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合同

时间:2023-01-01 18:19:50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电子商务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电子商务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子商务合同15篇

电子商务合同1

  甲方:上海贝漫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网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贝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网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淘宝商城网店服务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 乙方为甲方所经营的互联网店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视觉设计、美化、规划等服务。包括网店的装修、上传新品,直通车、钻展及广告等所需的海报设计、新品拍摄的现场协调。

  2、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店铺的广告推广、促销运作,包括对产品价格定位以及产品开发建议,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包括直通车、钻展等广告运营操作服务。

  (二) 服务费用

  1、 视觉设计服务:3000/月

  2、 营销服务:3000/月

  甲方认可先付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服务前1-7日内一次性付清下一个工作结算月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协议履行结算月从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为第一个服务周期,后期合作在双方没有异议条件下,以此类推。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包括质量、货源渠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 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进货、发货、退换货。

  (三)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尊重甲方对产品及其所产生的影像资料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并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二、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宝资金、资料账号做代运营服务无关的事宜。

  三、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宝贝。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提供乙方的数据、资料确保真实、合法、否则对 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由乙方操作违反所在的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所带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资料用于服务无关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四、 乙方擅自删除宝贝,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 协议终止与顺延

  一、 根据合作效果双方都有权停止下一周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双方无任何异议,该协议自动顺延。

  二、 终止后果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对的后续操作即刻停止,在未得到甲方同意授权下,不得对甲方经营的网店前台、后台擅自操作处理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友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方付费后即刻生效。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歌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合同2

  1.前言

  本协议描述中国 电子商务网 ( ) 提供的服务及用户的责任, 在用户注册时点击"我同意"的按钮或注册使用本网站时点击"注册"按钮均表示曾仔细阅读过本协议并接受当时版本的该协议全部条款,包括本协议包含的其他协议。本协议如有修改会在本网公告中示出,请用户随时关注。

  2.服务

  1)在用户接受本协议的前提下,本网站向注册用户提供不可转让,非独占性的服务,并保留今后修改,删除其中任意项或全部服务的权利。 在不对本网站权利限制的前提下,除非经本网站明确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转载,发布,销售,e-mail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网站的内容或服务转移到第三方。

  本网站收集并提供信息,用户同意本网站将其所认为合适的信息提供给其他用户或访问者并不承担任何真实性及时性或准确性的责任。用户同意尽量提供准确,严肃的信息,并对自己提供的信息或回复以及随后的成约及合同的履行等负全部责任。

  因为因特网上的身份认证极其困难,虽然本网站将尽力确认用户身份并提供各方面参考信息,用户同意自行确认其他交易方的.身份并对此负责,本网站对用户的身份,信用度等不负任何责任。如用户利用虚假身份在本网站活动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用户负全部责任。

  2)拒绝,延期处理和终止使用的权利

  不论有无原因,本网站有权在通知或不通知的前提下终止本协议,有权拒绝向任何用户提供或者继续提供任何服务。本网站亦有权在自认为合适的时候延期处理您的申请,或在您的行为有违反本网站规定的时候终止您的使用权,以上权利皆不必说明理由。用户亦有权随时终止该协议,但需通知本网站,而且在本协议及包含的协议下所有义务完毕以前仍将遵守相关规定。

  3)服务修订

  中国 电子商务网可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要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中国 电商务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权利,中国 电子商务网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3.知识产权

  用户及访问者承认本网站的所有财产(包括信息、软件、硬件及结构),以及本网站上所包含所有者为第三方的所有财产(包括信息、软件、硬件及结构)受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并在未得到本网站书面同意前不转载、发布、销售、e-mail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该财产(包括信息、软件、硬件及结构)或服务转移到第三方。

  不作商业性利用。您同意,您不得对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中国 电子商务网授权高层管理人员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复制在本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4.有限责任/担保

  本网站不是交易任何一方,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不承担与交易有关的任何责任。用户及访问者同意按照本网站所提供的服务使用本网站,本网站不提供对于任何一方身份认定、履约能力、信息准确性、产品质量、数量、适用性、打印错误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用户及访问者同意尽可能准确真实地输入所有信息。

  5.通讯

  本网站所提供的一切与通讯有关的服务服从国家的政策法律。涉及第三方的服务除服务服从国家的政策法律外还同时服从第三方规定。如因本网站以外的原因导致有关的服务无法继续或收费改变,用户及访问者同意自行承担责任和义务。

电子商务合同3

  [关键词] 电子商务合同 管辖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被告住所地

  [摘要] 因网络自身的特点,使得电子商务合同纠纷中对于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与传统合同纠纷相比显得更加复杂和困难,本文提出在我国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寻找新的联结点来解决电子商务合同纠纷中的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在有关电子商务的报告中对电子商务(EC)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交易。如果将商务圈定在交易范畴内,那么电子商务只包括不同主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商务活动,所有这些商务活动都是一种交易,都需要订立合同或契约,而不是单纯的信息传递。这种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称之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或在线交易(on-line transaction)。在电子商务或在线交易中交易主体往往会以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这种合同我们称之为电子合同或电子商务合同。从实质意义上讲,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并没有不同,都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记载当事人意思表示内容的方式或形式发生了变化。简单地说,也就是记载合同内容的方式或手段被电子化了。

