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

时间:2022-03-04 00:49:01 金融/投资/银行/保险/财会 我要投稿

有关投资合同合集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投资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投资合同合集五篇

投资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订立。

  鉴于:

  1.为了发展高新技术,调整地方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经_________政府研究决定在_________设立_________高科技工业园。

  2.为了加快工业园内的建设,_________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称甲方)与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合作开发_________高科技工业园,建设首期_________平方米基础设施的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业园总规划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公路,北至_________公路,西至_________路。首期开发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实施。

  第三条合作范围:工业园首期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平整土地,建设路网、排水系统,公共绿化,水、电通信的管沟等土建工程部分等。

  第四条合作形式:由乙方提供_________元启动资金,首期_________亩基础工程由乙方承包建设。建设首期基础设施,建设费在出让土地中提取,分两部分。总规划未做好前出让每平方米土地提取_________元;做好总规划后,按总规划,参照国家定额做出预算,根据工程进度,定期结算及付款。

  第五条首期_________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时间为_________年。

  第六条乙方投入_________元,一年内不计利息,第二年起,在开发过程中未付清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费用,欠款部分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计收利息。如乙方有合作项目,符合入园条件,可以地抵款,平整好的土地地价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取得土地使用开发权,办理土地使用有关手续;

  7.2协调地方政府及村委会关系;

  7.3监管施工质量;

  7.4编写总体规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7.5负责招商引资,并及时按出让土地面积兑现基础建设费给乙方;

  7.6负责乙方委托的其他事宜;

  7.7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负责落实启动资金到位;

  8.2组织好施工,按质、按量、按时整理好土地交付给客商使用;

  8.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法律责任

  9.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

  9.2双方均应按履行各自的义务,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工业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陈述和保证

  10.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园区管委会;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0.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投资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_______元给乙方。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_____%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1.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_________%;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保密一方对因本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4.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投资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投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现因发展需要, (以下简称“乙方”)

  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第二条 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公司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年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或者私人 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 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 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是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 支付本金回报 元整(小写 元)(本项款项按工资发放),三年合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并且甲方以年度利润的 百分之 ( %)向乙方分红。

  (详见附件一说明)

  第四条 撤资方式

  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三年,同合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时甲方应该向乙方赔偿三年本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即 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三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

  或按年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末过的'日期),同时乙方应该向甲方赔偿三年本金回利息报总额的双倍即 元整(小写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回报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小条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

  “利润分红”中的“利润”:是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公司总收益减去总开支。总开支含办公场所费、设备设施、办公费用、项目成本、员工工资及公司运营中产生的费和税等一切经营费用。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电话:

  二零 年 月 日 二零 年 月 日

投资合同 篇3

  xx有限责任公司

  投 资 人:

  联系电话:

  合 同 号:收 益 型 投 资 合 同 书

  本协议于订:

  (1)北京正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编号:11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朝阳区百子湾路15号(以下简称“被委托方”);

  (2,作为提供投资基金的委托方(以下简称“投资人”)

  鉴于投资人同意根据被委托方的定期投资方案进行定期投资,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方提供总计人民币额度”),当事人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投资的范围

  被委托方根据投资人的实际投资额度自主选择投资品种进行合法投资,投资范围包括以下类型:

  (1)房地产开发及募资型房地产开发项目;

  (2)国内上市公司上市及资金募集型上市公司前期上市募资;

  (3)国家合理规划土地项目及国家批准的土地型投资;

  (4)正凰爱心养老工程;

  (5)国际货币及可靠性贵重金属兑换买卖投资;

  (6)园林小区建成使用周转型募资投资;

  (7)商业用地以及商业性设施定向投资;

  (8)经国家认可的募资型房产代销售型投资;

  (9)经国家审核的金融机构发型的信托投资;

  (10)韩国美丽产业项目。

  被委托方在选择投资品种以及投资力度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投资风险由其全部承担,被委托方可根据实际回报率自行选择投资品种以及投资力度。

  二、收益的方式

  被委托方根据投资人的实际投资额度按周期向投资人定额返还人民币)。

  三、投资的周期

  投资人资金收益日自投资人所提供投资额度进入被委托方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为:

  年月年月日总计为 叁 个月的投资周期。

  四、资金的返还

  投资周期结束后,被委托方将投资方原始投资额度总计人民币¥)于5个工作日之

  内存入投资人在银行开设的户名为为的个人账户,被委托方有权拒绝将原始资金返还至第三人账户。

  五、权利与义务

  在投资期间被委托方应根据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在合同生效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人应得的投资回报存入投资人账户。

  在存入原始投资资金的过程中投资人有权保留银行出具的存款回执,被委托方有权保留其复印件。

  在被委托方支付投资人收益的过程中被委托方有权保留银行出具的回执或存根。

  六、违约责任

  (1)如被委托方在投资人应得收益返还期内未将投资人应得的收益存入投资人账户中逾期次应得收益的进行补偿,如在资人应得收益返还,投资人有权终止该合同并递交当地人民法院。

