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职应如何办理手续?

时间:2022-07-12 07:55:25 职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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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职应如何办理手续?

问题: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辞职应如何办理手续?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职应如何办理手续?

问题涉及的相关法条:《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二条规定:“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订有合同,培训费问题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

第十三条规定:“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案例简介:王某原在某一事业单位任技术员,于2000年1月份向单位提出辞职,并请了1个月的探亲假,之后没再去单位上班。5个月之后单位通知其爱人要么赔偿单位2万元人民币,要么按照自动离职处理。王某问,单位这样做对吗?

法博士的话:根据人调发(1990)第19号文《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第13条规定:“辞职应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这是关于辞职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第4条规定:“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这是关于辞职形式的规定。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这是关于特定人员的辞职要经过批准的规定。

第12条规定:“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定有合同,培训费问题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这是关于辞职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标准的规定。

具体到本案,王某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后,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休假后不去上班,属于擅自离职行为,此种做法是不对的。辞职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如果辞职需要批准,在批准后才可以办理辞职手续。单位让其交的2万元人民币应当是培训费的费用,这是有根据的。如不交2万元人民币则按自动离职处理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