按病种付费的结算方式,设置了300多个病种,每个病种设定定额,按照定额进行结算。

  2江汉油田医疗保险总额控制的具体做法

  2. 1主要做法

  20xx年油田医保主要采用总额控制下以项目付费为主的支付制度,即年初通过计算公式确定医疗机构全年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度,并实行超额度小付,节余奖励的政策。当年控制总额度的计算方法非常简单,以油田总医院为例,油田总医院医疗费用支付总额度以上一年度该院住院费用实际支出额为基数,参考前五年住院费用支出平均增长率,确定合理的费用增长比例1000。

  2. 2利弊分析

  付费方式改革的当年,由于医疗机构对全年额度有清晰的认识,主观上积极配合社保进行费用控制,促使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增长大幅下降,20xx年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增长率为11. 9 %。油田总医院广华院区住院基金支出同比增长100,五七院区住院基金支出同比增长1. 4%。由于医院控制费用的积极性较高,当年医院加强自身管理,药品费用增长首次实现零增长,临床滥施检查、高价昂贵药品滥用的现状有所好转,患者人均住院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根据结算政策,当年奖励油田总医院200万元,是油田社保机构对医疗机构首次奖励。

  2.3改进方法

  针对上述弊端,20xx年油田社保部门又一次改进了总额控制付费办法,采取总额控制下,按项目付费与单病种限价相结合的复合式结算方式。具体采取总量控制、定额结算、节余留用、超支分担的结算办法。改进后付费方式具有两大亮点,一是总额的计算指标和确定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小是简单的费用支出增长比,而是按实际治疗人数,将一般疾病和重大疾病控制指标分设,分为特殊费用和一般费用分别计算。5倍以上的费用称为特殊住院费用,特殊住院费用及血液透析病人费用采用按项目结算方式。一般住院费用则根据实际住院人数、费用等指标进行测算,为防比分解住院现象,同时引入人次人头比、人次人头比增长率指标。二是实行“奖惩并重”的分担机制:当年医疗费支出额低于控制总额的,差额部分由医疗机构全部分享;高于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和社保部门五五分担。这大大激发了医疗机构主动参与管理、主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积极性。

  3主要成效及下一步建议

  经过1年的实践,油田医保付费制度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20xx年全年医疗统筹基金增长率仅为700,增长率下降16000,费用控制为历史最好水平。局外住院费用增长率为400。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在大幅提高最高支付限额的情况下收支基本持平。医疗机构减少医疗服务,推ix重症病人的现象较往年大幅好转。

  由此可见,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和待遇。社保部门在医疗保险付费方式道路上的探索永无比境。考虑到总控运行的长期性,笔者对未来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针对医疗机构放宽住院标准,将能在门诊治疗的病人收治住院从而获取更多控制指标的现状,可以探索总额中剔除过低费用,清除非正常费用影响。同时推行单病种付费,合理确定小同等级医疗机构单病种付费标准,病种优先选择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如阑尾炎、痔疮、胆结石、冠心病(介入治疗)等。

  二是探索将普通门诊性病门诊纳入总额控制的范围,采用人头付费的结算方式。用门诊就诊人数、次均门诊费用、人次人头比指标计算门诊的总额指标,并实行节余自留、超支分担的机制。

  三是完善配套考核指标,费用、转诊费、药品占比指标外,将患者的服务满意度、投诉率、个人自费率等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强化服务,合理用药诊疗,减轻患者负担。同时加大日常监察力度,将大病患者的用药和诊疗纳入重点监察范围,积极实行事中监察,对重点科室和重点医生的用药和诊疗行为要实行实时监控。

  4结束语

  通过总额控制支付方式确保医疗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力争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只有基金结余积累越多,才能通过提高医疗补助或进行二次报销等方式更好地减轻油田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负担,更好地服务于油田广大参保人员。

医疗保险论文6

  摘要:我国现阶段经济的发展呈现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国家为了将各大企业与个人承担的相应义务减轻,20xx年全国各个地区也逐渐适当将医疗保险的缴费情况加以改善,共同施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在缴费进一步减少的同时,各大企业需要提升医疗保险等资金的利用率,进而提高医疗保险机制的可行性、可持续发展性。本文将医疗保险方面的资金做了分类总结,找出一些医疗保险资金利用率比较低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使我国医疗保险资金利用率与使用效率提升的措施与方法。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研究

  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提高与发展,使得我国的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方面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也基本符合现阶段人们对医疗保险的需求,所以,务必对医疗保险资金的利用进行合理的监督管理,以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定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医疗保险基金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找出监督管理制度中的不足,加以改正,形成一个完整并符合实际情况的监督管理系统,适时增强监督管理意识,使监督管理发挥其最大的效能,使医疗保险资金的支出超出预期限额的风险相应降低。

  一、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1)医疗保险资金的利用率与使用效率较低。我国的相关医疗保险机构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以收定支,略有结余”,以它为目标进行管理监督,同时,对相应的医院实施预算定额方式的管理体制,尽管有相当一些医院可以达到“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发展目标,但有些医院比较担心自己本院的收入不稳定,这样就会想尽一切办法使自己的资金额度增加,如病人在医院看病时,将病情严重程度分隔开来,病情较轻的患者也适当建议病人住院观察,在给予患者相应的药物时,尽可能增加自己的定额费用,相关医院总是运用此类方式会导致医疗保险资金更多的支出,也会降低医疗保险资金的利用率。

  (2)医疗保险募集资金的时候,会增加成本也伴随着违规的情况。医疗保险的资金需要进行一些类似于征收、缴纳以及管理的相关过程,这涉及的范围很广,基本上覆盖各个部门与相应环节,其主要包含一些对劳动人员保障工作、经济、金融以及医疗方面的,假设这些相关部门不能做到信息流通,不能及时相互传输信息,或者传输的较慢,都会使整个过程的速度降低,这就导致医疗保险资金的监督管理更加难,这些不足基本体现在医疗保险资金的募集过程中,此过程较为复杂,任务难度也是很大的,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对医疗保险资金的募集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这就可能导致资金筹集过程中的人员、财力以及物力的成本相应增加。

  (3)出现了一些不必的医疗保险资金的浪费。有时服务于投保人员为投保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等工作人员,会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做出一些不合法的事情,导致一些不必要的医疗保险资金浪费,这些医疗服务工作人员想要得到较多的经济收益,就会使其不管病情严重与否都使用高档次的、高消费的药品或器材,使用价格更贵的医疗设备而不是用价格相对便宜的医疗器械,运用这些方式来提高自身的收益,导致这些医疗服务工作人员较为偏向于使患者较多的做一些其他检查,同时使得价格很高的药物作为了某些医疗服务人员的主要医疗方法,甚至有些医疗机构施行奖惩措施,来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并间接的引导其工作人员对投保人员进行一些完全不必的药物与器械检查。

  (4)医疗机构的信息建设方面较不严谨,使得资金在运营过程中收益很少。我国现阶段还没有研发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一套完整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体制,全部都是由募集资金的地区自己开发出来的,并不统一,所以,信息建设方面并不严谨,原因之一是我国的医疗保险机构依旧在开发信息技术,而且没有投入足够的资金,这会使信息网络体系的建设延迟,更加会使医疗保险体制中的相应数据在总结时出现误差。

  (5)缺失了财务方面监督管理的主体,也缺失了内部的监督管理体制。我国的医疗保险资金的财务监督管理的主体所包括的范围比较广,例如劳动保障机构、劳动审计机构等等,这些机构之间是有一定的监督管理任务的,其责任并没有很好的分开,所以在施行监督管理工作时,就常常会重叠在一起,这就阻碍财务管理部门发挥其监督管理的效能,但是内部缺少一定的.优化的监督管理体制,就会使监督管理的严谨性与公平公正性缺失,同时也会使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降低,甚至因为一己私利而酿成大祸,严重阻碍了医疗保险资金的稳定发展。

  二、针对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的措施

  (1)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我国现阶段已有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依旧有很多不正确的方法去获取资金的情况,所以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其监督管理力度,严查彻查这些不合理的情况,找到其发生的原因并进行严格惩罚,只有这样,才可能使医疗保险资金的滥用得以避免,与此同时,还需要对医疗保险资金的收入支出做到更加谨慎的监督检查,观察其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如有违规,要更加严格地惩罚。

