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年假工资计算方法

时间:2020-10-26 09:28:02 其他 我要投稿

有薪年假工资计算方法

  许多职场人在忙碌工作了一段时间以后都希望通过一个假期放松自己,在劳动福利中带薪年假是最让人关心的,究竟带薪年假的薪是如何计算的,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如果没有休又怎么计算呢?今天小编收集了有薪年假工资计算方法及相关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带薪年休假的工资计算方法?

  解答:根据规定,带薪年休假中的“薪”的含义,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简言之,这里的“薪”不是指基本工资、固定工资,而是指剔除加班费之外的所有工资性收入。

  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 天)进行折算。

  如,员工王五20xx年1-12月的总税前收入为9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合计6万元,加班费合计3万元,若王五20xx年年末休了年休假5天,那么这5天的工资为(60000/12*21.75)*5=1149.4元。

  二、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应当如何计算?

  解答: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已在相应月份支付,因此用人单位需按照未休年休假时间另外支付200%的工资

  三、用人单位既没有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解答:单位既没有安排职工年休假又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需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加付赔偿金。即在已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外,用人单位另外再支付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和300%的赔偿金。

  四、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未休当年度年休假或者未休满当年度年休假的,应如何处理?

  解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一号部长令,发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并自9月18日起施行。为我国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提供了制度保障.具体有什么新意,我们做如下专门解读:

  对于老员工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合并为“累计工作”时间。

  《办法》此项规定明确了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不是根据对某个企业的贡献来确定的。

  对于新入职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不满12个月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刘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单位工作的,那么他今年在乙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为153天。按累计工作时间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数应为5天。那么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53÷365)×5天=2.1天。由于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数是2天。

  哪些假不影响年休假

  1、产假休了照休年假

  《办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都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四种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根据国务院规定,如果当年出现四种情形,职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这四种情形分别是: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主动不休不能享此待遇 跳槽可享年假补偿

  周一早上醒来,许多人的手机被“年底了,未休年假3倍工资拿了吗”的微信刷屏。3倍工资?真的还是假的?记者分别从人社部门和律师处了解到,年假未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主动提出不休,这种情况不能拿3倍工资;另一种是用人单位提出不休,这种情况可拿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12月中旬开始,来休年休假的申请都堆成堆了。”在广州天河区某单位做hr的小林告诉记者,每到年底,都有很多同事扎堆请年假,他们部门的所有人几乎都忙于协调同事们错开休假。

  小林称,由于公司的年假每到年底便会清零,所以才出现年尾扎堆休假的情况,“去年,单位就给申请年休假但最终协调没休的同事补发了3倍工资,但未申请休年假的同事就没有这个待遇了。”

  那么,没休的年假要过期作废了吗?补贴究竟该怎么算?

  对此,人社部门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不休是不是都有3倍工资拿?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跃解释,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不过,曾跃律师表示,若职工主动提出不休年休假,则不能享受其日工资收入的300%。

  年假须知:跳槽也享年假补偿

  如果今年的年休假还没休,但近期想跳槽,跳槽之后今年的年休假是不是就泡汤了?

  曾跃称,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比如,若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了3年,今年的法定年休假时间为5天,该职工于11月30日离职。那么,该职工在此单位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就是:从今年起至11月30日的天数÷365天×5,得出的数字舍去后面的小数点,即为应该休的年休假天数。

  年假可以分开休

  有的职工在单位工作时间较长,年休假的天数达到15天,但一次性休完太长了,那么可以分开休吗?

  “可以。”曾跃律师解释称,年休假一年可以分几次休没有时间限制,但一般是以自然天数分来休。

  不过,在海珠区一家企业做财务工作的单先生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由于公司规定,年休假只能一次性休完,他在今年初就休了2天年假,剩下3天只能看着“干着急”。

  特殊情况下年假可“跨年”

  曾跃解释,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年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因单位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必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应休未休1天,单位应按本人应休年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工资,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有薪年假工资计算方法】相关文章:

劳动法年假计算方法12-20

裁员补偿工资计算方法12-08

劳动法规定工伤工资的计算方法12-21

关于放年假通知11-20

2017劳动法年假规07-06

劳动法如何带薪年假?07-05

劳动法年假规定几天07-05

劳动法规定的年假07-04

年假休不完怎么办11-20

就业前景好 工资待遇高的专业有哪些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