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07-29 22:51:45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劳动合同集合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劳动合同集合九篇

劳动合同 篇1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自愿申请辞职/违反甲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试用不合格/无法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证/身份证过期/)(或因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从次日起原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甲乙双方均不再为对方承担或履行任何责任义务。

  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办理工作交接,并于交接完成后立即结清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需交出宿舍甲方财物,并结清乙方承担的相关住宿费用(如水电费、卫生费等),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其工资福利待遇时代扣。

  四、乙方移交工作需写出明细清单,移交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遗漏,虽双方已乙方也需协助甲方解决。

  五、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若在原劳动合同期间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解决。

  六、在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双方须保证以下之一有效通讯方式能与之联系:

  甲方办公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手机): ____________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将停交乙方社保,同时甲方将中止乙方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劳动合同 篇2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住所: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规范甲方的管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约定以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

  2、本合同时间从年月日起至月

  3、本合同包含试用期,时间为:起至年月日止,教师类岗位由于入职后需要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就业培训,因此试用期时间与培训期一致;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在单位从事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

  1、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规安排乙方工作时间,如果乙方从事教学或与学校有关岗位工作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8小时,但因个人原因或者没有履行加班手续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

  2、因特殊原因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一律履行加班手续且必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执行。加班手续是乙方加班的唯一依据并依此进行补休或者发放加班工资。因为乙方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低下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范围;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接受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工作目标的工作安排时,完成本项工作的工作时间不按照本条规定执行,超过本条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属于加班。

  第四条劳动报酬与发放

  1、甲方实行月工资制,并按以下第条的方式计算乙方的工资报酬;

  2、固定工资制: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

  3、活动工资制: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课时奖金组成,乙方的基本工资根据带班数量和类型为至元/月,课时奖金根据乙方教学质量等不同而按照相应标准计算,具体参照《教师工资制度》为准;

  4、乙方的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保密费用、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保密费用为固定部分,绩效工资根据业绩情况进行考核。

  5、乙方试用期工资固定为/月。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当月的工资在次月10日至中旬发放,如果甲方因为特殊原因需要缓

  发工资的,最迟不超过30天。

  7、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甲方出资输送乙方进行培训的,培训期间工资发放按照培训协议的规

  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社保机构规定为乙方购买保险;

  扣代缴;

  第六条体检与审查

  1、乙方入职时,必须提交甲方规定项目的体检报告原件;

  2、乙方入职时,应如实在档案表上填写本人和家族的病史情况。如果乙方有传染病史的,必

  须提交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愈证明。如果乙方入职时正患病,必须如实告诉甲方。

  3、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证实乙方有违反以上规定没有履行告之义务的,甲方可以立刻终止

  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4、如果因为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其损失和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编制下达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育,对乙方进行岗位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

  2、制定甲方规范化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全体教职员工加强管理。凡违反规章制度的,必须进行

  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如经批评教育不改,甲方将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并赔偿一切损失。

  3、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1)乙方处于试用期的;

  (2)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或因过失造成责任事故的;(3)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履行甲方正常工作安排,经批评教育仍不能够改正的;

  (5)乙方违反《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的,经教育不改正的。

  4、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如果乙方不能胜任目前岗位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工

  作岗位,并按照相应岗位的标准调整工资福利。

  5、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施及办公用品,创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设施及办公用品,完善安全措施。

  2、乙方完成合同义务后,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如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强行要求乙方违规工作,乙方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并

  可拒绝执行,甲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处于试用期的;

  (2)甲方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存在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等严重危害

  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能履行劳务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服从甲方管理,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6、爱护学校的办公、教学设施、用品,不得丢失或损坏;在工作时间,如丢失或损坏学校物品,系

  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予赔偿或修复。

  7、乙方在教学、工作时间内,应尽心尽责,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采取

  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消除教学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如学生的安全事故是由于乙方工作失职或者不作为造成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8、配合甲方宣传学校的优势,扩大对外影响,维护学校声誉。

  第八条关于培训的协议

  教师类岗位入职后,由甲方垫资输送乙方到第三方进行培训,培训各项费用合计20xx元,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培训损失,培训损失总额为20xx元,但随着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时间而逐渐递减,具体递减标准为:从乙方培训合格上岗后开始计算,每工作满1个月,培训费损失减少100元。

