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时间:2024-04-11 08:57:35 玉华 财务管理 我要投稿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精选20篇)

  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精选20篇)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

  根据《工会法》和《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和《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三、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

  (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如金额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盖印章。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白条原则上不予报销。

  (3)报销附件要齐全。应附清单的必需附清单。

  3、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

  (1)有经办人签字,大型开支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经办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

  (2)送会计审核;

  (3)报主管领导审批;

  (4)出纳复核后办理付款手续。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五、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2

  为切实加强学校工会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设置及分工

  根据钱、账、物分管原则及内部控制稽核的需要,绍兴文理学院工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经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委员主任为王莺同志,并聘任郑金木同志为工会会计,王志潮同志为工会出纳。

  (二)岗位职责

  工会出纳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银行、现金的管理办法。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及时办理银行、现金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

  4、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制度。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签发,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用款申请书上写明用途,由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办理。

  5、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月末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及时查询,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确保空白凭据、空白支票的安全。

  工会会计岗位职责

  1、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户、账薄。

  2、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稽核,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经费审查委员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工会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按月向单位行政足额计拨工会经费,并按规定分成比例按时、定额上缴上级工会。

  4、负责账账、账表、账证核对,确保工会年度决算的真实、有用,每年及时编报工会财务会计报表。

  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协助档案管理员做好工会会计档案归档工作。

  6、负责保管好工会财务印鉴。

  经费审查委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

  2、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对全年的工会经费收支及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

  3、促进工会财务规范化、公开化。

  4、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3、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纳入预算管理。

  4、严格按照工会经费开支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5、要确保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的开支。

  6、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3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强化工会经济活动运行内部控制,发挥内控制度在工会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皖南医学院内部控制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上级工会和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推进工会财务和经济活动运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三)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根据工会每年活动开展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工会财务决算,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济活动,加强经济核算,做好工会经费使用绩效分析,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反映资产分布和使用状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

  (四)工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含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政采合同管理等。

  二、内控体系建设

  (五)按照上级关于形成内部控制体系和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工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六)成立以工会主席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七)加强经济活动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按照学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系统梳理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排查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及防范措施,对工会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八)对不相容岗位进行有效的'设计和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九)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活动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决定,并按审批权限报批。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完善工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使工会经济业务活动规范有序。

  三、预算管理

  (十)强化工会经费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行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编制预算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科学合理编制行政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确保预算严格有效的执行。预算编制要保证工会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工会的事业健康发展。

  (十一)工会经费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坚持服务职工原则。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学习、宣传、培训和工会集体活动;坚持量入为出原则。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厉行节约,又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少花钱多办事,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十二)按照每年核定的工会年度经费收入和扣缴会员会费收入,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和活动内容,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并有效地执行。

  (十三)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教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对工会财务的审计监督。

  四、收支管理

  (十四)收入是工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教职工维权、教职工集体福利的经费保障。

  (十五)工会收入主要包括:单位拨缴经费收入、会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十六)工会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管理。

  (十七)工会经费支出是工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发生的经费消耗。

  (十八)工会经费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会员集体福利支出、业务支出、其他支出。

  (十九)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二十)工会经费使用由校工会主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基层分工会、协会定额活动经费由分工会自行安排使用,经费支出由分工会主席审核后,报校工会主席审批。工会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遵照《皖南医学院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皖南医学院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一)按照政策要求结合工会工作需要,制定工会经费开支标准,并遵照执行。

  (二十二)对大宗活动奖品采购,需集体市场询价调研或招标采购;大额经费支出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资产管理

  (二十三)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核算的银行基本账户,加强货币等流动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不得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对账户资金发生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定期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二十四)工会固定资产管理遵照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工会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工会财产包括购置、自制、调拨和接受捐赠的所有财产。凡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十六)固定资产购置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购置要有预算安排,按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履行规定程序报学校国资处统一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或限额标准以下由学校组织采购,工会不得自行采购。

  (二十七)工会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工会资产的日常管理,与学校国资处国有资产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及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领用登记,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报送资产变动信息,加强资产保管维护、如实反映资产使用和分布情况。

  (二十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按学校要求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在固定资产表面黏贴标识。