  (2)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建设。医疗保险机构其中的信息体系方便各个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传播,也给予了投保人员更加便捷的服务,医疗保险信息技术体制也可以使投保人员的需要得以满足,实时监督控制投保人员的看病就医拿药的情况,所以,想要使医疗保险资金的利用率更高,就必须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建设,就务必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建设,促进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可以切实将违反规定消耗费用的情况减少,切实保证投保人员的获益。

  (3)加强对医疗方面的服务的监督管理。为了加强对医疗服务方面的监督管理,应该先在相关的医疗机构内创建更加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并把相关的考试要点分发到医疗机构的各个医疗服务诊室,使得医疗服务人员更加清楚自己需要做的、需要遵守的,也要履行自己的任务,更加合理的给患者使用药物、更加合理的让病人检查,才能使违规的现象减少。

  (4)促进医疗保险机构之间的流通与沟通。医疗保险机构也要与财务与税务机构要保持适当的联系。同时,也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机构的协调联系。除此之外,也要与卫生纪检机构联系,加强与卫计部门联系,还要与工商部门加强合作交流。

  (5)优化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医疗保险资金的内部与外部的财务监督管理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想要完善财务监督管理体制,需要在内部创建优化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使各个机构之间的任务的分工更加清楚,与此同时,国家应该创建相应的法律法规,使财务监督管理机构更加规范化。医疗保险基金保障着投保公民的健康,进一步增强对医疗保险资金的监督管理,找出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此来保障投保人员的切实利益,使医疗保险资金的利用率与使用效率适当升高。

  参考文献

  1.刘平山.完善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将体系的思考.中国卫生经济,20xx(04).

  2.王继强.浅谈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中国集体经济,20xx(12).

  3.丁念.新时期医疗保险结算与财务管理优化策略分析.现代经济信息,20xx(09).

  4.伊冬华.如何建立合理的企业医疗保险机制.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xx(10).

医疗保险论文7

  一、引言

  根据我国20xx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8.87%,比20xx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调查数据增加了1.9个百分比。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普及以及世界领域医学技术的进步,老年人平均寿命已经有了质的提高,据老龄化趋势研究预测,20xx年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将会上升至3.34亿,占总人口数量的22.6%。老年人口的增长态势对目前的养老、医疗等相关制度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有学者研究表明,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经济上的主要支出是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他们的人均医疗支出是65岁以下人群的3至5倍。面对如此庞大的医疗费用和老年人口的激增趋势,现阶段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为老年人口的医疗负担分担多大的压力是目前学界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

  二、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医疗负担的`影响

  (一)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就医负担影响显著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按照大数法则的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强制筹集的基金。广义来说,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商业医疗保险制度。王德文、谢良地通过对厦门市老年人医疗负担的实证研究指出医疗保险制度对减轻老年人就医负担影响显著。毛正中在研究中表明,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这种效应尤其体现在对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影响上。

  (二)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医疗负担影响效果不明确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就医负担的经济效应分析多数属定性分析或是简单的逻辑推理,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持。本文旨在通过对太原市城乡老人走访调查,研究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医疗负担的影响。医疗保险是一种强制性收费,他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负担存在挤进效应。同时,参保老人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制度下的费用报销,这又对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负担有挤出效应。两种效应都存在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实证分析论证哪种效应在特定的情行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笔者通过对太原市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人口走访调查,发现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负担确实存在不确定性。在走访个例中,阳曲县的一位参保新农合的杨大妈反映自己家庭生活条件不好,儿子女儿常年在外务工补贴家用丈夫5年前去世后大妈一直一个人在家生活,去年她在市医院做了搭桥手术后住院观察了半个月。这期间共花费了3万多元,回到县里拿到政府批准报销的2万多元的分段补偿医疗费用。她认为参加新农合事给自己老年生活的一个保障,是花小钱办大事的好政策。而在走访的另一位裴大爷嘴里得到了不同的看法。裴大爷是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工龄超过35年,在过去的职业生涯中每月都会被扣少则几十多则几百块的医疗保险,为了给子女减轻养老看病负担三年前又在外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每月300多元的保险金。他平时身体基本健康几乎不往医院跑,在他看来医疗保险制度并没有减轻自己现在或未来的医疗负担,反而增加了过去和现在的经济负担。所以针对不同群体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对老年人经济负担的效应是不确定的。

  从本次走访中可以得到以下有益启示:

  第一,从整体上来看,多数老人认为医疗保险对老年人家庭医疗负担具有明显的挤出效应且挤出效应大于挤进效应,即最终可以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

  第二,老年人健康状况对其医疗负担具有显著影响。一般来说,健康的老年人所需要的医疗服务较少,医疗保险的挤进效应大于挤出效应,医疗保险对健康老人来说反而增加了医疗负担。而对于不健康的老年人来说,医疗保险的挤进效应小于挤出效应,医疗保险减轻了老年人的经济负担。第三,老年人医疗负担具有显著的城乡差异。在农村中,农民收入较少,新农合的缴费比例也较低,而农民医疗保健需求较高,新农合对老年人医疗负担具有明显的挤出效应。在城市中,除公费医保的特殊案例外,由于老年人生活水平相对较高且子女经济能力也较农村家庭高,于是有更多条件和动机支持老年人口购买更多的医疗卫生服务。从总支出来看反而增加了人老年人的医疗负担。第四,年龄因素对老年人医疗负担具有明显的城乡差异。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城镇老年人口的年龄因素对老年人医疗负担并没有明显的影响:高龄老人和低龄老人同样存在购买更多医疗服务的动机和经济能力。而在乡村调查中,低龄老人更加容易得到更多的医疗支持,高龄老人对政策接触较少,医疗保健理念比较淡薄且多为空巢老人,得到的医疗支持较少。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对老年人医疗负担的影响效果并不明确。针对不同群体和不同情形下的同一群体都会有不同的结论。从政策层面上来讲,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总体上能够减轻老年人的医疗经济负担。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普惠制度。另一方面,由于个体差异和群体差异的影响,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的医疗负担效应不能明确,需要国家在制定相关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时充分考虑群体差异性以及政策有效应。针对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继续实行积极的差异化的医疗保险制度,让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最大限度地减轻老年人的医疗经济负担,缓解老年人的看病难、看病贵。同时也为老龄化的到来打下坚定的基础。

医疗保险论文8

  1883年,德国通过了《工人法定医疗保险法》,成为世界上最早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由法定疾病保险体系和私人疾病保险体系组成,其经办机构按照行业、职业、地区分为七大类,共二百五十余家医疗保险局(基金会或公司),其中,存在着条块分割、缺乏协调合作、效率较低等问题。

  1992年,德国颁布了《医疗保险结构改革法》,开始对医疗保险体制进行大规模重组。1996年通过了《法定医疗保险重构法》,允许投保人自由选择疾病基金。20xx年通过了《法定医疗保险现代化法》,建立了全国性的医疗卫生基金并引入风险平衡机制。德国的市场竞争一体化路径主要内容包括:

  (1)允许投保人自由选择法定疾病保险机构,通过竞争促进疾病基金的经营效率,并间接影响医疗服务市场。目前,德国更换疾病基金的被保险人人数逐年增加,年平均转换率已达到了5%2。

  (2)建立医保基金的退出机制,允许所有的保险机构(包括跨类)自由合并3。由于市场竞争的增强,导致大量规模较小的手工业疾病基金、地方性疾病基金和企业基金等中小型疾病基金被大型疾病基金兼并重组。“19xx年,德国有超过1.2万家法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近年由于合并等原因大幅减少,到20xx年只剩下二百五十余家,目前还有六大类一百九十三家,而且还在不断减少,预计20xx年将剩下不到五十家”4。

  (3)为避免参保人的逆向选择,为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一方面,建立了全国性医疗卫生基金,取消了法定医疗保险机构自我收缴管理医疗保险费的财政主权5,由医疗卫生基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保费进行配置;另一方面,建立了“财政风险平衡机制”,对不同基金之间的风险结构进行调节。从实际效果来看,自20xx年起保费收入已略高于支出,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同时基金的集中度大幅提高,降低了运行风险。但问题在于,由于竞争所导致的风险甄别、广告等费用增加了,造成管理成本上升,费用与改革前相比增长了近50%2。从长远来看,竞争有可能使管理成本降低,运营效率有所提升。

