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

时间:2023-06-27 23:05:25 兴亮 医疗/制药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如何核算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到医疗基金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如何核算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结余的核算

  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结余是指个人医疗基金全部收入与全部支出相抵后的滚存结余。为了反映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的收支结余情况,会计核算上,应设置“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期末结转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时,借记“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科目,贷记“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期末结转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时,借记“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贷记“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科目。

  例1:年末,某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将“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科目贷方余额70000000元转入“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其中,医疗保险费收入69600000元,转移收入40000元,利息收入36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医疗保险费收入69600000

  ——转移收入40000

  ——利息收入360000

  贷:个人帐户医疗基金70000000

  例2:年末,某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将“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额60000000元转入“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其中,医疗费支出59950000元,转移支出5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个人帐户医疗基金60000000

  贷: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个人帐户医疗费支出59950000

  ——转移支出50000

  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

  折叠科目设置

  为了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应设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科目,本科目属于基金类科目,贷方登记结转的各项基金收入,借方登记结转的各项基金支出,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历年积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如果期末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赤字。

  有条件的地区,本科目设置“统筹养老基金结余”和“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两个明细科目,并在“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明细科目下按缴费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折叠账务处理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的账务处理,主要是在期末将所有收入类和支出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科目,涉及以下两个环节:

  一是将所有收入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科目的贷方,即借记“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贷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科目;

  二是将所有支出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科目的借方,即借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科目,贷记“基本养老金支出”、“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

  经过上述结转后,所有收入、支出类科目都无余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积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赤字。

  核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时,需要说明的两个问题:

  (1)已建立养老基金个人账户的经办机构,在结转收支类科目余额时,要分别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进行结转。具体账务处理是:

  ①统筹基金的结转。将“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统筹养老基金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即借记“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统筹养老基金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贷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将“基本养老金支出”、科目中除“个人账户养老金”明细科目以外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即借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基本养老金支出”(有关明细科目)、“医疗补助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

  ②个人账户基金的结转。将“基本养老保险费收人——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收入”和“转移收人”科目的余额,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即借记“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收入”和“转移收入”科目,贷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将“基本养老金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转移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即借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基本养老金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转移支出”科目。

  (2)关于个人账户计息的账务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利息是按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基本养老基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在“利息收入”科目核算。那么记入“利息收入”科目的数额与给个人账户计息的数额是否存在内在联系呢?从理论上讲,“利息收入”科目的数额,应含有用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形成的部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虽然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在资金来源上是分别核算的,但在资金使用上,往往“捆”在一起使用,因此,实际取得的利息收入很难分清哪些是由统筹资金产生的,应纳入统筹基金收入,哪些是由个人账户资金产生的,应纳入个人账户基金收入。我们认为,从数额上讲,实际取得的利息收入与按规定给个人账户的计息没有内在联系,因为不管是否取得利息收入,都要给个人账户按其储存额及规定的利率计息。鉴此,我们在会计制度中作了如下规定,对养老基金个人账户的计息,并不是从利息收入中划转,而是将“利息收入”科目的余额先全部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然后再将对个人账户的计息从“统筹养老基金结余”明细科目中转入。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中。这样处理,会计操作上简便易行,也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因为,利息收入最终还是反映在基金结余中。

  [例1]某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尚未建立个人账户,12月末有关收支类科目的发生额如下: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500000元,利息收入25000元,财政补贴收入80000元,转移收入5000元,上级补助收入60000元,下级上解收入40000元,其他收入7000元;基本养老金支出450000元,医疗补助金支出20000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15000元,转移支出6000元,补助下级支出75000元,上解上级支出55000元,其他支出10000元。该经办机构在结转收支类科目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结转收入类科目,

  借: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 500000

  利息收入 25000

  财政补贴收入 80000

  转移收入 5000

  上级补助收入 60000

  下级上解收入 40000

  其他收入 7000

  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717000

  结转支出类科目,

  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631000

  贷:基本养老金支出 450000

  医疗补助金支出 20000

  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15000

  转移支出 6000

  补助下级支出 75000

  上解上级支出 55000

  其他支出 10000

  [例2]某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99年年初余额200000元,其中,统筹养老基金结余150000元,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50000元。有关资料如下:

  (1)当年有关收支类科目的发生额如下: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600000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540000元,个人账户基金收。3,60000元;利息收入3,30000元;财政补贴收A.90000元;转移收入8000元;上级补助收入70000元;下级上解收入50000元;其他收入6000元。基本养老金支出500000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40000元;医疗补助金支出55000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35000元;转移支出5000元;补助下级支出75000元;上解上级支出65000元,其他支出8500元。

