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代理合同

时间:2022-11-23 10:12:24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地产代理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地产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地产代理合同

地产代理合同1

  一、合约方

  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二、本合同相关说明

  1.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下合同的所有条文及附件达至共识及理解,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对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或内容需要做变动或修改,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协商结果将作为补充条款,经签字盖章后视作本合同的'一部分。

  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有关物业及合作事宜

  1. ×××××××××××(以下简称“甲方”)兹委托××××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乙方”),担任甲方位于×××××××××××(暂名,以下简称“项目”)的全程独家企划销售总代理服务事宜。该物业为中低密度住宅区,项目住宅部分总销售面积约为 97144.5 平方米(暂定),约 796 户(暂定),项目毛坯房的总销售金额约为_RMB 亿元(暂定)。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该项目服务的内容包括

  (1) 广告企划及设计服务。

  (2) 销售代理服务。

  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四、服务期限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 乙方对本案的销售独家代理期限从甲方取得第一批预(销)售许可证开盘之日起计 18个月。

  3.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否则,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价格条件

  1. 甲方授权乙方本项目之平均销售单价(销售底价),分不同类别产品制订相应的产品销售底价,双方同意平均销售单价(销售底价)于开盘前壹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订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 乙方需于开盘前壹个月依上述每种产品的平均销售底价定出该类产品的各户销售底价表(即一户一底价表),经甲方书面签字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甲方同意乙方可就销售底价表(一户一底价表)上每平方米加价若干元,作为对外公开销售价目表,但必须经过甲方确认签字后方可实施。

  4. 乙方有权就上述之加价款部分作为客户议价、折让之用。若经客户议价折让后,仍有超出底价表之溢价款(一户一溢价)时,该溢价款按甲方 70 %,乙方 30 %进行分配。 5. 乙方所应分配之溢价款,请款时间及付款方式之约定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第4款、第5款处理之。

  6. 乙方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以低于底价表的价格进行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甲方书面同意后,始可作个案处理。

  7. 甲方若因整体市场因素或其他考量自愿降低底价,此种情况的销售佣金按照实际的销售额×提取佣金比例结算。

地产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就XX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XX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XX告,遵守甲方媒体的XX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XX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20万以下 代理费 20% 20xx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XX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XX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XX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XX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XX告客户持乙方XX联卡(XX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XX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XX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XX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XX告期限暂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宏城丽景"(暂定)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信守。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销售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所签署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条楼盘名称位置及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座落于福建省长汀县西外街60号"宏城丽景"楼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在中国境内外享有独占销售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乙方也不得以其名义与他人签订购房合同及收款。

  第三条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全部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平方米在,店面面积为平方米。车库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代销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项目开盘后365天或交房后二个月,两者取其后。开盘日暂定为20xx年1月5日。

  第五条底价代理销售保证金

  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帐户。当乙方守约且其销售率达到95%以上时,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50万元;当乙方守约且项目结束后,甲方在次月10号之前向乙方退还剩余的30万元保证金。

  第六条:收款及签订购房合同。

  1、收款:购房合同产生的任何款项,包括且不限于购房款、定金、罚息、违约金等均由甲方收取,乙方应引导客户直接向甲方交款,乙方不得收取客户任何形式的购房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甲方款项。

  2、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签约主体为甲方和购房者,所有形式的购房合约并由甲方审订及签章。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售房条件与客户谈判,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代填购房合同,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超越合同范本之条款。

  第七条:乙方代销房产的成功标准

  购房者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一次性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

  2、非银行按揭的分期付款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50%以上(含本数)的首付款。

  3、按揭购房者向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且提供了全部按揭必备手续,并经银行确认。)

  第八条:乙方销售率的确认标准

  乙方已售面积除以甲方开发总面积。

  第九条:乙方代理费用

  乙方以底价代理销售的方式代销甲方房地产,乙方代销所产生的超出代销均价和底价之外的溢价部分为乙方应得费用(乙方底于均底价销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从代理费中抵扣)。

  第十条销售底价及进度:

  1、双方议定的均底价为:住宅多层部份(1、2、3、5、6)三、四、五层公寓代理销售均底价为:1580元/m2;住宅复式部份(8、9及1、2、3、5、6一二层六七层代理销售底价为1720元/m2;住宅联排别墅部分(10、11、12、13、15、16)代理销售底价为(每幢面积大于250平方米)55万元;住宅双拼、联排端头别墅(每幢面积大于3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75万元。独栋别墅(每幢面积大于450平方米)代理销售底价为100万元。店面车库代理销售底价(看后期蓄水效果而定,另加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另就每套房产的底价进行约定,乙方以单套底价为标准结算代理费,乙方低于底价销售部分亏损由乙方承担,本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效力。

