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时间:2022-06-18 09:23:09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雾都孤儿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1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我牙牙学语,到长成一个高年级的小学生,我已经看了近上百本书,家中两个又大又满的书架就是最好证明。

  在这些书中,类型十分众多,有文学类、科普类、历史类、科幻类、哲理类等等,这些书不仅陪伴我的成长,也是见证了我的成长。《父与子》、《三毛流浪记》都是我幼儿园时期爱不释手的书;到小学低年级阶段,开始大量接触有趣的童话类书籍,如《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列那狐的故事》;小学中年级开始,文学、科幻小说逐步吸引我,《查理九世》、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现在高年级了,接触更多的是文学类与一些散文。其中让我最难忘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狄更斯的著作《雾都孤儿》。

  书中主人公是个孤儿,叫奥利弗·特维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到人世不久妈妈就去世了。他的童年是黑暗的,在济贫院里,吃不饱,穿不暖。直到九岁还是个脸色苍白、身体瘦弱、皮包骨头的孩子。奥利弗被送到了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受尽折磨。后来顺利逃出了棺材店,徒步走向梦中美好的伦敦,可是刚到那,就身陷贼窟,还因一起偷窃案被冤枉抓进大牢,遇到善良的布朗罗先生给他洗清了罪名,并收养了可怜的奥利弗。可是好景不长,他因帮布朗罗先生送书而不幸再次栽入贼窝。贼头逼迫他行窃,最后失败了,奥利弗中枪受了重伤,挣扎在死亡线上时,梅里夫人救了他一命,并好心收留了他一起生活。最后,奥利弗找到了一生中唯一的亲人——罗斯,她是奥利弗的姨妈。这个受尽磨难的孤儿终于与他世上最亲的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在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一个孩子在那样的年代所经历的无法形容、无法忍受的痛苦。奥利弗受欺辱、吃不饱、穿不暖,逼迫当扒手,但是他的心却始终是善良的,从来没有被不良环境“污染”。在经历了重重困难后,终于与家人温馨地生活在一起。而那些可恶的小偷,虽然他们是小偷,但他们也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善良是每个人的`本性,我们也要像善良的布朗罗先生学习,应该多多包容他人。

  在当今社会中,有与父母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和留守在贫苦农村的两类儿童,前者幸福甜蜜,后者孤单寂寞。我十分庆幸我属于前者,想想奥利弗的悲惨经历,想想留守儿童的念母心情,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尊重父母,关爱身边的每个人,大家共同享受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2

  所谓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就是通过笔尖的力量,将现实中的某种痛,压缩成文字,用来诠释他对生活的深度的理解。狄更斯,便是这样的作家,优秀且锋芒毕露。文中塑造了一个绝境中仍怀抱希望的孤儿形象,使《雾都孤儿》成为19世纪文学史上不可不读的里程碑。翻开第一页的那一瞬间,我的视线就被一种魔力牵引着,再也无法挪移开来。

  故事中的每个环节,层层深入,环环相扣,无论是情绪还是情节,都围绕着主人翁小奥利弗,他经历了无穷尽的奔波,最终得到了真正的幸福。路途中,他遇见了“善人”和“恶人”,像笑里藏刀的费金;冷酷无情的赛克斯;舍己为人的南希小姐……无不演绎着生命周遭的各种传说。

  奥利弗是一个被收养的孩子,由于我并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我在看书的时候,会将自己代入其中,想象着自己或许就在故事里,慢慢感受,体会着他正在经历着的每一个步履。

  奥利弗的童年趣事里也隐藏了他心中的一些想法和言语。当一个强盗要把他抬走,他试图闯入切特希的梅里家宅,他因此受伤被捕,抓住他的人立即对他进行施救,焦急的忙着让他恢复知觉。一片嘈杂混乱之中,一只无形的手牵着他匆匆离去。这些幻想飞速掠过脑海时,一种难以描述、令人不安的疼痛感,一直骚扰他,折磨他。被施救时的感受,就像是一只躲藏在猫窝里的老鼠,惶恐、惊慌!我仿佛身临其境,藏身故事的某个角落里,偷偷的看着奥利弗躺在病床上,眯缝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神情,好像那是被白色布条裹起来的“木乃伊”一样。奥利弗身边的人,围成一个圈子,注视着他,窃窃私语着。有的指使仆人,去端茶送水;有的呆呆的'望着奥利弗的绷带和他微微起伏的胸膛;有的用手帕试擦着即将因为同情奥利弗而滚落的眼泪……

