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买卖合同

时间:2022-07-20 11:23:40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材料买卖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材料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材料买卖合同

材料买卖合同1

  卖方: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以双方确定的基价价格为或市场价,以当日送货为准。

  第三条:结算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料量为准。

  第四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量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七条:交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点的地址。

  第八条: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指定、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卖方。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先检验后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____日内提出,卖方无条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本合同钢材前期有卖方先垫资钢材吨,买方收到钢材____日内,付钢材款%。

  第十一条: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

  第十条之约定付清%的条款,买方应按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买方在未付清卖方钢材款,从其他处购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买方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每月提货的货物明细及数量,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组织货源,在日内发货到工地。如遇到个别品种货物短缺,卖方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另行组织货源。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买卖合同2

  甲方:

  地址:电话:邮箱:

  乙方:

  地址:电话:邮箱: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订货总数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每批次货物之总和计算。

  付款方式:

  每批次货物运至施工现场,甲方材料员验收后由双方现场开票签字确认

  乙方所供材料在每月25日结算,在当月30日前付清当月材料款的80%,余款在合同解除之日付清。

  第二条:乙方负责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第三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质按量按约定交货,逾期未交货,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量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所供产品不能利用的,乙方负责无偿调换货物。

  3、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和业主方(曹碑兴隆学校)无关。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如未按规定的日期、金额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2、乙方按合同约定送货而甲方拒收的.,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

  (一)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供货并结算完毕后自动作废。如有未尽是由,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共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盖章)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材料买卖合同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数量及单价________

  第二条货款总额(暂定不含税总价)¥(大写:________元整);结算金额按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乘以相应结算单价并扣除相关处罚金额据实结算。

  第三条供货期限及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供货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具体按甲方通知。

  2、交货时间: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包括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送货地址、送货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供货通知2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予以确认,并按供货通知的送货日期按时交货(送货前24小时内向甲方发出发货通知,以便甲方作好收货准备)。

  3、交货地点:______,具体按甲方通知。

  4、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在未经甲方初验合格前发生货物毁损、灭失及乙方指派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货物验收及标准

  1、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

  (1)货物质量按标准(国标、省标)和甲方要求执行;当三者有冲突时按高标准要求执行。

  (2)甲乙双方封存货物样品每规格一式两份,以该样品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样品封存代表是和,乙方样品封存代表是和。

  2、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两名仓管、两名保安和工地主管以抽检的方式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进行初验且签收确认。

  4、乙方同意甲方可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货物随机抽样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如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质量异议期限自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计日。

  第五条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所有权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货物在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接获甲方通知24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免收人工费、零部件材料费和交通费等),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供货通知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乙方应保证所售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由于乙方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第八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采用月结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手续齐全的供货/收货单交甲方对单组,甲方财务于当月25日后15天支付上个月货款总额的97﹪,余款自质量保证期满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货款的方式为:支票。

  第九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确认,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供货通知确定的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逾期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3‰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瑕疵或系假冒伪劣产品,应自甲方发出质量异议书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当作出书面回复,如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的质量异议书,并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书之日起7天内,按甲方要求办理退货或换货,并以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提供货物质量瑕疵导致工程质量和人身损害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且乙方需以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导致甲方不能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工程审批验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

  5、乙方所交产品必须为原厂(即本厂)生产,否则一旦发现贴牌生产的现象,我司将停止货款结算,同时要求以货款总额的100%进行处罚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供货通知确定的货物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若乙方供货数量经甲方检验发现数量不足量的,当不足数量少于当批量的4%以内时,不足的部分乙方必须在2天内补齐;若不足数量超过当批量的4%或未及时补齐不足数量的,即视作有弄虚作假情形,乙方除应补齐货物数量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10﹪的违约金。

  8、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逾期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3‰作为违约金,但不超过未付款项总额的5%。

  9、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其它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发出的供货通知、经甲方确认的供货单据以及乙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说明书(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均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2、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和收款时应提供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本合同乙方、送货单位与收款单位三方名称必须一致。

