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时间:2023-02-08 19:23:14 泰力 其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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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通用120篇)

  爱情,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关于爱情,有很多感人的事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感人爱情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和参考!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通用120篇)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

  那年冬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把他们赖以生存的服装厂化为灰烬。随即,他们跌入了生活的最底层。

  那些日子,她心灰意冷,终日以泪洗面。可他,却故作轻松地安慰她,怕什么?大不了,我们从头再来。

  她明白,他说的“从头再来”,就是像当初那样,到街上摆摊卖衣服。

  虽然她不想去走旧路,可生活却不容他们多加选择。

  没过多久,他们就在街上摆起了服装摊。和以前不同的是,他们隔着两百多米,东一个西一个地摆了两个摊。他卖男装,她卖女装。

  为了相互照应,他们约定:如果谁先卖完了当天的衣服,就去给另一个人帮忙。如果卖不完的话,就在摆放衣服的木架子上高高地挂上一件衣服,好让另一个人看见。

  然而,直到真正摆了摊,她才发现,现在街上的服装摊到处都是。她一天只能卖出几件衣服。每天晚上回家,他总会安慰她,让她不要着急,说他的衣服其实卖得也很艰难,每天都要等到天黑,才好不容易卖完。

  她相信他的衣服卖得也不顺利,因为每天天黑前,她都看见他那边的木架子上挂着一件用来做信号的衣服。这样她就不会因为觉得自己拖累了他而负疚。当然,这些她从来都没有告诉他。

  渐渐地,他们的服装摊有了起色。他们的.日子,也如临近的春天,有了暖暖的希望。

  一天下午,有一个人看中了她这里的一款女式外套,预订了200件,还当场付了订金给她。

  这可是她重摆服装摊后做成的第一笔大生意!她想无论如何,今天也要早些回家庆祝一番。她看着200米外,他卖衣服的木架子上还挂着衣服,心里想着要给他一个惊喜。她顺着墙根,悄悄地朝他走了过去。然而,在离他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她却一下子停住了脚步。除了眼睛里不断地涌出大滴大滴的泪水,她,什么也做不到了。

  她看到,凛冽的寒风中,他只穿着贴身的毛衣,在原地不停地跳跃着,而他卖衣服的木架子上,有一件衣服高高地挂在那里。

  那件衣服,是他的外套。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

  一个剥夺眼泪的故事

  有人说她是个傻丫头,她不否认。通常只是摇摇头,掩齿而笑。

  她的确是个傻丫头。

  她是一个很重感情的女孩,不过有些笨。笨到只会付出,而不要求一丝回报。

  她有一个很普通的男朋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他不帅,也不高,家里没有钱,而且,是个街头小无赖。

  1年前他甩掉了她,而她只是默默承受。他走的时候她对他微笑。她说,我会等你回来。一直等。

  她真的一直在等。

  1年后,他回来了。悄无声息的。

  他给她打了电话,说他和父母断绝了关系,没有地方住。于是便来投靠她。她欣喜若狂,匆忙收拾了一下屋子,等待着他的到来。他来了。1年不见,他似乎经历了太多沧桑。她看着他,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而他只是拍拍她的头,笑着对她说,我们同居吧。她呆呆的看着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那天晚上,他们发生了关系。

  第2天,她替他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从他的皮夹里掉出了一个女孩的照片。一个那么妖艳的女孩,眼睛暧昧得让人迷惑。他看到她,走过来说,这是我女朋友。怎么样?漂亮吧?她突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她涨红了脸,望着他。但这只持续了短短几秒,她有立刻恢复了往日乖顺的模样。她说,很完美的女生。他又笑了,随即走过来搂住她,说,再怎么完美,都比不上你。你知道吗,分开的这1年,我好想你……瞬间,她几乎被他的情话融化了。她只想躺在他怀里,永远。

  他想要的,她都会给他。她不知道她对于他来讲到底是什么。她以为他很爱她,然而她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因为那天晚上,她问他,我到底是你的什么人?他没有睁开眼睛,只是迷迷糊糊的对她说,你,伴侣吧~她喃喃自语到,伴侣,是吗……她想,好象真的是这样,和他同居这么久,他从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她又想,如果我真的爱他,就要让他得到满足。

  那一夜,她倔强得不肯流出眼泪。

  他没有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她为了支撑他们的生活,不得不放弃掉学业,外出打工。

  她去酒吧当服务生,很快,就成为一个有钱老板眼中的猎物。那一天,公司老板问她说,你愿意和我共度一夜吗,我会给你丰富的.报酬。她很果断地拒绝了老板。但过了几天,由于家中实在经不起他无休止的挥霍,她只得答应了老板的要求。走之前她给他做好了饭,留了纸条。她希望他可以原谅她。老板果然不食言,翌日一早就留了一张支票给她。二十万元。她看着那张支票,眼泪像流水一样倾泻。她拿着支票回家,准备给他一个惊喜,却发现家里没有人当她正想出去找他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她打开门,看到他正搂着一个妖艳的女孩。那女孩,正是他皮夹中照片上的人。他看到她,愣了一下,然后赶紧松开那个女孩的腰。他对她说,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今天不回来了呢。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她问他,你在做什么。他说,你逍遥你的,我逍遥我的,咱们两个扯平了。她对他笑,说,好吧,那你进来,我顺便招呼我们的客人。都进来吧。那女孩察觉到了三个人之间的尴尬,婉言拒绝了她,跑掉了。他看着她,对她吼到,你到底在发什么疯!?她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问他,你吃饭了么?他没好气地回答她,你做的那也叫饭!?给狗吃好差不多!然后转身走回了卧室,重重地关上了门。

  她摇摇头,叹了口气,然后把那张20万的支票从卧室门缝里推了进去。她知道,她不可能生他的气。因为她爱他,她要忍受他。那天晚上,她在卧室门前哭了一夜,也想了一夜。她希望他能够在半夜出来看看她。可是他没有。她失望了。

  翌日,他醒来,正在埋怨她怎么没有给他做早饭。他突然发现不见了她的身影。只有一张二十万的支票,和一张被眼泪浸泡过的字条。她对他说,抱歉,我已经尽力而为,但实在无法成为你需要的角色,我只能选择离开。我不会去奢望你再为我做什么,只希望你好好活着。那二十万留给你,就把它当成我最后的心意。他却只是把这张字条当作了一个玩笑,揉了揉,扔进了垃圾桶。

  几乎在同一时间,他听到了重物落地的声音。随即而来的还有人们的惊呼声。他跑过去看,只看到她倒在了血泊之中。他不知道,其实,那是心碎的声音。

  她的葬礼显得很落寞。她是个孤儿,从小就没人疼,也没什么朋友。人们把她葬在了公墓。有人说她是个傻丫头。她依旧不会反驳,只有那张黑白照片上的笑容告诉大家,她对她做的一切都不后悔。她的确是个傻丫头。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

  那些穿插在命格中的伤口,还有那些难于启齿的温柔,一点点在心中退化,化成解不开的爱恨情仇。

  镜中的自己面容有些模糊,隐约中看到眉宇间的沧桑,试着浅浅一笑,竟发现跟那些风尘女子别无二样,妖娆的红装披在身上,小小的天空下我撑着油纸伞走出江南多情的雨巷。

  琴棋书画亦不是我心所向,那只是清高的代名词,我要的只是伪装。要将自己变成梦家如假包换的大小姐。

  梦暮在逃亡的过程中遇见了我,她说她就像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因为我们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她把我留在烟雨纷纷的江南小巷。自己孤身一人转入人海,她说就算没有那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一样也可以生活的好,她的细胞开始分裂,分裂使她不安,然后她才想要逃。

  她说:瑾瑜,我要去寻找诗人,诗人藏在深山老林,我愿陪他粗茶淡饭。

  我笑了,我不知道这笑带着什么样的含义。梦暮怎会明白山野中那艰苦的日子?

  我闭上眼,脑中浮现出梦暮的油纸伞,然后听到雨的声音。

  在江南小院里,女子柔媚,男子温文。我不知道梦暮所谓的诗人是什么样,但我身边拥有这些就已经很满足。

  我依旧琴棋书画,烟雨楼阁。

  江南的水恬淡温然,我不止一次的蹲在梦家院门外的小石桥上,看繁华落尽,细水长流。它温婉的如同江南女子一样,没有声音,只留下脉脉柔情。我喜欢小桥,流水,还有油纸伞。

  娘说,自打我外出回来之后就变得多愁善感,她怎么知道她真正的女儿早已海角天涯。

  这锦衣玉食实在让我留恋,我触摸到衣物华丽的质感,尝到琼浆玉液的甘甜,我不忍放手,只有伪装的更好。

  我喜欢写文章,但并不能练就一手好字,那些断字残章,就像我的人生一样,时而高亢,时而迷惘。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梳洗罢,独倚望江楼。千帆过尽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平洲。

  此刻,我觉得我就像一个怨妇,在碧波平平的望江楼洒泪起舞。

  朦胧的思念里边,有潮湿的地气,还有带着香味的花儿,嫩绿的青草,以及和江南烟雨季节不同的碧海晴空。最主要的是还有一个影子,明明灭灭,像星星之火。它小,但只要它愿意就足以燃烧。

  如果思念可以穿越空间,刺破空气让对方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呢?

  太多愚昧的想法伴随着我一个个多梦的夜。醒来时,红烛纱帐,风乍起,冻得我一阵心凉。

  雨雯敲门进来时看到我如此惊慌失措的模样吓得失手打掉了手中的脸盆。水洒了一地,潮湿的冷气向我逼近,阳光透过雕花窗落进来,落尽我眼里,饱含沧桑。雨雯说家里来客人了,老爷夫人叫她来伺候我梳妆。

  琉璃砖瓦,蜿蜒小径,花香伴随着清晨的雨露扑入鼻孔,心旷神怡,喜上眉梢。路上,雨雯跟我说今天来的是一位先生,是爹爹多年前的好友。

  前院,断断续续有箫声传来,空灵清唱。

  他站在季节的末端,风度翩翩。我满腹心事的闯进,只为他一度飘摇。

  爹爹说。暮儿,这是夏洛先生,以后就是你的老师。

  我抬头,对上他清亮的眼眸,他俊俏的脸庞上挂着一丝戏谑。他说,梦暮,你如流水一般美好,恬雅大方,静如檀香。

  我莞尔,看他的笑容如季节般绽放。他说,他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花儿。

  自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去楼阁学习,不用去逃避那些让我恶俗的脂粉气息,也不用去看那些女子一个赛一个的美。他住进了我的别院,爹爹说是为了方便我学习,每每夜深我听到那些顺风飘进窗户的音律,带着一丝惆怅,三分想望。

  记忆漂洋过海,纵然身边之人如何才情四溢,也难于走进我的内心,我为内心的执着泛滥,疼痛,哭泣。其实又怎能不明白爹爹的用心,如果梦暮晚走一点,或许她所谓的诗人就不用亲自跑到深山老林去寻,看这如水墨中走出来的温尔男子,风流倜傥,英姿飒爽,是多少女子心中向往?而我瑾瑜只是一个替代品而已。

  失去了许久的温存终于在梦家找到,慈母的温柔,慈父的教导,总使我在一个又一个无助的雨夜有人陪伴,抛弃我的惊慌,让心停靠在温暖的港湾里。

  娘说。暮儿,你比以前懂事多了,却怎变得那么胆小,雷雨之夜不敢一个人睡觉?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天气么?

  我心里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她开始看出端倪,我慌忙掩饰。

  夏洛先生就如画中走出来一样,他站在我的小院里自成诗章,根本不用什么句子去描写,只要一闭眼就能心领神会,他所表现出的就是一个意境,用文字描写反而显得乏味。

  我捏着小方帕经过他身边,内心忐忑不敢面对,我害怕他探究的眼神。他说,暮儿,我们今天到镇子里学画可好?

  寒风撩人,撩起一番情愁,一点心动。

  湖中泛舟,看那两岸杨柳青青,我回过头不经意对上他专注的眉眼。他说他此刻真正感受到了“唐风孑遗,宋水依依,烟雨江南,碧玉周庄。”所表现出来的意境,看两边熙攘人群,听丝竹悦耳,品茶茗甜点,观人文历史。繁华有声,景色无声。

  我掩饰住内心的惊艳,淡淡地回道:这是我从小就居住的地方,看多了就习惯。

  只见他笑了笑,继而铺开宣纸,拿出毛笔,掠起袖子开始作画,我还在痴望着他一气呵成的动作,耳边却传来他梦呓般的声音,他说。暮儿,你如这周庄一样柔情似水。

  有风带着湿气灌进我的眼睛,我感觉到所有事物在那一瞬间定格,时光倒流了一分钟,继而又飞速的前进着,我抓不住时间的节拍,在字典中努力搜寻这种感觉的代名词。可我忘了,忘了该怎么诉说,忘了该怎么接受,因为我是瑾瑜,不是梦暮。

  所有美好的名词都是留给梦暮的,我只是暂时帮她收罗着。我一直坚信,身份不同,爱情也就会高低而论。

  其实,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内心所向往的,我依旧向往才子佳人的唯美传说,希望与心仪之人同甘共苦,相濡以沫。但是,在我居住的那个山野荒村,那里的山野村夫,不会写诗,也不会作画,我只是无奈那一方山水为何孕育出灵动的我?才使我想要挣脱,想要奔跑。

  回过头来,我淡淡的笑了,我说过奖了,夏洛先生。

  他突然黯淡的神情还是落尽了我的眼眸里,配合着眼前这一副逼真的山水画,我突然想到了江南雨巷中的愁怨。

  他不再说话,我在旁边看他专注的绘画。

  一副灵动的画呈现在我眼前,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画技之精,竟分不清画里画外的感觉,他把我的眉眼刻画的如此精准,面带情绪的脸庞身后一片妖娆瑰丽之境,侧面则是温婉的山水画。以静画动,唯美唯俏。我竟不由自主去触摸画中女子略带愁结的眉,这是我吗?

  风不合时宜的吹过来,吹开我的发,露出红色的朱砂。

  小桥,流水,还有江南女子的柔媚,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里,梦暮还是会回来,我必须离开。

  但我想不到梦暮回来的会那么快。

  二月的柳条在风中低诉,那是什么样的过往才能酝酿的心伤?理智在瞬间崩溃,我看到梦暮站在阳光里对我微笑,她的左手被我日思夜想的那个人牵着。那个一直被我认为是山野村夫得人怎么会得梦暮的青踩呢?她不是要寻找诗人吗?怎么可能?

  他站在风里笑,抽空了我仅存的灵魂。

  那年,紫薇花开,记忆泛白。

  在那些无欲无求的日子里,桑子如陪我看花,看天,还看世间百态。我们穿过清清的小溪,他为我菜花编花环。他说,我长大了一定是个仙子。而我蹲在小溪边看到溪水倒映的脸,却是一副妖娆的病态,毫无生机可言。

  我们是一个村子里的,他爹爹是这里的村长,我从小失去父母寄居在他家。在那里,除了子如之外,所有人都把我当做陌生人般对待。

  我记得隔壁的邻居我要喊二娘,在我家左侧的小月月要叫我姐姐,娘临走时还告诉我说,他们都是我的亲人,而如今我只是如空气般的存在。

  强大的叛逆在心里助长,我这颗不安世俗的心。

  桑子如从小就跟我讲江南的故事,他说。瑾瑜,你若生在江南,一定面若桃花,清姿绝色。我时常躲在大山的阴影里看书,那时子如就会陪在我身边叼着草斜躺在地面上看天,看我,看山。子如的书很多,涵盖也很广阔。有传奇故事,地理人文,诗词歌赋。而他从来不看,他说他喜欢自由散漫。

  传奇故事里的女子都美若天仙,我也期待自己有遇见诗人的对白,让爱情可以实质般的存在,用笔绘画,用笔书写,用诗句表达。

  然后我每天缠着子如给我讲江南的事,即便他看的书没有我多,但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江南是多么让我向往,江南周庄,如梦一样。

  那是一个潮湿的清晨,一个说是从江南来的女子闯入了这个小村子。

  她穿着桃红色在旗袍,头发用一根发簪固定起来,走近一看,面容姣好。子如牵着我的手回到他家看到院子里站着的美人便在在我耳边细语,他说,那个女子美若天仙,但没有瑾瑜好,她太招摇。我笑了,笑得像风里的枯草。

  女子很开朗,她笑着对我们说她叫梦暮,从江南来。我看着她的.笑容,如二月的春风拂面,还带着一点亲切。

  她说。瑾瑜,我们真像。

  我看着她如画中走出来的摸样,内心堆积起了强大的忧伤。她就像一只小鸟时刻在我身边歌唱,她说她喜欢这个地方,像她的血液一样狂暴。

  桑子如在梦暮身边说我喜欢江南,她就讲了很多比子如说的更加生动的江南故事给我听,她说她家就在周庄,是周庄有名的大户人家。

  在那个寒风料峭的黑夜,梦暮敲开了我的房门,我看到她手中拿的油纸伞,眼中无比惊艳,我羡慕她所拥有的一切,而我出身贫寒。

  她说让我替她回家,油纸伞作为我们之间的信物。

  前途未知的凶险,飘着我多少愁怨?

  临走时我看到子如欲言又止的神情,梦暮站在他身边娇媚如花。子如的爹娘还是那样不阴不阳。左邻右舍淡漠的将我视如空气,我突然生出的愤恨更加坚信了我的离开,那个如梦一般的存在牵扯着我的神经,竟感觉那里有我的使命。

  梦暮说。代替我,好好生活。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做了一个绮丽的梦,梦醒时分,心碎了无痕。

  走出梦家大门,我就是瑾瑜,再也不用冒名顶替。

  在江南多情的雨巷,我走入一家绣坊,绣娘雍容端庄。她说,她这里只绣帕子花样,不锈衣裳。我莞尔。我喜欢的就是帕子,还有周庄这有名的绣娘。

  一连十多天,我躲在这家绣坊里,跟绣娘学习各种花样。将心事用针线密密麻麻的穿透在帕子中央,绣娘说可惜了我这好模样。

  从绣坊出来,我竟不适应周边的热闹觉得眼晕。绣娘让我帮她送一个花样给庄家,让他们看看满不满意,看着街上林林总总的人,我总觉得我的梦还没有完成,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做完,或者是在心心念念着谁。

  今天的太阳很大,走了几步路我就满头虚汗。

  转角,看见夏洛,他一脸迷惘,还有略带忧伤。我打算绕道走,即将汇入人海,却被突然而来的力道抓住手。转头,对上他那双温柔的眼睛,带着丝丝疼痛。

  他说,瑾瑜,你怎能离开,我寻你寻得好辛苦。

  我一脸震惊,他知道我是瑾瑜不是梦暮,为何还要寻我?

  他笑了,笑容如夏天般灿烂。我喜欢的是你,不论你是瑾瑜还是梦暮。

  那天,在古镇的小桥上,我听夏洛讲了一个故事。

  二十年前的一个夜晚,梦家夫人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其中一女生相怪异,出生时没有哭声,再加上那天天气突变,便被梦母认为是灾星,便在孟夫人昏睡之间便让家丁将她悄悄送出去,从此各安天命。

  夏洛说。梦夫人一直以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直到她遇见我。其实,她早就知道我不是梦暮,世间怎会有如此相像之人?母子连心,她怎会不知情。在仔细盘问下,梦老爷才告知真相,而梦暮其实早已知情我就是她的孪生妹妹。

  原来,我出生在这个地方,这个如梦一般的江南周庄。

  经过成长的辛酸打磨,所有受过的苦,恨过的人,还有丁香般的愁怨都被时间磨平,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我放下了所有过去。

  夏洛站在风里,他的眼睛眯起。他说。你有姓,姓梦,叫梦瑾瑜。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

  无果之恋

  我和蔡超相识,是在三年前的夏天。

  蔡超当时是郑州某大学的学生,和我同龄。那天晚上,我心情很郁悒,一个人来到酒吧,坐在角落里黯然神伤地喝酒;而他碰巧放暑假回家,与同学在那儿蹦迪。我隐约意识到他不时向我这边看,对男人的种种眼神,我早已习惯了,但蔡超的眼神却让我有点儿不安。我也偷偷打量了他几眼,身高1.80米以上,瘦削,长了副娃娃脸。我看到他和身边的朋友低语几句后,向我走了过来。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在打赌蔡超能不能把我追到手。

  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这位同学,我能给你买瓶啤酒吗?”看着他那副绅士又不失学生气的模样,我不禁掩嘴而笑。在我默许下,他坐了下来。那天,我们一直聊到很晚,临别,互留了联系方式。

  从那以后,蔡超就频繁地给我发短信、打电话。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他,但这份感情只能压在心底,因为我知道,爱情对于我来说,只能是场梦。

  有一次,我俩又见面,并喝了点儿酒,蔡超突然抓着我的双肩,急不可耐地说:“我们开房吧?”我心里很失落,把脸一沉:“我们只不过是朋友,你别让我太失望了。”我感觉到他十分懊恼。其实我真的很想答应他,我什么都不要,就想要他一句:“我爱你!”哪怕只是哄我开心的谎言也行,可是,他只想到肉体上的欲望,这深深刺痛了我的神经。

  拒绝蔡超后,我一直在忐忑不安中度过,怕他因此和我断绝了来往。不料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打电话,激动地说:“佳佳,我爱你,一开始我是因为打赌去追你,但现在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你了,我确信我找到了这辈子我最爱的女人了……”我泪如雨下!但同时痛苦也达到了极致,我那么喜欢他,却不敢去爱,因为我知道这个年轻的男人接受不了我的身份。我心一横,哭着说出了真相:“你别说了,不可能的,我是‘小姐’!”

  短暂的沉默。显然他被吓坏了。但他再开口时,因情绪激动而变得结结巴巴:“我不在乎,真的,我不在乎你的过去……我要的是你的心,他们仅仅是占有了你的身体……”

  我见过各种各样的男人,可这个小男人却让我觉得,幸福在我的世界里竟然可以这样铺天盖地。我暗暗发下誓言:这辈子一定要好好爱他,决不再爱别的男人!

  我第一次免费向一个男人敞开了自己的身体。

  我们开始了浪漫的恋爱之旅,城市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甜蜜的身影。蔡超是学生,每次他要付账时,我都会抢着掏钱。我说:“你现在的任务是当好你的大学生,将来多挣点儿钱养我和孩子,行吗?”看着我执拗的眼神,他也不再说什么,只是轻轻地拧了一下我的鼻子。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他突然变得愁眉苦脸。原来,他想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但他的父母不同意。我想了想说:“我能不能帮你劝劝你的父母?”他面露难色。我于是把脸一扭,假装生气地说:“哦,我知道了,我有什么资格上你们家呀。”他急了:“不是那个意思……”

  蔡超第一次带我回家,我特别兴奋,特意精心挑选了几样礼物。蔡超家不太富裕,我礼貌地向他父母问好,然后将屋子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我偷偷观察二老,发现他们十分开心。看来,我这个准儿媳做得还算称职。但那天我并没有提买电脑的事儿,我只是找借口来看一下蔡超的爸妈对我什么态度。那天回来后,我一眼不眨地取了8000块钱,给他买了笔记本电脑。

  2金钱编织的情网破了

  蔡超返校后,我经常去看望两位老人,有时太晚了,我就在蔡超房间里留宿。蔡超的父母对我如亲生女儿一般,没多久,我就改口叫爸妈了。常听楼下卖百货的大娘说,我只要有几天没来,蔡超的父母就会念叨:“嘿,那鬼丫头有好几天没来了吧?”我又过起了阳光、快乐的日子,对未来充满了憧憬。

  自从和蔡超确定恋爱关系后,我在新市区租了门面房卖服装。虽然他说不在乎我的过去,但我还是很愧疚,于是就想方设法用金钱来补偿。我在他身上大把大把地花钱,给他买名牌服装、新款手机……而他也完全对我产生了依赖。没钱时,他就会给我打电话,我“骂”他不会过日子,他总是腆着脸说:“那还不是因为太想你了……”

  有一次,我从前的几个好友来看我,没想到我们没聊几句便话不投机。她们是来劝我的:“你别太傻了,你用青春换来的那点儿钱哪经得住给他这样花?别最后他再把你甩了……”她们本是好心,可我哪容得下别人这样说蔡超?结果我们闹得不欢而散。

  蔡妈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我说:“我把她们撵走了!”她非常吃惊:“为什么?”“因为她们要我防着蔡超,怕他大学毕业后不要我,到那时候我落个人财两空……我相信蔡超,所以我很生气,就和她们吵了起来,让她们不要管我的事儿。”蔡妈妈的眼眶有点儿湿了,搂住我的肩膀说:“闺女,你就是我的亲闺女,蔡超找到你真是他的福气,他怎么舍得呢。就算他将来真变了心,你放心,你妈我也不会放过了他。”听了这话,我的一颗心稍稍寻到了安慰。

  后来的事情被好友们不幸言中,只是我一直蒙在鼓里。

  有了物质基础的蔡超对一个学妹展开了攻势,他不惜血本买手机送电脑,甚至在学妹生日的时候,送了一枚铂金戒指作礼物。得到这些钱,他只需在我面前撒个娇。我为他编织的情网,他却用来捕捉了别人。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给我一个解释。

  本来蔡超打算大学毕业后就去找工作,我对他说:“生活方面你不要担忧,有我呢!你想考研就放心考吧。”我充当了他坚强的后盾,不仅包了他所有的生活费,而且对蔡超父母更加嘘寒问暖,唯恐哪里照顾不周。我觉得唯有这样,才能让他感受到我的爱。

  等他考研结束,我的小金库也几乎被掏空了。不料,他落榜了。幸好,他在北京一家德国公司找到了工作,他说如果做好,工资、奖金加提成有上万元。我总算盼到了他出息的一天,我想,这下该谈婚论嫁了吧。

  3爱情永远地逝去了

  半年后,蔡超从北京回来,看到我和他父母忙着装修房子,突然慌张起来,他涨红了脸向我坦白:“我已另有女朋友了,谢谢你这么多年给我的帮助。以前欠你的,我会慢慢还你!”

  这番话不亚于一枚炸弹在耳边炸响,我目瞪口呆,半天才回过神来:“三年了,你拿什么还我?”他说:“钱,我欠你多少,就还你多少……我算过了,总共12万……要不我再加上利息?”

  天顷刻间塌了,我脸色惨白地去找蔡妈妈,她也没想到自己的儿子会做出这么对不起我的事儿,就把蔡超狠狠骂了一通。

  再次见到蔡妈妈的时候,她面有难色,吞吞吐吐地问我:“你,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我的脑袋嗡地大了,看来蔡超把我从前的经历都抖了出来。我终于明白,其实他一直很在乎我的过去,这甚至成了他抛弃我的理由。那我算什么呢?三年的免费取款机?我坦诚地说:“我是做过小姐,这些他都知道,但他说不在乎……妈,你要帮帮我,我真的很喜欢蔡超,如果他不要我,我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死路一条……”

  蔡妈妈叹了口气说:“妞儿,你当初走错了路,我现在想帮你,可是男人最忌讳这个……”我含泪说道:“妈,如果我当初做过的事让他心理不平衡的话,他可以找其他女人,找多少都行,我不干涉……”蔡妈妈只是摇了摇头。

  蔡超的好多朋友知道了我们的事儿,都在暗中帮我。他们给蔡超打电话:“哥们儿,像小佳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你要珍惜……”“你小子还有良心没?”“就凭人家对你的那份感情,谁敢提她从前做过小姐……”听了这些,我对他们十分感激。可后来,只要老家打去的.电话,蔡超索性一律不接。

  因为我住在家里,蔡超再也不回家,连电话都不打,几乎和家里断了联系。时间久了,老人毕竟想自己的儿子。一天晚上,我去洗手间,突然听到两位老人在卧室里说这事儿,我心里一沉:是啊,再怎么说人家才是一家人,我毕竟是外人啊!思考了一夜,我决定离开。第二天我收拾了衣服,在蔡妈妈面前跪下,泣不成声:“妈,我知道你们想儿子。我这就走,麻烦你们告诉他,我永远爱他。我等他,不管10年20年,直至他回心转意。”她也哭了,抱起我说:“闺女,这儿就是你的家,你不能走……”我还是走了,偶尔去蔡家看看。蔡妈妈待我仍一如既往的好。

  9月底,我接到蔡超一个朋友的电话,说蔡超回来了,他还把蔡超现在的手机号告诉了我。我发短信给他,表示我爱他,要等他。可一个钟头以后,他才回短信说:“5万块钱已打到你账上,我只能先给你这些,我还欠你10万行吗?”看到这条短信,我气得浑身冰凉,回道:“我想和你当面谈谈你欠我的情债。”短信再没了下文,我又发短信:“你不来,我就死给你看。”绝望的我爬到楼顶,准备以死了结这段痛苦的感情。

  徘徊在楼顶边缘,看着楼下聚得越来越多的人,我万念俱灰,只想在临死前见蔡超一面,这个我最爱又最恨的男人。然而,他始终没有出现。

  楼下的民警在紧张地布置救生气垫,我把脚慢慢由楼顶边缘伸向空中。突然,蔡妈妈出现在对面楼顶上,她哭喊着说:“妞儿,你要跳,咱们一起跳。我养的儿子对不起你,我用死来偿还你吧。”我麻木的心突然有了一丝触动,眼泪簌簌地流下来,和两位老人在一起的欢乐时光一下子涌进我的脑海,而这一切都因为蔡超的背叛一去不复返。我缩回了脚,大声喊道:“妈!你不能跳!不能跳啊……我也不跳了!”我坐在萧瑟的秋风中,失声痛哭

  凄美爱情故事ppt素材3:爱已成伤

  刘谦四十多岁,早年秃顶,微胖,现就职一家投资公司的副经理,每天都很忙。妻子小惠相貌一般,声音甜美,就职市电台,最近升为《午夜之声》的主持人,每天也很忙。

  夫妻俩十几年的婚姻,离多聚少,没拌过嘴怄过气,倒也恩爱甜蜜。

  这日,难得夫妻俩一起吃早饭,小惠瞧着刘谦笑眯眯的问道:“假如你公司里新来了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孩,你一眼就相中了。有意无意的把她安排在身边,对她生活起居关怀备至,让她不知不觉爱上了你,你会选择离婚和她结婚吗?”

  刘谦皱着眉放下面包,面无表情的说:“你什么意思?怀疑我?”

  小惠连忙解释“没有!昨晚我们电台接到一个小姑娘打来的电话,说她和单位的领导关系暖昧了好几年,很痛苦,不知道是等她领导离婚娶她,还是放弃这段感情。我想问问你的意见,看看你们男人是怎么想的。”

  刘谦啪的一声摔了筷子,有些激动的说:“现在想攀高枝的女孩太多了,那种不要脸的领导也不少。都是和那部电视剧,叫什么来着,对《蜗居》里学的。哼!要是我根本就不玩这种暧昧,有什么用?年轻的小姑娘能看上我们这些老家伙,不就是想在我们身上捞点钱嘛!”

  小惠笑了:“老公,你真好!我真怕你也是这种人。”

  刘谦放下筷子,淡淡的说道:“我是有自知之明,而且有你这么好的妻子,我用得着去沾花惹草嘛?”

  小惠笑的更加甜美,亲手为刘谦倒了一杯奶。猛然瞧见他满头的汗,站起身来打开空调说:“瞧你热的。”

  刘谦嘿嘿干笑了几声笑,一口气喝了奶,起身拿公文包,说:“老婆我走了,外面车等我哪!”

  小惠目送着刘谦的背影,心里甜丝丝的。

  那天晚上,小惠刚坐在电台的播音室里,那女孩又打电话来了。她有些兴奋的说:“惠惠姐姐,他和我承诺要娶我,你说我还离开他吗?”

  小惠一愣,柔声说:“他要娶你固然好,可是你这样会伤害到另一个无辜的女人,你知道吗?他妻子又做错了什么?”

  女孩沉默了半晌“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爱他,我要和他在一起。”说完啪一声挂了电话。

  小惠有些可惜没能继续劝阻女孩,她想再联系一下女孩,可这时有另一位听众打来了电话,小惠只能接起……

  一转眼半年过去了,小惠几乎忘了女孩。可突然有一天女孩又打来了电话,她哭着说:“我要杀了他妻子,他说他妻子不肯离婚……呜呜……”

  小惠见她异常激动,连忙让人把直播关掉,单线和她联系。女孩哭了很久才说:“惠惠姐姐我那么爱他,为了他付出了我的第一次,可是得到了什么?他说要和我断绝关系,结婚之类的话全是骗我的。”

  小惠劝她不要做傻事,应该找这个男人好好谈谈。

  女孩像是抓住了救命浮草一样说道:“惠惠姐姐你帮我打电话找他谈谈行吗?他现在根本不接我电话,接着说出了一串电话号码。”

  小惠听完电话号码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号码太熟悉也不过了,在她的手机里这个号码的主人公名字是老公。她拿着电话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任由电话里传出:“喂……喂……”的声音。

  ——暮然回首,爱远去。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

  梦里花落知多少

  舞蹈学院。正是杨柳细飞时节。黄昏下的光影,正追着要暗下去的脚步,在校园小径上,若有若无,轻快跳跃,仿佛调皮的13岁女孩儿。

  涔,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红色布鞋子,踏着石板路,一格一格地蹦,低着头,撞到来不及躲的人,便抬头顽皮一笑,再低头跳开去。直到满头大汗,跳完这条小径,就看到了背着书包中规中矩站在树阴下的陈木。

  “小哥。”涔跳到陈木的鼻子底下,摊开手放在小哥眼睛下面,笑眯眯地望着小哥。陈木便拉着涔细细的手臂坐在长椅上,拿出一块蓝手帕,微皱着眉叹着气,帮涔擦黑白条的一双手。然后从书包中拿出一块大大的巧克力。涔便咬着下嘴唇说,小哥,我要是胖了被人发现怎么办?!陈木,便忍住笑说,你是最漂亮的,不用担心,你吃了,都胖在我身上了。涔便眯起眼睛,开心一笑,低头吃巧克力去了。吃完,一抹嘴,叹一口气,说,今天过得真好。陈木,牵起嘴角一笑,说,臭丫头,小馋猫。

  小哥,涔在后面用两个手指头拎着陈木的衬衫说,你说我有一天会从毛毛虫变成蝴蝶吗?陈木就任涔拉着,不回头,慢慢拖着涔往前走,说,嗯,会的,涔涔是最美的蝴蝶。涔就会一步跳到陈木的后背,赖在陈木的背上,说,完了,小哥,没电了。陈木便拎着书包,背着涔一步一步顺着林阴路回家。

  只为舞蹈而生

  陈木问涔,长大干什么?涔说,跳舞啊。我当然跳舞。涔郑重地站起来,说,我要一直跳下去,直到腿跳没了。

  涔想像不出不跳舞的自己会去做什么。生在舞蹈学院,长在舞蹈学院,妈妈跳舞,小姨跳舞。自己不跳舞,怎么可能呢。就像小哥,要是不穿着白衬衫背着书包去上学,那怎么可能。

  涔,只为舞蹈而生。

  虽然从小到大,涔从未见过爸爸的照片,妈妈从没对她说过什么。涔便不问。只有小姨说,涔,等你大了,就知道,还有另外的世界。涔便望着小姨,不问一个字。可是13岁的小哥曾说,涔,我是你的小哥,长大了可以像爸爸一样照顾你。

  红丝带

  涔过14岁生日。妈妈不在身边,涔习惯了。在妈妈的眼中,也只有舞蹈。她也是为舞蹈而生的。涔和小哥,坐在花阴下,数着他们从小到大每一年的生日都在做什么。小哥说,涔涔,等咱们老掉牙,还年年坐在这想,我们每年生日都做了什么。涔笑,才不。你到时牙都没了,难看死了,我才不要和你坐在一起。陈木说,到时我有假牙嘛,还是很好看的。

  涔生在初夏,只比陈木晚了10天。那一年的生日,好大的太阳。

  然后就看见小姨逆光站在涔面前,拉了涔走。涔也不问,从小到大,如果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涔从不开口问。走到舞蹈学院主楼门前,小姨蹲下来,用手拢住涔垂下来的头发,说,涔涔,妈妈在纽约出了意外,你和小姨去吗?涔也帮小姨拢了一下被水打湿的头发,慢慢点点头。

  涔一声不响跟着小姨,她们不再有别的亲人。直到把妈妈运回国内,安葬。站在人群暗影里的涔,听见舞蹈学院的院长对小姨说,你怎么可以把她带去,她才几岁?小姨隐忍却坚持着说,那是她惟一的妈妈。她不去,难道你去吗?