  (二十九)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要先办移交后离岗。

  六、其他事项

  (三十)经济合同:财产物资的采购,或对外发生较大的经济业务行为,需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严格履行条约,规避财务风险。

  (三十一)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内容要完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明确。坚持维护学校和工会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十二)合同签订后,要跟踪合同的履行过程,确保各项条款逐项落实。出现特殊和不能履约情况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适时解决处理。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4

  为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工会财务在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中的应有作用,特拟定本制度。

  第一条预算制度

  1.工会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上级工会财务的规定,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

  2.编制预算前,工会委员会必须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和公司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报送上级工会审批。

  第二条决算制度

  1.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前编制上年度决算。

  2.编制决算时,须将上年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审查员审查,同意后准时报上级工会批复。

  第三条经审费审查制度

  1.工会经费审查员应代表会员群众,认真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监督,工会每年的预、决算报表连同账册凭证以及有关资料,都应主动接受经费审查员审查。

  2.工会对经费审查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使工会经费使用更加合理、规范。工会委员会委员应将上级工会规定的.各项要求和制度,以及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项经费审查员报告,以更好地发挥经费审查员的检查监督作用。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实行工会主席审批制。工会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时,由工会委员会委员代为审批,主席回来时予以及时汇报,便于全面了解经费使用情况,并按年度预算组织收支。

  1.使用工会经费必须事先提出请款报告,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办理支款手续。

  2.工会经费的报销,必须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

  3.在办理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载明所购商品明细项目,在单据后面几号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工会主席的签字方可报销。

  4.物品采购、验收、发放制度。

  (1)工会物资大采购,必须按年度预算指标控制,事先编制开展某项活动所需费用计划,报请领导批准,方可组织落实。

  (2)凡工会购买大宗物品,需征得工会主席意见后,再委派相关人员按照阳光采购的方式,按质定价、按量计划进行采购。发货票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凡工会各种奖品的.发放,由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发放表一式两份,经工会主席批准后方可进行。不经工会主席批准,不得随意发放各种奖品及纪念品。

  (4)奖品发放后,应将奖品发放表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后,本人留存一份,交会计入帐一份。剩余奖品应办理移交手续,归工会内勤人员统一管理,另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定期公布制度

  1.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收支账目),每年在工会会员大会上公布一次,广泛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2.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时,由工会主席向大会作工会财务收支报告或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使会员群众了解工会财务情况,听取意见和反映,以促进工作。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5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使用好学校工会各项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学校工会财务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按照工会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做好预、决算工作,按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按规定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按上级工会规定管好用好校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及时足额拨交工会经费。

  五、工会财务管理由校工会主席一支笔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均由校工会主席审批后执行。

  六、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认真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学校的`财务审查,按时做好财务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报告,做好财务账目的管理,及时整理归档。

  八、在财务监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各种单据需有经办人、验收人(或审核人)签字,否则不得付款。

  九、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所有现金检查。

  十、按上级工会要求做好财务自查、自检工作,按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会员群众和经审会的监督。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6

  为保证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试用范围: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范围内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

  执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严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6.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并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且用途合法、手续完备。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工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2.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除了在规定范围内直接使用现金结算外,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要严格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银行业务。

  4.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5.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第四章票据管理制度

  一、银行票据管理

  1.严格按照《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银行票据。

  2.建立银行票据管理制度,明确银行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登记薄进行记录。

  3.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得将支票交给领用单位代为签发。

  5.盖有印鉴的空白票据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

  1.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专用收据。

  2.按照专用收据号段顺序使用专用收据,安规定填写手写和打印专用收据。

  3.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销毁、涂改专用收据,不得将专用收据与其他财政票据、税务票据互相串用。

  4.应当妥善保管开具的专用收据存根,收据存根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第五章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一、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建立严格的经费开支程序和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做到申请、经办、审核、签批等经费开支手续完备,原始凭证合法有效,相关附件齐全。

  二、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清楚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四、出纳付款时要进行符合把关。主要复核报销凭证所附单据是否齐全、合规,各项签字、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各种支出报销凭证要合规。

