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如何报销

时间:2022-06-24 12:15:08 行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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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慢性病如何报销

导语:国家针对农村出台新农合的政策对于咱农民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举措,贴近民生;但是,在农村,这其中有些具体政策很多农民都不太了解;特别是对于这个涵盖群众又比较广泛的慢性疾病。以下是小编为各位收集整理提供的慢性病如何报销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2017年慢性病如何报销

慢性病病种分类

慢性病病种分为以下四类

如何报销

一、申报慢性病种与办理新农合慢性病就医证

所需材料

合作医疗证

参合票据

户口本

3张1寸免冠彩色照

医院慢性病鉴定报告单

地点

当地医保局

二、报销流程

参保者带上报销所需材料(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出院小结或其他相关医院证明)前往当地医保部门报销

医院直接报账:住院时直接出具新农合医疗证与新农合慢性病就医证,医院直接报销

报销多少

Ⅰ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25000元/人

Ⅱ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人

Ⅲ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人

VI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

注: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70%。若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的特殊慢性病,报销限额按最高的一种计算

慢性病异地拿药也是可以凭据上述所需材料去所在户口地医保局(卫生院)申请报销

爱农帮点评:在农村慢性病死亡的比例高达79.5%,而且,农民又面临着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因此,农民办理了新农合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看病贵难题;也极大地改善了农民自身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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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广大城镇职工慢性病患者:

为规范我县2016年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确保城镇职工慢性病手工报销与网络系统结算的有序衔接,现将慢性病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认定通过的城镇职工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自2016年8月1日起,持医保卡到安康市内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购买与本人申报慢性病病种相关的药品,按照60%比例即时报销,本人只需自付药品总价格的.40%,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

二、为解决2016年1至7月的城镇职工慢性病购药报销问题,在2017年第一季度内,仍凭门诊购药发票到县城镇医保中心核销2016年度刷卡结算余额部分,但发票显示的药品必须与治疗所申报慢性病病种相关。

三、凡新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于每年第一季度到城镇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办理申报备案手续,经审核审批通过后,录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系统,实施网络即时结算。(需申报资料:1.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2.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3.本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各1份)

四、自2017年起,城镇职工慢性病报销一律按照市级统筹相关规定,实行网络结算,年底清零,非特殊情况不再使用购药发票进行报销。

五、安康市外异地居住一年以上、且经审批通过已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的城镇职工,因无法通过网络进行即时结算,仍然按原办法,凭本人异地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门诊购药发票原件,于次年6月底前到县城镇医疗保险经办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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