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平时考核方案

时间:2022-12-26 12:31:58 教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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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平时考核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教师平时考核方案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师平时考核方案范文(精选5篇)

  小学教师平时考核方案1

  教师年度考核分为:思想政治和教育教学业务两部分。思想政治由学校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工作纪律要求,由学校党总支制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以“印江自治县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考核评估量化细则”为基础,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教师年度考核总分105分,思想政治占15%(以完成学校工作任务,上交各种资料等台账记录以及教研组、学校各行政办公室测评分为量化依据),教育教学业务总分105分,占85%。“优秀”按下发指标数,由学校按照考核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推荐。

  一、知识水平及运用能力12.5分

  1.(3分)教师达到专科及相应学历记3分;每降一个学历档次减1分。

  2.(4.5分)积极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学习,有学习情况记载,经考核获合格等次记4.5分。缺席1次扣0.5分,迟到1次扣0.1分。事假1次扣0.2分,学校审批的公假及病假不扣分,扣完为止。

  3.(5分)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严格要求、循循善诱,记5分;违背教育方针及教育规律造成社会影响的扣2分。

  二、教育能力及实绩14

  1.(5分)经常对学生进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着力抓好学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将德育、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活动之中,记5分。

  2.(4分)关心学困生,做到对学困生不排斥,不讽刺、不体罚、不挖苦;课堂纪律好、所任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或重大意外事故发生记4分。在课堂上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经学校出面协调、处理的,每一次扣课堂任课教师0.1分。

  3.(2分)两学期计划和总结按时上交且合格的记2分,返回重写的,一次扣0.5分。

  4.(2分)积极承担学校少年宫项目辅导任务的教师、联系指导项目的学校管理人员,在年度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的记2分,被评为合格的记1.5分,基本合格的记1分,不合格的不记分(以少年宫考核方案为依据)。

  5.(1分)本年度在校园网、校园报、微信发表文章(题材、长短不限,不准网上下载),每篇记0.1分,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印江网、微印江上发表宣传本校的通讯一篇加0.2分,在其他网站或报刊发表宣传本校的通讯一篇加0.1分,加满1分为止。

  6.(2分)教师经学校推荐被国家、省、市、县、校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党员、优秀通讯员等称号,或被聘为国家、省、市、县妇委会、专任辅导员等称号,或班级被国家、省、市、县、校评为先进集体分别记1.2、1、0.8、0.6、0.5分,实行累计加分,加满2分为止。教师在校内活动和各级培训中获得的优秀表彰或称号的,每次加0.2分,加满2分为止。

  三、教学能力及实绩45分

  1.(3分)任教学科有纸质教案或电子教案,备课达到规定节数记3分,每缺一节扣0.2分,扣完为止。

  2.(4分)课堂教学体现课改要求、教师角色转变好、学生主体地位落实好(1分),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教法适当(1分),注重学生能力培养、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学生参与率高、教学效果好(1分),被评为省、市、县名师(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且当年在有效期范围内,经过学校考核合格后分别记1分、0.8分、0.6分(获多种称号的名师、骨干教师实行累计加分,加满1分为止)。

  3.(3分)书面作业适量、批改认真、及时,质量能达到语言文字示范校规定标准记2分,实践性、研究性、作业有安排、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记1分。

  4.教学效果:(满分35分,基础分33分)

  ①教学成绩以上一学年绩为依据,按全县分类排名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记35、34、33分,(分等次时用比较对象数来除以3,依照排名情况来定等次);当年乡镇选调、交流的教师以原校成绩在全县排名情况定等次;当年事业单位新招教师、外县选调教师,如该学期全县分类排名情况公布,则以全县排名计算,如全县分类排名未公布,则以学校排名分上中下三等,分别记35、34、33分(分等次时用比较对象数来除以3,依照排名情况来定等次);请假半年以上,无教学成绩的教师,按上一学年教学成绩计算;所任学科教学成绩排在全县后三名的记31分,且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②同一学年内任教学科或班级发生变化的,在第一学期基础上排名提高5-9名在第①项得分基础上加1分,提高10名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不得超过35分。

  ③非统考学科的'教师教学成绩以学校组织的考核结果为准。优秀记35分,良好记34分,合格记33分。

  四、辅导能力及实绩9分

  1.(2分)承担省、市、县、校级优质课、公开课、研讨课、示范课、送教到校授课任务的,分别加1、0.8、0.6、0.4分,承担主评任务的教师分别加0.5、0.4、0.3、0.2分(以上加分以证书为准,可累计加分,加满2分为止);其他参与的教师(含授课与点评教师)每次记0.1分(加满1分为止);承担教学视导、试卷复查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相关活动任务的每次加0.1分(以证书为准,累计加分,加满1分为止)。