  以日本为例,1922年,日本颁布了《健康保险法》,成为亚洲最早实行医疗社会保险的国家,并在1961年建立了“全民皆保险”的医疗保险制度。日本健康保险由职域保险和地域保险两大体系构成。“政府掌管的健康保险由社会保险厅负责运营,组合健康保险由单一企业或同类复数企业主组织的健保组合负责运营,20xx年共有1561个保险者。市町村国保由市町村负责运营,20xx年共有1835个保险者”6。由不同经办机构运营的医疗保险制度,不仅保险费率有差别,而且财政收支状况也有差异,同时,也带来了财务风险增加、多头管理、制度不公平等严重问题。日本政府遂通过历次修法予以改革以实现一体化,具体改革内容包括:

  (1)提高国民健康保险待遇。降低个别组织的健康保险待遇以缩小不同组织间的差距,如1984年修订了《健康保险法》,将被雇佣者的待遇给付从发生额的100%降为80%,对健康保险相比国民健康保险过高的医疗给付待遇进行了重大修改7。

  (2)对都道府县的保险机构进行整合以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如鼓励组合健康保险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合并与改组以建立跨行业、跨企业的地区性组合健康保险机构。市町村国家健康保险在地区内进行业务扩展,以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管理和运营优势8。

  (3)建立保险财政调剂制度。1988年,日本修订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建立了保险财政调剂制度,从各市町村提取相当于医疗费发生额10%的资金建立调剂基金,平衡地区间的财务负担9。从实际效果来看,日本的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虽历经半个多世纪,但效果不是十分明显7。

  我国医疗保险基金及其经办机构一体化一直采用的是行政干预路径,即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合并不同的医保项目,如天津、重庆、青海、宁夏等地先后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合并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制度。

  这样做虽然提高了基金的集中度,增强了基金的稳定性,但集中在两个、甚至一个经办机构中,使经办机构在医疗服务市场和法定医疗保险市场中就形成了双重垄断地位。由于组织的自利性、信息不对称以及契约的不完备等因素,使其可以通过费用转嫁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以实现巨额基金结余,进而将费用控制难题交给患者,或者控制医疗服务价格,最终影响医疗水平的提升。而一旦出现亏空,无异于“将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大而不能倒,最终将国家或地方财政拖入“福利泥潭”。

  另外,从给付行政的发展方向看“,相对于传统上国家、权力及阶层制为其特征,行政改革之趋势向市场交换及追求利润、连带或相互援助为特色之非营利组织,或政府与民间共同出资成立之事业体发展。供给体制亦朝向市场化、契约化,使供给主体不限于古典公营造物之组织形式,组织上及任务上,采取与私人协力之模式而呈现多样化”10。

  因此,笔者认为,引入经办机构竞争机制,允许参保人自由选择医保基金组织,建立多元自治的经办体制,应作为我国医疗保险一体化路径的选择之一。

  突出强制参保,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我国《社会保险法》在第84条规定,对用人单位要求强制参加社会保险,但对于无用人单位的非正规就业人群是否强制参保并未涉及。从政策上看,非正规就业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采用自愿参加的方式,符合其收入不固定、来源多样化的实际。然而,在自愿参加逐年缴费的原则下,健康的居民多不愿参保,而疾病风险大的居民则踊跃参加,进而产生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这就为基金安全留下隐患。

  从征缴程序上看,基层政府逐年动员宣传、上门收缴,不仅工作难度大而且筹资成本高。因此,虽然近几年参合率一直在稳步上升,但并没有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强制参保还是自愿参保的争论不绝于耳。

  在社会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中,最早的“俾斯麦式”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以“团体性”为特征,仅以职业团体的在职员工作为强制保险对象,于是,国民中若干个体一开始就成为医保制度的漏网之鱼。因此,保障遗漏在医保体系之外的未加保人群就成为医保制度一体化过程中的主要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则是由政府通过补贴强制保障全民参加医疗保险,使医疗保险制度的社会适当性性格愈形增加,这就在整体的保险制度运作上转向强烈的福利倾向。“一方面在避免保险产生‘逆选择’的情形,避免形成弱势保险的现象,一方面借此达到风险分摊以及所得重分配的理想”11。

  如德国在20xx年之前,法定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都没有向因失业、离婚等原因丧失医疗保险的人群提供保障的义务,因而无医疗保障人群数量逐年增加,到20xx年9月,德国约有二十万人完全没有医疗保障。20xx年10月,德国通过了《法定医疗保险强化竞争法案》,强制德国所有人均月收入低于4050欧元,或者年收入低于48600欧元的公司雇员或其他领域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12。

  20xx年,德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全民疾病保险,对已有一百二十多年历史的俾斯麦模式来说是一次革命性举措13。而在此之前,日本于1958年修改了《国民健康保险法》,将任意保险改为强制保险,至1961年4月,实现了国民皆保险的目标。韩国在20xx年7月开始实施强制性的全民健康保险。而荷兰则根据新修订的《医疗保险法》,从20xx年1月1日起,除拒服兵役者以及现役军人外,荷兰所有公民以及主要收入来源于荷兰的非荷兰公民都要参加医疗保险。对于推行商业医疗保险型医疗保障模式的美国,根据20xx年《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每一名美国公民必须投保,否则将面临每年至少695美元罚款;雇用超过50名员工的企业必须向员工提供医保,否则处以每名员工20xx美元罚金。20xx年6月28日,联邦最高法院对全国独立企业联盟诉西贝利厄斯案以5∶4投票结果作出判决,明确了强制参加医保是合宪的。

  综上可见,强制参保是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大势所趋。从社会保险法的学理来看,强制参保的依据在于社会适当性原则,所得多者多缴费,低收入者则由政府转移支付来平衡此项负担。笔者认为,由于我国非正规就业人群、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三者本身非法律概念,其中既有高所得者如华西村民,其收入远胜过城镇职工,亦有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无力负担保费的,因此,在没有准确收入界定下补贴抑或强制势必两难,所以,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收入的合理界定。

  而在现行团体性医保向全民性医保过渡阶段、收入界定机制不完善情况下,为避免强制参保误伤弱势群体,可参考《刑诉法》“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采用有利于弱势群体的自愿参保原则,随后逐渐过渡到强制参保,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

  整合部门资源,明确主管医保事业的.责任主体

  在我国,根据国务院的“三定”方案,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两个部门职能相似,却分别管理着城乡医保,这不仅造成了管理资源的浪费,而且还造成了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的不良后果。

  据20xx年审计署的《新农合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截至20xx年年底,547.64万人在三项居民医保间重复参保,财政多补贴了9.23亿元。由此,成都、重庆、宁夏、天津等地开始整合管理资源,将卫生部门的管理职能合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

  然而,卫生部门和人社部门在医保管理方面各有优势,人社部门管理的优势在于在保费的征缴、管理和运行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卫生部门的优势在于长期从事医疗系统的管理和卫生政策的制定,掌握着医疗服务相关专业知识,便于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服务质量。由哪个部门主管更有利于医保的发展,理论上仍是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从国外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的进程来看,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出现整合趋势。20xx年,日本将厚生省与劳动省合并成立厚生劳动省,担负医疗保障、国民健康等职责;20xx年,德国将劳动和社会政策部的社会保障职能与卫生部合并,组建成新的卫生和社会保障部;意大利则在20xx年将卫生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合并成立劳动、卫生与社会政策部,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障职责。据统计,在人类发展指数较高并建立了法定医疗保障制度的55个国家或地区中,有37个国家或地区(占67.3%)是将医疗保障(或加上工伤保险等)与医疗卫生服务交由一个部门统筹管理的。