  奥利弗的生活就像是一个调色盘,无论什么样的色彩都会在上面抹上一笔。虽然他的身份只是一个被酸甜苦辣的滋味包裹着的孤儿形象,但是上帝给他关上了一扇门,却给他开了一扇更明亮的窗。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3

  对我来说,课余时间的一本好书是必不可少的,最近我刚看完查尔斯·狄更斯的著作《雾都孤儿》,这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出生在一个小济贫院。出生不久,母亲去世,他连父亲都不知道是谁,就成了孤儿。他的名字奥利弗·退斯特也是教区事干班布尔先生随便取的。以后的日子里,他吃不饱穿不暖。9岁时,他被迫送到了棺材铺做学徒,出走后又两次误入贼窝,甚至险些丢了性命,但逃跑中他幸运地结识了露丝小姐、布朗罗先生等人,他们一起冲垮黑暗,迎接光明。

  每当我看到奥利弗受尽折磨的时候,我的心里酸酸的,但看到坏人绳之以法时,心中总会流过一丝丝暖流。奥利弗,这个勇敢,善良又纯真的孩子,懂感恩,对于帮助自己的人感激不尽;善恶分明,为了出卖自己也不踏上犯罪之路;时而勇敢,有勇气在冰冷的枪口下大声呼叫,让房主小心盗贼……这样的孩子,怎能不获得命运的眷顾?

  作者描写人物生动传神,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这样善良的人;也有费根,蒙克斯这种十恶不赦的`人,但有一个人,给我的印象深刻:说善良吧,也会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说邪恶吧,有在奥利弗困难时伸出援手,她就是——南希。

  南希一出场就和费根一起犯罪,又当上坏人赛克斯的情妇,贴上了“邪恶”的标签,但她良心未泯,在奥利弗挨打时南希伸手抵挡,在他最无助时,为了让他重获自由,以生命而代价,帮助了奥利弗,令人落泪。

  作者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很有趣,班布尔先生,总是戴着帽子,手持藤杖,好像不可一世,其实与太太都是见钱眼开的人;费根老奸巨猾,想出办法时,总要摸一下鼻子;赛克斯残忍可恶,总是说“天打雷劈”等等。品味这些细节,真是别有一番风趣。

  结局呢,当然是奥利弗与帮助过他的好人安详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坏人有的被判死刑,有的终身监禁,还有的客死他乡,只有改邪归正的贝兹获得幸福,作者用一段段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邪恶的人终究会受到制裁,只有善良的人才能获得幸福。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

  小男孩奥立弗·退斯特在济贫院里艰难长大。9岁时,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做学徒,饥饿和侮辱使他逃了出来。在街头流浪时,他被小扒手发现,拉近了贼窝。后来,他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收留,可是不幸又被扒手们抢了回去,还被迫参与抢劫。但令人欣慰的是,奥立弗虽历经磨难,但最终还是和亲人团聚了,坏人们也都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主要内容。大作家狄更斯用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示了19世纪英国社会的光明和丑恶、正义和邪恶。同时,它告诉人们一个真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刚开始读,我便感受到了文中的一种“冷幽默”,很多时候,文章都是用一种诙谐扥方式讽刺社会的黑暗。除了这种方式,小说中的每位人物,狄更斯无不用最有特色的语言来描述他们。善良、勇敢、坚强的奥立弗,善良美丽的少女,亲切和蔼的老绅士,心肠歹毒的小偷,粗暴凶狠的强盗,每个人物都描写得活灵活现。