  2.(2分)听课记录每期达到12节记2分,缺1次扣0.2分,扣完为止,听课记录造假的发现一次扣2分。

  3.(2分)经学校安排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竞赛、论文评比获国家、省、市、县、校等级奖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主管刊物公开发表的分别记1、0.8、0.6、0.4、0.2分,累计加分,加满2分为止(文章在校级获奖的加到一等奖)。

  4.(1分)按时参加升旗仪式、课间操、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记1分,未参加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5.(2分)辅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学生在国家、省、市、县、获等级奖的分别记2、1.2、0.8、0.4分(县级以上的辅导奖加到三等奖);校级辅导奖一等奖加0.2分,二等奖加0.15分,三等奖加0.1分,累计加分,加满2分为止。如学校安排参加获得上述等级奖的,上级没有发辅导奖证的,由安排部门签出证实说明方可加分。

  五、工作量、出勤10分

  1.(4分)工作量达到学校学科标准工作量记3分,积极接受工作,且完成效果较好的记1分。不积极接受或拒不完成减1分。

  2.(6分)出满勤记6分,旷工一节扣2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一次扣0.1分,早退一次扣0.1分,未签到一次扣0.1分,各项均实行累计扣分扣完为止(上班半年的,按上班时间计算)。累计旷工3节,事假10天,病假20天,每学期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年度优秀个人。(病假指住院及住院过后的康复期视为病假,住院期间的病假扣完1分为止,康复假扣满3分为止,当年允许10次未签到、未签退、迟到、早退不扣分。产假及住院的重大疾病按法定假计算,不扣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并提供有效证明,教师子女参加高考陪考按2天特假计算,不扣考勤分,但不列入满勤加分。)

  六、奖励加分12.5分

  1.(4分)当年担任学校校长、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管理人员)记2分、每连续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满3分为止;当年任班主任记1分,每连续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满3分为止。正常产假,学校安排外出培训不作间断,视为连任,如果回校后不再担任班主任(期中回校的除外),则担任班主任年限从请假之日计算。当年任教研组长、副组长、办公室室长、图书室管理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党支部书记、微机室管理人员、年级学科组长(限语、数学科)、工会委员记1分,每连续多任一年加0.5分,加满2分为止;非班主任、管理人员参与当年值班值周一次加0.2分,加满2分为止(护校队5天按1次计算)。以上职务任半年的记一半的分,任多个职务的可累计加分,总计加满4分为止。

  2.(1分)教学成绩在全县分类排名中名列前十名的,每学期加0.5分,加满1分为止(以上一学年成绩为准)。

  3.(2分)教龄满25年以上教师,当年加1分,以后每增加一年教龄加0.2分,加满2分为止。

  4.(0.5分)党员教师在当年民主评议中合格以上的,加0.5分;不合格的不加分。

  5.(2分)教师申报经学校备案参与小课题研究按国家、省、市、县(校)分别加1、0.8、0.6、0.4分,课题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分别再加0.5、0.4、0.3、0.2分,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按参与的2倍加分,课题成果在校级或校级以上推广的参与人员分别再加0.5分,加满2分为止。

  6.(1分)在现任学校任职期内主管、主抓、牵头工作,学校或集体被国家、省、市、县、校评为先进集体或示范校(学校教研组评比的只加到一等奖),按部门和工作责任人分别记1、0.8、0.6、0.5、0.4分,累计加分,加满1分为止。

  7.(1分)半年满勤加0.5分,加满1分为止。(上班半年的,按上班时间计算)

  8.(1分)经学校统一安排,1年内有帮扶任务的教师按6至11个月的加0.5分,1年或1年以上的加1分。

  七、结果运用

  此考核结果同时运用于教师高、中级职称评、聘、续聘、流动聘任以及年终奖金、绩效分配。

  小学教师平时考核方案2

  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霍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教人〔2009〕3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意见》(教人〔201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中国特色的相关理论和法律法规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各自的智慧和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抓紧抓好绩效考核工作,中心校成立村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对象

  中心小学、明德、隐贤、名家汇、隐北、东滩、吴祠、慈佛、高楼、汪店、梁塘、陈楼等12所小学(教学点)的所有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视其具体情况酌情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扣发比例应不低于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1、村级小学校长(含教学点负责人)考核。

  中心校按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0%提取,结合中心校考核组的考核和学校教职工的考核,根据县教育局教人〔2009〕34号附件1考核要点,分春、秋两学期各考核一次(具体办法另行文)。