  1、乙方工作期间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其他有偿培训,相关规定以乙方签字确认的培训协议为准;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款以外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乙方工作时间没有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没有办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乙方工作时间没有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

  4、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

  1、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培训费用;

  2、如果因乙方的原因,且不按规定离职,或不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

  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十条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否则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如果因为乙方自己的'原因要求在本合同还没有到期时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诺在解除合同后的24个月内不在与甲方性质相同的学校或培训机构里任职、或者自行举办(包括与他人合伙经营)业务与甲方相同的机构,如果乙方违反此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1.5----2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关于对乙方教学行为的约定

  甲方属于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同时甲方在本行业内也具有极高的权威性,拥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为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修养,甲、乙双方就保证教学质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制定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教学制度,并组织乙方学习;

  (二)、甲方制定完善的教学服务制度和教学流程,组织乙方学习,乙方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

  照所制定的

  流程进行教学;(三)、经甲方调查核实,乙方有下列行为或者因下列行为而导致学生流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所

  带学生学费50—100%的标准支付甲方损失费。如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恢复甲方的声誉或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乙方不按照教学流程进行教学工作的;

  2、乙方要求或者暗示学生(家长)送礼、请吃饭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3、乙方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进行体罚的;

  4、乙方冷落、鄙视、嘲笑学生的;

  5、乙方进行错误教学、传授不适宜知识、错误引导学生的;

  6、乙方散布学校的不实消息、诋毁学校声誉、误导家长和学生对学校认识的;

  7、乙方拒绝正常工作安排,无故或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突然离职而使正常教学工作无法

  开展的;

  8、乙方离职期间或合同到期前不配合正常工作交接的。

  第十二条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1、甲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乙方有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或因过失造成责任;被依

  法劳教,追究刑事责任;遇国家方针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外,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除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外,乙方必须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乙方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在规定的交接期内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作交接。如果由于乙方不配合交接或者交接不全的,甲方可以暂时不进行离职结算。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前,已经接受了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培训,乙方确认已经知晓各项内容,

  愿意遵守管理制度里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第十五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一、劳动者对劳动关系的消灭主观上无法定过错。

  如果因可归责于劳动者主观过错的原因而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例如辞职),劳动者本应对合同解除所可能带来的对自己生活不利后果负责。因此,劳动者对合同解除主观上无过错作为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之一是世界各国法律的普遍规定,我国也不例外。一般而言,劳动者辞职和劳动者因出现用人单位有权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而被辞退的,其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该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由此可明显看出,我国劳动法将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排除在可获得经济补偿的范围之外。

  二、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关系消灭的事实。

  总括我国法律的规定,基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关系消灭的劳动者,享有经济补偿金:

  1、因用人单位的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劳动者的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不可归责于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事由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 篇4

  无论是一式两份,还是一式三份,在签订完劳动合同之后,企业都需要将其中的一份退回员工,让员工自行保存。如果单位强行收缴,不依法将文本交给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检查部门举报。

  实践中,劳动者入职后,单位必须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二倍工资赔偿,这个道理用人单位大都明白,所以一般都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因而有些单位为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后对自己不利,在签订合同后不给对方,致使劳动者维权时因举证困难,最终放弃维权。这对劳动者来说,存在很大风险。在此特别提醒: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定要索要一份,自行保管!

  案例:

  小杨是一名刚到北京的务工人员,通过面试等相关程序后,小杨被一家私营企业录用。该企业表示,现在国家施行《劳动合同法》,录用后就及时和小杨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签合同时,只简单的给小杨看了劳动报酬等相关条款便催他赶紧签,签完后就把劳动合同收走了。小杨很不清楚的就是,自己手里没有合同,如果日后出现劳动纠纷,自己是不是很不利?单位不给自己劳动合同的`做法对吗?于是向当地劳动部门发出求助,想正确地维护好自己的权利。

  答疑: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和保存的问题,《劳动合同法》中上述两条规定,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果在操作过程中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劳动者须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深圳劳动合同范本。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 元)或按执行。

  (三)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合同范本《深圳劳动合同范本》。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五、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六、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七、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八、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十、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 篇7

