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保管合同

时间:2022-07-03 19:26:24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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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保管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货物保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货物保管合同

  货物保管合同1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人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协议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协议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协议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 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的责任:

  1.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协议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货物保管协议文本

  二、存货人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协议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 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

  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货物保管合同2

  甲方 (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双方就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仓储合作条款:

  第一条:储存货物为甲方在乙方订购的产品,以每次发生内容及单据为准。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1、 货物验收时,乙方或乙方委托仓库业主保管员核对货物与单据(随货同行联、送货单)型号、数量是否相符,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受损。

  2、 如有包装破损、短少、损坏等,乙方仓库填写货物验收一览表,详细准确注明。

  3、 乙方按照产品台数清点核收,以台(套)计量。不允许以件计算。

  4、 乙方凭借甲方的入库单,严格按甲方的入仓单开出的数量、品种一一对应的产品入库单,以便双方进行核对(并注明甲方的单号)。

  5、 乙方收货后,填制产品入库单,第二天上午将收货信息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乙方选用的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雨的基本功能,提供必要的地台板防潮设施,具备雨天等不良天气作业的条件。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1、 产品入库由甲方开出产品入库通知单,乙方签名确认。

  2、 甲方及乙方客户提货,必须持有甲方规定有效的提货单。提货单必须具备甲方指定的提货专用章、财务签名。

  3、 甲方及其代表口头通知、白条,乙方不得受理。

  4、 乙方必须保证收到提货单后24内准确发货完毕。

  5、 产品退换甲方必须有书面有效通知,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乙方在产品上标示原货主单位,单独存放退货。

  6、 退货产品乙方必须严格验收,列明包装破损、残次品,编制备查流水帐。在货物退货单上退货单位签字确认。必要时由甲方代表现场确认。对于货物质量确认,由甲 方售后服务代表负责。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 除原有包装、经甲方批准退货、运输等损坏外,所有保管责任所引起的.损坏,产品短缺由乙方负责。

  2、 在包装箱完好无损、无开启痕迹的情况下,客户开箱后发现产品型号不符、部件短缺、有质量问题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有义务配合存货方查明原因。

  第六条:信息反馈及报表要求。

  1、 乙方每月上报库存报表及进出存明细表,并在明细表上有对应的甲方单号。如甲方有必要可以要求免费安装乙方的库存管理软件,处理即时库存查询。

  2、 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仓库地址和具体联络人电话,保证能够随时联系。

  3、 对于甲方条形码系统所要求的各项信息,乙方必须保证及时处理并上传相关数据。

  4、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条形码信息进行维护、编辑、处理等工作,以方便甲方相关人员的查询。

  第七条:计费项目、标准、费用确认及结算方式。

  1、 甲方方在仓库存储货物最长存储期按照风扇、电暖器和小家电销售周期确定具体月份进行结算对账,如下:

  电暖器类产品: 每年5 月份存储对账并结算;

  电风扇类产品: 每年11 月份存储对账并结算;

  小家电类产品: 每年6 月份存储对账并结算,

  对应产品超过结算时间节点尚需要在库房中保管的货物,甲方将向乙方收取仓库保管费用,月仓储保管费用比例为货值的5%,甲方也可向乙方提供打折调剂或回购服务,此事以双方磋商结果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乙方的责任

  (1) 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提供正常上班工作时间服务,服务时间为每天8:00——18:00,节假日能正常工作,在甲方销售旺季,乙方必须保证配备足够的仓管人员、装卸人员,做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收发工作。

  (5) 每月25日乙方须协助甲方盘点和对帐,并根据盘点报表和库存台帐与甲方电脑帐进行对帐,双方签名确认,如有差异,根据当月发生的进出仓单据进行差异分析并 注明原因。

  第九条:合同效力与期限:

  本合同自存货方和保管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存货方和保管方确认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第十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两天内,提供事 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 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货物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1、 甲方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费用。

  2、 运输破损根据甲方要求决定是否予以接收,相关事项根据需要另行约定。

  第十三条: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