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员工守则

时间:2022-04-25 16:39:44 服装/纺织/皮革 我要投稿

服装厂员工守则(精选7篇)

  为保证员工的安全管理,应如何制定服装厂的员工守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服装厂员工守则(精选7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服装厂员工守则(精选7篇)

  服装厂员工守则1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违者每次罚款5元。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带安全帽,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罚款10元。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罚款20元,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10元。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5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罚款2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5元,涂改、遗失工号牌罚款2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对清洁工罚款5元。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信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违者每次对车间主任罚款50元

  服装厂员工守则2

  (一)所有员工务必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请假,务必经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

  (二)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外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和吵闹。

  (三)生产现场要讲究礼貌生产行为,不准窜岗、窜位,嬉笑打闹,玩手机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如遇工艺不懂或有疑问,务必向现场主管反映问题,弄清楚后方可继续生产,否则造成返工等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五)如有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以上写书面辞职报告给组长,批准后方可离职。

  (六)本服装厂规章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实行奖勤罚懒,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相互监督和检查!

  奖罚制度

  (一)职工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请假者,月满勤奖100元。

  (二)每月在本厂选出1-2名优秀员工,奖金300元(在满勤人员内选)。

  (三)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5元,无特殊原因旷工者,每次罚款50元(每一天)。

  (四)每月请假超过三天者,工资退后至下月。(特殊状况除外)旷工10天以上者无须通知自动离职。

  (五)在车间不服从主管安排和主管争吵、打骂者罚款5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月累计两次者予以解雇。

  服装厂员工守则3

  一、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要以时间为敷衍,明确责任,谁出错谁负责,不得互相推托。

  二、上班时间要守时,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窜位闲谈,不玩耍推让,不打瞌睡,手机慎用!

  三、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吃零食,上班时间吸烟者罚款50元,在车位吃零食者罚款10元,注意卫生,烟头杂物等不要乱丢。

  四、爱厂如爱家,要节约一针一线,节约用电用水,下班时间照明光管无关的罚款10元,电车无关的罚款50元。

  五、上下班要擦车、滴油,注意生产工具的卫生清洁工作和保养,车货时应自检自查,返工产品及时处理完成。

  六、上班时间不得请假,个别特殊者要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领月工资的.按请假实际天数扣除工资,如未经同意离开或无故旷工的,车工每天罚款50元,领月工资的按每天工资双倍罚款。

  七、上班未满两个月而自行离开的不予计算工资,辞工须经办公室同意后一个月并把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开。

  八、注意安全,夜间不要随意外出,外出超过十一点将不开门,端正品质,他人财物不可私用,未经许可,将厂方产品、用具、图片带出门外的,将以盗窃行为处置。

  九、未经同意,不可私自带外人进厂,违者将予以严惩。

  服装厂员工守则4

  一、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须提前打卡,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0。3元,每月累计超过20分钟,每分钟罚款0.6元,每月全勤奖励30元,如代替别人打卡者罚款100元,举报者经查实奖励50元,并给予保密。

  二、凡本人进厂时须交出本人身份证,并与本厂负责人签约工作时间,还需按满1个月工资,其剩下每月底付清。如若未到期限自动辞工者,本厂将按定库存工资全部扣除。

  三、注意安全,工作时间禁止吸烟,特别操机人员,工作时间禁止会客及与他人说话嘻戏,否则发生意外,我厂概不负责。

  四、上班时间恕不会客,但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有特殊者必须经本厂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但不得超过10分钟,违者按误时间处理。

  五、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调配工序、安排生产,不得顶撞管理人员,违者从严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并扣除所有工资。

  六、员工必须做好卫生工作,下班要清理卫生和关闭电源,保持厂内清洁。要爱护财产,保护厂内财物,不得搞破坏,不得擅自拿厂内物品,违者当小偷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遵已守法,遵守厂和村治保会规章制度,禁止与任何不良份子交接来往,否则被发现,毫不留情,报送公安机关。

  服装厂员工守则5

  为了本厂更好、更快发展,作出如下规定:

  1、每位员工必须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以质量求生存,以速度求发展。

  2、下道序必须监督上道序,发现问题及时向上道序或组长汇报,及时返修,每天返修活必须当天完成。

  3、不准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罚款。上班时间不准私自回家(特殊情况除外)。

  4、上班时间:夏天:7:00—19:00,冬天:7:00—18:30

  5、上班时间不准在车间大声喧哗、吵闹。

  6、上班时间会客、接电话不准超过10分钟。

  7、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做到人走机关、灯熄。

  8、有事请假必须提前跟组长商议,经同意后方可离开,无故旷工三天,视自动离开且无工资。

  9、员工如上、下班路上出现意外,本厂概不负责。

  10、如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打报告,方可离开,否则无工资。

  服装厂员工守则6

  一、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事要提前请假,(按时打卡)

  二、全体员工进入车间后,要迅速进入生产岗位,不得随意在车间内外逗留、聊天、大声喧哗和吵闹,不准偷懒发呆和凑热闹。

  三、进出车间一律不准带包,否则必须接受由本厂负责人检查后才可进出。

  四、生产现场要讲究文明生产行为,不准串岗串位、嬉笑打闹,不准乱走乱跑、吵架打骂,不准写信聊天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标号布,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允许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迅速向裁床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起和丢弃。如有发生生产设备事故时,必须由自己打电话给机修师傅报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找正在正常工作的其他员工代打电话。

  六、工厂中禁止做私活,违者罚款。并按私活价值处5-10倍扣除个人所得工款。

  七、在师傅补货或修理车时,应留在岗位旁等待师傅完成处理或找好的机器做别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和找其他员工聊天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八、下班时请注意将机车、电灯和风扇开关关掉。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安排工作,但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服装厂员工守则7

  一、所有员工入厂前必须仔细阅读厂部制定的各项制度,入厂工作后视为自然接受制度之规范,厂部将按照奖罚条例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二、员工入厂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厂部和员工自愿建立劳务关系后转为正式员工,从第二个月起计算工龄。

  三、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按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否则引起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四、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设施,不得有盗窃行为。下班时必须关机、关灯、关风扇,记数。

  五、生产现场的过道要保持畅通,在向下一道工序传递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须有菲纸,按要求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挪动、不乱发、不错号,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体员工要按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动,如有造成废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须向师傅补货和返修或向本厂负责人反映问题,不得延拖、藏匿和丢弃。

  七、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全体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旷工,有要事需请假者,必须经厂部负责人同意后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请假者必须本人打电话给本厂负责人。

  八、员工前一个月工资作为信誉保证金到年底结算,每个月月底发放工资。所有员工须做满3个月后方可辞工,符合辞工条件的须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厂长同意方可离职,否则作自动离厂处理。每个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发放全勤奖30元/月。工作时间满3个月,加15元/月工龄工资,满一年加30元/月工龄工资。

  九、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本厂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时不得借机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对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应及时向本厂负责人反映。

  本厂实行奖勤罚懒,如能遵守本厂管理制度的员工年终有奖,本厂负责人实施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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