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同

时间:2022-05-09 19:59:20 金融/投资/银行/保险/财会 我要投稿

项目投资合同锦集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投资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投资合同锦集7篇

项目投资合同 篇1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是工程总承包的一种方式,是指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1]。其显而易见的优点是能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在项目的建设管理中。

  承担EPC项目的承包商承担的工作范围大了,要选用能承担合同规定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一系列任务的承包商,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而EPC总承包合同是确定业主和承包商权利与义务的依据,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性文件,是项目管理的核心。EPC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涵盖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物资供应、设备安装、保修等多个环节。采用何种方式直接影响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

  二、合同介绍

  我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 建设工程合同还包括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合同。工程合同种类很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 按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工程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1、总价合同

  建设项目的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在承包工程,其含义是承包商同意按签订合同时确定的总价,负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承包工程建设[3]。总价合同具有价格固定、工期不变的特点,业主喜欢采用。实施管理比较简单,工程师不必随时量方算价,可以集中精力抓进度和质量。对于承包商也如此,可以专心抓工程建设,减少期中付款的量方算价工作,同时也减少为支付产生的许多矛盾。其缺点是风险偏于承包商,对业主有利。

  总价合同又可细分为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的总价合同等,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相关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通常指固定单价合同,也称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清单中按分部、分项列出工程项目的各种工作的名称、单位和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一般由设计(或咨询)单位及业主工程管理部门编制,是标书文件中的重要文件。承包商在签承包协议时,中标后的工程量清单表(简称 BOQ 表)是重要的合同文件,表中的工程量是估算的仅供投标竞价时共同的计算基础,而实际结算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结算。表中承包商填报的每项单价,通常情况是固定的。期中付款和最终结算时,都是以不变单价计算。看见单价的风险是由承包商负担,而数量的'风险则由业主负担[4]。

  单价合同也可细分为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等。当工程的内容、设计指标不十分确定,或工程量可能出入较大时,宜采用单价合同。

  三、政府投资项目的EPC合同分析

  1、总价合同适用分析

  通常采用的总价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即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随环境和工程量变化而变化。在这种合同关系中,除业主增减工程量和提出设计变更外,对合同价不再进行调整。根据我国工程造价限额体系:估算 > 概算 > 施工图预算,E P C承包价格不能突破承包范围相应的概算[5]。招标时,一般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降价百分比,进而计算出合同固定总价。此类合同发包方管理简单、结算方便,但承包商承担了较多的风险。适用于工程要求明确,工期较短,施工难度较小,施工自然条件变化不大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易受物价波动等因素影响的项目。

  2、单价合同适用分析

  通常采用的单价合同是工程清单合同。在实际实施中,招标时,一般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匡算总投资的基础上确定一个下浮率,进而计算出合同暂定总价,在合同暂定总价的框架下细化工程任务,深化设计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施工图预算。经合同双方认可,审计单位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是合同的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执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此类合同,业主承担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承包方承担了工程价格变化的风险,风险分配较之总价合同更为均衡,但出现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工作内容不一致时,业主和承包商间易产生分歧。适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多不可预见因素的工程。

  四、结语

  合同和单价合同各有其优点和适用范围,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应根据具体的工程条件、工期要求、承包方的特点进行综合分析,选择适当的合同方式,从而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投资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 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 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 市 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 年月 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一带、区政府新址对面的面积约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进行综合性商住小区开发。

  甲方承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 年,用地性质为商住用的,商住小区建筑容积率为不低于 。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和各类费用价款为每亩万元人民币,上述价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造地费、绿化费、人防费为获取土地用地指标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费用、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证费用等各种税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条件

  1.本协议签订后 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已完成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 内由乙方支付 %。

  3.在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由乙方支付 %。

  4.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二年内付清。

  如整个商住小区项目乙方分期开发的,则乙方的上述款也应分期支付,每期乙方应支付的款项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本条上述款项支付的比例和时间确定。

  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给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各类款项,甲方未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项有权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按时提供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

  2.负责为乙方建设项目办妥立项批复;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负责为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5.负责合同规定的土地的拆迁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负责按乙方的总体规划进程落实乙方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

  7.协助乙方协调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内办妥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为开发本合同规定的商住小区所需的政府立项批文及证件。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款;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开发。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地块的四址规划红线图并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图各张。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做好小区开发的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供甲方进行报批。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年月底前将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同意争取在年一季度内对本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整个小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市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同意将乙方交纳给甲方所属税务部门的建筑税和所得税通过财政的渠道予以返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实确定。对于不属于甲方决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甲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乙方争取。

  第十条为了使乙方的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门中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发项目和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为了整个项目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发建设,乙方决定成立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开发建设,对于项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种批文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应尽力予以帮助,使该项目能早日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项目投资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 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合同 篇4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 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项目投资合同 篇5

  甲方:瑞金市商务局 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 年 月 日项目评审会议讨论,同意乙方在瑞金投资 工业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规模:

  2、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指土地、设备、厂房等)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

  3、项目注册资本: 万元。

  4、项目经营范围: 。

  5、项目竣工投产后达到年销售收入 万元以上,年缴纳生产性税收 万元以上。

  第二条 项目用地

  1、用地面积 亩,详见项目宗地红线图(附件一)。四处界址及宗地面积以本合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土地用途及年限:项目宗地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3、土地取得方式。项目用地采取挂牌出让,以6.4万元/亩为挂牌起始价,乙方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瑞金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全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付清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由甲方根据地形和道路平整,公用道路通到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第三条 项目建设

  1、建设要求:项目宗地容积率1.2以上,建设密度35%-40% ,绿化率小于20%。

  2、建设周期:乙方在甲方规划部门出具用地红线图(以书面通知为准)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规划部门提交项目厂区规划方案,方案审批通过后40日内提交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消防、环保审批等工程报批手续;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以书面通知书为准)之日起60日内开工建设(以主体厂房挖基础为标准), 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 个月内投产。

  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宗地交付使用7日之内,向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次性缴交履约保证金(含建设周期、建筑面积、民工工资保证金,按3000元/亩计算) 万元,汇入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专户管理,并由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正式票据。如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周期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且未欠缴民工工资的`,甲方应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四条 投资强度

  1、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确定。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或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建筑工程投资以瑞金市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税务发票为准,土地出让价款以实际支付购地款计算。

  2、乙方在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项目用地 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并投产。

  第五条 税收

  乙方在项目正式投产后每年缴纳的生产性税收应达5万元/亩以上。

  第六条 优惠政策

  乙方享受《瑞金市促进产业发展优惠办法》(瑞府发〔20xx〕7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材料。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与本合同有关的瑞金市政府文件(附一),《项目宗地红线图(复印件)》(附二),《开发区规范管理约定书》(附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一览表》(附四),《扶持项目发展协议书》(附五),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城建局、引进单位各一份。

  甲 方:瑞金市商务局 江西瑞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户名:瑞金市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帐 号:xxxxxxxx 传 真:

  联系电话:

  传 真:

  项目引进单位: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项目投资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2.2元,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5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七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投资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 _

  甲方:________ 签订地点:_ 签订方式:__ ___ 乙方:_签订时间: 年_ _月__日

  鉴于甲方正在就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进行(股权/债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全程融资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全程融资。

  第二条 甲方对项目融资的基本要求:

  1、 首笔融资额度: 万元,可在此上下浮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投资商沟通和谈判;

  2、 乙方有权按双方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报酬;

  3、 原则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

  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作主张,应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传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4、 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指派项目融资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2) 对项目进行审慎调查;

  (3) 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4) 制作项目推荐函;

  (5) 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

  (6) 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7) 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5、 乙方应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即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获得按协议约定的.相应高质量服务;

  (2) 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

  答。

  (3)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项目重大事项,不得隐瞒或虚报;

  (4)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

  (5) 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

  复;

  (6) 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 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不必铺张,在分寸上

  不卑不亢就可以了,可按乙方的指示决定是否要求当地政府部门有关领

  导参加接见事宜。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正当考察费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资

  商的差旅费,若投资商要求承担其来回的正当交通费,甲方也不应拒绝)。

  (8) 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五条 协议期限: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协议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六个月

  时间),因甲方原因导致时间的耽误则相应期限顺延。若在时间到期后,融资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关键阶段,则经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长,具体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

  第六条 费用支付

  1、该项融资服务费用总额按首笔融资额的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支付方式:

  (1) 前期费用,在双方签定全程融资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后2日内,甲方支

  付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前期融资服务费。

  (2) 在首笔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费用

  后的其余款项。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第七条 双方承诺

  (1) 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 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 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 补偿条款

  甲方承诺,因乙方在整个项目融资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制定了相关融资策略,给甲方的融资成功增加了较大的机会,若项目在约定期限内融资成功,但该投资方并非乙方直接介绍之结果,为给予乙方一定补偿,甲方向乙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作为酬谢,支付时间为首笔融资资金到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第九条 违约条款

  (1) 若乙方收了费用后,无故不履行融资相关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已经支付金额的双倍返还违约金。

  (2) 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

  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融资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投资商资金不能到位,如甲

  方破产清算;因种种原因甲方中途放弃本协议(如其它资金到位,被收

  购等)等,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若甲方拒绝继续履行,

  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同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在投资商

  领域失信于人的信誉损失等)。

  (4) 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

  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罚金。

  第十条 甲方和乙方的选择权

  在签约后的一个月时间内:

  (1) 甲方的选择权: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

  已经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赔偿因合同终

  止导致的前期投入等相关损失。本协议提前终止。

  (2) 乙方的选择权:若乙方通过一定时间的工作后,发现感兴趣的投资商较

  少,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书面通知甲方,但乙方应全部退回甲方已

  经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应向乙方索赔。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若距离较远,也可传真签字,但需附上签

  字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传真件。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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