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年终奖缴税盲区:奖金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

时间:2022-07-12 01:01:22 职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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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年终奖缴税盲区:奖金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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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年终奖缴税盲区:奖金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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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许多企业、单位又开始筹划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以下通称“年终奖”,指在一个月内发放的属于年度性的奖金)。由于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个年终奖发放季节,因此,搞清楚年终奖发放与计税问题中的道道,对一些纳税人和企业、单位来说无疑是必需的。

有税务专家特别提醒:年终奖发放请尽量避开“盲区”,否则,会“得不偿税”,多发有可能不能多得,甚至还会遇到“要为多发的1元年终奖多缴纳百元、千元甚至万元的税”这种极端情况。

“盲区”在作怪

案例:今年年底,单位发给小李年终奖18800元,按有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政策计算,小李应为这笔收入缴税1775元,即税后小李实际拿到手的钱是17025元。同单位的小王年终奖是18000元,同样方法计算,应该缴税540元,税后小王实际拿到手的钱是17460元。这样,就造成小李比小王只是多了800元年终奖,但却要比小王多缴1235元的税,导致小李实际上是“得不偿税”,还要倒贴,结果拿到手的钱就比小王少了435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所得与税负不匹配的情况?这就是“盲区”在作怪。

什么是“盲区”?

“盲区”,是因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导致的特别结果。

根据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会出现这样一个规律:

如果年终奖数额增加到或超过某个临界点时,使得对应的纳税税率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随之纳税额也相应地大幅增加,这时会出现一种特别的情况,就是年终奖数额增加“一小步”纳税额却提高“一大步”、多发不能多得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在奖金增加幅度大到一定数额(或称“平衡点”)时又会消失,重新回到奖金增加的幅度大于纳税额提高的幅度的状态,即多发奖金税后也能多得。

由于个税税率有七档,这些临界点也有多个,每个临界点与平衡点之间的区间,在业内,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盲区”,表明在这些区间内,所得增加与税负增加不相匹配。

“盲区”在哪里?

据了解,在9月1日新修订的个税法施行之前,年终奖“盲区”共有八个,在这之后,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导致“盲区”也随之发生变化,形成了新的“盲区”。

据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给记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节税安排表”看,新的“盲区”共有六个,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如果发给员工的年终奖数额正好落在“盲区”内,对员工、企业、单位来说,本来企业想多发奖金奖励员工,但结果却让员工实际到手的奖金“缩水”了。

多发1元多缴万元税

根据我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发给个人的年终奖多出1元,真的会导致税后实际奖金收入少千元甚至万元的情况。

以第一个“盲区”(18001元,19283.33元)为例:

18000元年终奖,对应税率是3%,应纳税540元,税后可以拿到17460元。

但如果年终奖增加1元到18001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10%,应纳税上升到1695.10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16305.9元。也就是说,多发1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1154.1元(见上表)。

以第四个“盲区”(420001元,447500元)为例:

420000元年终奖,对应税率是25%,应纳税103995元,税后可以拿到316005元。

但若年终奖增加1元到420001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30%,应纳税上升到123245.30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296755.7元。即多发1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19249.30元(见上表)。

以“舍”来避“盲区”

如何避免好心办“坏事”?用税务界人士一句调侃的话概括就是:舍得是福。

也就是说,在发放年终奖时,只有“舍”才能“得”。

根据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计算出来的临界点,个人年终奖在18000元(含)以下的,纳税额不超过540元,也不用担心“盲区”;但如果个人年终奖达到18001元~19283.33元之间,那么,就应考虑选择发18000元;如果个人年终奖达到54001元~60187.50元之间,也是如此,应考虑选择发54000元……以此类推(见上表),避开“盲区”。

年终奖新盲区

最佳推荐理由:

年终奖发放要防“得不偿税”。

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两个计算公式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多少?答案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一年12个月)后得出的商数,再对照工薪所得个税税率表即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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