  (1)原始凭证要求内容完整,不得有涂改、刮擦等现象;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

  (3)报销附件要齐全。如会议支出要附会议参加人员名单,汽车维修要附维修清单等。

  第六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困难劳模救助金、送温暖资金、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经审专用经费以及其他有关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一、按照全总、省总有关规范专项资金的文件要求管理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要建立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帮扶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应根据资金来源和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四、县以上工会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以及经审专用经费按照全总管理办法的规定比例提取,不得变更提取比例。

  第七章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下,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或单位价值在固定资产起点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下的财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财产购置管理

  1.购置财产要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

  2.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有两人以上经办。

  3.要建立完善资产登记、入库、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

  三、财产账务处理

  1.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须建立《工会固定资产卡片》,并计入《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

  2.财务部门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具体账务处理。

  3.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为了使各级工会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化情况,及时处置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

  4.资产管理部门要设立低值易耗品备查薄,对购入的低值易耗品登记备查。

  四、财产使用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财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本单位财产。

  2.领取使用财产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3.财产内部调拨、变卖、报废、赠送等必须履行严格的报批手续。

  4.财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物,做好财产保管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或损坏应赔偿责任。

  5.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清交手续。

  五、财产清查工作

  1.定期对财产物品进行清理核查。核对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辅

  助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财产实务明细表,财产物品做到账表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根据财产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报上级工会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八章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工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项财会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和私借现金。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现金、有价证劵及出纳经管的有关印鉴、支票、原始凭证等应使用专用保险柜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5.严把“收支关”。对原始凭证要认真复核,检查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领导审批等报销手续是否齐全。现金收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印章。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主要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

  二、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会计凭证一般每月装订一次,会计报表按季或按年装订。

  三、会计档案由会计机构负责保管,保管期满按规定移交给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移交时,要编制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

  四、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若有未了结的债权人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外立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第十章会计工作移交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劵、支票薄、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或优盘等)及有关资料等内容。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四、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发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五、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7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员工满意”,更好地为员工群众服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上级工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根据年初公司工会审定的预算,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1)经费报销时应填写清楚,由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

  (2)购买一次性低值易耗品发票应注明金额,由经办人、验收人、工会主席审核签名。

  (3)商家出具的发票合法,内容完整。

  2、坚持预、决算管理原则。一切经费均应纳入预算,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结算。

  3、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工会经费支出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员工群众性活动等。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

  7、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每年一次接受同级经审委的审查。定期公布账目,向“职代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代表和会员监督。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员工活动费。用于组织员工开展集体活动。如旅游活动、联欢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用于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1)员工教育:用于工会举办的员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员工教育所需资料、酬金;工会举办各种知识竞赛、培训等。

  (2)文体活动:用于工会举办员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及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餐费等。

  (3)宣传活动: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员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为基层工会配发的图书费等。

  2、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培训所需教材、费用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巾帼建功”优秀女工;文明员工、文明家庭等奖励;建家活动费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员工的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三、工会会员会费收入、经费上缴规定

  1、会费收入。根据会员岗位工资标准0.5%交纳会费,各单位工会足额上缴至公司工会财务,所缴会员会费由各单位工会自行开展活动,公司工会凭发票报销。

  2、经费上缴。各单位按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及时上缴公司工会。

  四、专用基金使用管理

  困难补助费。根据公司工会《员工住院、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审批程序给予补助。慰问伤、病员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作为其他开支。

  五、固定资产管理

  1、工会的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六、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xx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

  2、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学校工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在学校改革、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能。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法》和县教育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校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会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3、工会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在事业活动经费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4、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体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超出500元权限及其他工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和上级工会批准后,方能执行。

  6、学校工会必需设置独立会计帐户,担任财务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持证上岗,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在分析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8、工会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9、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10、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如要调整预算或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时,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会收入管理

  11、会费收入,工会会员每年按本人工资额(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年初按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帐,工会用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

  12、上级补助收入,是上级工会拔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内容。

  13、行政补助收入,是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期休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

  14、其他收入,是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项收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章工会支出管理

  15、会员活动费,是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要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当年无赤字,无结余。

  16、职工活动费是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费用,对发放的有关纪念品应予以登记造册和签收。

  17、工会业务费,用于工会职能,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工代会、经审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工会应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照顾落实到位,掌握好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

  18、其他支出,是指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19、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控制好库存现金,帐面余额每季度与银行帐户对帐单进行核对,使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合。

  20、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在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

