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录用条件说明

时间:2020-10-14 18:53:5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劳动合同录用条件说明

  篇一

  一、试用期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录用条件说明

  1.向用人单位提交伪造、变造、骗取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资格(技能)证书,以及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的各种文书或证明文件等的;向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作与社会经历、《入职声明》中所载内容存在不实的;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事项提供虚假证明或进行虚假描述的。

  2.隐瞒现仍处于传染期的疾病。

  3.隐瞒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的10日内未向本单位提交社保

  与档案转移手续,以及配合单位办理社保关系的。本项如与《劳动合同书》的相关约定发生冲突,则以《劳动合同书》的约定为准。

  5.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

  6.在试用期内请假天数(如事假、病假、婚丧假、孕产假等)超过试用期天数(按自然月历天数计算)的1/30的。

  7.一次性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达到300元的。

  8.工作中因失误、技能缺陷使其他有工作流程关系的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采取返工、停工达到4小时,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2个小时的。

  二、试用期对录用条件的考核:

  1、本单位将不晚于劳动者的试用期满前15日对其进行“试用期百分制考核”。

  2、由职工代表大会成员、试用期内劳动者所在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小组对劳动者进行“主观试题书面考核”。该考核的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50%。如试用期内劳动者从事的是管理岗位,该考核的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80%。

  3、由试用期内劳动者所在部门的劳动者对其团体合作精神、敬业程度、考勤制度进行“民主评价”。改评价视同考核,其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20%。

  4、试用期内劳动者所从事的岗位设立“试用期绩效考核”机制,以下情形若出现的,视为该月的绩效考核分数为零。

  技术岗位:工作中因失误、技能缺陷给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造成的损失达200元,或(并)使其他有工作流程关系的岗位在累计3个工作日内采取返工、停工达到8个小时,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

  销售岗位:月销售额未达到元标准的。

  勤务岗位:因工作原因遭到本单位或外单位相关人员书面投诉,经查属实的。

  以上绩效考核按个月计算。该考核的`权重占百分制考核的30%。不满1个月的,以上标准以国家标准月工作日后再折算。

  三、“试用期百分制考核”

  达到80分(含)的劳动者属于符合录用条件范围;否则不属于符合录用条件范围。

  四、《试用期百分制考核表》格式按以下要求填写:

  《试用期百分制考核表》

  五、单位向试用期内劳动者送达《试用期百分制考核表》后,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随即转正或随即解除。

  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单位会在试用期内向其送达《试用期劳动合同转正通知书》;如一直未送达,则视为其试用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转为正式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单位会向其送达《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最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向其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准。

  六、本《试用期录用条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七、本《试用期录用条件》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讨论,相互听取了意见与采纳彼此的方案,经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后,并向全体劳动者进行公示后已生效。

  单位盖章

  生效时间年 月 日

  篇二

  鉴于你和公司已经签署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为便于你了解公司的录用条件,现特向你出具本说明书,将相关录用条件予以告知和说明。如果你在试用期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1、提供学历、简历、工作经历等存在欺骗、隐瞒或其它不诚实行为的;

  2、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3、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公司在限制范围内的;

  4、患有精神疾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或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5、有吸毒、参加非法组织或其它不良嗜好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6、无法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或提供相关文件的;

  7、非因公司原因不能在试用期满前缴纳社保的;

  8、工作理念和态度与甲方的公司文化冲突的;

  9、非工伤原因,累计不能正常出勤超过10天的;

  10、违反公司有关亲属回避政策未事先说明的;

  11、三次(含)以上次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1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接受重新安排工作的;

  13、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或技能的;

  14、不服从上级领导、公司管理或工作安排的;

  15、未通过试用期考试等考核的;

  16、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情形需开除处理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本人确认,如本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本人愿意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确认

  确认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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