  (2)假定经办机构年末对个人账户计息额为6500元。

  该经办机构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结转统筹基金收入类科目

  借: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统筹养老基金收入 540000

  利息收入 30000

  财政补贴收入 90000

  上级补助收入 70000

  下级上解收入 50000

  其他收入 6000

  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养老基金结余 786000

  (2)结转统筹基金支出类科目

  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养老基金结余 698500

  贷:基本养老金支出 460000

  医疗补助金支出 55000

  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35000

  补助下级支出 75000

  上解上级支出 65000

  其他支出 8500

  (3)结转个人账户基金收入类科目

  借: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个人账户基金收入 60000

  转移收入 8000

  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 68000

  (4)结转个人账户基金支出类科目

  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 45000

  贷:基本养老金支出一一个人账户养老金 40000

  转移支出 5000

  (5)给个人账户计息

  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养老基金结余 6500

  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 6500

  (6)计算199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数

  统筹养老基金结余=150000+(786000-698500)-6500=231000(元)

  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50000+(68000-45000)+6500=79500(元)

  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核算的现状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为实现医疗保险的基本目标,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投资营运、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规划和系统管理的总称,是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核心环节。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1999年颁布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要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此制度对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即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作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医保基金必须纳入单独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基金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以实际收到或实际支出的款项为确认标准,如实反映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基本上能够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

  现行医保基金核算体系存在的局限性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化,医疗保险已经逐步实现政策上的全面覆盖,医保经办机构已经不再是单纯地征收医疗保险费或支付医疗保险待遇,而是需要向广大参保人、医疗审计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提供更全面、更翔实的财务信息;通过十几年的会计核算实践发现,现行的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存在许多制度方面的局限性。

  1.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的负债及基金结余情况,不利于防范医保基金风险。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基本依据,能够反映医保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但并不能如实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由定点医疗机构垫支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以及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账簿上和会计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实际进行结算和年终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时才能真正体现支出,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会计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的负债及实际结余情况,不利于防范医保基金风险。

  2.医保基金财务信息不具备可比性,容易造成信息误导。收付实现制以资金进出作为经济事项会计确认、会计核算的唯一依据,如果企业因破产等原因一次性预存的医疗保险费及部分企业按季度或年度预交的医疗保险费按制度规定要一次性计入基金收入,由于不可比的一次性因素无法剔除,造成收入成本在不同会计期间的畸高畸低,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既无法准确评估当期盈亏,也不能对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成果进行合理比较。

  3.不利于形成公开、透明的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体制。在收付实现制度体系下,医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存在先天不足,不利于医保基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内部构架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也不利于医保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绩效评价考核与有效监督,统一、规范、高效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很难建立。

  改革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的建议

  1. 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病。一是能够真实反映医保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二是能有效地将医保基金的运行绩效与医保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三是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医保基金目前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医保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四是能正确反映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为政府规避医保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发展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特别是对大宗的医疗保险费预收预支进行日常核算将更具合理性。

  (1)预收医疗保险费的核算方法:

  ①对参保企业因破产等原因一次性预存的医疗保险费,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暂收款科目;

  ②按期分配时,按本期应分配金额借记:暂收款科目,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等收入科目。

  (2)本期参保患者已发生但经办机构尚未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医疗费用支出,借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科目,贷记:暂收款科目;实际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借记:暂收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采用这种核算方式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状况。

  2.改革“待转保险费”会计科目核算方法。“待转保险费”会计科目应该根据能否确定费用归属建立明细账户,将经办机构征收的确定归属的医疗保险费记入“待转保险费”——已确定归属科目,月末根据业务部门分配数统一转入各有关账户。

  3.统一使用医保业务软件与财务核算软件接口程序。目前,医疗保险财务核算软件由劳动部指定使用统一软件,建议由财政或劳动部门统一协调财务软件编制单位制作财务软件接口程序,便于医保业务软件与财务核算软件对接,自动生成会计凭证,财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核对,这将大大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效率。

  医保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不仅需要医保基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修改完善,还需在立法、人员培训、软件设计等多方面协调配套,保证医保会计核算的正常有序,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

【如何核算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相关文章:

科目2考试常用技巧-科目二考试口诀07-26

基金销售口号12-31

基金广告标语12-28

历史科目教学总结06-27

基金广告语01-05

投资基金的主要类别04-25

材料核算岗位职责10-12

税务核算岗位职责11-05

历史科目教学计划06-25

科目一考试技巧与口诀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