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2-12-27 09:45:06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5篇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1)为加强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达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快速反应并提升事故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生产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序的组织抢险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动都要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在项目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协作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救援、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言行结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在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发生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根据需要协调外协互助力量及当地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4)项目部安全部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5)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项目部相关部门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

  生产作业场地由于存在潮湿,高温、或生产作业现场用电管理混乱、移动式机械设备和携带式设备、或现场金属设备、开关线路安装不规范、没有安全装漏电保安全器等不利因素,因此,触电事故较多。

  主要原因是,生产现场用电线路不按规范进行安装,线路随便拖地破损、生产作业员工违反安全用电要求,开关破损后没有及时进行修复。电焊机、各式手持电动工具等设备需要经常移动,在设备各电源处容易发生故障或损坏,没有安全防护罩、或防护罩破损时没及时进行修理,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经常在人的紧握之下工作,一旦触电就难以摆脱电源。

  触电事故往往发生得很突然,且经常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后果,死亡率较高。触电事故对人体的伤害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心脏、神经系统、肺部的正常功能而造成的伤害。电伤是通过人体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的外壳或其他带电体雷击,电容器放电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通电时间的长短、通电途径、通过电流的种类、人体状况而造成的伤害。触电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电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天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触电事故有一些规律,掌握这些规律性,对于安全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排其他的电气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意义。触电事故的发生,情况是复杂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分析和总结触电事故的规律性,为做好电气安全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防止触电事故伤害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为了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必须采用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绝缘、安全间距、漏电保护、安全电压、遮栏及阻挡物等都是防止直接触电的防护措施。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是间接防触电保护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所谓间接防触电保护措施是指防止人体各个部位触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才变为带电的电器金属部分的技术措施。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生产作业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本部门的电气设备构成和状态,电气专业人员的组成和素质、用电特点和操作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及配置管理人员。

  2、按本企业的性质和环境特点,建立相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这些规程,使电气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的、安全的工作状态。

  3、根据不同工种的作业特点,建立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如电气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4、电工属于特殊工种,也是容易发生事故的工种之一,电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能上岗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5、经常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内容如用电的基本知识、常用电气的安全操作规程、触电事故的严重性等。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般员工应懂得一般用电知识外,还应懂得有关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电气灭火的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6、生产作业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生产用电作业必须按生产需求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7、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8、生产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生产作业场所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

  注意事项有:

  ⑴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⑵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欧姆(Ω)。

  ⑶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⑷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⑸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⑹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电源线长度≯30米。

  ⑺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必须严格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

  9、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10、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报电工进行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1、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以免在短路时发生电弧或熔丝熔断飞溅伤人。

  12、使用手电钻、冲击钻、手提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⑴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⑵使用单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⑶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⑷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1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个人防护,身体的任何部分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14、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5、不准使用正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二、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进行抢救。脱离电源越快、抢救越及时,触电者救活的可能性就越大。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⑴拉闸断电,触电时临近地点有电源开关或插头时,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⑵切断电源线,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或一时找不到电源开关或插头,则可用电工绝缘钳或用干燥木柄铁锹、斧子等切断电线、断开电源。断线时要做到一相一相地断,在要断护套线时应防止短路弧光伤人。

  ⑶用绝缘物品脱离电源,当电线或带电体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棍等绝缘物品作为救助工具,挑开电线或拉开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⑷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员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他办法把电源切断。

  ⑸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内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鞋或临时单脚着地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身旁,紧靠触电者头部或脚部,把他拖成在等电位地面上(即身体躺成与触电半径垂直位置)即可就地抢救。或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保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导线后就地急救。

  ⑹对于高压触电应立即拉闸停电救人。当无法通知拉闸断电时可以采用抛掷金属导体的方法,使线路短路迫使保护装置动作而断开电源。高空抛掷要注意防火,抛掷点尽量远离触电者。

  3、脱离电源的注意事项

  ⑴救护者一定要判明情况做好自身保护。在切断电源前不得与触电者裸露接触(跨步电压触电除外)。

  ⑵在触电者脱离电源的同时,要防止二次摔伤事故(电击二次伤害),即使是在平地上也要注意触电者倒下去的方向,避免摔伤头部。

  ⑶如果夜间抢救,要及时解决临时用电照明,以免延误抢救时间。

  三、现场急救措施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救护工作。要视触电者身体状况,确定护理和抢救方法。

  人触电后不一定立即死亡,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跳等症状,外表上呈现昏迷的状态,此时要看作是假死状态,如果现场抢救及时,方法得当,人是可以获救的。现场急救对抢救者是非常重要的。一些统计资料指出,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者,90%有良好效果;12分钟开始救治者,救活的可能性就很小。这说明抢救时间是个重要因素。因此,争分夺秒,及时抢救是至关重要的。

  触电失去知觉后进行抢救,一般需要很长时间,必须耐心持续地进行。只有当触电者面色好转,口唇潮红,瞳孔缩小,心跳和呼吸逐步恢复正常时,才可暂停数秒进行观察。如果触电者还不能维持正常心跳和呼吸,则必须继续进行抢救。触电者应尽可能就地进行急救,只有条件不允许时,才可将触电者抬到可靠地方进行急救。在运送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也不能停止,直到医生宣布可以停止为止。抢救过程中不要轻易注射强心针,只有当确定心脏已停止跳动时,才可使用。

  1、救护方法:

  ⑴触电者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

  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必要时送医院诊治。

  ⑵触电者已经失去知觉,但心脏还在跳动,还有呼吸,应使触电者在空气清新的地方舒适、安静地平躺,解开妨碍呼吸的衣扣、腰带。如果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持体温,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诊治。

  ⑶如果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但心脏还在跳动,应立即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并及时请医生到现场。

  ⑷如果触电者呼吸和心脏完全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急救,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应当注意,急救要尽快进行,即使送往医院的途中也应持续进行。

  2、抢救过程中注意事项

  ⑴在进行人工呼吸和急救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衣扣、领带、腰带等解开,清除口腔内假牙、异物、粘液等,保持呼吸道畅通。

