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时间:2024-04-18 10:43:43 飞宇 广播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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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精选10篇)

  在广播站锻炼的同学们,广播前一般都会提前准备好广播稿,广播稿写得好才会有好的节目效果,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广播稿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精选10篇)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学校的xx,今天我要向大家分享一些有关法制教育的重要知识。

  让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法制。法制就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宪法以及法律建立起来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等。它的目的是保证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法制教育就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制观念,引导我们遵守法律,增强法律意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法律,我们学校开设了法制课程。在这门课上,我们学习了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知识,了解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学习法律,我们知道了不可以随便伤害别人,不可以偷窃别人的财物,更不可以欺负别人。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尊重师长,保护环境,这些都是法律所规定的,也是我们作为小学生应当遵循的。

  法律是保护我们的利益和权益的法规,但是只有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我们才能充分享受法律的保护。而在遵守法律的过程中,要注意的是不可以盲目遵从,要有法制观念。所谓法制观念,就是指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运用,不仅要懂得遵守法律,还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我们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法制观念还包括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的权益、文明守法等品质。我们要从小养成这些良好的品质,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比如,我们要学会分享,不可以随意攻击别人,不可以恶意损坏公共财物。这些都是文明守法的表现,也是法律教育的目标。

  在校园里,校规是我们的法律。作为小学生,我们要学会尊重校规,不可以违反校规。遵守校规,可以让我们的学习生活更加有序,不会影响他人的学习环境,同时也可以培养我们的纪律观念。

  我想告诉大家法制教育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学校和家长需要积极引导我们正确对待法律,同时我们自己也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们才能真正掌握法律知识,养成健全的法制观念。

  通过今天的分享,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做到守法、知法、懂法、用法。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一个法制的社会而努力!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2

尊敬的听众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法制广播节目。我是负责为大家带来最新法律信息和案例分析的主持人xxx。今天我们将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向您介绍法制知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增强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我们将为您带来关于“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话题。

  不文明行为是指不符合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也是法律的直接关注对象。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各种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执行人、被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在被依法扣押、收容、羁押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治安处罚:

  (一)辱骂、威胁、殴打、捆绑、不给予必要的休息、饮食、不按规定处理其日用品、买卖不明的,或者遗失、损毁,不按规定退还;

  (二)以侮辱、诽谤、散布不实谣言等方式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

  (三)煽动、策划、实施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胁迫交通、妨碍公务等危害治安秩序的。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不文明行为属于治安案件,违反治安管理并且扰乱社会安定。相关法律的出台与实施是为了保护公共秩序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举例来说,当一个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并且拒不配合工作人员的`劝导时,就构成了扰乱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相关责任单位有权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比如口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维护公共秩序,还能够警示其他人遵守法律法规,不再重复类似行为。

  我们还需要了解,不文明行为并非只发生在社会生活的场所,我们的络空间也充斥着各种不文明的言行。一些不良信息传播、络欺诈、谣言传播,都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声誉和负面影响。我国制定并实施了《络安全法》,以加强对络空间的治理和管理。据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络安全法规的行为,相关责任方有权责令其改正,要求停止发布信息,并可以给予经济处罚等行政制裁。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确保络空间的安全和良性发展,为人们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络环境。

  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通过正确的行为和言行,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坚守公民道德,养成良好的社会习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为我们自己和下一代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以上所介绍的只是法制知识的冰山一角。法律是一座庄严的庙宇,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守护这座庙宇的守护神。我们应该不断学习、了解相关法律,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法治强国从我做起,文明社会靠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为推动法治文化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而努力奋斗!

  祝大家生活幸福、健康!谢谢收听!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同学也不例外。

  马同学,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如果马同学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4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反悔《调解协议书》难获法院支持 。

  案例:

  为创建法治化社会,把小额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近年来上海各地相继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积极调处化解纠纷。若纠纷双方一旦在该调解委员会达成了调解,该调解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日前,上海xx区法院对一起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方受伤而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再反悔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杨先生支付受害者彭先生各类赔偿款9476元。

  20xx年5月29日20时30分许,50岁的杨x驾驶一辆江苏牌照的小客车,由本市镇宁路驶入长乐路时,与彭x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彭x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彭x治愈后,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彭x“腰2左侧横突骨折。”该起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由杨x赔偿彭x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车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9476元,应于20xx年11月30日前付清。交警部门也向杨x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但杨x并未按约支付上述赔偿款。20xx年初,彭x起诉至法院称双方就赔偿事宜,已于20xx年11月1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现杨x逾期不履行给付赔偿款,请求法院依照上述协议书,判令杨x予以支付。