  一、电子商务合同纠纷对传统管辖权理论的挑战

  1.网络空间的全球性使司法管辖区域的界限变得模糊

  在传统的物理世界中,某一特定法院根据与合同联结点有关的地域范围来确定其管辖权。而在因特网中,网络空间是无边界可言的。人们在网络上可以在瞬间往返于千里之外甚至跨越数国,而本人却无需发生空间上的变化。因此人们无法将网络空间象物理空间那样人为地分割为若干领域。那么法院对于网络空间的管辖权应当如何确定,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2.原告就被告原则的理论困境

  原告就被告原则是传统民事诉讼中应当优先予以考虑的管辖理论。但是在网络的“虚拟世界”,被告在很多情况下都不用真实姓名、真实地址等个人资料。这就使得在纠纷发生后,原告要确定被告住所地,从而确定被告所在地法院很难。

  3.合同签订地的不确定性

  传统的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在传统的合同纠纷中合同签订地的确定方法是: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但在网络交易中,如果双方在电子合同中约定有合同签定地点的,则另当别论。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签订地,我们知道,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并不见面,所有的交易包括电子合同的签订都是在网络上完成的,双方可能知道对方的电子邮箱,但往往不会去了解对方在物理空间中的具体位置,众所周知,当事人只要有一个电子邮箱,无论其在何地,都不影响其登陆邮箱收取邮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效力,可以采取数字签名的方式,但该方式的实施也并没有具体地点的要求,当事人可以在任何地点进行数字签名,从而使与合同无关的任何地点都可能成为合同签订地,这会使合同签订地具有了不确定性。

  4.合同履行地的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接受该义务的地点,主要是指合同标的物交接的地点。在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中,在线信息产品交易中一种主要的交易产品软件、多媒体作品、数字化文字作品等数字产品,这些无形信息产品均可以通过网络传输、下载实现买卖标的物的“交付”。这种信息产品的标的物——数据电文——被分为若干个数据包,从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系统传送到另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系统,途中可能经过若干个位于不同管辖区的中转服务器,这种网上履行合同的履行地如何判断是互联网对管辖制度提出的重大挑战。

  二、电子商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的对策解读

  1.合同签订地的确定

  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承载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承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电子签名法》第12条规定: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接收地点。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立法主张的是将原有的法律适用于网络交易案件,针对电子商务纠纷中难以判断合同签订地的情况,没有固守网络,而是根据方便法院审理、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方便法院执行的立法精神,将与交易有密切联系的发件人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作为判断合同签订地的联结点。由此有关合同签订地的判断可采用如下方法:凡合同中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签订电子合同,替代传统合同中的签字盖章,在电子合同中采用数字签名的方式,采用数字签名方式的双方当事人往往不能同时签名,那么必然有签字的先后顺序,那么最后签字的一方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为经常居住地)为合同签订地。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而言,无论是主营业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往往是与合同纠纷有密切联系的地点。

  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有关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这些规定,网上履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点;若双方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3款确定:一方交付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而另一方交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双方均向对方交付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的,即存在信息发送地和信息接收地两个地点时,应该确定信息接收地为管辖地。

  3.被告住所地的确定

  在民事诉讼中之所以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其目的在于,一方面避免被告因原告的诉讼行为而疲于奔波,实现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保护;另一方面也便于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强制执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原告滥诉,保护被告的利益。在网络合同纠纷案件中虽然交易的双方可能都不使用真实的姓名和地址,这就造成在诉讼中确定被告身份的困难,但是困难并不表明就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只要被告的身份确定了,那么被告的住所地的确定就迎刃而解了。

  也就是说对被告身份的确认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更多的是技术问题。在进行互联网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虽然不知道对方真实的住所地,但是可以很直观地知道所交易的网站的IP地址,众所周知,互联网上的每一台主机都有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唯一的IP地址。即使采取虚拟主机或服务器托管的方式也并不影响对IP地址所对应的当事人的确认。也就是说,IP地址网址具有相对稳定性,网址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其位置是确定的,它的变动要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ISP)依照一定程序来进行。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网址来确定被告的身份从而确定被告的住所地。

  参考文献:

  [1]张楚:电子商务法教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P2,P4

  [2]黄川:民事诉讼管辖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P125

  [3]顾云峰:网络侵权行为司法管辖权初探(上)[J].电工知识产权,20xx,12:P38~42

电子商务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认真考察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用途

  1、出租标的位于 电子产业园 楼第 号房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2、乙方租赁该标的只能用于经营电子商务,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本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希望续期,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须优先租赁给乙方。

  第三条 各类费用及交付方式

  1、为鼓励入驻电商经营户,在合同期内免收房屋租金。

  2、乙方免交物业管理费、水费、公摊建筑照明费、公共设施使用费等。

  3、乙方每月按照所租赁房间的电表实际读数向甲方缴纳电费,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电费。

  4、乙方在入驻前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原合同中保证金抵冲现在应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并按本合同履行约定的责任后7日内,甲方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保证金 _________元/间。

  第四条 出租房屋交付

  1、自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之日起 ________日内,双方进行房屋交接。

  2、房屋交接时甲乙双方在《租赁资产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双方合同终止时交接的依据。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完善的办公场所,提供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保证房屋能够满足企业经营需求(包括供水、供电、照明等)。

  2、甲方应积极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物流方面,甲方按照统一的协议价格向乙方提供物流快递配送服务,尽量降低物流、快递配送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本园区所提供的各项配套服务,除入驻经营户外其他经营户和人员不得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管理服务。

