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铺面出租合同

时间:2022-12-18 16:49:17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个人铺面出租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铺面出租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铺面出租合同

个人铺面出租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陈永富

  地址:洋川镇民丰村南阳(县城外环路)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吴洪伟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乙双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标的)地址洋川镇外环路合同约定的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铺现出租给乙方,作为合法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交纳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屋租金伍万捌仟捌佰元整(58800.00元)。

  3、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经营。

  第三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凭期间,乙方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但必须付清甲方所有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使用权后第三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

  1、租凭期满和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凭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的除外)交给甲方。

  2、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郡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凭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和给的租凭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在租凭期间,本房屋因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或是拆迁,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甲方需将租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在租凭期间,甲方无权将房屋收回或转租他人。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铺面出租合同2

  出租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根据乙方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铺面的期限为年,即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铺面作用途,但不能将铺面全部或部分转租与他人。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铺面的租金按每年人民币元,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付款方式按个月,先付后用。

  第六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数额的租赁押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七条、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水电、物业管理、卫生、消防等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同时洁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剩余楼层租给其他人使用.

  第九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铺面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一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铺面,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贰个月;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严重损坏的;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贰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铺面的,甲方可有权向乙方加收租赁金及违约金。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三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三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六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铺面出租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洪梅汽车站商铺 间租个乙方作为 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 编号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租凭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三、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40-50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四、管理费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合计为 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元/吨,电费按 元/度。

  七、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10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九、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 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_____》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十四、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铺面出租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石标路 号共 间,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大写: ), 第三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第四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大写: ), 第五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币 (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 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 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帐号: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经办人: 乙方开户银行: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铺面出租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相关事宜,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于街号 (以下简称该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现双方约定按 平方米标准计算,最后实测面积多于或少于平方米的,均按 平方米计算,不作调整。

  1-2 甲方为该商铺的所有权人,对该商铺有完全的处分权。

  1-3、有关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他需移交给乙方的资料和物品见附件二。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所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与乙方营业执照上列明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的经营范围为:,如果乙方中途变更经营范围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自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在期满后五日内腾空房屋并交付给甲方,五日内商铺内如仍有乙方的物品,视为乙方的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分。3-3租赁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承租,则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及其支付

  4-1 该商铺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积按年计算: 第一至第 年,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每年租金 元。 第 年至第年,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每年租金 元。

  第 年至第 年,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每年租金 元。

  4-2租金的支付时间:租金采取预交的方式,每年度交纳一次,具体交纳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年度的租金;以后每年度租金的支付时间为本年度起租前30日内交清本年度的租金,依此类推。

  4-3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现金或以转账的形式将租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的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租赁保证金及其交纳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3个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计算)作为保证金,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向甲方腾交房屋后5日内,甲方将乙方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六、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

  6-1 本合同签订后,于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和本期租金后的第二天向乙方交付房屋。

  6-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所经营范围的要求。

  6-3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在期限届满或甲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后5日内腾空房屋并返还给甲方,5日后,遗留在该商铺内属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4乙方撤场时应保持该商铺的原貌不变,不得因拆卸或搬迁破坏该商铺的整体装修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财产,否则应承担恢复原状以及赔偿责任。

  七、商铺的装修及维修

  7-1 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的计划和方案,事先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按照政府相关标准及物业公司的要求进行。

  7-2租赁期间,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物业公司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通知甲方。

  7-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8-2 因出租商铺产生的所有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8-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

  8-4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8-5 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

  8-6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有关房屋的相关资料。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9-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9-2 乙方负责因出租商铺产生的全部税款,并承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9-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9-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9-5 乙方对商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遵守物业的统一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9-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9-7 为避免8-6条款事由的发生,乙方根据需要对其经营的贷物和经营人员购买适当的保险。

  9-8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9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按照物业公司的要求收取。

  9-10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因乙方经营的原因导致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0-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10-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交付的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乙方未按时交纳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有数额达到一个月租金或拖欠时间达到二个月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乙方利用商铺从事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拆迁的;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该商铺毁损、灭失的;

  十一、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的,每迟延一日,按乙方所交纳当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 乙方迟延交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所欠租金数额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租赁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金、保证金不退回,且应向甲方赔偿本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视为违约,应向乙方赔偿本年度租金的20%为违约金。如年度租金的20%仍不能弥补对方损失时,违约方仍需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以及处理纠纷所需要的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十二、其他

  12-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本合同尾部的地址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如有变更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此地址发出的特快专递视为对方能够收到。

  12-3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2-5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6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均为自然人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对方为法人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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