  此外,经合组织中83.3%的成员国,以及7国集团的全部成员国,也都是实行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卫生服务统筹管理体制的14。由此,鉴于世界各国卫生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保障管理职能出现整合的趋势,结合我国现行“大部制”改革,建议合并卫生部门与人社部门,建立卫生与社会保障部,以明确公民健康权的责任主体,协调医保政策和医疗服务政策,同时将管理成本内部化,避免部门之间的推诿与扯皮。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从“团体性”走向“全民性”,医保制度的一体化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在这一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原有的保险机制逐渐淡出,福利倾向日渐明显,这就给经办机构、参保人和主管机构制度建设带来深刻变化。结合我国医改的实际情况,应引入经办机构竞争机制、完善居民收入界定、推动管理职能整合等,以加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发展的步伐。

医疗保险论文9

  一、医保基金网银支付背景

  随着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展,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医保经办机构支付业务也在迅速增加。繁重、低效的支付方式,严重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工作人员压力非常大,办事人员等待时间很长。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0号)规定,“区县以上经办机构在支付和报销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要采取银行存折、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等形式,一律不得直接支付现金。”采用网上银行拨款支付是贯彻上级要求,解决传统模式下存在问题的有效方式。

  二、网银支付的优点

  网上银行是指银行通过网络向客户提供查询、对账、转账、代发代扣等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安全便捷管理账户资金。网上银行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与传统付款方式相比,网银支付具有以下优点:

  (一)方便高效

  传统支付方式下,参保人员需经过申报、领款两个流程,如果出现问题,可能还需往返多次。实行网银支付后,经办人员只需在申报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后即可离去,由财务人员将结算款拨入指定账户。传统支付方式一笔业务开一张支票,不仅耗时费力且容易出错,而网银支付则只需要输入口令、录入支付金额、通过复核即可完成,复核发现的错误可以及时更正,并且能够批量支付,大大提高了效率。

  (二)严谨的支付流程

  有权进行网银操作的工作人员均持有自己的U盾(密钥),并且须录入各自的登录、操作口令后才能进行相关工作。网银支付严格遵循根据医保经办机构实际情况设定的支付流程规则,每人都只是整个支付流程的一个环节,无法进行其他环节的操作。一般情况下,由一人制单,另一人复核,也可设置二级甚至更多级别复核,对于大额支出还可以设置主管审批。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网银支付流程内控约束性更强。

  (三)实时监控

  网银支付使得支付过程变得简便,也得以对基金进行实时监控,财务人员可以随时掌握账户余额和基金支付情况。通过设定参数还可以限定支付额,监控异常支付。

  三、网银支付的管理

  在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网银支付也有较高的管理要求,主要有:

  (一)对人员、岗位、业务科室流程的`要求

  1.需要高素质复合型人员

  网银支付需要较强的综合技能,操作人不仅要掌握会计技能、熟悉业务政策,同时必须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网络信息安全等信息化技能。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才能发挥网银支付的优越性,使网银支付真正安全、高效。

  2.完善财会部门岗位分工

  根据网银支付的要求,要在基本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对财会部门的岗位分工进行补充完善,明确各工作人员在网银支付过程中的角色。在此基础上修订新的岗位职责,充分合理分工,确保符合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的要求。

  3.整合业务部门工作流程

  网银支付不仅是财会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各业务部门的配合,部分业务部门工作量可能会增大,但总体工作量是减少的。因此需要加强与业务部门工作流程的对接并加以整合,提高经办效率。

  (二)强化支付流程制度建设

  网银支付具有更严谨的支付流程,其基础是支付流程制度建设,应该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1.维护操作员信息及权限

  根据岗位职责,分别将网银支付操作员信息维护进系统,指定其操作类型,并将每一个U盾指定分配到具体操作人员名下。在此基础上,根据操作人员的业务分工,对每一位操作人员进行授权,明确其可以操作的账户以及制单类型。

  2.规划设定各种支付流程

  对日常业务进行归类汇总,设定转账、代发业务流程。代发业务主要适用于同行支付的同类型业务(如零星报销等),其余采用转账方式。支付流程设定包括指定制单员上传支付信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单笔支付限额(超过限额的经复核后还需要主管审批),指定一级或多级复核员。

  3.明确网银工作职责

  明确网银工作职责,主要是为了规范操作,降低失误的概率。包括:一是加强U盾及各操作员登录、支付口令的管理,避免丢失或泄露,支付结束后应退出网银系统、收好U盾;二是尽量使用业务信息系统导出的数据,减少制单员大量录入时出现的失误;三是严格强调复核员的工作职责,必须审查原始凭证,确定金额、人员、账户信息正确后才能予以通过;四是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在采取统一安全措施之外,必须要求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网,以减少感染病毒、木马所带来的危害。

  (三)网银支付带来的会计处理变化

  网银支付模式下出纳会计(制单员)应在确认网银支付成功后才可制作记账凭证。由于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的付款失败频繁发生,因此出纳会计(制单员)应该在次日对前一天的支付业务进行查询,支付成功的及时制作记账凭证,付款失败银行退回的应及时与收款人联系并再次付款,直到成功后才能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中银行存款科目要严格按照付款、银行退回、再次付款的过程记入,确保账实相符。

  四、医保基金网银支付的展望

  虽然网银支付快捷便利,效率较高,但并不能一直适应医疗保险事业的迅速发展。网银支付仍然需要手工录入支付金额,批量支付时也需要手工制作符合网银要求的文件并上传。随着医保基金支付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大量的手工操作必然带来失误,同时受手工制作上传文件的影响,网银支付的速度也很难有质的飞跃。所以一些发达地区采取了业务财务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并通过支付接口与银行联接。业务部门产生结算数据,财务部门审核结算数据后发出申请银行支付或返回修改的指令,银行根据支付指令进行相应支付。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影响,增加了基金支付的准确性、安全性。银行接口支付方式要求较高,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系统建设也需要一定时间。在此之前,网银支付作为一种过渡工具,不失为合适的支付手段。即使采取通过银行接口支付以后,网银支付也可以作为一种补充工具来发挥作用。目前网上银行也仍处于不断发展的阶段,需要根据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寻求解决办法,完善支付流程制度,使网银支付成为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有力工具。

医疗保险论文1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当前来说职工医疗保险已经成为社会热切关注话题之一,企业也逐渐重视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以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当前国内医疗保险制度仍然不够健全,尤其是煤炭企业,由于该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煤炭行业企业应当更加重视医疗保险制度,贯彻并落实保险医疗保险制度以保障煤矿员工的基本权益。现分析煤炭医疗保险中存在主要问题,并做出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煤炭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策略

  伴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全新改革,我国政府和煤炭企业也越来越重视职工参与医疗保险。现今国内已经出台了医疗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员工效益和推动医疗保险改革的发展,国内很多企业为了保证职工基本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积极给予职工购买医疗保险,从而有效解决了职工医疗问题,但是当前我国煤炭企业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着较大问题,比如国内煤炭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制度仍然不够完善,职工参保问题日益凸显,企业职工医疗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限制着煤炭企业的快速发展,对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有着消极影响。

  一、分析煤炭企业医疗保险管理中主要问题

  1。医疗机构不规范服务行为与日增多。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更加重视经济效益,而医生薪资和绩效与医疗机构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关联,部分不良医疗机构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和自身利益擅自用药和开方,在给病人检查时随便开具药物,并且还存在着小病大养、虚抬药价以及回扣促销等现象。正因为是医疗机构中存在着各种不规范行为,所以导致个人医疗费用增加,并使得医疗资源浪费,更会加剧患者和医疗部门矛盾,使得医疗保险管理难度增加。

  2。参保患者存在着各种不规范行为。传统职工医疗制度影响着参保职工的医疗观念,使得参保职工以旧观念来解读革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没有树立起正确医疗观念。当医疗费用比起付线大时,参保职工便会入院消费。再加上参保职工缺少专业性医疗知识以及求治心理急切,那么就会向医院提出各种不合理需求,极大浪费了医疗治疗费用和资源,而恶意骗取医疗保证金现象屡见不鲜,譬如上班住院、冒名住院等,浪费医疗资源和费用。

  3。我国医疗保险建设工作存在滞后性。当前我国改革的医疗保险制度施行时间相对较短,在计划经济与国有体制影响下,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和经验不足等问题日益凸显。譬如医疗保险采用的是企业内封闭运行方法展开工作,直接将企业内部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使得医疗保险服务水平跟不上医疗消费的基本需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无法跟上医疗机构的变化等。

