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人才市场开给人才公寓的介绍信

时间:2020-12-15 10:38:09 介绍信 我要投稿

嘉兴人才市场开给人才公寓的介绍信

  嘉兴人才公寓集体租住协议书编号_______

嘉兴人才市场开给人才公寓的介绍信

  秀洲人才公寓集体租住协议书编号_______

  出租方:嘉兴市大成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嘉兴市秀洲人才公寓入住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住人才公寓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甲方将人才公寓______幢公寓房,房号为 共___  间出租给乙方,以上房间仅限符合秀洲人才公寓租住条件的对象本人居住。乙方安排人员入住须经甲方审核,按规定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第二条 租住期共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

  第三条 乙方保证在租住期间不改变公寓房用途,不得转租、转借、转让和安排给不符合条件的他人居住,自觉遵守《嘉兴市秀洲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实施细则》和履行本协议。

  第二章  租金、水电费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结算

  第四条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拾天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履约保证金后方可安排人员入住。

  第五条  乙方在租住期内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水电费和其他收费。

  租金:按公布的当年最新租金标准元/月收取(如租期内调整租金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水费、电费:按嘉兴居民用水用电统一标准收取,网络宽带、有线电视使用费按约定标

  准收取。

  物业管理费:按公布的当年最新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公寓房______元/月期内调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每个季度缴纳一次以上费用,每季第一个月的10日前交清,逾期在乙方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15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乙方租住期满,应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结清所有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第三章 公寓房的使用和维修

  第七条 人才公寓及公寓房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护公共设施和正常使用房内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八条  人才公寓为周转住房,乙方不得自行进行装修;不得擅自将公寓房的设施移位或改装;不得随意变动公寓房内的电线、宽带网络管道位置、家具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公寓房。

  第九条  乙方在租住期间,发现公寓房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房内的设施、家具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章 协议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十一条 协议自动终止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公寓房,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损坏公寓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不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2、乙方逾期30天以上不交房租、水电费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住的公寓房用途,将公寓房转租、转借、转让和安排给不符合条件的他人居住的;

  4、乙方在公寓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违反《嘉兴市秀洲人才公寓入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押金:

  在公寓房内固定设施发生自然损坏或乙方愿意承担人为损坏的.费用时,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维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公寓房,且未能及时为乙方安排其他适当公寓房。

  第十三条 乙方因第十二条自动终止协议的,须在10天内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室中个人物品。逾期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该室中所有个人物品处理的权利,由甲方进行清理收房(并不承担物品的保管)。 第十四条 本协议到期或出现本协议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乙方租住的公寓房进行核收,结清乙方所有应付房租、水电费等费用,并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押金(不计利息)。乙方应按期搬出公寓,如需继续租用的,乙方应于协议有效期满前5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审核(符合续租条件)和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第十五条 续签租住协议时,甲方有权对公寓房租金标准作出调整,原履约保证押金不足的要缴足。

  第五章 约定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在公寓租住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并为乙方提供贵重财物的保管服务,但甲方不负责承担乙方除寄存保管的贵重财物以外的盗窃损失赔偿和其它非甲方直接造成的损失赔偿。第十七条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电费等,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同时还有权收取滞纳金。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有关主管单位或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但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悖离。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盖章)承租方(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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