  3、开盘时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2%。销售率达到30%(含30%)以上,乙方销售价不得超过底价的4%;销售率超过50%以上,乙方销售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4、乙方保证在开盘后三个月内销售完成总建筑面积的50%;开盘六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80%;开盘十二个月内完成销售总建筑面积的95%。

  5、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施工,超过一个月则本合同的销售进度以工程进度为考核标准。

  销售率工程进度

  30%地面正负零零后三个月

  50%封顶后三个月

  70%落架后三个月

  95%交房后一个月

  第十一条:代理费的清算方式

  1、乙方销售率分别达到50%、70%、90%、95%所对应日的次月10日,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2、代理费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扣。

  3、在乙方销售完成一套房产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票据及销售清单当日,将销售产生的溢价款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监控帐户上委托管理。

  第十二条如非技术原因更改规划和设计,必须经双方同意确认。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图纸施工、如期完工,具体工期如下:

  a、20xx年12月15日--30日,工程开工;

  b、20xx年2月1日--29日,工程出地面;

  c、20xx年4月30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

  d、20xx年3月1日—30日,工程竣工,经验收具备交房条件。

  (2)甲方负责本案建筑设计并支付建筑设计费用;

  (3)确认并提供乙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4)提供该楼盘的全套设计图纸(原件或复印件):含总平图、立体彩色效果图及建筑平面

  (5)提供完整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建材转载自本站,设备表,社区配套表,工程进度表,景观方案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应在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

  (7)及时向乙方通报关于该楼盘建筑及施工方面的问题。

  (8)按约支付代理费。

  (9)为客户提供便捷的交款方式,争取在售楼部附近的银行开设存款帐户。

  (10)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批文副本资料。

  二、甲方权利

  (1)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否决乙方填写的超出合同范本的文本。

  (2)了解并监督乙方的销售情况。

  (3)派专人收取房款,提供办理合同报备手续材料及按揭贷款手续材料。

  (4)以甲方名义签订所有形式的购房合同和收取各种款项。

  (5)甲方与乙方之间合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以书面方式确认,并以指定代表签收为准,请示、咨询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自动认可。

  (15)甲方保留的房产自行出售的,不论以任何单价出售,都应参照同期同类房销售价计算为乙方的销售业绩。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且未中止条件下作为甲方指定独家代理销售商的权利。媒体发布及项目推广相关协助事宜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负责。

  (2)按约获得代理费的权利。

  (3)协助甲方共同评定景观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方案及配套设施细部方案并负责推荐物业公司。

  二、乙方义务:

  (1)、支付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

  (2)合同期内所产生的售楼人员、策划推广人员的工资等营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凡对外推广的广告、楼书应经甲方审核后对外发布,否则,外宣失实可能引起的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负。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4)负责现场接待、协助甲方签约、协助甲方办理收取房款的手续,并派专人办理合同报备及银行按揭贷款工作,政府及相关单位收取的规费由甲方承担。

  (5)按时完成销售指标。每个月向甲方提供销售报表。

  (6)乙方应在代理活动结束前,完全、适当、及时地履行义务。

  (7)乙方应在进入营销中心二个月内完成以下任务,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1、负责销售队伍的组建及培训。

  2、负责制定销售报表、销售总结、合同校样。

  3、做好前期营销推广工作。

  4、根据工程进度,制定全程营销策划推广案及阶段性详细推广计划。

  5、进一步完善现场营销中心的装修,看板的设计,现场气氛的营造。

  6、完成营销推广所需创意及软文撰写。

  7、制定公关活动及阶段性活动等策划案。

  8、完成楼书、海报等各类销售道具设计及制作工作。

  9、负责制定总体销售目标实施计划。

  10、完成制定价格策略及阶段价格调整定位,阶段促销策略。

  11、设定所需的媒体。

  12、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的预算。

  13、完成底价表及对外售价标的制定工作。

  第十五条房地产产权及相关证照部分:

  1、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动产产权无瑕疵并可预售,并负责相关建筑执照于公开销售前取得,按图施工,确保质量,如期完成。

  2、甲方应具备之证件:

  (1)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十六条本案约定买方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定金为总价的20%,余款在合同监证后10日内付清。

  2、分期付款:签约付50%,封顶付40%,余款交房时付清。

  3、住宅银行按揭为总价款的30%,银行贷款70%。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需要准备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影印本。

