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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读后感1200字(精选6篇)
在生活中秒我经常可以听到很多同学说自己写的文章被盗,这次,我想通过一些主要的问题以及一些概念大致了解一下,让我们在平常的生活中能够保护自己的作品安全不受侵犯。下面小编带来《知识产权法》读后感1200字。

《知识产权法》读后感1200字 篇1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是在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产生的,一直以来,知识产权的定义就和很多其他的定义一样是饱受争议的,各个角度各有不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项民事权利,是一项私权,具有专业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的特征。知识产权在传统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还有我们经常遇到的版权。知识产权的对象是指人的脑里,智力的创造物。
在我国,著作法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有:
1,文字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论文,日记,文学,科学专著··这些用文字或是等同于文字的符号来表达思想或是情感的形式。其中创作最普遍,我们同学遇到的情况就是属于这种情况。
2,口述作品,也就是口头作品,即兴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
3,音乐,喜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这是在2001年著作法修改时新增建的一项。
5,摄影作品。还有电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等这几项也是在侵权事件中最常见的几类。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会受到著作法保护,这些就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还有一些理发、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还有我们现在最实用的一条,时事新闻,通常是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于某一事件或是单纯的消息。对这些,各国的著作权法都不予以保护。这样规定的理由有两条:一是报道时事的目的就在于让社会尽快了解,因而没有必要给与著作权保护;二是时事新闻只是单纯的反映某一客观事实的.存在,无序付出多少创造性劳动,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范围。应该注意的是,时事新闻不同于记者写作的的报道。时事新闻不收保护并不意味着报纸或是期刊登在的报道可以被任意转载。如果新闻工作者在事实的基础上,经过文学艺术加工,或是对事实进行了评论分析所形成的就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不是简单的“单纯事实消息”了。
其实,说到这儿,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大家心里就应该是明白了很多,我们现在所撰写的大多数都是新闻评论,这一类作品是在专著权法保护的范畴之内。很多同学所说的投稿最后被我改成了其他人的名字最后发表,这些就是很明显的没有参与创作,为了谋取和人的名利,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就是一种属于侵犯他人署名权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所规定的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和读者造成欺骗,我们完全有理由与他们进行申辩,使其承担侵权责任。还有这一种常见的侵权类型,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的这种情况是针对法定许可而规定的。
当然侵犯著作权是应当受到法律责任的。这种法律责任由轻到重分别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就是停止侵害,为了防止侵犯扩大;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同时,这本书在讲完了理论之后,每一章的后面都依附了几个一些曾经的著作权纠纷案,而且有很详细的分析与讲述,让人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你能够更好的理解。
现在,网络技术的发展,传播的便捷使得著作侵权事件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作为未来的新闻人,我们应该好好的了解一下有关著作的法律,这对我们的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
《知识产权法》读后感1200字 篇2
我这学期有幸参加知识产权法律诊所程,在这段充实而忙碌的诊所生活中,通过学习丰富的程内容、深入实践基地体会法律职业,接受具有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的老师指导,自己在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上都有所提高,收获颇丰。
首先,回顾这学期的诊所程,内容十分丰富。“纸上得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诊所将教学与实践有机结合,不仅寓教于乐,更寓教于践。这学期诊所程分为堂学习和基地实践两部分。在堂学习方面,诊所在知识专业性外还做到了灵活性和自主性。老师除了为我们弥补法学专业知识的欠缺和漏洞之外,还结合实践经验教授会见当事人、法律咨询、事实调查、证据搜集、谈判理论、诉讼代理等基础内容和具体技巧,同时也为同学自主提供报告展示、问题交流、实践模拟等提供平台和机会,激发了同学的参与实践的能动性。
其次,从我自己的体会和收获看,毋庸置疑,我有很大的收获。从第一次上到最后一次结,诊所程自始至终都被老师安排地有条不紊,诊所的这种高效的管理体制、老师干练的精神作风、同学的互助提高都让我很大的感触。在诊所,我幸运地遇到两位经验丰富、亲切又严格的老师,无比敬佩;我也认识很多优秀的同学,也与他们成为朋友;我们在堂上积极交流,思想冲击,在老师指点后,美滋滋地收获知识;更重要的是,诊所激发出了我自己对于知识产权法的热爱。同时,这学期我被安排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主要办理知识产权案的民五庭实习,由一位从业三十多年的女法官指导,法官有着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也十分注意对实习生的`专业培养。平时,我除了整理卷宗看案卷之外,法官也要求我尝试写裁定书、司法建议书等法律书,并对此提出指导意见,很锻炼专业能力。在与法官亲近接触的这段时间里,我也有很多感受。
再次,通过这学期的诊所实践,我对法律诊所也有一点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第一,从诊所价值看
知识产权法律诊所作为一种为法学专业学生获得法律经验、培养实务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结合具体的法学相关职业具有突出的实践性特色,是对传统的单纯堂教育模式的创新和改革,对于培养大量的法律事务人才并加深其对知识产权法理论性研究的理解和积累实践配套经验具有积极意义。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而且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学习法律必不可少的,诊所的目标不仅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而且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公益意识、社会责任感。
第二,从诊所教学规则看
除了堂理论讲授,也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的机会。专业实习作为诊所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路径。学生深入实践的基地是由教师精心选择的与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相关、具有公益性质的专业机构或者法院。诊所式教育是在有丰富知识产权经验的教授、法官、律师之下,对法学专业学生在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法院知产庭实习以及参与律师办案过程中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切实锻炼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并且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真正统一。当然,在此过程中也要求学生有一定的法学基础,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并且对于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灵活运用能力。诊所在教学过程中也十分注重教授理论知识,学习理论知识是为了更好地应用于实践,只有理论功底扎实,才能更加灵活地运用。