  2、班主任考核。

  各校都要制定考核办法及细则,按学期(春学期2月-7月、秋学期8月-次年元月)考核发放。各校可以根据各班的学生数,统筹班主任月津贴,每班50-80元。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班主任津贴。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按比例扣除部分班主任津贴,下一学期不得再聘为班主任。班主任工作量按所在学校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3、教师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工作量30分、工作表现30分、工作成效40分。各校应采取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学科组考核和所教学生评教等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县教育局教人〔2009〕34号附件2考核指标要点考核。具体如下:(1)校长的工作量,以本校教职工平均工作量为基数进行计算。学生数在200名及以下的`学校校长,计0.5个工作量,201-450名学生的学校校长计0.6个工作量。(2)其它职位人员的工作量,以本校校长的工作量为基数进行计算(以最高工作量计算,不重复)。副校长、教务主任以0.8个工作量计算;党组织和少先队等负责人员以0.3工作量计算;教研组长以0.2个工作量计算。(3)控流保学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重要指标之一。

  各校可量化所有岗位的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计算出周工作量总和,除以教职工总数,计算出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得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的得分。

  4、其他人员考核。

  (1)、小教办工作人员和报账员:采取中心校考核组考核和各校校长及教师代表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师德表现、出勤、工作量、工作实绩等核算。

  (2)、考核本年度中退休人员,依据退休文件、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和工作情况,据实核算。

  (3)考核本年度中新增人员,根据上岗报到时间和工作情况,据实核算。

  (4)、资料员津贴:4大片的4个资料员,每人每年按要求完成任务者,补贴800元,完不成任务酌情扣发津贴。

  5、设立奖励基金。

  从奖励性工资总额中按每人每月提取5%,作为奖励基金,对考试、教研、竞赛等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全乡性集会缺席、活动和比赛不参加者,每次扣30至50元,打入本基金。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主要参照因素:

  (1)在校学生数、班级数、平均课时量,其中,学生数为最要因素。

  (2)照顾偏远村级小学、教学点及特殊岗位。

  (3)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4)兼顾现有教师数及实际教师需求数。中心校继续按照教师数占一半,班级和学生数占一半的比例,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核算到校,再由学校根据本校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五、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比例,应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有违反师德行为和没有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或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申诉。

  六、考核结果使用

  1、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和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的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3、病、事假及进修期间等不在工作岗位人员,一律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小学教师平时考核方案3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 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 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 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 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 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 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 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 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 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 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 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 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小学教师平时考核方案4

  为评价教职工履职情况,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人员

  二、考核类别

  考核分专任教师、教辅后勤二个类别进行。按初中、高一、高二、高三、体艺微心、教辅后勤等分别考核。

  三、考核等级及考核原则

  1、考核等级与比例:考核等级按职称划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占15%。

  2、考核原则:德才兼备、全面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专任教师系列

  (一)师德师风(30分)

  1、师德评价(10分)。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采取学生评价(40%)、同事评价(30%)和年级考核(30%)综合计分。每学年中每学期组织一次评价,两次评价的平均分作为师德评价得分。

  2、处理处分(10分)。教师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的校级每次扣1分、县级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等以上处分的县级每次扣3分。

  3、到岗情况(10分)。上下课、开会、升旗、集会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旷一次或一节扣2分。事假每天扣1分。

  (二)专业发展(10分)

  1、业务进修(3分)

  以培训时间为准,年内参加业务培训累计高于72学分及以上记3分,低于72分按学分完成比例记分。

  2、教研成果(2分)

  在学校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教学论文(含教学设计、反思、总结、案例等)评比中,获县校级一等奖记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市级相应级别加0.2分,省级相应级别在市级上加0.3分。在有正式刊号或书号的期刊、书报刊等发表论文或文章记1分。

  年度内参与课题研究,省级规划课题主持人记1分,参与者记0.6分;市级课题主持人记0.5分,其他参与人员记0.3分;校级课题记0.2分,其他参与人员记0.1分。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课题相当于市级课题。

  3、课堂教学能力(3分)

  每学年至少上一节校内公开课或示范课记1分。参加教学比武或教学技能竞赛获得县校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相应级别加0.5分,省级相应级别在市级上加0.5分。

  4、辅导学生竞赛(2分)

  辅导学生参加由学校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记2分,市级辅导一、二等分别记1.5、1分,各学科省竞赛委员会颁发的奖项按照市级对待,县校级辅导一、二等奖分别记0.5、0.3分。

  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认可的学科知识、能力、作文、演讲等比赛,按比赛评委和阅卷机构所属等级给予计分:县级辅导奖记1分,市级辅导奖记1.5分,省级及以上辅导奖记2分。

  (三)教育工作(10分)