  4、本合同“采购货物”最终质保期限届满后,若无额外约定及无自动延续情况时,则自动终止。

  5、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持本合同原件至甲方财务部加盖“合同货款已付清”字样的签章;若乙方逾期不办理该手续,甲方不再续约。

  6、本合同一式伍份,计附件合共页,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材料买卖合同4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甲、乙双方应在协议签署的同时交换如下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含企业标准的检验报告),代理厂家提供代理授权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双方提供的如上资料的复印件都作为本协议的附属件。

  二 、合作产品:

  1、乙方为产品的(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文件资料。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的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 、供货价格:

  1、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区销售乙方之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的折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的所有供货价格表及甲方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低,则与甲方的结算价相应发生调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时间的市场最低销售价(基础价)调高,则与甲方的结算价在下一个批次中调整。

  2、甲方从乙方买断的部分产品价格另议。

  3、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格调整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4、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组织的促销优惠活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优惠促销活动的基础上,给与甲方供货价格与本条第一项相似比例的折让。

  四 、订货确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将订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当日与甲方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的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在2小时内回复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户及时调换,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已停产的产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销售该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产品订货金额双倍费用作为补偿。

  5、若遇乙方某些型号的产品北京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尽量与其它代理商或销售商协调,24小时内为甲方配齐相应产品。若不能配齐,乙方承担订货金额200%的处罚。

  五 、供货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的供货期限内,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的供货地点(限北京地区)。

  2、测量安装类: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时间进行测量,测量完成后2日内将测量结果及相应方案传真至甲方处,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安装(详见工作流程图)。

  非测量类: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的任一工作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未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货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货款外,还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5‰承担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 、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客户验收无误后,甲方客户在乙方提供的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的有效凭证。

  2、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货到客户工地验收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按15天(半个月)作为一个周期进行结算。每月3日、18日前双方进行上个周期结算对账,乙方凭送货单及验收单到甲方办公地点进行核对,每月10日、25日结清上月账目。

  3、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只对甲方进行结算,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进行结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发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价格及金额开具发票。如乙方不开具发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开票金额不大于甲方从乙方处购物的累计金额。

  5、结算单据:

  甲方给乙方传真的.订货单、货到甲方或客户处的验收单、变更单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单据。

  七 、退货规定:

  1、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在无损坏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如有退换,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可办理退货手续,货款自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验收及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的最终客户进行验收,客户验收合格视为合格;

  2、若外包装完好而产品发生破损,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由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及国家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乙方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应以乙方企业标准为检验产品质量的标准。

  九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了解乙方产品的相关知识,积极向客户推荐乙方产品。

  2、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不得出现故意伤害乙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十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及由质量引起的相关问题,乙方负全责,并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一切售后服务,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确保按约定日期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与客户间的任何变更(仅限测量安装类产品)需于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对于甲方客户没有及时确定型号、款式、颜色等而可能影响到工期的任何情况,乙方都需在8个小时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务行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户投诉、延期、或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积极规范市场销售秩序,在乙方促销期期间,甲方应在促销价格基础上享受合同中规定的优惠比例。(双方协商了另议)

  6、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资料、价格、及产品检验报告或相关文件资料。

  7、乙方应就其产品的特性及相关内容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8、乙方应积极支持甲方开展业务推广工作,必要时可派专人协助甲方作好业务推广工作。

  9、乙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甲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

  11、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推荐客户所购买产品实行一切售后服务。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投诉和维修电话,不得迟于24小时到达现场,并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情况。

  十一、解除条款:

  1、在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执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3、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均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协议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视为违约;因违约而给对方和第三方造成的直接、间接的任何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进行非甲乙双方合同范围内的私下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和乙方的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结算金额。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结算价格为乙方提供给北京地区其它客户的最低价或同等最低价,乙方若违反此条款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十倍的补偿。甲方并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销售价格为市场最低销售价,若甲方客户在市场中购买到同样产品的最低销售价比乙方供应给安图瑞公司的低,乙方应给予甲方差额部分两倍的补偿,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单品。甲方凭在乙方处购得产品的发票或收据,直接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

