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整通知范文(通用1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保调整通知范文合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保调整通知 1
为规范经办秩序,营造和谐、有序的经办环境,朝阳区社保中心迁址后,于20xx年11月8日起对网上预约取号系统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号码类别
调整后预约号码分为网上申报号、普通号、支付号三个类型,单位在取号时应按业务受理范围选择相应取号类型进行取号,并按照预约号码受理范围办理业务。
1.网上申报号受理范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新单位登记和个人新参统业务的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预约此号,其他诸如人员增减(最后一人减少除外)、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等业务可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办理,无需审核。
网上申报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其中新单位登记网上申报预约办理截止时间为25日)。
2.普通号受理范围:包括原征缴科和登记科非网上申报的各项业务(含补缴业务)。
普通号预约办理时间:每月5日—月末倒数第二个工作日。
3.支付号受理范围:原支付科的各项业务。
支付号预约办理时间:全月办理。
4.注意事项:
如单位需同时办理网上申报业务和普通业务,请预约网上申报号,可在办理网上申报业务的同时,就地办理普通业务。
二、取号管理
1.取号系统调整后,参保单位可提前一天预约下一工作日的号码,预约时间为每日10:00—18:00,请各单位根据取号时间预约取号。取号成功后,打印出的号码单上会显示业务办理楼层和号码激活时间,经办单位可按照号码单的`提示到对应楼层激活,每个楼层仅限激活本层对应业务类型的号码。
2.单位取号后如不能前来办理业务,请及时取消预约,避免号码资源浪费。
3.即日起,我中心将对1年内累计3次取号但未办理业务的单位进行封号处理(未取消预约且未激活视为未办理)。当单位存在一次取号未办理的情况时,取号系统自动给出提示,累计达到3次未办理记录时,系统自动对单位进行封号处理,封号后单位只能登录系统,无法预约号码。被封号的单位需在每周二、四持相关材料到社保中心一层服务保障科进行备案和提交解封申请,审核无误三个工作日后解封。
4.各参保单位取号后只能办理本单位业务,不得代为办理其他单位的业务。
三、叫号须知
1.社保中心受理业务时将按照预约号码顺序进行叫号,单位激活号码后请不要离开,听到叫号后按号牌显示及时到指定窗口办理,当日上午号仅当日上午有效、当日下午号仅当日下午有效。
2.各类号码上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1:45,下午激活截止时间为17:00,截止时间后未激活号码的单位不予受理业务。
3.如出现叫号系统、经办系统故障或大厅人流量过多等情况,请服从大厅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秩序排队办理业务。
xx
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2
根据湖南省的统一安排,长沙市将于本月对20xx年度缴费基数,以及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为企业减负。
近日,省人社厅、统计局确定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91元;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确定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低为19%,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3%降至1%,个人费率由0.7%降至0.5%。
根据上述政策,长沙将于本月对20xx年度缴费基数,以及各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进行统一调整。本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核定,并推迟至7月6日进行,即日起至核定完成期间暂停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
已按原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核定的社会保险费,在本月核定时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结算;结算产生的退费直接冲抵本月的社会保险应缴数。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xx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不进行调整。
采用协议委托银行划缴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应及时查询本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确保银行账户在本月6日至托收扣划前有大于当期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和前期欠费及滞纳金之和的存款,并及时查询单位账户社会保险费的扣划情况,确保托收扣划成功。
10名员工的小公司一年少支出7800元
“我们单位目前有10名员工,缴费基数是5000元,此次降低缴费比例意味着人均每月可以少支出65元(注:5000×(1%+0.3%)),一年下来在社保方面可以少支出7800元(65×10×12)。”7月7日,长沙市某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说。a他认为,对于自己这样处于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此次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同时将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由0.7%降至0.5%,这也意味着职工个人的社保负担也稍有下降。以该公司为例,这意味着每位员工每月可以少缴10元钱。
“这次降社保费率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帮助困难企减负;第二,从客观看,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费率比较高。”浙江省人才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诗达说,我国当前整体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较高,主要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间较晚,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部分人员没有缴费或缴费积累不足,但按规定仍可享受社保待遇,为此社会保险基金需要承担巨额的“改革成本”。
社保缴费比例未来是否还有下调空间?陈诗达分析,只要把基数做实,参保人群全覆盖,费率还是有下调空间。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3
达内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6月1日起,全市参保单位及个人可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参保单位要在8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全市参保单位及用工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于6月1日起至8月26日结束。期间各参保单位需及时申办用工人员增、减手续,同时核定并缴纳当年保费。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2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136.00元/月。
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起,市社保局将为广大参保单位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一是建立预约申报制度:全市百人以上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预约,确定办理业务时间;二是开通网上经办:参保单位可申请数字证书和网上经办权限,通过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各项业务;三是启动批量办理: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中断缴费、恢复缴费、基数核定等业务涉及5人以上时,可下载固定模版,申请办理批量业务,模板可至业务经办大厅拷贝或在市社保局直接下载。
未按时足额缴费依法惩处
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欠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必须一次性补齐欠费,否则市社保局在依法加收滞纳金的同时,将移送人社部门依法处以欠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缴费仍自由选档
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按社平6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5825.28元/年、按社平8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7767.00元/年、按社平100%缴费的年缴费额为9708.84元/年。缴费后缴费标准本年内不得更改。有意愿选择按社平110%或120%缴费的人员可于至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咨询具体标准并办理缴费业务。
申领社保补贴人员尽快缴费
目前我市当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已准备就绪,参保人员需及时缴纳保费,并于缴费下月办理申领手续。
吉林银行全面代收