  小姨慢慢蹲下身,抱住涔说,涔涔,难受就哭出来吧,有小姨在。涔涔,只望着小姨,没有眼泪。也慢慢说,小姨,你难受就哭出来吧,有涔涔在。

  寒梅初绽

  16岁,涔留校,与小姨一样,成为一名舞蹈演员,教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跳舞。

  陈木上高一。还是白衬衫,大书包。放了学第一件事还是跑来看涔。涔还是笑笑地叫一声,小哥。小哥便会变出涔的巧克力来。

  那所有树阴下的斑驳光影,就这样伴着他们一起长大。

  涔16岁生日,小姨在外地演出。小哥便逃学,两个人窝在家里自己做大餐。小哥给涔做了柿子鸡蛋汤,鸡蛋炒柿子。两个头埋在一起,大吃二喝。然后点燃蜡烛,小哥让涔涔许个心愿,涔说许好了,两个人便一起吹熄蜡烛。小哥问,涔涔许了什么心愿。涔涔一笑,不告诉你。小哥说,从现在开始,每一年的生日,都要我给你做饭才行。涔涔就说,难吃死了。小哥说,我以后可以学啊。

  涔18岁,学院公派她去英国交流一年。涔问陈木,小哥,我去吗?陈木,笑笑说,去吧。明年我也考到英国去,我们就可以见面了。涔问,真的吗?陈木拍拍涔的脑袋瓜说,小哥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

  小哥去机场送涔,用长长的手臂揽住涔,说,臭丫头,在外面乖乖的,要是让我知道你不听话,哼哼,等我去了英国修理你。然后递给涔涔一个小纸包,说上机再看。小姨抱住涔,泪湿,涔涔说,我还没走哪,就舍不得我了?我走了,正好不用烦你了,赶快谈恋爱,人老珠黄地把自己嫁了吧。小姨揽着涔说,涔涔,答应小姨,从今天开始,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允许自轻自贱。涔,眨眼睛,笑笑的不应。

  打开小小的纸包,是一层又一层的丝绵,里面有块玉,上面雕着:木石前盟。黄色的纸条上有一句话,涔涔,无论相隔多远,记得这是我们的约定。

  大雾下的想念

  伦敦总弥漫着大雾。涔,穿行在湿冷的空气中,脚步轻快。

  涔的世界简单,纯净。读书,跳舞,写信给小姨和小哥。

  陈木问涔,涔涔,孤单吗?涔说,不。在大雾中想念你们,很踏实。

  涔收到小姨的来信,里面是一条红丝带,那是舞鞋上最美的蝴蝶结。小姨告诉涔,涔涔,这是妈妈当年留给你的。妈妈也给你留了一封信,下个月我会去看你。

  如果

  涔涔:

  我是妈妈。

  今天是你14岁生日。涔涔,你说过,你要化成最美的蝴蝶,永生在舞台上。这是好美的句子,可是并不要真的那么做。像妈妈当年那样,为了跳舞,可以做到一切不可能的事。如果你那样执著,总有一天,当你爱上什么人的时候,你会为他全然放弃或全然毁灭。

  不要为舞蹈而生,才能不为爱而亡。有时,爱也是一种毁灭。

  妈妈从不曾跟你讲起爸爸,你从不问。妈妈甚至难以想像,你还这么小,竟然可以做到。就像妈妈很少抱抱你,因为抱住你的时候,妈妈能感觉到爸爸的存在。妈妈,没有勇气。

  妈妈想告诉你,你、妈妈,还有爸爸的故事。14年来,我们一直守在你身边。

  妈妈,这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遇到他时,他已经在谈婚论嫁,可是妈妈泥足深陷。妈妈这一生太骄傲,年轻时不懂,懂时已经没有机会回头。妈妈以为自己的美,可以战胜一切世俗,包括权势。

  妈妈错了。并且一错再错。

  妈妈在这么多年的等待之后,终于明白,其实妈妈无可等待。你的爸爸并不曾真心爱。如果他爱,他不会要我等待。而这自私残酷的爱,误了你。

  妈妈一生除了跳舞,并不曾真正被人爱过,也不曾真正爱过你。妈妈无可留恋。

  这条红丝带,留给你,妈妈爱你,虽然这么多年,妈妈甚至不曾抱抱你。

  涔涔,要懂得及时转身。无论什么时候,不能放弃自己。

  妈妈,爱你。原谅妈妈。

  你的爸爸,叫陈染。原谅他,因为妈妈爱他。

  葬

  涔回舞蹈学院已是半年后。涔长大。

  涔去见了陈染,站在他的办公室,涔第一次仔细看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她只看着他,无话可讲。

  陈染问他,你想要什么。涔笑,要什么你都给吗?

  陈染说,物质上的.,我全部能给。

  涔说,好。

  涔去了上海读书。在舞蹈学院消失。

  涔回来时,陈木已经去了伦敦,去读书,读他喜欢的生物化学。小姨去了瑞士,不再跳舞。涔和小姨收拾东西时,涔突然问小姨,我们都不跳舞了吗?小姨停住,无法回答涔。

  送走了小姨,涔自己坐飞机去上海。家,就这样一个个离开,被放下。除了舞蹈,她们一无所有。如果不跳舞,一切像水上波痕。

  我将把你遗忘

  涔读了经济学,同时修法语。涔的数学太弱,请了补习老师,从初中课程一点点教起。除了学习,涔不迈出校园一步。教室,图书馆,是涔全部的世界。还有给小姨写信。

  小姨:

  上海的11月很美,走在南京路上,可以看到很多漂亮女子,修长的腿,在微凉的空气中穿行,像鱼儿游过清凉的水,仿佛有微微的风掠过。我请了家庭教师,帮我补习数学。涔涔好笨的,从来没算对过题。我会努力的,不要担心。

  小姨,你还好吗?

  小姨:

  过年,我不去你那里了,我留在上海温习功课。见不到你,会寂寞,可是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边。涔涔长大了,我知道我做什么,放心吧。

  小姨,你快乐吗?

  小姨:

  上海的春天,好美,虽然有些空气浮躁,可是很热闹。小姨,我交男朋友了。他人很好,高高的个子,有点黑,是湖南人。有一双很漂亮的大眼睛。一直在帮我补习数学。下次,我把他的照片寄给你。很帅的男孩子。

  小姨,你幸福吗?

  小姨:

  我考试得了第一,他请我去吃了饭。我们一同在南京路上走,他牵了我的手,送了我一只紫晶的手镯,很漂亮,有风的时候,会轻轻碰触,像泉水跳过小石子,心里有小小的喜悦。

  小姨,想念你。

  小姨:

  他的爸爸妈妈来看我。是很和气的一对老人,我们一起在校园外吃了饭,然后散步回来。

  突然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恋爱就是这样吗?

  他对我说,他爱我。小姨,那一刻,我的心好疼。

  我很想念你。我才知道,无论,相隔多远,我们始终是连接在一起的。

  我们在佛前许愿

  浩,在涔第一次踏进教室的时候,看见涔苍白、沉静,像陷落的海底之心,无人可以惊扰。他替她补习数学一年,她没认真看过他。等涔可以自己做高数时,第一次对他绽放笑容,虽然那如雨落梨花,不着痕迹。

  涔像他的一个小小的梦魇,有些事明知,却拿自己无能为力。

  他第一次在佛前牵她的手,是在相识两年以后。涔的手心冰凉,在上海的6月。他转头看涔,涔只抬头望着佛陀。然后慢慢转身对浩慢慢微笑,问他,如果有一天,你的城池陷落,你将如何?

  浩不知道,如何呵护涔,因为浩知道,她的魂不在这里。可是,浩无法放手。有些相遇,无法挽回。除了等待,我们无力改变时光的痕迹。

  奈流光无力

  涔就这样读到大四,在上海这座城市,没人知道涔会跳舞。涔也从不曾在上海的流光里,舞动自己的脚步。涔会想起以前的自己站在谁的面前,说,我当然跳舞,直到腿没了。

  小姨结了婚,嫁了一个和蔼的瑞士佬,来看了涔一次。小姨说,涔涔,浩是不错的人。虽然小姨知道,你青春还长,可是,一生再长,真正能爱的人有几个?他懂得等待,你还要什么呢?涔笑,浩如水波,无声中有着巨大的力量。可是,我知道,无声中的他,是如此疼痛。

  那一年圣诞,涔与浩去普陀。盛大的烟火下,是浩与涔安静的脸,他们的手是紧握的。夜里,涔与浩倚着宾馆的玻璃窗,听浩给涔讲小时候如何过年。涔睡了一小下,醒来,看见浩的眼光明亮,宛如天幕中的星,在床边握着她的手,用眼光为她哼唱摇篮曲。

  小涔,不哭,我知道你要和我说什么。可是,让我守着你吧,夜里害怕的时候,可以看到我在你身边,有我握着你的手。

  浩,你于我有恩,我于你……浩掩住涔,不让她再说下去。

  小涔,上海好美,让我可以遇见你。

  奈重逢,波不顾人

  小涔开始实习,她进了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穿行在上海街头,涔再不是4年前无声无息的小女孩。上海仍然是不熟悉的,却不再陌生。浩硕博连读,还在学校做着乖学生。等涔下了班,回到学校,浩便牵着她,坐在上海校园安静的夜色里。日子就这样天长水远,淡然自若。

  6月1日。下了班的涔,买了一个大大的史努比,满心满怀地抱回来。嘴里还忙着吃一个快要融化掉的圣代。夜色,正慢慢袭来,影正将天光转成淡红淡金色。转过林阴路,涔一跳一跳地往宿舍来。然后看见站在树阴处的男孩子,有花瓣缓缓落下,男孩子正看着她这样一路跑跑跳跳地过来。慢慢地笑着。

  涔,停下脚步。

  1432天,小哥,已经长成男子。

  像当年在树阴下等待涔涔一样,他还站在那里。涔涔会把小黑手掌放在他眼皮底下,然后被刮着小鼻子,等着巧克力变出来。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

  真要写这个故事,倒有些不知如何下笔了,想来情感可以随时的随着某个事物喷发,而文字却需要一个揣摩的过程吧,或许我也只是,想在某一个秋日的午后,祭奠一下,那段搁浅了的青春。

  我有点不记得我是十六岁遇见苏周,还是十七岁了。滴溜着眼睛算,应当是十七岁之前我遇见苏周,十七岁之后我喜欢苏周吧。写到这儿,竟有点想笑,我用的是“喜欢”一词而非“爱”,想来成熟了几许,爱字再不敢轻率地定义。

  苏周是我见过的最不懂风情亦最不懂浪漫的男生,很高,长得很老实,行为也憨厚,严肃的时候很严肃,笑起来的时候墩实又有点可爱,不懂讨女孩子欢喜,亦不懂幽默。十几岁的学生年代,苏周是班长,做事永远一丝不苟。这一点特征也延伸到了生活上,爱干净,白色的校服永远白白的,不像其他男生一样往身上一套便成了脏脏的抹布。

  在其他男孩子们满球场呼啸奔跑的时候,苏周静静的在座位上看书,读北岛,读菜根谭,甚至读厚黑学,我之所以看过某些书,是因为他看过。在其他男孩子们歪歪斜斜靠在走廊上看女孩聊天的时候,他目不斜视心无旁骛地做作业亦或是不声不响地睡觉,并不因为满教室的喧闹而浮躁。他总是显得那么气定神闲不慌不忙,以至于十六七岁的我欣赏得不得了。

  年少的我大抵是喜欢成熟的男生的,苏周看起来就很成熟。是的,在同龄男孩儿中,不是最帅,但是最有气质,在我看来,颇儒雅,颇温良,颇书生。

  而我,在他人看来应当是那种大大咧咧吵吵闹闹、会大声笑大声哭的女孩吧,人缘不错,成绩一般,喜欢小说,喜欢嬉闹,热爱舞蹈,讨厌虚伪,文艺的底子,汉子的行为,有人喜欢亦有人不喜欢。而在第一次见到苏周的时候,就显现出了我的不矜持的一面,往后的某一段时期内,我常庆幸没有给他留下太差太差的印象。

  第一次见到苏周,是在高二。

  高二分文理,我和苏周分在了同一个班,由原来的互不相识到日日相处在同一处教室,算缘分么,算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和太多的缘分,有些人的人生可以相交,甚至可以重合,便已是莫大的缘了。回想起那时候,还是有点尴尬的,我和同学开学占了一个看起来很好很干净的课桌,有事出去了一小会儿,后来回来的时候,发现一个男生坐在那个我们占据的桌子上面和人聊天。那时候我是个颇霸道的女生,嗯,是“那时候”,见到便很是不爽,走过去直接说,嘿,这个桌子是我先的哦!哪知我的不客气,却换来了一个谦卑而憨厚的道歉。这倒让我有些愧疚,以至于今后再未以如此的语气面对一个素不相识之人过。

  原以为不过是过眼云烟,谁知,谁知这个短暂的楔子之后,我就和这个说话谦卑的男孩子扯出了那么多的事情呢?

  我猜全中国一定有很多校园恋情,都是由同桌转化过来的,这个看看那些小清新电影和各类言情小说便知。没有意外的,我和苏周的恋爱,也是从同桌开始的。

  那时候因为某些原因,阴差阳错,便和苏周班长坐在一起了,至今记得,是在教室的中央的.最后排。便是在那一段时间,交流交往得比较多吧,便相互有了好感。当然,那时候的喜欢,谁知道是爱还是什么呢?当时觉得是爱情,现在觉得是年少无知,错把喜欢当作爱了。如我这般粗糙的人,也是真真切切的觉得,我欢喜了,便是我喜欢了。

  我说我粗糙,却也并不是调侃。而是最开始我是不知道我的曾经的同桌——苏周同学喜欢我的。大抵是他和跟我同一个宿舍的朋友说过,这个朋友便告知了我,而那个时候,我还颇懵懂吧,至少不明晰。

  人便是这样,不知道这个情愫之前,大大咧咧毫无形象,知道之后,便突然之间地,扭扭捏捏起来,也总是不那么自然了。由此我便知晓,有时候爱情,是会改变一个人的,至少是表面上,它让一个人失去了原本的真,也失去了原本的自然,从此变得患得患失备受束缚,可是你愿意,你觉得,爱情这个东西,值得。属于小女子的娇嗔与柔弱,便是在这样的爱情河流里滋生了出来。

  所以后来我恋爱了。如你所见,早恋。

  恋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事吗?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恋爱的时候,短信qq发得频繁,文字书信也来往紧密,常常是夜里缩在被子里发信息,一个人对着屏幕傻乐,或许那时候的心里是无比快乐的吧,只是如今若是突然回忆起来,却总是不可能将后来的事情分开来想的,掺杂了别的情绪,便也感受不到更多的快乐了。还未到高三的重要时期,没有父母的威压,没有老师的紧逼,压力更是丝毫也无,每日里想的事情,便是他如何如何,我如何如何。想想我如今的心态,总是于压力崩塌而来之时,便叹息着,那时候的我,怎么就那么不识愁滋味呢,单纯美好,真好。可惜我是没有时光机的,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美好的状态。

  那时候的我,很爱写日记,暗暗的情愫,小小的懊恼,得意与开心,烦恼与悲伤,亦或是诸多无病呻吟的小诗小句子,都诉诸于笔下,印刻在纸张里。而苏周也曾说:看你白日里疯疯闹闹,晚间却喜欢默默躲在角落写文字,便觉得,很被吸引。

  这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自苏周的口中说出来,我便知道,有那么一个人,懂我。毕竟很多朋友,要么只关注我的活泼的一面,要么只注意到我的安静的一面,而从未有人告诉我说,我喜欢你的白天和晚间不一样的状态的样子,从未。

  我很喜欢那时候的苏周,也很喜欢那时候的自己。喜欢晚自习之后两个人共一把伞漫步在路上,喜欢他高高大大的身躯,喜欢他温良的书生气质,喜欢······太多太多。或许勇于将喜欢说出口,是我这几年来没有变化的一个特点,如今我也时常会大方的说,我喜欢谁谁谁。

  度过了那么一段热情似火如胶似漆的时光,剩下来的,便是冷淡和不和谐了,是不是每段感情都是如此的规律呢。也会矫情地唱,“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最真”。

  那是我最不愿意回顾的日子。高考之前。

  每个想考上一个好大学的高考生,在那段时间里,应该都不太好受吧。苏周的压力比我大。我的父母虽说希望我考好,却也未给我施太大的压,大抵是我平时的成绩总不算是前列,让他们多多少少有一个心理准备,因而也并没有对我抱多大希望,自然于我,也就没有什么压力了。可是苏周不同,他的母亲似乎对他的期望甚高,为了让他有个好环境,不惜放弃工作来陪读。而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当初那么亲密了,只是淡淡的交往着,既不断离,也不进一步发展。

  为什么说我不愿意回顾呢?是因为那个时候我感觉,我的友情和爱情,似乎都出了故障。一方面最好的朋友不满我的忽略而双方相互冷淡,另一方面我和苏周的交往,也逐渐出现了问题。实际上有那么一部分美好的恋情,大抵都发生在初期,而随着交往的加深,对对方的了解加深,也就没有了当初那么浓烈的猎奇心了,只是依靠着最开始的那些激情,勉强维系了这一段不是很稳固的感情。我和苏周就是这样的。或许是那个年纪的我们,还不是一本翻不完的书吧,一眼看得透彻。

  而让我产生了不适感的原因,是苏周的母亲。

  我这个人吧,虽然总是那么不愿意拘于规矩,也从来不是班主任喜欢的乖乖女的类型,但是偏偏我很自负,自负于那一丁点儿的被他人称赞出来的才气,以及颇好的人缘和人品,因此也从来潜意识的认为自己也是好学生的那一类。苏周的母亲是一直都知道我和苏周在交往的事情的,我的父母却从来都不知晓,由于颇严厉的家教和对后果的惧怕,我也便是从来不敢露出一点端倪。高考前夕,苏周的几次模拟考的成绩都不佳,我在这当儿里,接到了苏周母亲的电话。

  第一次的时候电话里苏周的母亲并没有说很难听的话,也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只委婉的说了很多,我至今仍记得那么几句颇有水平的话,苏周的母亲说,你们这个年纪的爱情,是经不起考验的,还是青涩的果子,不能摘,亦多是带着苦味,到了大学,你们的视野开阔了,那个时候产生的痛苦,远比现在多。后来说着说着,便又说,她并不是反对我们交往,只是觉得,到了大学再认真谈恋爱,才是好的,目前应当好好学些什么的。我记得我在电话这头悄悄的哭,没有和别人的家长说过话,也愣愣的不知如何应答,那时候真的有一种心碎了一地的感觉。也第一次觉得,原来早恋的代价,是如此之大么。

  可是即便是在那个时候,我也还是觉得,恋爱胜过一切。而苏周显然态度是没有我这么坚决的,他当时是动摇的,也很听他母亲的话。自然,分手二字也一直悬在嘴上,只是尚未说出来。

  过了不久,苏周母亲再次打电话过来。这次却不复之前的和蔼,大抵是没收到成效,她也生气了吧。我在宿舍的卫生间接起电话,对方语气很生硬,几乎是把他儿子的成绩没有起效的责任全部推到我的身上,最后威胁我说,要反映给老师和我的父母。放下电话的时候,我已然泣不成声。我并不知道,会是这样一个情况。那个时候感觉很受伤,很是想不通,为什么责任就全部在我了,同时也是真的很害怕被我父母知道。

  说与朋友听,朋友亦是怜惜,同时也是认为,可能最受影响的其实是作为女生的我。哭了几场,也终究是无法可想,也只能,是顺其自然,各自努力。只是那个时候还心存幻想,认为我们大学的时候,有的是时间来补偿。

  高考结束那天,我哭的稀里哗啦,不是因为不舍,而是因为,这样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不在乎我考的怎么样,只是心疼我自己都变成了什么样。那时候的我的样子,一定不是我认识的自己。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的成绩在意料之中,苏周则考的颇不错。填志愿的时候,我问苏周填什么学校,他说,不会走远,就在长沙念。于是我在这厢大笔一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所有的志愿都填在了长沙,几乎是未考虑别的因素,只是在长沙的院校中随意挑了几所符合我成绩的,而父母也是欣喜于我没有走远。

  可是后来填完志愿之后,苏周告诉我,他被别的城市的一所学校录取了。以第一志愿录取。

  我几乎忘记了我那个时候的心情是怎样的了,年少啊,很快便将之定义为背叛和欺骗了。

  或许最后应当定义为是我被甩了吧。

  我太重情,亦是太过相信一生一世的誓言,那些华丽丽的刻骨铭心的承诺与誓言,不知抚慰我多少次。以为好吧,即便不在同一个城市,好在相隔也不远,还是可以维系吧。只是这恰恰是一个最好的理由,分手的理由。然后,风轻云淡的分离。

  后来,后来就上大学了。由最开始的不舍,到后来的遗忘,实际上也没多长时间。以至于后来有一天晚上苏周联系我,说了一句,对我,他心怀愧疚。我回复,以后不要说这个了,我那时候是年纪小,不懂事,亦不懂得如何看清一个人。

  其实又有什么看清不看清呢?只是如言情小说中男女主角的对白一般,负气而伤感。

  我想,这句话可能给他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吧。可是这就是我,那个真实的,未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我,说出来的话,也是大实话。

  如今再回顾,也确实是这样。那个年纪里,疯狂信仰的爱情之光,在如今的我看来,多多少少带着懵懂的成分,喜欢是确实喜欢,可是爱不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了,或许是忘记了,或许是真不知道。在那个早恋风气十足的时期里,应当也有着顺应潮流的一个思想在里头吧,亦或是因为太普遍,所以没有危机感。也是对爱情这个东西太过相信,以为一个诺言,便是一辈子的承诺,却忘了,人是会变的,诺言也从来不是永远保质的。不喜欢的时候,有更值得追逐的东西的时候,诺言就成了负累,成了不喜欢的累赘,所以会千方百计的摆脱。而我,大抵也算是诺言碎裂之后的一个不太惨烈的牺牲品吧。

  再回想起苏周,那个高高大大白白净净的男孩,亦是没有了当初的小小悸动,尤同回忆别的生命里的过客一般,清清淡淡,或许好奇,却再也提不起兴致。

  我一点也不感谢这段单纯的恋情,或许我因为它而成熟了很多,或许我学到了很多,可是我不感谢,因为我受到的伤害,不值得我去感谢。只是我也不怨恨,也不遗憾,也不后悔。

  若有缘再见苏周,我一定会淡淡的微笑着打招呼:哈喽,你好,我是落微。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

  很久、很久,我都没有上过网了,也许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你的QQ在线吧,可是我又不愿意将你删掉,我担心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知道,此刻的你,应该很幸福的,但,我还是想要告诉你:我爱你!

  我们是在那个不眠之夜认识的,那个不一样的夜晚将你我牵绕在一起,那样的突如其来,却也带给了我阵阵欢喜。平时我喜欢在网上流离,浮华的页面让我不再感到寂寞的疼痛,每晚的午夜时分,QQ都会上线,因为在那一刻,我才可以感受到夜静得有点可怕,但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和氛围,除了电脑那微弱的光源之外,都是漆黑一片,好像我的存在是生命的源泉一般。

  那一天,我和平时一样,在十二点之前做完了其他的事情,静默的等待着午夜钟声响的那一刻,我打开了电脑,突然在心脏的部位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触动,我也没有太过在意。手指在键盘上面熟练的敲打着,给这个安静的黑夜带来了一丝声响,好像是钢琴键的跳跃般的欢乐。

  我喜欢去很多的论坛,了解一些很远的故事,弥留下自己独行的痕迹。在那个晚上,我找到了一个名为潇湘苑的贴吧,贴吧里都记载着很多人的心情,只字片语,却诉尽了心底那简单的深情。在此,我很少相信所谓的感情,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讲,我是一个十足的堕落者,可是,我更缺乏温暖,在渴望的同时又在痛恨着自己的矛盾,原来我还是孩子。我快速的浏览了那些距我很远又很近的网友们的帖子,感受到他们的心很近,可是,我又情不自禁的痛了,只因为我恐惧这样的楚楚情意,也许,是我不敢去做这样的有责任的人吧。

  一篇名为"一缕清香隐于雾"的文章吸引了我,里面附带了几朵很漂亮的花卉,我不认识它们,图片上面有淡淡的雾气,让人不由自主的感受到那清香的缓缓飘入心脾,好像心魂都焕然一新。也许是由于这篇帖子的清雅吸引了我,让我不由自主的点击了作者的头像,进入到她的空间,空间里面的内容很简单,大部分都是和花卉相关的,但是却都让人感觉特别的舒服,有史以来第一次的阵阵触动,也许我的心空了很久了,我加她为好友了,其实,并没有因此而多想什么。

  可是,不知为什么,自此之后,每天晚上我情不自禁的就会去她的空间看看,看看她有什么新的动态,也许这只是了解她的一种方式,也许,我什么都没有想要。后来,我们开始了QQ的聊天,聊得很投机,慢慢地,我习惯了每天和她聊一会,哪天看她没有在线,我的心里感觉空落落的,也许这就是可怕的习惯吧。

  我们从简单的问候,一直到无话不谈,这样的亲昵也许不算是完整的爱情,可是,却让我如此依赖,有很多的人认为,是我寂寞了,可是,我的心是真的,有一次,我无法克制自己心里的压抑,告诉她:我们见面吧,虽然曾经对这样的画面进行了无数次想象,可是,我害怕她的拒绝。但是,她答应了,让我竟不知所措了,也许,是太高兴了吧,有点出乎意料吧。

  我们虽然在同一城市,可是,之前为了保留一点点的神秘感,我们彼此都没有看过对方的照片,我们相约在那个美丽的晚上,在一个很安静的咖啡店,因为她告诉过我,她喜欢那样的格调,喜欢那里的落寞。那晚,我到的很早,也许,是想给她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吧,我坐在我们原本事先订好的座位,看着窗外,想着什么,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后来,我闻到了淡淡香气,我转回来头,看到一个很瘦削的女孩,她的头发有点发黄,脸色也不是很好,不过长得还很漂亮,而且那浅浅的酒窝特别的可爱,身上还有淡淡的香味。我请她坐下,我们聊了很多,她看起来健谈,这样挺好的,我喜欢这个给我不一样感觉的女孩。

  那晚,我送他回去的时候,她突然说,她不想回去了,要去我那里,我们就去了我那个很糟糕的蜗居,晚上,我想抱她,她不让我碰她,这让我觉得很不舒服,那晚,就那样简简单单的过去了,第二天,我送她离开了。

  也许,从某种角度而言,男人的思维和女人的思维是不同的,现在才突然发现,男人很难懂,女人亦难懂,只不过针对的对象不同而已。我想,如果很爱她,就该给她最起码的尊重,但是,我又无法克制自己身体的反应,也许,我不是一个好男人吧。作为,坏男人,我觉得我不是很称职,好了,也许我该补补觉了。

  再之后,我们很少联系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我好像也从未在她的世界里留下任何痕迹。也许,她的世界里面太冷了,容不下我这个喜爱阳光的人吧,慢慢地,我将她抛之脑后了,也许,我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正因如此,我要让自己活得很充实,又开始了我之前的涉猎活动,在网络的世界里穿梭,只为了达到某种心理上的快感。

  又是一个下雨天,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每逢下雨天,我就特别的烦躁,感觉自己更加的寂寞,好像我是被丢弃的孩子一般,在世界的角落里孤独的活着。我为了让别人看着自己活得很好,我去大型商场开始了疯狂的选购,整整的逛了一天,感觉突然累了,就走进了一家咖啡店,随便点了点,不由自主的看向了窗外,看着昏蒙蒙的天,毛毛细雨,莫名的伤感起来了,想起了心里久久埋藏的她,原来她还在,只不过是在我的心底,慢慢的沉淀,却消失不掉,突然,感觉到痛了,揪心的痛,但过了一会,我便没事了。

  我失落的拿起我今天的战利品回到那个我小小的栖身之地,有点累了,我想我该睡觉了,不知觉看着远方的事物离我越来越远,直至视线模糊,在那个美丽的梦里,我梦到了,我们再次相遇,不过,她的身边多了一个比我更英俊的男人,这让我很不是滋味,但我还是默默的对她微笑,但是,她好像无视我的存在一般,从我的身边悄然走过,还和那个帅气的男人手牵着手,亲密的从我的身边走过,那一刻,心脏好像都要停止了跳动,呼吸都是那么的困难,好像要坠入地狱一般的急骤,没有任何的知觉,就这样,突然,脑子里一片空虚。我虚弱的睁开疲惫的双眼,在我的神智还没有恢复过来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的跳起来,打开电脑,快速的登录上QQ,寻找她的踪迹,可是,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冷汗从额头上缓慢的留下来,我记得,我好像没有删掉她的QQ吧!

  好不容易才从电脑桌旁,找到曾经用笔记下她的QQ,然后,我又情不自禁的加了她,也许,这便是另一个开始,从此,开始了不一样的生活。我们后来见了几次面,慢慢的,见面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我也特别喜欢和她一起出去散散步之类的,也许,是因为性格的关系,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永远无法跨越的界限,但我愿意迁就她,只因为,我发现,我爱上她,而且是在不知名的情况下,爱她,是那样的深刻。

  在一个很平常的日子,我们同居了,开始了属于我们自己的小生活,感觉我那里像一个家了,她将房间布置的很温馨,而且对我特别的关心,白天的时候,我们忙着工作,晚上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散散步,因为她喜欢散步,她说,她喜欢这样的慢步调,好像彼此可以一直牵手走下去。后来,我失去了工作,因为我和我的上司出现了矛盾,所以,我辞职了。

  她还是每天按时上班,我也开始着手重新找工作,她的工作有的时候会回来的很晚,我会去接她,她没有空的时候,我会收拾房间,给她洗洗衣服之类的,不知道为什么,每天总是期待着她的回来。不知道是我最近的运气不太好,还是其他什么,我的工作一直没有着落,我们就这样的生活着,有的时候,我不小心就将她惹哭了,不过,她很喜欢我的怀抱,她总是说:"你应该庆幸自己的怀抱,给我带来很多的温暖,让我有安全感!"每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都感觉莫名的温暖。

  在她休假的时候,我们喜欢起来的很晚,然后出去吃点东西,再去附近转转,这是她喜欢的生活方式,就像我,虽然很想出去运动一下,但我还是,和她散散步,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爱吧,因为除过她休假的那天,其余的时间我可以自由支配。她从来不过问,我白天做什么了,不是她不关注我,只是她不想给我压力,我明白的。

  虽然,我们过得不是很富裕,但是我们过得很幸福。平时,也会有点额额碰碰的,但是我们还是会和好如初,这便是平凡的生活吧。我想,我们的第一家,也挺好的!后来,她回来的越来越晚了,而且她有的时候还会凶我,我知道,因为我,让她过得很苦,我曾经多次,想毅然的离她而去,可是,我又是那么的舍不得她,看着她那样的瘦削,真的放心不下。她也说了很多次,她要走了,可是,她说,她没有勇气,她不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就这样,我们还是生活在那个小房间里。我很宠她,也许,是因为我太爱她了吧!

  如果,爱她,请用心爱,这是一个好友对我说过的'话,至今,我都铭记在心。后来,我们搬房子了,因为我们付不起那里的房租了,仅仅的靠着她那点工资,远远不够我们两个的花销,我们收拾了东西就重新搬到了另外一所更小的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从那边临走的时候,她说,那个是我们的家,她害怕我们就此失去那曾经年轻的美梦,就像《爱的发声练习》上面的男女主角一样,就因为爱,我想我们会过得可以好一点。

  可是,也许是好景不长,还是幸福总是遭人嫉妒,有一天,她说她累了,她心里还放不下她的前男友,她简单的收拾了行李,离开了,从我的生命中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而我,只是,紧紧的抱着她,说:"在外面照顾好自己,我等你回来!",微笑着和她说再见!可是,在她走后,我无法抑制那揪心的痛楚,泪水默默地留了下来,原来,真的很痛,我又急忙跑出去,看着她的背影大喊道:"要照顾好自己哦",她的泪水已经模糊了双眼,她勉强的笑了笑,说:"嗯,我会的!",转身离去了。

  接下来,我开始了单身的生活,不过,房间还是收拾的很干净,因为,我再等她回来,她是我生命中的烟花,很漂亮,但是我却无法拥有。我也开始了正常的人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我有时在想,假如,我的工作可以早点找到的话,也许,她就不会走的。但我明白,我不能给她带来幸福,那我就祝福她吧!闲下来的时候,会常常去我们去过的公园的椅子上坐坐,感受一下她是否曾留下来的气息,感觉很美,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好像那颗心都醉了。现在才发现,原来,她是多么的会享受自然的芳香!