  2、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大型活动,配合甲方做好政府接待和检查。

  3、乙方须按时缴纳各类费用,逾期收取滞纳金。

  4、为充分利用房间,乙方不得长时间闲置房间,乙方应在入驻产业园半年内实现满员经营,每月应随业务发展及时补充人员。

  5、乙方在所租赁房间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存放货物,需存放货物的须经甲方许可,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等违禁货物,存货面积不得超过房间面积的1%。

  6、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窃取或泄露产业园及其他经营户的商业信息,不得随意从其他经营户争夺货源和员工。

  8、乙方独立办公,自主经营,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或违法乱纪活动。

  9、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利用产业园网络从事有害国家网络安全的活动,如造成危害性后果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证租赁物及所用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有保证生产经营安全的义务,甲方有监督管理权力,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经营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间结构,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出让所租赁房间。

  12、乙方有义务保持所租赁房间内的卫生清洁,工作人员着装整齐。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于合同终止前1日内清理物品,腾出房间,与甲方完成交接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电费的,须从缴费截止日起,每天向甲方缴纳其应缴费用1%的滞纳金,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和物业服务,且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的隔间无人经营时间超过1天的,须向甲方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未提供说明的'甲方按照5元/日/㎡的标准收取无人经营时间段的租金,且甲方对房间内物品享有留置权,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应保持人员稳定,保证每人占有不高于5平方米的办公面积。因人员变动导致不能满员经营的,乙方应在六个月内补充到位。

  4、乙方应爱护使用甲方提供的办公设施和公共设施。如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提供的设施损坏的,所租赁房间内设施按照《租赁资产交接清单》上标明的价格进行赔偿,公共设施按照园区管理办法规定照价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3、因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_________《租赁资产交接清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5

  甲方: (加盟商家)

  乙方:宁波市海曙八二易生活服务网上市场(82生活网)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加盟82生活网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则

  82生活网是创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面向大众的专业购物、生活服务网站。网站本着“82生活网,天天帮您忙”的经营方针,竭诚为百姓的生活、工作、娱乐休闲提供便利,并以网上展卖形式帮助甲方实现网上销售的运作方式。

  第二条 加盟

  1、 条件:甲方(附相关证明材料)能提供其生产经营的货真价实的商品和服务。

  2、 义务:甲方需提供优质优价(网上售价按甲方标准确定,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的商品及良好的`服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信息。

  3、 权利: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协助更改其在82生活网上展示的信息;可以随时在网上开展促销活动(需经乙方同意,费用根据乙方标准另定);在由乙方代为送货并成交时,乙方保证甲方货款的及时回收。

  第三条 信息

  1、 信息存放和展示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在82生活网上提供信息存放空间,将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信息资料按统一格式制作成电子网页链接在网站上,按商品分类索引,供上网浏览的顾客查询购买,并负责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

  2、 广告互动:合同期间除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商品展示详细信息外,甲方需在其商品售买点等场所及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上展示乙方网址、订购热线等相关信息。

  3、 经营许可公示: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及各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明,并在乙方网上商家介绍处公示。

  第四条 商品配送送货上门为双方的统一行为,送货范围仅限于乙方网站已开通的区域内,乙方原则上保证在乙方可供货时段内全天候响应。商品送达时间根据商品品种和顾客预约确定,并以乙方网站服务承诺为准。

  第五条 供货程序

  1、 供货通知:根据订单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出入库单通知送(备)货或提货。

  2、 交易:由乙方网站专职配送人员送达顾客处。

  3、 存货:除鲜活、现做商品和双方约定外,甲方应根据网上销售量安排一定数量的存货在乙方仓库以保证全天候供应。此存货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其销售之前甲方对其有任意处置权,同时乙方还应保证该存货的安全。

  4、 成交记录及货款结算:由配送人员代表甲方与顾客结算货款,并作相应成交记录。货款存入甲方单独开设的存款帐户,此帐户货款中包含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配送服务费用。甲方可随时(预)约定时间对帐收取货款,同时按约定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

  第六条 邮购对于乙方网站规定送货上门范围以外订单或顾客有特殊要求的,乙方提供邮寄、快递服务(在邮寄、快递条件许可情况下),邮费原则上由顾客自理。

  第七条 信息服务费甲方作为乙方加盟商家,由乙方在82生活网上相关商品链接处为甲方商品作详细介绍(含图片),同时为甲方作简单商家介绍并公示甲方相关信息。甲方应支付信息制作(商品页面制作)、维护(日常信息更改、维护)服务费给乙方。收费标准:按限定商家拟上网商品(单件)数量上限确定,以10件为单位起算,10件(及以下)为300元/每月,半年起订。

  合同加盟期为 个月,款项共计: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由乙方网站接收信息并送货成交的商品销售,甲方应支付配送服务费给乙方,费用根据具体商品品种由双方商定。

  第八条 发票商品销售发票根据顾客需要按网上成交额由甲方开具,销售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供货量内)。

  第九条 质量保证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行制订的产品服务条例,保证其所售商品质量,乙方对此不作额外承诺。对于顾客有关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仅负责代为向甲方转达,并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 附则

  1、 乙方将尽力帮助甲方推销其商品。

  2、 如因不可抗力或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造成顾客下单不顺利或中断,乙方网站有权延缓、暂停或取消订单。

  3、 对各项交易行为,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而与之不符时,乙方网站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执行或停止交易的进行。