  ⑵不要使触电者直接躺在潮湿或冰冷地面上急救。

  ⑶人工呼吸和急救应连续进行,换人时节要一致。如果触电者有微弱自主呼吸时,人工呼吸还要继续进行。但应和触电者的自主呼吸节奏一致,直到呼吸正常为止。

  ⑷对触电者的抢救要坚持进行。发现瞳孔放大,身体僵硬、出现尸斑应经医生诊断,确认死亡方可停止抢救。

  四、心肺复苏法

  触电者一旦出现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的症状时,必须立即对其施行心肺复苏急救拟肺复苏法是指伤者因各种原因(如触电)造成心跳、呼吸突然停止后,他人采取措施使其恢复心跳、呼吸功能的一种系统的紧急救护法,主要包括气道畅通、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及所出现的并发症的预防等。

  1、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方法:

  如果触电者失去意识,救护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判定伤者的呼吸、心跳情况。方法是:看触电者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听触电者的口鼻处有无呼气声;用手试测口鼻处有无呼气的气流,或用手指测试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博动。如果既没有呼吸,又没有颈脉搏动,可判定触电者呼吸、心跳停止。

  2、气道通畅,凡是神志不清的触电者,由于舌根回缩和坠落,都可能不同程度堵住呼吸道入口处,使空气难以或无法进入肺部,这时就应开放气道。如果触电者口中有异物,必须首先清除,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采用“仰头抬颏法”使气道畅通,具体步骤如下:抢救者一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使其头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通畅。

  注意事项:禁止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加重气道阻塞,而且会使得胸外心脏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液减少,甚至消失。

  3、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触电者仰卧,肩下可以垫些东西使头尽量后仰,鼻孔朝天。救护人员在触电者头部左侧或右侧,一手捏紧鼻孔,另一手掰开嘴巴(如果张不开嘴巴,可以用口对鼻,但此时要把口捂住,防止漏气),深吸气后紧贴其嘴巴大口吹气,吹气时要使他胸部膨胀,然后很快把头移开,让触电者自行排气。儿童只能小口吹气,以胸部上抬为准。

  4、胸外心脏按压法

  让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触电者一侧肩旁,两手掌根相叠(儿童可用一只手),两臂伸直,掌根放在心口窝稍高一点地方,掌根用力下压(向触电者脊背方向),使必脏里面血液挤出.成人压陷3—4厘米,儿童用力轻些,按压后掌根很快抬起,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血液又充满心脏。胸外心脏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壁,做心脏按压时,手掌位置一定要找准,用力太猛容易造成骨折、气胸或肝破裂,用力过轻则达不到心脏起跳和血液循环的作用。应当指出,心跳和呼吸是相关联的,一旦呼吸和心跳都停止了,应当及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如果现场仅一个人抢救,则两种方法应交替进行,救护人员可以跪在触电者肩膀侧面,每吹气1—2次,再按压10—15次。按压吹气一分钟后,应在5—7秒内判断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脏是否恢复。如果触电者的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心脏按压,而再进行二次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钟吹气一次,如脉搏和呼吸都没有恢复,则应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应每隔数分钟再进行一次判定,每次判定时间不能超过5—7秒。在医务人员没有接替抢救之前,不得放弃现场抢救。如经抢救后,伤员的心跳呼吸都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操作。因为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所以要严密监护伤员,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

  一.建全科室人员组织机构

  组长:钟雪琴成员:药房全体员工

  二.具体职责

  1.药房的”地震药事应急预案”小组的工作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领导下开展,并按时汇报工作情况。

  2.组长负责地震时期药剂科抢险救灾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小组和科室主任汇报。

  3.所有员工在地震来临之际不得以任何形式休假,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30分钟内必须到达各自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4.药工、临时工人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除特殊情况应该有正式职工一道工作。

  三.抢险救灾程序

  1药房在接到中心灾情的通知后立即启动“药房地震药事预案”做好防灾工作的一且准备。

  2所有部门在保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将门诊西药房的.药品、微机、药柜、药架以及能搬动的其他物品搬到妥善的地方临时存放,能搬动的其他物品尽量搬离。临时存放按照“危险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先搬;灾情重的区域先搬;药品价格较昂贵的先搬”原则进行。

  3危险、易燃易爆搬运时必须2人在场,临时工不得搬运上述药品。

  4临时存放药品库房应做到:危险、易燃易爆药品要单独存放;须低温保存的药品要冰箱储藏。搬到其它科的药品须派专人看守。

  5如果灾情轻微,药品不需要搬出原地,则正常工作。

  6全体员工要随时待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整个救灾过程中,科室要做好工作安排,加强安全教育,尽量避免员工受伤事件的发生。

  四.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事预案”

  由于地震的发生具有突然性,因此,药房在做好科室应急地震预案的同时,还承担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必须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事预预案”充分保障救灾药品的准备。

  五.地震后期的药事工作

  1.应将在地震期间搬走的药品如数搬回,恢复正常工作。如有差错应认真分析原因,书面说明经主任签字后交财务科。

  2.员工在地震期间的表现纳入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并报中心;对表现差的本不能评优、评先进;表现特别差甚至临阵脱逃的要上报中心作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药房要对整过救灾工作进行总结,查找“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工作做得更实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

  为了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结合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和本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组织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演练简介,一名员工因为施工中的操作失误发生触电事故,项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触电者积极实施抢救过程中如何保障信息传达预案,小组成员如何履行职务,最后完美达到练习目的'。演练目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同时,通过演练,使人员掌握应急救援运行程序和方法,提高项目应急小组的协调作战能力。参加演练的相关部门,公司安全科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职能部门以及各作业班组。安排假设三名工人在浇筑三层窗台板时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同时说明不能够乱接电源接电,必须要找电工,电工按照工厂安排好振捣棒的电源。一切落实结束之后,对作业人员示范开关只要扳动按钮就行,其他不要动交代,完成之后就到别处巡查。事故发生。