  后来,有一次,我在大街上无聊的漫步,也许是因为,受到了她的影响吧。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画面,发现了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在吵架,那个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很漂亮的女人,而另外的一个女人,好像怀孕了,有很多的人在观看,好像那是一场多么精彩的话剧,由于好奇,我也走近看看,当我看到那个怀孕的女人的时候,那颗心又再次的痛了起来,原来是她,她怎么了,我在心里问着,从大家的议论中得知,那个男人抛弃了她,就是她的前男友。好痛、好痛,看着她那样的憔悴,我默默地扶起她,带着她离开了那冰冷的地方,我们回到了我的寝室,她一直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我给她洗澡,晚上,我们一起躺下休息,她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而我彻夜未眠,我告诉自己:我要一辈子对她好!

  我从别人那里得知,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有很多次,他前男友来纠缠她,还威胁她,要伤害我,让她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她一直都隐瞒着我,后来,发现自己怀孕了,她知道不是我的小孩,就离开了我的身边,来到另外一个很偏僻的地方生活着,而那天我看到的那一幕,是因为她想从她的前男友那里要一点点钱,为了给即将诞生的孩子存点钱,她现在不能工作,只能祈求她的前男友,我坚持着听完了所有的事情,那颗心又开始痛了!泪水模糊了双眼,那一天,那条路我走了很久、很久,回去之后,我什么都没有说,她还是什么话都不说,但是我们开始了幸福的生活,不久,她的肚子特别的疼,我赶紧送她去医院,我强烈要求陪生,她紧紧的抓住我的手,我想,那一刻,我们的心是紧紧的牵在一起的,没有过多久,她便生另一个男孩,在孩子嚎啕大哭的时候,她幸福的笑了,虚弱的说:"我们的孩子……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

  她叫林扬,是一名大四学生。这个单纯质朴的小姑娘如今已长成为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只见她怀里抱着几本书,微笑着穿梭在这热闹的校园里。

  他叫程缘,是一名高中数学老师。二十二岁那年年轻帅气的他走向自己的岗位,陪伴他第一批学生从高一走过高三。七年过去了,他却依旧和那群学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林扬就是那一批学生,她梳着齐耳的短发,规规矩矩的坐在座位上。这个可爱的女孩闪着一双黑黑的大眼睛注视着在讲台上潇洒挥笔的程老师。回想当初程老师走进教室做自我介绍之时,全班同学都沸腾了,有几个大胆的女生竟然大呼:“老师你好帅。”林扬看到程老师脸红了,她心想:“这个老师还蛮可爱的,有种邻家大男孩的感觉。”不过怀着对老师敬畏的心里,林扬每次碰到程老师都会恭敬的打声招呼:“程老师好。”而程老师却有些不好意思的:“好,你也好。”经常有别的班的女生跑到林扬班站在窗口边望向程老师边窃窃私语。他然已成为全校焦点。林扬几个好朋友,竟然有些花痴的想象着程老师就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林扬自始至终都表现的很淡定。她想,帅只不过可以带来给人视觉上的享受但他毕竟是我老师。这一年她十四岁,他二十二岁。

  随着时间推入,林扬发现程老师不仅外表长得帅而且教学风格活泼幽默,一个个很复杂的难题在他的讲解下却变得如此简单清晰。师生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近,男生们更是在下课的时候围着程老师一起讨论最近的篮球比赛,他们也很偶尔在礼拜六礼拜天的时候一起去打篮球“听说这个星期我们班的男生和十四班的男生要进行一场篮球比赛,程老师也参与,班里绝大部分同学都去了,你就陪我去嘛。”朋友王林拉着林扬的胳膊一遍遍哀求着。“好了,好了,真是拗不过你,陪你去就是了。”林扬说。她们来到篮球场,场上围满了人,林扬和王林好不容易挤了进去,球赛正在紧张的进行着。王林看呆了,场上不断传来女生的尖叫声,林扬也看的津津有味:“没想到程老师篮球打的这么好,他灌篮的样子比站在讲台上帅多了。”中途休息,有几个女生大胆的跑去给程老师送水却被他一一拒绝,他径直走到篮球场的另一边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瓶水。王林撇撇嘴对林扬说:“想讨好程老师,这下献丑了吧。”林扬笑了笑若无其事的等待球赛开始。突然程老师笑着走到她身边:“林扬,麻烦你帮我把这瓶水拿着。”“好的,程老师,”众目睽睽之下林扬羞得满脸通红慌忙接过。王林愣了愣对林扬翻了个白眼:“啊!为什么是你呀?为什么不给我?”“想拿是吧,”“嗯嗯,”对方赶紧点头。“那给你拿着,我拿它还嫌累赘。”王林小心翼翼地接过去紧紧地抱在怀里,生怕把它摔下来。林扬又看了一会,拍了拍王林:“我去图书馆了,别忘了程老师的水。”“嗯嗯,放心吧,”见王林看都不看自己,林扬只好无奈的穿过人群,走向图书馆。林扬是个安静的女生,除了和几个好朋友能疯,其它绝大部分休息时间就泡在了图书馆。球赛在林扬班胜利的欢呼声中结束了,王林赶紧跑到程老师面前:“程老师,您的水。”“好的,谢谢,哎,林扬呢?”“她去图书馆了。”“哦,好,谢谢你啊。”林扬正沉浸在莎士比亚的文学中,突然有人敲了敲桌子,把她惊得忙抬起头看竟然是程老师。“没吓着你吧。”“哦,没,没有,程老师也来这里看书?”林扬慌得站起来。“我来查一些资料,看到背影像你就过来了。”“哦,”林扬手足无措的,低着头不知道说什么好。“行,你接着看吧,我再去找找。”“嗯,好的,程老师。”

  其实林扬不知道程老师已关注她很久。他第一次认真记住这个女孩是在一次章节测试,两个半小时的考试时间,她却只花了一个半小时就交了试卷,当场批下来竟然是136分。还有一次课堂结束之前程老师匆忙结束了一道题的讲解而出现了一些失误,她并没有当场戳穿他而是在放学之后,绝大部分同学都走了,趁他在给其他同学讲题之时,她悄悄地走上黑板,把乘号改成了加号然后默默走开。第二天他在课堂上又把这道题重新讲了一遍。他想这个女孩真的是与众不同。她安静、聪明、善解人意、喜爱微笑,他总觉得他对她有种亲切感。当然对着一切林扬毫不知情。

  林扬在听说程老师用自己的工资资助了班上的一名困难学生后,她愈发觉得程老师越来越伟大。她想这样的老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老师,才是最值得尊敬的。不知道是谁从哪里得来的小道消息:这个星期五是程老师的生日。在班长的正式提议下,全班同学都开始精心准备礼物。林扬不喜欢那些奢而不华的东西,她觉得自己亲手做的才是最有诚意的。她跑遍了学校附近的几家小商店,终于相中了一个蓝色的漂流瓶,又买了几匝花花绿绿的小纸。熬了三个晚上,终于把一千零一个纸鹤叠好了,随后又在一张纸上写了几句祝福语,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放进漂流瓶里。“一切ok,大功告成。”这一晚,这一觉,林扬睡的心满意足。

  星期五的.晚自习,在全班同学共同申请下,班主任同意把这个晚自习交给程老师。几个调皮的男生迅速跑到教室前面把灯关了。程老师走了进来:“怎么这么黑?没人开灯吗?”灯亮的那一霎那,所有同学都站了起来,一边鼓掌一边唱着:“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程老师有些感动,眼眶微微湿润:“谢谢同学们,太谢谢你们了。”而后同学们一一送上自己的礼物。林扬抱着漂流瓶走上讲台:“送给你,程老师,生日快乐。”程老师认真的看了看:“我很喜欢,谢谢你林扬。”随后在程老师的安排下这个晚自习变成了有趣的座谈交流会。程老师让大家谈谈自己的理想。“林扬,你的理想是什么?”“我的很简单,成为一个像程老师这样的好老师就足够了。”林扬笑着说。也许这句话没有人放在心上,但程老师听着却觉得心里美滋滋的。林扬第一次放下学生的身份和程老师亲切的交谈,他们之间的距离仿佛一下子缩短了很多。

  眨眼间高考临近,一切都进入紧张之中。越来越多的同学加入了晚自习在教室看书做功课的行列。而程老师也成了一个常客。他穿梭在一个又一个同学之间,不厌其烦的耐心讲解每一道题。林扬很少问程老师问题,尽管程老师经常走到她面前问她:“林扬,有什么不懂得尽管问。”林扬总是笑着回答:“放心吧,有问题一定请教你。”这个黑色的高三却因为程老师的陪伴而变得温暖。程老师带给同学们的不仅仅是学习上的帮助更多的是心灵上的鼓舞。这一段或许会成为每一个同学最难忘的回忆。高考结束林扬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华东师范大学,程老师听到这个消息却有些兴奋异常。在随后的同学聚会里,程老师作为唯一一位被邀请的老师激动而又有些难过的说:“同学们,三年了,一路走来不容易,我很高兴能看到你们今天的成就,不管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上遇到什么困难,请记住还有我这个大朋友,你们要记得和我保持联系,这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聚,”说罢,转过脸对着林扬:“林扬换了号码一定要告诉程老师,可不要把我忘记了。”“怎么会?程老师这辈子我都会记得你,我敬你一杯。”聚会接近尾声,班长提议和程老师照相留念。同学们三三两两的跑上前。王林和林扬也一左一右的挽着程老师的胳臂。“一二三,茄子,好了。”林扬正准备下去,程老师却一把拉住她:“我和林扬单独照一张。”“好嘞,一二三,茄子。”这场聚会,在男生们的拥抱,女生们的眼泪中结束了,是呀三年的深情留下太多不舍,这一别何时才能聚首。这一年,她十七,他二十五。

  大学的生活多姿多彩,林扬办完了号码就群发给了程老师和所有同学。她每天上完课最喜欢的还是泡在图书馆。程老师经常给她打电话,询问她最近的状况。她有的时候心情郁闷也会找程老师倾诉。室友都开玩笑说他们俩不像师生更像恋人。林扬却自我辩解:“程老师就像我的一个好朋友,他对每一个同学都是这么关系,你们想多了。”有一次,她接到程老师打来的电话就开玩笑问他:“程老师,你怎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大家伙可都替你着急呢。赶紧给我们找一师母,我们还等着喝你的喜酒呢。”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不急,我在等一个人。”“等人?等谁呀?要不要我们大家伙帮帮你?”“不用,等时机成熟你自然就知道了。对了,看你空间,最近有不少男生追吧,打算交男朋友了?”“怎么可能,大学期间我绝不恋爱,没这打算。”“那就好,别想太多,有什么问题给我发一短信就行,我给你打过去。”“嗯,好的,程老师。”放下电话,林扬突然觉得自己心里很没底?难道正如室友所说程老师等的那个人就是她?这不可能,他是她的老师。这一晚她迟迟不能入睡,于是她走到走廊里拨通了死党王林的电话,告诉她她的想法。“这肯定的,从高中时我就觉得不对劲,他怎么不主动打电话给我呀,都是我打电话给他。”“你别胡说,这怎么可能?”“你别管他可能不可能,我就问你如果真的是你怎么办?我觉得程老师这个人还是不错滴,虽然比你大八岁,但人又帅又很会疼人,你就从了吧。”“行了,行了,不和你胡扯。”林扬挂了电话,却也有些茫然。

  这一年,她二十一,他二十九。马上就要毕业了,林扬已经接到好几所学校的邀请,就在她纠结着去哪所学校的时候,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您好,请问是林扬小姐吗?我这边是天津卫视爱情保卫战栏目组的。”“是的,我是,有什么事吗?”“是这样的,我们受一位程缘先生的邀请,邀请您明晚来爱情保卫战录制现场为您的这位朋友助阵。”“您说的是程老师?”“是的,他在明晚的节目现场要向一个女孩表白,所以邀请您来做助阵嘉宾。”“好的,我一定会去得。”放下电话,林扬本以为自己应该很开心,可是她却有点失落。第二天晚上八点,林扬到达天津卫视演播厅,一位工作人员把她引向了一件化妆间。一番打扮后,林扬问道:“程老师在哪?”“他现在在另一个化妆间,马上就能见到了。”工作人员笑着回答。十点钟,有请主持人人赵川。赵川:“今天不是一个调解现场而是一个表白现场。这是一位还未成为恋人的情侣,在男嘉宾的再三委托下,我们把他心仪的女孩也请到了现场。这是一段美妙的恋情,请看一段vcr。画面上是程缘:“她是我的学生,从她十四岁开始我就喜欢她,也许有些人觉得很荒唐,可是我无法避免,这个女孩身上有很多优点吸引着我。那时她太小,我就一直等,终于等到她毕业之时,我等了七年把她从一个小女生等成了一个小女人。今天,我必须表白,再不表白就没机会了。说罢,对着山下大喊-----林扬,我爱你。赵川:“他等了她七年,这七年可以说是备受煎熬,忐忑不安,让我们掌声有请这对男女主人公,男主人程缘,今年29岁,来自安徽,是高中数学老师,女主人,林扬,21岁,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林扬走出来站在舞台上望向程老师,西装革履,真是英气逼人:“哇,程老师,今天好帅,你今天一定能成功,”说罢望向主持人:“主持人,我是不是站错地方了,我应该坐到下面去。”“不着急,你先站一会,我问你几个问题好吗?”“好的”“你觉得对面这个男人在你生活中扮演什么角色?”“好老师,好朋友,好哥们,是个值得依靠和倾诉的人。”“请你评价下对面这个男人。”“嗯,正直,乐于助人,待人和善,非常有责任心,以后肯定是个好丈夫,好父亲。”“那既然这么好的男人,不如你把他收了吧。”“啊,我,我今天是来助阵的,林扬羞涩的笑道:“我就想对那个女孩说这么好的男人你一定不能错过,程老师,加油!我先下去了。”主持人:哎,哎,你先等等,先给你看样东西,来大屏幕。林扬看着看着突然惊讶的两手遮嘴,画面里播放的是程缘的房间,墙上用玫瑰花摆的心形里面全是她的照片,还有她五年前送她送他的漂流瓶。林扬呆住了,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主持人:“好,三分钟告白时间现在开始。”灯光瞬间暗淡下来,林扬还没回过神,只见程缘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单膝跪下:“林扬,可能今天对你来说有点突然,但我等不及了也不能再等了,原谅我这么仓促,林扬,我爱你,从你十四岁开始我就爱你,那时你太小了,我就等着你长大,这一天终于到来,做我一生的伴侣好吗?”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所有人的心都揪着,林扬沉默一会,走下去接过玫瑰花,两人拥抱在一起。主持人:“多么幸福的时刻,多么完美的结局,问下大家小伙子帅不帅?”“帅”“姑娘美不美?”“美”“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小伙子一点也看不出来是快三十的人,我看顶多二十五岁,祝福你们。”

  半年后,林扬已在程缘所教的学校担任高一英语老师,下半年十一,他们举行了婚礼。我想,也许爱情真的可以超越时间的长度而成为美丽的神话。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

  洞庭湖边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位美女,叫王文娇,长得十分美丽,真的是如花似玉,如仙似画,一身的风景:眉清目秀樱桃嘴,黝发冰肌柳枝腰,那水灵灵的眼睛,甜蜜蜜的脸蛋,苗条条的身材,令人看着不愿眨眼,想着不愿散念。小伙子对她倾慕得不得了,只想抱得美人归,追求她的人不计其数,媒婆踏破了门槛,可就是难以遂愿,为什么?姑娘眼高啊!

  这姑娘眼高并非不知天高地厚,她可是有资本有实力的。她不仅仅是人长得漂亮,还有超乎寻常人的才气,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江南美才女。

  她的聪明才智从小就显露出来了:五岁上学成绩居班里第一,七岁跳舞在全校最好,九岁作文在县里拿了最高奖,十六岁参加高中数学竞赛获得全市第一名,十七岁参加高考中了全省文科状元。

  这“文娇”的名字真是没白取,既是文气才气十足又娇美无比,是女孩子中的凤毛麟角,难怪小伙子们对她垂涎三尺却是望尘莫及。

  文娇不仅美丽有才气,而且做事勤快吃得苦,对父母又很孝顺。她在名牌大学毕业之后放弃了城里高薪聘请的好工作不干,硬是要回到了父母身边。一些人不解其故,到后来才知道是因为父母身体不好而要照顾。是金子到处都会发光,她回到农村里之后便努力发展养殖业,赚了很多的钱,而且用自己赚来的钱将父母的病治好了,还建起了农村小别墅,让父母过上了舒适幸福的生活。

  家庭建设搞好了,文娇也到了结婚成家的年龄了,虽然追求她的人多,说媒的人多,可是她却很难选中对象,因为她提出的条件一般人做不到。

  要说她的要求高也不算高:她一不要求对象家里多有钱,只要够生活就行了;也不要求对方长得多帅气,只要对得起观众就行了。

  要说她的要求不高却又实在是高:酷哥帅男做不到的`也是她要求必备的条件是要能与她吟诗作对。

  她公开了征婚对联,相亲见面的上联就是“门前晃柳凭风度”。要求对方先对出这一下联,然后才有资格与她见面,仅这一项就吓退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年轻后生。

  有了这公开的条件,就有了明确目标。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伙子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于是暗暗地做着功课,将声律启蒙课本、古诗对联平仄,或拜师学艺,或刻苦自学,加倍努力地在刻苦修炼。

  曾经几个急于求成的后生,以为自己学得差不多了,便去应对。一个对出“塘中游鸭戏鸳鸯”,被刷了下来,没见上面;又有一个对上“腹里贮文有春秋。”

  “噫,这个还勉强可以。”文娇觉得这人虽然对得并不工稳,但认为还有点韵味,便同意见了一面,结果聊了不到一个小时,便弄得对方上气不接下气,黄了。

  还有两个小伙子在家闭门苦练了三年,前来应试,结果碰了一鼻子灰,不得不放弃念头,另寻别的美人去了。

  文娇没见了对手,可是又于心不甘,若是下嫁一个牛唇不对马嘴的丈夫,没有共同语言,且不太委屈自己了?因此,迟迟嫁不了人。

  父母为她的婚事着急得不得了,就在菩萨面前诵经拜佛,弄得菩心烦意乱;在她耳朵边唠唠叨叨,弄得她耳朵起了茧。

  文娇为了安慰父母,便答应降低标准,但对对联这事不能省,能对得上对联的,年龄、长相都可以放宽,只要对方是单身男人就嫁,可是仍然很久无人应试。

  忽然有一天,文娇家里来了个陌生后生,说是特来应对的。文娇的父母见这后生长得也不错,而且举止与说话也斯文,便喜出望外,热情地接待了他。

  文娇在外忙了半天工作回来,见家中来了位不速之客,从相貌上一看,胜似潘安。文娇心想:不知其才是否能比及秦观哦,心里一直在打鼓,并不怎么热情。

  可这帅哥一见文娇之美,眼都呆了,心都醉了!他在想:即使这文娇是个花瓶,他也要娶回家去!于是便开门见山地主动道出了自己此番前来的意图,应征求婚。

  文娇见他信心满满的样子,便道:“既然是来应征求婚的,那就按照我的原则,你先将我公开提出的上联对上了再说吧!”

  那后生道:“好呢,美女出的可是‘门前晃柳凭风度’?”

  “是的,你的下联呢?”

  “我的下联是:‘屋侧宁池见水平’。”

  文娇听了下联,心里倒吃了一惊:这下联对得好啊,“晃柳”对“宁池”一动一静,“风度”对“水平”,既有名词暗指人的气质与素养,又有主谓结构词语与前词顺畅下来的意境,这可算得上十分工稳了!

  文娇见对方出口不凡,心中一喜,脸上微微一笑,便询问起他的基本情况来:你是哪里人,家中还有什么人,自己有什么特长与爱好?

  那后生道:“我叫陈连科,家住云山一隅,离这儿五十余里,家中父母健在,还有个弟弟,正读大学。我曾毕业于北京一所重点大学,在大学里学的是园林专业,种花养草可是我的强项。大学毕业后回到了家乡,现在创建了一家园林公司,公司效益还不错。我从小也很热爱文学,喜欢研究诗词对联,也很想找一位志趣相投的伴侣,前几天到你们镇里做一笔业务,听说了你的故事,便觉得我们之间可能有缘分,动了心思,所以今天前来应试。”

  “那你应该是有思想准备的了,你不怕我为难你么?”文娇有心试探道。

  “既然有胆量来,就不怕你为难我!”连科爽快地回应道。

  “暂且不要说大话,莫到时收不回。”

  “你说的条件我也清楚了,不就是能对上你的对联么?有多少关卡?”

  “这样吧,家中有我父母亲弄饭,我们出去走走,我随意出联,你若能全部对上我的出句,就留你吃午饭,可商量婚事。如果对不上,那就请另寻高明。”

  “好吧,请带路。”

  两人起身走了出来,文娇走在前面,连科紧紧跟着。此时,文娇在想着如何难他一下的上联。出得大门来,文娇便想好了:我得试试他的书读得怎么样,先出点有历史性故事的联语让他对对,便从容道:“勾践寻仇,无施不可;”

  连科跟着文娇走出门来,心里也很忐忑,但又没什么思维依据,只能被动地待文娇出了上联才能去思考下联。一听文娇出了个这样的上联,心里一惊:这上联虽然不长,却是很刁钻,这是春秋时期的历史故事,前四字勾勒典故,后四字是个成语,既有成语中的意义存在,而其中又深含典故的含义,暗指西施,这越王勾践若是没有西施的帮助,复仇的计划很难实现。要对上这上联,可真是有难度了!

  连科想着分析着,愣了一会儿。

  文娇见连科深思着,猜测他很难对出,便道:“对不出也没什么,可能这是有些太难为你了,我们不能做夫妻还可以做朋友嘛!”

  “你可别急,我匆匆而来,一时思维难以立即转换过来,稍微慢了一点,请理解一下,我这就有了!”

  “有了?你说说。”文娇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又是一惊。

  “可用这样的下联对句:‘孙权嫁妹,有备而来’。”

  “噫,这倒不错!”文娇觉得这下联同样点了一个历史典故,又用了一个成语,既有成语的本意在里面,又有典故形成的意义,这可是绝对啊,妙妙妙!

  她不由得伸出了大拇指点赞。虽然才听了两副下联,她便觉得这连科的确有些墨水,便兴致来了,接着道:“你既然这么熟知三国,那我就出几个有关三国的对联吧。”

  “可以呀,这可是我的强项。”

  “是么,别夸海口。”

  “你说吧,我试试。”

  “三请孔明文将服,”文娇脱口道。

  “七擒孟获武蛮平。”连科迅速回应道。

  “火烧赤壁施新计,”文娇出题也很快。

  “道走华容念旧情。”连科回答更快。

  “中华五千年,最爱品三国,曹孟德刘玄德张翼德,谁是真德者?”文娇觉得短句难不倒他,就出了一个长联。

  连科一听这上联,心里咯噔了一下,迅即撤离三国,上溯春秋,从容回答道:“史籍百万卷,唯勤研六经,宋襄公秦穆公晋文公,此皆智公夫!”

  文娇听了连科应答的下联,兴奋至极:这人真是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文娇见连科的下联有春秋之史,便承着“春秋”二字又出了个上联:“春秋冬夏纷纭去。”

  连科见文娇虽然承上出句,但意义上已经跳出了历史题材,便应道:“昼夜阴晴次第来。”

  俩人一边出一边对,随步而走,来到一处池塘。

  文娇看见荷叶被风翻起,便想考考连科的灵活能力,对着荷塘道:“荷塘卷叶风掀起”。

  连科见文娇触景生情出上联,便打开眼睛搜寻周边景物,看到池塘边不远处有一块高低不平的草地,便应声答道:“草地生沟雪压平。”

  “湘资两水,浪奔横岭朝北走;”文娇又出了个湘北的地理题。

  “岳汩一江,波掩屈子向东来。”连科也从地理的角度应答了个下联,而且还点了岳阳地方的的历史人物。

  此时,文娇心里已经感觉到眼前这个小伙子就是她要找的最理想的人了。虽然如此,但还觉得不过瘾,便继续道:“朝阳吻露蛙声劲”。

  连科应道:“晚照亲霞雁影匆。”

  “放眼朦胧远”;

  “归思领悟多。”

  “光阴随辗转;”

  “岁月任蹉跎。”

  正当文娇准备再出新联时,连科急道:“且慢,你出了这么多出句让我对了,我也出一联给你对对,这样也显示一下公平吧!”

  “你是来应对求婚的,又不是我去求你,当然是我出你对呀,这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

  “也不能这样说吧,我也同样可以试试你的才气与应对能力,婚姻自主,双向选择嘛!”

  “那倒也是,你就出个试试呗!”

  连科便随口说道:“田园拾趣当珍煮;”

  文娇信口答来:“陌上寻幽作玉熬。”

  连科见文娇反应如此之快,心里对她十分佩服,这才女真是名不虚传啊!

  文娇一对完,便带着连科离开荷塘,来到一处旧屋边,文娇见那牵牛藤在墙壁上伸出了无数个嫩尖儿,便道:“百只龙头添紫气;”连科立即应道:“千条虎尾泛灵光。”

  文娇觉得已经可以表露一下自己的心意了,便道:“南窗凤展双飞翼;”连科对道:“北阁梅开并蒂花。”

  文娇道:“几缕秋思君作赋;”

  连科应:“千番春意我题诗。”

  文娇此时也不想再出题了,估计父母亲弄饭也着不多了,便主动拉着连科的手,返回家中,十分欢喜地留他吃午饭。父母见女儿脸上挂着笑容,便猜测她对这后生很满意,更是喜不自禁。

  饭后,父母亲问了一下俩人的交流情况,见女儿有些娇羞地回答了一些提问,又问了连科的一些基本情况,就直接提出了要求,要他们俩好好商量婚事。

  俩人相约在第二年情人节那天举行婚礼。

  到了这一天,两人一见面,文娇又出了一联:“情人节结情人,情人情结;”

  连科不假思索道:“同志哥歌同志,同志同歌。”

  文娇一听,觉得不甚满意,但因接待客人事多,也就没多计较。到了晚上,文娇早早来到洞房,将门关了。她要再一次考验连科,让连科迈过最后一道关卡,隔门出上一联,若是连科能对答得让她满意,便将自己的一切都交给连科,若是对答不上,她还要考虑如何处罚他,至少在这洞房花烛夜是不能让他占着便宜的。

  连科送走最后一拨客人,便来到洞房门口,见门紧闭,便带着些酒意叫文娇开门。

  文娇隔着门道:“你也别着急,我们要今天晚上作夫妻的话,你得过我最后一关,我出一对联,你对着了就进来,新娘任凭新郎发落,若过不了这一关,你今晚就别想进洞房,到外面借宿去吧!”

  连科听了这话,酒意也醒了一半,便道:“你还有什么花招,快放马过来,免得冲淡了我的心情!”

  “那好,你用心听着:‘有木也念桥,无木也念乔,去掉桥边木,加女便念娇,娇女可不丑,金簪头上撸,勤劳致富操苦心,谁是摘心手?’”

  连科一听,她是用上了自己的名字,可见他对我的一片真心,我也用自己的名字对她一联,便接道:“有口也念和,无口也念禾,去掉和边口,加斗便念科,科崽也不狂,银卡囊中藏,开拓创新养甜花,我本探花郎!”

  文娇一听,心里那个高兴甭提了,洞房门轻轻拉开了,笑容满脸,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的心爱的新郎。连科借着还未消失的酒性,一步冲进了门,将新娘抱起,快步向床边走去……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

  (一)美眉是芳邻。

  一张租房启事,引来一位漂亮美眉。天哪!保佑她别把我赶出去。

  在我快29岁的时候,我决定搬出集体宿舍。成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我还顽强地蛰伏在哪儿,这多少是件没有面子的事。

  可城市里的房租实在太贵,又很少有单间出租。最后选来选去,在离公司不远处的一处住宅区内,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500元,水电费自理。一咬牙,签了一年的合同。

  月底一结帐,房租水电费一共花去近600元,这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工资。生活环境是好了,可掏钱时还是很心疼。三间房子我只占用了一间,这是不能容忍的奢侈浪费,所以我决定把闲着的两间租出去。写了几张启事贴在闹市,并让同事王姐给我联系一下客户。

  没想到晚上就有人呼我,回电话发现竟是个甜美的女声。我一下失了主张,把情况介绍完毕之后,我小心翼翼地说:"我可是个男的。"哪知道她笑道:"可我是你的上帝。"

  她都不在乎,我一个大男人还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约定第二天她来实地考察。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破例起了一个大早,把房子彻彻底底清扫了一遍,顺带把自己也整理了一下。现在要把一样东西推销出去,形象可马虎不得。而在即将到来的这位她眼中,我既是房东,更是邻居,当然赏心悦目一点比较好,就像我也这般期待她一样。在离约定时间还有一刻钟的时候,我提前到楼下去等她,心里居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感。

  来来往往的人特别多,有几个女孩子朝我这边走过来,吓得我几乎要撒腿就逃。幸好,每次都是有惊无险。最后,远远得看着一个穿着休闲装的女孩轻笑着朝我走来。我的眼睛一下直了,我以前是学工科的,不能像文科生那样去想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美丽。但我们也有一些给美分级的简易方法,譬如心跳频率。美女无疑能使男人的心跳加快,而一个人跑步之后也会产生同等效果,所以我们就把女孩子的美分为百米级、千米级、万米级。我虽然没跑过一万米,但我相信这个女孩子的美至少到了那个级别。她走到我面前,笑盈盈地问:"您就是戴先生吗?"我忙不迭地点头。

  我们各自做了一个介绍。她叫简云,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原来是搞艺术的,难怪能这么不拘俗见。

  我把简云领到房子里,陪她里里外外认认真真考察了一番,看来她听满意。最后她笑着说:"看来戴先生还挺会生活的嘛。"我忙谦虚着说:"过奖了,过奖了,不过都是以“模丈(模范丈夫)”的标准在严格要求自己。"我不知自己怎么会蹦出一句这么有水平的话来。听得她又是莞儿一笑。

  看完之后,简云就决定租房了,如果她稍有犹豫,我怕马上会说这里入住免费。她挺爽快,一个劲地催我把条件说出来。可不知为什么,我一下变得忸怩起来。唉,也难怪,要我这么个大男人跟一个这样漂亮的女孩去讨价还价,可真是一件要命的事。最后简云没办法,只好说:"既然戴先生这么客气,那我就把自己的意见说一下吧。房间这样分配:卧室一人一间,其余客厅、厨房、卫生间共用。房租和水电费我们两人均摊。戴先生,你看怎么样。"我还能怎么样,只要她不把我赶出去就行了。

  接下来我们又讨论了一些技术方面的问题,如卫生工作,安全防盗工作等。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很快达成一致。不过,我最后加了一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外人带入室内。这一点是基于安全考虑而提出来的。其实我耍了一个小心眼,我还不知简云是否名花有主,要是她不时带个男的回来亲热一番,那我怎么受得了。简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二)我和美眉进行了一次置物竞赛。这样也好,等将来我们结婚时,家具、家电都不必重新添置了。

  怎么这么顺利,怎么这么称心遂愿,真是意外收获。以至于简云搬进来几天之后,我都是偷偷揉揉眼睛,看了她一眼再看第二眼。

  从一切使住户满意的精神出发,我一下变得勤快起来,不仅把自己的房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而且还经常主动打扫客厅的卫生。虽然也有惰情发作的时候,但随即又告诫自己:可得好好表现,人家哪天不乐意一走人,损失300元现金不说,对自己的身心健康也有巨大影响。

  以前男女合租的事只是在报章杂志上看到,而现在一下发生在自己身上,还真有点不知所措。尤其简云是这么一个清纯亮丽的女孩子,对于到了我这把年纪的男人来说,心里没点想法是在很不正常。

  经过一番细致观察和周到的探访,终于得知简云和我一样还是一个单身贵族。让这样一个女孩子孤孤单单地走在都市里,真是件危险的事情。我下决心使出浑身招数将她保护起来。我知道对于眼前的大好形势,更加不能操之过急,鲁莽行事,而应"润无细无声"。

  最重要的自然是从提高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克服了睡懒觉得坏习惯,当着简云的面坚决不抽烟,并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一个绅士。

  房子里没装电话,熟络了之后,简云不时来借我的手机用一下,用完之后,一再表示感谢。我当时恨不得给她买一个,总是很高兴地说:"没什么,这是咱们的公用电话,欢迎随时使用。"我有意无意地用了"咱们"这个词,感觉上一下亲密了许多。简云甜甜地笑着,但愿她能体会到我这番苦心。

  过了一段日子,简云买了台全自动洗衣机回来。她温柔地对我说:"经常用你的手机,让我也做点贡献。你一个男子汉,可能不会洗衣服。我呢,也没时间,就让它来代劳吧。"我一听,一下甜到心的最深处。

  由于职业的关系,简云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创意,这主要表现在她对房间的布置。我发现她有空闲的时候,总是不停地变化房间的布局,以求尽善尽美。不久,她就把眼光瞄准了客厅。

  最后,我的房间自然也很荣幸地受到简云的指点。她当然只是说:"我觉得这样放更好一点。"这简直就是圣旨,我的工作接着就是实现她的不凡构想,忙得我挪了床铺挪桌子,嘴里还不停惊呼:"真是好极了,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一阵忙活下来,我已是腰酸背疼,可脸上依然洋溢着感激而动人的`微笑。为了表示对简云不吝指教的感谢,我执意请她去吃顿麦当劳。她稍稍客气了一番之后,便欣然前往。那天店里的顾客较少,使我能集中思想去营造眼前的氛围。刚开始,我还把持得住。可后来的情景大家就可以想象了,我酝酿了许久的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地涌了出来。而简云只是坐在对面一直微笑着。29岁应该早已不是纯情而容易激动的年龄,事后,我对此地解释是,爱情让我年轻了十岁。

  简云的工作很忙,有时要通宵达旦地做。我有点心疼她,但又不能表现地太腻,就把自己那个cd借给了她,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千万别把自己熬瘦了,否则别人会怀疑我这儿的服务质量。"

  但我们相互交流的机会还是不多,尽管我们近在咫尺。我决定自己创造一些机会,那段时间,彩电价格暴跌。我便买了一台29英寸的大彩电回来,并到家具市场买了几把椅子和一张桌子。我对简云说:"咱们花钱租了房子,不能让它闲着,一定得物尽其用。再说这生活也得丰富一些。"

  这样我们就经常在一起看电视,聊天的内容也日渐拓展。我觉得自己这一手干得真漂亮,虽然在爱情的征途上我还要艰难地跋涉,但基本上已步入正轨,并可以看到一个清晰的未来。哪知过了不几天,简云又做了一件在我眼里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她居然买了一台冰箱,她到没说是不让客厅闲着,只简简单单解释自己经常熬夜,晚上要吃点东西,可这儿连放水果的地方都没有。我想这样也好,从这样的发展趋势来看,等将来我们结婚时,家具、家电都不必重新添置了。有了这个念头,我心中暗暗窃喜。一高兴,又索性去买了台燃气灶和一个电饭煲。这东西一买回来还真立刻派上了用场。那几天,简云牙齿发炎,跑到市场上买了一些绿豆和糯米,给她熬粥吃。

  到了这个时候,傻子都明白了我对简云小姐的一篇爱慕之心。

  简云喝着我亲手为她熬的绿豆粥,很可爱地说:"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啊。"也许是我太笨,这么简单的问题,我居然找不到一个委婉一点,深情一点的回答。

  事后我一个劲儿地埋怨自己没用,想来想去,还是原谅了自己,也许是爱情于我太难得,以致每到关键时刻,我就慌了神。

  那一阵,简云公司的业务比较多,她的工作量也跟着加大了。一天,她一脸倦容地拿着几个要完成的广告任务回来。我发现其中有一个是柠檬酸饮料的广告。我灵机一动,自告奋勇地说:"这个广告设计我帮你完成怎么样?"她瞪大眼睛看着我:"你?"我自信地一笑,转身回房,留下一个背影给疑惑不解的简云。

  晚上我在电脑前捣弄了三个小时,把设计图纸搞定了。第二天我把图纸递到简云面前时,她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代之是兴奋、羞涩。她轻轻地说道:"看不出你还是个搞广告的料。"

  这张图纸是这样设计的,上面画着一个撑着伞的男孩子,他好像在等人,表情丰富多彩,有兴奋,有不安,有焦急。在旁边打着一行字:又酸又甜的味道就像......