  4、 乙方网站对本附则以上条款保留更改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一条 其他

  1、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加盟期结束。

  2、 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合同及附件除签字、盖章外均以打印稿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电子商务合同6

  甲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门户网站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公司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信息门户网站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子商务型”企业信息门户网站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电子商务型”企业信息门户网站第一年服务内容

  (1)网站空间总容量300m

  (2)提供.net或.com域名一个

  (3)网站设计、制作、维护页面制作、维护数量没有限制

  2、每年上门培训系统操作5次

  3、可提供3种语言版本

  4、信息门户服务系统

  5、提供服务功能

  x0文章列表功能

  x1链接列表功能

  x2事件/活动列表功能

  x3下载功能

  x4图片列表功能

  x5定制客户页面x6文章列表:可以实现公司介绍、服务介绍、产品介绍、技术介绍、客户支持、解决方案、服务支持、成功案例、诚聘英才、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等基本功能。

  x9链接列表:可以实现友情链接等功能。

  x10事件/活动列表:可以实现重大活动、公司新闻等功能。

  x11下载功能:可以实现下载中心等各种文件下载功能。

  x12图片列表:可以实现销售网络、图片展示、站点导航等。

  x13定制客户页面:可以实现客户注册、网上报名等用户需要的特殊功能。

  6、网站最大模块数量11个模块

  第二条系统建设及服务费用

  1、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设计和制作服务。合同签字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2、服务按照年付费,每年服务费用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3、系统服务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总服务费用包括:系统设计费、域名使用费(国际域名)、空间租赁费、应用系统建设工具使用费用、服务费用等。

  5、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费用,乙方在通知甲方支付租用半个月后仍未收到甲方的费用,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的网站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星期内向乙方提出全部网站制作需求并提供由需求所产生的相关资料。

  2、甲方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正确性及合法性负责。

  3、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应用系统租赁服务,并保证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如甲方拒绝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述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追索已发生业务所涉及的款项之余款。

  第五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条补充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子商务合同7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负责甲方旗下淘宝商城奇淘网(名称可变更)在淘宝网的推广、营销、运营以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双方秉承充分信任、在变化中共同发展、谋求共同利益的原则就奇淘网在淘宝商城的整体电子商务市场运作进行充分合作。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自 20__ 年8月1日起至 20__ 年2月1日止。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奇淘网的运营咨询顾问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如下电子商务服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在不违背淘宝商城的经营规则下负责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管理、订单管理、数据库管理、客服销售管理、淘宝后台管理等)的操作流程,确保专卖店前期的正常运作,并负责培训团队,以保证专卖店后期的正常运作。

  2、负责的店铺申请进驻、产品拍照、页面设计、网店装修、商品上架等建设工作(中间所产生的`第三方费用需甲方承担)。乙方上述所有的建设工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能对外公布。

  3、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为的运营(包括但不仅限于营销推广、促销策划及活动页面设计、年度营销活动规划、阶段促销活动、淘宝主题活动、店铺自身推广活动等)的提供顾问指导服务,负责将运营经验传授给甲方团队。

  4、配合甲方建立仓储并根据营销计划及时采购,确保库存充足;对孟浩专卖店售出的商品提供仓储、分检、包装、发货管理及物流对接流程的梳理;并负责专卖店的售后服务工作流程梳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导商品退换货等工作。

  5、乙方预计6个月内对甲方运营团队培训完毕,使得甲方团队能独立操作店铺日常营运、营销、维护、销售等工作,乙方退出运营培训。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乙方运营顾问服务期6个月,合计总费用为50000元(伍万圆整)。

  2、付款时间: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预付总费用50%,即人民币贰万伍仟圆整。剩余50%在合同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3、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现金或银行汇款,乙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为:

  开户名称:奇淘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委派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团队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电子商务服务。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款项及时付款,否则视甲方违约。如有违约,甲方须按未付金额的日 0.5 %违约金向乙方支付。

  4、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须给予一定协助,包括向乙方提供每季度产品知识培训、产品素材等。

  第六条、保密责任

  1、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与物品"),甲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

  2、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乙方,或者按照乙方的指示予以销毁。

  3、本协议终止后,甲方需继续遵守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8

  甲方(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期间的所有妇幼产品在乙方电子商务网站进行销售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 产品订购

  1)乙方向甲方递交的订单形式包括:电子数据订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2)乙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甲方发出订单的,甲方应在接到订单后不超过1日内答复乙方,并与订单确认后按时准备货物,等待乙方采购员上门收件。甲方在1日前无法供货,乙方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甲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产品在交付给乙方并验收前(验收以乙方的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以吊牌价格的 折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诺交付的产品和样品完全一样,产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

  5)乙方收到产品后进行数量、型号、规格等表面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办理退换货事宜,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该产品。

  2、货款结算

  1)结算方式: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账期,账期的计算起点为每月1号;乙方应于每个周期届满后,根据经甲方确认已售出的商品数量,乙方支付当期货款;上述货款支付日期如遇到节假日顺延。

  2)货款结算方式为:

  1、现金;

  2、电汇

  3)法定节假日乙方不办理结算,账期未满或遇节假日,结算期顺延至次周。

  4)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乙方向甲方退换的产品,甲方应在5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逾期未调换,乙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3、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甲方按照合约定交付产品。

  2)乙方将甲方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样品拍摄图片。

  3)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赠品)不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4)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正当合法,不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

  5)甲方应当给乙方提供产品的说明、图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产品样品供乙方拍摄图片,如有产品更改保证、图片等,应该及时通知甲方更新网站资料。