  5、乙方现场测量收款的,需在测量后7日内将测量结果、设计方案及报价传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的送货及服务需以乙方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单据为准,其他任何人员的传真或电话均无效,不作为结算依据。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对协议履行中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十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欧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材料买卖合同5

  供方: 徐州大华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需方: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为完成徐州欧蓓莎国际商城(二期)C区 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合同,以备双方共同遵守。

  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国家政策如何调整,本单价均不做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要求,且经政府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材料质量保证期为: 按各种产品质量保证期执行 (自材料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点(徐州欧蓓莎国际商城二

  期工地)、供方负责及时卸货。

  五、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包装、覆盖,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七、计量方式(结算依据):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供方提供的包装标准为:包装标准要符合国家标准。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对包装物不进行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货到需方工地后,需方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供方须随货提供产品出厂材质单等技术资料原件加盖红章;需方在货到工地后 1 日内验收完毕,如有质量异议须在货到3日内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护:供方应对送货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产品应是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需方不对供方在供货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责。

  十一、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十二、结算方式及期限:无预付款。货款到10万元时开始支付,保留5万元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成无质量问题时,需方无息支付给供方;结算时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到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需方财务)。

  供方货款账户: 6224522311002349439

  户名: 彭亮 开户行: 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青山泉支行十四、双方责任:

  (一)需方责任

  1、 按需方指定时间交货的,需方提前 3 天通知供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数量(或施工计划安排)等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货准备。

  2、 需方负责提供材料存放场地。供方驾驶员须服从供方收料人员的指挥,把货物卸到指定地点;

  3、 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厂内进行实地考查,供方应提供方便条件并给予配合。

  (二)供方责任

  1、供方负责供应满足业主、监理和需方试验室检验合格的材料,需方对材料质量有监督权。

  2、供方所供应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且已经卸料的,供方要及时负责清理出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3、供方供应量不能满足需方或材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另选合格供货商。

  十五、违约责任:

  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需方所订购的产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

  3、因需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供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十六、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其他约定事宜:

  1、 需方若因业主原因发生设计变更,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则供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确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继续有效;

  2、 监理、业主对供方提供材料同样有权检验,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供需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扯另一方。

  4、由于供方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负全部责任,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九、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方执 贰 份,需方执 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帐款后自行终止。

  供方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需方签字: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姚庄村项目地址:徐州市徐海路欧蓓莎国际商城 法定代表人: 马开峰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0516)68008928 电话:

材料买卖合同6

  出卖人: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XX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 的 名 称

  牌 号商 标

  规 格型 号

  生 产厂 家

  计 量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 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交付产品按 标准检验,有异议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由出卖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 标准检验。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 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

  出卖人(章):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淮安市西安路十八号

  法定代表人:邢光仁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051783053117

  开户银行:350501040002555

  帐 号:445101040000456

  邮政编码:223001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材料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

  供方(乙方)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和金额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沥青产品为 沥青,其品质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标准 jtgf4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执行,具体的技术指标详见附件。

  三、交货地点、方式和期限 交货地点及方式:交货地点为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交货期限及数量: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供应 (型号)沥青材料 吨;甲方视施工需要将每批次需要的数量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供应沥青材料。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采用汽车运输的方式送货至甲方的指定地点,乙方采用的汽车运输应为沥青专用罐车装运,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乙方承担沥青中转及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其他运输方式的约定: .

  五、合理损耗及计量方式 沥青交货数量的确定原则以 乙方(或甲方)地磅所提供的过磅数量为准,该地磅须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周期内检验合格的地磅。甲方有权在交货工地进行复验,若数量误差低于 ,以甲方称重数量为准;若数量误差超过 ,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重新过磅,并以该计量数据为准,重新过磅费用由差错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异议期限 1.乙方每批次供货时应提供 沥青产品的生产厂家证明和出厂检测报告给甲方,并说明装运数量、装运日期、订货数量等,运到指定地点的每车沥青保证厂家的铅封完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2.卸车前,甲方可随时每车取样进行检测,乙方派人现场监督,检验结果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卸车。如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可由各方共同取样密封后送省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检测费用由差错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和质量等不符合约定,有权拒绝接收;甲方产品接收后发现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妥为保管,并在交货后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甲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交货符合合同规定;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可甲方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其他约定: .

