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讲义

时间:2020-09-26 08:15:49 其他 我要投稿

经济法基础讲义

  为了更好地给学生讲经济法基础的讲义该如何准备?下面为大家提供相关的内容,欢迎参考!

  一、法和法律

  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与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要点1】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要点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①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意志性;

  ②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强制性;

  ③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利导性;

  ④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规范性。

  二、法律事实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按照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

  1.含义: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种类:根据事件的起因可以分为绝对事件、相对事件。

  (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

  例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例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其出现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提示】事件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

  1.含义: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注意】出题时经常将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结合在选择题中考查。

  2.法律行为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应受惩罚的行为。

  (2)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消极行为,又称不作为,则指以消极的、抑制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非表示行为,是指非经行为者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某种事实状态即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4) 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这单方行为,是指由法律主体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政命令等;多方行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方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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