  2、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需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未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最终经验未合格而影响销售,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退还乙方壹佰万保证金并支付乙方已经投入的所有销售费用及乙方在代理期间所产生的代理费;

  2、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甲方除继续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应自逾期七日起按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3、甲方在实际开盘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妥预售许可证,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

  4、客户支付的定金、购房款一律由甲方负责收取,并应向客户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乙方不得擅自收款,否则按擅收金额的十倍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代理费中扣缴,若因此与客户产生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在任一阶段拖延贰个月没完成销售目标或具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保证金中抵扣乙方违约金。且乙方已投入的广告费和其它销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致甲方工期延误,则代理期限顺延,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成本支出如工资、日常开销等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种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该地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销售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至________止。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将自动延长___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中的合同解除条款办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间,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否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间,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3条成本负担

  本项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刊电视广告、印刷宣传资料、销售手册、制作沙盘等。)由甲方支付..费用在发生前一次性支付。乙方负责支付具体销售人员的费用和日常开支。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代理项目每层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同意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商品价格单营业额的%。如果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基价,甲乙双方按50-50的比例分摊。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并拿到定金后,乙方将完成销售合同中规定的房地产的委托责任,并获得本合同中规定的所有代理佣金。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3天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佣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扣除乙方应得的佣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3。乙方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于一次性付款的,应在合同签订并收取房款后不迟于5日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分期付款的,房款每两个月汇给甲方一次。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已收取的房价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地产代理合同5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代理销售本项目。

  委托项目位于XX市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总用地面积1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64平方米,容积率:5.8 ;其中委托销售部分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最后指标以政府规划审批指标为准),项目详细指标资料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提供给乙方;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开盘日30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发布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 代理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 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 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 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 甲、乙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 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 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 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代理: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 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 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 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 乙方权责:

  1)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代理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 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发布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 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 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 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代理费。

  10) 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四、 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 代理费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独家策划代理服务,乙方对委托销售代理并已售出的单元, 每月根据委托物业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率)按2.0%—2.5%的代理费率标准不分段补差收取代理费,如下:

  销售率(按面积计算)

  50%以下(不含50%)

  50%(含50%)—70%

  (不含70%)

  70%以上

  (含70%)

  代理费率

  2.0%

  2.1%

  2.5%

  2、 乙方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每月应收代理费=累计售出单元总成交金额×代理费率-已收代理费

  注:

  a. “销售率”指实际售出单元面积与当期委托可售单元总面积之比例,销售率的售出单元计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认购书的时间为准。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当期销售率确定;

  b. “售出单元” 指客户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当月售出单元的代理费结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c. 不分段补差代理费收取是指,销售率每提升至较高的阶段,按高阶段代理费点数支付累计销售额的代理费差额。如:当销售率超过70%时,之前的代理费按照2.1%标准收取的售出单元,按已售出单元2.5%标准将差额补回支付乙方。

  3、 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及返还:

  a. 如乙方当月销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将乙方当月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如下壹个月乙方超额50%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上壹个月的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预留应由甲方在结算日100%返还乙方。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累计到下壹个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此部分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所有累计预留部分。

  b. 甲方将乙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每月甲乙双方应结算销售代理费中分期预留。每月预留部分不超过当月应结算代理费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上述乙方应结销售代理费预留部分。

  4、 结算时间:每月20日为代理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

  5、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销售奖励: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乙方销售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且每提前销售计划壹个月再额外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

  7、 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8、 凡是在代理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乙方销售代理期

  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甲方于代理期结束后35日内支付乙方应收代理费。

  9、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正式税务发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时,双方应及时通报并协商,而不视之为违约行为。

  3.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4.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相关物业,或者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乙方无法继续销售本物业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代理费外,还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并承担因此对已交定金客户造成损失的各项责任。6. 乙方完成项目开盘前所有筹备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盘对外销售并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甲方补偿乙方人力成本等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圆。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迟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进度和权证取得时间、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标准施工等甲方责任,延误销售计划完成的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在两年内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24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等。)

  9.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11. 双方同意,当双方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或者更名时,本合同效力自动顺延。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地产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代理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位于___的房屋。

  第二条:委托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双方约定之销售项目止。

  第三条:代理销售范围

  屋面积扣除甲方自留面积(___万平方米)后,乙方总代理销售面积约___万平方米,楼盘信息以甲方提供的楼盘资料为准,详见附表。

  第二期开发房屋代理销售视本协议乙方执行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代理销售价格

  楼房销售价格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格表为准,经甲方签字确定。若在销售过程中,有任何价格及销售政策上的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邮寄乙方,并以电邮方式告知。