  这不是我的创意,以前我看到过日本一家酸奶公司的广告语:又酸又甜就像初恋的味道。我移花接木,弄到这上面来了。

  我慢慢地凑过去:"你知道那味道像什么吗?"简云红着脸反问道:"像什么呀?"我厚着脸皮说:"就像我现在初恋的感觉啊。"说完我含情脉脉地看着简云。

  (三)原来我是只狐狸。

  费尽心机赢得芳心,才发现,自己是只一头扎进猎人温柔陷阱的笨狐狸。

  以后每当我拥着简云谈起我们的爱情时,我就不禁大发感慨:"我们能走到一起简直就是上天的旨意。租房是一件毫不相干的事,我丝毫不会想到它会给我带来爱情,我相信一定是神指引你走到我身边来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是,我们当时都比赛似的买东西,恰恰又避免了重复建设。这就叫缘分,你相信吗?"简云已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停地点头。我一时不解。

  一天我在书桌里找东西,无意中在简云的一个本子上看到一篇被她冠名为"擒狐记"的类似日记体小说的东西。

  2月18日晴

  上午去和那个挑三拣四的家伙见面。原以为有多了不起,看上去也帅不到哪里去啊,不过瞧在他目瞪口呆看本小姐的分上,让他暂且勉强过关。王姐在我面前提他不下十次,我到要看看他到底是眼高手低,还是奇货可居。虽然大伙都反对我采用这种危险的方法,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这样做多刺激,多有情趣,更重要的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一篇一篇看下去,终于看明白了,原来她那次赴约是预谋而来。我们爱情发展的每一阶段都尽在她的掌握之中,而我却傻乎乎地为她的不开窍而伤心呢。其中有这么一些话,如:"今天他第一次请我,原来他夸夸其谈的样子还挺有魅力呢。""不知为什么,每次他买样东西回来,我就也想跟着买。一看吓了一大跳,彩电、冰箱、洗衣机、厨具......简直就像在一起过日子的小两口了嘛。也许,我--真的想嫁给他了。""他为我熬了绿豆粥,我感到软乎乎,暖洋洋的。可是他平时的聪明劲都跑哪去了。真是死脑筋,还要我怎么暗示呢?不能叫他狐狸了,该叫他傻蛋才对。"我看得哭笑不得,如果我也算狐狸,那她就是狡猾的猎人了。

  最后一篇是这样的:

  6月3日晴

  我真不敢相信狐狸还有这么一手绝活,他今天竟真的把那个设计拿出来了,并且创意是那么浪漫、新颖。而且他居然是拿这个设计来向我示爱。有什么法子呢,我自诩为猎人,却掉到狐狸那温柔的"陷阱"里去了。不过,我情愿。刚开始是因为觉得这次行动好玩,才随手记几笔的,哪知它竟发展为我的一本爱情简史。为了纪念我不寻常的爱情,给它取个名吧,嗯,就叫--《擒狐记》吧。

  爱情万岁。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2

  《等份爱》

  爱等太久了,终究会失去。没有人愿意在一个地等太久,等久了,那颗心,也渐渐麻木,失去方向。还好,你没让我等太久。

  陌上花开,等来一段相思。原以为续不了的缘,断不了的情,实可悲。然而上苍还是眷顾她的,这是陌昕的写照。

  一颗真心,藏心底。这情丝,知其斩不断,便决定缠绵。

  1、相逢则相识

  陌昕与冷翊相识于山居书院,那年她芳龄十五,而他年长她一岁。步入书院不久,她自寻一位置坐了下来,捧起书,不知道在翻看什么。此刻,冷翊正坐在她后面,闭眼沉睡。那时,他们谁也不认识谁。书院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夜幕也随之降临。那晚,陌昕倚靠在床上,拿起手机加入书群,看到了冷翊俩字,心里暗想:有人姓冷,咦,这不是小说里面才会出现的姓字吗,还有哦,这个名字看起来好冷的样子。要不要认识他呢,这么巧,我姓陌,这还真冷漠。恩,决定添加他为好友了。不一会,好友通过了两人就聊了起来。

  “咦,问你哦,你姓冷是真的吗,在现实中,我都没有听过姓这个冷的吖。”我怀着忐忑的心情问道。

  “恩,现在不就知道了。”

  “这个啊,我不确定吖,等到明天周日我去补习,看看名单真的是不是姓冷的。”

  “额,行吧。”

  “哦对了,你怎么也会来补习了呢”

  “闲着无聊,就过来了。”

  “哦哦,真奇葩,无聊的人居然会来书院,哦对了,看了你的名字,感觉你挺高冷的。真不知道我是下了多大的勇气加你为好友的。”

  “还好,……”

  “刚来这个书院,人都不熟悉,你可是我加的第一个好友呢,虽然没见过面,但觉得聊的挺来的,对了,你几岁了。”

  “我啊,16,你呢”

  “哦15呼呼,我最小哦”

  “恩”

  “你说,我们明天会以什么方式见面呢”

  “这个啊,你明天看名单的时候叫下,我那时应该在”

  “哦,这样啊,好的。挺晚的,先睡了拜拜。”

  “哦好的。”我看着聊天记录,认识的第一个人吖,还聊得不错,真开心。

  第二天,我就很开心又假装很淡定的上了讲台,看了看名单就叫了下,他应了声。我就走了过去便问道“那个,那个你是冷翊吗?”“恩,你看了名单,相信有这号人的存在了吧。”“真的有姓冷吖,嗯嗯,信了信了,哈哈。”咦咦咦,这,哎,他是我后桌吖,“那个冷翊啊,你的前面是我吖,好有缘哦。”“哈,确实很有缘。”“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好的。”初次见面就这样熟悉的联络了起来。

  2、相知礼相待

  我和冷翊利用科技的发达,时常聊天。我不知道冷翊是否喜欢我,但是我知道冷翊对我很好,所以我也要对他很好。我们能够相遇的时间就只有周五到周天,因为周五放假,周末两人恰好都在书院补习。所以我们常常约在周五晚上出去玩,我并不熟悉县城,常常都是冷翊带我去逛,一个一个地方的介绍过去。我都会跟冷翊讲小时候,高中发生的事,冷翊时时当倾听者。我就会问:“冷翊,冷翊,你有没有在认真听埃”“有埃”我每次讲完一个故事都会重复这一句,导致了冷翊形成了一模式,就是我讲时,他会时不时的恩了一句。一旦我所有的故事说完,我便会逗冷翊笑,谁让冷翊不常笑,也不常说话呢。我朋友告诉我说,冷翊挺高冷的,我就直摇头,不不不,不会啊,他对我都会笑和说话呢。我跟冷翊说:“你觉不觉得你自己很怪啊,很高冷啊,我朋友都说你好冷,但是我不会觉得啊,我觉得你跟我在一起挺暖的。”“哦,会吗,不会埃可能是我跟她不熟吧”冷翊就抬起手摸了摸头,腼腆的说道。“嗯嗯,我觉得也是。”我对着他点了点头,表示认可他的话。

  我最喜欢的事莫过于和冷翊去逛街了,每次走在平地时老是会拐脚,但很感谢每次冷翊都在我身边,拉了我一把。不过,他啊每次拉我都习惯性的扯着我书包或者我背后的衣领。我都会傻乎乎的转过头:“冷翊,能不能好好拉,衣服坏了,你赔哦。”“笨,走路都会摔倒。顺手一拉,坏了也只能怪你太重,没办法。”冷翊一脸无奈的看着我。我我……我被堵的无话可说。过马路时,冷翊都会站在我前面,车往哪来他就站在我哪边,跟在他身后很有安全感的呢。一旦他不注意时,我会走在他前面:“冷翊,我带你过马路。”“看路,回来”然后,然后他扯我背后衣领把我往后拉,酷酷的说道:“路都走不好,看路能看好吗?”我的头顶上飘过了你想说的几个字,那就是,没有了我,你怎么办……

  “冷翊,你多高了,你老是说我胖,那你能不能背的动我。”“就你这样,我应该还背的动。”“什么就应该,还,什么嘛,背不动也得背,我可是你亲口承认的妹子。”“好,来吧,你跳上来吧,我准备好了。”冷翊做了个起背的动作,我噗嗤一声笑了,顺便跳了上去。“冷翊,重吗,背的动吗?”“别小瞧我。”然后,冷翊背着我走了一个路口,我听到了他微微喘息的声音,就说“累了吧,我要下来。”“恩,有点累。”我一骨碌的从他背上跳了下来,学着他,做了那个动作,“冷翊,你跳上来,换我背你,我肯定能背得起你,毕竟我的脂肪在呢。”“你说的哦,那我就上来了哦。”“恩”说真的,冷翊不重,别看他一米七五的身高,才90几斤,所以我背起他,毫不费力,但是我背不远,谜之尴尬哦,但是我还是成功的背起了他,不是吗?我还是很自豪的。

  我和冷翊的感情很好,但终究不是那种感情。

  3、相熟知心意,无奈忧虑多

  尽管外面小雨缠绵,奈何恰逢他生辰,我便早早起床,就为了在他去书院前,亲自对他道声祝福。难得书院今停休,双双互约把期定。趁着有空余的时光,我跟他说:“冷翊,我们相识已有两年之久,恰逢今天你生辰,虽然小雨现在落个不停,但是我们这边的气候是现在下,待会就停的那种。我们相识两年了,都没亲自陪你过生日,这次我想陪你过这次生日,到时傍晚,你载我去公园可好?”“行啊,假若我有空的话。”“恩,那傍晚再说。”

  怀着期待的心态去超市买了你最喜欢的草莓口味,但很遗憾的被告知,已售完。我无奈的选择了放弃,刚要转身离开时,刚好看到旁边有个小母猪形状的蛋糕,目光一亮,双眼焦距于一点,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它,因为我知道我一直是你的小母猪,不知道含义你是否懂得。回到宿舍,拿出锅煮了个蛋,在蛋壳上画了个笑脸,趁着还有时间写了封祝福信,顺便把自己打扮了一番。

  傍晚悄悄到来,老天不再哭泣,瞧望云边彩霞,一朵朵红晕渲染开来,像极了害羞的小姑娘,他骑着小电驴如期而至。“嘿,你来了,闭眼,猜猜我给你买了什么?”“恩,蛋糕,而且是草莓味的。”“你猜对了,可是不是草莓味的,它卖完了,我买了哈密瓜味的。还有一个哦,猜猜看,一个手掌可以握着的。”我调皮看了看他紧闭的双眼沉思的样子。“你不会是买了个蛋吧。”“……真没意思,这也猜的到,你也太聪明了吧,不过不是买的,是我煮的,你看,我还画了个笑脸。”“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妈今天知道我过生日,也给我煮了个蛋,我给你带了一个,你看……。”我看了看他手里的蛋,又看了看我手里的蛋,噗嗤,两个人就笑开了,同时把手里的蛋互换了。

  就这样,我们的约会开始了。这不算得上是情侣的约会,而是好朋友的约会。我坐在他身后,恰逢现在是冬天有点冷,我把双手插在他大衣口袋,暖和了点。他不说,我也当做不知道,算是偷来的快乐吧。一路上,风吹动我的发丝,我靠在他身上,尽情的谈吐生活的乐趣。公园很快就抵达了,提着小蛋糕,选了个没有人的地方,两人一前一后的爬上了小木桥,席地而坐。铺上小蛋糕,插上所有的蜡烛,我让他许了个愿,问他:“许好了没,许啥了,说看看,说不定我能帮你实现呢”,冷翊挑了挑眼神:“说了就不灵了。”“………额……好吧,冷翊,祝你生辰快乐。”“恩,你也快乐。我们吃蛋糕吧。”“恩,好。”我拿起叉子摇摇晃晃的向蛋糕方向挖去。

  “来,啊,第一口给你吃。”冷翊有点愣住,呆呆的',还是乖乖的张开了嘴巴,吃了下去,便道:“这个小母猪的鼻子,猪耳朵给你吃。”“恩,你喂我。”他有点疑惑,但还是抿了抿嘴唇,用他的勺子喂了我一口。我当时心里美滋滋的,心里暗道,这算不算间接接吻呢。这呆瓜,还看不出来我的意思吗。没救了没救了,啧啧。但是我还是忍着没有说出口,桥上路过的人有几个,但看到我们坐在桥上,都默默转身离开。我们也把生日过到了最后,冷翊走在我前面,我就在背后踩着他的影子,心里暗喜,就这样,他一步我一踩,两人默默无言,走到一片草坪,坐了下去,静静的看星空。趁着这感觉不错,一冲动,我背对着他说:“好哥们,我……我……我喜欢你,但,你不用急着回复,我只不过想吐露而已。”说完,心里懊恼得很,该死的,怎么就说了呢,好尴尬,满脸通红不敢转过去看他。双手不停的互搓,恨不得挖个洞爬进去,然而,晚了。冷翊有些愣住,他没有想到我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跟他告白,而他心里也有她,只不过他不想让她承受异地恋的苦,纠结一番,然而还是不知道如何作答,过了好一会儿,他转过头来,看着我的背,对我说:“我还没考虑好,但是我想告诉你,我把你当做妹妹来看待,我……我们现在还是当朋友吧。”“……恩”我用自己能听得到的声音来回复他。“那现在不晚了,我们先回去吧。”“哦。”在回去的路途中,一程无话,让微风轻拍我的脸颊,似安抚,似心疼。

  他把我送到宿舍,就要离开了。“等一下,……”他停了下来,直直的看着我,不知道我要干嘛。我走到他身旁,张开我的双臂,抱住了他,“那个,……我会等你的,但是时间不要让我等太久,好不好。那时如果你还没有女朋友的话……”“恩,我会给你答复的。不过,傻孩子,别这样。你会遇到一个更好的,不过,如果人家一欺负你,我帮你揍他,但是你别找太强壮了,我怕揍不过。”冷翊摸着我的头,柔柔的说道。我忍着泪水,头也不回的跑回宿舍。

  冷翊站在车旁,想了很久,他是不是做错了,他不敢答应,因为他觉得他现在没有能力来证明自己可以给她幸福,而且,他想的是如果现在友情变成了爱情,接下去要上不同的大学,异地恋很累,他不想让她承受异地恋的痛,当学校的情侣一对一对的秀恩爱,她只能跟我靠着视频来维持这段情,隔着距离,他没法时刻在她身旁照顾,那样对她很残忍,把她栓住在我身边是不合理的。他咬了咬牙,先把这段情忍一忍,熬过了大学,如果还有机会,再来追求她。然而陌昕并不知道冷翊也喜欢她,并不晓得冷翊的想法,她只知道我要等他。

  4、情怀依旧在,相思恨无期

  大学了,我时常在想着,如果那时没有告白,我们会很好吗,虽然我们这样的关系一直保持着。我的心底一直有他,舍友一个一个脱了单,而我依旧保持一颗不让他人进入的心。舍友常常问我,值得吗。我说,值得。

  我时常告诉自己,加油,坚持到底,在他还没有交到女朋友前,请你坚定自己的想法,守住自己的心。但是,我很想告诉冷翊:

  这份爱,不要来得太迟,不要让我久等。5、守到云出见光明

  大学生涯即将结束,而我终究还没能等到他。我很彷徨,也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坚持是否正确,我对自己的守候变得不再自信,当我那颗心摇摇欲坠时,他终于来了。

  我还记得那天,他穿着一件纯白色的风衣,来我学校找我。我记得,那天,我接到他的电话,听到他在我宿舍楼下等我,我愣住了,不敢相信,我开始踌躇,心狂跳得不停,穿好鞋,迫不及待的跑出去。但是见到他时,我反而不敢走进他。远远的看着他,只觉得他变得更有魅力了。他看到了我,迈步向我走来,抱住了我:“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额,这句是什么意思。”我脑袋一片空白。

  “傻瓜,我来给你答复了。”他揉了揉我的头发。“你怎么不问我,有没有放弃呢?”“那你现在放弃我了没?”“……好像……好像……有吖……”“碍…”他的手一下子停在了我的头发上,一脸错愕又害怕的表情看着我,“傻,我还没说完呢,那就是才怪。”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摇晃着,泪中带笑看着他。

  “感谢你没有放弃我,我爱你。”冷翊深情的看着我的双眸,手掌轻轻的把我眼泪从眼眶中抹去。

  “恩,我也爱你。”我注视着他双眼,害怕这不是真实的,“你为什么会这么晚来找我?”我声音中夹带着颤抖,“因为我准备好了,对不起,这准备的时间有点长。”冷翊柔情的抚摸着我的脸颊。“我很开心,冷翊。在我快坚持不住的时候,你来了。”我把冷翊抱的紧紧的。

  落日黄昏,在夕阳的余晖下,把我和冷翊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3

  1.

  想起去年这个时候接到首富打来的电话,问了我一个问题:怎么放风筝。

  我一时语塞,赶忙百度了一下,念给他听:选一个恰当的地点,自己拿风筝的提线,逆风向前边跑边看,还要注意风筝飞升的状况,直到感觉风劲够。风筝向上爬升时,你才停下来,然后慢慢放线。

  我说你问这个干嘛。

  他答非所问:风筝线断了怎么办?

  我说:“你有病吧,断了就等风停下来,风筝落到地上你再捡呗,不过你可以随它飞,再买一只就好了。”

  他说:“好。我知道了。”

  若不是他名字跟“李嘉诚”谐音,我真怀疑他能否买得起一只风筝。

  2.

  首富是我高中同学,高三那年,他坐在我后面,没事的时候我就调头跟他讲话,经常被窗外的班主任逮个正着。

  每次倒霉的都是我,因为是我调的头,他只是被迫跟我讲话,当然可以无罪释放。

  很显然,上述是班主任的理论,又很显然,我狡辩只会越描越黑,不说话就能顺利渡过难关,以诚恳的眼神,机械的点头模式答应老师一要心一意为高考是我们当时通用的应付被老师拉去单独谈话的危机公关策略。

  我跟首富的谈话内容其实与我无关,大多数都是谈一个姑娘,这个姑娘是首富的心仪对象,所以班主任,我才是无辜的,如果有朝一日你看到这篇文章,请为我平反。

  姑娘的名字叫做“风筝”,跟“首富”绰号由来不一样,“风筝”是因为姑娘有次穿了件印有一个大风筝的T恤,然后首富灵感迸发,给姑娘起了一个绰号。

  首富跟我说:“风筝穿那件衣服真好看,我就见过她把风筝穿在身上,别人都没有,我觉得她很特别。”

  我说:“有啥好看的,虽说瓜子脸,但鼻子那么塌;还有那个腿长得一点也不直,跟个歪树似的,胸嘛顶多60迈。最奇葩的就是她穿了件风筝。”

  首富当场急了:“你不要这么说她,好得人家姑娘也有很多人追。”

  我心想,估计就你想追呗吧。

  首富说:“我见一男生追她很长时间了,好像都没有成功。”

  我说:“追一个姑娘,其实一个礼拜就能见成效,顶多一个月吧,一个月以后姑娘还不答应你或者你若还感觉不到姑娘对你有些许意思,你就乖乖全身而退吧,不然就会慢慢自动升级到备胎模式。”

  首富大惊失色:“一个月追不到就得放弃,那岂不是半途而废了。”

  我说:“总比输得倾家荡产好吧。追姑娘好比在赌场,你手气好,片刻就会赢得盆满钵满;你手气不好,再怎么努力再怎么祈祷也无济于事。所以我说,手气不好就不要想着翻本,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首富瞬间不说话了,我对他说:“你该不会已经追了一个月了吧,如果是的话,赶快收起鱼线哦,换一块鱼塘试试。”

  话没说完,我就被班主任揪到走廊上谈话去了。

  3.

  风筝跟我们不在一个班,她在我们隔壁班。

  那天被老师政治教育以后,首富告诉我他已经追了风筝31天,我说还差两天,正好是失恋33天,你也好浪漫转弯。

  首富说他没有失恋。

  我想也是哦,追姑娘的'过程是不会失恋的,除非姑娘一脚把你踹在墙上,拿着枪指着你说:不要骚扰老娘了。可是拿枪是犯法的,姑娘不会这么做,所以首富不会失恋。

  风筝是个学霸,每天6点不到就到学校自习。刚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首富家住得比我离学校远,却每次都在我前面来到学校。好得我们以前都是喜欢踩着铃声进教室的死党,怎么他一到高三思想觉悟就立马甩我十万八千里。

  有次我一不小心起早了,就早早去了学校,经过隔壁班就看到风筝一人,然后到了我们班门口,看到首富在那吃煎饼。

  我恍然大悟,我说:“你这个重色轻友的人,我还以为你为了高考事业奉献你的睡觉时光,原来是为了泡妞啊。”

  首富忙辩解:“我是为了来学校吃早餐。”

  我走到首富跟前,看到桌子上两盒特仑苏,我说:“给我带的,谢了。”

  首富连忙把特仑苏放到抽屉里,说:“不是给你的。”

  我说:“那是给谁?我帮你给她。”

  首富说:“那好,你帮我给风筝吧。”

  我还是技高一筹,我给风筝送去特仑苏,风筝不要,我说你不要,我交不了差,风筝说让我喝,跟首富交代就说她自己喝了,我说好。

  当然我得在风筝班上把特仑苏消灭完,不然我以后的牛奶就没有着落了。

  首富以为我办事有力,所以经常会带些牛肉干猪肉脯犒劳我。

  我吃得很惭愧,但是津津有味。

  4.

  一向不在学校上晚自习的首富居然开始留校自习,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一个人在家自习没有氛围,而且很多题不会写,没有人教。

  我对他刮目相看,我晚自习也变得安分起来,不讲话,也不偷着出去吃麻辣烫,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这种压力类似于邻居家小孩考上清华了。所以说一个人是否长才,环境很重要,俗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首富的金盆洗手让我变得不安起来,继而也慢慢静下心来埋头苦读。

  那天第一节晚自习我们俩都相安无事,都像个好学生似的呆在自己座位上。第二节没过几分钟,我就感觉后面有人用笔挫我,我调头一看,首富拿着一道数列题问我怎么算,我在草稿纸上把过程完完整整地给他写了下来,刚准备转过头去。首富说:“你知道风筝家住哪吗?”

  “你问这个干嘛?”

  “我想晚自习下送她回家。”

  “我不知道,你跟着她一起走就行了。”

  “我想告诉她我家跟她顺路,不然她肯定不同意吧。”

  “那你就说你家跟她顺路呗。”

  “她万一问我家在哪怎么办,万一我说的地点跟她不顺路呢。”

  “这倒也是,那我下课帮你问她。”

  “好。大恩不言谢。明天多带一包特仑苏给你喝。”

  我心想,我喝两包会不会撑死。

  不凑巧,我又被老师逮到走廊去了。老师说首富第一天来自习,我就打扰他,还说干脆让我回家自习得了。

  我听老师一说,猛地明白一个问题,这家伙哪是来学校上自习的,分明是为了当护花使者的。

  空口无凭。我也没跟老师争论,只能跟老师说:“我问他数学题目的,下次不会了。”

  估计老师看我第一次开口保证,不是一贯的点头模式,也就没再说什么,让我回教室自习了。

  我深深地鄙视了首富一眼。

  5.

  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们一伙庆祝解放,我们订了一大桌子菜,另外P超订了间总统套房。

  风筝也来了,是我让一个女生一起带来的,当然始作俑者是首富。

  酒过三巡,首富微醉,跟风筝表白。

  全场起哄。

  风筝婉拒。风筝说要早点回家。

  首富突然站起来说:“我送你回家。”

  风筝说:“不要了。”

  首富说:“要。我保证最后一次了!”

  风筝不再拒绝。

  那天深夜零点,我们在总统套房玩得正嗨,我接到电话,首富打来的,他说他在风筝家楼下。

  我怕他喝多了出事,连忙赶过去。我到那的时候,他坐在地上。

  我说:“回去吧。失恋33天,33天以后还是一条好汉。”

  首富说:“以前我下晚自习送她回家,我都跟在她后面,到了她家楼下,我再回家。她家在城南,我家在城北。每次回家,我妈都问我怎么回家这么晚,我就说在学校把作业做完才回的家。”

  我没有说话,听他继续说。

  “一开始的时候,我跟风筝还说说话,后来她知道我家不跟她顺路就不让我送她了,我没办法,只能偷偷跟着她,她好像也知道我跟着她,但也没揭穿我,我就这么一直跟着,看她的背影,我觉得夜色好美。”

  我忍不住了,说了一句:“你这变态,要是我就报警了。”

  首富笑了笑说:“毕业了,一切都结束了,我们走吧。”

  6.

  后来,我们去了不同的城市。

  首富去了南京,学起了建筑,想到他未来要设计高楼大厦我不禁为祖国感到担忧。

  我来了北京,成为了一个不称职的理工科男,大家放心,我不会祸害社会安宁。

  风筝去了上海。

  人们都说人一到了大学就开始改变,至少我跟首富都没怎么改变,但风筝却变了不少。

  风筝到了大学彻彻底底成了一个女强人,做事干练成熟,完全不像当年那个只知道埋头苦读的好学生。

  风筝用大一一年时间一口气考完了TOEFL和GRE,争取到了学院仅有的去美国交换的名额,还当上了学生会的一个部门部长。

  在去美国之前,她在学校交了个男朋友,男朋友据说长得非常俊俏,而且听知情的说,是风筝追的那个男的。

  本来约定好一年交换回来,让男的在机场接风筝。

  可是半年以后在美国的风筝就被莫名其妙地甩了,她还是偶然刷人人看到那男的跟别的女的在一起了。风筝非常气愤,立马打电话给那男的,那男的没接,但她不一会儿收到一条微信消息:我们分手吧,是那男的发给她的。

  当然这一切我起初都不知道,还是后来首富告诉我的。

  首富为什么会知道,是因为风筝交换结束回国那天,是首富在上海浦东机场接的机。

  首富把风筝接回学校,风筝把她的事告诉了首富。

  首富对风筝说:“做我女朋友吧,让我来保护你。”

  风筝点了点头。

  7.

  首富跟风筝在一起了,首富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告诉了我,我在北京隔着千山万水,不能当面祝贺他,只能告诉他一个真相,就是当年特仑苏的故事。

  首富说他知道。

  我怔住。

  首富说风筝第二天就跟他说了,不过他还是一如往常,风筝不喝是她的事,他让我转交是他的事,这就是传说中的“我爱你跟你无关”嘛。若不是这样,我真想说:“首富,你感动了我。”

  首富跟风筝在一起后,首富便一个月去两次上海,幸好南京去上海高铁快又方便。

  首富最后一次去上海时,风筝给了他一个吻,然后跟他分手了。

  首富问为什么。

  风筝说她发现自己不喜欢他,感动不能维持一段感情的长久,她不想伤害首富太深,所以趁早伤害。

  首富说:“我送你回学校吧。”

  风筝说:“不需要了。”

  首富说:“最后一次!”

  那天首富送完风筝后,没有立即回南京,而是给我打了个电话。

  他问我怎么放风筝,还问我风筝线断了怎么办。

  我一开始没有理解,后来才反应过来。

  我重新给他拨了电话,我对首富说:“线断了,可以再接回去,嫌麻烦,就重新买一个吧。”

  首富在电话那头哭得稀里哗啦。

  8.

  每个人在失落的地带都会出现那么一个人,就好像上天派来拯救你的。无论你是身处繁华的都市,还是身处偏僻的山野,都会出现这个人,ta翩翩而来,带你逃离过去的尘埃,让你重新看到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故事说到这,想必是首富的救星要出场了,我也以为那个人肯定会出现了。

  可是事与愿违,那个人始终没有到来。

  而迄今为止,故事的结局又是活生生的存在。

  首富跟风筝又在一起了。

  是风筝跟首富表的白。

  原来自从首富跟风筝分手以后,首富还是每月去两趟上海。

  首富说我知道风筝习惯在哪,她周六的时候喜欢去徐家汇逛街,晚上喜欢去黄浦江边散步。她喜欢看文艺电影,一般去罗香路的上海影城。我知道她会经过哪,我在那等她,有时候我会等不到,等不到我就去她学校自习室看她,她喜欢周末在图书馆书吧自习,因为她喜欢边看书边喝咖啡。

  我说:“你做这么多,她又不知道,有什么用。”

  首富说:“有一次周末,风筝给我打电话,她问我在哪。我说在南京。她说五分钟出现在她面前,她就做我女朋友。我立马从她身后冲过去抱住了她。”

  我说:“她肯定发现你在她身后了。”

  首富说:“是的。原来我早就被她发现了。”

  9.

  风筝断了线怎么办?

  是任由它飞翔?

  还是等它落到地上?

  首富选择了等待,上天最终没有亏待他。

  首富对我说:“追姑娘还是要论持久战,要一条路走到黑。”

  虽然我不赞同这个观点,但还是佩服他的勇气和耐心。

  他给风筝写了一段话:

  有把青春都耗掉就这么喜欢你一条道路走到黑的心,想要你像夏天的细雨,寒冬的暖阳,冬天的暖水袋,夏天的小冰块,春雨的北往狐,秋风的南飞雁,饥肠辘辘时香喷喷的米饭,睡意绵绵时温暖的床,熬夜时的咖啡,黑暗时的光芒。

  就算是不能在你身边,也能有望梅止渴的效果立竿见影。就算你不喜欢我,我也要死心塌地地在你身后等着你回心转意。因为我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你会回头找我,我不知道是哪一天,所以我在等,我怕你找不到我,所以我在你身后看着你。

  风筝回了五个字:让你久等了。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4

  今生为你而来,为何命运让我们不能在一起?

  ——题记

  雨还在下着,窗外迷蒙广阔的天空,深邃而低沉。

  乔,坐在电脑旁,一边听着《一生一世爱能几回》一边书写着自己心情文字。

  歌曲一遍一遍重复着:

  剪一段时光,往事难追;喝一杯青梅,感觉色色的滋味;燃一支红烛,有你该多美;弹一曲悲歌,我为你红颜为谁;挽一轮明月,午夜梦回;冲一杯咖啡,那苦慢慢滋味;经一场风雨,太多的伤悲;走一路红尘,除了你,什么都无所谓。一生一世,爱能几回,别管它是是非非。爱的路上,痴情地相偎,就让眼泪,在风雨中飞。一生一世爱能几回,别管它是错是对,海誓山盟,深藏在心扉,苦苦等待,下一个轮回……

  刘牧伤感情歌,以低沉,婉转,厚重情感,从他男人特有的宽厚嗓音中,缓缓地流淌。像决堤海岸河水蔓延,沁入久旱的泥土,滋润着人们渴望爱情心灵沧田。时光流逝,四季轮回,我们经历了人世沧桑,也经受了爱情洗礼。经历了一路的风雨,在爱的路上,经历了许多的伤悲。这里的恩恩怨怨,伤伤悲悲,凄凄惨惨,情情切切,分分离离,期待着下一个轮回。究竟爱的路上我们还能走多远?