  二、针对于煤炭企业医疗保险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应对性策略

  结合当前煤炭企业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汲取发达地区医疗保险改革的丰富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

  1。提高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由于医疗机构主要经济来源于经济效益因此为了有效避免滥用药、滥检查等现象的发生应当提高医疗组织机构的监管力度。一是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病人住院费用展开分析,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医疗行业状况制定出合适的医疗费用标准,从而减少医疗保险病人费用支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患者实际病情,并根据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消除医疗人员经济意识,以免出现医疗人员为了达到经济效益而滥收费等现象,让医疗人员树立正确的诊疗意识和计划,严格按照医疗费用指标来收取住院费用,同时也能让医保患者得到合理检查和治疗。二是加强对参保患者身份认证,避免冒名顶替等现象的发生,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消除参保人员不规范行为,从而使得医疗机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避免浪费。三是培养医疗人员的职业素养,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专业素养培养,提供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推动着医保工作的迅速发展。同时还可以建立奖惩制度,对于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法犯纪行为都应当给予严惩。

  2。提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意识和观念。为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煤炭企业应当注重培养职工的卫生保护意识和观念,减少细菌滋生和传播,从而推动企业快速发展。煤炭企业可以让医疗机构定期给煤矿工人检查身体,若是发现职工身体存在着潜在问题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还可以加强讲座宣传,让企业员工真正意识到卫生防护的重要性。加大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得企业参保人员树立起正确的医保观念。严惩任何违规医院和违规行为,从而不断规范义务人员和参保人员的行为。

  3。增强对企业医疗保险监督和管理。一是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医疗保险机构应提高医疗保险宣传力度,引起煤炭企业对职工参保的重视,让企业了解到组织员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好处,医疗保险机构还可以在煤炭企业定期开展医疗保险培训会,让更多的企业员工认识医疗保险政策和制度。二是政府部门加强对企业参保状况监督和管理。为了提高煤炭企业职工参保意识,医疗保险机构应和税务部门保持好良好关系,让税务部门监督煤炭企业职工参保状况,企业申报税务时可以直接扣除职工医疗费用。同时医疗保险机构也应和工商部门保持密切来往,将管理不规范的`小型或者私有企业纳入管医疗保险管理范围。及时处理煤炭企业职工问题和投诉,保障企业员工的基本权益,加强监督煤炭企业运营,严格惩罚不给予员工缴纳医疗保险的企业。三是结合当前企业发展状况和社会人民现状,制定出符合社会发展以及民工特点的医保制度,由于农民工医保在缴纳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应当注重医保制度的灵活性,提升企业职工参保以及农民工参保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有效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三、结语

  当前来说煤炭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问题是社会热切关注的话题之一,我国新发布的医疗保险制度有效保障了煤炭企业员工基本权利,极大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对企业职工健康发展和推动企业快速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曹丽济。煤炭行业职工医疗保险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浅析[J]。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xx,(08):24—26。

  [2]宋巍。探讨加强煤炭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建议[J]。东方企业文化,20xx,(07):100—102。

  作者:杨素萍

  单位: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漳村煤矿劳资科

医疗保险论文11

  我国建国初期特定的国情以及之后历次对医疗体制的改革,都是被动地根据目前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制定的政策或进行的改革,在医疗保险制度形成初期就缺少对于长远的统筹和规划,使得制度之间不具有连续性,带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特点,进而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呈现出一种碎片化的现状,也带来了很多相关领域的问题。其次,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影响。一直以来,我国都存在着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很多相关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并且得到巩固和强化。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也正是在适应我国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基础上形成发展的。建国初期,国家经济建设落后,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社会保障建设,而为了社会的稳定,先保障了企业职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后来开始在农村探索适合农村的社会保险制度,但不管是在保障范围还是保障水平上,都无法与城镇居民进行比较。随着改革开放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城市与农村的经济社会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进一步加剧。再次,各种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缺乏衔接性和转换机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医疗保险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但各项制度各自运行,制度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使得参保人员无法进行正常的职业间的流动。而且,三项制度由社保、卫生、民政等多头管理,更使得参保人在身份变化的情况下以同一账户参加另外的医疗保险困难重重。这同时也对医疗保险的连续性提出了挑战。

  我国医疗保险碎片化的后果

  1、阶层固化

  社会流动是一种普遍现象,本着公平、开放和合理的原则进行。社会阶层的边界是开放而非封闭的,既不与生俱来又非不可改变。因此,通过制度限定某些人可以参与竞争而某些人不能参与是不合理的。“公共政策可能满怀希望的强调那些用于增加机会或者使机会平等化的政策,以便消除阻碍自致原则充分施行的先赋因素。”②然而,就目前来看,不管是公务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业、城镇居民流动到农村成为农民等等,医疗保险的转续都是难题。这就使得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边界固化了。久而久之,“这种‘身份歧视’‘、制度歧视’、‘待遇歧视’不仅为制度运行带来较大的交易成本和困难,而且不利于社会融合。”③医疗保险的种类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诸如农民、失业人员的社会底层受到的医疗资源的分配是不平衡的,而这种排斥又是系统性的、制度性的,并逐渐形成一种“自觉”的社会心理。比阶层固化更严重的,是阶层形象的固化和身份认同的形成。对于底层的成员来说,“由于极度的失落和强烈的不满情绪,会增强阶层内部的身份认同和对于较高阶层的仇视心理”。④这种身份认同又反作用于医疗保险制度,使阶层固化更加巩固。

  2、地域固化

  在我国的福利体系中,“以户籍制度为划分标准的城镇/农村区隔将居民与农民的相关社会权利区分成两个世界,形成福利体制的‘一国两制’,在国家疆域内用行政力量形塑出鲜明的阶层化社会公民权。”⑤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户籍制度的放宽,地区性福利制度的兴起成为重新划分社会公民权身份的新标尺。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趋势是先试点后推广,各个地区摸索适合自己地区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但是,正是这种所谓的“镇江模式”“昆山模式”等不同地区的试点模式,进一步深化了不同地区之间的制度差异,一旦这种差异扩大到一定程度,将成为全国统一制度的巨大障碍甚至抵消掉整个社会的努力。某些发达省份内部,已经开始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但是,这种整合是在省行政区域内部进行的,异地迁移的参保人仍然面临着地区之间医疗保险权利的中断。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地域的固化,阻碍了人员空间上的流动。

  医疗保险碎片化整合的建议

  1、以底线公平为基础,消除医疗保险制度阶层化的理论根据

  制度设计需要有价值理念作为理论基础,并以指导思想甚至法律的方式确定下来,以期在之后的改革和发展中指引制度设计和改革发展的方向。公平作为价值基础,是政府和国家进行制度设计时首先应当考虑到的。“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品性,就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品性一样。法律和制度,无论它多么有效率和有条理,如果是不公正的,则必须改革或废除。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公正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甚至是以整个社会福利的名义亦不能凌驾其上。”⑥医疗保险制度也是如此,需要以公平作为基础。针对我国医疗保险体系复杂的现状,需要的就是具有弹性的社会公平,即底线公平。所谓的“底线”,就是较低层次的需求,是人们生存所必不可少的部分,比如医疗、教育等;如若缺少这一部分,那就没办法保证最基本的生存。这就人为地画了一条全社会都能认可的底线:在底线之下,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需要政府和财政来保障,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享有无差别的公平;而底线之上,则体现的是有差别的公平,根据不同的承受能力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2、以普遍覆盖为核心,去除阶层的身份标签

  全民医保把全体国民都纳入了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使人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这包括了三个层面的要求:一是在政策制定的层面,将没进入医保范围的人纳入到制度内部,实现制度上的全面覆盖;不能因户籍、收入、职业等因素的差异而被排除在医保范围之外。二是在政策执行的层面,确保每个人都有能力参与到医疗保险之中。很多情况下,弱势群体虽然有机会参与医疗保险,却因自身的'贫困等原因没有参保的能力。很多学者也因此提出需要特别关注和照顾弱势群体。然而,在对弱势群体进行政策倾斜和照顾的过程中,无疑又强化了各阶层的差别给社会底层贴上了标签。前面已经提到过,医疗保险作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是政府的责任,需要政府的财政的支持,给予每个人底线之下的一致对待,使全民医保从制度层面落实到现实中,实现参与的全面覆盖。三是在整个政策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对待,参与医疗保险的全民享受到同等的待遇。