  6)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有支持乙方在网站进行团购促销宣传的义务。

  7)甲方应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保证真实可靠性,如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8)所有新上市产品甲方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提供新产品的样品,以便乙方拍照使用。

  4、违约责任

  若因缺货原因造成乙方客户发起赔偿维权所需赔付款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

  5、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所有商业信息以及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履行本合同为外目的的使用秘密信息,若违反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15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7、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更具合同情况就相关事宜可再行签订其他附件。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 起止 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及条件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 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 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4. 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 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 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中国石化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7.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

  1. 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

  2. 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3. 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 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

  第三条 承诺与保证

  1. 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石化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 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密

  1. 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 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

  3. 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 变更及终止

  1. 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 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 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 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1)双方合作期限壹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2)如乙方选择代销合作模式,双方所需义务如下:

  1)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壹千元保证金,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结束后,如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将打入乙方账户。

  2)代销范围只限乙方淘宝(淘宝商城)店铺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销,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价格销售,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并且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乙方代销的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必需与分销平台产品列表中给到的价格同步,如有活动需要价格调整,需提前3天与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价格销售,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并且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店铺最少要上架择上架产品款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者重新拍摄甲方产品。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款式数据包,并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乙方的日常对接。

  6)因甲方只是向乙方提供产品,不参与乙方具体运营,所以因乙方原因产生的纠纷甲方概不负责。(如因甲方产品产生问题除外)

  7)乙方代销的甲方产品,所上库存数必需按甲方给予的库存数上架或者调整,如乙方没有按甲方提供的库存数上货,出现的超卖问题,由乙方承担。

  8)乙方每天14:30分前所传的成交订单,甲方在原则上会当天发货,如遇到大的活动或特殊情况除外,如有特殊情况会提前通知乙方,14:30分以后的订单将在第二天发出。

  9)甲乙双方合作必需通过淘宝分销平台完成。

  10)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资料,对应的AD服务,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包装物料,免费赠送消费者的礼品。

  11)乙方不得在甲方给予授权的店铺里销售马拉丁实体店的服装。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并且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2)甲乙双方采购结算方式:以招募书为准

  13)甲方给予乙方返点奖励方式:以招募书为准

  二、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客户名单和信息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使用(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除外)或将其泄露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本款以下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的处罚及甲方合理的律师费)的,乙方还应足额对甲方做出赔偿。

  三、违约

  1)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构成违约,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另一方("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果违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或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法律,或严重损害守约方利益,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严重损害守约方的利益,或继续履行已成为不必要时,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能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有关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阻止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继续扩大。如果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能及时通知对方,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继续扩大,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四、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双方的合作期限即为本协议的有效期。

  2)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甲方并非乙方的代理人,且甲方不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承担乙方作为团购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而对甲方用户应承担的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11

  摘要: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日臻成熟,世界已经步入了以IT产业为支柱的新经济时代,电子商务的浪潮已经席卷了全球。然而“网络泡沫”的出现,使得世界范围内电子商务大面积遭遇寒冬。但是,伴随着各国相继颁布法律以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的出台,对电子商务的规范日益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始回暖,甚至电子商务合同有取代传统纸质合同的趋势。从简单的EDI信息传输到构建数字化交易平台,从初始的E-mail身份认证到数字化签名,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不断的促进了电子商务教育流程和交易形式的变化和发展,进而有力的推动了信息时代经济的发展。国际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为此,各国理应加紧此类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解决电子商务特殊法律障碍的法律规范的出台。

  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 国际合同 法律适用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国际互联网为媒介的电子商务活动迅速兴起。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根据联合国贸法会会议发表的报告书,20xx年电子商务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例多达四分之一,并且其发展的趋势日渐迅猛,就中国而言,今年仅“双十一”一天,淘宝网的交易额就达到191亿元人民币。随着电子商务领域的不断扩展,一种新的和同类型——电子商务合同应运而生。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概述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合同,又称电子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特征

  1、电子商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电子合同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当事人

  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是合同的电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中有关规定,电子合同是以财产性为目的协议,该示范法列举了大量商业性质的关系。

  2、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

  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种合同方式大大的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电子合同的交易主体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这种交易方式当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让交易的相对人在交易前知道对方的资信状况,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权益必将成为一种无形的财产。

  3、技术化、标准化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他有别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予以规范,如: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这些具体的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如果没有相关的技术与标准电子合同是无法实现和存在的。

  4、合同订立的电子化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5、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

  意思表示的电子化,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电子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表现方式是通过电子化形式实现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中将电子化的意思表示称之为“数据电文”。

  二、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概述

  (一)国际合同的概念

  所谓国际合同就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合同。这一方面说明了某个合同是否具有国际因素主要取决于是否同时有两个国家存在法律利益,而不仅仅局限于主体、客体及法律事实三个方面,因而扩大了国际合同的情况;另一方面又说明由于两个国家或更多的国家存在法律利益,因而具有法律冲突。

  (二)国际合同法律冲突的解决

  1、分割论和单一论

  分割论既是指将合同分割为几个不同的方面,分别适用不同地方的法律。单一论就是指将合同看作一个整体,统一适用一个地方的法律。

  2、主观论与客观论

  前者是指合同的准据法应当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后者则是指应当根据合同与某个场所(或地域)之间的客观联系来确定准据法。

  (三)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是国际私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选择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