  乔在想,自己的爱情在那里?海伦在对话框里,给乔这样留言:乔,亲爱的,我知道你很想我,我下午三点上班很晚才能回来,你不要等我!这意味着,一整个下午海伦不会在网络上出现。在这样一个阴雨朦朦午后,只能自己,面对着电脑苦苦的等待,守候着一段迷茫的爱情。

  乔不止一次告诫自己,不要陷入爱情陷阱,爱情这杯酒水,谁喝都得醉,而且醉的很沉迷。

  乔的心里总是浮现海伦影像,乔有无数张海伦照片,都是聊天时海伦发过来的,这些照片让乔欣赏不已,并且给了每一张照片命了名字,用心制作制作了一个属于海伦的相册。这本相册只属乔和海伦拥有,在乔的空间紧锁着,像一座关闭着门窗屋子,关满了他和海伦爱的思念。打开这扇门窗,就会敞开了彼此胸怀,望着皎洁月亮,和深邃迷茫夜空,想着他们《远方的爱情》

  在这些精心收藏的照片里,没有乔的身影,他们也无法在一起,她只存在于虚幻网络里,即远又近。远到天涯海角,近到一尺之膈。甚至能感受到彼此气息,还有海伦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一个女人暖昧无法抗拒的气味。海伦也能感受到,在他看来,一个儒雅,坚毅,成熟的男人气味,一个浑身散发烟草暖昧男人男人味道,这种带有尼古丁的气味,越发的沉沦自己,无法自拔,甚至是无可遁逃。

  虽然照片上没有乔的身影,海伦说,无论我走到那里,你都在我心里。乔,我总感觉你和我在一起。有时我在吃放的时候,就会发现你坐在对面含情凝视我。有时我觉得,你来接我,我们牵手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在静寂的黄昏,回到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每次这样想,我就觉得我很快乐和幸福。我们还可以去旅行,一起去拍照。我的照片缺少了另一半,是不不完整有缺憾的,只有用你去填补它的完美。自从见到你,我的灵魂被你牵绊,被你吞没,无尽的思念,无尽的牵挂,满脑子里都是你,我无处可逃,无法掌控。

  她的影像已经铭刻在乔的内心底片。无论世事如何的变迁,都抹不掉海伦的音容身影。他几乎能感觉到她存在,似乎就在她的身边。她清新淡雅的神态,笑容可掬的样子,总是在他眼前浮想联翩。她充满青春魅力的身体,总是让他激动不已。生活因为有海伦存在,给他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他离不开海伦,海伦也依赖他而存在。

  听着伤感的情歌,挽一轮明月,午夜梦回;冲一杯咖啡,那苦慢慢滋味……乔起身冲了一杯咖啡,品尝着着爱情带给他苦的滋味。经历了一场爱的风雨,总有太多的伤悲,一路风尘只要有你,一切什么都无所谓。

  乔还记得,昨晚又一次在网络上遇见了海伦。她在网吧出现,因为星期天,放假休息在家。为了给乔的一个承诺。说好了星期天来看乔。海伦前几天,表达了对乔的思念,海伦说,很想你,乔。很想看见你,我克制不住想见到你。我知道这是一场游戏。如果你没有家室,我一定会冲破世俗的观念,谈一场轰轰烈烈的属于我们恋爱。

  你有你的家庭,你有你的生活,有你的责任和义务。你不可能抛弃你的责任和道义,来全身心的来爱我,我不属于你的世界,你的世界里不应该有我。我只是你生命的过客,在感情的边缘徘徊的人,总有一天要彼此的分离。爱没有错,爱一个人就不要伤害他,要为他的幸福负责。我从没有说过,我爱你。我只说,我喜欢你。因为爱的承诺是厚重的,怕我们承担不起爱的责任。我不止一次的克制自己,强迫自己,不要爱上你,可我没能做到,我无法战胜自己。

  乔,我说了这样的话,你不要伤心,我是发自内心向你表白,我不想伤害你。你是我一生中,最不想伤害你的人,因为我知道,你那样的爱我,我也不得不承认,我们确实彼此相爱着。

  刘牧的《一生一世爱能几回》乔一整个下午都在听,重复的听,反复的听,听到内心无可自拔的沦落,他知道只要稍微不经意,就会滑落到下一曲。那也是刘牧歌曲《真爱》将这无奈的爱情推到,责任,道义的边缘,不敢触摸的边缘,不可越狱的鸿沟……

  乔一直的坚信:爱情是自己的,婚姻是家庭的,我们有权相爱,不分年龄,不分种族,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得到,为了责任和道义,我们固守着传统。婚姻是物质的,用责任来维护。有爱的生活是幸福的,无爱的生活不叫生活,只叫生存。

  雨还是下着,天还是阴沉着,几天的连绵的细雨,把大地浇得响透。像一个喝醉了爱情的酒的人,被灌得烂醉如泥,这是一场彻底爱的沉沦,沉沦的无法就药。

  海伦,今早在乔的对画框里留言:亲爱的,睡不着,想你,因为失眠,一直无法入睡,我克制不了对你的思念。你要好好珍惜我们的爱情,不管将来在不在一起,我都依然的爱你,因为《爱是不可以忘记的》

  爱情是自己的,与婚姻,家庭,社会,种族,肤色,物质……任何一种社会性的配置都无关的东西。它有时候只是一朵随遇而安的花。开一开。就要谢下来。与花的本性,并无差异,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四季轮回,爱情永远。

  乔想,今生我为你而来,为何命运不让我们在一起?这也许是花与爱的轮回,花开了,又谢了,消失了。爱了,伤了,痛了,离别了。虽然暂时没有离别,离别是命中注定的事情,爱的时候是真实的,不爱的时候是现实的,放手也是一种爱,乔心里很清楚。

  可他们的爱情依然继续着,谁也不知道他们的爱情,究竟到底还能走多远……

  乔依然的端坐在电脑边,手里擎着一只将要燃尽的香烟,烟灰不经意间,洒落在键盘上。键盘上有几处烟头烧焦的伤口,是几处无法愈合的伤痕,隐隐的,痛痛的,无奈的伤悲。那是两个不能相爱人伤口,只能用爱的云南白药去医治。他用嘴吹那些烟灰,烟灰在写字台边缘坠落,他又一次的想起海伦,不知她此时,是否能感觉到快乐和幸福。

  耳麦里,依然流淌着,刘牧的伤感情歌,一生一世爱能几回,低沉回转伤痛波动心弦的声音,缠绵着,蔓延着,直抵内心深处,久远的地方……

  想说忘记真的不容易

  看着她走到你面前那么的肆意

  看着她在我面前那么的强大

  我觉得自己很卑微

  你问我可以放得下吗

  我哭了

  我不要你在这个时候问我这样的问题

  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

  沾湿了冬天厚厚的枕头

  然后我用哽咽的声音回答你

  现在暂时我放不下

  如果你希望我放下

  我会努力去那么做的

  从来我这样的孩子都是被伤的.

  可是说完那话的时候

  我的心很痛

  我用手捶击着心脏的位置

  据说那个地方总是在关键时刻可以给人生命

  可是为什么那个地方那么疼

  疼的我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忘不了

  放不下

  就那样放在心里的某个角落

  每每触及就心痛不已

  我很累

  想逃离却沉迷

  流年错乱,我的忧伤倾泻如海

  时光犹如一去千里的海,恍在唯美的心中的都是些些的可望不可及,越是停留不了的,时间越久远,就会是如印在心头的朱砂,遇见片段的记忆,顷刻,染红忧伤。

  遇见你的那个春天,能幸福的听到花开的声音,于千枝万叶中,你的一次回眸,所有的的定局就蔓延了那个微风徐徐,花香沁人的午后。没有来由,无需多释,静怡和美好那样的清朗,若水般清澄通明,春天,记忆里,最后一次那么鲜亮的袭入我柔软敏感年轻过的心。

  也许,你也像你陈诺的珍惜过,也许,你也用尽你毕生的温柔心疼和惦念过,美好芬芳过后,我依然有颗愿意感恩的心,感谢,流年里,你给我的等待如海,感谢,没有插肩而过,真好。那短暂的悠然的一刹那,虽然注定我今时今日,所有的忧伤和寂寞,可是,可是,我仍能骄傲的浅笑言,关于,林林种种的山盟海誓,我依旧是最无悔的那一个,尽管,忧伤曾倾泻如海,我也对得起我那个盼望和希翼过的心。

  成长的代价,就是日渐苍老的心,都沉积了花开花落的故事,故事的油脂伞下,我们年轻单纯的笑脸下,都有颗被染尘的心,曾经,或欢笑,或隐泣,都是为了那个发誓一生相守,却最初离开的人。

  若,你能忘记,我想我也能够可以,把你藏在记忆的谷底,风起时,紧一紧飘起的衣袂。浮生若梦,不再想起,流年里,我倾泻如海的忧伤,越过时光的潮汐,孤单的起起落落。

  再见,旧爱,再见,旧时光,日后的静逸里,原谅我的不辞而别,用意只是多年后的一刹那间,晃过你不太明显的回忆里,我笑的一如当年一样的甜美,可是,我答应你,忧伤倾泻如海的日子里,我也陪你在昔日里哭。

  悄然离去的爱,默默地守候

  面对曾经的爱恋,曾经的誓言,我再一次落下无助的眼泪,面对不能回头的你,我只能在黑夜中默默地关注你,爱着你,想着你,听着你为我唱的歌,看着早已撕碎的合照,回忆一点点的浮现在眼前,可你早已走远,消失不见,只留我一人在这空荡的房间。

  在爱情中,我永远都是卑微的,渐渐的我开始明白,明白爱情并不是单单的一个人付出,爱是两个人相互的付出,相互的理解,相互的包容才能步入婚姻的殿堂,是什么让我们不顾一切的想要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哪怕是飞蛾扑火也在所不辞。

  爱情是纯洁的,是不允许任何人去玷污它,而婚姻是神圣的,每个人都希望能和自己心爱的人相守一生不离不弃。

  曾经我是那么的渴望能够和你在一起,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为你做我力所能及的事,哪怕前方是万丈深渊我也愿意陪着你一起趟,一起承受,可是,你知道吗,你的离去对我来说就是世界末日,尽管朋友说我傻,可我还是不能忘记你,忘记我们之间的回忆,忘记你对我的好。

  那天午后的阳光很温暖,你我在街角的咖啡厅安静的听着熟悉的音乐,你突然对我说,你要离开,我没有多问你,只是静静的看着你离开,当我一个人回到家的时候,你已经悄然离去,家中到处都是你的影子,你为我做饭的样子,喂我吃水果的样子,一幕幕幻灯片一样展现在我的眼前。

  时间飞逝,你离开我已经有小半年了,我对你的思念只增不减,而你却又在在哪里,是不是已经有了新欢,是不是已经彻底把我忘记,忘记有关我的所有一切,当初,你的离开,只留下无尽的幻想,无尽的猜疑,每一次,我都在想,如果当初我肯放下我那让我骄傲的自尊去挽留你,你是不是就会留下,所有的遗憾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亲爱的,你要离开我不拦你,只是我请你把我的心留下,你知不知道,你的离开我的心也随着你离开,从此我不再爱上任何人,因为我的心已经给了你,又怎么可能给别人,面对别人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我又该怎么办,我真的好像把他当成是你一样去爱,可是,请你原谅我,我真的做不到,做不到去除了你以外的人。

  或许,多年以后,你我都会有彼此的家庭,但你知道吗,认识你,我不后悔,更不后悔把我的心给你,只是,在你静下心的时候能够想起我,想起我曾经无怨无悔的为你付出,为你流泪,为你笑的日子。

  亲爱的,我不知道我们是否还会在见面,只是希望你能把我埋藏在你的心底,不要让我离开你的心,不然,我真的无处可去,你的心底是我的心唯一的归宿,身体的离开不算离开,只有呆在你的心里,我才是最完整的。

  我不在乎你去爱别人,只是可不可以留一点点爱给我幼小的心,我不需要你的呵护,我要的只有在你最危难的时候,我可以帮你,我对你的爱,是永无止境的。

  我在佛前苦苦求了一千年,只为了能够与你相遇,即使结局是悲伤的,我也无怨无悔,遇见你是我一生最美丽的时刻,但是,这对你来说,我不知道是不是和我一样,珍惜与我的相遇,尽管最后你还是选择;离开我,离开我的世界,但这一切都没关系,只要你开心你幸福我怎么样都好。

  我的爱是卑微的,是自私的,我只想和你厮守一生,但这好像不可能实现了,亲爱的,不管你身在何方,但请你一定要珍重,一定要爱惜自己,在这里,我永远会为你祈祷,会为默默地守候着你。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5

  男人和女人需要在一起,但它将不是出自需要,而是出自洋溢的喜悦,不是出自贫乏,而是出自丰富,因为你拥有那么多,所以你必须给予。它就好像一朵花开,它的芬芳就会释放到风中,因为它是那么地充满芬芳,所以它必须将它释放出来。内心深处,女人想要男人像男人,男人也想要女人像个女人。这股力量来自差异和差异所产生的张力中,从男女两极带来新的生命。

  爱不是过去的那种互相纠结消耗,爱是带着内在深刻的连接和灵魂的触动,带着尊重平等欣赏,彼此间深深吸引的能量的流动。

  男人早已过了而立之年,却还怀揣着一颗赤子之心,总是期待一场纯洁美好的爱情能够降临。

  也许是他的真心感动了天,又或者是他的真情打动了地。就这样,在一个风平浪静的日子里,男人遇见了女人。男人暂时丢下手头所有的活儿,将全部精力灌注在了女人身上。男人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童话里的公主,女人以为自己也遇见了真命天子,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在甜言蜜语中飞逝而过。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感情也日渐归于平淡。男人开始将全部注意力转移到了事业上,他和合伙人一起注册了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开始了他们的创业之路。

  一天,女人说:“亲爱的,今天咱们去看电影吧?”男人头也不抬回了一句:“没看见我忙的要死啊!”

  第二天,女人说:“亲爱的,这周末我们一起去徒步吧?”男人头也不抬回了一句:“以后再说”

  又过了一些日子,女人走到男人身边,正准备说什么,可话到嘴边又不知该说些什么。男人看女人一言不发,于是停下手头的活儿,拉起女人的手,对她说:“宝贝,等我忙过了这一段时间,就可以好好陪你陪你了。”女人心一软,默默地点了点头。

  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一年,两年……

  时间就这样在男人低头忙碌的时候悄然而逝,一如这段期待已久的爱情,还没来得及开花,却已枯萎。许是男人让女人等得太久了,久得连男人自己都忘记了身边早已不见了女人的身影。女人不再向男人追问何时一起吃饭、一起牵手散步……..直到某一天,女人向男人提出分手,男人才突然惊醒。男人哀求女人留下来,说他只是想赚更多的钱,买更大的房子,买更舒适的车子,让他的女人比别人过得都要幸福。女人没有答应,她告诉男人,有一个男人比他更懂得疼爱她。

  于是,男人和女人就这样分开了。

  也许是不甘心,虽然两人分手了,女人也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可是他们还在纠纠缠缠,藕断丝连。女人说想和男人复合,因为那个男人对她不好;男人张开怀抱,又和女人在一起了。过了些日子,女人又消失不见了,男人打电话她不接,发信息不回。男人一度消沉,不再相信女人了。可是,又过了些时日,女人突然跑来找男人,向男人说了和上次一样的话一样的理由。男人在做思想斗争,女人在做男人的思想。最终,男人还是被女人降服了,再一次接受了女人的无理要求。

  ……

  当男人发誓再也不会心软,要与女人恩断义绝,再也不要被女人一遍又一遍欺骗的同时,男人再一次被女人深深地打败,接受了他们这段支离破碎的感情。

  最终,男人和女人还是分开了,原因是男人不再相信女人了。男人还公开给女人写了一封告知信——《写给前女友的一封信》,信件的内容除了回忆两人四年多的感情外,余下都是在婉转的'告诫女人就此打住,不要再纠缠男人。字里行间透露出了男人日久压抑的怒火、愤恨,以及男人对女人无力的谴责。

  男人说,他这辈子最恨“男小三”,都是因为可恶的“男小三”,他和女人才有今天这样的结果。

  PS:在这段感情里,男人和女人都有责任。女人喜欢上了被男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只想着一味的索取,由着自己的性子支配感情,她一寻死觅活男人就必须得乖乖向她投降;男人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女人,他只要赚更多的钱,给女人提供更优越舒适的物质条件,女人就一定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女人忘记了,在爱情里双方必须都付出,才可能有回报;男人忘记了,爱情本身就是精神产物,不是靠优越的物质条件就能代替的。男人误把女人当成了爱物,想起来时爱抚一下,想不起来了就丢到一边,大多数时间里男人总是想不起来;女人误把男人想成了“招之则来,呼之则去”的动感超人,受伤了就在男人这里寻求安慰,伤好了就把男人一脚踹开。有多少男男女女,在感情里相互折磨,以生命作要挟来绑架对方的感情;总是站在自我的角度用“我以为”的思想左右另一个人的感情。

  其实,在爱情里,我们都是瞎子,只能彼此摸着石头过河。如果两个人懂得倾听彼此,无论发生什么都愿意紧紧抓住彼此的手,信赖于对方,就能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渡过这条爱情的河。可惜的是,大多数人因为相互怀疑、情意不够坚定,在河流里走散了。有人被水呛得头晕眼花;有人被石头撞得头破血流;有人被河里的寄生虫重伤差点搭上性命……经历过这些后,大多数人害怕涉足爱情之河,没有勇气再被撞得头破血流。于是,他们选择了等待,等待一个勇士能够带他们走出这流淌着伤痛的河流。

  等啊等,等啊等……

  从日出等到了日落,从春天等到了冬天。也不知等过了多少个年头,人们还是没有等来“戈多”。可他们却坚信“戈多”一定会出现,一定会带他们上岸。

  人们也许忘记了,这世界上本没有什么“戈多”,真正能带我们走向彼岸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只有先学着相信自己,相信别人,才能去相信会有奇迹发生,会有一段美丽的爱情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6

  只因为我爱你

  夜已深,但心还乱,自己还默默的沉醉在你那让我心灵悸动的声音中。

  窗外小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好像在诉说着它那漫长的等待,等待我们的约定我们的重逢,既紧张又亢奋。

  夜幕的思念是一种甜蜜的忧愁,无尽的想念是一种苦涩的期待,想你是一种幸福的忧伤,念你是一种美丽的向往!

  曾几何时看过这么一句话,因为思念一个人而变得寂寞,因为疼爱一个人而变得温柔。庆幸,寂寞的时候有你可以让我可以想你,温柔的时候有你可以让我温柔,有一个让我有理由去执着和坚强面对的你。

  只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才会在意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才会在一边默默的你关心你、照顾你、呵护你。

  只因为我爱你,所以才会忍痛叫你一定要冷静的考虑我们之间的问题,才会忍痛的对你说如果觉得我给不了你幸福就拒绝我不要怕伤害我,其实我恨不得把你永远留在身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了,也许自己只是假装坚强而已。

  只因为我爱你,所以才会因为你不经意的一句话或喜或悲、患得患失,生出无数的猜想。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想要努力的做的更好,才会千方百计的默默付出,才会想比任何人都关心你疼爱你,生怕你受一丁点委屈。却还在一直默默自卑,觉得自己不够好,配不上优秀的你。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一有空闲就忍不住的给你电话给你信息,问你吃饭了没有照顾好自己了没有?才会没事的时候会傻傻的望着手机发呆,那是我在盼着你信息的到来,盼着你的电话。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每次跟你通话的时候都希望你主动跟我说声“想你了......宝贝......”才会一遍又一遍的问你想没想我,才会一次又一次要求你叫我声“宝贝”。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害怕给你电话信息多了你会感觉厌烦,才会在当你每次说要挂断电话的时候心里空落落的感觉,才会要求你跟我再说几分钟。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当你说困了想休息的时候很不情愿的跟你说再见,尽管我是那么的希望能和你在说说话,因为我需要你健健康康的。

  只因为我爱你,我才会要求你管我也听从也喜欢你管我,因为那样让我感觉你在乎我,会让我有幸福的感觉。

  ......

  时间过得真快,就像你说的那样。转眼,我已经离开一个星期了。但你送我上火车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也许当时的情形是太过于深刻吧。当时感觉自己真是个最幸福的人,真希望时间就定格在那一晚。

  约定,我们的约定。也许,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但我永远都记得"明年2010年三月十五号......晚上......九点......上海市普陀区......假日大酒店......见"的约定。

  爱你,我决定付出,即使痛苦也甘愿;爱你,我必须执着,即使心碎也无悔;爱你,我情愿等待,即使无期也值得。

  亲爱的,爱你,我甘愿、无悔、也值得。

  执着爱情故事精选:17年也无法隔断的真爱

  一对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女,一个苦等17年的凄美爱情故事......这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最初是海南一所大学的大学生孙丽娜向记者讲述的,记者经过核实找到了这一对恋人。

  "都说时间能冲淡一切,可我们总觉得真心相爱的感情就像陈年老酒,放得越久越浓。"这是孙林和许梅这对不惑之年的新婚夫妻常挂在嘴边的话。

  喜欢上"同桌的你"

  1988年10月5日,这是我上大学的第一天,之前由于我出了车祸而晚报到了一个月。有时候,我甚至想,如果没有那场车祸我们也许不会在一起......

  因为当时许多功课都落下了,因此,老师就把我安排在班里成绩最好的许梅旁边。

  那时,她扎着两个羊角辫,一张蜡黄的小脸上生着一对不大的眼睛,不大爱讲话。但是由于我是高度近视,根本就看不清老师黑板上的字,所以,老师每写一句,她就会耐心的给我念一句,有我没跟上的地方,她下课还会给我补上,一有时间就会给我讲落下的课。就这样在一起时间久了,我们渐渐有了好感。

  后来,在同学的怂恿下,我们开始谈恋爱了。那时候叫做"共同促进,相互学习。"其实她也会时常拉我去校园黑暗的角落坐坐。就因为我说过在那里才会公平,我们俩谁都看不清谁。她很听我的话,对我的生活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我也越来越感觉到我对她的不仅是喜欢,而是一种依赖,我也渐渐发现离不开她了,而且我们准备好一毕业就结婚。

  家人的反对

  还没等毕业,我就迫不及待和家里提了这事。父母极力反对。原因是,她家住在农村,又很贫困,而我家在繁华的大都市,不论是出身还是门户都不合适。我的性格一向很懦弱,从小就对父亲的话唯命是从,这次也一样。

  无奈我把这事一五一十地对许梅讲了。只记得那天雨下得很大,风猛吹着树枝,许梅听完这些话一动不动地站在那,目光呆滞,雨水早把她的衣服打湿,在风雨中她弱小的身体更显得无助,我当时真想奔过去紧紧抱住她,可我却不敢违抗父命,无奈地耷拉下脑袋......后来,不知过了多久,我抬起头,许梅早已消失在风雨里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听人说她回去当了小学语文老师,不久就和一个村干部结了婚。我也一气之下跑到了北京,一心想忘掉这段感情。

  寻她之路好漫长

  到北京之后,我开始和几个朋友一起办了个小公司,后来效益不好,我就在出版社找了个排版工作。这之中,也有人给我介绍了几个女朋友。可是不知怎的,在她们身上我丝毫找不到许梅那热情、善良的影子。所以每次我都以性格不合而谢绝。我这时才觉得其实最适合我的人还是许梅。我根本就没法忘记她。

  于是,我辞掉了北京的`工作,开始寻找她......太难,太难了!十几年就那样过去了,却连她的一点消息都没有。有时我也想:算了,放弃吧!随便找个人结婚得了......可不知怎的,心里总觉得不甘心......

  直到20xx年元旦前夕,从一个老同学那偶然听到关于她的消息,她当年回去不久一气之下嫁了人,可结婚不到一年男的就得急病死了,至今都是单身一人。我听到这里,再也按捺不住多年深埋在内心中的情感,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她......

  等了十七年的婚礼

  今年除夕,我们终于举行了婚礼,在婚礼进行曲中,我们穿着洁白的礼服踏上了红地毯,看着彼此脸上深深浅浅的皱纹,我们都哭了,彼此紧紧地攥着对方的手。17年啦!这是我们苦苦等了17年的婚礼啊!

  从孙林和许梅那满足的笑容中,可以感觉到他们婚后的幸福。他们说,他们错过了人生中最宝贵的17年,今后更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但是,孙林还是后悔当初面对真爱时的犹豫和懦弱,险些铸成终身憾事。所以,他希望那些真心相爱的年轻人,别像他们一样,要好好珍惜,把握住现在的好时光!因为人活一辈子真的没有几个17年......

  执着爱情故事精选:原来爱真的不曾存在

  该怎么对你们说呢?我爱恋着他的这一切。

  那样的感情似乎称不上是爱情吧,实在是淡若流萤的光芒了。可是,容易让人记住的往往是悲剧,容易让人刻骨铭心的,往往是一段忧伤的记忆。多年光阴荏苒,当热情消耗殆尽,他却似一块燃烧着的烙铁被水浇过,虽然心里有伤,却让我有一种注定要为之守口如瓶的温和淡定。

  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少年时遇见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琐碎而细微的情感,在我敏感而纯净的心里,却如流水,绵延不绝。

  我是从来不相信命运的,可是,我和他的故事却一直充满着宿命的色彩。

  遇见他的那年,我只有12岁。生命是初春含苞待放的花朵,清香甜美。可是对于我来说,那是一个写满了忧伤的年纪。

  那时的我,就像童年里的歌词那样,柔弱内向,脑子里总是充满着奇奇怪怪的幻想。不想学习,不想写作业,总是被老师叫家长,久而久之,我的人缘开始越来越差,最终落得一个人来回,整天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似乎倒也清闲自在。

  可是,后来的一次"挑选同桌"事件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烙下了一个很深的阴影。

  为什么说是阴影?其实原因有两个。第一,由于我性格孤僻,当时没有人愿意和我同桌,那一刻我感到了无所适从的孤独。第二,是因为我在这次事件中遇见了他,一个让我爱了十年,怨了十年,痛了十年的男子。

  具体的细节我已经记不太清楚,只知道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他英雄一样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抬起头,第一次看清他的脸。那是一张特别的脸孔,说特别并不是什么帅得可以让人惊艳的脸,可是这张脸却可以让我很多年不能忘情。我想,那也许就是这场情劫的预兆吧,而我却没有能够逃掉。

  当时,他笔直地站在我的面前,朝我神气地扬了扬下巴,示意我跟他走,然后在老师和同学惊讶的目光中牵起我的手。

  那一刻,我觉得他就像是童话中英勇的王子,来解救我这个落难的公主。

  就这样,我和他成了同桌,也成了无话不谈的死党。我们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一直都是沉默寡言的孩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遇到彼此,就如同相见恨晚的知己,总会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后来有一次,他对我说,当他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我就像一只鹤一样站在空旷的教师中间,沉沉地垂着头。那一刻,他突然明白,原来我和他一样,我们都是寂寞的孩子。可是他想知道,两个寂寞的人在一起,会不会有一点温暖?

  当时,我笑着反驳他,你说把两块冰放在一起,它们会不会燃烧呢?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观点是对的。两个寂寞的人在一起,只会更加寂寞。

  可是,我们还是结伴走过了那个忧伤的年纪,还有那个只属于我们的寂寞年华。

  时间在指缝间悄悄溜走。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他因为父母的关系转到了另外一所中学。起初我们一直保持着书信来往,可是不久,便传来了他恋爱的消息。

  是的,他长大了。他再也不需要从我这里取暖了。他有了自己的道路,他过上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一种没有我,没有寂寞,没有忧伤的生活。

  可是,他不知道,我已经习惯了有他的日子。习惯了他每天早晨把热腾腾的牛奶放到我的手心里,习惯了他叫我小胖妹,习惯了在我沮丧时他温柔的眼神,甚至习惯了他身上的淡淡青草味道。

  我活在对他的回忆里走不出来,可是他已经不再需要我了。

  他来信的那个下午,我绕着整个操场跑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晚自习的铃声尖锐地响起,我终于停下脚步,泪水却流了下来。

  我是准备做他的初恋情人的。

  我也准备好好地长大,然后嫁给他。

  为了他,我甚至可以赌上自己一辈子的时间。

  可是,我算什么呢?

  我流泪了,为了自己付出去的感情,为了自己还是长不大的样子,为了自己无悔的青春,也为了别的。总之,我绝望了。因为我知道,我这一生注定不会成为他的初恋情人了。

  是的,他若是那阳光,我却不能做他日以继夜的向日葵。

  那段日子,是我记忆中最黯淡的时光。我的眼泪似乎把整个雨季都引了出来,一段一段的雨水打湿了这个无情的城市,这个无情的校园。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给他写过信。我像是一只受了伤的小兽,静静地躺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舔伤口。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两年之后,他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似一阵微风,来得那样自然而然。

  那一年,我们上高一。也许是有缘吧,我们心照不宣地报考了同一所高中。开学第一天的升旗仪式上,他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中,阳光下,我的眼睛里住满了温热的泪水。

  曾经,我因为得不到他而恨他。可是我不知道,原来,爱的对立面不是很,是遗忘。而我从来就没有忘记他,他一直活在我的记忆中。

  当他再一次站在我的面前,轻轻低唤我的名字的时候,我心里所有的不甘和仇恨在那一刻无声地释怀。

  我们又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我知道他已经和那个初恋女友分手了,可是我从他的脸上竟看不到一丝的悲伤,他甚至拒绝和我谈论她,好像她只是一个虚无的影子,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我在心中暗喜,然后一再地鼓励自己,这是一个好机会,我应该好好把握。

  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我满怀信心准备向他表白的时候,他的一个好兄弟突然抱着一捧鲜红的玫瑰站在我的面前。我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如此地捉弄我。我记得那天,我非常生气,当着那个男孩的面把他送给我的玫瑰花,狠狠地摔在地上,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那时的我,似乎预感到了某种不幸。可是,我不服气,我需要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尽管答案我早已猜到。

  我还是忍不住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书信。但,结果毫无疑问,他拒绝了我。

  我站在他的面前,留着泪问他,为什么?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伸出手轻轻地抹掉我眼角的泪水,然后,他的身体无声地经过我。

  我回过头,就这么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离我而去,心中突然升起一个骄阳,越来越大,填满整个身体,然后爆炸,将我心里的每一个器官都炸碎,淌着忧伤的血。

  后来,我将那次告白失败的原因单纯地归结于他的兄弟义气,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最重视的就是那个。我固执地相信,他是喜欢我的,只是我们的缘分还没有到罢了。我告诉自己,我可以等的。

  这一等,就是四年。

  四年中,我就像是他爱情的观光客,沉默地看着他身边的女友像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唯一一次维持的比较长久的恋爱,却最终因为女方的出国而夭折。

  分手那天,我打电话过去安慰他,却听到了他不屑的语气。他说,爱情不就是那么回事嘛,不需要这么认真的,放心吧,我很好。

  我浑身的血液在那一刻猛地冲上脑门。我很想对他说,我不是这样的,就算全世界的人都离你而去,我也不会,只要你需要我,我就会一直在你的身边,为了你我甚至可以赌上自己一辈子的时间。

  可是,我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因为我知道,我已经过了那个纯真的年纪,我知道有些话该说,有些话不该说,有些话说了也没用。

  我冷笑,然后轻轻地挂掉了电话。

  后来,高考来临了。我考取了本地的一所普通大学,而他却考到了离我千里之遥的古城南京。

  送他上火车的时候,我平静地对他说,如果有一天你累了,请回来找我,不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一直在你离开的地方等你回来,不见不散。

  他的眼睛里似乎有泪光在闪动,然后,他用力地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说,傻瓜。

  时间将距离拉开,再也看不见彼此的模样。城市依旧熟悉,我的生活平静而安宁。

  我渐渐地明白,我的等待只是一场无声地溃烂。他像一条鱼,游向了茫茫的大海,再也没有了消息。

  奥运会来临的时候,我恋爱了。一个22岁才开始恋爱的女人,说出来有点可笑。

  我在镜子中看到自己的脸,甜美纯净。可是,我突然发现,我的眼睛老了,它看上去是那样的寂静,没有一丝生气。

  十年了,我与他的相识已经整整十年。所有的激情早已在十年当中消耗殆尽。我知道,我已经丧失了爱人的能力。可是,生活终究是要过下去的,毕竟,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太凄凉了。

  男友并不算出众,感动我的,是他的坚持不懈。

  男友与我是邻居,两家又是世交,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了。他从小就对我很好,可是我没有想到,他竟也默默地爱了我十年。十年啊,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光阴,漫长到,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其中的苦与痛。

  我22岁生日的时候,男友在微弱的烛光中静静地看着我,眼里闪动着晶莹的泪光。他说,给别人一次机会就等于给自己一次机会,我们已经浪费掉了一个十年,再也没有几个十年可以用来浪费了。

  是啊,人这一生能有几个十年呢?我到底还在坚持什么呢?

  脑海中突然闪过一句很老的歌词:

  爱我的人为我痴心不悔

  我却为我爱的人甘心一生伤悲

  我微笑着伸出手,轻轻抹掉他眼底的泪水。

  我万万没有想到,在这样的小城,我还会再次遇见他。就算遇见,我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局面。

  宁静的午后,男友亲昵地搂着我的腰。马路上行人很少,我远远地就看见了他,多年不见,那张脸却越发地清晰。

  他隔着马路向我走来,我听到了自己不规则的心跳声。男友的手还放在我的腰上,我僵着身体,脑中一片空白。

  他越走越近,我眼神复杂地望向他。我想,那一刻我一定是狼狈至极,正想着要如何收拾这个尴尬的局面,突然间,我看见他对我露出了一个笑容。那个笑容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因为它当时曾那么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

  在那个笑容里,我看不到重见的欣喜,看不到伪装的镇定,看不到隐藏的嫉妒,看不到轻微的失落。

  那是一个真真实实,完完全全的欣慰之笑!

  他在为我高兴,他在为我找到了男朋友而高兴,他在为我终于不再爱他而高兴。

  我呆住了。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很多事情。

  有些感情,令人无法释怀的,不是因为外力,而是因为自己。如果当初不是因为他的那个好兄弟,那么这段感情会美好吗?我们会深深相爱吗?在我的心里,我曾经无数次地问过自己。毕竟,我们曾经,有过那么多美好恬静的岁月。

  但,那个笑容,那个不含一丝虚假的欣慰笑容,却令我突然之间明白了,原来,至始至终,他真的不曾爱过我。而我却一直活在对他的记忆里,想着那么多的假如和曾经,想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想着终有一天的花好月圆。

  可是,我不知道,爱情是一种稀缺资源,没有就是没有。我空有一腔热情,却注定没有上场的份。爱或不爱,都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正想着这些的时候,他突然无声地靠近我。我安静地低下头,就这样低低地看着他的身体与我擦肩而过。

  再次遇见他之前,我以为,我与他是千里之遥,而当他终于无声地经过我时,我突然苍凉地发现,我与他,早已擦肩而过。

  我的心,像耸立了千年的冰川,在那一刻,轰然倒塌。

  20xx年,我大学毕业了。我与男友商量好一起去北京发展。北京是我们共同所爱的城市,如果不出意外,我们将会在那里建立起自己的家庭。

  在去往北京的火车上,我把脸埋在他的胸口,他将我紧紧地拥在怀中。他的怀抱宽厚而温暖,一阵风轻轻吹过,我安心地睡着了。

  恍惚中,我想起了上大学的时候,宿舍的姐妹们在一起争论过的话题。

  爱情到底是一道选择题,还是一道填空题呢?