  双方指定的联系电子邮箱分别为:

  1、甲方指定电子邮箱:

  2、乙方指定电子邮箱: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开发的房屋手续正规,符合法律和地方法规、政策,达到合法销售的条件。

  2.积极配合乙方工作,除为乙方提供该项目必要的资料外,还尽可能提供更详细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纸,整体规划设计图,工程进度表,装修及入住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等,为乙方提供准确房源情况,入面即、位置、户型等资料,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3.甲方根据销售需要提供样板间及其装修装饰。办公用具、门头、土地围墙、广告费用;承担售楼部水、电、暧等费用。甲方承担沙盘、户型模型、输出性广告的全部费用。(输出性广告费包括:宣传折页、单页、短信、条幅、电视飞字,报纸费用)

  4.甲方负责办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及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

  5.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发生规划或设计变更,甲方须在变更前3日内以书面盖公章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及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以保证销售的顺利展开。

  7.委托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工作,负责与乙方对账,及时办理房产证等产权手续,配合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贷款费用由乙方收取。

  8.甲方向乙方开具单位证明及委托书。

  9.甲方负责收取客户交纳的各项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及客户交付的除按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0.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票据、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乙方负责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项目自身条件结合调研结果,进行项目策划,宣传推广策略,负责制。

  2.负责客户接待,根据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资料,如实向客户介绍项目的'法定手续、户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方式、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条约等情况;运用相应的销售技巧、充分调动客户的购房积极性,实现客户顺利订房。

  3.乙方销售上述房产时,不得向用户做任何虚假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形象,不得代替甲方收取客户任何费用及签署各类合同。

  4.约定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派出销售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培训、工资及相应的福利待遇和安全保障。

  5.负责收集贷款客户资料,完成按揭贷款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

  销售组织

  1.寻找客源,组织客户到楼盘看房并促成交易。

  2.催收贷款资料、帮助客户办理按揭手续。

  3.促销活动执行。

  第七条:代理佣金

  该项目委托期限内代理佣金由底价佣金、溢价佣金两部分组成

  (1)底价佣金:乙方佣金比例为销售底价的___%。

  (2)溢价佣金:本项目合同销售价格超过附表二销售底价明细表的部分,即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

  第八条:佣金结算方式

  (1)对于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2)对于分期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客户交清全部楼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3)对于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交纳首期房款后,甲方向乙方结算该套房屋应得销售佣金的___%,再于银行放款当天起算___日内结算剩余的佣金。

  (4)乙方收到佣金按实收佣金数给甲方补开相应数额的发票。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2.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约定部分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7

  委托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销售物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____区_____路开发___层住宅____栋,命名为_____。房地产证号为:

  二、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委托给乙方独家策划代理销售。(委托清单附后)。

  三、委托方式

  乙方负责全部的策划及销售工作。甲方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入伙之日起。

  在委托期限内,所委托的物业都须通过乙方进行销售,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在委托期限内成交的委托清单内的物业,甲方均应支付乙方代理费。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三日内,乙方从现场接待中心撤离,并将有关销售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五、费用

  双方同意乙方取费由策划费和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一)策划费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策划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_____万元,在乙方达到70%的销售率后三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____万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能完成70%的销售率,则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划费用。

  (二)销售代理费

  1、在委托期限内,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以下,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支付代理费给乙方;(销售率=销售成交面积/委托面积)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6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2%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60%-7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3%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70%-8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5%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80%-9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6%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90%以上,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7%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上述代理费率均是按结算时所达到的销售率全程计费。

  正式发售的条件为:取得预售许证,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完毕,售楼环境规划建设完毕,其它销售工具准备完毕。

  2、代理费双方每周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周内销售成交的房号。结算时先按总销售额的1.2%结付销售代理费。委托期限结束时,根据最终的销售率,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的`比例,进行最终结算,多退少补。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如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每天应追加应付销售代理费总额的0.5%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3、销售成交标准为:客户已交来规定的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4、乙方收到甲方付来的销售代理费后,应向甲方开据票据并自行交纳有关税费,甲方不代扣税费。

  六、买卖合约签订及款项收取

  1、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及付款方式对外销售。

  2、双方同意认购书由甲方和客户直接签订,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并向客户开据收据。