  作者还在文中安排了种种巧合。比如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偷的对象恰好是他的救命恩人、亡父的'好朋友。他被迫行窃时,偷盗的人家正好是他的亲姨妈家。这些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发生的事却十分巧妙而合理地插在文章中,使文章情节曲折生动。

  读完这部小说,我的心底只有两个字:感动。虽然奥立弗的童年艰难而坎坷,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同样有许多好心人在帮助他。文中的许多善良的人,都没有因为奥立弗误入贼窝而嫌弃、厌恶他,反而从始至终地相信他并帮助他。

  奥立弗虽几次入贼窝并被迫参与盗窃、抢劫,但他的心一直是好的,没有被那种不良的风气传染。我想,奥立弗的不自暴自弃和“出淤泥而不染”,多少也和那些好心人的帮助有关。他们真诚的关心和照顾让奥立弗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爱,这种力量促使他勇敢而坚决地同邪恶做斗争。

  整部小说自始至终都洋溢着爱的力量,充盈着人间的温暖,传达着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它告诉人们要分清善与恶,告诉人们要懂得爱,懂得去爱别人,告诉人们人间有爱、正义与善良。

  我想,我已不用早夸奖这本书,我只想说,它教会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5

  今天下午,我读完了伟大作家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里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时英国的现状,正义与黑暗地抗争。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位孤儿。他无法忍受济贫院的非人待遇,独自出逃。他来到了伦敦,本是希望能以乞讨为生,一不留神,竟误入贼窝。因此,他不幸入狱,成了主犯的替罪羊。幸好,布朗罗先生出面化解,并将他带走了。

  可是,恶梦并没有结束,不幸又一次降临在他身上。他又被盗贼带走了!这一次盗窃使他受了重伤。多亏露丝小姐等人,他才佼幸活了下来。

  最后,主犯老犹太费金被处以绞刑。奥立弗终于自由了。

  在这个一波三折的故事中,主人公奥立弗不断地顽强地与命运进行着抗争。虽然有许多困难阻挠着他,但是他利用自己的正义感将它们一个个粉碎。这令我佩服。我佩服他的勇敢,他的同情心和义气!希望他以后也一直能保持这种优秀的品质,祝他幸福!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6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欺负、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的活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小偷。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偷们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小偷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露丝·梅莱报信,说露丝·梅莱就是奥利弗的亲姨妈,并告诉了一些其他的事情。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不过后来他们洗面重新做人也使大家原谅了他们。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被不良的人逼迫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你永远是一个善良的人!

  不过我更加的喜欢和佩服南希。南希才5岁时就被费金赶到街上帮他偷东西,一干就是十二年。17岁时遇上了奥利弗,为了不让奥利弗挨打,自己却被打昏了。后来,她向露丝小姐透露了消息,却被比尔杀死。南希真令人敬佩!

  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7

  在我还未开始正式读这本书之前,曾简单地对它有过一点了解。也许是当时年纪还小,思想认识还很浅薄,我竟觉得这只是一个童话故事,只不过作者把童话故事中的奇幻魔法换成现实生活中的好心人的帮助罢了。主人公有着童话故事一贯的的悲惨开始,最终却迎来了梦幻般的完美结局,这样的想法伴随着我好些年直到我真正翻开这本书。起初是怀着再轻松不过的心情赏读着书中的文字,可读着读着,味道变了,简简单单的白纸黑字却变成了凝重素描画,勾勒出的不仅仅是小奥利弗的悲惨经历,还有那个时代的最真实的伦敦。