  我记得,当时我的答案是,填空题。因为我知道心中的空需要谁来填补。

  可是,现在我迷惑了。

  仔细想想,选择题有什么不好呢?选对了,照样拿高分。而你心里的那个空,也许永远不会有正确的答案。空守着心中的那个洞,凄凉一生,依旧无人填补。何必呢?

  我想,也许在每一个女孩的生命之初,都会有一个白马王子。她曾经希望他能够带她走,然后浪迹天涯。可是,她没有想到,他只是对她微笑,然后风一般地经过她的身边。他不是她的王子,只是过客。飘落在她如花的生命里,从此,与她的幸福再无任何的关系。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7

  青春和爱情,她全都奉献给了他,以至他们的故事被搬上银幕时,看到扮演霍金的“小雀斑”埃迪·雷德梅恩的造型时,简瞬间就流泪了,那正是他第一次走向她时的样子。

  1963 年,在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斯蒂芬·霍金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上一秒,他还是划艇上那个振臂高呼的舵手,下一秒,就被医生无情地宣判“死缓”。而他更想不到的是,命运给予的“额外津贴”竟是如此丰富,除了生命的长度,还有常人难以企及的科学贡献,以及,三个很棒的孩子。

  而这一切收获,都与简·怀尔德密不可分。

  共度有限的生命,好过一人面对孤独

  霍金和简·怀尔德相识在朋友家的新年舞会上。在一群沉闷的理科生中,简看到一个头发乱糟糟、穿着黑色天鹅绒夹克、戴着古怪红色领结的年轻人正在给朋友绘声绘色地讲自己在牛津大学读书时的趣事,那些自嘲的笑话让他笑得几乎喘不过气。隔着人群,简带着好奇心饶有兴趣地望着他,他的幽默感、他的微笑,还有那双狡黠、智慧的灰色眼睛吸引了她。

  恍惚间,霍金向她走来。他显然也注意到了她,这个有着淡蓝色眼睛的美丽女孩。他们的交谈非常愉快,学法语和西班牙语的简觉得,枯燥的恒星、宇宙、物理,从他口中讲出来居然那么有趣。舞会结束时,她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并记住了他的名字:斯蒂芬·霍金,剑桥大学在读研究生。

  那一天,成为霍金整个假期里最高兴的一天。可快乐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很久,霍金渐渐出现经常摔跤、连系鞋带都变得非常困难等症状。随后,他被确诊为“肌肉萎缩性侧面硬化病”,会慢慢失去行走、写字、吞咽,甚至呼吸的能力。医生的结论是:“这是无法治愈而且是致命的病,你只能再活两年。”难以接受现实,颓废的霍金在德国作曲家瓦格纳的歌剧中寻找慰藉。

  得知霍金的病情后,简难过极了。只一次交谈,她已经无法忘记他。信仰基督的她只能默默地为他祈祷。

  缘分是如此神奇,纵使没有约定,也会不期而遇。几天后,他们邂逅在牛津火车站,他去剑桥,她去伦敦上学。见到她,他非常高兴,邀请她在剑桥大学的舞会上做他的舞伴。

  尽管他约她跳舞、看歌剧,但他并不打算与她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迅速衰退的身体让他不敢去想以后。他掩饰着悲观失落,拒绝谈论病情。她写给他的信,他一封都没有回。

  然而,简已无法自拔,“他总能看到事物有趣的一面,他的幽默十分吸引我。”她宁愿与他共度有限的生命,也不愿一人面对孤独。她坚持利用假期去剑桥看他。简的鼓励,让霍金重拾起对宇宙学的研究,在一次旅行中,他给简寄了一张明信片,上面写着:“我在威尼斯等着你的到来。”

  一个秋雨淅淅沥沥的晚上,简等来了霍金吞吞吐吐的求婚。“我非常爱斯蒂芬,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止我和他结婚,我愿意为他做饭、洗衣、购物和收拾家务,放弃我以前的远大志向,因为与我面前的挑战相比,那种抱负现在微不足道了。”对于家人、朋友关于他的病情的提醒,她说:“我看起来不像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但我爱他,他也爱我,我要和他一起与疾病战斗。

  她的渴望,变成失望

  受爱情鼓舞,霍金恢复了活力,生活又有了目标,“恋爱和结婚是我需要的拼劲,如果要结婚就要有份工作,要工作就要完成博士学位,我开始了这辈子的第一次努力工作,令人惊奇的是,我喜欢这样。”他埋头于研究,对大爆炸和宇宙起源的发现让博士论文成果丰硕。获得博士学位后,他又申请到剑桥的一份研究奖学金。

  1965 年7月15日,剑桥的小教堂里挤满了亲友。那时,霍金已需要借助拐杖行走了。虽然行动越来越困难,但他脸上写满骄傲与自信。他的身旁,简披着白纱,笑得甜蜜而幸福。

  可没多久,简就感到了无助。霍金的手逐渐不听使唤,很快就失去了吃饭、穿衣的能力。喂水喂饭时,她得时刻关注他,因为他随时可能因为噎着而窒息。尤其是发病时,满屋子都是他刺耳的咳嗽声。简惊慌而不知所措,只能抱着像孩子一样的他,等风暴平息。这样的生死时刻,一次次地考验着简。

  “我一直都知道他是天才,他会在科学领域取得成功。”靠着这样的信念,简无微不至地照顾霍金,一边继续自己的学业。五年过去,他不但平安无事,还迎来了两个孩子的诞生。

  有了孩子,简更加忙碌了,即使这样,大学毕业后,她也没有放弃对西班牙语诗歌的研究。把孩子们送到托儿所后,她就坐到图书馆,哪怕只有五分钟,也要查阅资料,记下笔记,“因为我很早就意识到,如果没有一两项过硬的学术资质傍身,只是个在家带孩子的主妇,会被瞧不起的。”

  完整的家庭让霍金充满激情,他拒绝接受别人“怜悯的帮助”,就连坐轮椅,也是在简无数次央求下才答应。长年累月,简的顺从让他忽视了她时刻紧绷的神经。

  十年辛劳终于有了回报,1974年,黑洞辐射理论让32 岁的霍金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答谢会上,简满怀期待地坐在台下,她渴望他能肯定她的付出。然而,霍金感谢了导师和朋友,却没有提到简和家庭,甚至没有给角落里的她和孩子们一个眼神、一个微笑。

  简悄悄地拭去了失望的眼泪。智力上,霍金是巨人,毫不掩饰地以自我为中心;而身体上,他非但给不了她一个有力的拥抱,而且还被禁锢在轮椅上,逐渐退化成初生的婴儿。她给他喂饭、洗澡、穿衣服、梳头和刷牙,承担起他生活的方方面面,渐渐地变为母亲,而非爱人。

  简被吞没在婚姻的“黑洞”里,长期的紧张状态消耗掉了她的乐观,“只因想到了孩子们,我才没有去跳河……”

  爱情简史,不可复制的传奇

  在母亲建议下,简参加了教堂的唱诗班,靠信仰获取精神上的慰藉和希望。在那儿,她结识了丧妻一年的唱诗班指挥、音乐家乔纳森·琼斯,相同的信仰和对古典音乐的共同爱好让他走近了她。与之相反的是,霍金的无神论越来越激进,他公开说“在我的宇宙里没有给上帝安排职位”,他时常嘲笑简的宗教信仰,不愿承认是信仰的力量让简有了直面艰难生活的勇气。他没有意识到,简太需要平等的感情交流了。

  乔纳森进入霍金的家,教孩子们弹钢琴,帮简照顾霍金。他和简有说不完的话,他丧妻的痛苦、他的音乐抱负,简能够理解;同时,他也倾听她对霍金和孩子们的担心、对竭尽全力仍感到无望的'生活的绝望。他强烈的信仰和积极的态度照亮了简生活的地平线,把她从崩溃边缘拉了回来。

  尽管如此,他们的相处始终保持距离。简从未想过要离开霍金,“我不能离开斯蒂芬,就像不能抛弃自己的孩子一样,毁坏我的家庭等于毁坏我一生的成就和生活。”无私的乔纳森也同样,他细致地照顾霍金,随时对他的微笑、眼神做出反应。

  在乔纳森的影响下,霍金变得温和、平静、善解人意,更加全力以赴地进行科学研究,不仅获得“爱因斯坦奖”,还当选为卢卡斯数学教授。一直排斥帮助的他终于对简说:“只要你继续爱我,我不反对有人帮助。”

  简对霍金的爱从未改变,他的自律和进取让她钦佩,她也同样努力,照顾家庭之余,用十三年的时间完成了博士论文。1979年,他们还迎来了第三个孩子。

  随著名望的提升,霍金经常受邀参加讲学。在一次去瑞士的旅行中,他不幸感染病毒性肺炎陷入昏迷,医生无能为力,建议关闭维持生命的呼吸机。征求简的意见时,她断然拒绝:“关闭呼吸机太荒唐了,斯蒂芬必须活下来!”

  霍金活下来了,代价是气管切开手术让他彻底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在一个基金会的帮助下,护士进入霍金的家庭,24 小时轮番监护。从此,家庭没有隐私可言,其中一名叫伊莱恩·梅森的女护士称霍金是“完美病人”,霍金也越来越享受她的赞美和照顾。

  靠着语音合成器,霍金又可以交流了。1988年,《时间简史》的出版让他成为世界的焦点,走在街上,人们向他鼓掌,回到家中,又不分昼夜地接待来访者。他成为世界的宠儿,蜂拥而来的媒体却让简不堪重负,“我在家就像一只彬彬有礼的马戏团动物,通过表演把个人琐事提供给新闻界,以满足他们的需要。”

  “生活从这时候开始混乱了”,两人貌合神离。一个周末,当简和小儿子滑雪回来时,霍金已和伊莱恩搬走了,没有留下任何解释。

  1995 年,分居五年后,霍金与伊莱恩结婚,九个月后,简嫁给了乔纳森。十一年后,霍金的第二次婚姻失败,至于原因,他对外界保持了沉默。

  霍金离婚后,简重新和他保持着家人般的联系,她定期去陪伴他,每次他去医院,她第一个去看望他。简在写回忆录《飞向无限》时,和霍金在一起的二十五年像电影一样重现,“在他想着无限进发的征程中,我能够陪伴着他走过中间一段短暂的旅程,是多么幸运”。

  “我的一生很幸运,除了患运动神经元疾病以外。”霍金以他一贯的幽默总结了自己的人生,而他的幸运,是因为有简。青春和爱情,她全都奉献给了他,以至他们的故事被搬上银幕时,看到扮演霍金的“小雀斑”埃迪·雷德梅恩的造型时,简瞬间就流泪了,那正是他第一次走向她时的样子。

  “我爱过你,我尽力了。”结局固然遗憾,但这场爱,不是悲剧,而是不可复制的传奇。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8

  游在万籁俱寂的海中,我显得是那么的渺小。没有她的人生就像失去了灵魂。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每天都昏昏噩噩的度日,但却怎么也忘不了偷走我心的“荷”。

  我是一只小蓝鱼我的名字叫“湛”。与她邂逅之前我是只无忧无虑的小鱼。每天被快乐包围着从不知什么叫难过,什么叫伤心。直至那天,我在游往美丽珊瑚群的途中,看到了一条红红的身影从我身边掠过,我就像是被电到了似的心中突然浮起一种莫明的欣喜。好象我找到了人生中的知己一样,不知什么动力使我追了上去,当我游到她刚才游过的地方时,那里却已是空空如也了,除了几棵美丽的珊瑚以外什么也看不到了。

  回到家中,我整夜辗转难眠。伴随我的只有失落和期盼。我不知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以后的日子里,我几乎天天都要游往那美丽的珊瑚群,期盼能再一次与她相遇。不知是上天的怜悯还是我们真的有缘。那天我终于又遇上了她,她高傲的抬着头,摇动着她那婀娜的身体,嬉戏在那片美丽的珊瑚群中。看到她那娴静的样子,我怔住了。就在这时她也发现了我,她竟然向我游了过来。

  “你好”,她开口与我说话。可我却怔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她微微地笑了笑。

  “你原来是哑巴呀!好可怜啊!”说着她叹了一口气。

  “什么呀?”没想到第一次见面她竟然会说出这种话。我气急败坏的脱口而出。听到我说话,她先是惊讶,然后便说:

  “你这样可不礼貌呀!我和你打招呼你怎么不回答呀?男人难道就是这样不可一世啊!”说完她扁扁嘴。她的这一席话有如一把利剑刺入了我的心。

  “不是的,”我连忙解释,但此时我的脸已红得象太阳一样。其实我是被你感染到了,我开诚布公的把心里话讲了出来,她听完怔住了,然后微笑着对我说:

  “可我们并没有见过面啊?”

  “不对,前几天的一个下午,你就象天使一样悄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然后翩然离去了。”

  “呵呵,是吗?”她笑了起来,那笑容有如最美丽得珊瑚一样璀璨、迷人。

  我红着脸对她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好啊”。她爽快的就答应了。水上方的阳光渐渐淡了下来。她又一次微笑着对我说:“对不起,我要走了很高兴认识你。”

  我红着脸说:“我……我也是。”

  “再见”她笑着说。我也只能无奈的说了声“再见”。就在她游走的那一刹那,我说到:“我们还能见面吗?”

  “可以啊,我会经常来这儿的,因为这里好美。”说完一转身离去了。我只能无助的望着她的背影慢慢地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我很想上去抓住她然后告诉她我是多么的心仪她,然而,没有任何理由说服我这么做。

  以后的日子里,我每天都会去珊瑚群,一呆就是一天,我怕后漏掉与她见面的机会。湛蓝的海水静静地流过那美丽的珊瑚群,时间也在等待中慢慢流过,天天如此。

  直到有一天,我依在珊瑚群的一座大珊瑚的一座珊瑚上,后来不知怎么竟然睡了起来。“醒醒”,一个柔美的声音把我从梦香中唤醒,我惺忪地望着她。她望着我说:“贪睡的家伙。”

  她笑着讥讽了我一句。“不是的,我只是昨天太累了所以……”

  “狡辩”我被她逼得无言以对,低下了头。

  “别这样,妈妈安慰你。”

  “什么?妈妈?”我惊讶但又气愤地说:“你占我便宜。”

  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的笑,但很快忧伤就爬上了她那张总是洋溢着笑容的脸。

  “我要走了”,她终于开了口可却说出这句话。

  我很惊讶的望着她。“为什么”我焦虑的问道。

  “因为爸爸要到亚马逊河去找一位故人,于是我们全家都要迁过去。”她说这话时是那样的惆怅,我慌张的问:“那你还会回来吗?”

  她没有做声,我感到了一丝失落,当我再相她望去时,她早已泪流满面,哭的那么的伤心。看着她我也不免惆怅了起来。我想去安慰她,但却又不知说什么好,于是我只能默默的望着她,看着她伤心的样子,我心入刀绞,我终于无法抑制我心中似惊涛骇浪般的渴望,游到她身边抱住了她,她也像孩子一样拥进了我的怀中,那一刹那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停步不前,那样我就能永远拥着她,让她不离开我身边,但时间对我是如此的刻薄,最终她还是走了。

  那天她很晚才走,我们拥在一起,看着海上方的天空,看天空中那数不清的繁星。我们谈了许多,我问她如果不走能否做我的妻子?她还是以她那天使般的'微笑面对我,然后她微微点了一下头。我知道这是作为女生特有的矜持与羞涩,她也不例外。我没有再问下去。后来我们彼此依偎着许久没有说一句话,但渐渐的我发觉我的眼睛湿润了,那种感觉应该就叫做伤心吧?我仰天长啸:“老天,这是为什么?既然你把她带到我身边,为什么又要把她从我的生活中带走,为什么?”我哽咽了。这是一只温暖的手拉住了我。

  “别这样,我一定会回来的”。她坚定的对我说。我转过头来望着她,但泪水早已浸漠了她那张美丽的脸,就是这个承诺让我有了心灵的依托。虽然这只是个承诺,也许是一个永远都无法实现的承诺,但我不会在乎,因为我会一直等下去的。

  终于,清晨的阳光照到了珊瑚群。使得这美丽得珊瑚群更加绚丽动人了。她望着我站起身来。

  “你要走了”我无助地望着她,我明知道答案是什么,但还是自欺欺人的希望从她口中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但事与愿违,最后她还是走了。她在走之前,游到了我身边,深深地吻了我一口说:

  “我爱你,相信我,我会回来的。”

  我深深地点点头说:“我回一直等你回来,到时候我要在这儿建造一座房子,让我们永远生活在这美丽的地方。”说完我拭去了她脸上的泪水,抚摸了一下她那娇嫩的脸颊,深情的对她说:

  “好好生活,我会等你回来的,”我强颜欢笑地说出了这些话,微笑再一次浮现在她的脸上。

  “我真的要走了”说完她又深深的吻了我一口,挥着泪离去了,只留下我,一条鱼独立在那里。

  以后的日子,我每天都会去珊瑚群,回忆与她邂逅的那一刻、相爱的那一刻、还有…分开的那一刻。这一切已经成了我最宝贵的回忆,每次来到这里我都会带来一颗金黄的石子,因为我要用它们构建我和她那梦想中最美丽的家。时间在我身边悄悄地掠过,石子早已堆积如山,但我还在等待,等待着她回来与我一起建起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9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来自偏远的农村,她来自繁华的都市。他的父亲是农民,她的父亲是经理。除了这些,没有人不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在她家人的极力反对下,他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齐。

  他是定向分配的考生,毕业只能回到预定的单位。她放下了父亲找好的单位,随他回到他所在的县城。他在局里做着小职员,她在中学教书,过着艰辛而又平静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这天,这样的爱情不亚于好来坞的“经典”。

  那天,很冷。她拖着重感冒的身体,在学校给落课的学生补课,她给他打过电话,让他早点回家作饭。可当她又累又饿地回到家时,他不在,屋子里冷锅冷灶,没有一丝人气,她刚要起身做饭,他回来了。她问他去哪了,他说,因为她不能回来做饭,他就出去吃了。她很悲哀,含着满眶的泪水走进了卧室。她走过茶几时,裙角刮落了茶几上的花瓶,花瓶掉在地上,碎了。半年后,她离开了县城,回到了繁华的都市。

  这便是婚姻,坚强而又脆弱。如同漂亮的花瓶,放在一个适宜的位置,能够经受得住岁月的风化,但是只要轻轻一碰,掉在地上,就可能会变成无数的碎片。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0

  去年的秋天,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都在这聊天。

  这时,从广场对面的医院里走出一对老年夫妇。那老妇人的一条腿僵硬,每走一步,那条僵硬的腿就吃力地向前移一点儿,几乎是擦着地面前行,而老汉则很耐心地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着。从他们衣着打扮来看,这显然是一对从乡下来城里看病的农村人。

  那对老年夫妇离广场越来越近了。忽然,大家注意到那老汉脚上穿着一双棉靴,很大很厚,鞋面已是脏得不能再脏了。这老汉是不是也有什么毛病?现在又不是三九天,怕冷也不至于现在就穿上棉靴吧?

  大伙感到好笑,并且窃窃私语起来,而此时那对老年夫妇已来到一座天桥下,他们要上桥。

  就在那老妇人将那条僵硬的.腿向上一抬之际,那老汉将一只脚伸到了台阶上,让那老妇人踩上去。这样,那很高的台阶立即有了一个缓冲的“小台阶”。

  老妇人每上一个台阶,那老汉就伸脚为她垫一次,每一次都是那么准确到位。老妇人每踩一次,那老汉的腮帮子就要鼓一下,显然那老妇人的体重,老汉承受得还是蛮吃力的,但他依然诚心诚意地为老妇人垫着脚。

  顷刻间,大家陡然明白了那老汉为什么穿棉靴,随即便向那对老年夫妇投去深深的祝福。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1

  “严戈,他们是不是分手了?”洛小晴把严戈发愣一会儿后避开她目光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心不觉一沉,严戈心虚的时候都会这样,这是4个人相处了一年多后,彼此之间公开的秘密。

  他不回答,小声问道:“是许博勤告诉你的吧?他也真是的……”洛小晴没有注意到后面那句,接着道:“是真的吗?”严戈轻轻点头说:“不要担心他们,没事的。”

  “哦。”她张了张嘴,终究欲言又止,假装突然想起什么,丢下一句“我忘记收作业了”便转身离去。这样做不过是为了不让细心的严戈看到她装满失落的眸子。

  心里是有许多问题想问吧,比如:“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呢?” “谁告诉你的?”“你怎么不告诉我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可最终她什么也没说就转身跑掉了。真的如她所想的`那样吧?很多东西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她未察觉和没有参与之际。

  这应该是一场与青春有关的故事。每一个小小的朋友圈里,或多或少或早或晚都会出现一段大同小异的与爱情相关的童话,它们有着不同的经过和结局,但几乎都有一个相同点:小圈子里的每个成员都有参与的资格。

  可是,在他们小圈子里发生的这段青春故事,没有洛小晴的出席。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2

  《西厢记》故事,最早起源于唐代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叙述书生张珙与同时寓居在普救寺的已故相国之女崔莺莺相爱,在婢女红娘的帮助下,两人在西厢约会,莺莺终于以身相许。后来张珙赴京应试,得了高官,却抛弃了莺莺,酿成爱情悲剧。亦相传为元稹假借张生的自传体小说或故事。这个故事到宋金时代流传更广,一些文人、民间艺人纷纷改编成说唱和戏剧,王实甫编写的多本杂剧《西厢记》就是在这样丰富的艺术积累上进行加工创作而成的'。

  历史上,“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这一美好的愿望,不知成为多少文学作品的主题,《西厢记》便是描绘这一主题的最成功的戏剧。

  庭院黄昏春雨霁。

  一缕深心,百种成牵系。

  青翼蓦然来报喜。鱼笺微谕相容意。

  待月西厢人不寐。

  帘影摇光,朱户犹慵闭。

  花动拂墙红萼坠。分明疑是情人至。

  这是一段令人艳羡的姻缘,纵使经过了千难万阻,最后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看来普救寺是一块遇到绝美爱情的风水宝地!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3

  自从我有记忆开始,爷爷奶奶似乎从未吵过架,甚至连争论都很少,两个人总是那样的心有灵犀,他们是如此的了解对方。

  约莫50年前,爷爷的长笛吹得很好。那时,他遇到了奶奶。每天的劳动十分辛苦,但爷爷总是会以吹长笛为奶奶洗去一日的疲劳。那段时间,他们总是一起干活,一起休息,爷爷为奶奶吹长笛,两人的生活是如此快乐且充实。

  后来,爷爷与奶奶结婚了,奶奶的性格有些急躁,容易发怒,但爷爷总是温和的。每当奶奶生气了,爷爷就会温和地劝她,让她平静,并为奶奶吹长笛,让她开心。爷爷,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潜移默化地让奶奶也变得温和了。

  当爷爷和奶奶有了孩子,在这种温和的家庭氛围下,父亲也是一个温和的人。因为有了孩子,爷爷为奶奶吹长笛的时间少了许多,但奶奶也从不会计较这些。两人只是辛勤劳动,不抱怨苦和累,一点点地让生活更好。

  当我出生后,爷爷就不怎么吹长笛了。一次,在全家人的.邀请下,爷爷为我们吹了一次。悠扬的笛声中似乎传着几分浓浓的爱,爷爷与奶奶的目光撞在一起,笑了笑。

  那支长笛至今还保存在我们家,现在也许已有些失灵了,笛声也许早已变了许多,但爷爷与奶奶的爱却是永恒不变的。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4

  一次,吉姆急着去朋友家聚会,就从别的店买了咖啡。不料,杰克都没开包,就说:“这不是我想要的咖啡。”吉姆吓了一跳,后来他又试过几次,就算包装一模一样,只要咖啡不是从风景区的店里买的,老杰克都能一眼识破。吉姆再也不敢偷梁换柱。

  过了几年,老杰克的身体大不如前了。但他每天还是会委托吉姆买咖啡。每次把5美元交给吉姆时,他的神情都充满了期待。一天,在吉姆又一次买回咖啡时,躺在病床上的老杰克虚弱地伸出手,轻轻摩挲着那张一美元,问吉姆:“这么久了,难道你真不知道,我为什么总买那家店的咖啡吗?” 吉姆看着老邻居,摇摇头。

  “因为卖给你咖啡的`是艾莉娜呀!”老杰克的语气突然温柔了许多:“她是我最深爱的人。当年,她父母嫌我是个穷光蛋,硬是把我们拆散了,我也只能伤心地离开……多年以后,我妻子病故了,孩子们也各自成了家,我就想回来看看。后来,我打听到艾莉娜在风景区卖咖啡,也早就为人母了。我不愿意打扰她平静的生活,就悄悄在这里定居,并开始委托你帮我买咖啡。从你第一次帮我带回咖啡的那天,我就知道,艾莉娜同样没忘记我……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5

  她是他的情人,她决定离开他。

  决定离开他的原因,纯属一次偶然。

  那天,天下大雨,她去公司找他。当她快到他公司门口时,她看到了他,还有他身边的妻子,他们正从公司里走出来。他撑开伞,轻轻地拥着妻子,走进了雨中。她躲在一角,偷偷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她感到他撑伞的姿势是那么陌生,伞一直向他妻子那边倾斜着,而自己的另一半身体却在雨中。

  在雨中,他也曾无数次给她撑过伞,但那伞,始终摆放在中央,并没有向她偏斜一丝一毫,他拥着她,也许比拥着他的妻子更紧,但那只是一种肌肤之爱,没有深入内心。

  看着那把倾斜的伞,她内心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酸楚。她现在才开始明白,他对妻子的.爱,真正到了心疼的地步,那把倾斜的伞,便可以证明一切;而对她的爱,顶多是肌肤的相悦相亲,激起的只是几朵短暂的浪花。

  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雨中,目送着那把越来越远的伞,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出来,她知道,那把倾斜的伞永远不会属于自己。

  她决定离开他,寻找一把向自己倾斜的伞,寻找一个真正心疼自己的男人,和他结为终生伴侣。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6

  《白蛇传》传说源远流长,家喻户晓,是中国四大民间爱情传说之一。白蛇传在清代成熟盛行,是中国民间集体创作的典范。描述的是一个修炼成人形的蛇精与人的曲折爱情故事。故事包括篷船借伞,白娘子盗灵芝仙草,水漫金山,断桥,雷峰塔,许仙之子仕林祭塔,法海遂遁身蟹腹以逃死等情节。

  故事梗概

  南宋绍兴年间,有一千年修炼的蛇妖化作美丽女子叫白素贞,为了报答书生许仙前世的`救命之恩,同其侍女青蛇精名叫小青者,结伴来至浙杭寻找恩人。

  在西湖,白素贞与许仙邂逅,同舟避雨,一见钟情,后乃嫁与他。婚后,金山寺和尚法海告知许仙:白素贞乃蛇妖。许仙将信将疑。法海唆使许仙在端午节将雄黄酒给白素贞喝,白素贞不幸饮下,难以自制现出原形,许仙因惊吓过度而死。

  白素贞上天庭盗取仙草灵芝将许仙救活,可法海又将许仙骗至金山寺并软禁。白素贞同小青一起与法海斗法,义无反顾,水漫金山寺,却也因此伤害了其他生灵。白素贞为此触犯天条,在生下孩子后被法海收入钵内,镇压于雷峰塔下。

  后来,白素贞的儿子长大得中状元,到塔前祭母,将母亲救出,全家团聚。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7

  一直以来,都梦寐以求一朵花,它有一个诗意的名字,隔海花。

  我不知道它在哪里,可是又总是心心念着他。

  知道有一天在我走了好远好远后突然在沙漠中我看见远处有一湾清水我兴高采烈的看见河的对岸就有那朵花,在这个时候我遇见了一个人,他给我温暖的感觉,我喜欢他,和他在一起了,他说会让我看到那多朵花。他没有水,我的水都给他喝了,后来我们约定一起去远处寻找那朵花,可是后来,可是,很多事情都是不停变化的,他因为某种原因莫名奇妙的离开了我,我很伤心,但是还是带着悲痛上路去寻找那朵花,可是清泉只是蜃景我走了很远很远都没有看到,可能我也走错了方向,后来因为我没有水,渐渐的.支持不住,最后倒在了寻找那朵花的路上,在我缓缓闭上眼睛结束此生的时候,我隐隐约约看见有人在我身边经过,

  是他,他和一个女人在我身边经过,那朵花就插在那个女人的鬓角,在阳光下显得娇媚。我闭上了眼睛,呼吸也停止了。我记得他说过早晚会让我见到那朵花,我见到了。我也就没有遗憾。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8

  有一个名叫韦格的奥地利女孩,天生丽质,聪颖可人。她在一所大学专修油画,她的男友为她筹备个人画展。当出现经济危机时,男友鼓励她参加世界小姐选美,因为初赛的奖金高达5000美元。她去了,而且一路选到了拉斯维加斯;她成了1987年度的世界小姐。

  韦格想开画展,可她已经不需要画展了;韦格想和男友浪漫缠绵,可她也不缺少浪漫了。身为世界小姐,一下子站在了荣耀和财富的顶端。

  当她的事业如日中天时,她患上了一种名叫克里曼特的综合症。这种病症的`最大危机在于,双眼视力逐渐衰退,直至失明。韦格几乎是绝望地陷人黑暗之中了。消息传出,一位名叫帕迪的南非小男孩给她寄来了一包土,说他们那里的人用此治病。韦格不相信那包土,怀着姑且一试的想法用了,奇迹却发生了,她康复了。

  韦格后来嫁给一个美国富翁。

  她先后嫁了6次,可是没有一个男人令她倾心。她自杀了。

  对于这个故事,一百个人可能会有一百种说法,可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可以用自己不喜欢的方式赚到财富,也可以用自己不相信的药治好病。但你无法从自己不爱的人身上获得幸福。”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29

  记得刚和你相识,是在那虚拟的网络。

  我不知道,月老在那个时候已经用红线把我和你的手绑在一起,那时候,我知道我很喜欢和你说话,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直到 我们 相互承认彼此爱着对方。

  你大我很多,可是我一点都不觉得存在距离和隔阂,因为 我们 有太多的相似和爱好, 我们 有太多太多共同的`话题了,你常常说, 我们 是一类人,因为物以类聚, 我们 走到了一起;你常常问我,我和你一起后悔吗?我每次都回答不后悔,因为 我们 是同类。

  在你眼中,我好像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就算我做错事,你说我几句后更多的是心疼我,因为在你心中,我还是个孩子,无论时间在 我们 身边流过了多少次,在你面前我永远是不懂事的孩子;你原谅我的任性,原谅我的过错,原谅我的。你的包容还能让我说什么呢?除了谢谢,就是好好的爱你。

  我喜欢恶作剧,你知道我的调皮;我喜欢和你斗嘴,每次你都最先认错服输;我喜欢对你撒娇,你每次都说真受不了你;我喜欢。

  很多人都说,网络的 爱情 是虚拟的,可在 我们 身上,我不觉得 我们 的 爱情 是虚拟;从虚拟的网络, 我们 走到现实中相识、相知、相恋、相爱。 我们 的 爱情 不再虚拟,因为月老的红线将 我们 相连在一起。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0

  很久以前有一个穷人,他每天劳作非常辛苦,可还是很穷,有一天穷人去求神帮助他摆脱贫困,神答应了穷人的请求,赐给他三个箱子,让他选择其中一个,神说:“记住,你只能选择一个。”

  穷人选择了第一个箱子,打开箱子穷人看见满满一箱金子,穷人高兴的捧着金子回到了家。穷人拿着这些金子买了房子、田地、娶了美丽的妻子,可是穷人每天都睡不踏实,因为它不断的想着第二个箱子和第三个箱子,第二个也许是宝石,第三个也许是珠宝,穷人这样想着。

  终于在一个夜晚,穷人找到了另外两个箱子,把两个箱子拿回家里。穷人打开第二个箱子看到的是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的贪婪会让你变得一无所有!如果你现在放弃打开第三个箱子,你会变回原本贫穷的.自己。

  穷人的房子、田地、金子、全部消失不见了,就连美丽的妻子看到他如此落魄也离他而去。穷人不甘心,他不想变得像从前一般贫穷,紧接着他打开第三个箱子,他以为会有着珍贵的东西,没想到打开时是一条毒蛇,毒蛇把穷人咬死了。

  穷人因为自己的贪婪而付出了生命,一个人不应该只依靠别人的帮助,而要懂得自给自足!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1

  张爱玲一生给我的感觉高寒孤傲,不可接近,颇有才气,出身名门,气质高贵。就是这么一个人,碰到多情浪子胡兰成,为此付出,也为此凋零。

  胡兰成摒弃汉奷不谈,也算是我国最优秀的散文大师,他写的《今生今世》,就是自己与一些女人的群芳谱。

  他舍不得张爱玲,当然也舍不得小周,也舍不得那日本人,苏州姑娘,老家妻室。据他的.描述,自己是作为一种读者的身份,看了她的《金锁记》被吸引,与读者身份与她结识的。见面后他不按常规出台,问她一月多少收入,没想到接近两者距离,张爱玲之母虽是李鸿章之后,父母离异。父独宠弟弟,自己是在缺爱环境中长大的。她爱穿旗袍,西化的知识青年,爱吃糖。胡兰成眼中的她就是一个一张白纸一样单纯的小孩子,上海己是大红的作家,但聊起来完全没有架子气。她写给胡兰成一句话是:因为爱所以懂得,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在沉浸爱情里,他的面前是低到尘埃里。欢喜到尘埃里开出花来的姑娘。

  胡兰成的移情别恋,作为一个作家,面对要他与小周之间选择时,他举棋不定。无奈最后给他大把炒票支援逃亡日本。而张爱玲也移居美国,再没回国,也再没见面。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2

  梁祝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凄美的爱情故事。

  因为它不是墓穴阴森森地合上,故事就带着凛冽之气地结束,它化了蝶,象征着高尚的爱情挣脱封建主义牢笼,以另外的方法获得自由,双宿双飞去。这个开放式的尾巴使整个故事变得抒情而唯美,无限开拓了想象空间。整个梁祝的故事,其实是祝英台一人在独撑,而梁山伯更像是芭蕾舞中的男伴,起的是烘托作用。要么是祝英台演技太好,要么是梁山伯实在迟钝。三年来,对于祝英台的性别从不怀疑,十八里相送时,祝英台的种种借物喻人,都像是对牛弹琴,搞不好,梁山伯还以为祝英台有断袖之癖。其实马文才也很委屈,他连面都没露,就成了第三者,在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妻子竟跳进了别人的坟墓,叫他怎么不郁闷。梁祝这样的悲剧是肯定不会再有了,现在的女子有了更多的'自由,求学的,工作的,婚嫁的,想要嫁给男子,也没有封建主义这座大山压着,而父母的权威性也沦落为参考意见。可我们这些祝英台真的如愿以偿嫁给了梁山伯,却苍凉地发现,其实梁兄不过如此 。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3

  一直以来,晋代的梁绿珠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石崇为她得罪了孙秀,四面楚歌之际,她纵身一跃,以酬石崇。这样的贞烈,连士大夫也不一定能做到,比如洪承畴、钱谦益。绿珠是白州人,石崇去越南出差途中,带回了她,身价明珠十斛,擅吹笛。彼时石崇已是微微发福的中年人了,当然,他也非碌碌之辈,二十多岁就当上县令,在荆州做刺史时,瞅准机会,靠劫掠富商而暴发。从此过上了挥霍糜烂的生活,天天开PARTY,纵情声色,结交权贵,是上流社会的中坚分子。但后来,石崇的靠山陆续倒了,而敌人司马伦却掌握了实权。在那么关键的时候,司马伦的心腹孙秀反复索要绿珠,石崇仍然坚拒。整个故事里,最无辜的就是绿珠本人,她什么也没有做过,只是天生丽质,天姿聪颖,随石崇来到长安,死心踏地伺奉主人。她是一只金谷园里的'笼中鸟,没有自由,连死都是石崇所暗示的。他们都说,这是以死报答石崇之恩,有什么恩呢?享了几年福,然后香消玉殒,倒不如在白州无拘无束,嫁一个人,过平静安稳的日子。

  嫁与富贵权势,不一定是幸事,比如戴安娜王妃。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4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可说是家户喻晓。司马相如是西汉有名的`辞赋家,音乐家。早年家贫,并不得志,父母双亡后寄住在好友县令王吉家里。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是当地的大富豪。卓如君当时仅十七岁,书上形容如君的美貌:“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更兼她善琴,文采亦非凡。本来已许配给某一皇孙,不料那皇孙短命,未待成婚便匆匆辞世,所以当时如君算是在家守寡。

  卓王孙与王吉多有往来。某日,卓王孙在家晏请王吉,司马相如也在被请之列。席间,免不了要作赋奏乐。司马相如得知卓王孙之女如君美貌非凡,更兼文采,于是奏了一首《凤求凰》。卓如君也久慕司马相如之才,遂躲在帘后偷听,琴中之求偶之意如何听不出。两个人互相爱慕。但受到了卓王孙的强烈阻挠,没办法,两人只好私奔。后回到成都,生活窘迫,如君就把自已的头饰当了。开了一家酒铺,卓如君亲自当垆卖酒,消息传到其父耳中,卓王孙没办法,还是面子重要,只得送了一大笔钱给他们。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5

  阿P是一个极爱面子的男人,为了可怜的面子,他既然喜欢对着比自己优秀的妻子说:

  “你要看不惯,我们就离婚。”

  “你要觉得我不对,不行,你就去找个比我好的男人呀!”