  3、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户收取并开据票据。

  4、客户已交定金后要求退订的,视客户退订之理由由乙方决定是否没收。若有未退或没收之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若有退订的情况,则乙方也应退给甲方相应的代理费,退订的情况不计入代理业绩。

  七、广告、策划及销售人数

  1、本项目广告推广预算(指报纸电视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发布费用及有关的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刷费用,不含样板房、售楼处、工地包装等费用)为总销售额的2%-3%。,即约人民币万元。

  2、乙方负责编制广告计划并委托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创意设计,广告稿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媒体刊登。

  3、乙方派驻现场销售人员不低于5人,其中包括销售经理1人、营业代表4人;另派项目经理和策划师各1人,负责项目的全程策划和跟踪。其薪资、奖金、加班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所派销售人员于进驻现场前需经甲方面试认可。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确保本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完善的销售代理委托文件。

  3、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约后,因合约条款引起的纠纷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广告推广预算和第二款的广告计划支付相应费用,导致销售进程及计划受阻,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代理销售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每周举行一次销售工作会议,定期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2、负责项目的销售策划、包装宣传、广告推广及软性炒作等方案的编撰。

  3、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包装及其相关工作。

  4、协助甲方落实售楼处、模型、样板房、展板等准备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户网络销售。

  6、安排优秀销售人员进驻销售现场。

  7、安排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8、负责向客户催交房款。

  9、协助客户办理入伙手续。

  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须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须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如最终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2、委托房号清单。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8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人/职务: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及________地产品牌服务进行广告传播推广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________项目广告服务内容

  1、整体广告策划方案,内容包括:

  A、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与竞争对手优劣势比较、竞争对手近期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及广告推广状况分析)及具体广告执行方案;

  B、________项目的VI设计手册;

  C、项目分析:市场背景、消费形态、楼盘特点及自身优劣势、竞争环境等;

  D、广告定位:目标市场定位、项目形象定位、提出品牌的核心价值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E、媒介策略:针对本项目的特定目标市场,提供各阶段(月度、季度、年度)媒体策略和排期、媒介预算建议,并提供相应的媒介投放反馈(包括平面媒体发行量、传阅率、触达率、电波媒体的视听率等)分析。

  F、软性新闻策略:跟踪____市场变化和最新动向,结合项目特点和需求,提出有计划、有目的的软性炒作方案;

  G、公关活动建议:结合各阶段销售任务,设计相关公关活动方案,参与公关活动实施过程,监控活动质量;

  H、品牌形象建议: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广告调性、有鲜明个性的统一视觉标准,解决品牌形象积累与销售信息传递的相关关系;

  2、系列广告创意表现,以光盘形式提交,内容包括:

  A、报纸、杂志广告

  B、影视、广播广告

  C、户外广告、现场包装、房展会现场平面、公关活动现场平面

  D、楼书、客户通讯、宣传单页、DM、展板等各类销售道具

  E、公关活动所需各类宣传品

  F、针对本项目的软文撰写

  3、项目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内容包括:

  甲方制作项目网站或改版网站时,乙方参与把控整体风格并进行栏目规划;

  在甲方的指令下发布和更新网站即时信息;

  网站的日常运营维护(比如网页管理、改进等);

  4、公关活动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年度及阶段性公关活动的思路构想;

  公关公司的甄选;

  公关公司运作执行的风险控制(比如活动执行前期的工作推进、工作内容的考核、议价能力的控制等);

  5、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与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相关的其它广告宣传推广工作。

  具体项目见附件一《服务标准及内容》

  (二)________品牌广告服务内容

  1、________地产VI系统的调整和完善。重点加入与________项目VI系统的组合使用规范和________办公现场文化包装使用规范;

  2、________地产客户通讯杂志(双月刊,不少于36页)的命名、栏目规划及相关设计,参与部分栏目的编辑工作;

  3、________公司宣传册设计;

  4、________项目宣传册设计;

  5、________宣传软文撰写,数量不超过6篇/年;

  6、在________的网站中,增加“________”栏目,将“________客户通讯杂志”实现网上浏览;

  7、规划及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地产品牌公益活动,数量不超过2次/年;

  8、________年________月,项目一期落成时,乙方为________地产公司提供TVC宣传片创意脚本,在创意脚本通过甲方审核的基础上,如需乙方提供拍摄服务则双方另行签订分项合同。

  第三条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签审→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提供光盘/方案→意见反馈等。