  一名工作人员未通知电工,上次把现实触电倒在电箱边,四肢抽搐。一名工人拉下漏电保护器的按钮。按下按钮之后,正在一边安排施工的工作人员听到惊叫声。一边跑向出事地点,一边用电话拨打120求救,并且向项目经理报告。总指挥在接到电话之后,决定启动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立即电话向公司报告,同时用电话通知抢险组组长啊在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带领人员赶到事故地点进行检查,同时到配电房间拉闸断电,对现场所有用电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救护组长带领救护组成员赶到事故地点。对触电人员进行检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疏散组组长立即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带领警戒组人员赶往出事定点,禁止闲杂人员出入,现场拉警戒带进行隔离,并且会进入的救护车停放在安全地点。随时准备将伤员送往医院,禁止其它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同时将落实情况随时报告。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5

  为认真做好我区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恪守安全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处置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所采取的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一)以人为本,安全优先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优先”的原则。在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把握“及时进行救援处理”和“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两个事故损失控制的关键点,把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现场指挥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属地交通运输所按照处置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根据车辆交通事故的性质、影响程度和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严格落实预防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快速响应,建立应对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快速、及时、得当处置车辆交通事故。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时,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物资供给和车辆调度。

  三、指挥组织体系

  各交通运输所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指挥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织。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传国。

  副组长:张大伟、刘昕、章连彬、王祥安、朱军、葛雷、戴有苗

  成员:运管所机关股室负责人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应急处置机构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四、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及时向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交通运输局或者区安监局报告。

  (二)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和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和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8.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我区范围内道路运输车辆发生突发道路运输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道路运输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其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七、应急救援结束处置

  (一)救援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二)事故调查。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所暴露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订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保障体系

  (一)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并加强对应急处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二)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加强通讯信息报告。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加强对突发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九、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道路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对应急行动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和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

  (二)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三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7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系统内部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置。

  二、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消防)预防和强化安全管理作为中心,认真做到各项防范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粮食局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市粮食局局长洪在龙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局长朱国成担任,成员由管理监督科有关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管理监督科,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本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负责相关事故的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事故危害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凡发生职工轻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较大事故:凡发生职工重伤以下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重大事故:凡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五、事故预防和保障措施

  (一)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分解,达到横到边,纵到底、到人。

  (二)各企业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即:安全生产(消防)值班保卫制度、电器设备和机械管理制度、化学药剂管理制度、房屋设施维修养护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及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三)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及时通报值班讯息,做好记录。

  (四)强化门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任何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仓库必须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五)做好安全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线路走向要规范,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

  (六)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配好配足消防器材、保证“拉得出、用得上”。

  (七)严格执行各项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登高作业、机械作业、装卸作业和药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大检查,在检查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讲情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

  (九)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自我防范能力。

  六、事故发生的应急处理

  1、所属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应在8小时内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在接到事故报告的后6小时内赶到事发地点,指导企业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所属企业发生较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市粮食局在接到报告后的5小时内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抗灾抢险工作。

  3、所属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小时内上报市局,接报后市粮食局应到1小时内上报市安委会及市安监局,并快速赶到事发地,指导企业开展工作。并与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4、当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应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者。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把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

  (3)保护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需要时应断绝交通。

  七、预案的启动条件

  所属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预案,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全系统所有人员都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

  八、事故责任追究

  1、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或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本预案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对事故发生后采取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行政处分。

  3、由于失职、渎职等原因致使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负有责任的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九、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由市粮食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给予表扬或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

  2、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的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十、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对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整改措施,使之进一步完善。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

  第一章前言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交通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章《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承德市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从事道路建设施工、道路养护管理、道路(危货)运输、水上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场站建设中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险目标的确定及潜在危险性评估

  目前,全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35个,分别承担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与养护、地方道路建设施工的组织与管理、公路客货运输行业监督与管理、潘家口水库水上客货运输监督与管理、道路建设材料的采集、加工、运输、各项交通规费和公路通行费的征收等任务。

  进入“十一五”后,我市交通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各等级公路,特别是承唐等高速公路项目将陆续开工,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难度远远高于以往公路建设项目。公路运营里程的增加,各类营运车辆迅速进入运输市场,客观形成了点多、线长、从业人员流动频繁管理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业管理难度。加之安全隐患的不确定性、反复性和野外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一旦发生都会在全系统乃至全市范围内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

  第四章救援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统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市局五楼值班室,联系电话:2271252。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常务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公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公安科科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2271260、2271298。

  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协调指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全系统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所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事宜;

  3、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救援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适时发布、通报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情况;

  (二)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交通系统内资深施工和管理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名单:

  于凤江刘永春马连宏王金学白宝合

  佟广宁刘学敏王振奎张志平

  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1、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重大危害控制系统进行评价;

  2、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为救援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3、及时分析事故源的变化,为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成立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分管运管和工程的副局长共同担任。根据交通行业特点,分别成立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应急水上救援分队。

  工程机械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武玉明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时间,将救援所需机械设备准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事故发生地;

  2、抢修被事故或自然灾害破坏的机械设备、道路交通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开通临时通道,设立警示绕行标志;

  3、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客货运输应急救援分队,队长由王京围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负责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2、及时组织把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

  3、负责重特大事故人员、物资的疏散运输工作;

  4、执行突发事故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水上救援分队,队长由候殿立同志担任,其职责为:

  1、迅速调集水上救援人员、船只及设备,必要时协调上级海事部门救、捞人员及设备支持;

  2、负责指挥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协助水上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和事故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其职责为:

  1、维护事故救援现场秩序,做好警戒、保卫、疏散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道路管制,为救援物资、人员的及时到位,抢险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分管局卫生所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卫生所负责人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负责协调医疗救护中心及医疗机构进入紧急救援状态;

  2、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紧急救助工作;

  3、配合医疗部门出具医疗报告,为事故技术分析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六)成立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局事务管理处的局领导担任,事务处和

  财务科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其职责为:

  1、紧急筹措救援过程中所需的资金;

  2、为现场救护人员及时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质保障。

  (七)成立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科、工会、组干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的调查,进行现场取证,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制定预防措施。

  (八)成立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法规科、人劳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

  1、负责事故单位职工、家属的救助、安置及各种相关政策解释;