  1、工作量(4分)。工作量满量记4分,每少1分扣0.1分。

  2、班级管理(4分)。班级考核中优秀班级记4分,其他班级记2分。班主任以所担任班级得分记分,科任老师以所教班级得分的平均分记分。

  3、家访工作(2分)。每学年家访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家访需要有图片资料。

  (四)教学常规(20分)

  落实市教育局教学工作常规要求,分计划、备课、上课、教学反思、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测试与评价、教研与培训、实验教学等方面进行考核。

  1、课堂教学中教师有迟到、早退、不带教案、玩手机、吸烟、私自调课、不管理学生等违规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教案、学生作业检查发现一次问题(含无故不参加)扣1分。

  3、每期听课达不到规定节次,少一节扣0.5分。

  4、按时上交各种教学计划及总结、课外辅导计划及总结、学分表、成绩册、质量分析表,逾期不交者每项扣0.5分。

  5、实验教学进实验室动手实验次数未达到规定次数的每少一次扣1分。

  6、抓好学生辅导,认真开展1+4(2位较好学生和2位较差学生)的培优辅潜工作。有年级组明确的对象、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少一项扣1分。

  (五)教学实绩(30分)

  1、文化课教师考核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中学校评价制度的改革以及新高考选课走班教学的需要,教学实绩的考核按照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所有年级教学实绩以15分为基本分,且不超过30分权重分。

  高一年级参考平均分和及格率两项,各占15分。以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为参考,计算所任教班级的平均分(及格率)与年级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再根据学年末考试的班级平均分(及格率)与年级平均分(及格率)的比值进行比较,达到即可分别计13.5分,超过或者低于这个比值,按增减百分比以每一个百分点发动1分计算。如因出现及格率为零的情况,该项分值只计7.5分。

  高二年级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市期末考试成绩考核。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5分,按照单班的各学科合格率x 15计分。期末全市统考成绩占15分,计分办法同高一年级(以上一年度期末成绩作参照,高三年级同)。

  高三年级考核分上下两学期分段进行,各占15分,三年一期按照省市统一测试成绩考核,计分办法同高一年级,高三第二期的考核按照该班级高考本科目标任务的完成率x15计分。

  初中年级按期末统考合格率和优秀率考核。合格率达到90%记10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分别加减0.5分。优秀率达到城区初中最高成绩记15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5分。

  任教多类多个班级的,按工作量取平均值;如当年无市级统考参照标准,由年级组召集代表讨论制定具体方案,报校务会审批执行。

  2、艺体微心教师考核

  艺体微心教师教学质量基本分为20分,所有得分都在基本分上开始加分,不超过30分权重分。艺体微心教师教学实绩按照活动竞赛、高考录取两项考核。

  a、活动竞赛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学生个人或团队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1、0.5分,国家级、省级、市级获奖在相应级别依次加2分。多人获奖可累计记分。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类比寒,高中学生团体获县第一名记2分,初中学生团体获县前一、二、三名分别记3、2、1分;团体获市前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记6、5、4、3、2、1分。同一活动只记最高奖项,多人辅导的团体项目平均记分。

  辅导学生参加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机器人、科技创新、心理剧等比赛,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国家级、省级、市级获奖在相应级别依次加2分。

  定期在校内组织开展艺术、体育、心理、微机等竞赛活动每次加2分。不组织不开展不记分。

  b、高考录取。每录取二本学生1人记1分,一本学生1人记2分,艺术体育名校1人记3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加分,但加分不超过10分。

  获得校级优秀、先进、模范、楷模等荣誉表彰的加1分;县局级加1.5分,县级加2分,市局级加2.5分,市级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不同内容、级别的表彰可累计记分。

  第二部分:教辅后勤系列

  (一)出勤和纪律(20分)

  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升旗等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旷一次扣1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

  (二)工作量(30分)

  满工作量记30分,不足的按比例据实折算。

  (三)岗位履职(50分)

  每学年末由校务成员对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按所有评价分数的平均分记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但加分不超过10分。

  1、获得校级优秀、先进、模范、楷模等荣誉表彰加1分;县局级加1.5分,县级加2分,市局级加2.5分,市级记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不同内容、级别的表彰可累计记分。

  2、所在部门获得荣誉表彰,部门主要负责人按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记分。部门其他成员相应减1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勤技能岗位考试等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奖励标准参照公务员奖励标准执行。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可发年终一次性奖金;确定为不定等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六、有关政策规定

  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转正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2、本年度内因病(工伤或孕、产假休假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以及当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凡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受党纪、行政处分的,参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4、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由县司法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凡是没有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暂缓年度考核,待补考合格后再予以补定。

  6、对优秀等次规定: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且考核年度工作量不低于80分。

  7、考核结果等次规定: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为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等次,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小学教师平时考核方案5

  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90%(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平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90%>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90%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