  2、签约后乙方将建立________品牌小组,负责与甲方的日常沟通和服务,确保跟进及时和创意质量优异;同时甲方也应明确该项目的负责人及负责部门。

  3、项目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的________品牌小组将为甲方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该品牌小组由客户经理、创意指导、美术指导和电脑制作等专业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请见附件二)

  第四条例行会议及书面文件

  1、会议纪录:乙方为甲乙双方的所有会议、决议过程做纪录,并在会后48小时内送达甲方项目主管人员。甲方核实无误后应由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并于48小时内返送达乙方。

  2、定期作业会议:双方原则上每周召开例会,商讨上周工作得失,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

  3、工作进度表:甲方按年度、季度、月度向乙方下发工作进度表,乙方确认后该表作为乙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4、工作任务书:甲方须根据工作进度表向乙方下达具体分项“工作任务书”,“工作任务书”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任务的具体要求(包括名称、用途、完成时间、数量等指标)。乙方收到“工作任务书”并确认后,将严格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任务书开展工作。如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双方在工作前来不及确认任务书,则应该在事后及时补充并确认任务书。乙方不对无任务书的工作负责。如果乙方未能按“工作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完成工作,须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具体内容见下文“八、违约责任”条款)。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广告总代理费: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

  付款方式: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始,甲方按每月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全月款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2、影视制作费: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制作影视片时,双方需重新签署单项影视制作合同,影视制作费需在新合同中另行明确;

  3、模特肖像权使用费:依据第三方合同,签署单项合同;

  4、租用图片或外请专业摄影师费用:依据第三方合同,签署单项合同;

  5、印刷制作、专业市调、公关活动等第三方费用: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投标工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将考虑乙方享有中标的优先权。届时双方根据情况另行签署单项合同;

  6、菲林输出费:凡报纸、杂志、画册、CI手册、海报、POP等菲林输出费用,以及图片等扫描、电分费用由甲方直接与指定的输出公司结算;

  7、户型图制作费用:项目所需各类户型图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指定的公司结算。

  8、其他差旅费用:因甲方要求使乙方发生____以外的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必要,乙方会要求甲方提供书面证明,如果甲方无法提供书面证明,乙方有权拒绝使用该资料或图片。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或损失。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实际工作周期。在乙方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交后,甲方应该及时、完整地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稿件修改,至甲方签字后视为定稿。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和审稿、定稿不及时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以书面形式和乙方进行沟通。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定稿进行输出。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定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如经甲乙双方确认,因创意需要使用的图片资料需向外租用或购买版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

  第七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4.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后,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将所设计的作品用于参与各类广告专业竞赛、评比活动及用于乙方自身宣传。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2、如果乙方违反双方确认的“工作任务书”的内容工作,并给甲方带来严重损失;或者乙方完成的工作质量低下,无法通过甲方相关部门的审核,则甲方可以向乙方投诉。在甲方向乙方投诉前,双方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应该充分沟通,统一对事件的认识,然后由甲方常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签字下发书面“投诉书”。甲方每下发一张“投诉书”,乙方该月的月费中相应地扣除伍仟元(5000元)。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收到五张以上的“投诉书”,则视为双方自动解约,甲方不负任何因解约而产生的经济责任。

  3、若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资料:

  附件一:服务标准及内容

  附件二:品牌小组成员名单及协作团队名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附件一

  服务标准及内容

  一、策划部分

  公关活动:促销活动/客户联谊/巡展/论坛

  展览展示策划:展会协调/商务礼品/形象墙设计/销控表设计/展板设计

  媒介部分:电视宣传片与形象广告策划创意/纸媒部分(报广、DM、杂志)

  户外部分:户外广告/公交/地铁

  网络/电波等媒体的策划创意

  ――以上各项不包括组织、实施及制作费用

  二、售楼处、工地包装、示范区包装、户外宣传导示设计部分

  售楼处内部:售楼处、示范区包装、户外宣传导示包装风格及方案/墙体宣传展板设计/挂旗设计/样板间装饰建议/大厅悬挂饰物设计/楼梯、走道墙壁饰物/其它细节(销售道具摆设、背景音乐设置等)

  售楼处外部:售楼处形象广告牌设计/工地围档设计/封顶楼体悬挂物设计/售楼处形象墙设计/售楼处门前广场设计方案/看房通道设计形象及指示/安全帽设计建议/道路灯箱设计建议/巴士站设计建议/立体导示系统设计