  2、负责工伤鉴定、赔偿、保险等政策解释及相关业务。

  (附:指挥部组织结构图)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

  (一)事故的报警与接警

  当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现场。同时,拨打事故救援电话,向上级报告。

  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性质(道路施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相关部门接警后,立即报告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及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亡人员,积极进行自救互救,并在第一时间将所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伤亡程度等简要情况直接向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指挥长(副指挥长),由指挥长发布救援命令,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各救援机构进入救援现场。

  (三)救援机构的响应

  各救援工作组接到救援命令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实施救援行动。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干部、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预案》中的程序及内容,努力提高全员职工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及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应急工作管理和应急处置专业知识。

  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对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演习工作进行评估,对相关单位的《预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

  第七章附则

  本《预案》是市交通局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调整。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局、局直各单位都要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本部门高危行业预案),报市局安委会备案。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 编制

  第四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 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d)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和相关人员撤离的应急措施;如可能伴随的后果,应考虑的相应缓解措施,以减少与控制其造成的环境影响;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 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 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评审、发布、备案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 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 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 培训、演练、修订

  第十条 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0

   要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首先要对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对于那些一旦发生事故以后给周边人员和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危险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

   制定地方政府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即重大危险源的普查、预案编制、预案演习。

   1重大危险源的普查

   在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前首先应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彻底掌握本辖区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

   重大危险源如如果缺乏系统、有效的监控管理,地方政府对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类和动态情况不清,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测、控制、预警系统以及防范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救援系统,则重、特大事故难免就会发生,并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进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成为防范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前提。

   危险源的普查程序是向本辖区内的企业发放重大危险源普查表以及相关的填表说明,由企业先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在此基础上对危险源进行分类,按危险源的指标体系进行填表、申报工作,最后由地方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危险源普查表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以达到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及其状况,从而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并为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打好基础,为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依据。

   1)重大危险源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类是重大危险源申报、普查的基础,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客观地反映重大危险源的本质特征,有利于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重大危险源分类遵循以下原则:

   从可操作性出发,以重大危险源所处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再按相似相容性原则,依据各大类重大危险源各自的特性进行有层次的展开。

   按上述原则重大危险源分为7大类:

   ①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贮罐);

   ②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

   ③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④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

   ⑤压力管道;

   ⑥锅炉;

   ⑦压力容器。

   2)重大危险源普查的指标体系

   重大危险源普查指标体系应能全面反映重大危险源的客观状况以及影响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所反映的信息应能满足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以及快速评价分级的要求。

   重大危险源普查的指标如下:

   ①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基本情况

   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的基本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名称、单位代码、经济类型、占地面积、行业代码、主管机关、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所属委办、隶属关系、主要产品等有关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基本情况信息的17个指标。

   ②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依据重大危险源分类,分别制定各类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指标。

   a.贮罐区(贮罐)

   贮罐区(贮罐)包括贮罐区基本情况和贮罐情况两部分。

   贮罐区基本情况包括贮罐区名称、面积、贮罐个数等9项指标。

   贮罐情况包括:

   a)贮罐:包括贮罐形状、形式、贮存物质、最大贮存量等16项指标。

   b)进料管道:包括直径、设计压力、实际工作压力等7项指标。

   c)出料管道:包括直径、设计压力、实际工作压力等7项指标。

   b.库区(库)

   库区(库)包括库区基本情况、库房情况以及库房间距3部分。

   库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面积等4项指标。

   库房情况包括:

   a)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形式、结构等7项指标;

   b)储存物品:包括名称、状态、最大存储量、包装形式等4项指标。

   c.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包括危险单元、危险物质以及单元间距3部分。

   危险单元包括名称、面积、正常当班人数等4项指标。

   危险物质包括名称、工艺过程中的物质量、存储的物质量、废弃物量等4项指标。

   e.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

   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概况和安全状况两部分:

   a)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建(构)筑物概况:包括名称、用途、面积、高度等16个指标。

   b)安全状况:包括与建筑物安全状况相关的11个指标。

   f.压力管道

   压力管道包括压力管道概况、调压站(箱)概况和安全状况3部分:

   a)压力管道概况:包括名称、编号、类别、输送介质等23个指标。

   b)调压站(箱)概况:包括名称、类别、位置、数量等14个指标。

   c)安全状况:包括与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相关的29个指标。

   g.锅炉

   锅炉包括设备概况、移装记录、事故记录和检修、改造记录4部分:

   a)设备概况:包括型号、名称、编号、介质出口温度等13个指标。

   b)移装记录:包括日期、验收报告摘要、经办人等3个指标。

   c)事故记录:包括日期、事故原因及损坏情况摘要、经办人等3个指标。

   d)检修、改造记录:包括日期、检修、改造内容摘要、经办人和定期检验日期等4个指标。

   h.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包括名称、编号、容积、介质、安全状况等级等32个指标。

   3)重大危险源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

   重大危险源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包括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和周边情况对危险源的影响两个大项,主要考虑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周边环境中危险因素对危险源的影响。

   ①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

   危险源周边环境情况包括可能灾害形式、最大危险区域面积和周边地区情况。

   周边地区情况主要考虑住宅区、生产单位、机关团体、公共场所、交通要道以及其

   他。主要指标是数量、单位名称、人数和与危险最近距离。

   ②周边情况对危险源的影响

   主要考虑的危险因素是:火源、输配电装置及其他。

   4)其他信息

   重大危险源普查往往是使用专业机构设计好的表格,由危险源所在单位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的基础上,填报危险源信息表。危险源其他信息包括危险源所在单位负责人、填报部门负责人、填报人、填报日期、联系电话等5项内容。

   2.地方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在完成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以后,地方政府就可着手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建立应急组织

   应急组织包括事故应急指令系统、事故报警系统、指令执行程序、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处理主要负责人(总指挥)的姓名、现场主要指挥者或代理指挥和关键岗位人员名单。

   2)保持通讯网络畅通

   事故发生以后,保持通讯网络的畅通是非常重要的。应该确定公安、消防、急救、卫生、安全监督管理、新闻等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完善通讯设施、通讯网络、电话表等,以便及时掌握事故发展的最新动态,做出快速反应。