  一路上,我追随着奥利弗的足迹,结识了19世纪形形色色的英国人物代表。首先是道貌岸然的教区干事邦布尔,这位绅士作为本书的开场人物,他的性格和做派对奥利弗接下来的不幸遭遇起到了起到了无可替代的推波助澜的作用。本应有着仁慈之心去帮助那些贫苦无依的人们的邦布尔却十分吝啬、冷漠。在济贫院食不裹腹的情况下,仅仅是因为奥利弗多要了一片面包,就把它卖给棺材店的老板。在那里,奥利弗遇到了另一个不幸的孩子——保守嘲笑的慈善学校学生诺亚。然而诺亚却把不幸当成了邪恶的原因,对于比自己还卑微的奥利弗,便无尽地羞辱他。最后即使是天性善良温和的奥利弗也忍无可忍,将诺亚打倒在地,又受到老板娘和女儿夸大其词的污蔑而被迫淘到伦敦,进入了费金等人的贼窝,开始了他的伦敦之旅。起初,天真单纯的奥利弗连自己的新同伴们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他纯真的脑中应该还没有偷窃这类的词。直到他亲眼目睹自己的两个同伴偷走了一位老人的手绢,而又被众人当成小偷抓起来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之前的处境是多么可怕。凑巧的是,那位老人正是奥利弗亡父的好友布朗罗,善良的'他看到发着热病的奥利弗,便好心将这个孩子收养。可好景不长,主人公没过多久就被抓回贼窝,严加看管。在此期间,奥利弗纯洁的心灵从未被周围的淤泥所污染,在强迫被第二号贼首塞克斯拉入抢劫行动中,他想的仍然是如何给那家人报信。他的好心最终换来了回报,在塞克斯抢劫失败丢下他仓皇而逃之后,受伤的他被梅莱太太一家人收留,一起生活下去。费金得知抢劫失败后,很快查到了奥利弗的行踪,妄想将他再度捉回,不过邪恶最终只会带来恶果,费劲等一伙人最终都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在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太太等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清了自己的身世,从哥哥蒙克斯那里夺回了自己应得的遗产,从此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在这部书中,还有一位主要人物就是南希,他和奥利弗、露丝小姐一样都是善良的化身。 她生来和奥利弗一样不幸,落入费金的贼窝,被迫成为了一名小偷,最后又变成了塞克斯的情妇。但她还未丧尽良知,从奥利弗的身上看到了曾经纯洁的自己,并渐渐被奥利弗的纯真所感染,善良的光辉慢慢从她的身上散发出来。早在将奥利弗从布朗罗先生家抓回的时候,她便开始犹豫不定。之后在塞克斯的抢劫准备中,她一直紧攥着奥利弗的手生怕他受到伤害。最后,她再也忍不住那些罪犯再将奥利弗拉回不幸的深渊,冒着生命危险去给露丝小姐报信。 而当露丝小姐想帮助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时,她却因为不忍心丢下塞克斯而一口回绝。可她的行为还是被费金发现了,被视其为自己生命的塞克斯所杀。为了非亲非故的奥利弗,南希不顾自己的生命;为了那一群从未拿她当过朋友的伙伴,她放弃了唯一可以改变其命运的机会。南希应是全书中最富有悲情色彩的人物了,这样的人不管是谁读着都会不由得流下两行热泪,不仅仅是为了南希的命运,还有那个被阴暗笼罩的社会中千千万万这样的人。

  与南希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费金一伙人,费金作为盗贼的头目,把自己的下属都当成赚钱的工具,有用时就百般地褒奖款待,一旦暴露就将其置于无情的绞架之下。他的结局是自己一步步走向自掘的坟墓,也是众人希望的,是黑暗的社会中所有罪恶的渊源应得的下场。

  最后还是回到本书的主人公这里,他的结局完全不是运气所致。他纯洁无暇的品质有如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他又有如一个不幸的天使,暂时落入地狱的魔掌,但早晚会回到他的天堂。当时狄更斯为了让这一美好的愿望实现,在书中加入了让人难以置信的机缘巧合,遭到了很多质疑。的确,奥利弗经历的第一次偷窃对象便是自己父亲的好友,第一次抢劫的人家便是自己的亲姨妈家,按照实际这毕竟是有违常理。但这是一部文学作品,而非悲惨世界的写真,狄更斯要做的是将人性之美最大限度地展现在字里行间中,让他的读者可以暂时摆脱现实的烦恼,将美好驻与心中,获得精神上的愉悦与满足。这是一个仅仅26岁的作家为我们贡献的价值菲浅的精神财富,值得去细细品味。读着读着,觉得狄更斯是一位公正不阿的法官,将罪犯们的丑行公布于众;又仿佛是一位政治家,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批判的淋漓尽致。他的作品既让我领悟到了人性之美,又从深层次认识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正如海明威的冰山原则,既有浮在水上的冰山一角,又有在海面下的无尽矿藏。