  妻子知道他爱面子,总是容忍这种大呼小叫,哪怕心口在隐隐作痛。

  看到妻子的每次沉默,男人以为她是怕了自己,以为她已经爱他爱到了不能没有的地步,次数也是有增无减。

  于是习来惯往,开口闭口就叫妻子,“快去找你心中的白马王子去呀!”妻子就这样长期地停溺在被排斥的痛苦中。久而久之,妻子认为婚姻已经到了尽头,人不能吊死在一棵树上。

  终于有一天,妻子真的找到了能和她和睦共处、以礼相待的男人。

  她牵着那男人的手来到阿P面前,“我找到了你说的好男人,我们现在可以离婚了。”

  可是自己还爱她,他从没想过真离婚。阿P这时能做的只有懊悔和无尽的.自责。

  为了面子不离又能怎样呢?这段婚姻已成去势。

  如果你还爱她就不要轻易说,“不行的话,我们就离婚吧!”

  因为最伤女人的就是这句话,女人需要的是终身的依靠和伴侣。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6

  星星说爱你是一个临死的女孩写的歌《星星说爱你》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女孩为了男孩自杀了,死前写了这首歌,一边哭一边唱..唱完就跳楼自杀了。

  曾经一个恋爱的俩个人非常好,可是在他们交往的第三个月的时候,这个男孩突然间就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什么信息也没有留给那个女孩,女孩非常的.爱他,于是这个女孩自己哭着编唱了这首歌曲,发到了网上,希望那个男孩可以听到这首歌曲后回来找她,这个女孩把这首歌发到网上以后[就跳楼死了,真实的事,那个女孩才十六岁!!

  这个女孩字叫郭依伦雅,

  是北京房山二职的学生,

  女孩家里很有钱所以就混,她抽烟喝酒打架都干过,而且打群架能找很多的人,她可以说是一个很坏的女孩.

  但是她和一个学生好了.那的男的和她恰恰相反,什么抽烟,打架,喝酒他都不会.可以说是一个好学生.

  他和女孩好了整整三个月之后提出了分手.

  女孩自己做了这首<星星说爱你>在网上发表了,发表完之后,边唱边哭,就从12楼跳了下来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7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

  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

  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

  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8

  问过许多有外遇的人,他们都说本来也很想维护家庭的稳定,可当对原有爱人的依恋失去后,就很容易被别的异性吸引。一旦有外遇,心态和视角都会改变,甚至不明白当初为何会疯狂地爱过去的那个人。

  一个相识多年的朋友突然说:他妻子发现了他有外遇,可妻子并未采取任何行动,这更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妻子是一家出版社的编辑,一个很优秀的女人,当与朋友说及此事时,妻子说得却很特别。她说:第一,他是否有外遇她不会主动去打听,更不会去捉奸,因为这是他自己的私事;第二,如他有外遇又能按隐私的.规则去自律,做到不让她知道,这便是他的聪明;第三,假如外遇暴露而他又不主动与她沟通,甚至企图际瞒事实,这就是他愚蠢;第四,如果他能坦诚地与她深刻分析他们的婚姻现状,并共同实事求是地作出选择,这算是他的明智。

  外遇已成为现代社会一个非常时髦的话题,那位女性的一番话很值得玩味,应不失为认识外遇和解决外遇的高见。如果有一天你也站在情感的三岔路口,和那位朋友一样困惑,就请你参照一下那位有外通朋友的妻子的做法。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39

  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在我看来,把美的东西演的更美好,把坏的事物摧残的更加血肉模糊。这是电视以及电影的精髓,很明显,北爱做到了。它我们的心一次有一次的洗涤,又拧干,再更加粗暴的糟蹋。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我们以为再来一次就不看了,就再也不看了的时候。那又一次总会来临来证明他的魔力,和我们的不舍。因为我们不想丢下那么明媚那么干净那么明亮而率真的林大夏。我们不忍心看着程峰在兄弟与道义的天平左右摇摆。不忍心吴魏在爱的.爱的面前像个孩子,手无缚鸡之力,心无功力之争。有爱情的人是幸福的,在静好的时光里认认真真爱一个人更是幸福的。但他们的爱也太过无奈。

  林夏爱着程峰,但程峰爱着沈冰,沈冰又爱着石小猛,石小猛爱着北京。他们都爱着,也都一塌糊涂着。我不知道生活中是不是真的有个林夏不管撒娇也罢,不管卖萌也好。为了疯子会想要去跳楼。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了疯子那样千里单骑,千金买笑……他们都是幸福的,有爱的人,他们又是悲剧的,好像自己给自己了一个圆圈,追赶着自己的后背,坐着不知不倦的奔跑。北爱是被爱,更是一种悲哀。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0

  元前753年罗马城初建时,战乱四起,以泼尔塞纳国王为首的伊特卢利阿人将罗马城团团围住,试图进攻罗马城。

  罗马城一位贵族少年利斯企图暗杀泼尔塞纳国王,解救罗马未成被捕。

  危急时刻罗马人决定和解。泼尔塞纳国王要求罗马人提交十二名贵族姑娘作为人质。利斯的未婚妻克莉亚是一位聪慧而又勇敢的姑娘。为了爱情,为了营救未婚夫而自愿作为人质。她不堪忍受被拘押的耻辱,动员其他的姑娘解救了自已的未婚夫,一起跳入台伯河,逃回了罗马。

  回到罗马后,民众们纷纷夸奖克莉亚和利斯的勇敢。但元老院深感应该信守诺言,于是,当泼尔塞纳提出要求的时候,便把姑娘们重新送了回去。

  高贵的克莉亚骄傲地站在阴沉着脸的`国王前,毫无惧色。

  泼尔塞纳赞赏地对着姑娘说:"我只要看一下年轻罗马姑娘的眼睛,便发现她们的英勇气概能够胜过许多男人。你们回去罢!"

  于是,泼尔塞纳国王没有提出任何条件便撤出了围攻罗马的军队。

  英勇的利斯和为了爱情而勇于牺牲的克莉亚,一对佳侣成为罗马的真正英雄,被罗马的人民所赞颂。人们还给克莉亚建了一尊青铜骑士像。至今仍驻立在罗马城。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1

  他们又从楼下经过了,每到这个傍晚时刻就会看见他们走过这条小道。

  男生很高,目测是在一米八以上,女生才刚够着他的下巴,要亲吻他的时候还得踮起脚尖。更多时候是男生低下头。

  真是让人看着就舒服的身高差。

  这条小道并不长,我平时走的话大概两分钟就能转入下一个路口,但是他们却可以走将近20分钟。

  这一天的天气不太好,灰蒙蒙的天,已经持续了好几个星期这样的天气了。南方的冬末总是沉浸在这样的天气里,实在让人沉闷。

  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楼下陆陆续续路过的人,配上耳机里的音乐就像是在看一场舞台剧。

  他们从那个路口走过来了。耳机里的陈奕迅在唱着"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眼睛张开身边竟是谁感激车站里尚有月台能让我们满足到落泪"

  女生踩在草阶上歪歪斜斜地走着,男生小心翼翼地扶着她,走了几步路突然踩空了,欲试摔倒时男生一把将她抱住。然后女生哈哈大笑起来,伸手环住男生的脖子。女生踩在台阶上的身高似乎与男生更加适合,只要稍微抬头就可以亲吻到男生。

  他们就这样在小道上相拥着。不管路过的人,不管楼上趴在阳台观望的人。

  而他们相拥的画面让我莫名的心暖。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2

  新婚那天,他跑到母亲的墓碑前,哭了一个下午。有人给他送饭过来,他转头,看见一张难看的脸,便喝令她离开。他只想带喜爱的女人来给母亲看,而她不是。

  婚后,他的脾气变得又怪又差,总是挑她的刺,嫌她做的菜难吃、做事太慢,而他说这些时,往往坐在沙发上喝着茶,悠闲地看着电视。她总是笑嘻嘻地说改。

  她对他越好,他的脾气就越大,开始时只是喝醉酒打她,后来心里不顺也打。累了,他就跑到外面去找女人。而她总是逆来顺受,她相信,总有一天,他的心能容纳自己。

  她摆了一个擦皮鞋的摊位,但人不是特别的多。为此,她又去买了很多鞋底,不分白昼的.秀着。她说:“多赚点钱好养家。”

  赚了钱,她买了一件西装,给他换上,说:“穿这件出去吧,好看。”这时,他突然想起“礼尚往来”一词,他不想欠她太多。在经过一家超市时,他看中了一块玉,正在打折,打算买来送她,以回报她的体贴。

  但那个晚上,他又喝了很多酒,在回来的时候,出了意外,从楼梯上摔了下去,摔断了腿。等她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省人事。看到他,她心都碎了。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3

  嫦娥久居月宫,终日与玉兔为伴,她本是个爱热闹的人,可月宫清寒,非常寂寞孤独,于是玉兔给嫦娥出了个主意,决定到人间游玩。

  中秋节这天,王母娘娘举行中秋宴会,邀请了各路神仙赴宴,趁着大家热闹的时候,嫦娥和玉兔偷偷下凡了。

  嫦娥和玉兔变成两个美女姐妹,玉兔说:姐姐,你饿了吧,咱们去买月饼吃吧?她们来到一家小店,一位英俊的.男子正在做月饼,他就是吴刚。

  看到吴刚那宽厚的胸膛,优美的姿势,嫦娥有一点动心了。玉兔大吼一声,大哥,我们要买两块月饼,蛋黄馅儿的。

  这时,男子转身跟嫦娥对视,他的动作停止了,时间似乎也在这一刻停格了心跳突然加快,吴刚心想这个女子就是我梦中的新娘,是的,没错!吴刚向嫦娥表白唱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嫦娥被感动了,两人一见钟情。

  嫦娥和玉兔天亮之前一定要赶回月宫,否则会被玉帝惩罚的,于是她只好把身份告诉了吴刚,让吴刚跟她、玉兔一起回月宫,玉兔去跟天上管招聘的神仙求了情,让吴刚留在天上砍树,从此他们在广寒宫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4

  一个人走在街上,围巾轻飘飘的,随风乱舞。

  没想到会这样期待圣诞节他说,我们要互送祝福。

  昨晚一直等到十二点,我揉了揉黑黑的眼圈,当上了第一个给他送去祝福的人。

  太阳暖暖地照着,金色的阳光,渲染着节日的'快乐。前两天的狂风卷尽了仅剩的枯叶,而不知道什么时候,地上堆积的落叶已被扫净。树上、地上都干干净净,只等着一阵大雪将它们掩埋。风失了气势,可吹到脸上,还是有点冷。我抓起乱飘的围巾,在脖子上多围了一圈。

  满大街只剩了一个旋律铃儿响叮当。一路的圣诞树闪着彩灯,斜阳下,并不炫耀,却满是喜庆。天微凉,人们簇拥着、谈笑着从身旁走过。一个骑单车的小伙载着小鸟般唧唧喳喳的女孩儿,风送来一路欢笑。

  怎么他的祝福,还没送到。

  我甩甩头,自顾自笑着。真是!到现在还不回我信息,看我不我笑得很没底。

  穿梭在人群中,突然间没了目的。夕阳一点点垂了下去已经走了这么久?

  淡淡余晖把眼前渲染得很美丽,熟悉的街景穿上了盛装,乐声中,温馨而繁华。

  (不管你是否有人陪伴,一定要快乐哦!呼呼~~~马上就要到元旦啦,预祝每个人元旦快乐!!!)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5

  一对喜欢攀援的夫妻,有一天不幸坠入荆棘密布的深谷中。遍体鳞伤的妻子醒来时,发现自己的腿已摔断,不能动弹,而旁边的丈夫还在昏迷中。妻子感觉到丈夫的心脏还在跳动,忙替丈夫包扎好流血的伤口,然后将他的`头揽在怀里,一声声呼唤丈夫的名字。

  许久,丈夫的喉结蠕动了一下,发出含混不清的呻吟声。妻子立刻意识到丈夫是想喝水,可是他们身边没有一滴水!妻子急得嘴唇都咬破了。猛然,她有了办法!她将自己的右手食指放在嘴里使劲咬破,然后放进丈夫的嘴里,让他吮吸自己的血。

  疼痛中,妻子抓起身旁的一棵青草塞到嘴里,牙关紧咬时,一丝草汁让她欣喜万分。她开始不断地咀嚼青草、树叶,储备生命的力量,因为她知道只有自己坚持下去,丈夫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当食指再也吸不出血时,她又毫不犹豫地咬破中指,塞到丈夫嘴里。

  两天后,他们被一位猎人救出来。当丈夫得知自己是靠吮吸妻子的鲜血才得以生还的时候,他跪倒在妻子的跟前,捧着那曾经无数次牵过的小手,滚烫的泪水大滴大滴地落下……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6

  我们的桌子没有分成三到八行。我总是把她当作我的小妹妹。我弟弟怎么能欺负我妹妹?我们总是用耳朵听歌曲,她柔软的头发偶尔会碰到我的'脸颊,我的心总是痒痒的。当我偷看她的时候,她总是在做练习,做练习,露齿而笑,做不到,皱着眉头。

  下雨天,当她或我总是撑着伞,我们一起撑着伞,肩并肩,我想这样下去。雨水淋湿了她的头发,像她的眼睛一样柔软。我一直在想,这个妹妹怎么会这么面熟呢?

  当她看到琼瑶哭的时候,我取笑她。林姐姐是一个怎样的人,但她认真地说:我也喜欢林姐姐。我说:我不喜欢哭泣和痛苦。她打了我一拳:谁想让你喜欢呢,别看你这么傻。

  其实,当时我也喜欢《红楼梦》:林妹妹从天而降。

  我们一起上了重点高中,在同一个班。但是她和我不在同一张桌子上了。她坐在我前面。每次走进教室,我都会眯着眼睛看她是否在座位上,总是害怕她会离开;每当有人在我面前转过身来,我都会抬起头,总是害怕与她的眼睛失去联系。我们在成长,我们在学习,我们在疏远,我们在学习变得忧郁。我们不再一起回家,不再一起听歌。她很漂亮,她看起来不像小妹妹了,我是一只老虎背上的熊。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7

  元前753年古罗马城初建时,战乱四起,以泼尔塞纳国王为首的伊特卢利阿人将古罗马城团团围住,试图进攻古罗马城。

  古罗马城一位贵族孩子利斯企图暗杀泼尔塞纳国王,解救古罗马未成被捕。

  危急时刻古罗马人决定和解。泼尔塞纳国王要求古罗马人提交十二名贵族姑娘作为人质。利斯的未婚妻克莉亚是一位聪慧而又勇敢的姑娘。为了爱情,为了营救未婚夫而自愿作为人质。她不堪忍受被拘押的耻辱,动员其他的姑娘解救了自已的未婚夫,一起跳入台伯河,逃回了古罗马。

  回到古罗马后,民众们纷纷夸奖克莉亚和利斯的勇敢。但元老院深感应该信守诺言,于是,当泼尔塞纳提出要求的时候,便把姑娘们重新送了回去。

  高贵的克莉亚骄傲地站在阴沉着脸的国王前,毫无惧色。

  泼尔塞纳赞赏地对着姑娘说:"我只要看一下年轻古罗马姑娘的眼睛,便发现她们的英勇气概能够胜过许多男人。你们回去罢!"

  于是,泼尔塞纳国王没有提出任何条件便撤出了围攻古罗马的`队伍。

  英勇的利斯和为了爱情而勇于牺牲的克莉亚,一对佳侣成为古罗马的真正英雄,被古罗马的人民所赞颂。人们还给克莉亚建了一尊青铜骑士像。至今仍驻立在古罗马城。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8

  心脏的故事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

  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49

  故事发生了苏杭,西湖,断桥,烟雨。百年修得同船渡,然后,以一柄伞延续了邂逅,再然后,做了人间夫妻。

  白素贞的梦想很简单,只不过是做一个寻常的人,她本是妖,如果努力,是有可能修炼成仙的.。成仙,是多少妖精梦寐以求的事,但白素贞对许仙一见钟情,竟摒弃了光明大道委身做人。但最终素贞死在心爱男人的手里,现出原形时,兀自昂头看着许仙——是什么样的眼神呢?在这桩传奇里,雷峰塔起先只是法海令人搬砖运石所砌,后来,许仙化缘,砌成七层宝塔,将白素贞永镇塔底。不过是爱一个人,却被他亲自修理。曾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一心做他贤淑的妻,在其他版本里,甚至怀了身孕,白素贞的付出是勇往直前的,便为他冒犯天条又如何?可许仙,犹豫,惊慌,防范,最后终于要躲避了,也许并不能一味指责许仙,换作任何男人,都不能明知是妖,仍恩爱如常。比如《聊斋》里那些书生与妖,相爱一场,但从来就没有结局。

  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只可视作午夜艳遇,天亮说分手。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0

  他与她邂遇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当他把画稿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与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与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断地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与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与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侯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1

  他在公司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左手拇指上涂成红色的指甲

  他脑海中天马行空的想象又开始不停的琢磨她

  为什么涂红色?为什么单单一个手指?

  慢慢的,他开始对她感兴趣,一点一点接触着她

  她的特别充斥着自己满满的好奇心,一来一往他们在一起了。

  结婚那天,她问他为什么会爱上自己。

  他很诚实,告诉了她那个红色指甲的'事情

  她突然大笑起来说:“傻瓜,那是朋友买指甲油我帮忙试用而已。”

  笑着笑着她又哭了,她说,“其实我很普通,只是在你眼中很特别。”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2

  小林喜欢偷偷看同桌的敏,每天上课他都用课本遮住脸,挡住老师的视线,专心的看着她,看着她的一瞥一笑,看着她专心学习的样子。

  小林觉得敏很笨,怎么就没发现自己一直对她的偷窥。敏其实不是没注意,同桌之间的距离早就让她敏感的心灵多了一份悸动。不过敏不敢转头去看他,只能装作专心听课,心无旁骛。

  小林下课时喜欢哼哼歌,每天都哼唱哪首《同桌的你》。这歌声中的音符就像一个个小魔鬼钻进敏的心里,让她浑身不自在。每次她听到一半她都会逃出班级,找个无人的角落扶着自己狂跳的心......

  如今,小林和敏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业。一次同学聚会,他们重逢了,四目相对,似乎有些东西在眼睛里燃烧着。

  酒过三巡,敏微显醉态,起身躲进天台,遥望着天边的繁星,那一闪闪的亮光多像小林的双眼。这一次敏没有逃避,勇敢的迎向那些星辰,仿佛和小林的目光相视。

  "敏,过的好吗?"

  敏惊恐的回头,小林双手插兜拘束的站在她面前。"我......我......我挺好的,嗯......你过的怎么样?"敏的口吃暴露了她的紧张。

  小林笑着说:"嗯!还好。"

  敏沉默了。

  "还记得咱们上学的时候,每天晚上放学天都黑透了,我怕你有危险,偷偷的跟在你后面,你似乎都没有发现过。"小林说。

  敏一愣,不加思索地说道,"开始我还以为是有坏人跟着我,后来我才发现是你,所以我才安心的走在你前面。"

  又是一阵尴尬。

  小林鼓着勇气说:"那时候我每天都偷偷的看你,看你的脸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可你从来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敏低着头,轻轻地说:"我知道,可是我没敢回头,我怕一回头,我的眼再也放不开,可我也知道,那时不是我们可以相恋的年纪......"

  他们沉默,许久后小林伤感的说道:"我们最终错过了彼此,有时间我真后悔,如果毕业后我能勇敢的向你表白,我们的结局是否就会重写?"

  敏笑了,笑的有些坦然,她说"我们并没有错过,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给彼此留下了一段青涩的记忆,这种记忆可以在寂寞的一生中成为最美丽的回忆,多美好呀!"

  敏的话让小林久久的仰视着夜空,他在这个夜空里发现两颗闪亮的星星,彼此遥遥相对,却相隔万里。

  有同学发现了他们俩个消失,笑闹着跑过来拉他们回去,他们又重新回到酒桌,继续喝酒颜笑,直到酒精麻醉了意识。

  因为醉了所以没有握手告别,因为醉了所以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因为醉了这一天成为了他们的心底永久的怀念。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3

  越国大夫范蠡周游全国,遍访佳人。一日,在清清浣纱江畔,与家在古苎萝村西边的的西施相逢了。才子佳人,出演了一则一见钟情的故事。然而,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范蠡以“爱国”的名义,背叛、出卖了爱情。

  公元前494年,吴国打败越国。越王勾践采纳大臣提出的“美人计”,选出越国美女献给吴王夫差,麻痹夫差的斗志。野史杂稗中如是说,越国大夫范蠡周游全国,遍访佳人。一日,在清清浣纱江畔,与家在古苎萝村西边的的西施(原名施夷光)相逢了。才子佳人,出演了一则一见钟情的故事。然而,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范蠡以“爱国”的名义,背叛、出卖了爱情。他把绝代佳人西施选进宫里,与其他美丽的越女一起,进行歌舞礼仪等“培训”。大约在公元前490年,把以西施为首的越女献给吴王夫差。

  幸运而不幸的夫差,对能歌善舞、风华绝代的西施深爱不疑。从此,歌舞宴平;从此,对西施甚至越国深信不疑。 而越王勾践,在暗暗地做着复仇的'各种准备。“卧薪尝胆”、“养精蓄志”、“励精图治”、“发奋图强”——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国富兵强了;吴国,却在君王“从此不早朝”的松懈等现状中,逐步走向衰弱。 公元前473年,越国灭掉吴国,被围困在圣胥山的夫差走投无路,挥剑自刎。

  无毒不丈夫。夫差在打败勾践后,给了勾践一条生路。所以,他最终败给夫差,是必然的。何况,勾践等人太能忍了,自己忍辱负重,甚乃忍心送出自己国家的女子。以这些女子的屈辱与悲凉,换取越国东山再起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这种手段不能不说是高明,然而,不免过于自私、卑鄙。在这些方面,夫差哪里是勾践的对手。

  传说中,越国胜利后,范蠡归隐江湖,与西施浪迹天涯,做了神仙眷侣。善良的人们多么期盼如此美好的结局,无锡蠡园就是一个明证。

  但是,范蠡配么,他配拥有如此结局么?

  如果他爱西施,那么——

  若西施流泪,先湿的应是他的脸;

  若西施悲伤,最苦的应是他的心。

  如果他爱西施,必然是期望深情相依,厮守终生,直至地老天荒。

  谁能想象,把自己心爱的人拱手让出,送给他人,送给自己的敌人?倒是夫差,爱了西施一生,疼了西施一生,宠了西施一生。虽然,这“一生”,只有大概的十七年。或许,他到死都还在念着这个是令他国破家亡原因之一的女子的名字。

  无法想象,一个柔弱的女子,西施,在这十七年里,怎样的柔肠百转,怎样的万剑穿心,怎样的肝肠寸断。爱人与仇人之间,祖国与敌国之间,她何从判断,何从选择? 也许,西施无从选择,残酷的世界也不许她选择。

  多少年来,有多少人认为,西施背负着“祸国”、令吴国灭亡的恶名。只有极少数人,能公正地站出来说话:

  家国兴亡自有时,吴人何苦怨西施。

  西施若解倾吴国,越国亡来又是谁?——罗隐《西施》

  在越国,西施能够得到“功臣”的荣誉吗?不可能!关于西施归宿的最有依据的说法,是被勾践夫人沉水淹死。拥有“沉鱼”之美的西施,终究被沉入水中。

  也好,还她一生流不尽的泪吧。还她一颗冰清玉洁的女儿心吧。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4

  这个被伟大的莎翁在四百多年前用喜剧的形式改变出来的爱情故事,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部极富人文精神的爱情史诗。几百年来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对象。在莎翁的笔下,爱情是超越一切的。甚至可以超越门第,地位,家族偏见等这些就是在今天还被普通的英国人所重视的东西。

  凯普莱特和蒙太古是一座城市的两大家族,这两大家族有宿仇,经常械斗。蒙太古家有个儿子叫罗密欧,17岁,品学端庄,是个大家都很喜欢的小伙子。有一天,他喜欢的一个女孩罗瑟琳被送到修道院,他十分伤心。于是他的朋友说,那么我们混进凯普莱特家的宴会场,去找些更美丽的女孩吧!所以为了找一个新的女孩,他和自己的朋友戴上面具,混进了宴会场。

  可是,在这次宴会上,他被凯普莱特家的独生女儿朱丽叶深深吸引住了。这天晚上,朱丽叶是宴会的主角,13岁的她美若天仙。罗密欧上前向朱丽叶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朱丽叶也对罗密欧有好感。可是,当时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真相大白之后,罗密欧仍然不能摆脱自己对朱丽叶的爱慕。他翻墙进了凯普莱特的果园,正好听见了朱丽叶在窗口情不自禁呼唤罗密欧的声音。显然,双方是一见钟情。

  第二天,罗密欧去见附近修道院的神父,请代为帮忙。神父答应了罗密欧的请求,觉得如果这能成也能化解两家的矛盾的一个途径。罗密欧通过朱丽叶的奶娘把朱丽叶约到了修道院,在神父的主持下结成了夫妻。这天中午,罗密欧在街上遇到了朱丽叶的堂兄提伯尔特。提伯尔特要和罗密欧决斗,罗密欧不愿决斗,但他的朋友(和平主义者)觉得罗密欧没面子,于是他的朋友和提伯尔特决斗,结果被提伯尔特借机杀死。罗密欧大怒,拔剑为朋友报仇,因此将提伯尔特杀死了。

  城市的统治者决定驱逐罗密欧,下令如果他敢回来就处死他。朱丽叶很伤心,她非常爱罗密欧。罗密欧不愿离开,经过神父的.劝说他才同意暂时离开。这天晚上,他偷偷爬进了朱丽叶的卧室,度过了新婚之夜。第二天天一亮,罗密欧就不得不开始了他的流放生活。罗密欧刚一离开,出身高贵的帕里斯伯爵就来求婚。凯普莱特非常满意,命令朱丽叶下星期四就结婚。

  朱丽叶去找神父想办法,神父给了她一种药,服下去后就像死了一样,但四十二小时后就会苏醒过来。神父答应她派人叫罗密欧,会很快挖开墓穴,让她和罗密欧远走高飞。朱丽叶依计行事,在婚礼的头天晚上服了药,第二天婚礼自然就变成了葬礼。神父马上派人去通知罗密欧。可是,罗密欧在神父的送信人到来之前已经知道了消息。他在半夜来到朱丽叶的墓穴旁,杀死了阻拦他的帕里斯伯爵,掘开了墓穴,他吻了一下朱丽叶之后,就掏出随身带来的毒药一饮而尽,倒在朱丽叶身旁死去。等神父赶来时,罗密欧和帕里斯已经死了。这时,朱丽叶也醒过来了。人越来越多,神父还没来得及顾及朱丽叶,就逃走了。朱丽叶见到死去的罗密欧,也不想独活人间,她没有找到毒药,就拔出罗密欧的剑刺向自己,倒在罗密欧身上死去。两家的父母都来了,神父向他们讲述了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失去儿女之后,两家的父母才清醒过来,可是已经晚了。从此,两家消除积怨,并在城中为罗密欧和朱丽叶铸了一座金像。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5

  薛平贵故事是人民喜爱的古代传说;王家三位姑娘,金川、银川、宝川的命名.

  相传,王宝钏是唐朝宰相王允的三女儿,她天生丽质,聪明贤慧。到了婚嫁年龄,她看不上诸多王公贵族的公子,却偏偏对在家里做粗工的薛平贵产生了爱意。经过彩楼抛绣球,她选中了薛平贵。不料其父嫌贫爱富坚决不允。无奈之下,她与父亲三击掌后断绝了父女关系,嫁给薛平贵住进了寒窑。

  后来,薛平贵从军征战,远赴西凉,王宝钏苦守寒窑18年。18年来,王宝钏贫病困顿,挖光了周围的野菜,苦度日月。薛平贵历尽风险,屡遭垂涎王宝钏美色的'魏虎暗算,同时也屡闯难关,战功赫赫。后来,薛平贵娶了西凉国公主玳瓒,当上了西凉国的国主。

  18年后归来,与王宝钏寒窑相会,封王宝钏为正宫皇后,可王宝钏却在被封为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

  西安武家坡王宝钏寒窑,作为一个古迹,已在多年前修复并对外开放,其中还塑有薛平贵、王宝钏像及红鬃烈马。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6

  我的新家是一幢临街的单元房,位居七楼。我的邻居是一对老夫妻,因为我家厨房的窗户就对着楼道,所以常常听到他们夫妻两个说话,也常常看到男主人老何出出进进,但却不知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他的妻子。

  早晨老何去上班时,我总能听到他的妻子关切地对他说一些诸如“老何,路上骑车多加小心”、“晚上回来早点”之类的话。老何总是说:“刘琴,谢谢你,你好好在家吧,再见。”晚上老何回来,只要一打开门,他的妻子总是这样热情地招呼他:“老何,你回来了?累了吧?快坐下歇歇。”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家庭,一对多么恩爱的夫妻啊,我常常这么想。

  生活就这样不经意地过了两年,不知为什么我还是没有见过老何的`妻子,但我依然经常听到她对丈夫几乎一成不变地琐碎而充满爱意的叮咛问候。我感到不解,有时我甚至猜想:难道老何的妻子是因瘫痪在床而不能出门?亦或是她的长相有什么欠缺而羞于见到外人?

  某一天,当我终于解开了这个久留于心的谜团时,我震惊了。

  我叩响老何家的门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原因是我房门的钥匙竟被不小心锁在了屋内,我只好向老何借工具准备撬锁。

  他为我泡了一杯茶,便在箱柜里翻找工具。

  “你好,请喝茶。”从电视柜旁传来那个熟悉的女人的声音,显然是老何的妻子在说话。

  顺着声音,我的目光一下子定格在电视柜旁。那一刻,我简直比哥仑布发现了新大陆还要惊奇,那里哪有老何的妻子,分明是一个蹲在电视机上的鹦鹉!我一下子明白了,那些琐碎的充满爱意的语言竟来自这只鹦鹉!