  ――以上各项不包括组织、实施与制作费用

  三、销售资料设计部分

  宣传单页(户型单页、置业计划书)/宣传海报/直投广告/项目网站建设方案建议/项目形象手册/项目楼书/客户通讯的编辑及设计

  ――以上各项提供电子文件,不包括印刷、喷绘等后期制作费用

  四、平面媒体广告设计部分

  按照策略阶段提交

  附件二

  品牌小组成员名单及协作团队成员名单

地产代理合同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1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二至四层*****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 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

  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10

  合同编号:

  签定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位于,占地约平方米,以开发商业住宅为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创作及执行等有关事项,本着为甲方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广告服务的原则,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合同范围为该项目的商业住宅部分,不包含商圈部分)。

  一、服务项

  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的整体广告策略、设计创作及执行等全程广告服务,具体服务工作范围如下:

  1、协助甲方做好广告推广的日常工作。

  2、常规服务范畴:

  (1)总体策略方案

  其具体内容包括:

  A、市场分析

  B、品牌策略及定位

  C、整合传播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建议

  (3)影视以外的其它平面广告的创意、撰文设计和实行等,包括报纸广告、车体广告、路牌广告、宣传单张、折页、展板、围墙、户外展板、楼书、DM、销售资料等。(仅限于平面设计,不含建筑外立面图、效果图、户型图等绘制工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代理发布等

  (5)售楼部的平面包装设计、样板房的户型牌、社区内功能牌等平面包装设计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监控和执行

  (7)针对目标消费者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定性分析)

  (8)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补充

  3、主动选择使用对甲方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有利的第三方资源。

  4、乙方以月为时间单位对项目的宣传工作成效及竞争对手状况(包括竞争品牌的广告样稿收集及分析)进行客观总结,并提交甲方;甲方有权利及时指出乙方不足,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期限

  1、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的期限起至日止,总服务期为。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所需的各种技术性资料(包括产品知识)及市场资料,并应对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各单项合同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对乙方下达工作要求必须以书面的

  4、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成果应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并确认,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等业务,同时乙方须确保乙方员工为甲方资料保密;合作结束后,乙方应交回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有关销售、数据等资料。

  2、乙方应组成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广告策划创作服务,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所提交的创意表现及工作成果必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4、乙方所需各种由甲方提供之资料应提早向甲方预约索取;

  5、由于乙方创意、设计引起的第三方纠纷由乙方负责。若该引起纠纷的文字及图片资料由甲方提供,则该责任由甲方承担。

  6、代理期间,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之竞争对手的广告代理工作。

  四、服务方式

  1、甲方将具体的营销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给予乙方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项目的开发、销售进度以及实际需要,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开发、销售进度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广告服务具体方案。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双方高层共同参与的例会(在甲方处召开),评估当月广告效果,以指导未来的广告策略,同时配合市场变化修整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每周一次工作例会,以确定甲方工作要求和乙方服务进度计划。因实际需要,甲、乙双方都可要求召开会议,召开会议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会议过程,乙方应制作会议记录,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甲方。

  3、广告投放后,乙方应进行广告效果跟踪,必要时经甲方同意下,交由专业市场调查机构进行广告效果评估,由乙方负责监控,调查所需费用由甲方与市调机构结算。

  4、乙方应随时应甲方要求提供最新的媒体价格、收视率、发行量等。

  五、服务费用

  (一)、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项目基本服务费。

  1、项目基本服务费:

  项目固定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仟整(¥30,000,000.00)(含税金)。

  2、上述费用已包括了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的所有费用。

  3、影像短片、租片、喷绘制作、扫描、输出/打样、楼书印刷、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项目等第三方制作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媒介发布、公关活动和监督第三方制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项目基本服务费之内。

  4、甲方确认的市调项目以及媒介相关资料的购买,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向第三方支付。

  5、由第三方印刷及制作的'物料,乙方提供设计彩打稿一份及光碟盘两份。

  (二)、甲方应于每月的10日之前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

  七、知识产权:

  1、按国家著作权法规定,乙方为完成本协议书约定工作范围的一切策划方案、平面设计及创作作品方案的著作权均为甲方拥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著作权费用,但乙方享有署名权。

  2、乙方在合同期结束后,有把项目的创意、制作内容参加评奖的权利,所获得的奖励归乙方所有;在合同期满一年后,乙方拥有将策划方案对外公开的权利,但不得用于第三方项目。

  3、所有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的创意概念、创作作品、文案、影视故事版本、调查研究资料及其相关资料的版权均属甲方所有。

  4、乙方与乙方创作人员如因本项目创作而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并不得改变甲方拥有著作权的权利。