  3、以制度整合为目标,建立统筹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出现的时间不同,政策设计和制定的背景、内容都有所差异,有着各自的参保对象、筹资渠道、缴费标准和不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在制度整合的过程中,首先,可以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行合并,打破城乡户籍的限制,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就业和非就业为界限,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两项,就业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也参与此项制度;非就业的城镇居民与农民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次,提高统筹层次,达到省级统筹。在我国现行的财政体系下,省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相差不是很大,且省级财政协调比较容易实现,医疗保险制度的省级统筹有实现的可能性和操作的易行性。最后,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差距,最终实现不分职工与居民的统筹的国民医保制度。

医疗保险论文12

  一、当前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存在的问题

  1.医保基金积累受到一定影响

  我国当前大部分优质医疗资源与优秀的医疗人才都集中于经济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城市拥有高端的医疗技术、医疗药品与机械设备,并且医疗保险制度也较为完善,而内陆及西北地区则相对来说较为落后。这种分布不均衡的现象与患者就医趋优的心理的存在,就会导致前往医疗水平发达城市就医的人数不断增加,导致医保基金受到影响。

  2.异地就医监管难度较大

  由于我国现阶段对于异地就医患者与参保地区经办机构的协调机制并不完善,因而在管理异地就医患者方面也存在较大的难度,最终导致异地就医患者的相关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并且一些异地就医人员甚至会利用医疗保险制度的漏洞套取高额的赔偿基金。

  二、加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工作的相关对策

  1.全面提高医保统筹层次

  相关部门可以将县级、市级医保统筹逐步过渡到更高的层次,从而实现全方位的'自由就诊,降低异地就诊率。对于各个省内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进行异地就诊时,可以通过统一协调管理的方式推行就诊地区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充分享受参保地区的医保标准与待遇。

  2.构建完善的异地就医患者医保关系转移体制

  由于异地就医管理与参保人员与定点结构管理有所不同,其涉及的领域较为广泛、牵涉的关系面十分复杂。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出全面统一的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退休异地居住人员的医保关系转移条件,制定合理的转移标准、基金补偿机制与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等。

  3.统筹完善医疗保险管理网络

  我国各城市地区的医保管理网络都存在很多不同之处,这是导致当前我国异地就医管理体制不完善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金保工程”的推行与深入,相关部门可以利用这一特点以省为单位,统筹完善当前医保管理网络。完善合理的医保网络体系可以大大节约医保管理中异地就医的成本与网络维护成本,还能够对医保基金流向及医保管理部门进行有效及时的监督。除此之外,统一完善的网络体系还可以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医保基金运行动态,从而依据情况的变化制定出科学的调整政策。

  4.制定合理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方式

  现如今,我国成都、江苏等城市都成立了“省医保结算中心”,这对促进医保费用报销改革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省医保中心可以对市医保部门开展科学统一的管理,同时可以和省外的医保结算中心进行联网合作,这样一来患者就可以在异地就医时通过这一平台结算医疗费用与报销金额,从而避免了因异地就医导致的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况。

医疗保险论文13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了事业单位的良性发展。事业单位补充保险就是单位在参加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采用一定的鼓励措施和保障措施,对医疗保险进行补充,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降低劳动者患病以后的风险。但是在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比如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增加单位的运行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办理保险的效果。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接着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和困境

  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推行过程中,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导致医疗费用不断增加,缺乏相应的经验和技术,成为我国事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瓶颈。

  1.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在实际过程中,基本医疗保险是整个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基础。就目前而言,我国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有待完善,导致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存在瓶颈,出现困境。制度不完善,导致很多需要紧急救助的困难群众不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参保资金,导致医疗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不小的支付风险,增加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落实的难度。

  2.医疗费用不断增加。受到传统医疗保险管理机制不完善的影响,导致事业单位控制医疗费用不断增加。因此,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劳动社会保证部门没有与医疗机构建立直接的联系,很多大中型医院没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成本制约机制。另外,医患之间的信息、出现非常不对称的情况,导致我国居民出现了巨大的医疗费用支出,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压力,导致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业务很难有效展开。

  3.缺乏相应的经验和技术。虽然当前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缺陷。但是很多事业单位还是希望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有效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提高保险的效率,降低事业单位投资成本。但是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行业在保险种类设计、经验积累以及服务平台上,都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严重制约了我国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良性发展。

  4.补充医疗保险经办方式选择困难。就目前我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主要通过单位内部承办和商业保险机构进行承办。在进行单位内部承办过程中,就会不断增加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成本:在进行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过程中,可以有效的提高操作效率,但是增加保险的成本。因为选择不同的不同医疗经办方式,就会影响到补充医疗保险的利用效果。

  5.商业保险机构成本企业补充性医疗保险问题。在采用商业保险机构进行补充保险过程中,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行,使得在补充保险在赔付率很高,出现了一些非正常的情况。主要原因是有的商业保险机构没有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第一,商业保险机构没有完全掌握事业的有效信息和资料,很难制定出科学的费率。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很多商业保险机构、医院和投保人没有建立完善的制约机制,就会增加投保人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另外,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商业保险企业和机构之间竞争十分的激烈,为了不断扩展自己的业务,就会相应的压低费用,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增加商业保险机构经营风险,导致恶性竞争,甚至是出现亏损的情况。

  二、做好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措施

  为了做好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就要不断完善相应的保险制度,维护投保人的合法利益,促进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良性发展。下面就如何做好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展开论述。

  1.要加大监管力度。第一,作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的推进力度,做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做好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对于医疗卫生监管部门而言,要不断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重点做好昂贵用药和弄虚作假等行为,保证事业单位补充理疗保险事业的良性发展。

  2,要建立完善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为了不影响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要建立完善的标准制度,增强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第一,完善补充医疗保险方法,实现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的标准化,合理定位医疗保险,提高医疗消费水平,保证事业单位内部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办法统一性和高效性。第二,要提升补充医疗保险报销的专业化水平。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专业化的报销屏体,提高报销效率,稳定内部职工情绪,提升保障性能,增强事业单位内部职工的凝聚力。第三,要建立完善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提升单位的负担能力,创造更多额经济效益,从而不断针对补充医疗保险设计出更加多元化的方案,保证费用在可控范围内。事业单位还针对实际情况,要对补充医疗保险方案不断进行完善和调整。

  3.事业单位补偿医疗保险的原则。为了保证事业单位补偿医疗保险能够正常稳定的进行,提升职工医疗消费的承担能力在实际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合法性的原则。在事业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对后期的补充医疗保险方案进行调整完善,控制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最大支付金额。第二,科学比例分担原则。在职工进行医疗费用报销过程中,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隋况,考虑到单位实际承受范围,避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发挥制约作用。第三,灵活性原则,制定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为了减轻内部职工医疗费用过重的压力,保证职工的健康。因此,在制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方案过程中,要坚持灵活性的原则,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分担比例,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要做好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为了维护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秩序,相关单位要加快行业自律,坚决杜绝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避兔导致补充医疗保险市场出现混乱.增强保险机构面临的风险作为保险机构和保险公司,要处理好近期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提供优质服务,取得良好信誉,做好价格科学合理的评判。作为事业单位,要避兔出现短视的情况,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高的保险公司,对职工做好宣传教育,最大限度的转变职工的投保观念,保证职工具有良好的保险意识。

