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窗灯箱广告牌整治考核方案

时间:2022-12-16 08:21:55 广告/媒体/文化/培训/咨询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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橱窗灯箱广告牌整治考核方案范文

  一、整治范围

橱窗灯箱广告牌整治考核方案范文

  彭城、子房、黄山、骆驼山街道办事处

  二、整治内容

  1、主干道道路两侧目光所及违章设置的各类落地、扎地灯箱广告牌。

  2、清理主干道道路两侧沿街橱窗(门)、立面、台阶、立柱上的各类张贴。清理完毕后,只允许在橱窗上设置15公分,美观大方色彩淡雅的腰线。

  三、实施步骤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整治行动共分三步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3日至3月13日)

  3月3日至6日,全面进行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级宣传、新闻单位,要加大对落地灯箱、广告牌、橱窗张贴等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自觉参与、积极配合整治。

  3月7日至13日,摸底、排查,自行整改阶段,对沿街业户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发放致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做足做细思想工作,力争业主自行整改。同时,制定整治计划,结合街长、路段长制度,明确责任人,并上报区城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3月14日至5月15日)

  3月14日至31日,在经营业主自行整改的基础上,帮助业主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并完成整改任务的50%。

  4月1日至30日,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的落地灯箱广告牌进行暂扣,对橱窗张贴进行清理,并完成整改任务的90%。

  5月1日至15日,针对个别不配合的业主,要集思广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逐一进行解决,完成整改任务的98%。

  (三)加强巩固阶段(2011年5月15日起)

  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对标找差,进行长效管理,杜绝回潮现象。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1、橱窗张贴采取明查的方式进行,每月检查考核1次,每个办事处抽查3条道路。

  2、落地灯箱、广告牌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检查考核2次,每个办事处抽查3条道路。

  明查时间为每月下旬,提前通知办事处城管科分管负责人,到局集中统一进行检查。

  (二)计分方法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沿街店面为单位,3月-4月按整改率计算得分,完成整改任务的得满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5分。5月起,按每发现一处未及时清理的各类张贴、落地灯箱广告牌扣2分。

  月度考核成绩取本月考核道路的平均值,次月初区局将检查考核成绩予以通报。

  年度成绩取月度成绩的平均值,此项成绩纳入2011年度区城市管理经济目标考核。

  五、相关要求

  1、各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明确街长、路段长、协管员为管辖路段责任人,并纳入日常考核项目之一,严格兑现奖惩,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2、辖区责任人要认真排查问题,登记造册,形成档案管理,对沿街单位业主做足做细工作,争取获得业主的大力支持,自行整改。

  3、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做好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媒体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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