   3)特殊应急设备和设施的调度

   应列出重型提升、挖掘设备和特殊消防设备的名称、型号大小、数量、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用方法等。

   4)建立专家咨询系统

   设立专家咨询系统,应由和事故有关的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

   5)发动志愿援助组织

   在事故应急抢救过程中,只依靠生产经营单位或政府部门都难以取得成效,还需要社会各界志愿组织单位的共同协作,发动各种志愿援助组织的参与能够起到重要作用。计划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种的志愿援助组织的名称、电话、规模等。

   6)提供危险源的危险信息

   应包括重大危险源所贮存和使用的化学危险物质的并说明和它们有关的其它危险情况。

   7)得到气象信息服务

   应和当地或国家的气象部门密切配合以得到事故发生当地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等情况,以利于科学安排救援行动。

   8)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

   应提供尽可能充足的救援物资如交通工具、医疗器材、药品和衣物、食品、临时避难场所、资金等。

   9)公开事故信息

   接待新闻媒介并告之特大事故发生发展情况以及事故救援、伤亡情况。

   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估

   收集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检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一方面的有效性,以利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进一步修改、补充和更新。

   (2)地方政府、应急总指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1)地方政府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职责

   ●统一安排、组织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

   ●确保让所有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

   ●指派应急总指挥,应急总指挥应和生产经营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使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如果地方政府管辖区内存在一个以上重大危险源,地方政府应对每一个危险源的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协调做出安排。必要的`话,应编制一个总体事故计划。

   2)应急总指挥的职责

   ●应急总指挥应确保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各单位和组织熟悉他们的职责和任务,并能顺利完成任务;

   ●和生产经营单位制订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部门密切配合,保持联系,充分了解现场危险源的情况,编制出切实可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并寻求他们的帮助;

   ●应急总指挥应定期使现场和场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结合进行演练,并根据演练经验补充、修改和更新现场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对于发生重大气体或液体危险化学品溢出和其它严重危害环境的物质泄露事故时,应急总指挥应迅速组织有能力处理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

   ●应急总指挥应和事故现场的主管人员在整个事故应急过程中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3)生产经营单位在政府制定区域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做好如下配合工作

   ●向地方政府部门提供事故现场的可能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情况、事故后果和其它的一些可能发生的情况等以利于政府完善现场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提供技术咨询,以使这些组织做好事故应急准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将危险源或现场的危险物质的变化情况及时通报政府部门,以利于及时修改、补充和更新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确保让所有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需发挥作用的人员和组织知道他们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

   ●指定事故应急协调主任,具体负责与政府和有关机构的联络。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机构及其职责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控制特大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影响的组织保证。

   实施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构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等机构及专门的救护组织及急救中心等。其在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职责为:

   1)公安部门

   ●在事故发生后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负责交通和运输管理;

   ●控制旁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负责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区内的人员疏散和撤离,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伤员的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2)消防部门

   ●与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消防人员密切配合,扑灭火灾;

   ●控制火灾、爆炸和毒物泄露事故的现场;

   ●为完成以上任务,消防人员应预先熟悉本辖区范围内的的重大危险源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险物质、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位置等的存放位置。

   3)卫生机构

   ●卫生机构中的医院、毒物中心、救护中心及其医务人员负责事故受伤人员抢救;

   ●卫生机构应熟悉在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以后的应急抢救程序、事故短期和长期对人们造成的危害;

   ●卫生机构应熟悉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物质或对危险物质进行操作时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情况、掌握抢救和治疗受到危险物质危害人员的方法;

   ●对特大事故的抢救,仅仅依靠医疗机关现有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往往还不够,所以,卫生机构应充分考虑和其他机关和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向政府提供重大危险源的;

   ●检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和准备了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告了地方政府,如果没有,应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完成;

   ●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对特大事故发生后的所有可能紧急情况都制订了预先应对措施;

   ●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习和演练;

   ●特大事故处理结束以后,决定需要妥善保护的现场部分,应就事故现场和受事故影响地区可否人员进入等问题,向生产经营单位和应急协调主任提出建议;

   ●评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

   ●事故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者在编制过程中由于经验、理论水平的限制,完全预测出未来可能发生事故的现场的具体情况是不可能的,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练可以检验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以后,应保证让所有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人员以及应急机构都知道。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应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起进行,根据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运作;

   (2)人员是否能安全撤离;

   (3)应急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能否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以上论述了地方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内容、方法和步骤,不难看出,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以危险源普查,评估和控制为基础,以系统管理为手段,以减少事故危害后果为目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特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本地专家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后,制定出切合实际情况并能在事故抢险中发挥作用的预案,切不可草草行事,悔之莫及。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1

  时间:20 年 月 日 时

  地点: 施工现场

  主持人:

  参加人员:参演人员 等8人

  控制人员 等4人

  模拟人员 等10人

  评价人员 等4人

  观摩人员 等62人

  演练过程:

  一、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1、低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接电源时,因操作失误,加之漏电保护器失灵,致使发生触电事故。附近的工友(参演人员)发现后,(参演人员)立即跑到二级配电箱处将电箱内的隔离开关拉下,使(伤者)脱离电源;(参演人员)则跑到办公室报告。现场救护人员( )得知有人员受伤后,立即准备好药箱、担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现场处置,伤员经过现场急救后,被抬上担架,由现场准备的汽车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2、高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转运长钢管时(用竹竿代替),不慎与外电线路的高压电裸露部分相接触,发生触电事故,且“钢管”压在身上。附近的作业人员(参演人员)发现后,用竹竿将“钢管”挑开,同时用通讯设备(手机)“通知”供电部门、120、119进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现场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现场救护人员( )到达事故现场后,将伤员平卧在地面,迅速将其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脏挤压法)对伤员进行救护。适时“110”人员(模拟人员)、“120”(模拟人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110”人员(模拟人员)立即设立警戒线、及时疏散周围群众;“120”人员(模拟人员)在现场救护人员的协助下,对伤员进行检查后,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二、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