  5.事业单位要加强审核。为了有效的降低补充医疗保险存在风险,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制度和考核机制,对存在的风险进行科学的识别,加强核保和核赔的力度,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另外,对于单位承保的保险业务,不能简单的通过规模进行考量,从而导致承保质量下降,削减经济效益,对单位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作为事业单位,要加强做好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规律的研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保险费率和险种,更好的为广大职工服务。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开展补充医疗保险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好与保险公司以及医疗机构的合作,科学合理的设置保险费率和险种,对相关市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证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医疗保险论文14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是医疗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政府的强力支持下,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xx年临沂市也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基金统一归人社部门管理。为此临沂市人社部门重新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新的居民医保政策在给临沂广大城乡居民带来更公平、更便捷、更高效的医疗保障的同时,也给临沂的医疗机构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的意义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有利于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方式(群众自愿参保)、保障范围(保住院,同时兼顾门诊,确保参保、参合人员在患大病、重病时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模式(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的筹资机制)基本相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对象、筹资水平、医疗待遇却存在差异。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合对象是农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对象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去年临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为70元/人/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为未成年人20元/人/年,成年人130元/人/年。医疗待遇水平:临沂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乡镇级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80%;县级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65%;市级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55%。最高报销限额为14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60%。最高报销限额为18万。相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低、医疗补偿待遇低,这样就会出现逆向选择问题。所谓逆向选择就是高风险保户(有病、年老的参合人员)会想方设法的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者整合后能做到七个统一,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保障、统一目录范围、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管理。解决了体制分割、管理分散、待遇差别、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助、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问题;打破了城乡居民户籍身份限制;保证了城乡居民享有同等身份同等待遇。统一政策体现了制度的公平性,有利于让所有的参保人员享受平等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整合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分别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管理,整合后归属于一个管理部门,有利于调整现有的管理资源,有效的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基金数量的增加,有助于应对老龄社会的到来,提高医保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医保制度健康发展。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对医院医保管理的影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前,各级医疗机构均设置了两套报销系统,造成了资金投入和管理上的重复与浪费。整合后医疗机构只需设置一套报销管理系统,只需同一个管理部门打交道,既容易建立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医院、医保经办机构的数据实时联网,又能完善指标运行分析体系。医疗机构设置一套报销管理系统还能避免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时出现因认识不清,找错部门、多跑冤枉路的问题。极大的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手续,提高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有利于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我院将所有的医保报销窗口放到住院处,参保病人只需到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出院、报销、领钱,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统一的医保政策,使得医护人员更容易掌握,能更好的服务参保病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临沂市人社部门对医保三大目录做了很大的调整,三大目录的管理更趋向于精细化管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后,临沂市人社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费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按病种(病组)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各县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年的预算收入(个人缴费、各级财政补助、利息收入等)、预算支出(大病统筹支出、普通门诊统筹支出、外出转诊回本地手工报销的费用支出、风险储备金等)以及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总人次、住院人次增长率、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总人次、次均住院统筹基金支出、住院统筹支出总额以及占本县区可用基金的比例等算出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总额指标。没用结算,年终清算。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超出部分按不同比例分担。

  三、临沂市中心医院如何应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

  (一)程序改造

  医院医保信息由专人负责。整合后医保信息负责人根据市医保处要求改造我院医保接口,并实现了目录对应不上报销不了的拦截流程,及时提醒对应目录。医院还将药品目录与医嘱挂钩,医生下医嘱开药时能看到药品的报销比例,并及时告知病人。

  (二)工作模式

  整合后医院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借鉴银行的叫号服务。病人出院时,先叫号排队,只需在一个窗口就能办理出院、报销、领款。

  (三)政策宣传

  医院医保科及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新的医保政策,与宣传课配合制定新的医保宣传单页。并将报销所需材料、报销流程及时公示。在新程序运行中存在的問题积极与临沂市人社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医院的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医院医保科还邀请临沂市人社局的领导给医院职工讲解新的医保政策。居民医保运行正常后,临沂市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医院召开。

  (四)滞留病人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期间,病人出院不能即时结算报销的',医院医保科积极提出应对方案。方案如下:请信息科协助调出已出院挂账病人的基本信息、居住地、花费、电话号码等;医保科根据居住地、花费多少等进行分组划分,以免患者因居住地较远不能按时到达,另外避免大额花费患者集中,导致住院处资金紧张;医保科制定出电话通知内容及通知人员计划表,对出院患者逐个进行短信通知。

  (五)基金管理

  医院医保科根据前两年数据测算各县区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用医院的测算数据并各县区人社部门协商、座谈等方式争取总额控制指标,尽量争取有利政策。同时,医保科还对临床科室从严要求。要求临床科室及时审核病人身份,外伤患者如实填写病历,严禁科室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等。医保科专人负责查房,对于问题科室进行全院通报并扣罚科室绩效。

  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临沂市中心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措施

  (一)加强监督,纳入绩效考核

  医院自20xx年实现综合目标管理,对于科室次均费用、药占比、耗材比、检查比、平均住院日、病案质量、手术等指标进行管控,对于超指标科室直接扣除科室当月绩效,仅2月份就扣除科室绩效48万元,起到了很好的控费作用。

  (二)规范诊疗行为,净化就医环境

  医院从组织、指标、检查、反馈四个环节进行了流程重建,构建了三级质控体系,落实“规范住院、规范检查、规范诊断、规范治疗、规范用药、规范收费”六个规范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耗材、合理缩短住院日等“六个合理”。严格要求把握出入院指证,坚决杜绝挂床住院。

  (三)采取切实措施,控制药品使用

  成立药品与耗材费用控制小组,制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处方点评制度,制定辅助药品目录,同一类辅助药物只能使用一种,同一人最多使用2种辅助药,并通过电脑程序进行限制,超出无法开具;每月对抗菌药物、辅助药物使用量、金额进行统计并挂网公示,使用量和销售金额排名前3位品种,自次月起限量销售50%,排名第4-10位的限量销售40%,对于月使用量增长超过上月100%的品种,直接停止销售6个月。

  (四)加强一次性耗材使用管理

  医院成立了一次性耗材使用管理小组,对于科室申请的物品,先由管理小组开会讨论,对于科室使用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对于已经有同类产品的不再购进。另外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进行招标采购。在使用方面,医院采用二级库管理方式,对所有高值耗材实行扫码管理,一物一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杜绝滥用现象发生。

  (五)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

  临床路径管理是卫生部建立的疾病诊疗规范的金标准,也是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措施。医院20xx年启动临床路径数字化建设,已开展了209个临床路径,对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控费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成本核算,推行病种管理

  医院多部门联合开展了病种成本核算,测算每个科室主要病种的治疗成本,加强管控,以最大限度的控制医疗成本,保证医保资金合理使用,保障参保患者权益。

  (七)探索DRGs付费方式与医院管理与运营的关系

  成立了统计分析中心,将DGRs技术应用到科室绩效考核、医疗服务评价、重点专科评估、医保费用控制等方面,促进医院管理更加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

  总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标志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增长,不但是医保基金管理部门的要求,也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医院管理者责无旁贷。临沂市中心医院作为沂蒙山区医疗中心,坚决响应政府号召,规范诊疗,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全心全意为沂蒙山区百姓服务!

医疗保险论文15

  摘要:本文从参保对象、缴费办法、医疗保险待遇、基金管理及政策执行等五方面,对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农民工医保方案进行评述。农民工医疗保险方案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医疗保障项目与农民工实际需求脱节;城镇医疗服务供给与农民工需求不匹配;农民工老年医疗保障存在政策缺失。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方案需要从弹性医保制度的建立、农民工医疗服务体系的健全及农民工老年最低缴费年限的合理设置着手。

  关键词:农民工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医疗服务

  目前,全国各省先后推出农民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在城市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本文就北京、深圳、青岛、湖南等全国二十多个省(市)正在试行的农民工医疗保险方案进行评述,试探求既适应农民工群体特征及现实需求,又尽可能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接轨的农民工医疗保险过渡方案。

  一、全国各地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方案

  (一)参保对象。目前,陕西、湖南、宁夏、山西等全国大部分省份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皆实行“全省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应按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农民工无论就业于何种性质单位,都能享受医疗保险。辽宁省沈阳市鉴于大部分农民工已在所在单位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因此将参保对象界定为“仅限于在外地注册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在本市已参加养老保险而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招用农民工占本单位用工人数70%以上的个体餐饮和娱乐等服务性行业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广东省深圳市的医保方案名为《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参保对象专指“所有企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工”。内蒙古自治区鉴于其地域的特殊性,将参保对象扩大到包括牧民在内的“农牧民工”。

