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代理销售合同

时间:2022-08-05 20:23:30 销售 我要投稿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13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代理销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13篇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 (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于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市区单元第层,共(套),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房屋所有权证号:,属于:。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2、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耻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代表(签字):____

  联系地址:____

  联系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开户行:____

  开户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单元第____层,共____(套),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户型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属于:____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 %、乙方得____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____% ,乙方得 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____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于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4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委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__

  套型:__________

  楼层: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

  基价: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房地产有关文件和资料。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不得故意串通抵损乙方销售利益和信誉。

  ★甲方与乙方客户签定购房协议的同时即向乙方缴纳代理佣金(代理佣金按所售房屋成交价的1%,不足壹仟按壹仟元收取。)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客户私下交易,否则公司经营房地产市场处查实后,根据规定甲方将支付乙方双倍中介费作为处罚。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合同期内,房价如有变更,应及时告之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整销售价格。

  ★本条款“乙方客户”由乙方客户签字的委托购房登记单确认。

  ★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底,到期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动延长六个月。

  ★甲方房地产只能由委托方独家代理销售,如发现由其它中介方代理销售,甲方有责任赔偿独家代理方全部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式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为项目(以下简称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名称:

  2、位置:

  3、建筑指标:

  4、销售范围:

  第二条:委托事项

  1、营销策划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的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定位、包装与广告推广计划并进行相关报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建议,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2、销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体,由该销售体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产品的全面销售、招商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约定的销售套数面积完成或以上(以签约购房合同为依据)。

  第四条:工作内容

  1、前期营销策划

  1)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并最终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

  2)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制订相关SP活动专案建议(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

  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建议(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设计建议。

  6)提供房交会展场的设计建议。

  7)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商标等相关应用设计建议。

  8)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建议(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建议)。

  9)负责电台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建议。

  2、销售及招商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销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及招商阶段销售及招商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售及招商工作。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5)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执行。

  6)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销售报表。

  7)负责派出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复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及其它资料等。

  3)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工作提供方便。

  4)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创意方案以及营销策略方案,并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5)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资料。

  6)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如接待中心、样板间、工地围墙之土建、装修、装饰布置;承担本项目宣传及推广费用:如软、硬性广告、印刷品(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等)、户外看板、展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各项费用。

  7)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办公费用(含电话费)。

  8)提供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辅助道具。

  9)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并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11)因购房、办证需要甲方提供的证件发生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由甲方负责。

  12)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客户个人购房贷款、协助客户服务(处理工程的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有关内容,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服务费用。

  14)甲方投入本项目的广告费,按销售总额的%提取使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名单抄送甲方。

  2)乙方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确定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3)乙方应依进度向甲方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双方保持沟通。

  4)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决定为依据。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进行中甲方变更工作指令内容和工作意见,并要求乙方按变更的工作委托内容修改时,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时间,并根据乙方工作强度等酌情补偿乙方一定的工时费用。

  3、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的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4、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

  5、全部销售及招商资料及广告均注明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客户退房申请受理。

  5)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6)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条件及销售价格、标准服务费

  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销售价格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期组价方案。在既定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调整方案需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标准服务费

  1)营销策划标准收费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按工作节点收取,收费标准为万元。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万元,待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四份报告提交后再支付余下万元。

  2)销售代理标准收费

  销售代理费用按销售金额提取计算,收费标准为销售金额(即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金额)之1.5%。代理费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日,甲方须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乙方收到此费后给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4、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总经理批准,价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须按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代理费。

  6、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没收部分费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乙方计划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商品房的套数为计量)正式预售开始完成销售的30%、60%、85%。(根据项目市场情况和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工程进度确定)

  9、有关销售代理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规定的销售进度进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80%结算代理费。如乙方在任何一个考核点完成销售进度的80%,则当月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结算,同时本月之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规定的标准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后考核点完成销售指标后,若继续负责销售,则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按月结算;若在任何考核点乙方未完成对应的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1.5 %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

  10、为激励销售,获得收益最大化,在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基础上(基准价格为元/平方米),取得的销售提价超额部分按20%作为奖励支付乙方,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条:保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6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为共同开辟销售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昌茂.中润温泉水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区域

  甲方项目位于_省__大道东侧,项目名称为___,总占地面积__,总建筑面积:__㎡,(以上面积最终以政府批准和实测的文件为准)。现委托乙方在如下区域进行市场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工作。

  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海南省地区(以下简称“该区域”),乙方是该地区非独家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为10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10月30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第三条 代理费用标准及成交确认

  1、代理费用

  甲方提取乙方客户成交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包括代理佣金、税费及其他费用)。成交总额为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房款。

  2、成交确认

  2.1银行按揭付款客户: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足额交纳首期房款,且客户按揭手续经银行确认,并发放贷款至甲方,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2 一次性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交纳100%的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3分期付款客户成交确认: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付清各期购房款,满足本项条件方能确认成交。

  2.4成交确认后,客户退房的,已支付的代理费应退还,甲方可直接从下一笔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2.5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了《认购书》并支付定金,但于合作期限届满后确认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待客户购房材料及手续准备齐全后,乙方按结算额及费用名称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0日内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外,其他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五条 代理销售房源和价格

  1、代理销售房源由甲方指定提供(指定量根据销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在客户认购前,乙方要对认购房源与甲方进行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房源不予销售。

  2、乙方销售价格和甲方现场销售报价相同,以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折扣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的房产存在权属不清晰或不合法因素,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3、合同委托期内,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销售资料的电子版。

