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调整通知

时间:2022-07-14 22:20:01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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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社保调整通知四篇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保调整通知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社保调整通知四篇

社保调整通知 篇1

  缴费基数和比例

  20xx年7月起,九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月,4个县市为1230元/月

  九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306元;个人:8%,112.4元

  医疗保险单位:8%,112.4元;个人:2%,30.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5.3元,个人:0.5%,5.7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4个县市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246元;个人:8%,98.4元

  医疗保险单位:8%,98.4元;个人:2%,24.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2.30;个人:0.5%,6.1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缴费流程:

  1.参保人员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6月30日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卡;

  2.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至农信社或农商行;

  3.农信社或农商行根据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上划扣养老保险费,将养老保险费转入收入户,并将扣款结果信息和资金到账凭证反馈至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

  4.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流程:

  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欠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关系。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缴费地点

  城乡居民缴费地点: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地点: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每月25日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为保证政府补贴及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完毕。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银行代扣缴费在每月18日至24日期间进行(银行代扣缴费是个体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方式)。

社保调整通知 篇2

  20xx年广西区社保下限基数调整为2749.2元 涨406.9元

  从6月广西区统计局的公布数据,广西区20xx年在岗职工全年社会平均工资为54983元(月社平工资为4581.9元),故20xx年广西区社保基数的下限基数将调整为2749.2元(原下限为:2342.3元,即月社平工资的.60%),上限为13745.7元(原上限为:11711.4元,即月社平工资的300%),生效月份从20xx年1月起。因此,20xx年调整后广西区社保个人部分费用最低缴费为288.8元(原246.1元,比未调整前上涨42.6元)

社保调整通知 篇3

  咸宁公布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咸宁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新一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期,咸宁市人社局按照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以市统计局法定统计数据为基准,正式印发了《咸宁市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及抚恤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

  通知显示:

  全市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为36853元,月人均工资为3070元。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20%,个人8%;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8%,个人2%;

  ●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

  缴费基数部分,通知规定: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应发工资额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300%的,按300%申报;低于60%的,按60%申报。

  ●根据咸政办发z20xx{94号文件:

  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月工资达到60%的,享受个人账户和住院报销待遇;

  达到80%的,享受个人账户、住院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达到95%以上的`,享受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住院报销和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缴费金额部分,通知规定: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范围内,按照年缴费4416元、5160元、5904元、6624元、7368元、11064元、14736元、18432元、22104元九个档次,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

  ●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额为2947.2元,另大额医疗保险为190元/人、年。

  通知要求:

  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必须以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到据实核定,继续落实五险一单。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1840元的按1840元申报,高于9210元按9210元申报。

  通知下发后:

  咸宁市人社局第一时间在政务服务大厅信息栏公示相关文件,管理办迅速更新大厅各类社保缴费、待遇经办宣传栏和各类宣传指南手册,确保办事群众准确获知最新人社政策动态;

  为应对即将到来的社保缴费高峰期,咸宁市人社局领导要求,管理办要加强对重点窗口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各类服务诉求,协调各局属单位,适时增派人手,确保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社保调整通知 篇4

  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得低20xx元/月,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商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低3026元/月。德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职工参保必须按照上封顶、下保底的原则。”

  从今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按照以下四个标准选择:一档(40%)缴费基数为20xx元/月,缴费标准为403.6元/月;二档(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605.2元/月;三档(80%)缴费基数为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807元/月;四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1008.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购买。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三个标准选择:一档(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272.34元/月;二档(80%)缴费基数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363.15元/月;三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453.9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