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及设备拆除工程合同

时间:2020-11-14 19:57:12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锅炉房及设备拆除工程合同

  甲方:

锅炉房及设备拆除工程合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锅炉房及设备拆除

  工程地点:电力巷锅炉房

  工程内容:锅炉房及设备拆除

  第二条:合同期

  一、工程施工工期为:30天

  二、工程开工日期为: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合同价

  本拆除工程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万伍仟零叁元柒角贰分整(¥:65003.72元),(工程预算价119003.72-废材料估价54000=65003.72元)。

  第四条:工程检查验收

  一、乙方必须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其它楼体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按施工要求对锅炉房、烟囱、锅炉及设备、管道及电气线路进行拆除,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及基建职能部门的监督。

  二、所有拆下的废旧门窗、预制板、锅炉及所有金属件、电气线路归乙方所有。

  三、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断水断电工作。

  2、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

  3、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对拆除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给乙方办理好结算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拆除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不得违规拆除,拆除中因乙方操作技术等原因所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派驻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管理监督。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与目标楼体相连的楼房在拆除过程中的'结构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乙方拆除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拆除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乙方如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按每立方米建筑垃圾20元人民币处罚,最高不能超过合同价。

  第八条:争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锅炉房及设备拆除工程合同】相关文章:

厂房拆除合同10-26

广告牌拆除施工合同12-25

广告牌拆除合同范本01-12

设备借用合同12-02

多媒体设备合同11-15

设备维修的合同10-01

设备销售安装合同12-01

设备购销的合同10-22

舞台设备租赁合同10-10

印刷设备租赁合同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