  (2)如投资人在合同期间要求取回资金终止合同,被委托人有权拒绝或直接扣除投资人当期收益与投资额度的 作为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投资人承担。

  (3)如投资人投资期满后,投资额度无法撤回时,被委托人应补偿投资人所有投资额度。投资人无法撤回的资金在补偿完毕后归被委托人所有。

  七、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投资双方自行保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资人:

  (双方加盖公章或手印)

  联系电话:

投资合同 篇4

  《道路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合同》(下称“本合同”)由 永定县人民政府 (下称“甲方”)和 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鉴于:

  1. 甲方系永定县人民政府,为 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 道路工程项目的最终项目业主方。

  2. 甲方根据经过公开招标,决定就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项目以“投资建设—移交”模式进行建设, 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为投资建设方。

  3.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投资建设该项目,并在投资建设完成后向甲方移交该工程项目;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回购价款。

  有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本合同项下,下文定义的措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赋予的含义:

  1.1 “项目/本项目”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项目。

  1.2 “甲方”,亦称“回购方”,系指 永定县人民政府。

  1.3 “乙方”, 亦称“BT方”,系指 福建客家同元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

  1.4 “双方”系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1.6 “投资建设—移交”:永定县人民政府将拟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签约授予投资建设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资建设方负责该项目的全部投融资和全部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建设完成后,甲方向投资建设方进行协议回购的行为。

  1.7 “建设期”系指本合同签订后,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

  1.8 “回购期”系指自回购起始日至支付完所有回购价款之日止的期间。

  1.9 “回购起始日”系指BT方完成道路竣工验收之日。

  1.10 “回购价款”: 本项目回购价款由BT方工程费用、合同约定可以计入回购基数的其他费用及回购期利息构成。

  1.11 “回购基数”:由BT方工程费用及合同约定可以计入回购基数的其他费用组成。

  1.12 “BT方工程费”:包含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其他费用。

  1.13“回购期利息”:以回购基数减除甲方已支付的回购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00%计算利息,利息计算起点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的中间日。

  1.14“人民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本合同中双方之间的所有货币活动均按人民币结算。

  1.15 “不可抗力”系指本合同订立时无法预料,发生时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1.16“工程总投资”系指用于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费,预留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回购期利息以及其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进入工程总投资的费用。

  1.17 “建筑安装工程费”系指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确定的费用,亦称“建安工程费”。

  1.1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系指包含土地征用及房屋征收补偿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研究试验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费、供电贴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人员培训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在内的各项费用。

  该费用中如有乙方列支的费用,则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计入工程总投资。

  1.19“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1.20“工程进度”系指包括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工作量和控制性工程四项内容的综合指标。

  1.21“规范”系指本合同中包括的工程投资、建设标准中引用的国家、部门、行业及地方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

  1.22 “合同段”系指招标文件与合同中写明的工作段。工作内容包含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二条总则

  2.1 本合同双方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甲方应当维护和支持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2.2本项目工程建设部分由乙方负责组织管理团队进行,乙方对本项目的管理、建设、采购等拥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2.3 甲方和乙方声明如下:

  2.3.1 任何一方均有权签署合同并按合同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政府或公司的授权和审批手续均已完成;

  2.3.2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对双方均具有强制执行力;

  2.3.3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一方应遵守的任何使用法律或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安排;

  2.3.4 双方均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和本项目履行过程中,依法各自取得所有的政府批准、许可、执照、正式并保持其合法有效;

  2.3.5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从事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经营性活动;

  2.3.6 乙方是本合同建设期间的投资建设方,根据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行使其本项目的建设职能,在向甲方交付合格的工程项目后,有权收取甲方支付的回购价款;

  2.3.7 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届满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

  2.3.8 乙方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自有且来源合法的资金不少于工程概算总投资的70%,保证建设资金按时投入本项目并满足建设进度要求;

  2.3.9 乙方同意,乙方对于所设项目公司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或可能承担的全部义务、责任及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4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接受顺序组成本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本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4.1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有)

  2.4.2 本合同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4.3 中标通知书;

  2.4.4 投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

  2.4.5 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资料;

  2.4.6 图纸;

  2.4.7 乙方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2.4.8 其他应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备忘录和现场签证等。

  2.4.9甲方有关承诺。

  第三条 项目概况 永定县客家古镇快速通道道路工程起点接目前现有309省道,桩号K0+000,终点位于与北环路交叉路口,桩号K0+938.017,设计道路全长938.017米,宽度24米,其中车行道各8.5米,两侧人行道各3.5米,为一块板路幅。