  八、保密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甲方须向乙方说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和保密期限,乙方签名确认,对于确认为商业秘密的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如因乙方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并索赔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任何已经甲方通过及确认但未付实施的策划及创意方案向第三方透露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因此而造成任何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解除协议的条件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该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该方未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提出解除协议方,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争议处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合作双方一般不得随意终止全面代理关系及合同的执行,如任何一方希望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违约方将负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时,可向法院起诉。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经乙方催款,甲方逾期达十天仍未支付时,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

  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之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免除责任;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天内通知对方。十二、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处理。合作期间书信、传真件等往来正式文本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日期:

  乙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盖章)

地产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 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发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2、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 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3、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4、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5、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4、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签署本合同时间:年月日

地产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 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 21.00 亩, 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 2.8万 ㎡.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 28 日至 20xx 年 4 月 27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2、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 销售该项目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 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20xx年9月25日制定的销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可)。

  2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xx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xx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 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 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xx 年 10 月 28 日至 20xx 年 4 月 27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地产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房地产报社

  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在原报价基础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

  金额

  代理费

  20万以下

  20%

  20~40万

  30%

  40万以上

  35%

  4、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5、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8、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9、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0、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20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年____月____日)。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房地产报社 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产代理合同14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_(“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代理。本协议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代理关系及代理责任

  代理与租客同意:

  (a)代理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代理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物业资料

  代理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a)如属单边代理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代理取得;

  (b)如属双边代理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理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代理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 等表格的权利,则代理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代理须披露权益

  (a)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没有□(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6。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 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业

  物业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代理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的签署*

  (a)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b)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c)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d)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e)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f)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g)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h)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i)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协助租 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代理),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代理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单边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代理—指代理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租客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 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地产代理合同1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为项目(以下简称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名称:

  2、位置:

  3、建筑指标:

  4、销售范围:

  第二条:委托事项

  1、营销策划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的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定位、包装与广告推广计划并进行相关报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建议,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2、销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体,由该销售体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产品的全面销售、招商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约定的销售套数面积完成或以上(以签约购房合同为依据)。

  第四条:工作内容

  1、前期营销策划

  1)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并最终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

  2)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制订相关SP活动专案建议(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

  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建议(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设计建议。

  6)提供房交会展场的设计建议。

  7)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商标等相关应用设计建议。

  8)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建议(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建议)。

  9)负责电台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建议。

  2、销售及招商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销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及招商阶段销售及招商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售及招商工作。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5)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执行。

  6)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销售报表。

  7)负责派出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复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及其它资料等。

  3)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工作提供方便。

  4)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创意方案以及营销策略方案,并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5)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资料。

  6)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如接待中心、样板间、工地围墙之土建、装修、装饰布置;承担本项目宣传及推广费用:如软、硬性广告、印刷品(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等)、户外看板、展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各项费用。

  7)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办公费用(含电话费)。

  8)提供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辅助道具。

  9)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并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11)因购房、办证需要甲方提供的证件发生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由甲方负责。

  12)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客户个人购房贷款、协助客户服务(处理工程的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有关内容,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服务费用。

  14)甲方投入本项目的广告费,按销售总额的%提取使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名单抄送甲方。

  2)乙方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确定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3)乙方应依进度向甲方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双方保持沟通。

  4)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决定为依据。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进行中甲方变更工作指令内容和工作意见,并要求乙方按变更的工作委托内容修改时,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时间,并根据乙方工作强度等酌情补偿乙方一定的工时费用。

  3、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的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4、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

  5、全部销售及招商资料及广告均注明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客户退房申请受理。

  5)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6)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条件及销售价格、标准服务费

  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销售价格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期组价方案。在既定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调整方案需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标准服务费

  1)营销策划标准收费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按工作节点收取,收费标准为万元。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万元,待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四份报告提交后再支付余下万元。

  2)销售代理标准收费

  销售代理费用按销售金额提取计算,收费标准为销售金额(即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金额)之1.5 %。代理费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日,甲方须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乙方收到此费后给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4、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总经理批准,价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须按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代理费。

  6、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没收部分费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乙方计划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商品房的套数为计量)

  9、有关销售代理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规定的销售进度进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80 %结算代理费。如乙方在任何一个考核点完成销售进度的80%,则当月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结算,同时本月之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规定的标准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后考核点完成销售指标后,若继续负责销售,则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按月结算;若在任何考核点乙方未完成对应的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1.5 %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

  10、为激励销售,获得收益最大化,在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基础上(基准价格为元/平方米),取得的销售提价超额部分按20 %作为奖励支付乙方,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条: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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