  21、工会在组织会员外出活动时,如确需要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2、在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关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第七章财务稽核管理

  23、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核签章。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签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政治权利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纳一人保管。

  6)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政治权利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末到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制定基层学校工会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照报账。

  3)会计人员对出纳员交来的记账凭证上的业务摘要、金额、张数、日期等内容进行审核,上述内容若有一项差错,退回出纳人员重新填制。

  4)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账”(账表联用报告表),同时与出纳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也应核对相符。

  5)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观众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库存日记账相符。

  6)会计人员应当对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账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必须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核对相符。如余额调节后仍不相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确定有无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问题。

  7)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学校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4、经审员每季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查。

  25、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会主席财务印章专人保管。

  26、工会主席应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27、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工作,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反映和记录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28、会计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主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校档案室保管、保管年限为,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29、调阅本单位工会会计档案要经学校工会主席和会计主管人员同意一般不得将档案携带外出,如需要复印,要经学校领导同意。

  第九章财务监督

  30、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经审员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31、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32、健全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章附则

  33、本制度适用于赵川中学工会。

  34、如有不明确之处,以上级教育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为准。

  35、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9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使工会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等部门颁布的相关条例,结合学校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四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经费收入编制工会年度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重大经济事项须报请主管校领导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学校工会财务由学校财务部代管,设置独立会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会计、出纳、审核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财务管理接受学校审计部、财务部监督。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

  第七条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会预决算应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把主要资金用于维护教职工权益。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和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九条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项支出应在年初纳入工会工作计划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年度预算须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预留机动经费下拨须工会主席、工会分管校领导、财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预算按照项目管理,以各分工会(各部门)设立活动经费项目,学校按支出类别设置经费项目,按照年度预算管理要求执行,年末项目预算指标收回。年终要及时、实事求是的编报财务决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收入是指工会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二条工会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条工会各项收入应全额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上级工会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业务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损耗和损失。

  第十五条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工会经费使用坚持预算管理原则,所有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没有预算的不得开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十七条工会经费必须坚持为教职工服务的原则,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十八条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审批制,单笔报销票据金额低于5万元,项目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工会主席审签后办理结算;单笔报销票据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属于南京审计大学大额资金使用办法规定的履行大额资金审批程序。

  报销经办人、审批人为同一人时,须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工会经费的报销应做到原始票据真实有效,手续齐全,报销票据坚持有经手人、审签人的签字制度,原始票据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报销。

  第二十条根据学校银行结算业务需要,原则上通过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方式办理业务,报销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一般不使用现金支付结算,特殊情况提前联系财务部办理现金取款业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工会拥有和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借出款、库存物品、投资等。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管理:

  1、房屋及构筑物;

  2、专用设备;

  3、通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二十四条严格货币资金管理,不准公款私存,不准挪用现金,不准以借据或白条抵库,保留账外账;不准利用账户为他人套取现金;不准编报假用途,套取单位现金。

  第二十五条定期进行银行对账,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执行现金库存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支出,各项支出均应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以使用现金。发放需要领取人本人签字。

  第二十六条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所有暂存、应付款应及时清理,所有暂付款,必须办理借款手续,会计人员依据用途进行支付,经办人员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的管理体制,资产的采购、入库、使用、报废等按照南京审计大学采购和资产管理固定执行,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凡是记录和反映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簿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第二十九条会计人员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校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各种资料均要求保管年限为15年和30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第三十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工会主席和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的理由、归还的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会计报表等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资料、物品等内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4、会计移交双方就移交情况做出确认签字或盖章,交出人员必须对移交的遗留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七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八不准”: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同级工会经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条财务人员有权且应当按照《会计法》及其他财务规章制度行使财务监督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南京审计学院工会委员会和财务部负责解释。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0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设立专兼职出纳人员,实行钱、账分管。

  2、工会各项资金均统一纳入工会预算会计核算,严禁设置“小金库”和账外账。

  3、设立“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每日现金结余数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多余现金应及时送缴银行,每月终了,应当计算当月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5、因工作或业务需要临时借款,应按批准权属履行借款手续,现金当面点清,工作或业务结束,督促及时结账,禁止无故拖欠借款。

