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04-21 20:12:0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劳动合同合集9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劳动合同合集9篇

劳动合同 篇1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登记号

  乙方(签字) 登记号

  公司(盖章)

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劳 动 者: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及报酬:

  1、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到期终止合同。

  2、乙方为新录用人员的,在本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个月。在试用期间,经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劳动报酬:年薪 元,月薪元。履行合同按年薪根据实际出勤日结算工资,未履行合同按月薪根据实际出勤日结算工资。

  4、乙方签定劳动合同后,甲方给乙方代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先由乙方出资,履行合同满一年后由甲方给予返还。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工作地点)从事(工种)工作。因工作(生产)需要,甲方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及工种。

  2、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布臵的生产(工作)任务,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并接受甲方规章制度对工作成果的考核处理。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给予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并提供生产(工作)的条件。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防止发生事故。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及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1、完成工作任务的,全额支付劳动报酬。

  2、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超额情况给予奖励。

  3、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根据未完成情况扣发相应工资。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规定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帮助办理社会保险,但费用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中已含甲方应帮职工缴纳的社保金部份);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治疗期间,在甲方处工作时间满三年工 资照发,但年累计天数不得超过30天;

  3、乙方因工受伤或死亡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4、乙方因病死亡,甲方视乙方工作时间长短等情况给予适当的 抚恤。

  第六条: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江西省的`劳动纪律、行政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签定劳动合同,履行合同满一年者享受每月2天休假;未履行一年者,按临时用工对待,原已休假工资在终止合同时扣回。 2、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旷工、擅自离岗;

  3、爱护公司财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4、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5、服从上级的安排,有不同意见应向公司婉转提出,公司的决定应遵照执行;

  6、待人接客应礼貌客气,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同事之间应保持团结,互助友爱。

  第七条: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有重大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2、生产经营性裁减员工;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伤,无法继续胜任本职工作,也无适当岗位更换的;

  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因甲方公司经营改革和调整工种的,乙方无法继续胜任本职工作,也无适当岗位更换的。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有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乙方从事无法胜任的工作的;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在试用期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偿,不足部分继续追偿。

  2、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德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劳动合同届满,应立即终止执行。由于工作、生产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3

  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害怕一觉醒来就被单位给解除了。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法律是否规定了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方式: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的程序应注意,工会要发挥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通过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单位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与此同时,法律对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是作出了条件限制的,用以保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合同 篇4

  甲 方;xxx

  乙 方;xxx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工作内容: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环卫保洁员岗位工作。由甲方指定卫生区域,乙方负责清扫及运转工作。

  2:乙方工作应负责垃圾收集等保洁工作,每天需对所有垃圾桶垃圾清洁一次。

  二、 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

  1:工作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环卫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三、劳动报酬

  1:甲方付乙方每个月基础工资800元/月

  2:乙方期满一年的工作甲方将为乙方解决其一年的低保。

  3:根据乙方的工作效益及工作突出的表现,甲方将给乙方年终奖励,奖金由甲方根据乙方各种工作突出的表现来定,如果乙方的工作不到位及不服从甲方安排乙方不能享受年终奖励。

  4.在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伤害保险1份。

  四、劳动纪律

  1: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及时完成分担区的保洁工作,如没有及时完成清扫任务或清扫不合格的.每次扣发工资10元,并予以警告。

  2:在工作期间要尽量满足本村村民的要求,

  五、劳动安全责任

  1.乙方在工作的时候要必须注意工作安全及交通安全。

  2.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1.如果乙方没有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的工作不到位及身体各因素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因拖欠工资或工作太劳累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双方签订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5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防止一些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黄金年龄期”的劳动力,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

  第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都同意延续劳动合同,如果一方不同意延续,则不能延续劳动合同。

  当然,在这里,续延劳动合同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提出的,如果劳动者本人要求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经双方同意也可以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情况外,劳动者初次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也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能够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范围比较广泛。除了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以及一次性的工作中的一般体力劳动者等情况,不宜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外,都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一般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宜。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有利于职工长期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劳动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医院

  乙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本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到年 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担任 职务,工作地点为。

  2、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合理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3、乙方须按照甲方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如指令性任务、日常性及临时性工作任务。

  4、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5、乙方在聘用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乙方在聘用期间须有高度责任心,如违规发生纠纷及事故者,视岗位及轻重不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内部处罚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乙方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及职责不同,按甲方相关工资规定执行。

  2、甲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3、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福利待遇及岗位津贴。

  4、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以及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工作及学习的岗位及必备的办公场所。

  6、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

  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五、合同的终止、解除、变更与续签

  1、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其中包括试用期(前三个月)内如一方有异议,则合同终止执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2)严重失职、误职或违法乱纪,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旷工或以不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5)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

  3、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应填写聘用合同变更书。

  4、劳动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本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并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2、双方另行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 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个月)。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条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具体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三)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

  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

  (一)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甲 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有新的约定, 合同应变更相关 内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合同无法 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八,经济补偿

  (一)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擅自 离职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二)凡属法律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甲方应按规定的标 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九,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 约 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 付甲方培训费用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 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 ,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 标准等并执行。

  (二)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 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 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或者。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 ,支付方式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 甲方保留向乙方 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双方亦可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期 限,补偿标准和违约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 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均可依法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 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本合同的主 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 的变化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双方 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 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 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 , , 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五)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 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 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 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六)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编号:

  鉴证日期:

劳动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依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换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小时,每周工作_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六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综合工资制:(1)基本工资为_元;(2)提成工资:按照月销售量考核,具体为_.