  一部经典带给人的动力是持久永恒的。此刻的我,已走出奥利弗的世界,面对自己的生活,提笔,书写下新的章程。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8

  经常听到别人说自己不幸福,前途渺茫,生活平淡。经常有人抱怨无真情,只着、冷漠。现在我却不再这样认为了。

  你看过《雾都孤儿》吗?主人公是一个苍白瘦弱、个子矮小的孩子,他叫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从没感受过,一丝一毫的亲切和温暖。然而,有许许多多同龄的小朋友却能生活在父母温暖的怀抱中,享受着百般的关怀与,这是多么不平等的世界啊!

  奥立弗九岁时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不堪其苦跑到伦敦,落入贼窝,被行窃,甚至还被入室抢劫,被主人家的佣人打伤了。一个幼小、纯真的孩子,却要难以承受的,这是多么悲惨的童年啊!

  这个无任何亲人的孩子,流浪在陌生的街头,谁也不认识他。万家灯火时,孩子可以由父母拉着手快乐地回家。而他只能孤伶伶的坐在角落里面像做梦似的过着一天又一天……他那幼小的心灵该是多么的凄凉!

  奥立弗一再遭受,谁都会这个无情的`,奥立弗被打伤后,们逃跑时将昏迷的奥立弗扔在了荒地里,奥立弗迷糊中受着巨痛爬到一户人前,这正是们想要打劫的那一家。他们会怎么处置这个小男孩呢?他们救了他!这一家人细心地照料着奥立弗,并收养了他。在他们的帮助下,最终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

  当看完了《雾都孤儿》的整本书后,我感概万千,这个故事让我对这个世界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不能否认这个世界有着、欺诈,但是更有、真诚。不要光看世界丑恶的一面,更要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不要怨天尤人,不要坐等观望,要从自己做起,献出自己微薄的一份爱,让我们伸出友爱的手。建造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9

  当你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美味时,你可曾想到平民所里的孤儿们正在默默的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肴而百般挑剔的时候,可曾想过到有些正在忍受饥饿的孩子们正在痛苦的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全身的时候,可曾想过孤儿们正在流浪街头孤苦无依?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本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能一个人饱经痛苦,思虑过度,在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他来到人间后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的社会所谓慈善机构济贫院里的过着地狱一样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到了一家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他逃回了伦暾,却不想被小偷给骗了,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由于遇到了好心的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的`片段让我感动,印象很深的是孩子们“吃过饭的碗从来就不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晶光发亮。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的望着粥锅……

  这一细节刻画的淋漓尽致,将孩子们的吃不饱的生活完整的记录下来,也说明了那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吃过了饭,有人给你刷碗,衣服脏了、有人洗,时不时还要耍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待着你。害怕你饿着,害怕你冻着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在有孤儿,只有这样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人间呼唤关爱,人间需要关爱,因为有爱,人与人之间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收获爱心播种希望。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10

  为了准备写《骑鹅历险记》,塞尔玛跋山涉水到瑞典各地考察,积累了很多的地理历史和文化传统以及当地动植物的资料。使这本书在最后完成时,不仅仅是书里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林,而且我们这些读者也一样漫游并饱览了瑞典的锦绣河山。

  书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林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他是一个不爱读书、调皮捣蛋,爱搞恶作剧的坏孩子,有一天,他因为在家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小的人儿。正在这时,有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也想展翅高飞,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高空,开始了他奇妙的骑鹅旅行。他骑在鹅背上,和大雁一起走南闯北,到了许多地方,听了许多故事,也学到了很多知识。当他最后重返家园时,他不仅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还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我们可以不断地从生活中去学到一些好的东西,取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这样才能使人变得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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