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销售合同

时间:2022-06-10 16:47:03 销售 我要投稿

物资销售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资销售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资销售合同

物资销售合同1

  需方单位(甲方):签约时间:

  供方单位(乙方):签到地点:毕节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郑州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标的、数量(详见附表)

  单价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不作调整;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到的数量为准。

  第三条 材料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材料验收遵循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所供产品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或行业标准。

  2、其他要求:除上述规定达标外,还需根据甲方实际检验相结合 ,需要按样品验收的,乙方须提供样品,并在签订合同时送样品作为甲方验收标准。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2、验收标准按甲、乙双方上述第三条约定的该材料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验收。

  3、乙方需按甲方确认的生产厂家和样品进货,如遇市场确实缺货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调换厂家,另送样鉴定,经甲方确认后,以样品为标准进货。

  4、材料数量以甲方指定专人书面签收为准。按乙方提供的样品验收。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当天重新进货,不得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供货,并按该批货款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5、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质量问题,除退回该批材料外,甲方按业主、监理或规范要求造成的返工、工期延长等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租赁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或堆放仓库。

  7、乙方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的期限: 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 按需方约定 。

  2、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恒盛钢结构责任有限公司仓库内或指定地点。

  3、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和书面交验签字记录,必要时须得到业主和监理的书面验收确认。

  第七条 材料结算方式: 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现场验收小组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每月25日数量结算一次。

  第八条 材料付款方式: 当月挂账次月付款 。

  第九条 供方责任:

  1、要保证质量、保证数量、保证时间、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并提供良好的服务。

  2、不得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发现伪劣产品供方自觉及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

  4、货到工地后,车辆要服从工地验收员的指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车到工地注意安全,卸货轻拿轻放、减少噪音及灰尘污染。

  第十条 需方责任:

  1、应提前一天书面或电话向供方提供计划。

  2、货到工地及时抽样送检。

  3、指定专人验收、作为结算依据。

  4、计划在供货中途变更,责任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确保收货现场道路畅通,保证足够的卸货和存放货物的空地,为供方运输卸货提供条件,致使供方送货后,无法卸货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价格确定后原则上不作变动,如市场波动较大,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7、乙方指定财务收款人为: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所有材料均含运费、税票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物资销售合同2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

  名称规格单价(人民币,元)备注

  二、提货

  1、乙方上门提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或者甲方指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车辆到甲方指定的废品仓库提货。

  2、乙方提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废品进行计量:

  2—1按件计量物品:由双方共同点数,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2—2按重量计量物品:在甲方监管下,乙方装车后到甲方地磅房双方共同过磅,确认数量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3、乙方自行负责废品的装卸、运输和安全,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卸、运输途中废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3—1甲方不负责废品的包装。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废品进行适当包装以满 足装运需求。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品损毁、灭失或给任何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2乙方装运废品时,不得违反甲方厂区管理规定及作业要求,不得装运本合同约定标的以外的物品。

  4、废品计量完毕,乙方缴纳废品收购款后,凭甲方开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将废品运出厂,出厂时应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

  5、乙方上门提货人员限于乙方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或乙方书面授权的员工,乙方如需变更授权人员,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权书应加盖乙方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货。

  三、结算

  乙方应在提货之前预付废品收购款至甲方指定账号,每次乙方上门提货,双方对废品计量无误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废品收购款金额,否则,乙方不得将废品运出厂。如乙方以现金交付废品收购款,应在确认废品数量后,将废品收购款交至甲方财务单位并取得加盖公章的收据,否则,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四、废旧品处理

  1、甲方根据本合同出售给乙方的废品均为已经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品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或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品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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