《知识产权法》读后感1200字 篇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经济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知识产权法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在知识创新下的驱动下,当电子商务成为社会的主要经济交易模式,因应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要扩充、期限将缩短、力度须加强。诞生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须做较大调整,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新的制度需求。
人类社会继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后,即将进入一个新的社会主导型经济形态——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即将成为这个新经济形态中占主导地位的权利形态。知识经济社会仍然是商品经济社会。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和知识产权等取代了土地、资本等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最主要的致富手段。
1、虽然知识经济一词现在仍有争议,但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模式的确发生了远远不同于以往的变动趋势。知识产权法对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否更好地保驾护航,取决于其能否因应新的制度需求而做出适时和有效的调整。
与以往社会形态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权利形态一样,知识经济时代也有适合其发展需要的权利形态。因此,必须重新审视知识产权法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的作用:知识产权在工业经济时代既已出现,随着科技(特别是互联网)的加速发展,其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新的社会形态提出了新的制度需求。如果说物权是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社会的主导权利形态的.话,知识产权无疑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主导权利形态。
知识产权法是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学论文《知识产权法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的作用》。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律制度的一种,它当然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作用:首先是鼓励和保护智力创造活动的作用。知识产权法明确规定和保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确立智力成果的创造者的权利主体地位,对侵犯创造者权益的侵权行为人予以法律制裁。其次是促进智力成果推广应用的作用。知识产权法确定智力成果可以有偿使用和转让,鼓励智力成果的创造者推广应用其成果,确定保护智力成果传播者的权益,规定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和强制使用。
2、若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知识的产生和传播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可以断定的是人类现在绝不可能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为解决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成果的权属问题而设立的,是保护人类智力成果的法律制度,它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调节因智力创造而产生的相应关系,以激励知识的创造、推动社会进步、知识产权制度在工业经济时代已经出现,为人类社会可能走到知识经济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制度要作出相应的调整,继续发挥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规范作用,可调节当今世界经济竞争的秩序。其次是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保障作用,可保证知识产业财富的实现。再次是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激励作用,可促进知识技术的创新。
《知识产权法》读后感1200字 篇4
对于堂学习,虽然我们只上了十周的程,总时间也就只有2个小时,但事实上我却不难发现在这短短2个小时中,着实收获了许多。
首先,在第一周的堂学习中我就不只是了解到了知产庭、诉服办和律所实习时分别应该注意的事项,同时我还学习了如何进行自我介绍,可能大家会感觉自我介绍很简单,然而事实上一个好的自我介绍往往能够带意想不到的效果,而一个好的自我介绍往往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注意进行自我介绍时位置的选择,二是要对自己的籍贯和姓名进行具体的介绍,三是要针对不同的场合选择合适的切入点进行介绍。
其次,接下的几周里通过先由刘老师给我们讲授相关理论知识、然后分小组讨论并完成相关作业,最后由老师在堂上对各组作业进行点评的模式,我们熟练掌握了会见当事人、给予法律咨询和建议、进行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调解前的准备及调解大纲的编制、谈判的技能、诉讼代理大纲的撰写等相关内容,对整个法律实务体系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和掌握。
最后,老师还专门请了西城区的法官给我们介绍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了解了法院外调解的分流情况和北京法院附设ADR的实践内容,同时,通过师兄与我们之间的问答环节还让我对未职业的规划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想法。
在实训过程中因为诊所的内部调整,我在西城区法院诉服办实习了两周后被改为到高律师事务所进行余下四周的实习。所以在整个基地实践中,我既对诉服办的工作有了相关的了解,还掌握了在律所实习时所需要的知识储备和技能。
在诉服办的实训中,我们主要的任务是对前咨询的当事人进行答疑,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帮助其写法律书,包括起诉书、申请强制执行书和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书等,极大的锻炼了相关法律书写作的能力。同时通过对各个案例的分析梳理及答疑还让我了解了许多实用的知识。而在高律师实务所的实训中,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商标注册进行分类整理和归纳;帮助律师查询并整理法律专题演讲的相关资料;查询近似商标;校对律师函;外出帮助律师送发律师函并领取案证据材料;查找相关公司的具体商标申请进程和信息并进核实行核实和纠正;撰写法律意见书等。
别看有的工作比较琐碎简单,只要认真的去完成了就一定会有不少收获。例如外出帮助律师领取案证据材料,在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我们查阅并核对需要带回的资料,因为资料数量较多,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核对,建议按照清单上的顺序先将资料进行整理排序,然后一一核对。而且为了日后工作交接的方便,领取案证据材料的时候对于证据清单要一式两份,留给对方一份,我方带回一份。在保质保量的完成该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查阅对方整理的证据清单掌握证据清单的梳理方法和规律。可以说,这一学期诊所的实习我真的收获了太多太多,既通过堂的学习进一步的掌握了相关的理论知识,还通过在基地的实训,了解并初步掌握了一位优秀的律师应有的知识储备和素养,为我以后踏入社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知识产权法》读后感1200字 篇5