  6、工会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邮政工会及全省各级邮政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会计法》、《工会财务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总、省总以及邮政集团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邮政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省邮政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原则,坚持依法获取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服务职工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审批制度。

  第六条 工会必须设立独立会计帐户,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 工会预算管理

  第七条 工会预算应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第八条 工会必须在分析上一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工会财务年度预算。

  第九条 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十条 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经工会主席批准,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 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向企业工会交纳会员费。

  第十二条 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章 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省总转发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管理职工活动支出。

  第十四条 维权支出,是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第十五条 业务支出,是核算工会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第十六条 行政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 资本性支出,是核算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

  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第十八条 补助下级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第十九条 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及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第六章 工会经费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的报销时间,必须在费用发生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原始凭证上必须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补等现象。

  第二十一条 经办人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发生的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要求填写报销凭证,报销凭证上注明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并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批。省会和省公司机关工会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内由省邮政工会副主席审批、1000元以上由省邮政工会主席审批,省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报销,由本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其他审批手续同上。

  第七章 现金与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月末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相符。对于未到达的帐项要及时查询,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工会组织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由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 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八章 财务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企业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预算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记帐凭证并进行审核,做好总帐、明细账,做到每季度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帐单核对。

  (4)审查和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工会代表大会或全委(扩大)会议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记。

  (4)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每年一本。

  (7)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

  第九章 财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展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做好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有关财务部门文件,合同等的装订、存档和保管。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 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企业工会制定的制度,自觉接受企业工会经审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 工会主席离任必须接受审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市州邮政分公司工会、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工会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2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得有下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未经开户银行批准坐支现金;

  (3)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

  (4)用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抵顶库存现金;

  (5)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公款;

  (6)编造用途或用转账凭证套用现金;

  (7)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8)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5、银行结算账户的开设、使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央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擅自改变银行结算账户用途;

  (4)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5)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6)不及时撤销应当撤销的银行结算账户;

  (7)其他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6、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不得有下列违反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

  (1)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2)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其他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行为。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3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纪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由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工会主席审批。

  三、年底及时编好下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年度决算。

  四、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主席作为法人代表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会计是直接责任人。

  五、站工会财务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向站工会委员会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六、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经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会员有权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质疑。

  七、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八、开支要有计划,否则不予报销。借款外出采购,需经主席批准,及时报帐。

  九、站行政向站工会拨缴的全员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实体创收的收入和会员上缴会费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会员福利性开支。

  十、按季度做好资金平衡表。

  十一、工会经费、财产和站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十二、根据特别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4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根据年初审定的预算,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1)经费报销时应填清楚,由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

  (2)商家出具的发票内容完整;

  (3)用于全体会员的福利性支出不得超过当年下拨经费的50%。

  2、坚持预、决算管理原则。一切经费均应纳入预算。

  3、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性活动方面。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于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如会员活动日、旅游活动、联欢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1)职工教育: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工会举办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及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贴费、夜餐费等。

  (3)宣传活动: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的消耗用品费等。

  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培训所需教材、费用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用;又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的费用。

  三、工会会费收入、经费上缴规定

  根据《工会法》和《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1、工会财务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由主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未经主席审批,任何人不准动用任何经费。

  3、要严格财务审批手续,开支要坚持细算,任何支出项目都要事先请示,填写公物购置审批卡,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购买,购买物品要有二人,严格质量和价格。

  4、动用专项资金要有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提出具体方案或预算,经研究同意后,再具体实施,最后入账。

  5、财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6、财务人员要有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热爱本职工作,要精通熟悉业务,对收支情况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7、会计账目要日清月结,账账相符,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月要向主席和市总工会报表,将一个月的情况向领导汇报清楚,并提出当月收支存在的问题及改正的措施。积极当好领导的参谋。

  8、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并附公物购置审批卡,票物相符,经办人签字,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入账。

  9、收缴经费要及时入库。要收一户如一户,不得在经手人手中过夜,不能截留,不能挪用。更不能私存,现金收入要做到日清,当天收入当天交银行,库存现金不能超过100元,以防丢失被盗。

  10、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县财政划拨当月发放;经费供养人员工资按经费收缴情况和地税代征情况发放。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会(以下简称工会)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会的财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及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益,服务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由工会主席直接领导,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和资金运行合法、合理、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合理编制财务预决算,依法积极筹集工会经费,合法合理使用工会经费和资金,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核算和监督。

