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社会保险法六大亮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时间:2022-07-13 09:55:20 劳动保障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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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社会保险法六大亮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为帮助用人单位学习、了解及掌握运用社会保险法,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张峰律师从《社会保险法》出台背景、对社保种类的最新规定等方面,全面解读社会保险法的六大亮点。具体分析如下:

步骤/方法

1 基本养老保险将全国统筹

新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读: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养老金全国统筹。意味着不同地区的缴费率将会统一,有利于缩小地区之间养老金待遇差距,有助于推动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实现劳动力跨地区自由流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人力资源。

2 放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新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读:现在一部分因企业改制断保或外出务工未保的大龄职工,都面临无法缴费满十五年的情况,这影响到了职工和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新规并未以退休为“节点”作“一刀切”处理,而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作为退休职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途径,赋予了此类职工予以 “补救”的合法渠道。

3 扩大五项社保基金支付范围

新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本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读:这对经营效益不好的企业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上述新规确保了职工及时有效地获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求助,不仅保障了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又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人性化、共济性。

4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新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读:意味着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跟人走,能实现在哪定居,在哪领取,省去了过去异地认证的繁琐手续。

5 个人社保账户余额可继承

新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明确了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读:有利于保障居民的权益。

6 首次赋予征收机构查账划款权力

新规: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读: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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