  第一、“劳动关系”的定义以及“劳动者”主体资格不明确。

  国家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法虽然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无论在劳动法中,还是在本法中,我们均无法找到“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法对用人单位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争议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认定与区别问题,并不太可能因为本法的颁布实施而得到解决。比如:保险营销人员与保险公司的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些问题将继续存在争议。这不能不说是本法的一个缺陷。

  第二、没有明确全日制工资结算和支付的周期。

  本法第72条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但是,对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本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虽然《劳动法》早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但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是在次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有的是次月1日,有的是次月5日,还有的是次月10日,甚至还有次月29日才发放的。至于具体到次月的哪一天发放才属不合法,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又实实在在是按月发放工资,似乎也很难认定用人单位违法。但是,这样种做法的结果是劳动者总有一定期限的工资无法及时领取,而且延后发放的期限越长,劳动者被留存在用人单位的工资就越多,有的甚至接近一个月的工资。

  所以,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亟待有关部门规范,以防止用人单位延长发放工资的周期。否则,用人单位将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这一漏洞,在劳动合同中将发放工资的时间近可能地延后,这将严重影响劳动者及时领取工资和辞职的自由权。

  第三、试用期工资的标准不明确。

  对试用期进行规范,是本法的一大特点,也广受***好评,但笔者不以为然。本法第20条规定虽然对试用期工资的标准进行规定,但是该规定仍然不明确,存在严重的漏洞。

  本条规定了试用期的工资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二是“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还有一种理解最低档工资没有80%的限制,说明这里的表达有歧异)

  但是,其中第一个条件中可以选择有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即“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所以,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第一个条件。如此一来,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问题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套用这一标准的话,本法规定“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摆设。

  第四、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反复试用,损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本法第19条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笔者认为这一规定过于绝对。没有考虑到离职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现在离职员工回原单位工作的情况越来越多,其间隔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几个月,有的好几年。笔者认为,对于这类离职员工重新被单位招用也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明显不合理。因为时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或者就职的部门和岗位与原来不一样。甚至由于人员的变动,原单位没有人认识这个曾经在单位工作过的人。所以,如果因为是同一个单位和劳动者,就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很可能引发新的问题,用人单位招用离职的员工不能约定试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顾虑,但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者有可能依据本条提出异议,引发新的纠纷。

劳动合同 篇8

  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 , 住址 。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因 生产经营发生困难 ,根据《劳动法》第 四十一 条第 二 款,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员工组合同服务 合同开始日

  试用结束日期 合同到期日期

劳动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ⅹⅹⅹ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名称: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地址:ⅹⅹⅹⅹ ⅹⅹⅹⅹ

  乙方:(身份证号码: )

  性别: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本人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人:家庭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定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为期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个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岗位)工

  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三条 乙方同意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

  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劳动报酬、劳动纪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其他有关工作的情况。

  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

  动纪律以及其他与工作有关的情况。

  第五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以及上级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一) 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上班时

  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确定。

  (二)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三)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以月(季、半年、一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第七条 甲方在国家规定节假日期间依法安排乙方休假。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变更工作岗位,乙方薪酬标准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确定。

  第九条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依法自主确定薪酬分配方式和薪酬水平。并可根据对乙方的考评结果和公司制度,相应调整乙方的薪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合格后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 元/月。 第十一条 甲方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发薪日一般为次月的8-10日,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故意拖欠。

  第十二条 甲方按相关规定,为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税费、保险费等。

  第十三条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从其月应发工资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或经济赔偿。

  第五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且乙方应在贰星期内办理完相关手续,乙方逾期办理导致的后果及增加甲方的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工伤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卫生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拒绝执行,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一条 乙方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从事某些工作岗位或项目,乙方应在上岗前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因乙方隐瞒,甲方在乙方工作后获知此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须向乙方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制定的与员工利益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在公司内公示。乙方应主动认真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维护甲方形象。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一)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合同的相关内容相应进行变更。

  (二)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

  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三)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双方表示续订或不续订意见。乙方接到甲方续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做书面答复,视为乙方提出不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

  要求乙方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乙方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

  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

  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二十九条情形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

  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及所有技术、经营、生产等资料和信息载体的移交手续。

  第三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劳动合同公司劳动合同书12-30

农民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02-22

劳动合同05-13

劳动合同05-05

经典劳动合同06-07

劳动合同06-30

浙江劳动合同04-11

广西劳动合同04-09

外包劳动合同04-12

西安劳动合同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