从知识财富到知识产权,不仅是一个制度设计与规范适用的法律问题,也是一个具有深刻理论内涵的学理问题。诸如知识成为财产权对象的依据、知识财富占有状态与权利形式、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功用及目标等,无一不是知识产权法哲学理论研究的对象。
在这一领域,近现代的思想家们都提出了自己的财产权理论,为知识产权制度构建了相应的学理基础。笔者曾对经济学家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作出评介,包括洛克、斯密的“劳动价值”理论、萨伊的“无形产品”理论、麦克劳德、凡勃伦的“无形财产”理论以及考特、尤伦的“知识产品”理论等。
①本文论及的主要是法哲学家对知识产权的哲学分析,希冀为我们研究知识产权制度一般性问题提供一种新的解读方式。
卢梭的“社会公意”理论 卢梭是18世纪法国卓越的启蒙思想家。《社会契约论》作为世界思想史上的重要经典文献:在政治上,为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在私法上,则为新兴资本主义的财产权制度构筑了哲学基础。卢梭的财产观不同于以往的“财产自然权利”学说。以洛克为代表的传统财产权理论可以分解为“先占、需求和劳动”三个要素:“首先,这块土地还不曾有人居住;其次,人们只能占有为维持自己的生存所必需的数量;第三,人们之占有这块土地不能凭一种空洞的仪式,而是要凭劳动与耕耘,这是在缺乏法理根据时,所有权能受到别人尊重的惟一标志。”
②卢梭对这种财产权理论进行了批评,在他看来,三要素的满足只是占有事实的成立,而不足以表明财产权的成立。
在这种批判的基础上,卢梭提出了以社会契约为基础、以社会公意为依据的新的财产观。按照自然法的原则,人们要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结合,通过社会契约建立国家,制定法律以便保护每个人的天赋权利,包括自由、生命与财产。他具体描述了人类形成社会契约进入国家状态后的财产制度:“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
③在这里,卢梭对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和权利与社会契约下的自由和权利作了严格的区别。
在卢梭的理论视野中,前者仅作为一种事实状况而存在,后者才是一种受到保护的法律利益。概言之,自然状态下对物的控制、支配的事实,是无“权利”可言的。卢梭的财产观的核心是“社会公意”理论。他首先对“公意”与“众意”作出区分:“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
④按照他的说法,公意就是公民多数的意思,因为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总要考虑到社会多数人的利益。
关于公意与法律的'关系,卢梭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法律是由国家主权者制定的,由于主权属于人民,因而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是主权者的行为和“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
⑤简言之,法律体现的主权者(人民)意志就是公意。
在这里,卢梭将财产权的依据归结为社会公意。他说:“我们必须很好地区别仅仅以个人的力量为其界限的自然的自由,与被公意所约束着的社会的自由;并区别仅仅是由于强力的结果或者是最先占有权而形成的享有权,与只能是根据正式的权利而奠定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法》读后感1200字 篇6
在这学期中,我们集中学习了《知识产权法》。通过老师的讲解和自学,我对这门学科的有关知识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参加网大学习一年多来的一些心得,供大家参考。
一,注意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理解
《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些概念是比较抽象的,如果死记硬背很难记住,所以学习方法就显然尤为重要,现实生活中、电视和报刊中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在看得时候注意和自己的学习联系起来,寓教于乐,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记忆就容易的多。比如我在报上看到的一个小故事:“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曾说,一旦可口可乐在全球的厂房、货物全部失于火灾,自己第二天就能用“可口可乐”商标作质押,贷出资金恢复生产。因为“可口可乐”的商标被评估值数百亿美元。这从侧面反应了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的巨大价值,体现了商标权在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让我理解了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分类。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制度: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点外,还有自己的特点:客体具有无形性、内容具有双重性:(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著作权、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分为两类:专利权和商标权。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将会在我国各个领域普遍展开,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就像我们现在走路要遵守交通法规、上学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一样,所以说,跟现实生活是紧密相连的,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合理安排时间,抓住学习重点
由于是在职学习,用于学习的时间有限,所以我认为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根据网大的安排,每门课程从拿到教材到考试,至少有三个月左右的学习时间,利用平时空余时间将教材和课件浏览一遍,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接下来认真地将练习题做一遍,不清楚的地方再回过头去看看书,根据考试大纲将重要的知识点记一遍,并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者之间进行比较,加深影响。比如:
1、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无限期保护;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公民作品: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合作作品: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作品或非法人单位作品:自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
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申请之日起10年。
3.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三、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
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对于取得好成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拿一个文凭,那么学习起来就会显得十分枯燥,而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学习就会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情。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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