  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作业人员(伤者)在脚手架下方作业时,被上面掉下来的“砖头”伤及头部和手臂,现场救护人员(参演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扑事故现场。首先对伤员的伤口进行清洗:用清水冲去覆盖在伤口周围皮肤上的污物。其次进行止血:A用纱布、绷带将经过清洗后的头部伤口包扎好;B、用压脉带将手臂受伤处上方的动脉压紧,再将伤口进行包扎。最后,用担架将伤员通过运输工具(汽车)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三、演练评价: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

  演练评价:

  本次演练是成功的,体现出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以及员工对演练的高度重视。事前,组织这次演练的安全科事先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对大家作了演练的.目的和意义的宣讲;演练中,所有参加人员都比较认真,特别是扮演“伤员”的几位同志,表现相当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现场跑前跑后,真实地记录下了公司这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过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 、公司员工代表 对本次演练作了总结,对参演人员的认真态度表示了肯定。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1、由于是第一次进行预案的演练,个别人员不够严肃、组织经验欠缺、临场反映不够、未及时通知(也未考虑到)附近的相关方人员,以至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2、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未在预案中反映出来,不为救援人员知晓。3、个别救护人员对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4、预案中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如药箱内的药品准备不够。

  纠正和预防:

  1、认真作好本次预案演练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教训。2、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和救护能力的培训。3、积极作好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4、在“预案”中及时补充完善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

  应急演练不光是为认证而演练,同时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处理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习,使我们在今后如有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至于手忙脚乱,而是冷静对待,做到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2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黑龙江省博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范围内各分公司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事故可能发生的类型、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根据我公司的施工特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有以下几方面:

  火灾事故,土方坍塌事故,触电事故,地下管线破坏事故,地下化学危险品及爆炸物,食物中毒事故,CO中毒事故,

  (二)事故可能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如下地点:土方坍塌事故、地下管线破坏事故、地下化学危险品及爆炸物等易发生在基础施工;食物中毒、CO中毒等事故易发生在生活区;火灾事故、触电事故易发生在生产区及生活区。

  (三)事故影响范围、影响人群及后果严重程度:上述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火灾、管线等发生事故时会给周围社区点来巨大危害,影响人群较多,范围较广,后沟影响严重,必须严格加以控制。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到应急救援行动,总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在保卫处,杨继光担任主任。

  (一)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总指挥:赵森(项目经理)

  副指挥:周纯民(技术负责人)

  成员:焦大辉(安全员),王洪伟(质检员),闫化斌(施工班、组长)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为保证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够各负其责,井然有序的投入到应急救援当中,对领导机构成员进行如下分工:

  项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焦大辉

  组员:王洪伟、闫化斌

  职责:负责积极事故抢险期间的通讯联系工作,紧急抢救,消防抢险,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应急责任制:

  事故应急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公司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原则,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分级分类分别启动预案,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四、事故报告的程序。

  (一)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急指挥人员必须立即拨打应急办公室电话报警,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事故类型、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现场人员分布、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等事宜,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系方式。

  2、公司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办公室主任应立即转报应急总指挥,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组各成员,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3、应急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警,如需报警,由总指挥指派人员进行报警。

  4、事故单位应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上报调查组。

  (二)保护措施程序

  1、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点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因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1)显示事故现场和受哈着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楚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爆炸引起的损害,受害者的受伤部位等,要及时拍照。

  3)事故发生现场全貌。

  4)现场的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片、致害物的位置等。

  5)所有物间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6)对健康有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人员及周围社区保护: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危及到周围社区的危险时,必须采取措施对周围群众和重要财物进行疏散,对重要设施进行保护。事故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指派专人负责周围群中的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要对周围人群进行核实,保证所有人员都能及时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通告、交通管制、警戒等措施。周围有学校、幼儿园、残疾人等,要制定特殊的疏散方式,确保弱势群体的安全。设置临时避难场所或接受中心,供疏散人群暂时避难、休息。对可能受灾的重要财物,要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及时疏散财物,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一)火灾事故

  1、当险情发生时,第一发现人立刻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工作,同时拨打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电话,使各人员尽快投入抢救工作,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现场指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拨打紧急救援电话,如果发生重大险情,须马上通知公司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同时电话通知上级安全主管机构,进行现场的紧急救援,以保证事态得到有效的遏止。

  2、通讯组成员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通知其他部门组织救援,并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电源,接通应急照明灯具。一方面要将事故现场的情况随时报告事故现场指挥,以便指挥决策;另一方面要视灾情向当地的紧急救援机构报警,并做好接警的各项工作。

  3、保卫组人员立即承担对事故现场的周围做好安全防护的保卫工作,疏散引导的责任,要首先对人员进行疏散,把需要疏散的人员立即疏散到事故现场以外的安全地带,要做到不丢下一人,确保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另外,还要组织对财物进行疏散,首先对贵重财物、资料、材料、设备进行快速疏散到安全地带,以确保财物损失在最低限度。

  4、救护组人员在接到报警命令之后,必须立即赶赴到事故现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处于危险中的人员进行救护,在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使伤员得到及时救护。

  5、义务消防组人员接到火警命令后,必须立即赶到火灾现场,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工具进行灭火,在灭火过程中要注意采取正确方法,快速、彻底将火扑灭。

  (二)土方坍塌事故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要立即就近组织现场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险情。

  2、指挥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抢险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3、救援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救援工具,进行抢险,在进行挖掘时,当接近被埋者后,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伤到出险人员,加重险情。

  4、保卫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担负起疏散任务,将现场无关人员疏散到事故场区外,同时监察险情的发展状况,防止发生二次坍塌事故。

  5、通讯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现场查看险情,并拨打110急救中心电话,做好接警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向指挥人员汇报,以便指挥人员进行决策,并切断附近的危险电源。

  (三)触电事故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切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切勿试图关上设备、用具的开关,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用不导电物体如干燥的木棍、竹棒等物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或是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如果触电者靠近高压电,要保持在50米以外,不要盲目施救,应尽快打电话通知供电部门和医院。