  法庭上,杨x辩称虽然《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他本人签名,但认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未能真实反映事故客观情况,对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有异议;《人民调解协议书》确认的.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计算有误,现不同意上述赔偿金额。

  法院认为,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案的杨x对交警部门就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未提出异议,自愿同意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与彭x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字,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按照该调解协议约定,杨x未按协议赔付实属违约。日前,法院作出判决,杨x败诉。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对,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xx个法制宣传教育日,所以,今天星期一,我们要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广播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同学们知道吗?国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日,意义重大,目的。是要求大家在“124”前后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举起右手,握拳,跟我宣誓:“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广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此致

敬礼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6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中午好!

  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

  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7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说法“花钱买工作未成邻居翻脸,谋取非法利益各担责”。

  案例:20xx年4月,章某告诉邻居陈某,他有门路可以帮其儿子陈某在铁路系统找一份工作,但陈某需付一笔费用。随后,陈某向章某支付了1.5万元现金,章某当场出具收条:“今收到现金1.5万元办工作款项,如工作办不成,现金如数退还”。之后,陈某和章某找人给陈某伪造了大专毕业证。同年6月,在章某带陈某办理劳动合同、培训事宜期间,陈某往章某的银行账户上汇了4000元。同年7月,陈某与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铁路系统工作。工作了一段时间,陈某对岗位不满意,在调岗未果后离职。陈某认为,章某没能为儿子办成工作,应当退还所付的`1.9万元。为此,双方闹上法院。xx区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本案双方在主观上均存在过错,为谋取不当利益,采取了不当手段,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判令章安返还陈东9500元。宣判后,章某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审理此案的法官听后表示,陈某、章某口头约定由章某给陈某的儿子找工作,陈某给付章某报酬,为达目的双方伪造大专学历,在此过程中,双方谋取的均为非正当利益,并采取了非正当手段,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德,双方均存在过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内容违法的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8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播讲的内容是整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开展。为配合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活动,让广大群众准确判断什么是违法建设,认清参与或购买违法建设的危害,快速有效打击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现就“违法建设”问题向你作专题介绍,希望你通过学习,自觉抵制并积极参与打击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一)乱搭乱建易使房屋的基础遭到破坏,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同时也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二)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建房房主随心扩大建房面积,挤占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事件,难以及时救援,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三)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影响城市对外形象。违法建设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城市建设杂乱无章,不能达到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的要求。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损害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

  (五)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违法建设者其建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想拿来出售或出租,以获取最大利益。

  (六)破坏社会风气。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建房,阻扰拆违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各类建筑物,工程开工前应当严格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彩钢棚等影响市容的建筑物。

  临街建筑不得设置遮阳篷.小区内经批准设置遮阳篷的,应当做到整齐、清洁、美观,高度不低于3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米。

  临街建筑物不得安装外挑式防护栏,防盗窗安装时不得超过窗台外沿。

  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在待建用地、政府规划预留地和城乡结合部城镇发展用地上的违法建设;

  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侵占公共绿地、侵占市政公共设施、严重影响城镇景观或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设;

  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在建筑物屋屋项、阳台、平台或外走廊上违章搭建的设施;

  其它被认定的违法建设。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9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亲爱的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在我心中》。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制?我相信大多数人会觉得法制就是法律,其实不然。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进程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有健全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来完善社会主义体系。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名刚入路的铁路职工,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的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央视《今日说法》有一期栏目叫“冰冻的花季”,讲的是一名体育老师因为疏忽大意,将花季少女介绍给一位自称是某某知名中学选拔“体育特长生”的.老师,被这位冒牌老师带走了多名女学生后,这名老师才明白。同样的事情也在当地三所中学发生,时间长达1年之久。这个案例中,犯罪人当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对于这名体育老师,从表面上看,她是疏忽大意,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她的法制观念淡薄,面对外校的招生人员,未核实对方身份,就将学生介绍出去,学生基于对老师的信任,陷入了罪恶的泥潭。

  有了法律的保障才会有和谐的社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繁荣昌盛。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的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中国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就要求人们必须知法、懂法、守法。作为一名刚入路的新职工,我们要将法制意识带入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以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自己,以“治山斗水,坚毅致远”的西工精神来鼓励自己,努力争做一名新时代优秀的铁路人

  法制在我心,快乐就在身边。

  法制在我心,生活就会一片晴天。

  与法制同行的广播稿 10

尊敬的老师和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xxx,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天我们讲的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

  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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