  2、最密切联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又称“最真实联系原则”、“最强联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分析与合同或当事人有关的各种因素,推断出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予以适用的一项原则。

  三、Internet背景下国际电子商务合同对传统法律适用的挑战

  (一)国际电子商务合同对客观连接点的挑战

  国际私法中的客观连接点有合同缔结地、合同履行地、交易所在地,当事人的国籍、住所地、惯常居住地、营业地。电子商务合同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将网络作为一种信息传递的工具来完成合同的订立,即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来传递信息,但不是在网上履行的合同,即非网上履行合同。在这类合同中,合同缔结地不容易确定。传统法律上的缔结地有: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地点;受要约方的住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与订约有最密切联系的地点。但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的理解就可能出现问题。例如,A公司是仅提供信息服务的网络公司,注册于甲地,其信息服务系统位于乙地,但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果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将无法确定其住所地,同时,又因为A公司没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所所在地也无法确定,因为从传统的角度来看,信息系统的支持设备或技术的所在地,不能看作营业地。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缔结地的确定面临很大困难。第二类是其订立和履行可以全部通过网络完成的合同,即网上履行合同,如技术转让合同。在这类合同中,除了合同缔结地很难确定以外,合同履行地也很难确定。根据传统国际私法,在特定场所按照特定程序缔结的合同如证券交易、拍卖等无疑应适用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但是,网上拍卖是“悬浮”在虚拟空间的,并不与任何地域相联系,适用拍卖场所所在地法实际上无法可依。网络使得人们通常在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对方所处的地理位置的情况下相互传递信息和进行交往。 另外,网络是一种面向任何人的独立自主的开放系统,用户可以在任何地方的计算机上订立和履行合同,国家、住所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之间的联系是非常弱的,国籍、住所这些传统连接点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意义不大。

  (二)国际电子商务合同对主观连接点的挑战

  1、当事人合意

  即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该原则被广泛的适用于涉外合同领域。由于客观性连结点缺陷的存在,人们把视角转向主观性连结点,由于当事人双方合意选择应适用的法律。通过当事人的选择,能够解决网络服务商与用户,用户与用户以及网络服务商之间发生的许多法律问题,所以该连结点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随着电子合同的发展,出现了一种点击包装合同。在网上消费交易中,供货商不是就每一笔交易都分别订立合同,而往往提前制定好格式合同,并利用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制定一些损人利己的免责条款和法律选择条款。而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只能点击“接受”或“拒绝”键,要么全部接受成立合同,要么全部不接受。这样,大大限制了合同当事人的选择权,当事人合意的连结点收到了限制。

  2、最密切联系连结点

  由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弹性特征,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因而被各国理发和司法实践所广泛采用。在合同准据法中,应适用承担特征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后惯常居所地法;如果该当事人有营业所则适用营业所所在地法。最密切联系原则在电子合同环境中遭遇困境,主要原因还是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特征性履行因素难以确定。

  四、国际私法的应对

  (一)连接点的嬗变

  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许多客观的连接因素难以有效的运用到网络空间中。主观连接因素,特别是当事人意思自治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法律选择条款可以解决用户与ISP、用户与用户之间以及ISP之间的法律争议,使大多数法律冲突得以解决。在新的连接点尚未得到各国立法认可之前,允许当事人协议选择解决电子商务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同时,还应针对电子商务合同的特殊性,减少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当然,电子商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可能是毫无限制的。各国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对经营者通过网上格式合同或附合合同免除或限制自己责任采取规范限制的态度,如德国的《一般合同条款法》和英国的《不公平合同条款法》,对涉及产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合同适用“直接适用的法”,否定法律选择条款的效力。

  在当事人没有协议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按照现行国际私法冲突规范寻找电子商务合同法律适用的连接点时,很多连接点的判定从技术上非常困难。但是,以虚拟的网络空间为依托的电子商务合同纠纷最终是在物理空间中的法院解决。法官处理此类案件时,不可能完全抛弃传统法律意识的影响,传统的连接点仍会发生作用。但对传统连接点的含义应根据电子商务合同的特性做扩大解释。除了在现有的连接点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以适应电子商务合同的'需要以外,可以考虑构筑新的连接点。网络空间派生的新的因素,如网址,为构筑新的连接点提供了客观基础,而且,新的连接点的形成与发展与客观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发展密切相关,比如意思自治原则就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新的连接点的形成虽然尚待时日,却是必然趋势。根据学者们的设想和构思,网络服务提供者ISP不仅仅在技术上处于一个不可或缺的地位,在法律上也应被赋予新的权利、处于新的地位。用户在选择ISP的时候,可以由ISP明示应当遵守的规则。用户将制定和选择规则的权力交给ISP,选择了某一个ISP,也就意味着接受了ISP所在国的法律或该ISP选择的法律,用户在选择ISP时就能预见纠纷发生时应适用的法律。将ISP所在地作为连接点,既有灵活性,又具有可预见性,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1、意思自治原则

  在电子商务合同领域中,意思自治原则仍然是首要的适用原则。在确立电子商务合同准据法的理论和立法实践中很多国家将意思自治原则作为当然的适用原则。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有利于当事人预知行为的后果,维护合同的确定性和稳定性,这对于存在于虚拟空间的电子商务合同尤为重要。另外,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当事人争议的尽快解决。

