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时间:2022-06-21 19:01:48 行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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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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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17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及最高限额:

  北京医保病人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人 员 类 别起付线
(元)
报销比例封顶金额
社区报销比例非社区报销比例
退休人员70岁以下130080%+10%=90%70%+15%=85%2万元
70岁以上80%+10%=90%80%+10%=90%
在 职 人 员180090%70%

  北京医保病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人员类别起付线(元)1300-3万3万-4万4万-10万10万-封顶封顶金额
在 职130085%90%95%85%30万元
农民工
退 休91%94%97%80%
(另外10%补充险由银行再划拨)
老 人130060%15万元
无 业
学生儿童65070%17万元(9.1-8.31)

  一、门诊报销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二、住院报销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