  项目工期:本项目于年 月 日开工,年 月 日完工,工期共个月。

  第四条 投资

  4.1 BT项目总投资的确定

  4.1.1暂定项目总投资

  本合同项下,BT方就本项目的投资总金额暂定为元人民币(小写: 万元)。

  4.1.2 BT方工程投资

  BT方应按满足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要求安排资金投入,并接受回购方的监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着工程量的变更,投融资额度也存在变更,根据实际变更的情况,BT方必须无条件追加建设投资,且融资利率不变。

  4.2最终确认的项目总投资

  最终项目总投资按照建设期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和调整以及按实计算的`回购资金的利息确定。

  4.3 融资利率及调整

  融资利率的调整:在项目回购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如有调整,甲乙双方须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调整之日起进行相应调整。

  4.4项目投资的来源

  4.4.1甲方为完成前期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建、地勘、设计、造价咨询单位(含清单编制、拦标价组价和结算审核)等项目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提供足额融资保证,并确保融资到位。

  4.4.2 BT方应确保其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资金来源合法,并对此承担责任。

  4.4.3 BT方应根据确定的项目融资方案实施融资,并根据资金使用需求计划将资金投入本项目。

  第五条项目建设

  5.1 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立项、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批、环评、水保、地灾和矿产压覆、林业保护、文物保护、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建等建设前期工作手续的办理;

  5.2 乙方负责建设期间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但不包括前期工作、规划设计、监理招标等。

  5.3 项目用地

  5.3.1 项目建设用地由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甲方负责完成所有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改、管线建设、用地补偿等事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3.2 甲方的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改、管线建设应分段实施、分段移交以确保乙方的工程建设,如因征地、房屋征收、管线迁改程序的不合法或延误,致使建设用地移交影响

  施工进度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3.3甲方保证在项目建设期内获得所有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权证(不包括临时用地)或者合法的相关用地手续。

  5.4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造价咨询

  5.4.1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等由甲方依法确定实施单位,故此双方同意,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监理单位由甲方负责管理,乙方应全力配合。因勘察、设计、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等方面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质量问题、损坏以及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5.4.2 本项目质量监督单位由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委托,质量监督单位对本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5.5 前期工作

  5.5.1 甲方负责本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负责相关前期工作的具体实施。

  5.5.2 本合同项下,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包括临时用地、供电、供水、排水、进出通道、爆破、土石方取弃、淤泥弃方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5.6 工程开工

  5.6.1 本项目在满足以下开工条件后及时开工:

  (1)甲方负责完成征地和房屋征收及其补偿工作,并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场地移交计划及要求》移交给乙方,可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2)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工程开工手续。

  5.6.2 在本合同生效并满足上述开工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依法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工申请,依法取得开工批准。

  5.7暂停施工

  5.7.1 因甲方原因而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双方应立即协商暂停施工的时间。

  5.7.2 因第三方原因(含项目前期未预见到的特殊地质条件)或不可抗力导致停工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5.8 复工

  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复工通知后,乙方因修复在暂停施工期间在工程或工程设备或材料中的任何损蚀或缺陷或损坏。若此类暂停施工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此种修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暂停施工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此种修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暂停施工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则已完成且构成永久工程的修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修复费用(如临时工程、拟用于工程的材料或设备等)由乙方承担。

  5.9 工程延期

  5.9.1如果由于下列原因,致使本合同确定的工期延误,可以延长本项目工期。

  (1)重大设计变更;

投资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大连凯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为了支持国内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的快速稳健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中有关代理创业投资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委托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委托代理创业投资合同。

  一、合同标的: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甲方投资辽宁新大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原始股股权壹百万股,投资金额人民币壹百万元(100万元)。依法从事创业投资,依法承担股权上市中的`缩率。

  二、合同有效期2年6个月,(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收益分配

  1、合同期满,甲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净利益。

  2、合同期满,乙方按百分之五十(50%)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净利益。

  3、合同期满,如不能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上市退出时,乙方按每股1.50元人民币单价回购甲方全部投资股权,合计返回人民币金额壹百五十万元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

  1、有权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股权净利益。

  2、在合同期满时,有权看乙方本期投资收益报告。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在乙方下属的投资登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委托转让,有权在股票上市后确定股票退出价位。

  五、甲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内,不得提前要求乙方返还其代理投资资金。

  2、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代理创业投资的投资风险。

  3,甲方保证自己的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

  六、乙方的权利

  1,有权分享本期创业投资的股权净收益50%。

  2,有权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对标的企业进行投资管理和监督,并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和否决权。

  七、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委托的创业投资有增值义务,对甲方的委托行为负有保密义务。

  2,股票上市后退出的时间和价格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得到双方一致确认。

  3,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严格调查、审核、论证、决策及科学管理。

  4,保证本期创业投资成本及利润单独核算、准确、真实。

  八、结算地点及结算时间:届时公告通知。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投资款汇入乙方专用帐户后本合同立即生效。

  十、合同纠纷解决办法:协商、仲裁或诉讼。

  十一、每期代理创业投资的办理时间为二个月。

  甲方签字:乙方:大连凯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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