  七、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预付款,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及时供应沥青材料,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 年月 日之前提供全额发票;余额在乙方全部货物供应完后 天内,甲方将货款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其他约定: .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供应货物的,逾期在 天以内的,每逾期一天,按日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 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付款的,逾期在 天以内的,按逾期天数承担未付款额 /天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退货,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施工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交付的货物有 批次以上的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共同选择以下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合同谈判纪要等均是本合同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材料买卖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一条、 双方代表

  在施工期间,甲方如因出差等原因不便联系,应委托其他人为代表配合乙方施工,并需事先向乙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如甲方不能提供委托人授权,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作针对主体仍为甲方,由此造成的配合,延迟等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双方义务

  1.开工前三日,甲方应当提供原土建水,电施工竣工图。在此基础上,竣工时乙方应当提供水,电改造图。

  2.有关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任何名目的物业管理费、物业押金、施工管理费、电梯使用费、配合费、垃圾外运费等。)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受到扣款的',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变更

  1.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涉及修改意见及增建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书面变更单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2. 合同签订后,甲方变更后减少金额超过合同总额10%以上的部分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部分金额的10%作为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3. 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征得对方同意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损失赔偿。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为客户提供委托购买材料服务,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委托购买材料协议书》。此外,乙方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为甲方购买或推荐材料均属个人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应当由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以及须经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等,甲方应当及时购买和确认。否则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日按合同金额的0.2%支付给乙方作为误工损失。

  第五条、工程进度

  1. 工程进度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中期预决算,预决算金额是根据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加以确定。

  2. 在办理验收手续前,若甲方收回外屋门钥匙或自行更换外门锁,即示为甲方入住。

  3. 施工工程中双方产生争议,可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委员会家装委员会作为第三方参与协调解决。若协调不成,可以通过行政、司法、仲裁等途径解决。双方均同意解决争议期间不属于合同延迟履行期间,不对此期间计算延迟违约责任。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甲方按照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总金额

  首期款

  签订合同当日即付

  合同总额的55%

  中期款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预决算后即付

  中期预决算总额的95%—已交首期款

  结算款

  竣工验收合格后即付

  竣工结算总额—已付款

  2. 甲方应在中期预决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缴纳中期款。甲方拒绝参加中期预决算或未在两日内付款,乙方将暂时停工,由此延误的工期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在缴纳中期款后提出工程变更,除签订变更单外,还须一次性将变更费用的95%交到乙方财务部后,乙方予以变更。

  3. 甲方应在竣工结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缴纳结算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竣工结算款后,向甲方交回钥匙,并开具工程保修单。甲方如在工程验收后七日内未办理结算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

  第七条、 特别提示

  1. 砂灰墙(包括加白灰的混合砂浆、麻刀灰等)、轻质隔墙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需加贴玻璃纤维布处理,凡外墙内保温必须加贴石膏板。以上费用均由甲方另行支付,否则乙方无法保证墙面不会大面积开裂。

  2. 客户签单时若享受优惠,发生退单或减项时要扣除相应优惠金额(以现金形式扣除)。

  第八条、本补充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合同》中的其它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补充条款签订前,乙方已明确地向甲方解释清楚,双方对条款理解无歧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材料买卖合同9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级替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阳信水落坡文化创意中心

  2、2阳信县水落坡乡辛马村

  第二条、乙方工程建筑所需的水泥、沙子、石子、粘土砖全部从甲方购买,如甲方无法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型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所需的'建筑材料分期分批向甲方购买。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的建筑材料,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2日内将乙方所需材料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乙方指定专人对甲方材料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以上所需建筑材料价格如下:

  第五条、质量标准:乙方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区级质量管理部门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其费用,经检验合格则可使用,乙方在收货后三日内未将货物送检或将货物投入使用的,则视为乙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付款方式:甲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沙子垫资300方一次性付清,石子垫资300方一次性付清,水泥垫资200顿一次性付清,粘土砖垫资20万片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建筑材料款,则乙方应赔偿所欠款的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并追要货款,未到的其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立即支付全部的货款。