全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续保人员按60%、80%、100%标准缴纳及以后年度保费的,可直接到吉林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其中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可依据人社部门审批的本人退休时间,到吉林银行缴费至退休当月。
吉林社保转移手续与流程,吉林社保跨省怎么转移
吉林省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最新基数规定
吉林社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最新基数规定
吉林省社保中断怎么补交,吉林省社保补缴流程材料
吉林市社保中断怎么补交,吉林市社保补缴流程材料
吉林市社保可以补交吗,吉林市社保补缴流程政策金额材料
吉林补交社保流程和手续,吉林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条件
吉林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9月开始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4
各参保单位、退休人员:
根据人社部发〔2025〕38 号文件精神,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范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全国调整比例按 2024 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2% 确定。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强化 “多缴多得” 激励;对高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提高标准。
新增养老金已于本月足额补发到位,可通过社保 APP 或经办机构查询明细。咨询电话:12333。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5
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依据辽人社〔2025〕17 号文件规定,2025 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 21792 元 / 月,下限为 4359 元 / 月。
本次调整自 2025 年 10 月起执行。系统将于 9 月 30 日 18:00 至 10 月 3 日 8:00 进行升级,期间暂停各类缴费业务,请合理安排办理时间。已办理待遇计发、关系转移等业务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缴费基数调整后,用人单位需按新标准申报缴费,确保足额缴纳。咨询热线:12366。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6
各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
根据苏人社函〔2024〕334 号文件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 146 元、139 元、136 元、134 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 50 元。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工伤职工门诊诊查费最高 38 元 / 次、住院普通病房床位费不超过 50 元 / 床日纳入基金支付。待遇已纳入基金支付的,调整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未纳入的由原渠道解决。
请相关人员及时核对待遇到账情况,咨询电话:12333。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7
各参保企业、职工:
根据人社部发〔2025〕18 号文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延续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稳岗返还方面,大型企业按缴费 30% 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60% 返还,30 人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 20%。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不变:初级证书不超 1000 元、中级 1500 元、高级 2000 元,急需紧缺职业可增加补贴次数。采用 “免申即享” 模式,符合条件企业无需申请即可获返还款。
职工可通过社保 APP 查询证书补贴申领资格,咨询电话:12333。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8
各相关单位、参保人员:
参照佛人社〔2024〕17 号文件规定,2024 社保年度(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 4767 元,上限为 27501 元。
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高于上限的按上限缴纳。税务部门负责本次调整的缴费核定与征收工作,2024 年 7 月起按新标准征收,此前差额需补足。
请用人单位及时完成基数申报,确保参保缴费合规。咨询:税务 12366、社保 12333。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9
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2024 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 5500 元(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 60%),上限为 27501 元(社平工资 300%),执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6 月缴费基数差额由社保部门负责补收,7 月起由税务部门补收。用人单位需如实申报职工工资,确保缴费基数准确。调整后养老金计发基数同步对应调整,待遇核算按新标准执行。
业务办理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线下大厅,咨询电话:12333。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10
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2025 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调整为五档:4359 元(60%)、7265 元(100%)、14530 元(200%)、21792 元(300%)及自定义档次。
缴费比例维持 20% 不变,最低月缴费额调整为 871.8 元。缴费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20 日,可通过 “掌上 12333” APP、银行网点等渠道缴纳。
首次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断缴人员可补缴 2024 年度费用。逾期未缴将影响待遇享受,咨询电话:12333。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11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进行优化调整。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 8000 元提高至 10000 元,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达到 75%。
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一级医院 300 元、二级医院 500 元、三级医院 800 元,报销比例同步上调 2-3 个百分点。慢性病特殊病种范围新增 3 种,相关门诊用药纳入报销。
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查询待遇明细,就医时凭码结算。咨询:医保服务热线 12393。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12
各用工单位、特定从业人员:
根据佛山市三部门联合通知,2024 社保年度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 5500 元,上限为 27501 元,执行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本次调整覆盖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特定群体。用人单位需按新基数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0.2%-1.9%)。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等基数,参照养老保险计发基数执行。请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基数变更,咨询电话:12333。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 13
各参保单位、个人:
为提升服务效率,社保系统将于 2025 年 10 月 3 日 8:00 完成升级,9 月 30 日 18:00 至 10 月 3 日 8:00 暂停所有线上线下缴费、待遇申领等业务。
系统升级后,新增 “一网通办” 服务:企业可在线完成基数申报、人员增减;个人可查询缴费记录、打印参保证明。同时推行 “免材料” 办理,通过数据共享简化流程。
请提前办理紧急业务,系统恢复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 APP 办理相关事宜。技术咨询:010-XXXXXXX。
xx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社保调整通知】相关文章:
【精品】社保调整通知10篇07-06
湖南最新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11-02
社保调整通知模板(通用14篇)01-03
电价调整通知范文11-07
工资调整通知范文02-28
人事岗位调整任命通知12-04
公司薪资调整通知的范文11-15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范文08-27
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范文06-09
员工内部价调整通知范文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