  第四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遵纪守法,经费独立,预算管理,依法收缴,为教职工服务,勤俭节约,民主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和机构

  第五条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工会经常性经费开支实行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工会应配备专业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分设会计、出纳岗位,对工会经费进行独立核算。工会经费收支相对独立的分工会应设立兼职会计和出纳,对分工会经费进行独立核算和管理。工会经费收支不进行独立核算的分工会,也应规范做好本分工会经费收支的登记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

  第七条工会预算是在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的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八条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的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等方面。

  第九条年度预算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十条工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程序与第九条相同。

  第十一条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建设工程、大型设备(工具)购置和大型修缮等支出,应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四章经费收入

  第十二条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缴纳的会费。可由工会委托学校财务按月从会员基本工资的0。5%中代扣后转入工会帐户。

  第十三条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凡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留成部分,计入拨缴经费收入。

  第十四条上级补助收入。是指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专项补助、送温暖补助、其他补助等。

  第十五条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包括专项设备配套费、基建、维修、帮困、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等补助款项。

  第十六条其他收入。是指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第五章经费支出

  第十七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第十八条维权支出。是指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本单位民主各管理等其他维权支出。

  第十九条业务支出。是指用于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二十条资本性支出。是指用于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补助支出。是指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第二十二条其他支出。是指上述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六章财务决算

  第二十三条财务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学校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决算未经批准前,称为决算草案。

  第二十四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五条决算草案应包括“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及经费收缴情况表”和文字说明。说明是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检查和分析,重点检查经费收缴、主要收支构成情况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

  第二十六条工会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审批程序相同。

  第七章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会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按照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会计和出纳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月末将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保证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后)相符。对未达账项,会计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经济业务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一律实行转帐结算。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原则上不得代领现金支付。

  第二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所盖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绝付款。

  第八章财务稽核

  第三十条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三十一条会计职责:

  (1)负责拟订工会经费预算。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3)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相符。

  (4)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进行账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必须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核对相符。如余额调节后仍不相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确定有无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问题。

  (5)负责拟订工会经费决算草案。负责起草提交给上级工会、学校领导和教代会、工代会的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第三十二条出纳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控制好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签章。不得将空白支票交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保管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5)保管好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应专设登记簿登记,并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帐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7)出纳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会计档案作用,认真落实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三十五条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工会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送交学校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按规定的年限保管会计档案,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第三十六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工会主席及会计主管人员同意,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理由,调阅档案名称,调阅、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工会主席同意。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工会财务应严格执行工会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校工会经审会的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

  第三十八条工会主席离任时,应按照规定对其进行离任(或者任期)审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三十九条工会要按照规定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会员的审查监督,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和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公布账目。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条工会固定资产包括购置、自制、接受捐赠和调拨等所有财产。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以及单价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为固定资产。购买固定资产,应经主管财务的工会主席审批或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方可购买。购买程序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购买后的固定资产应验收,并登记入账,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清查核对,报废或损耗,按学校相关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处理,以保证账物相符。

  第四十二条负责资产保管的人员调动时,必需办理交接手续,将保管的财产移交清楚后,才能离职。

  第十二章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三条配备专用计算机,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会计软件采用浙江省教育工会统一配发的“新中大7.0”(单机版)。

  第四十四条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出纳负责制作记账凭证并输入计算机;会计负责对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登记机内账簿,报表生成,对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第四十五条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年度终了,对当年度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起执行,由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6

  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2、根据《工会法》规定,按时、足额上解经费;

  3、及时收缴会员会费;

  4、在银行独立开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5、认真编制预算,按预算使用经费;

  6、报销时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经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附件要齐全;

  7、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财经纪律;

  8、工会会计要做好日记总账、按月记账,按季编报资产负债表,做好年度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

  9、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核销工作;

  10、每年1-2次向职代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

  11、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12、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财务检查等工作。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7

  一、为了科学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各项经费,加强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服务,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中心工会财务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定,遵守财务纪律。

  二、按照工会财务制定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计划,按照《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组织预算执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预算,必须提交北京市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做好预算、决算工作,按时上报上级工会。