  2、在剥离电源的同时,进行呼救,如果现场除救护者之外,还有第二人在场,则还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1)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设备。

  (2)劝退现场闲杂人员。

  (3)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空气流通。(

  4)向领导汇报,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告诉院方人员伤者触电的时间有多久。

  3、当伤员脱离电源后,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就地抢救。

  (1)轻症: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伤员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

  (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应在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和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氧供应。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5)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伤、灼伤均需同时处理。

  (6)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4、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小组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按职责分工进行救援工作。打110急救电话,通讯组人员要做好接警工作。时,维护电工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避免在实施抢救时,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四)地下管线破损事故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时组织人员疏散现场人员。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拨打工程救险中心电话,报告险情,同时,组织疏散组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疏散,如果发生重大险情,要扩大疏散范围,设置隔离区。

  3、通讯组要做好接警工作,同时向工程救险人员通报险情的地点及事故现场的确切情况,以便进行抢修。

  4、指派现场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因设备运转产生火花,发生爆炸事故。

  5、事故现场有疏散组看护,禁止吸烟、明火或拨打手机,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引起重灾。

  6、工程抢救人员到达现场消除险情后,方可撤除警报。

  (五)地下化学危险品、不明物及爆炸物

  1、第一发现者,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等待处理,严禁对危险品乱动,以免发生事故。

  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到现场查看,确定属实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险情,等待处理。

  3、保卫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担负起疏散责任,设立警戒区,将现场围观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直到消除危险隐患。通讯组成员做好接警工作,保证110人员能顺利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危险品处理。

  (六)、食物中毒预案

  1、当发现有恶心、呕吐、腹泻、发烧及身体出现各种不良征兆时,要立即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应急小组人员接到报告后中,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询查饮食情况,看是否为食物中毒,并决定处理意见。

  2、如为食物中毒情况,立拔打110急救电话,说明人员病情,地点等详细情况,同时作好接警工作。

  3、120人员到达后,立即配合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救护。

  (七)、CO中毒预案

  1、当发现室内有煤气味、有人出现昏厥、恶心、呕吐等情况时,要立即打开窗户进行通风,疏散室内其他人员,同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2、救护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出事地点,对中毒人员进行抢救,首先让清醒人员葡萄着出门,对已中毒人员立即用单架抬出室内,放到通风良好温暖场所,将病人平放,并将颈部垫高,对已严重昏厥人员要立即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3、通信组人员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情况,并做好接警工作。

  4、120急救人员到达后,配合医护人员处理中毒人员。

  六、事故应急救援资源信息

  1、各分公司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应当纳入财务专用经费管理,专款专用。

  2、事故发生后,为保证各部门的统一指挥和方便各应急部门的相互联系,现场会议时立即设为事故临时指挥部,,并将应急电话、对讲机等应急通信设备以到指挥部内,以便进行统一的通信联络。各施工现场要配备担架、氧气袋、听诊器、剪刀、药布、药棉等应急急救器材,放于现场的医疗室内,备有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防毒口罩、劳保手套、绝缘胶鞋、手电筒等应急期用品防灾应急库房内,防火器具、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在以发生火灾隐患的生活区、木工作业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等区域的明显位置,同时公司备有用于应急救援的车辆,以便随时用于救援行动。

  3、各大医院设24小时值班电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迅速联系就近医疗机构给予专业帮助。

  4、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立即察看险情投入救援工作,同时,应急指挥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判断事故级别,负责指挥通讯组成员拨打相应的应急报警电话,启动行营的应急预案。

  5、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报警服务:110

  公司主要领导电话:18510602707

  七、保障应急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

  1、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电话24小时开机,一旦事故发生时,保证能够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用于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物品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应急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照明灯的应急设施,及应急动力电源,以便在夜间或光线较弱的环境中能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3、公司及施工现场的各项应急器材、设备、设施要配备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位置图及相关的使用说明书等,由抢救组组长保存,在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将之发放到应急救援队的各组长手中,以便应急时能够及时准确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工作。

  4、公司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培训制度、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应急演练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等各项保障制度。

  5、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及救援人员,按照专业分工,便于领导,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并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实施现场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公用实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当事故发生时,由现场应急指挥判断灾害情况,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启动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救援应急预案;发生特重大伤亡事故时,由项目应急指挥统治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向政府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组报警,启动政府部门的相应应急预案。

  九、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1、应急预案的编制:公司要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制定编制计划,组织是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经验、查找相关资料、系统分析等方法经过讨论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情况,进行危险评价,并结合公司现有人力、物力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编制小组对预案重新进行讨论其实用性和可行性、经修订后,由经理签发予以实施。

  2、应急预案的管理:应急预案根据每年的运用实际情况、并结合应急演练情况,进行适时修订,保证其能够有效地应用于事故救援工作。每年由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应急预案小组成员根据实际应用中的缺陷、相关文件的要求等、提出整改措施,经讨论可行性后,编入预案中,来完善原有预案的不足。每年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工作,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技能和队员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演练,查找预案中的不足,从而对预案加以完善。

  3、相关要求:每年年初对应就救援队伍成员进行应急培训,保证各应急成员具有足够的应急救援知识和能力,提高抢险效率。每年按预定的计划,实施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实践能力,通过演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对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程序向现场的应急人员进行交底,明确其职责,并根据预案的修订及时对预案的宣传材料进行更新,是预案能够保持发挥最佳效能。对应急器材、设施、物资、通讯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3

  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组织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员调集和应急储备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七、工作机制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八、值班制度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韶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昌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水路运输安全事故、局属单位(部门)职工伤亡事故以及行业内发生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四)事故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安全生产事故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级标准见附件一)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先抢救人员、控制险情,再消除污染、抢救物资。

  3.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工作和各行业的局领导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要企业负责人。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交通运输局安全法规股,并由安全法规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业务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业务水平的人员组成。

  局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定应急处置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政策、措施;

  2.决定预警和响应级别,对本局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作出重大行动决策;

  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4.组织实施本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5.协调指挥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运输保障工作;

