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移公告

时间:2022-12-21 10:51:38 职业/专业/职能 我要投稿

推荐职能转移公告

推荐职能转移公告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推荐职能转移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xx年1月13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衡阳市国资委。目前持有本公司37,935,8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9%)的'通知,衡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8%)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为下属企业融资作担保,质押登记日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20xx年1月12日,质押手续已于20xx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截至公告日,衡阳市国资委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10万股,占本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7。7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0% 。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1月14日

推荐职能转移公告2

  受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xx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75%股权(挂牌价10.5万元,竞买保证金2.1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x5年5月27日,位于xx县xx镇西门街环城西路63号,注册资金30万元。经营范围: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效期至20xx年12月14日)。

  三、竞买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四、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公告期限:x6年10月10日至x6年11月7日,报名截止时间:x6年11月7日17时;具体交易方式和时间、地点以相关竞价转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xx

  联系地址:xx市路万宝广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层

  x6年10月10日

推荐职能转移公告3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温政办〔〕170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127号)的相关规定由xx市民政局实施“社会组织登记评估的初评”工作职能转移。现就职能转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能事项名称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初评

  二、转移单位

  xx市民政局

  三、转移方式和期限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127号),按照转移程序,实施公告、报名竞争、公示名单等步骤择优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承接。本次转移事项承接期限为1年。

  四、工作承接要求

  按照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初评,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资料分析、实地考核、人员访谈、综合评审等工作,并出具受评单位的初评意见和评分理由详细说明;在评估中秉持客观公正,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不接受受评单位或相关利益人的吃请和财物馈赠、不徇私舞弊,并为受评单位保存技术和商业方面的秘密。

  五、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应已列入市政府公布的《市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承接主体为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承接购买服务之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承接主体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情况;

  (2)曾开展相关领域标准化建设、评估评审实际操作或相关研究工作;

  (3)拥有一定数量具备评估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人才。

  六、报名竞争程序

  (一)接受报名。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社会主体根据公告的条件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xx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

  2.具备承接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对应第五点承接主体资格的各项要求);

  3.承接职能转移工作的措施方案。

  (二)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小组开展专项评审,审核申请材料,从中择优选择1个社会主体作为承接对象。

  (三)公示名单。在拟定承接主体后,在xx市民政网和xx市社会组织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公示期没有异议的,市民政局与承接单位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五)事项交接。市民政局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事项交接工作,并在xx市民政网和xx市社会组织网站向社会公告。

  联系地址:xx市民政局(xx大道2299号)1701室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xx市民政局

  x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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