  第七条、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供货方(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公章): 需货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材料买卖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方因承担____公路工程施工任务,现向乙方购买一定数量、质量符合甲方施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____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产地:____。

  二、材料名称及规格

  三、数量

  1、甲方向乙方购买的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数量分别为:

  各种规格名称材料最终数量以甲方所承担工程的实际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变更增、减数量)为准。

  2、甲方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或减少订货数量,须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3、若乙方超出上述总数量或当月数量向甲方供应材料,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收购或不予收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材料价格

  1、____规格的____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____(大写:____)。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____;运费(含卸货费):¥____。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2、____规格的____材料到场(甲方收料场地)单价为:¥____(大写:____)。其中出厂价(含装车费)为:¥____;运费(含卸货费):¥____。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以上单价中包含原材料费、加工费、矿产资源税(费)、江河管理税(费)、营业税、便道便桥费、过路过桥费、装卸费、运输费、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损耗和其它损失费用及风险费用等。

  五、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应符合甲方所承担的____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主要质量技术指标如下:

  1、

  2、

  六、质量检测方式

  甲方随时或定期派质检人员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责令清运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乙双方因检验结果发生争议,由甲方驻地监理部门最终检验确认。

  七、交货时间、地点及收货计量方式

  1、供贷期限:____。各种规格名称材料分月供应量为:

  2、交货地点:____。

  3、乙方在组织材料的生产过程中,应将生产的合格材料及时转运至甲方收料地点或安全处,防止遭受洪水等自然灾害损失。生产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收货计量方式

  双方确认数量后,应立即填写签认收料单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收料单必须由双方专门指定的人员填写签认。其它人员填写签认的收料单及涂改无效。

  八、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凭甲方指定人员填写签认的有效收料单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门结算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货款,并提供已结算货款总额的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当月结算货款在____支付____%,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____月内付清。所有货款均通过转账或汇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九、违约责任

  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发生了争议,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份数、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多页合同甲乙双方应同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甲方工程结束,并结算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甲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电 话:

  日 期: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乙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电 话:

  日 期:

材料买卖合同11

  需方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藤兴林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秩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1、材料名称、规格、单价及产地

  上表中材料单价为砂砾石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含材料出厂价、装卸费、运杂费及税金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单价为不变合同价。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单价,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2、供货数量:甲方实际施工需求数量。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应的级配砂砾石粒径控制在0~10cm内,砂砾石含泥量不大于5%。其它指标满足甲方与本工程项目业主所签工程合同文件以及本合同中对材料质量的要求。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开采许可证等各类证明。

  三、数量、计量单位及计量方法:

  1、供应数量以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2、计量方法:

  (1)、乙方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指派专人按实际方量验收,出具验收票具。

  (2)、以甲方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作为结算数量。

  四、供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 级配砂砾石 供货期限由甲方决定。

  2、交货地点: 卸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

  五、结算方式

  1、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发入库单后在每月最后五天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销售发票、入库单及相关证明等资料结算。

  2、货款支付按每月已结算的材料货款的65%支付,余款在停止供货后一年内付清。

  3、支付货币形式为人民币。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五款支付乙方已结算货款。

  2、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供料计划提供给乙方。

  3、甲方应指定人员签收乙方送至工地经抽检合格的材料,不得故意拖延收货时间。

  4、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卖方送至工地的不合格材料(以甲方中心试验

  室抽检结果为准),其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按时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合格材料,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供货不能满足甲方供货时间和供货质量要求时,甲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整车规格、质量的一致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收货并可追究相关责任;甲方若发现卸料过程中掺有不合格品,乙方必须停止卸料,经抽检合格后方能卸货。

  4、乙方在材料运输途中或中转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产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更、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十万元的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用料计划生产材料,确保工程需要。若因乙方责任未能按用料计划生产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按甲方供货计划供应材料,致使工期延误,除承担相关损失外,每延期一天,向买方支付五仟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另行选择供货商的权利。

