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双薪”、年终奖、季度奖等应如何缴纳个税

时间:2022-07-12 02:28:48 职场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年底双薪”、年终奖、季度奖等应如何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不超过500元的 5 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年底双薪”应如何缴纳个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20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20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一:员工取得双薪当月工资超过扣除标准的情况
张三1月份工资2100元,1月份取得年底双薪2100元,则张三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常的工资计税:(2100-2000)*5%=5元
双薪计税: 2100*15%-125=19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95元。
例二:员工取得双薪当月工资不超过扣除标准的情况
李四1月份工资1800元,1月份取得年底双薪1800元,则李四1月份应这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正常的工资+双薪)-扣除标准】*税率
=【(1800+1800)-2000】*10%-25
=135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王五1月份工资4100元,1月份取得年终奖7200元,则王五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确定税率 7200/12=600,则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B、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4100-2000)*15%—125=190
C、年终奖应纳税额为=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7200*10%-25=695
则王五1月份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90+695=885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四:当月工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
赵六1月份工资1800元,1月份取得年终奖3800元,则赵六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确定税率:{[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12={[3800-(2000-1800)]}/12=300,则对应的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B、年终奖与工资需缴纳的个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800-(2000-1800)]}*5%
=3600*5%=180
则赵六1月份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80元
注意: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发放季度奖的计算
根据(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享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的优惠。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五:王先生2006年4月份工资、薪金为5000元,每季度奖2000元,由于每次发放季度奖时,都必须与其当月的工资收入合并缴税,王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705元。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2000)-1600=5400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
应纳税额为5400×20%-375=705元
注意: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不享受年终奖计税优惠。
★单位发不含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对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由单位负担的,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数A)÷(1一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一速算扣除数B。
例六、假设某单位为每个员工发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3420元,单位为每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180元。计算过程为:
第一步,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3420÷12=285元,对应适用税率A为5%,速算扣除数A为0;
第二步,按第一步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不含税年终奖换算成含税的年终奖,即含税的年终奖收入=(不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3600=(3420-0)÷(1-5%)
第三步,按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3600÷12=300元,对应适用税率B为5%,速算扣除数B为0;
第四步,按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应纳税额=3600×5%-0=180元  
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年终奖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特别提示:根据(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年底双薪”、年终奖、季度奖等应如何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