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2-03-05 01:55:34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精选】建筑合同模板八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建筑合同模板八篇

建筑合同 篇1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

  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2

  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建筑装修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有关事且宣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 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概况及质量要求。

  1、 装修标准:

  住宅楼室内装修:

  2、 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各工程施工程序严格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及做好有关保养工作,凡隐蔽工程均需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各项工作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努力争取优良。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一切施工程序均按单包方式进行施工及管理。

  2、 工程施工承包内容:

  住宅楼室内外装修:

  四、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征地、折迁、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报建等有关建房的行政手续和三通一平工作,按时保量将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运到工地50米以内,适时装配所需施工机械备,按规定做好甲方本职内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2、 乙方职责,乙方依据承包施工内容,认真组织好工程施工所需达标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和制订施工计划等施工前期的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时间第一”,成信合作,文明施工的管理宗旨。按时保质完成不同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施工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施工单价:

  2、结付方工式:

  六、工程有关事项: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分工和指挥,实行层级管理,如有违约和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同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 安全生产: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如有出现任何人为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3、 工程材料、用具、设备等一切用料,均由甲方依据工程所进行分配并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 甲方提供地切机械、用具和领原料,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并按规范保养好,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按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5、 任何员工不得在工地吵架、斗殴、汹酒、赌博、闹事等一切违规行为,做到尊上爱下,文明施工,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均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

  6、 未尽事宜栏:

  甲方: 乙方:承包施工负责人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乙方(员工):

  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为适用短期用工实际情况,特对相关问题做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以 ,单项工程完成之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工作范围: ;工种:______;数(质)要求:按图纸施工,质量验收符合当地质量验收标准。

  三、工资报酬:

  1.工资分配方式

  1)计时(每天每月工资标准 )

  2)计量(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计时工资每月按考勤足额支付;计量工资每月按工作进度支付 80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余款待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甲方应制作工资表,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领。

  3、工资发放为次月30日发放上月工资。

  4.本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时工资均已包括工资、加班费、进出场费、和其他任何补贴费。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乙方要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作业。乙方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4、乙方须按甲方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并满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如乙方挑肥拣瘦、擅自遗留尾项且不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收尾,甲方在结算时有权按遗留工作单价的'3倍扣违约金另行组织其他人员施工;乙方每完成一个验收批,甲方须及时组织验收,如因甲方不及时检查验收造成验收时大面积的不合格,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进场需办理实名制登记,办理门禁卡每卡交20元制卡费。乙方须通过门禁卡每日打卡考勤作为工资结算依据,如无考勤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6、结算流程:所有工作一旦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后,7天之内给予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办理完成后一月内支付余额人工费,若乙方不按照流程走,违反程序上访及到劳动局上访,每次处罚人民币3000元整。

  7、甲方委托 为现场签工负责人,班组长现场签认的工程量单须在7天内交签工负责人签确,无现场签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量单甲方有权不予承认。

  六、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他约定:

  1、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提前15天申请或通知对方;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90%,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留用,不合格甲方付乙方试用期工资,乙方自行退场。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项目部备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现施工临时需要租用钢管、扣件、槽钢及其他各种配件,经甲方核实,同意租赁,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以上租赁品种详细规格、数量,以乙方签上的`提货单为准。

  (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提交一份各种材料规格、品种、数量及使用时间表,以方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四)所租材料合同最低租借期限为7天。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延长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后十五天内即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五)租赁费每月按实际租赁数量结算一次,押金不做租赁费处理,甲方做出结算单十天之内,乙方必须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租赁手续,甲方除按乙方实际租赁天数和原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外,每天加收逾期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一。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作抵押品。

  3、乙方如有上述行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缺损赔偿及修理费计算标准:

  1、乙方所租赁的钢管、槽钢等各种材料不得截断,归还时必须以提货单上注明的尺寸归还,如以另外规格代替,应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按照以长代短的原则进行代替,若以短代长,按3.00元/米,赔偿或拒收。

  2、扣件每只收修理费0.10元,钢管校正费每根0.50元,自行校正后不收取管理费;槽钢退回验收,严重变形者按废钢回收作价,不足部分市场价格补齐。可以修复的按8.00元/米收取修理费。设备损坏,按合同市场价赔偿。

  (八)乙方租赁钢管、扣件、槽钢及各种配件、设备,按甲方指定地点提货和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提货单由甲、乙方等签字后生效。提货时如需甲方送货到工地,乙方需付运费每吨元,归还时甲方不再代办运输,乙方运费自理。归还时应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达,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便甲方验收。

  (九)本合同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担保方为乙方担保,要督促乙方保证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如乙方违约,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作以下说明: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根据需要决定增加各方所执份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赣西分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承接 装修过程中的室内外拆除工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所在地点:

  二、工程拆除的范围、承包方式及验收标准

  1、拆除施工的范围为:

  (1)、综合楼的楼顶的琉璃瓦、楼顶隔热层、铝合金推拉窗及防盗网、一、

  二、三楼过道石膏板吊顶、标间:门及门套、过道地砖、卫生间门及门套、地砖、墙砖及水泥层、洁具、窗套、木地板及地脚线。

  (2)、教学楼及走廊的顶面琉璃瓦、正面铝合金窗、墙裙、矿棉板天花、木地台、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墙砖及地砖。

  (3)、怡心楼卫生间地砖、瓷砖、洁具、吊顶、门及门套、房间石膏板吊顶。

  (4)、餐厅局部卫生间的门及门套、地砖、墙砖、洁具、顶面琉璃瓦,木框窗、外墙部分墙砖。

  2、承包方式为:乙方对本拆除工程实行乙方自备拆除用工具设备,包施工安全,包拆除质量,严格按照拆除施工工期完工;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拆除及运放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垃圾运输费及行政许可审批所需费用等)。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甲方所有,均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私自处理。

  三、施工要求和验收标准

  1、施工要求:乙方完成拆除任务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拆除现场的维护及必要的脚手架搭设等为了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所有措施;拆除范围内的所有物体的拆除;较大物料的二次破碎;拆除范围内所有拆除物的拆除外运;拆除施工完成后的场地平整;拆除施工时对邻近设施、建筑物、树木等的防护;降噪环保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等。

  2、拆除施工任务完成后验收合格的标准:拆除范围内的所有物体全部拆除并将垃圾清理外运;场地平整且无建筑垃圾无杂物等;符合装饰装修设计图纸及施工要求。

  四、工期要求

  乙方进场后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并在甲方与业主的总工期前提下完工,保证每天要有 人员进行拆除。

  五、承包价格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拆除范围内的单项和单平方报价,据实结算。

  本合同中的单价或者最终的结算价包含了乙方施工的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用。本工程施工期间出现的各种变化等可能影响本工程合同执行及价款的.风险因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此拆除工程的单项和单平方报价:石膏板吊顶 元/㎡;拆除铝合金窗及防盗网 元/㎡;琉璃瓦 元/㎡;标间里的地砖、墙砖、门及门套、窗套、洁具、衣柜、木地板及地脚线等元/每套标间;楼顶隔热层按 元/㎡;公共卫生间按 计算。 以上所有报价均含垃圾清理运输到甲方指定堆放地的所有费用。如有新增加拆除

  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工程款分三次支付,完成拆除工作量的50%时付至30%,完成80%工程量时付至6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全部结清;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也可在第一次支付款中扣除),乙方按照约定完成拆除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甲方按约定向乙方返还。乙方承诺确保工钱支付到每个工人手中,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义务

  1、给乙方提供拆除平面图或口头讲解示意。如有尺寸要求的拆除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材料。

  2、给乙方提供拆除施工时的临时用水用电。

  3、室外琉璃瓦拆除甲方需搭好钢管脚手架。

  4、在乙方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甲方向其支付工程款,并退还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八、乙方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将施工人员名单报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证复印件、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如工程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在进场前,乙方按此标准提供相关资料。

  2、无条件听从甲方的一切的合理安排,拆除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3、及时将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收集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处,并干净整齐的堆放;同时确保将其及时外运,不得影响建筑物周区的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最后将建筑物内打扫干净,不留有任何的垃圾。

  5、建筑物内的状况乙方已充分了解,在拆除过程中若拆除项目有所变动,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或拒绝。

  7、拆除过程中可以合理使用水电等,否则浪费部分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8、不得损坏主体结构,否则,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

  9、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及拆除顺序。

  10、期间因进行拆除造成相邻建筑物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或者建筑物内不在拆除范围内的设施的损坏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1、按甲方要求办理出入证等事宜;

  1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建筑物和其他财产受到损失。拆除期间由乙方人员所引起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4、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

  15、乙方应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施工期间造成施工人员或非施工人员意外伤亡、病死等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包括医药费等。

  16、在拆除施工中如有建设、安全、消防、城管、交通、环保或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履行检查等工作时,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负责相关费用。同时应承担违法施工作业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包括行政机关向甲方和乙方作出的行政处罚)。

  17、未经甲方允许不准将与施工人员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18、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在甲方未处置之前,乙方应予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协议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乙方拆除工程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十、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后附乙方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甲方代表:

  电话:

  日期:

  乙方: 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

建筑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作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当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建筑合同 篇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平和诚实使用原则,就双方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一) 名称:室内地面

  1、工程地点:亚都名苑三期 16#、 23# 楼

  2、工程面积:按实际核算面积为准(单位:m2)

  3、工程内容:室内地面的清理、制作及维修

  (二) 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

  三、 工程施工要求:按甲方规定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四、 合同价款:按地面实际核算的面积结算(单价:11元/m2)

  五、 付款方式:以完成五层为标准结算,付工程款的'75%。完工验收合格之日全部付清其余工程款。

  六、 突发情况:

  (一)、误工情况:

  1、因甲方造成乙方工人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误工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调解决。

  2、因乙方造成不能顺利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工期情况:

  1、因人为不可抗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按时完工,工期正常往

  2、因双方原因造成工期不能按时完工,双方协调解决。

  七、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监理之间的关系。

  2、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二)、乙方:

  1、负责管理乙方工人。

  2、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3、对质量、文明施工负责。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1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章(手印): 章(手印):

建筑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河南颍泽民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尊信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工程项目由承包方实行施工总承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施工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泉水务有限公司水厂土建工程

  2、工程地点:临颍大道以南、新城路以东

  3、工程内容:吸水井、加药间、鼓风机泵房、絮凝池、沉淀池、

  过滤池等水厂构筑物土建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内的所有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三、工程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6月16日

  竣工日期:20xx年3月16日

  2、工程总工期:270日历天;特殊情况须经发包方签证认可,工期顺延;

  3、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工期开工和竣工交付,每延误一天按500元人民币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如承包方每提前一天竣工交付,发包方给予承包方每天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工程质量验收:

  1、本协议约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等级标准;

  2、本工程实行监理,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监理规范进行监理。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现行性条文要求。服从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授权的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于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五、工程价格与付款: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工作联系施工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程设计变工单,据实结算工程量,按现行的08年定额执行工程量计价,让利7%作为工程结算价款;

  2、协议价款:吸水井、加药间、鼓风机泵房、絮凝池、沉淀池、过滤池土建安装,按本人提供的预算工程暂定单价元,水厂内其它三层以下建筑房屋暂定工程造价暂定单价为900 元/㎡,以施工图纸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为准。本协议暂定价为本工程付款依据,最终按实际调整;

  3、本工程采用竣工编制决算的方式计价,依据施工图及会审纪要和变更签证决算工程价款,取费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版a、b、c、d的工程造价管理文件取费,规费计取办法为: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基本费,不考评、不奖励;社会保障费按标准的50%计取;意外伤害保险按0.6元/工日计取;县城税金(甲方从预算中扣除,代为乙方开具发票);人工费调整按许昌市现行指导价执行;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除以上费用外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3.2工程变更在竣工结算时予以调整。工程变更的造价计算方法为:工程变更结算价×93%。变更部分如发包方指定材料价格的,按发包方认可的价格进行决算,甲方供应材料及指定价格材料不予让利7%;

  3.3协议最终价格=工程总造价(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审计部门三方确认价)×93%,甲方供应材料及指定价格材料不予让利7%;

  3.4主要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砖、砂石等主题工程所用材料)价格按许昌市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许昌县材料价格选取5个月价格(选取开工当日、第三月、第五月、第七月、第九月)的平均值直接进入决算调差(水厂三层以下建筑房屋选取开工当月、第三月、第五月的平均值直接进入决算调差);建筑装饰材料、安装材料、外墙防渗保温技能环保材料等甲方可指定品牌及规格型号,价格由甲方招标或甲乙双方市场考察确定。发包方指定的材料由承包方签订供货合同并支付其款项,并直接进入决算调差;

  4、工程款支付方法

  (1)付款方法:

  按照形象工程进度,每月支付工程款(每月15号前支付上月工程款的85%,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为准);协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暂定总造价的90%;工程结算后扣除总造价5%作为保修金,余款一次付清。保修期满2年后一周内付保修金总额的60%,满5年后7日内付保修金总额的4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需按要求提供完整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备案。如承包方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施工备案资料,发包方有

  权停止工程款的支付,直至承包方按要求提供了完整相关备案资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决算报告三份,甲方在收到决算报告并确认三个月内审计完毕,发包方、审计方、承包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审计时间。

  六、工程材料采购

  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建筑材料、各类成品、半成品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保管(发包方特殊要求的除外)。承包方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报验程序,严禁使用无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无试验报告及准用证的材料,所有进场材料的`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检验标准,并通过有检测资质的建材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必须按照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完善的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授权的工程师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八、其他:

  1、该协议签订后,承包方组成人员齐全的项目部驻场进行项目

  规范管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协调好一切地方及周边关系,对于周边干扰按各自责任负责;

  3、本工程甲方负责招投标、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验收时,承包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费用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直接从发包方现场总配电箱处布设施工用电线路;承包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铺设施工道路和搭建施工用房;(施工方承担电费)

  5、承包方竣工前将施工场地平整至施工图纸设计室外标高,并清除施工场地建筑垃圾;

  6、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如提出对原设计变更,应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方需按变更通知书要求进行施工;

  7、工程在竣工决算时,承包方要认真核对。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的决算价超出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审计部门三方确认价的10%时,超出价款部分的决算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发包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下述原因发包方单方终止协议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1)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

  (2)未按照发包方指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执行而限期内调整仍达不到要求;

  (3)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统一管理者;

  (4)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

  (5)根据本协议约定工期及发包方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承包方逾期超30个日历天时;

  (6)承包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上访的;

  9、凡涉及到工程款增加、工期顺延等关键性指标的,必须经发包方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10、施工临时用水甲方安装水表,乙方每吨水按1元钱支付给甲方;

  11、发包方安装各种设备及其他各项工程施工时,承包方要积极配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2、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或合同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一式肆分,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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