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简称新农合),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新农合基金运行效益,使广大农民得到更大实惠,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人员安排(见附表)
参合率最低达到本村人口的95%。
二、时间要求
1、合作医疗资金收取考核时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0日,期间逢周一、四上报实际收取进度到办公室。
2、各村查漏补缺、汇总:20xx年1月1日---1月10日。
3、镇汇总交票:20xx年1月10日---1月15日。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领导片长负责制,亲自抓,要站在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高度,积极督促片内各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根据县里要求,参合率95%的.既定工作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县合管办印制的合作医疗补偿办法宣传资料发放到户。
3.2014年个人参合交纳资金60元。参合对象为我镇户籍的农业人口,预计在2014年出生的新生儿,婚嫁到我镇且无论户籍是否迁入我镇的新增农业人口,农村户口的在校学生,毕业后户口尚未迁回但在家务农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上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参合信息表由镇合管办负责,镇民政办负责把五保户、低保户、名单提供给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及村干部负责核对名单,五保、低保对象只开参合票据不收现金,其参合资金由镇民政办统一存入新农合账户。
四、注意事项
1、参合人员实行应收尽收,尽量消除代扣。
2、交票时每本票据上应具名参合人数、实收人数、低五保人数、及实收金额,参合的,新参合的,代扣的人员应按统一格式做好汇总表。
3、已办准生证的孕妇,先给小孩取好名后可参合,避免小孩出生后住院不能报账。
4、低保、五保对象以镇民政办提供的名单为准,这些对象应开具票据并汇进总表里面,可不收取参合资金。
5、村干部要将收取的参合资金及时打入指定账户,禁止挪用参合资金,每周凭打款单报新农合参合进度。
五、奖罚考核措施
1、对完成95%(包括95%)以上的村,按参合人数每人0.5元奖励给该村干部;90%以上、95%以下的村按实际参合人数每人0.3元奖励给该村干部;90%以下的村取消奖励,年终时不予评先评优。
2、如出现发票遗失,每本票扣该驻村干部400元,扣持票村干部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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