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时间:2022-06-24 06:57:13 管理 我要投稿

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想要做好一个培训中心,规章制度也是很重要的,以下是pincai小编搜集并整理的规章制度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培训中心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类教育机构发展的产物。培养和训练是培训中心的主要任务,多以专业的培训为主。如摄影、钢琴、美术、电脑、设计、英语、速记等培训中心。

一、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管理

1、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是运用电子医学教学模型,进行内、外、妇、儿护理等仿真临床技能培训的场所,归口科教科管理,实行专人专职负责。

2、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主要用于我院医护人员及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学员、医学生的培训任务。

3、 凡提出使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教研室和临床科室,需要根据相应的培训大纲(要求)做出培训计划,自备必要的培训耗材(如橡皮手套、口罩帽子、棉花纱布等),填写培训申请表,提前3天告知科教科。科教科根据培训申请统一作出安排,并负责准备好相关的培训设备,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二、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入室须知

1、 指导老师和受训人员必须准时进入实训室,课前要认真预习,明确培训目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2、 进实训室必须穿工作服,软底鞋,仪表端庄整洁。

3、 实训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将食物、饮料等非学习、培训相关物件带入操作区;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得在模型表面、桌面、墙面等书写、涂画,实训室内,学生要关闭手机等通信设备。

4、 培训开始时,应先检查实训器材是否齐全,必须经培训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进行,对仪器的使用不明确时,不得擅自操作。

5、 实训过程中,若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必要时中断实验。

6、 在实训课上,未经指导老师的许可不准运用与本课无关的仪器设备,对违反实训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影响实训室工作或损坏仪器设备者,培训指导老师有权停止其实训酌情赔偿。

7、 操作完成后学生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必须按程序关闭计算机、模型及电源,清洁、整理使用场所,将物品整理整齐,关好水、电、门、窗等方可离去。

三、 实训室的开放和使用

1、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根据接受的培训申请,统筹安排培训时间,并对相应的受训人员开放实训室,对于非培训时间,学员需要安排练习的情况,由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统一安排。

2、 实训室的开放必须有临床技能中心专人负责,按时开放实训室。指导老师和培训人员必须提早按入室须知要求进入实训室,做好签名及准备工作。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培训部门、进入时间、培训人数及物品交接等情况。

3、 开放期间必须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训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 训练结束时由指导教师对受训人员的训练情况进行小结,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在实训室开放登记本上记录培训内容并对有关器械物品进行清点。详见附表《临床技能培训开放登记》。

四、 教学设备的使用管理

1、 科教科人员负责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确保教学设备的安全,特别做好防盗、防火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2、 为爱护电子医学教学模型,请指导老师和受训人员在培训前修剪指甲,并保持手部清洁,进入室内,禁吸烟和高声喧哗,为保证教学设备的使用效果,请关闭手机等通信工具。

3、 培训时需规范使用电子医学教学模型,请勿随意挪动教学设备,请勿擅自改动计算机内设置及诊断软件设置,否则将严肃处理,严禁使用U盘接口。

4、 培训前,指导老师应检查培训设备是否齐全,仪器通电、开机应在指导老师检查后进行。非本次培训所需的医学模型和教学设备,不得使用。

5、 培训时出现设备故障,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管理人员报告,请勿自行解决,否则后果自负,有关部门检查维修,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6、 教学设备自然损坏,应建立登记制度,注明原因、时间,并及时上报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主任,及时修复。教学设备如系人为损坏,由损坏人根据损坏程度自费修复,无法修复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7、 电子医学教学模型与设备,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至院内其他科室,须至科教科办理外借手续。如需外借至外单位,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外借。借物人应写借条并注明归还日期,作用期间须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 对实训室、准备室、储藏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消除。

2、 易燃、易爆、麻醉等物品应照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管理,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3、 实训室钥匙由科教科严格管理,不得外借。

4、 非本中心人员不得长时间在本中心逗留,对初次进入实训室工作或学习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对不遵守安全规程所造成的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5、 对贵重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缷、修理。

6、 对经批准的外单位人员来我院实训室进行实训等事宜时,必须有实训室人员陪同,不得由外单位人员自行出入。

7、 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①电脑、电灯、电扇、水、窗、门等是否关好,确认上述无误后,锁上大门;②实验物品有无丢失或损坏;③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协助处理后方可离开。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在科教科科长的领导下,根据住院医教学大纲制定住院医操作计划,并随时检查操作教学质量;

2. 做好操作教学前的准备工作,掌握有关操作的基本原理,参予教学老师教学报告书写。做好实验教学过程中的保障工作: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及时处理仪器设备故障,配合指导教师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 认真做好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材料的管理。建立上述物资的序时流水帐、分类帐、借用帐和材料领用帐,记帐时要做到文字清晰、准确、规范。物资的购买、领用、借出、归还、调拨、报废等都必须严格手续,认真及时登记帐目,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 经常清点帐、物,每年年底与设备主管部门核对帐、卡,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5. 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

6. 对有毒物品及贵重金属要存放在保险柜内,物品的进、出要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7. 做好物资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中心的日常活动,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中心全称为:起点舞蹈培训中心

本中心住所在:湛江市霞山区东新花园E2栋2号三楼

第三条 本中心的办学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四条 本中心的办学是面向成人及少儿;办学形式是:业余面授;办学范围是:拉丁舞、民族舞、爵士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等等。

二、培训中心的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

第一条 培训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二条 加强舞蹈教研工作,进行备课制度,加强责任心,提倡素质教育,增加美育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强化培训中心的卫生、设备,各教课老师负责本节课堂的设备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每月一次定期进行全体教师的教学交流教学会议,积极进行教学交流活动。做好汇报演出工作。

第五条 招生期间定好值班制,比赛与活动期间做好安全、交通、化妆、踩点、集合等工作,各培训中心指导老师必须要积极参加。

第六条 授课时间必须早十分钟到培训中心,做好家长的接待、沟通及设备检查、卫生检查工作。

第七条 各节课的教学老师负责授课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提高教学文明用语,严禁体罚学生,提高服条质量。教学意见簿上墙,服务温馨到位,注意教师仪表,须大方得体,适合教学示范要求。

三、考勤请假制度

第一条、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六、日,按课时安排进行上课,每节课提早十分到位,检查教学设备、教室卫生及学员进行沟通。

第二条、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如需请假安排好调课的`老师,交待好课程进度;

第三条、学员们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课。如需要请假的学生需要提早一天请假,请假次数一期20节课内不得超过2节课。请假超过2次按照旷课处理,不保留课时。

4、学员特殊请长期应提早2天申请,经批准后有效,课时仍可保留,长假时间不得短于一个月。特殊请假一期20节课半年内有效,超过半年不保留课时。

五、培训中心服务内容

为了实明公开、公平、公正的教学理念,加强对自身的社会监督,使培训中心向良性方面不断发展,提高舞美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的整体管理水平,特公示以下服务原则。

第一条、服务项目:民族舞、拉丁舞等舞蹈培训、舞蹈考级、舞蹈表演。

第二条、服务方式:示范教学、影音教学、教学考级、组织参赛。

第三条、服务标准:塑身塑心、快乐成长、严谨练习、温馨服务。

第四条、服务承诺:本中心教学专业、教材先进、教案合理,提高学员综合素质,具备优秀基本技能,培养持礼坚韧的优良品质。

第五条、服务责任:教师专业、教材统一、身教言教、公正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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