  4、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销售工作,但甲方有权监督,以保证项目及企业的品牌形象。

  7、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制定本项目营销方案和客户推广。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和人数。看房人与购房人如非同一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明确为乙方客户,以便结算代理费用。

  3、在委托期内,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营销推广活动,并承担日常的推广费用。

  4、在代理期间,乙方推广本项目时统一使用甲方的形象宣传资料,不能在网络等其他销售渠道发布与本项目不相符的价格及项目内容,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协助甲方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拒付销售代理费用。

  7、乙方不得串通现场销售人员舞弊,损害公司利益,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在有效期限内以首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有效期限指:经甲方签字认可的乙方第一次介绍购房客户或购房团名单、人数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有效期。只有在有效期内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若已签定认购书的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2、诚意登记期间,若乙方客户更名,则视为无效介绍客户。

  第九条 销售合作流程

  1、乙方在安排客户至案场看房前,需传真发《客户看房确认函》(详见附件1)至甲方,并经甲方确认。以确定客户的归属及甲方落实客户现场的接待安排。

  2、乙方客户成功签订认购书后,由甲方发《客户成交确认单》(详见附件2)给乙方确认。

  3、乙方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相关房款后,由乙方发《代理费用结算清单》(详见附件3)给甲方确认。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双方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若乙方连续3个月没有成交量或甲方指定提供的房源已售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违反合同约定,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如果乙方在销售接待中,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他虚假介绍,因此而引起法律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不得私自将代理权再转授给其他分销机构,一旦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剩余的销售佣金,并要求乙方支付2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2、万元(RMB)作为代理销售保证金(甲方需开具收款收据作为凭证);甲方在两个月内将合约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第一个月返还 %,第二个月返还 %),如甲方(保证金)不按时间返还乙方,甲方自愿把房屋销售额收款作为保证金款项或乙方自动将房屋基价销售降低50%销售,销售额将作为保证金扣除,有乙方自行收款。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承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及办公费用(包括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宣传单印刷材料、仪式活动、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费用和日常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本项目代理个楼层面的平均价或甲方附楼层销售价格表),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双方五五分。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按15个工作日为一个循环周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6)甲方提供乙方交通工具;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如超出销售以外的事项,只有甲方(法人)人签字有效,否则乙方拒绝接收,但不能影响乙方在正常合同之内的提成。

  5.甲方有权在履行开发合同时返还拆迁户房屋和自用房的数额纳入乙方提点范围内(2%)。

  6.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在十日内必须提供一切乙方进驻条件,乙方将在十五日之内进入正常的销售工作(包括宣传、活动仪式等)。

  7.在乙方销售期间若发生外界干扰或所发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8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_____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9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10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于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1-4层商业面积为 平方米,5-24层公寓面积为 平方米,公寓共计套,以上面积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双方同意,项目的1-4层商业销售底价为 元/平米,项目的5-24层公寓销售底价为 元/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上浮的差价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销售。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所有股东签字正式委托乙方为_ 项目销售代理的授权书,并现场公示;

  (5)甲方负责办好项目相关政府和税务的优惠政策及免税手续。

  (6)甲方提供项目所在银行贷款的所有抵押资料文件,关于银行负债问题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承诺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9.甲方负责安排专人办理所有销售买卖房屋手续,乙方积极配合协调关系。

  10.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1.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

  1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5)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6)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

  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

  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

  7.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8.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9.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壹佰万元违约金。

  2.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11

  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_

  职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XX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XX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

  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

  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

  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

  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

  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

  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

  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

  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XX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XX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XX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_

  代表人:

  20xx年__月 _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市区单元第层,共____(套),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____,户型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属于:____。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 %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耻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 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

  代表:____

  联系地址:____

  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开户行:____

  帐号:____

  签约日期:于20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于20xx年xx月xx日

房产代理销售合同13

  甲方:____

  地址:____

  代表人:____

  电话:____

  乙方:____

  地址:____

  代表人 电话: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代理 一事经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互惠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甲方管理的办公用房项目位于:____ ,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其中可用于本合同出租的办公用房面积为____㎡,现甲方和乙方合作对该项目进行租赁作业,由乙方介绍承租客户承租甲方管理的办公房。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第三条 租金的确定

  (1)该办公楼租金基于目前租赁市场的实际水平,经甲方与出租人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乙方双方在签定合作协议时,乙方需出示自己的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原件,并将复印件留存在甲方管理处备档。

  (2)甲方陪同乙方提供的有诚意承租人到现场看房,并协助乙方处理与租赁相关事项。

  (3) 甲、乙双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利益。

  (4)甲、乙双方有责任协助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齐相关租赁双方的有效证件。

  第五条 服务佣金

  (1)服务佣金应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支付。

  (2)服务佣金的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或支票支付,如有需要 提供正规的佣金发票。

  (3) 甲方收取 的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 服务佣金,乙方另收取一个月 服务佣金。如遇特殊情况(客户要求佣金打折的),双方各收实际收到的佣金数额分成(甲方 成、乙方 成)。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如有续约需求,应重新签订《租赁合作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双方都应严格按照本《租赁合作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义务,若有违约行为发生,按照以下条款办理:

  (1)甲、乙双方未如约支付给对方佣金的,应按延误金额每日万分之二计算,向未收款方支付滞纳金;若累计延误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收款方应按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标准向未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房屋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因本协议甲、乙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

  乙方代表:____

  甲方印章:____

  乙方印章:____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签约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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