  第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应按国家和海口市的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条 乙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

  (二)服从甲方安排,忠于职守,珍惜甲方声誉,维护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秘密,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异议,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给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据产生损害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人民币_元。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它

  第二十七条 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认真地进行了阅读,其内容均已熟知,并积极自愿履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9

  劳动合同的初签,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结果。劳动合同的续签同样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致意见。如果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一拍两散了,有没有什么分手费呢?

  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制度。

  与商业合同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在法律地位方面虽然是平等的,但在经济地位方面是有强弱差异的。因此,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对劳动者给予经济方面的一定补偿或资助还是有必要的。

  这一法律规定在各类企业中全面推行是第一次,但在过去的企业用工制度历史中也是有着渊源的。20xx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xx〕280号)中有“生活补助费”的相关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废止后,。。。,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

  费。”这一规定,仅适用于20xx年10月以前就业的国有企业员工。也就是说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期间初签合同的劳动者并无权利取得生活补助费或经济补偿金。

  合同期满未续约的,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义务是法定义务,是合同约定之外的法定义务。实施之初,有部分企业有诸多不解。而从劳动者的利益保护角度而言,这一法律规定也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其一,未续约的劳动者中有相当比例的人即面临失业之窘境,维系其本人及家庭的生活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支持;其二,中国传统历史中的流亡、破败之富贵之家亦有散发资财予以佣工的道德习惯,而或兴或衰的企业可以不费一文地将劳动者扫地出门的现代伦理缺乏广泛的民众基础;其三,现实的失业保险制度下的劳动者保障水平很低。无论劳动者与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高低,无论失业保险基金是否富余,立法及实践中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严格地限定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按目前的支付水平,仅为每月几百元而已。

  法律就是法律。依法生效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关于合同期满未续约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分述如下: 适用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而未续约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适用于以下情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除外)。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补充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起算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起算时间为20xx年1月1日。

  支付标准(年限折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标准(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另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受限即:年限折算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标准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三倍。

  对于企业来说,该项经济补偿金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是合法用工情况下的用工成本。在未来的立法可以考虑:支持企业将该项经济补偿金按年预提相应的准备金,并给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减免。从而适当地降低企业的负担,增加企业用工的积极性。

  劳动法律 的 合同正常到期 企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可以看出,合同正常到期,满足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条件,用人单位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地说,首先劳动合同终止后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特殊情况。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续订合同,并且续订合同的条件是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是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续订合同。

  除上述特殊情形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外,其他的情况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1)用人单位用意续订合同,但是续订的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或是更不利劳动者,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不同意订立合同,劳动者同意订立的;(3)双方都不同意订立合同的。这三种情况中,用人单位主观上并没有续订合同之意,最终造成劳动者不能续订劳动合同,因此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所以,只要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用人单位并没有主观意愿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就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近有网友咨询到在07年11月28日与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 合同到20xx年11月27日到期,公司通知不续签,公司只承认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的这一做法是错误的。

  依据劳动部309号文件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可以不给经济补偿金,但没有硬性规定不给,同时在劳动部劳部社发[20xx]12号文件的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该规定正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公司只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错误的,应当从员工进公司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到合同终止时为止,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基数应当是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与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主动辞职,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若单位存在未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你仍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建议你要求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即20xx年2月至今的双倍工资。

  【找法网 劳动合同补偿】案例介绍:

  李某于20xx年8月20日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xx年8月25日。 20xx年7月8日,单位发给李某一份征求意见单,意见单写明:“您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将于20xx年8月25日期满,今特提前1.5个月征求您意见。现单位不降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期满后续订劳动合同为三年。请您慎重考虑,期满后需要续签合同还是不再需要续签合同,将个人意见记录在个人意见栏内并签名,不认可上述条件或逾期不交此单的视作本人拒签劳动合同,20xx年8月25日期满后,人事科将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李某收到此“征求意见单”后,在20xx年7月20日前按时递交了征求意见单,并签注“同意续签合同一年”。 20xx年8月25日单位以李某不愿续订合同为由,终止了李某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后李某向苏州高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认为单位因协商不一致终止劳动合同,请求单位支付李某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认为,单位愿意与李某续订劳动合同,而且希望与其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并没有降低原合同条件。李某认为,本人同意续签合同,但只愿意再续签一年。关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员工并不一定要服从单位提出的期限,而应由单位服从员工的意见。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单位与李某原合同为一年期,现为遵循《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单位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在此情况下,李某应当服从单位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单位也无需再与李某协商。单位与李某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法律规定,无需向李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律师评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一、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劳动条件

  二、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是否属于提高劳动条件

  劳动条件字面解释为“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一定空间和阳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安全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似乎将劳动条件等同于劳动合同条件了。该会认为,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九项必备条款之一,是劳动合同的一项主要内容,既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发挥整体功能和显示生命力的重要内部条件。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双方普遍关心的一个基本问题,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

  同时,仲裁委员会也认为,遵循 《劳动合同法》提倡双方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精神,将劳动合同期限提高到三年,应当视为公司提高了劳动合同条件。

  用人单位提高了劳动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故裁决劳动者败诉,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 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作者:艾小川发布时间:20xx-07-13 09:45:21

  【案情】

  周某原系某公司职员,从事财务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因经济补偿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裁定某公司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分歧】

  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为五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即实际工作的年限为经济补偿的年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为四年零三个月。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系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依照该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在本案中,当时的有关规定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查此两部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均不是经济补偿的法定条件,即劳动合同期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本案经济补偿计算的起算点为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3月31日终止,总计四年零三个月的期限,折合经济补偿金为四个半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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