  三、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开设银行帐户,按规定确立财务机构及会计人员,明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和权限,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按上级工会规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会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按照机关工会要求,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

  五、工会财务管理由中心工会主席一支笔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均由中心工会主席审批后执行。

  六、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七、认真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组织的财务审查,按时做好财务工作总结和财务收支报告,做好财务账目的`管理,及时整理归档。

  八、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要建立、健全工会会计账簿:总账、收入支出明细账、现金银行日记账、及固定资产明细账,录入凭证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

  九、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费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额支出需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且不定期进行所有现金盘点检查。

  十、严把费用支出手续,费用单据必须合法取得,报销单据时必须有经办人、主管负责人、工会主席签字,否则不得付款。

  十一、根据手续齐全,审核后的单据进行登记账簿,会计核算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十二、在资产管理方面,根据财务账簿建立固定资产帐,逐一登记财产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定期盘点。

  十三、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且签章齐全。

  十四、工会财务需管理好印章、票据。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发票、收据由区工会统一领购。

  十五、整理保管档案是工会财务的责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按照国家和工会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手续要齐全

  十六、按上级工会要求做好财务自查、自检工作,按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委员群众和经审会的监督。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8

  一、总则

  1、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团体,学校工会财务工作是直接在工会主管主席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校财务部门指导下,负责全校工会经费核算工作和管理工作。

  2、校工会财务工作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务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

  3、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利益。

  4、校工会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财。

  二、管理范围及办法

  工会财务制度包括工会资金的筹集、分配、计划、使用和财产进出、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主要有: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会费、经费收缴制度,经费使用原则和开支范围,财产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

  1、经费、会费收入、开支及管理

  (1)经常向主管领导和财务部门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拨交经费的政策深入人心,全面落实。

  (2)抓好组织建设,增强组织观念,提高会员素质,使会费收缴率达到100%。

  (3)严格制度,依法办事。每月按时按规定向上级工会上解经费,做到及时、准确、足额。

  (4)面对现实,合理使用,量入定出,周密计划。经费的使用向基层分会倾斜,向开展活动倾斜,并保证每年略有节余。

  (5)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上级工会规定的范围,对超出范围的开支必须集体讨论,对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

  (6)强调计划性,超过千元的开支必须先提出计划,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7)坚持一本帐、一支笔、一个户头,杜绝以留代报现象。

  (8)坚持公布制度,院工会每半年向工会委员会,基层分会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会费使用情况,接受民主监督。

  (9)坚持廉洁公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2.经费预决算:

  (1)编制预算时要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掌握当年的工作规划和重大活动项目,力争使预算符合实际。

  (2)控制预算外开支,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报主席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追加。

  (3)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通过预决算能够看出工会工作的标准及全貌。

  3.会计工作制度:

  (1)熟悉本职义务,掌握财经政策,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帐,准确清楚。

  (2)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准确数据。

  (3)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帐目,千张传票事故率不超过0.5%。

  (4)接待报销的同志应主动热情,坚持原则,手续齐全,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解释工作。

  (5)月末凭证副件完整,装订整洁。

  (6)按规定控制库存现金,保证支付而不超限额。

  (7)严禁向私人借工会财务现金和支票。

  (8)出主意、想办法、协助主管领导收好、管好、用好经费。

  4.认真执行工会财务纪律

  (1)工会财务工作应按照上级规定和财务制度认真编制,执行财务计划,预算、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经费渠道,合理使用经费,保证完成工会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不准挪用,截留应上解的经费。

  (4)不准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会员利益。

  (5)不准私分工会财务,不准侵占国家财产,用白条顶库存。

  (6)不准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

  (7)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8)不准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9)不准借出差、开会之机游山玩水,探亲访友。

  (10)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堵塞漏洞。

  5.会计职责

  (1)具体分管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和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4)负责完成各项上交任务。

  (5)开展财务成本完成情况分析,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6)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予、决算计划,当好领导参谋。

  (7)负责向本单位领导和职代会报告财务状况,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8)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

  6.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a.严格按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b.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印章及“收讫”、“付讫”戳记。

  c.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能用白条抵库,更不能挪用现金。

  d.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2)登记现金和银行的记帐,每月终了,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3)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4)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及空白支票,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一个保管。