  (二)缴费办法。天津、陕西等全国大部分地区对住院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保险采取用人单位缴纳的办法。仅宁夏回族自治区要求用工期限3个月以上的大病住院保险费用“用人单位承担90%,个人承担10%”,对选择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只有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才要求个人承担全部费用。辽宁省大连市保费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农民工只享受相关待遇。天津、大连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分别为3。5%和2%。重庆市要求参保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4%缴纳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0。1%缴纳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资金,农民工个人每月缴纳5元作为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费。山西省的做法是按3%的费率缴费,要求2。5%左右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0。5%左右划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深圳市规定“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8元,劳务工个人缴4元,6元作为门诊基金,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作为住院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南京市除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外,要求同时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按4元/人的月标准缴纳,用于建立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此费用由农民工个人承担。“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率控制在1%—3%以内”办法最为普遍,湖南、陕西、安徽、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全国大部分地区均采取此办法。

  (三)医保待遇。目前,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基本为“住院和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个人自付比例大多按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建有大额医疗费补助基金的,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可通过大病医疗补助解决。重庆、南京及北京都设置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账户”及“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资金”专户,为农民工大病医疗提供可靠的基金保障。依照南京市的规定,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6万元)以下的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根据费用分段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按50%~8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由农民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按规定给予定额补助。北京市规定统筹基金年度支付最高数额为5万元,超过此限额时,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年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其余30%由个人承担。重庆市统筹基金支付限额3万元,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资金支付限额20万元。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较为狭窄,仅限于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及急诊抢救留观并收转住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不包括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在医保待遇执行上,除深圳市使用专用《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待遇与连续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时间挂钩外,其它省份均依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缴费当期享受相关待遇,期间发生费用由社会统筹支付。

  (四)基金管理。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保费和统筹基金利息构成,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支付。在基金结算上,南京、深圳市实行当年核算,基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足支付时,在下一年度调整缴费标准并予以补足。宁夏回族自治区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按保费有效期和医疗费用分段累加计算等办法确定,每年公布一次。针对基金安全问题,各地多采用“单独建账,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办法。深圳市将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列入成本,而南京市则规定“市、区两级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其经费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

  (五)政策执行方面。《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全国二十几个省份方案执行情况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多采取直接扩面形式,一定时限能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便可直接进入该体系。对于大病住院医疗保险,要求建立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内部审计等制度,实行统一政策,属地管理,分级执行。具体而言,由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医疗服务则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提供。上海、成都实行的农民工综合保险较之有较大差异,特别是在医保运行模式上不再采取政府经办的传统做法,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委托代理,这是一种农民工、企业、政府多方受益的医保运作模式,在减轻政府负担的同时,强化了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社会责任。

  二、农民工医疗保险方案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保障项目与农民工实际需求脱节。基于农民工流动频繁、帐户接续不便的特点,目前各地试行农民工医疗保险方案基本遵循“不建个人账户、只建统筹基金”原则,保障项目仅限于住院及特殊门诊。从推行效果看,农民工医疗保障现状与政策目标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保障项目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依照目前相关规定,门诊费用由个人帐户开支,必须与个人缴费基数挂钩,即农民工必须个人承担保费,或部分承担、或全额承担,现行方案大多采用“现收现付、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进行管理,基金积累难以成为个人帐户资金划拨来源。若没有其它资金来源渠道,全部由农民工个人承担,这种个人账户等同于个人存款,以大数法则分摊风险的保险意义将不复存在。即使个人帐户采用社会共济原则筹资,在目前工资水平普遍低下的状况下,无论全额或部分承担保费都很难调动农民工的参保热情。基于此类多种原因,目前各地多实行“建社会统筹、用人单位缴费、保当期大病”办法,基金支付范围只涵盖大病医疗和特殊门诊。有调查数据表明,目前进城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8。6岁,从生命周期规律来看,这类青壮年农民工人群的大病住院概率相当低,而常规疾病则不可避免。因此,农民工迫切需要的不是大病住院保障而是常见门诊医疗保障。另外,在农民工频繁流动的环境下,用人单位缴费且只保当期大病,意味着农民工任何工作异动都可能导致医疗保险待遇的终止,随时都可能重新被排除社会保障网之外。

  (二)城镇医疗服务供给与农民工实际需求不匹配。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资源一直采取以城市居民医疗需求为中心的户籍人口管理模式。在跨区域流动农民工已超过1。2亿的今天,这种模式表现出明显的缺陷。正规医疗机构的高额医疗费用与农民工低收入间的矛盾比较突出。20xx年卫生部调研结果显示,农民工患病后25。4%的人选择城镇医疗机构就诊,73。2%的人采取从药店买药或服用自带存药的方式。这种事实证明农民工没有真正享受城镇医疗服务。

  (三)农民工老年医疗保障存在政策缺失。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1。2亿城市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8。6岁,且流动性频繁、劳动关系极不稳定。所以目前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险方案很少涉及农民工老年医保的相关问题。大连、天津、沈阳等很多地区规定:“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本人也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当农民工年老后,医疗保险将随用人单位缴费停止而终止,如果没有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来延缓其医保关系,农民工将重新游离于社会保障网之外。农民工长年从事苦、累、脏、险工作,慢性病或其它高危重病的困扰较城镇职工更为严重,更需要老年医疗保障,尤其在当前农民工逐渐成为城市产业工人主体的形势下,如不能在农民工年老后享有与城镇职工同等医疗保险待遇,不仅是政府职能的缺失,同时也分裂了劳动者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性。

  三、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方案的建议

  (一)建立农民工弹性医保制度。农民工是个复杂而庞大的群体,城市移民型、回乡型及城乡兼业型等类别人群特征各异,同一种医保制度安排很难满足所有需求,有必要根据其就业特征及医疗特点制定弹性医保制度。对城市稳定就业且具有相对固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可将其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流动频繁、收入低下的农民工,基于其经济能力和其它条件的限制,可按照“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不建个人账户”原则开展大病医疗保险,重点保当期住院医疗,有条件的地方可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对回乡务农的农民工,应督促其参加原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农民工,则可按照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法,以个人名义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农民身份的转变使现行农民工医保暂行办法向城镇医保制度转换成为必然,不同医保制度间的衔接与医保关系接续需要弹性运作。在制度转换方面,由现行大病住院医疗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可将先前医保模式连续参保时间折算为城镇医保缴费年限,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即按城镇医保规定执行相关待遇,也可对此期间医保保费进行补缴,基数设定为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补缴比例稍低于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补缴后可累计缴费年限,但不能补记补缴期间个人账户;在运作模式方面,鉴于农民工流动频繁的特点,可建立相应的账户中断与复效制度,对因失业、短期回乡或工作变换出现保费中断未缴的农民工,可保留其医疗关系,经补缴后,保费办理接续或转移。这种弹性运作模式可促进当前“保当期、不建个人帐户”的农民工医保暂行办法向全民统一基本医保制度转变。

  (二)健全农民工医疗服务体系。农民工要获得公平的医疗社会保障,城镇医疗机构必须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布局。要建立农民工医疗服务双层结构系统。所谓医疗服务双层结构系统是一种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大中型综合医院为中心的互补型格局,在保障农民工医疗服务的同时将费用减至最低。针对基层医院和卫生院等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特点,可主要进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同时承担流动预防保健工作,以低廉价格为农民工提供常规医疗服务;大型综合医院主要接诊农民工重症病患,以优质医疗技术保障农民工重大疾病的治疗。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低下特点,应尽可能使用低价药品,在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上执行农民工指定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三)设置农民工退休医保延续的最低缴费年限。从社会保险运行规律看,缴费期限将影响医保基金存量,农民工必须连续缴费20~30年后,基金才可应对其退休后的医疗保障问题。因此,从社会公平与福利兼顾出发,农民工退休医疗保障有必要与缴费年限挂钩,实行权利与义务对等。鉴于目前各地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各异的情况,缴费年限应针对不同医保模式分类执行。对由大病住院医疗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民工,缴费期可折算为城镇医保缴费时间,不足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但补缴期间不补记个人账户,退休后医保待遇与城镇职工等同;对已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医保模式。选择回乡养老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转移到原籍农村,或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本人;对选择城市永久定居农民工,可延续其医保关系,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退休医保待遇。此外,从基金积累的稳定角度出发,在缴费年限上,针对农民工缴费基数普遍偏低的情况,应考虑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5年期限的基础上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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