  但是,意思自治原则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的具体适用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在选择法律的方式方面,由于网络证据的复杂性,只可能承认明示选择。在选择法律的范围方面,现在的趋势是根据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尽量扩大当事人的选法范围,使当事人就能够选用对电子商务关系作有规定的国家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从而避免因选择或适用法律不当而导致电子合同的无效。当然,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不可能是毫无限制的。有学者认为,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主要应局限在以下四个方面:①制止不公平合同条款的法律。许多国家对格式合同制订有禁止不公平合同条款的法律。如果当事人选择外国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院国法律所施加的保护措施,那么法院国就有权拒绝承认当事人合意选法的效力。②禁止滥用个人数据的规则。③反托拉斯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尽管许多国家正在积极推广电子商务的应用,但如果一方当事人独占数据电文标准的使用,那么此种行为通常被认为属于托拉斯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受法律的制裁。④法院国有关公共秩序的法律。如果电子商务的应用或交换协议的内容如果违背公共秩序,法院国可以拒绝承认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或拒绝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2、最密切联系原则

  前面已经提到,最密切联系原则在电子商务合同中的适用受到了挑战。但是经过长期的发展,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合同领域的适用已经比较完善,其所具有的灵活性使其在电子商务合同中仍有用武之地。这在立法中也有所反映。如UCITA的第109条就规定了最密切联系原则。订立于罗马的《关于合同义务法律适用的公约》规定,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关系的国家的法律。对于电子商务,欧盟不主张建立任何新的冲突法规则,上述规定也适用于电子商务合同。可见,最密切联系原则仍然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在确定最密切联系地时,对于网上履行合同,不能套用特征性履行方法,因为在这种合同中,几乎不能确定特征履行地。而只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连接因素来确定准据法。

电子商务合同12

  一、电子合同的概述

  (一)电子合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贸易活动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更新。电子商务与传统的贸易活动不同,其自身的独特性也为我国合同法的制定构成了挑战。就电子商务法应当属于何种部门法的问题,学术界的观点也各部相同。李世石认为应当将其纳入到商法的分支中;学者田文英则认为应当将其归属于经济法的分之下。笔者认为,从广义的层面来说,电子商务法指的是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总和;从狭义的层面来说,则指电子商务活动中每个环节的相关法律。而无论是何种分类方法,都未影响到其对我国传统法律体系产生的冲击,不仅包括经济法,还包括行政法等部分发。除了实体法需要加强规范之外,程序法也需要不断完善。

  (二)电子合同引发的问题

  实践当中,电子商务活动主要经历了三个过程:首先需要发出邀约,寻找客户交谈;其次需要订立合同;最后支付合同价款。由此可见,从本质上来说,传统的贸易活动与电子商务贸易相同,只是两者运营环境、方式有所差异。

  因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合同签订的方式、环境都发生的改变,也就是说我国的合同法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1.合同訂立过程

  关于当事人的要约以及承诺的问题,与传统合同确认方式不同电子合同主要通过计算机自动化办公来处理,这样的确认方式能否反映出双方当事人内心真挚的意思表示,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同时因为计算机整个操作流程很迅速,所以要想社会要约也很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况,合同法需要加强对合同成立方式的规范。

  2.合同的形式

  电子贸易活动无书面合同,双方都是通过计算机来完成整个交易流程。双方之间以计算机中储存的电子凭证为合同证据,而电子凭证是否与纸质凭证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有所差异。

  3.电子合同的效力

  随着网络交易活动的日益频繁,对网络交易的监管也越来越困难。电子商务活动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存在网上的,或者邪路国家机密的行为,这些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禁止。因此在法律完善的层面,应当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约束和监管,能够有效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合同的签名

  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活动,而双方也只能根据各自披露的信息来判断每个人的情况。因此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也存在着冒用他人名号、虚构交易、未定期付款等行为,这些都为电子贸易活动构成了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子签名活动应运而生,同时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健全。

  二、电子商务背景下合同法的创新与完善

  (一)合同书面形式的问题

  早期电子商务贸易活动出现的时候,关于合同形式问题主要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就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另一种处理办法则是将电子合同作为书面合同的一种类型,与电子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随后的几年,学者开始探讨研究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之间的关系,即电子合同能否满足传统和他那个的目的需求。而根据不同学者对传统书面合同的研究,发现书面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功能:①文件内容的稳定性;②文件的可复制性,即可以有副本的存在;③当事人签字肯定文件的效力;④合同形式符合法律明文规定。

  通过对传统纸质文件功能的分析,可以看出电子合同同样可以满足这些功能,尤其是长久保存的功能。同时电子合同也引入了电子签名的功能。

  对比分析我国的《合同法》与联合国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可以看出:前者对书面合同的部分规定同样适用于电子合同,但是整体来说比较简单;但是后者则强调了数据文档需要具备可读性、可以方便日后的调取。笔者认为我国的《合同法》正是少了这种原则性的规定,即扩大书面合同的范围,同时也需要对电子合同功能做出明确要求,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二)合同的签订问题

  在虚拟交易中,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可以通过聊天、电邮等方式表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目前争议的话题在与鼠标点击能否构成意思表示。笔者认为鼠标点击可以作为意思表示,因为商品首先以电子文件的方式呈现在客户面前,而当客户顺着文档指示做出点击行为时,则意味着其做出了相应的表示。我国的《合同法》中奖电子文档归为书面形式的类别中,因此点击可以视为书面确认。而对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来看,电子贸易中多数表现为广告形式,并且在广告中明确标出了库存数量,以及对对方的资信要求等,这些可以视为要约邀请。我国针对合同承诺的规定那个是:有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进入系统则视为到达;无特定系统的,则首次进入收件人系统的任何时间点,视为到达。这条规定并未对“特定系统”的定义做出明确规定,应当加以明确。

  三、结束语

  电子贸易的频繁化,也促使了电子合同数量的不断增多。作为最新出现的合同形式,法律对电子合同的约束并不完善,使得消费双方在合同订立以及履行的时候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当下有必要针对电子合同的特征,从合同形式、签订等多方面创新法律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冲突与应因[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第225~228.

