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职责权限、离职工资结算?
我有一同事原任公司采购一职,2008年1月3日起被公司强行调至人事部前台上班,因此提出离职,离职日为2008年1月25日。
但今天公司却以该同事未将采购工作交接清楚为由,而再次要求该同事再去做采购部分工作,否则1月25日将不结算工资与该同事。
请问一下,这样做是否合法?该同事有权拒绝该要求吗?

【职责权限、离职工资结算?】相关文章:
自动离职工资结算07-11
离职时年假工资如何结算?07-10
离职当月工资如何结算?07-11
实习生离职工资结算07-11
自动离职和公司辞退的工资的结算方法07-11
离职员工工资如何结算?07-12
劳动法离职工资是否正常结算07-11
结算工资的问题07-11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后工资该怎么结算?07-12
劳动法对离职员工工资的结算?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