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考招生政策

时间:2022-06-24 22:44:53 其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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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高考招生政策

  西安高考招生政策

2017年西安高考招生政策

  陕西高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在陕高考(下称“异地高考”),近期正值异地高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的时期,11月20日省招生办邀请公安、人社部门的负责人,结合陕西省居住证和社保政策执行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明年异地高考相关过渡性政策做详细解读。明确经教育部门学籍审核、公安部门户籍审核、社保部门社保审核通过的外籍考生,可在陕西高考。

  1、对考生监护人户籍和社保有要求

  省招生办新闻发言人张军利说,陕西省规定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外省籍随迁子女,除应符合考生在陕西省高中学籍需满三年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陕西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2、异地高考生父母一方在陕连续居住须满27个月

  陕西省根据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实际情况,2016年执行过渡性政策规定,对申请高考报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符合居住问题的规定:截至2015年11月30日,持陕西省居住证连续满27个月。截至2015年11月30日,持陕西省暂住证和陕西省居住证连续满27个月。截至2015年11月30日,在陕西省暂住登记和持陕西省暂住证、居住证连续满27个月。

  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最近27个月内,未变换住址或在同一派出所辖区变换住址的,由同一派出所进行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确认;在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最近27个月内,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同派出所辖区内变换住址的,由原居住地和现居住地两个派出所进行审核,县级公安机关确认;在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最近27个月内,在不同县级行政区域内变换住址的,由原居住地和现居住地两个派出所进行审核,原居住地和现居住地两个县级公安机关确认。

  3、父母一方在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须满24个月

  根据陕西省收缴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2016年执行过渡性政策规定,申请高考报名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陕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即符合参保缴费条件。

  2017年起,申请高考报名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截至高考上年底,在陕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28个月以上(含28个月),即符合参保缴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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