  6、按权限规定统一对外发布本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

  7、报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应急处置工作组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应急协调组。应急协调组设在安全法规股,组长由安全法规股股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法规股和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练;在紧急状态下,综合收集、报告事故信息;执行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记录工作;联系省交通运输厅和乐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确保上传下达工作快速、准确。

  2.综合运输保障组。运输保障组设在局综合运输股,组长由局综合运输股股长担任,成员从局综合运输股、市交通管理总站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应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车辆、船舶的调度,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送和受灾群众的疏散,做好运输保障工作。

  3.工程建设保障组。工程技术保障组设在事规划基建股,组长由市地方公路站站长担任,成员从规划基建股、市公路站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业主对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管理及应对处置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救援工作组织技术专家提供行业技术指导意见;协调抽调有关施工机械进行抢救施工等。

  4.后勤宣传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设在局办公室,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从局办公室、财务科和局属各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本局工作车辆、物资装备的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有关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后勤保障工作(如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提供饮食、照明、防化防水用品等)。

  三、预警发布及事故报告机制

  (一)预警分级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发展态势,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各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与预测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相对应。(分级方法见附件一)

  认为达到或预计可能达到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的'报告提请乐昌市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预警由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报请局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二)预警发布程序

  1.Ⅰ级、Ⅱ级、Ⅲ级预警发布程序

  (1)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收集本行业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故隐患信息,按照信息报告程序经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指挥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按规定报告乐昌市人民政府、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乐昌市应急管理局;

  (2)事故信息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派单位(股室)进行核实、分析,符合Ⅰ级、Ⅱ级、Ⅲ级预警条件的,经局应急办报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向乐昌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3)接到乐昌市人民政府、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或其它单位(部门)发出预警后,经局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应当逐级转发通知,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2. Ⅳ级预警发布程序

  (1)局有关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Ⅳ级预警条件的,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2)局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Ⅳ级预警时,由组长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

  (3)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局有关股室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三)预警预防行动

  局属各事业单位将预警预防行动寓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建立相应的预警预防预案,及时发现、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预警发布后,局属有关事业单位和有关股室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四)信息报告

  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及时、准确、规范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对 Ⅰ级、Ⅱ级、Ⅲ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事故现场有关单位或人员要在30分钟内使用电话等快捷方式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批准后报告乐昌市人民政府、乐昌市应急管理局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以及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对 Ⅳ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局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2小时内经局应急办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以及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程度,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等级,响应等级与安全生产事故级别相对应。(分级标准见附件一)

  1.Ⅰ级(特别重, 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在局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各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救援和处置工作。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股室,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应急处置,并将现场情况经局应急办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向乐昌市人民政府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2.IV(一般)应急响应由局属相关事业单位、机关对应行业股室赶赴现场,配合事发地的应急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并将现场应急处置情况经局应急办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二)处置和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局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跟踪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信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组织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需要立即就近组织应急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和救援。必要时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以及技术专家等力量参与事故处置和救援,调集救援物资、装备。各救援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救援责任。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三)信息公开

  后勤宣传保障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向有关新闻媒体、社会公众通报事故信息。必要时,在乐昌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局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乐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应急救援过程、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

  (四) 应急响应结束

  当遇险人员获得救治,事故现场得到控制,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的事故隐患得到消除后,经上级部门或局应急领导小组确认、批准,现场处置响应工作结束。由局应急办负责完成整个应急救援工作书面总结。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协助事发地政府和企业积极稳妥做好受难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环保、卫生的处理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设备。对不能归还或损耗的物资、设备,报请乐昌市人民政府审批后,送本级财政部门核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 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事故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基本情况,接警和救援过程,救援组织指挥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救援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经验、教训、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

  较大级别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由局应急办完成,并于救援结束后20日内向上级报告。

  (四)表彰与责任追究

  局应急领导小组对在救援工作中表现出色、贡献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服从指挥、履行救援义务不力、散布谣言、贪污、挪用救援资金和物资等违法违纪的人员要按程序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在全面调查和客观分析企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状况基础上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分析企业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并指出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评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二)应急预案管理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针对演练、应急救援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修订,实现可持续改进,原则上每3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并抄乐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坚持值守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营运车辆、船舶动态监控制度,明确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车辆、船舶的数量、分布、功能和使用状态,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加强应急基础建设

  按照平战结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应急基础建设,拟定紧急状态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适当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五)加强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宣传工作,按照应急实战要求,加强救援队伍、人员的培训、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提高整体作战和协调能力。

  七、附则

  (一)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承担相关工作的,由继任人承担。

  (二)本预案由局安全法规股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5

  为更好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化学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我厂的化学事故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占地约10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燃油添加剂,年产量6万吨,年产值可达1.6亿元。厂区设计储量可达5000立。远离居民住宅区,现有在岗员工40人。

  我厂主要产品燃油添加剂化学性能稳定,互溶性和吸湿性强,无毒、无腐蚀性,具有可燃性,储存期长,对提高燃油性能、降低消耗、改变车用然油的性能、缓解石油能源的紧张趋势等具有重大意义。

  二、危险目标确定

  主要目标:罐区储罐(7个储罐)。

  三、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1、指挥部

  工厂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工厂生产部门兼管,发生巨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整个救援工作,在厂区设立指挥部。

  2、指挥机构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进行训练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

  3、人员分工

  总指挥:总经理,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生产厂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消防安全保卫科:负责抢救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办公室:负责协调事故处置的具体工作。

  四、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队伍是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主要负责本单位化学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化学事故的处置

  发生事故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上报指挥部。

  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按紧急状态处理程序开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发生的部位、程度及时进行判断、抢险和救援工作,采用科学、可行的'办法对事故进行控制,尽最大努力降低损失程度。

  具体情况为:罐区贮罐出现火情,消防保安人员在接到指挥部信号后,立即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好消防器材,立即进行抢救,其他相关人员马上到现场,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积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六、发生重大事故时,在抢救力量不足或危急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想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并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七、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1、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抢险队伍的训练工作。

  2、准备各种抢救物资及防护用品、消防器具等。

  3、定期组织训练和演习,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技能。

  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值班制度。

  2、检查制度。

  3、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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