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消防合同

时间:2022-07-21 00:13:56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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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消防合同范本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安装消防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安装消防合同范本

  建筑安装消防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消防安装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消防水喷淋、消火栓供水系统。

  第二条工程范围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纸,依据消防工程验收有关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在没有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修改前,乙方无权修改和变更设计。乙方施工必须达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统功能的设计要求。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使用的产品或材料与预算书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统主要设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

  第四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圆整(¥元)(含税金,不含检测费用)。材料单价按照《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平均价计取。

  第五条工程期限

  工期:乙方须在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并通过甲方的初验,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施工变更,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乙方进场施工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预付40%给乙方作备料款。工程完成,经核实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将竣工图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后,甲乙双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其余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须扣除结算总造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保修期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不计息)。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按总价先提供发票。

  第八条验收

  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工程结算

  1、本工程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取费按类计取。

  2、进行增减。

  第十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如工程项目有增减或设计更改的内容,按实际发生的项与量

  1、提供该工程图纸四份,消防审核意见书一份(复印件);

  2、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临时材料房一间;

  4、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

  二、乙方:

  1、根据甲方提供的(经消防监督审定)图纸进行会审。会审后方可组织施工;

  2、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系统有关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二套给甲方,提供全套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为甲方免费培训两名操作人员。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相邻的工程设施及管线进行保护,如有损害须负责赔偿。

  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须对绿化或其他设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并在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保证施工完成后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合格。

  第十一条产品要求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施工,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须有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如发现产品有质量、规格、型号、尺寸不符的立即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的,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已施工部分,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保修责任

  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在保修期内,如使用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派人来维修,甲方或使用方将另行组织维修,费用从保质金中扣除,保质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第十四条施工期间至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自行保管好材料、设备等,并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如出现施工的安全事故及材料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其他: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建筑安装消防合同2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项目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1.1建筑名称:

  1.2安装施工范围:

  1.2.1消防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紧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电话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室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所含消防项目。

  1.2.2消防水系统(喷淋、消火栓、消防水炮、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人防平时项目和消防室外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所含消防项目;

  1.3开工日期:年月日(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如延期,则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4竣工日期:年月日配合精装修安装施工及验收日期另行确定。

  二、合同价款、付款和结算

  2.1工程价款结算按《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版,工程取费类别按Ⅲ类安装工程取费。人工工日单价按:省价人工工日单价36元/工日,市价安装人日单价36元/工日,在此基础上安装费再优惠5%(不含主材、设备费);设备、主材价格按甲乙双方最终认定价计入结算(品牌及单价详见本合同附表),定价有效期至年月日,期间主材、设备价格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二次改造及增减项目以现场签证、审计结算为准(计价依据同上)。

  2.2消防招标文件(合同附件1)、消防答疑(合同附件2)、消防招标工作联系单(合同附件

  3)、消防投标预算确认单(合同附件4)、主材设备最终品牌及单价确认表(合同附件5)均作为合同附件共同构成本次消防合同内容。消防优化设计经甲方同意的,所节约主材和设备费用甲、乙双方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分成。

  2.3合同价款:估算合同价款万元整(人民币;)

  2.4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乙方须提供详细完整的预算书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乙方须在每月28日之前提报实际完成工程量报监理及甲方现场工程师审核完毕后,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作为付款考核依据。付款方式如下:

  2.4.1工程进度达到40%,经甲方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60%;

  2.4.2工程进度达到60%,经甲方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60%;

  2.4.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验收证书及备案后,一个月内付至估算工程造价的80%;

  2.4.4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一个月内,将工程款累计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为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两年。保修期满后在一个月内支付保修金。

  三、设备、材料供应:

  3.1乙方所采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合同附件所列型号、品牌执行,并经建设监督部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设备、材料根据合同附表中设备、材料的单价为准,附表中未列的设备、材料价格以甲方参考市场价格的批价为准,由乙方进行采购,进场按有关规定验货。

  3.2乙方所采购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须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若因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乙方施工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全面负责赔偿。

  四、双方责任

  4.1甲方:

  4.1.1为乙方有偿提供用水、用电和办公用房一处(与总包单位进行协商确定),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时组织验收;

  4.1.2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肆套(其中三套设计院盖章图纸为消防竣工资料用)、电子版图纸一套;

  4.1.3督促检查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审核每月所完成工程量;

  4.2乙方:

  4.2.1应及时采购设备,科学合理安排人员、材料配置,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每月提报所完成工程量清单。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并保证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须缴纳2%的总包协调费(主材、设备费除外)。

  4.2.2乙方应负责所有消防项目的消防材料检测。非乙方施工的消防项目(如防火卷帘、防火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挡烟垂壁等)的检测费由各专业安装队伍自负。最终的消防综合验收资料报验由乙方全面负责。

  4.2.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2.4质保期内发生因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如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4.2.5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能查明原因的由相关责任方赔偿,否则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2.6乙方须确保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万元/天的罚款;

  4.2.7乙方于完工后15日内上报全套工程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工程签证、材料批价等),逾期不报,每拖一天扣罚乙方1000元;

  4.2.8乙方应保证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工(精装修日期待定)。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每拖期一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罚款。

  4.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须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节点做出合理的工期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对乙方每月工程进度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当月工程进度计划的扣工程总造价的0.1%;

  4.3.1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间因为施工质量、材料、工期进度等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面负责赔偿并应根据甲方的决定无条件退场;

  五、图纸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

  确需变更,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对方。实际须变更内容以甲方最终核定为准。

  六、工程质量和验收

  6.1乙方在须于年月日之前完工并于10日内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确保年月日综合验收完工日期,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则工期顺延;竣工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竣工技术档案,甲方在30日内组织验收;

  6.2如果发现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之内进行修复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的,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完善工作,工程造价按规定计算外,另增加25%的管理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质保要求

  7.1质保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7.2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交付招标方使用之日起保修贰年;

  7.3质保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7.4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同时与甲方签订三年的维修保养合同。

  7.5维保费暂定为每年万元。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质保期满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