  7.会计档案保管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发挥会计档案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校工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凡是记录和反映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3)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4)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制的、要经过本单位同意。

  (5)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请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

  (6)合并、撤消单位的会计档案,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交给并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单位接收保管,并由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工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为广大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会计法》以及财政部颁发的《工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会的性质和业务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学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在学校工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校财务部门指导监督下,负责全校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事业活动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工会经常性收入与支出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重大投资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申报。

  第六条学校工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负责财会工作。会计、出纳、稽核岗位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七条学校工会财会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预决算管理

  第八条学校工会财务预算是指学校工会根据工会发展规划和年度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和全面性原则;支出预算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

  第十条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学校工会财务预算由学校工会办公室会同财务管理部门编制。编制完成的预算草案经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工会常委会讨论、工会委员会通过后上报上级工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决算的编制。年度决算是对学校工会全年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在预算年度结束时,工会财务管理部门应认真总结,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编制决算,经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无误,报学校工会主席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收入是指学校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工会收入按来源分为会员会费收入、学校行政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要求,确保学校工会的各项收入能够及时足额入账。各项工会收入的确认,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为补充。工会的各项收入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学校工会在每个季度末将拨缴经费收入的40%及时足额上解省教育工会。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工会经费支出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工会经费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五条学校工会经费支出必须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教职工提供的公益服务和开展的各项工会活动。

  第十六条学校工会经费的具体使用遵循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十七条学校工会经费支出的确认,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个别事项或特殊事项的处理,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补充确认的基础。

  第六章资产与负债管理

  第十八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第十九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和库存物品等。

  学校工会的货币资金,除保留限额内的库存现金之外,其余都必须存入开户银行。工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账户必须由工会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开设和管理,避免多头开户。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现金结算,并且不得坐支现金。

  库存物品指学校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工会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应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清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工会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和有价调拨要严格按规定履行申报鉴定审批程序。对于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会主席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一般设备的报废、转让由工会主管部门提出,报工会主席审批后,工会财务管理部门予以核销。

  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学校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它代表着工会的偿债责任和债权人对工会的权益,包括应付个人收入、借入款、应付款项和代管经费等。

  第二十四条学校工会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第七章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第二十五条财务分析是学校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工会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编制年度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的执行、资产的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净资产的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财务监督是指以国家的法律规范为准绳,以会计信息资料为主要依据,对即将进行或已经进行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评价,规范工会的会计行为,并据以施加限制或影响的过程。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财务管理部门应自觉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学校财务部门和上级工会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财务审计和财务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工会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工会及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工会组织。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20

  根据《工会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专业资料。依法保管会计档案,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是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会计档案管理具体执行《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

  2、会计档案的内容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台账、辅助账簿;

  (3)财务报告类:季度报表、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

  (4)其他类:置于存储介质的年度财务数据,视同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立卷、归档

  会计档案按职责分工及立卷要求,分别进行整理、装订、立卷,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月会计凭证需在次月25日前装订完毕。年度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需在报表批准后的15个工作日内装订完毕。

  4、会计档案日常管理

  (1)已受理未报销的.原始凭证、已装订未移交的保存期内会计档案,由会计妥善保管。

  (2)未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除上级检查外不得转移出财务部门。

  5、会计档案的调阅

  (1)本单位人员调阅,需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2)外单位人员调阅,需持介绍信,经财务主管审阅,报工会主席批准后,详细记录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等,向档案保管人出具调阅手续。外单位人员调阅时须有本单位工会财务人员在场。

  (3)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由工会主席批准。

  (4)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人员,严禁在档案上做任何记录、符号或标记,更不准涂画、拆封和抽换。需复印会计凭证的,应征得财务主管同意。

  6、会计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会计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会同工会负责人共同鉴定,经确认无误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工会主席审查批准后销毁。

  (2)超过保管期限但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关联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保管人员到具体事项终止时再行销毁。

  (3)会计档案销毁时,工会负责人会同档案保管人员共同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将销毁情况书面报告工会主席。

【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相关文章:

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02-18

企业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学习心得06-21

完善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探析论文12-13

医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创新思路论文07-03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3篇)07-01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1篇)08-05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5篇)03-29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15篇06-11

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12-14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12篇)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