  [2]郭懿美、庆辉.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研究[M].北京:中信出版社,20xx,第58~64.

  [3]吴佩江、王瑞飞.电子商务法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xx,第312~317.

电子商务合同1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电子商务策划(咨询)项目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针对网站用户市场的调查、诊断和策划,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诊断和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__________》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如果客户没有网站的,我们可以进行网站的'开发;有网站的,我们根据最终双方在认可的基础上,完成《__________》,并对其网站进行重新改造定位,限期为至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网站的调查、诊断费用为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甲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2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万元(¥元),乙方方能将《__________》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项目一诊断定位方案后,如果甲方需要乙方进行进一步的实施操作,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操作实施费用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xx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号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

电子商务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潮流,满足市场需求,拓展市场营销体系,乙方同意成为甲方的线上代理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代理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级别和代理地域

  1、乙方经过甲方的特别授权,拥有在xx的线上独家代理权,并经甲方的上游公司独家授权同意;

  2、乙方成为上述地域代理后,乙方在网上开店销售商品不受地域限制,但在网下向实体店、团体单位或个人批发、零售不得跨越本合同所规定的地域。

  3、甲方在乙方代理地域范围内,不再另设线上代理;

  二、应收款管理规定:

  1、乙方每月与甲方会计进行对账,对账无误,签字确认,如果没有对账或没有签字确认,甲方有权不予发货。且在甲方发货三日内乙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发货单作为双方对账、结算的依据。

  2、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对账,当甲乙双方出现经济纠纷、诉讼,乙方同意以甲方保存的发货单作为双方对账、结算依据及起诉依据与证明。

  3、甲方每年5月31日前、农历年底为清帐日,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将应收款结清,如果在每年5月31日前、农历年底乙方没有与甲方清帐,甲方将停止对乙方的一切供货,直到清帐后开始供货。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变更执行。

  4、经甲方公司对乙方库存进行盘查发现,乙方经营出现资不抵债现象,有挪用公司资金行为,甲方将停止一切供货和一切支持,乙方必须出具书面保证书,保证在限期内将资金漏洞补上,偿还公司欠款,如果定期内没有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偿还甲方欠款,所有甲方在乙方的投资,全部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投资价款、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对乙方综合评估,本年度甲方授予乙方的信用额度为xx元。乙方欠款额度超过元甲方将给予停货处理,经过乙方向甲方申请同意后方可发货;月末,乙方欠款超过信用额度元,超出部分甲方将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入乙方应收款。(若乙方应收款回款有多出部分,甲方按0.80%付给乙方。)每年5月30日乙方必须清帐,清帐后甲方将所收利息全额返还给乙方;若乙方能做到一年2次清帐,甲方将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三、窜货处理规定: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自觉遵守甲方区域划分规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如跨区域经营或因监控不严导致货源批量窜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天内收回货源。如果没有收回货源,甲方停止一切供货,并给予乙方每双鞋一万元的处罚。直到乙方串货处理完毕恢复供货。

  四、货源的配备、验收及货品调换、运输规定:

  1、如经甲方同意的调换货,必须预先将调换货清单传真甲方销售中心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未经同意不予退货,私自退货甲方不予收货。

  2、货物运输由乙方指定托运部,甲方配合送货,货物往返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后期补单,必须通过传真方式进行补货(注明专卖店名称、货号、颜色、数量、签名),如果电话告知补货,甲方可不配货,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收到货品后3天内必须将有差异、瑕疵货品反映至甲方销售中心,过期甲方将不予处理。在乙方指定的托运部运输的情况下,托运过程中包装箱完整、封条完整(有拍照留存),出现数量不足,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包装不完整或没有包装完整的证据情况下出现货品数量不足,货物丢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发货有短信通知,乙方补货差异货品,甲方到货后会沟通发货,新品到货、畅销款信息均会以短信、微信、QQ群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根据以上信息进行补货、增款。

  五、质量、售后规定:

  1、凡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按“三包”规定进行处理,并凭盖有专卖店店章的销售信誉单与甲方配货中心调换,务必做到令顾客满意。如乙方在无法确定商品能否给予顾客调换时应拿回甲方鉴定(致电甲方销售中心)后再行处理。

  3、从成品出库之日起至销售后累计时间超过一年的`或消费者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残(次)鞋退回,甲方一律不予退换。

  六、其它规定:

  1、乙方开增值税发票,需另摊付集团营销公司所开具发票金额xx%的税费。

  2、本合同合计xx页,当事人为甲乙签署双方,附带同时签订的附件xx页以及本年度内其他相关的政策规定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应向合同签订地xx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和集团营销公司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6、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商务合同15

  ( 以下简称甲方 )

  与 ( 以下简称乙方 )

  就工服制作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不得延误。

  4从北京至福州的路途运费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并作出相关赔偿。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需承担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3由于乙方未及时电告甲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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