  3、其他违约责任按国家现行《合同法》有关条款解决。

  十、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需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供货完毕并付清所有款项后即自动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账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材料买卖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乙方向甲方采购安全防护装备等产品之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产品交付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三、货款结算

  1.签订合同时预付20%定金,余款货到一个月内转账

  2、甲方依据本合同总金额向乙方开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发票后如对票据上的货款金额有异议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对账,否则,视为乙方已认可。

  四、产品质量和异议期:符合现行规定的`行业标准;异议期为货到5日内,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异议期提出的异议经甲方核实确认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维修,符合甲方调换条件的给予调换。

  五、产品质保期

  如甲方所供产品有质保期的,则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自产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并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甲方将视情况进行维修或调还。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之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材料买卖合同1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建筑周转材料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___租赁站现有所有建筑周转材料(详见附件清单),堆码厂房、办公场所使用权3年。

  二、采购价格:

  ⑴架管 元/米,合计 米,总计 元;

  ⑵扣件 元/个,合计 个,总计 元;

  总价合计: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乙方首期款 万元(大写: ),余款 万元,(大写: )乙方同意甲方无息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四、采购前企业的亏损和债权债务的处理: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不得毁坏堆码场地、办公场所的建筑物原貌和使用性质 ;

  (二)乙方:

  1、承诺建筑周转材料都达到国家建筑周转材料的使用标准,并保证所有权属卖方无其他所有权争议;

  2、应按买卖合同规定,保证甲方无偿使用堆码场地、办公场所3年,并提供相关物业所有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六、违约处理:

  1、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约不能提供承包方承包建筑周转材料和场地堆码、办公厂房使用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金给甲方,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首期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双倍赔偿金给乙方。

  七、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提请仲裁裁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买卖合同14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物资的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标的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价格

  注:双方特别约定,实际交货数量以乙方工作人员签字并盖章的单据为准,只有乙方工作人员签字而未加盖乙方印章的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2、质量要求

  标的物质量执行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标的物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3、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4、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5、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自甲方将标的物交付乙方时起转移,乙方接收前损毁灭失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6、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标的物送至。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在货到工地现场前天通知乙方,到达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如甲方交付的`货物、及资料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负责补足或更换,对于初步验收时未能发现的潜在质量问题,甲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

  乙方在标的物使用过程中,对质量问题有权随时提出异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甲方应采取方式运输至乙方工地指定地点;

  装卸、运输及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8、质量保证期限及售后服务

  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送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厂家标准服务,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

  其他服务约定:

  9、结算方式、时间(以下两种只能任选一种)

  货到验收合格后日内付合同价款的%;剩余价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年)满后付清,质保期自收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约定其他方式:

  10、解除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

  一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双方另行制定协议;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乙方不予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损失;

  甲方须服从乙方现场安全、环保、卫生要求,因不满足现场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担保物权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纳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银行同期利息。

  12、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台风、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啸、地震、工程停建、缓建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13、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指定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的内容如果与本合同内容不同,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年月日35号

材料买卖合同1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标的:

  数量:

  价款:

  二、供应时间: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______。每次用量计划乙方提前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用量计划约定数量、期限供货(未注明时间的,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小时内供货)。

  二、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自标的送达乙方承建的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经验收人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完成签字手续后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采用第()项方式:

  1、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2、乙方自提,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货到现场5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

  2、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报价表或投标书约定提供产品,或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有权要求退货并收回已支付的货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开具本单位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的,乙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6个月内按时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超过6个月支付货款的,从第7个月起乙方向甲方承担未付款额度每年___%的违约金。

  6、因业主拖欠乙方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数量交货的,应向乙方支付元/日或元/次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

  十、合同解除的条件:

  1、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甲方迟延15日仍不能交货或连续3次供货数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______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原材料买卖合同09-18

装饰材料买卖合同02-23

材料买卖合同范本02-07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04-24

防水材料买卖合同03-27

原材料买卖合同范本05-23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15篇11-22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范本02-11

建筑材料买卖合同(15篇)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