  但我又糊涂了,老何为什么称这只鹦鹉为刘琴?它又怎么会像妻子对丈夫一样跟老何讲话?好奇心让我急于想知道这一切。

  老何是带着凝重的表情,向我讲述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的——

  他是个中学教师,女儿在巴黎留学,妻子刘琴是一位善良、贤惠又能干的女人。这是一桩美满的婚姻,他们互敬互爱,相濡以沫地生活了近30年。不幸的是,妻子在3年前患上了肝癌,得知自己得了绝症的妻子悲痛不已,她说她并不是怕死,而是舍不下深爱她的丈夫和心爱的女儿。不过渐渐地,她还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残酷的现实。

  有一天,她托人买回一只鹦鹉,天天教它学着自己的声音说一些对丈夫关爱体贴的话语。这只颇富灵性的鹦鹉没有让她失望,而且声音极像她。

  两年前,老何的妻子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离开了人世。那只鹦鹉却天天重复着她脉脉含情的话语,只要一听到这饱含爱意的语言,老何便感到妻子依旧在自己身边,她并没有走。

  我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听完这个真实、凄婉的故事的。我被这个故事强烈地感动了,震撼了。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7

  美丽的容貌有消损的时候,优雅的灵魂却能够永恒。

  有时候,优雅并非就是轻易的心想事成和天遂人愿,而是一种耐心的等待和苦苦的守候,直至春花秋月,瓜熟蒂落。

  等待与守候舒曼青年时寓居在音乐家维克先生家中。他和音乐家的女儿克拉拉一起弹琴,一起创作,一起举办小型演奏会。当时舒曼19岁,克拉拉12岁。渐渐地,年纪小小的克拉拉从心底爱上了爸爸的这位学生,她唯恐舒曼先爱上别人,曾央求他说:“请等着我长大。”

  舒曼后来因为练琴过度损伤了手指,无法再圆自己的钢琴梦了,只好改学作曲。这时候,正在长大的克拉拉安慰他说:“让我把我的手指借给你吧。”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深,互相离不开了。最终,克拉拉不仅成了舒曼的得力助手和知音,也如愿以偿做了舒曼的妻子。他们在热恋中如此憧憬过:“让我们一起来创造如诗如花的生活,我们一起来作曲、演奏,像天使一般把欢乐带给人类。”

  人们说,在德国音乐史上,这是一对“双子星座”。凡是舒曼的名字在闪耀的地方,也同时映射着克拉拉的光芒。

  然而,生活上的压力和创作上的过度投入,终使一代音乐天才舒曼仅仅四十多岁就疾病染身,英年早逝了。克拉拉在很长时间内都没有走出悲伤的阴影。她几乎把自己完全封闭了起来,不与外人接触。最后,是舒曼的学生勃拉姆斯提醒她说:“如果您真的爱老师,就该振作起来,好好生活,而不是和他一起埋葬。”

  此时,勃拉姆斯还不到20岁。他一直怀着一颗敬仰的心,跟随着舒曼学习音乐。老师去世后,他觉得,他有责任照顾好大自己八岁的师母。不过,克拉拉终生没有接受勃拉姆斯的爱情。虽然她早已看出了勃拉姆斯非凡的音乐才华,她也坚信,勃拉姆斯总有一天将会在乐坛上大放异彩,但是她也很清醒地明白,一旦接受比自己小八岁的勃拉姆斯的.爱情,只怕会断送这个年轻的音乐家的生命,让舒曼英年早逝的悲剧重演。勃拉姆斯从此也只把对克拉拉的爱深深埋在了心底。这位小提琴大师活到了82岁高龄,却终身未娶。

  勃拉姆斯和克拉拉的故事,为音乐史续添了又一段优雅的爱情佳话。与他的老师舒曼不同的是,这段佳话似乎在告诉世人:

  优雅,有时候又产生于默默的克制和无言的隐忍之中。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8

  “难道,你没去看望过她?”吉姆不解地问。老杰克摇了摇头:“当年,我们恋爱时,没办法经常见面,就偷偷订了一个暗号,将一美元的零钞折叠成三角形,装到信封里,让邮递员送给对方代表平安。所以,我每次请你买咖啡,总是把钱折叠成三角形,而艾莉娜让你带回来的零钞也是叠成三角形的。这样,我们虽然不曾见面,却每天都能得到对方平安的消息,仿佛又回到了当年的时光……”

  “现在,我就要去见上帝了。可如果艾莉娜得不到我的.消息,该有多么伤心呀。我床下面有个箱子,里面全是折叠好的零钞,请你继续帮我买咖啡,拜托了……”老杰克断断续续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在老杰克的葬礼上,吉姆默默地搬出另一个箱子,里面全是包装好的咖啡,还有很多折叠成三角形的零钞。原来,早在半年前,艾莉娜就因病去世了。

  在离开这个世界前,她最后做的事情,就是将这些咖啡和零钞交给吉姆,请他代替自己,向杰克传递平安的消息……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59

  多年后,母亲平静地讲述着和父亲的过去,仿佛在吟唱委婉动听的歌谣。

  七三年,十八岁的父亲应征入伍,体检点正巧设在她就读的那所高中。朝夕相处的女伴儿听说后猜来猜去传说中的"神秘人物",她望向身着绿军装的队伍,一个挺拔的身影映入眼帘。她对女伴儿浅浅一笑示意了一下,女伴儿顺着望去密切观察、连声惊叹,原来,年轻的父亲那么英气逼人。

  初次见面,母亲是事先躲在里屋悄悄地打量父亲的,一点儿不知情的父亲现在提起这件事,依然为自己打抱不平,说她是“姜桂芝隔着竹帘相女婿”。那个年月父亲家里极其困苦,时常入不敷出,甚至断炊时有发生,而母亲是独生女,相比兄弟姊妹六七个的父亲来说,家里的日子好过多了。不久母亲回访,看到父亲家的`几间破草房和穿得破破烂烂的几位小叔叔,她当时虽没有表露什么,回到家中却再也忍不住,躲在屋里哭得昏天黑地。对父亲的人品挑剔不出半点儿,可就是没有想到竟然还有那么穷的人家儿。这种情况下,她依然答应了婚约。定婚的彩礼可以微薄但不能没有,想给未来的儿媳妇买点儿布料,仅仅三十几块钱也找不到,爷爷难为得他老泪纵横。

  在穷日子逼迫之下,高中毕业的父亲决定去当兵,立志要在部队改变自己的人生。他从小学习刻苦,每天清晨四五点就会端着一瓶墨水到学校练大字。勤奋加上天赋,父亲青少年时期积聚的才能在入伍不久就显现出来,十九岁时入党,并接任团政治处组织干事,这在当时是很难有人企及的,前途似乎一片光明,部队的战友和老家的乡邻都对他抱有极大的期望。人无完人,想不到父亲吃了性格倔强的亏,最后还是没有实现最初的志向,当兵六年后以普通一兵复员了。三里五庄的人都以为他会一帆风顺被提干重用,都没料到会转业回来,一时间疑问、惋惜,甚至冷嘲热讽不断涌来,令父亲的意志逐渐消沉。

  转业后不久,母亲嫁了过来,是父亲用一辆自行车把她迎娶进家的。这时的日子清苦极了,逆境中的父亲在大队办的学校当代课老师,每月只能挣七八块钱却要养活一家人。有一年冬天,家里养的几头猪没有食物喂,天寒地冻的,父亲搀起裤腿下了河给猪捞杂草,冰冷的河水冻得他牙齿咬得咯咯响,为了生计他把命都破上了,从此就落下了关节炎。

  这样持续了五六年,八三年的一天,一辆吉普车停在我家门口,当时汽车还很少见,特别是在穷乡僻壤,很多人见都没见过,都稀罕是啥事儿。原来,在一位战友的推荐和帮助下,父亲的才能又一次被发挥了作用,县里一家单位正缺这样的人才,已决定任用他,特地派车来接。就这样父亲又一次离开了农村,他的复出是和改革开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他经常说,是改革开放给了他施展能力的机会。于是,母亲带着幼小的弟弟妹妹和我来到了县城,照顾父亲生活经营着家。初进城,父亲工资很低,但生活环境比在农村时好了许多。姊妹几个的衣服都是轮流着穿的,妹妹最小却经常套着我宽宽大大的衣服。因此,母亲经常要求我们只比学习、不比吃穿,一家人不富裕倒也其乐融融。

  父亲身体不好,加上工作辛苦落下了一身的病。九三年大年初一那天,父亲在医院里输液后回家,楼都上不去,是母亲用单薄的身体把他一个台阶一个台阶背上去的。

  母亲常说自己亏,跟着父亲几十年啥福也没享上,但我知道,不管她怎么说,在她眼中父亲是不可取代的。风风雨雨、流年似水,他们相依相伴,粗茶淡饭中缺少那种浪漫和动人,饱经沧桑中也没有什么誓言,一切在艰苦困苦中不曾璀灿,也不会磨灭。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0

  他们的相识只是一次偶然。

  她是个农村的姑娘,在一家餐厅打工,挣着微薄的工资,供养患病的母亲以及上学的兄弟。而他却有一个富足的家庭,父亲为他安排好了一切,他在一家银行工作,没有任何生活的压力。

  他第一次走进餐厅时,就被她的秀丽端庄吸引住了,还有她的气质,她与别的打工妹有根本的不同。

  他的眼光是对的,她在餐厅打工只是生活所迫,她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她的本科自学考试将要通过了,专业是外贸英语。

  他尽一切可能帮助她。在她母亲病重住院的`时候,他负担了全部的高额费用。她拿到文凭后,他四处托人为她寻找工作,她被招聘到一家效益很好的外贸公司。凭着她的努力,几年后,她成了主管出口部门的经理,而他仍是一个普通的银行职员。

  所有人都认为,他们应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但是,她却对他说:"你的人情我一定还。"他总是对她淡淡地笑,然后低下头,神情很落寞。他要的不是钱,而是爱情,他已经等了许多年。

  然而她却不能,产生爱情的原因很多,崇拜、喜欢甚至仇恨,惟独负疚不能。他为她做出了许多牺牲,她活在他的影子里,他给她的太贵重了,可以说,她现在的一切都源于他的帮助,这成了她的不能承受之重。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1

  午夜了,两盏灯还亮在各自的书房里。过了会儿,一盏灯熄了,另一盏灯也熄了,俩人先后走出书房到了客厅里。

  倚在沙发上,默坐了会儿,教授正了正身子,将妻的手慢慢地拢在自己的手心里。落地灯的光虽不十分明亮,妻却看到了丈夫眼睛里的问号,那问号让她惶恐。她赶紧将目光收回,手却无力抽出。

  “孩子,我们谈谈吧,最近这段日子,我感觉到你有心事,不快活,很压抑,是吗?告诉我,看看我能不能帮助你……”

  她的心一下子跳得厉害,脸烧了起来。她觉得再也无力回避丈夫探询的目光,那是一双研究了一辈子心理学的眼睛呵!

  不知怎么,她想哭。突然间,她有些失控地叫了起来:“孩子孩子,我是你孩子吗?你一直把我当孩子吗?!”

  他温和地拍了拍她的肩,起身为她端来了一杯水。“静一静,慢慢说,夫人!你平时不也常常叫我老爸爸么……”

  她喝了口水,情绪平静了些,思绪却把她带到了十年前那个夜晚。

  那也是快午夜了,徘徊在校园的小径上,见教授屋里那盏熟悉的灯火还亮着,她鼓足了积蓄起来的全部勇气叩响了教授的门。也是坐在沙发上,她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向教授表示了爱意。

  教授先愕然,后感动,再是感慨。教授已六十多岁了,面对年轻的女学生,他轻轻劝导:孩子,你不要心血来潮,见我无儿无女妻子去世,觉得我孤苦,就给予同情……

  “不,我爱您,一直爱您,我是认真的!除非您不爱我,我才放弃!您爱我吗?请您回答我,不要回避,我要听真话!”她放大了声音,是那么毅然决然地。

  他真的有些激动了,好一会才让情绪平静下来。他把她的手握在自己的掌心里:“孩子,我来帮你分析一下,看看你的这份感情里有哪些成分,好吗?你自幼丧父,无疑心底里是渴望父爱的,而我的年龄足可以当你的父亲;我所谓的一点学问、一点声望,或许也容易引起像你这样怀着事业心的女孩子的好感。这份感情里,除却这两点外,剩下的,你要仔细考量一下,还有多少是属于男女间的情爱?所以你我都不要先急于表态,可以用一段时间想想清楚,再作决定不迟。”

  半年后,她义无反顾地挽着导师的手,走进婚姻殿堂。他欣喜之余也冷静地对年轻的夫人表白:“孩子,感谢你的爱、你的青春,给我暮年带来生机,但是当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一定要坦诚相告,我一定会尊重你的选择。”

  现在,是坦诚相告的时候吗?她为自己的背叛而羞愧!但是,她确实无力抵挡教授那直抵人心的眼睛。

  她哭着断断续续地讲了这一段时间里,她与一个男子一见钟情的过程和感受。他静静地听着,轻轻地摩挲着她那双微微颤抖的手,不时地把杯中的'水送到她唇边。

  她的声音停息了。他沉默了好一会才缓缓说道:“孩子,哦,夫人,感谢你信任我,我能说什么呢?在你那么年轻的时候,就无怨无悔地嫁给我,爱我,给我温暖,给我深情,我们一起度过了非常幸福的十年。现在我已七十多岁了,身体日见衰老,而你才刚刚四十出头,这个年龄正是女人一生中最渴望激情滋养的人生阶段,如果现在你确实找到了能使你更快乐更幸福的人生伴侣,那么我怎能不成全呢!只是仍希望你不要匆忙决定,仍用一些时间,考量一下你们爱的分量,而我们则可以先分居一段时间……”

  三个月后的一天,他与她聚在灯下商拟一份离婚协议书,俩人为积蓄和一些生活用品互相推让时,突然间,他倒了下去,再没有起来。

  处理完丧事后,她在教授的抽屉里,发现了他写给她的一封信:“孩子,假如有一天我突然倒下,你不要惊慌,不要自责。早在你我那次谈话前,我就查出有心肌梗塞的征兆,怕你有思想负担,所以没告诉你……”

  现在,教授去世已经十年了,她一直没有再结婚。她的时间都花在了整理、研究教授留下的遗稿和课题上。在书香弥漫的夜晚,她喜欢把教授桌上的那盏灯也捻亮。两盏灯一起亮着,她觉得温暖。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2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听这个故事时大约是在十年前,那会儿我还是一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似乎很赏识我的文字,在他家的`一个“沙龙”里,作家讲了这个故事。当时有一对青年夫妻,听完故事后,那个妻子就愤愤地冲自己丈夫说,瞧你们男人这德性!倒是我这个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大声说:“其实这故事的悲剧并不在于那男人,你想想,结婚十几年的夫妻了,如果妻子没事时总和丈夫拉拉手握握手什么的,还至于他丈夫把自己妻子的手当成别人的手吗?”这时,作家说,小老弟说得对,初听这故事,都会为这男人生气,可后来一想,他妻子也有责任。关于婚姻的话题内容太广泛也太沉重,我们不能简单地肯定谁错谁对。大家就都点头,我注意到那对小夫妻相偎相依,丈夫紧紧握着妻子的手。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3

  如果只是站在妮菲索背后,你一定会认为那是个异常美丽的姑娘——散发出淡淡薰衣草香味的窈窕身段、一头漆黑的长发如瀑布般直泻到腰间……但当你从妮菲索身后绕到她前面时,恐怕会大失所望甚至惊恐地张大嘴巴。一大块深紫色的印记,肆意地爬在妮菲索的左脸以及半个下巴,她原本精致的五官、完好的皮肤也因为这一切被磨灭甚至丑化,这块胎记随着妮菲索年龄的增大越来越明显。

  在其他女孩都有男孩写情书送玫瑰的时候,妮菲索的生活却一直被那块深紫色的阴影笼罩着。

  等到妮菲索长成一个身材高挑发育完全的大姑娘时,她脸上的紫色疤痕也变得更大更触目惊心,她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学习和工作上。妮菲索开始给一些报刊杂志写文章,她优美的文字迅速被许多人欣赏,有的男生甚至跟她写信要求见面,但当他们知道妮菲索的脸上有显赫的疤痕时,又大多选择了沉默。除了一个叫约瑟夫的男生,他读遍了妮菲索写的文章,并且喜欢跟妮菲索交流读后感,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当约瑟夫要求见面时,妮菲索以各种理由推辞了,遭受过多次打击的妮菲索已经没有勇气面对任何陌生男孩,她不想轻易失去这个朋友。

  不久,约瑟夫大学毕业,回伦敦继承了父亲的公司。尽管约瑟夫公务繁忙,但他仍然关注妮菲索发表的每篇文章,而且依然保持一周给她写一封信的习惯。妮菲索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电视的采访中,因为约瑟夫讲到了他们的友谊,那一刻,妮菲索突然面颊绯红,在此之前,她只知道约瑟夫是个幽默能干的男孩,可现实中的他那么高大英俊,而且有着显赫的事业。

  短暂的'激动之后妮菲索马上清醒了:他是不会爱上我的!如果要维持现在这种友谊,只能永远不见面。以后每次在电视或杂志上看到约瑟夫时,这个自卑的姑娘都忍不住偷偷啜泣,妮菲索的生活又走入了极度的惶恐和自卑中。

  其实,经过几年的通信,约瑟夫早就对妮菲索有了一种爱慕之情。回到伦敦不久,他就给妮菲索写信要求见面。可是妮菲索却很坚决地拒绝了他。约瑟夫再次写信表达爱意,妮菲索竟然不再跟他联络了。妮菲索的文字那么积极外向,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多年的友谊,即使她不喜欢自己,见个面也没什么大不了啊。约瑟夫想知道原因,于是托朋友帮忙打听妮菲索的消息。

  约瑟夫终于知道妮菲索为什么不愿和自己见面了。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约瑟夫不再跟妮菲索写信,但对她的思念和担心却一天甚似一天。她坚持了几年的一个专栏突然终止了,朋友告诉约瑟夫,原本乐观的妮菲索变得异常憔悴,常常一个人偷偷饮泣……约瑟夫陷入对妮菲索既思念又恐慌的矛盾漩涡中,他不知道怎样面对那个可怜的姑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约瑟夫决定做一次大胆尝试。

  第二天,约瑟夫给妮菲索写信,说自己这段时间被色盲症困扰到国外接受了治疗。“但是很糟糕,色盲那玩意儿看来是无药可治了。”当妮菲索收到这封信时,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约瑟夫竟然是色盲,那就意味着即使跟他见面,他也不会发现自己脸上的紫色疤痕。妮菲索终于和约瑟夫见面了。约瑟夫从看到妮菲索的第一眼起始终温和地微笑着,眼睛一直追随着妮菲索的身影。看来约瑟夫真的是色盲,因为他夸赞自己时没有丝毫的造作,那是世界上最真诚最美丽的赞美。他们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在彼此心里他们早已心心相印,妮菲索终于得到了她梦想的爱情。

  那晚,兴奋和感动让妮菲索无法入睡。她试着走近多年都没有触击的镜子,一步一步走近,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荡漾着幸福。原本让妮菲索恐慌的疤痕,现在看起来居然不那么可怕了。约瑟夫开始投入到色盲的生活中,他常常故意把深紫色的茄子说成是灰色:他甚至尝试穿一些色彩鲜艳的衬衫,像孩子一样让妮菲索给他指点颜色……和约瑟夫一起走在大街上时,妮菲索也学会了用微笑坦然面对周围异样的目光。有一个看不见自己的疤痕,细心呵护疼爱她的人,已经足够。别人的眼光算得了什么呢?

  不久,在朋友的帮助下,妮菲索到国外接受了治疗。那块伴随她22年的疤痕终于离她而去,再见到约瑟夫时,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温和的微笑,他当然发现不了自己的变化,在一个色盲人眼里,脸上有无一块紫色印记有多大区别呢?

  约瑟夫微笑如初地看着这一切,是的,妮菲索现在漂亮极了,“色盲”约瑟夫,有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夸夸妮菲索穿的那件深紫色婚纱,他无法抑制自己用所有漂亮的颜色来形容妻子的美丽,但即使她依旧是那个有着深紫色疤痕的女子,他也爱她如初……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4

  福生把乡下的女朋友阿妹接到了城里,他打工的店里正缺一个女工,他厚着脸皮和老板说,老板倒是通情达理,很爽快的答应了.

  当福生把阿妹带到老板面前时,老板眼前一亮,这个阿妹长得细柳高挑,肤白,肉嫩,脸蛋儿俏。他细细地打量半天说:"别做女工了,我正好缺一个秘书你来吧!"

  阿妹搓着衣角说:"我......我啥也不会。"

  福生悄悄捅了一下阿妹胳膊,使了一个眼色,阿妹为难地低下头。老板笑了,"不会可以学嘛!谁生下来就什么都会?"

  阿妹笑了,点点头,冲着老板也冲着福生。

  回去后福生搂着阿妹说:"这下好了,做秘书轻松赚得也多,我看我们很快就能凑够钱结婚了。"

  阿妹躺在福生怀里一脸幸福。

  阿妹不笨,她很快适应了秘书的工作,每天不过是倒倒茶,整理一下老板的办公室,陪老板见一下客户,不过她要学的是喝酒、打扮,没到半年乡下阿妹就从虫蜕变成了美丽的'蝴蝶。老板常在背后看她入迷,脸上流露出不意觉察的微笑。

  最近他有宗生意要去外地谈,走的时候他带上了阿妹。福生偷偷地去送阿妹,看见老板轻轻地搂着她的腰,心里咯噔一下,就像麦芒刺痛了心。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5

  大二下学期的一天傍晚,她和同寝室的女友穿行学校前那条马路时,被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撞倒在地,肇事司机丢下流血不止的她逃离了,她的女友不知所措地哭叫着。这时,路过的他背起她就往附近的医院跑。因为抢救及时,她脱离了危险。她从女友的口中了解到他和她们是校友,他的家在太行山深处的一个小山村,小山村只有十几户人家,常年没电,吃水要到5公里外去担山泉,因为耕地太少,小山村里的人每年有半年是饿着肚子的。他12岁时父母双双病故,他是由乡亲们资助才一路走进这所大学的。

  她不了解那种艰难困苦的生活,因为她的父亲是一位高级官员。她猜测着,和她素不相识的他为什么会出手救她,是无私坦荡,还是别有用心?她这样想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她的家庭背景,加上她漂亮的容貌和出众的气质,从她进入大学后,就成为众多异性追求的目标。但她淡定从容地拒绝着,她懂得,在这个追求物质的年代,爱情有时候也无奈地沦为实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她心目中的爱情是圣洁纯净得毫无瑕疵的。

  出院后,她找到了他,执意邀请他一起吃饭,以表达自己的谢意,他却平淡地说了一句"没什么",就转身走开了。他的回绝让她感到自尊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室友建议她教训教训不知好歹的他。

  一周后,在食堂吃晚饭时,她和三名室友坐到他面前,没等她和他说话,一名室友便对他说道:"你每次只吃咸菜和馒头,如果不嫌弃的话,我这些剩饭剩菜给你改善改善。"说着就把手中的饭盒送过去,他愣了一下后,接过饭盒将饭菜倒进自己的饭盒后,说声谢谢,便埋头吃起来。她和其他室友对视了一眼,一窝蜂似的把饭盒摆到他面前,他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后,起身说了句"多谢各位"后就走开了。看着他的背影,她只觉得心底有一股酸涩涌起。那一晚,她失眠了,脑海中总是闪现出他的样子。

  她感觉自己的心底有花儿悄然绽开,她知道,她爱上了他--他的坚强、他的无私、他的勤俭......她向他展开爱情攻势,他则找出各种理由拒绝:"如果你只是为了感谢我,这个玩笑就开大了......我的未来在家乡的小山村,你的未来是在高楼大厦、灯红酒绿的都市......"

  任何拒绝都阻挡不了她执著的追求,终于,在她锲而不舍的追求下,他们的胳膊挽在了一起。

  相爱的时光总是过得太快,距大学毕业越来越近了,两个人开始为毕业后的去向争论得不可开交。她希望毕业后他能够同她去她长大的那座城市共同创造两个人的未来;而他却坚定地表示,毕业后他要回到家乡的小山村做一名教师。

  毕业的日子终于到了,到处弥漫着离别的忧伤。她几乎是在哀求他:"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对乡亲们的感激之情--捐款、建学校......我只求你留在我身边。"他的回答仿佛刀子般割着她的心:"有些事情不是钱能够解决的,我答应过家乡父老,毕业后一定要回去的,不能言而无信。"绝望让她的理性崩溃了,她嘶叫着:"你根本就不爱我......"

  他背起行囊回到了家乡,做了一名山区教师;她则回到了她出生长大的那座城市,在机关工作。

  从此,两人天各一方,再无联络。

  6年后,2000余个沉浮的日子终于让她渐渐抚平了心中的伤痛,那年的10月,她终于做了那个苦苦追求了她6年的男人的新娘。丈夫的疼爱、事业的顺畅让她的'脸上重新有了笑容。可是,婚后一年左右的时候,她的丈夫突然被查出患尿毒症晚期,延续生命只剩下一个办法:换肾。

  因为没有合适的XX,她丈夫的生命进入倒计时阶段。她四处奔走呼号:报社、电视台、网络......求助信息通过各种媒介迅速传遍了他们所在的城市,并向更远处蔓延着。然而,她丈夫特殊的rh血型让她的努力变得更加渺茫无望。

  这天,医生突然告诉她,有人要捐肾给她的丈夫。但对方提出了一个要求,拒绝医院向任何人透露他的情况,包括她和她的丈夫。她向院方保证不问及丝毫有关捐肾者的情况。

  配型成功,移植手术的当天,她还是悄悄地守在捐肾者的手术室门前,她要见一见那个肯无私帮助她丈夫的人,她要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激。手术室的门终于打开了,捐肾者被推进了一间普通病房。她记下了房间号。

  她丈夫的肾移植手术非常成功。当天傍晚,她走进了那名捐肾者的病房,当她看到捐肾者的脸时,她呆住了,捐肾者竟然是他。

  泪水悄然盈满了她的眼眶,她怔怔地问他:"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肾移植给我丈夫......"他憨憨地一笑,像是在安慰她:"不是所有相爱的蝴蝶都可以双飞的,虽然我不能陪你一同飞翔,但我可以帮助你,让陪你飞翔的蝴蝶不被厄运折断翅膀......"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6

  男人狠狠地吸了一口烟,把烟摁灭,起身后用脚又来回碾了两下,才回身,向屋里走去。

  女人躺在床上,两眼呆呆的。看男人来了,眼转了两下,木木的。

  男人看着女人,狠了狠心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女人没回答。女人问:医生说,我还有多长时间?

  男人低下头。男人的泪流下来。男人在心里骂了一句这不争气的泪:咋说流,你就流了呢!男人就对女人说:医生说,只要好好养着,你的病会很快好的!

  女人这次笑了。女人长叹一声:你不要瞒我了,你在门外和大夫说的话我都听到了。我得的是癌症。女人又大声喊道:我得的是癌症!我知道!

  男人哎地一声。女人嘿嘿笑了两声,接着闭上眼,有泪,从女人的眼里流出。

  男人看着女人的泪,很稠,黏黏的,在女人枯黄的脸上慢慢流动。男人还发现女人的`泪里有着丝丝的红。男人知道,那是血丝。有血丝的泪慢慢就红了。像血。

  男人看着女人的泪,心一颤。男人就到女人跟前,把女人眼里的泪擦了。男人说:大夫是胡说,你不要信!

  女人看着男人。女人说:人终究是要死的。我不怕死。可我走得这么早,我对不起你!

  女人这么说,男人就很痛。男人知道女人为什么这么说。男人也知道女人在想什么。

  男人早就想对女人说: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其实什么都知道呢!我不说,不是我不知道,我一切都清楚着呢!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7

  女孩喜欢上一个男孩,但他不敢和男孩说,女孩和男孩是同学,因为一次女孩在班级里干活时从高处落下,男孩把她接住了,女孩很感激男孩,在日后的慢慢相处中,女孩发现男孩是个很挑剔也非常的人。女孩看着他一个接一个的更换着女朋友,此时,女孩的心都快碎了,但当女孩看见男孩和他的女朋友分手的时候,都会很高兴,女孩付出的感情是默默的,她想让男孩和她先说:"我们交往吧!"但男孩似乎一直都没有发现女孩对他的感情。

  但因为女孩对男孩很好,所以男孩和女孩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几乎的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儿。在男孩给女孩讲述一些有关他和他的女朋友时,女孩都会强忍心痛,静静的听他讲述那些故事,有时,女孩会把自己对男孩的感情想象成男孩给女孩讲述的每一个感人的故事里。女孩从男孩给她讲的故事里,知道了男孩好多不惟人知的一些事,从男孩的故事里,女孩知道,男孩是一个重感情的人,甚至可以为了朋友去出生入死、两肋插刀

  女孩记得男孩的喜好,如:不吃酸奶冰激凌,爱吃口香糖,女孩知道了男孩这个爱好之后,大笑。男孩不解,问:"为什么笑?""没什么。我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爱吃零食,没想到……哈哈……"

  "那有什么好笑的!"男孩说,但他不知道女孩笑不单单是为了一个女孩子和男孩子谁吃零食的问题,女孩笑是因为她又知道了男孩的一个爱好。女孩喜欢男孩,知道男孩的好多资料,身高,体重了解的比自己的还清楚。女孩的朋友总的问她:"你这样做,值得吗?"

  女孩常常会微笑着回答:"没有值不值得,只要跟着自己的心走就好。"女孩的朋友无语。

  一次女孩和男孩单独出去,是陪男孩给家人买东西,无意中聊到感情的问题上。男孩问女孩:"你为什么还不找男朋友?"

  女孩被他问的不知该如何回答,羞涩的说:"我……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男孩一听,表现的异常兴奋,问:"说,是谁,这么有福气啊?"

  女孩闭口不答,只是低着头。男孩看女孩沉默也不说什么。

  女孩知道,自己不比别人,没有魔鬼般的身材,没有优异的学习,没有出人的才华,但女孩有一颗任何人都比不了的善良的心。和出众的好脾气。男孩也习惯了女孩对他的好,丝毫没有想别的,其实他一开始就对女孩有好感,但男孩看女孩太天真,不忍心去伤害她,因为自己是个没有一点优点的孩子,不适合善良的她。男孩想知道女孩到底喜欢的是谁,就问:"我认识他吗?"

  女孩点点头。但女孩还是没有说话。男孩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说:"你知道吗?我以前的女朋友都是先提出和我交往的,所以,我感觉那样的女孩子比较轻浮,不稳重。"女孩听见男孩这么一说,不禁笑出声了,男孩看见女孩笑了,问:"你乐什么啊?我说的是真的啊!"女孩还是保持着迷人的微笑,说:"没看出来啊,那么花心的人会喜欢沉稳的女孩子啊!"

  男孩不语。两个人都沉默了。但男孩想调节一下这尴尬的气氛,说:"我一直都只喜欢一个人,你知道吗?"女孩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但心里涌出一股隐隐的酸楚。就这样谁也没有再说话,但大家都知道彼此一定有什么不快。

  第二天,男孩兴冲冲的跑进教室,看见坐在自己前面的女孩,就大喊:你看!又有女孩子给我写"情书"了!"女孩只是哦了一声,就没再说什么。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男孩偷偷的把女孩拉到一个没有太多人的地方,女孩很紧张,猜想男孩会对自己说什么。

  男孩开口了。说:"我想买架子鼓了,现在开始攒钱,呵呵!你还不夸奖我一下,我为了省钱,决定先不找女朋友。""那你找我来干什么啊?"

  "求你点事,为了我以后有少花钱的地方,你冒充我的女朋友。别说不行啊,大家哥们一场,你也不忍心是吧!"男孩很认真、很认真的说,女孩一直梦想着可以和男孩交往,但她想要的不是冒充。但女孩还是点点头。

  打那以后,在校园里就出现了一对令人羡慕的一对情侣,日子还是一天接过,女孩和男孩一起攒钱,一起回家,一起出入在校园里每一个角落,没过多久,男孩和女孩攒够了买架子鼓的钱,在买架子鼓的那天,男孩说他朋友找他有点事,就让女孩自己一个人去了,在去买架子鼓的路上,女孩的钱包被小偷偷走了,女孩很伤心,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但女孩还是用自己的钱买了架子鼓,那是女孩自己辛苦打工攒下的钱,乐行的老板给女孩一张提货单,女孩转身的时候,眼前慢慢变暗,身子下滑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第二天,男孩没看见女孩,心里开始担心,男孩那时知道那不是担心架子鼓,而是担心女孩,男孩给女孩打电话,但女孩的手机一直都是处在关机状态,第三天,一大早老师进来,带着一脸的严肃,告诉大家,女孩在也不会来了,大家都把头转向了女孩的"男友",大家看见男孩的脸上也是带着些许迷茫。

  下课,男孩几乎的第一百零一次打电话,但这次电话通了,电话里女孩的声音异常的虚弱。男孩问:"为什么不来上学?"

  "因为……我有病了。我……我想见见你,有时间吗?""有,在哪见?"

  "我们常去吃冰激凌的地方。"挂上女孩的电话,男孩在心里就已经知道,他不能失去女孩,因为这两天,男孩的生活完全乱套了,朋友叫上自己去打仗的时候也没有人拉着自己,或和自己一起去,以前都是女孩拉着他,不让他去,要不就是自己也跟着去,但现在没有了,原来在男孩心里那个一直喜欢的女孩就是她。只是自己一直都习惯欺骗自己罢了。

  女孩老远就看见男孩坐在那,耀眼的阳光洒在男孩帅起的脊背上,就像是一个天使的背影。女孩走过去。开口:"来了多久了?"

  "一会,为什么不来是学?"男孩的口气就像是在质问女孩一样。男孩习惯有女孩在身边的日子,一下子改变还不习惯。"我生病了,不能在上学了。"男孩看见女孩眼中有泪光闪动。

  "现在能告诉我你喜欢的那个人是谁了吗?"女孩摇摇头。

  男孩看见女孩摇头,心里有些失望,他现在多么想女孩说,那个人就是他。"你最近好像瘦了好多,怎么了?"

  "我……"自己瘦是因为男孩说过自己胖,所以就努力减肥,所以弄的自己先是患是了厌食症,然后在乐行昏倒是因为女孩被查出得了白血病。已经是晚期了,最多活不过下个月初,现在她还能站着完完全全是因为爱。她对男孩的爱。"怎么了?"男孩看见女孩犹豫了问。

  女孩的眼泪掉下来,一滴滴落在自己以前一直不敢穿的`百褶裙上,但男孩却感觉那每一滴眼泪都像是一把把尖利的刀刺在自己心里最柔弱的地方,男孩的心前所未有的痛。女孩站起来,转身走了,在桌上留下了那张架子鼓的提货单。从那次见过女孩以后,男孩就在也没有见过女孩,无论怎么联系她都联系不上。

  男孩时常幻想着男孩回来就和她说自己不能失去她,就在女孩离开的一个月以后,女孩的家人突然给男孩打电话,告诉他女孩在医院,有东西要给他,让他快点来,也女孩已经不行了。

  还在上课,老师还在讲这不知是什么的内容,男孩的脑子里想的全是女孩,站起来,跑出教室,任凭老师在身后大声的叫自己的名字。到了医院,男孩看见女孩的家人,手里拿着一个包,男孩认识,那是女孩最喜欢的包。她的家人两眼含泪。男孩接过包,女孩的家人告诉男孩,女孩以已经走了。

  男孩听见这句话,心似乎都要被撕开似的。转身飞快的跑出去。男孩跑到一所高楼的天台上,打开女孩留给他的包,里面放着几本书和一本厚厚的笔记本,还一封信,男孩打开信,女孩熟悉的字迹依稀可见,但女孩却已经离开了。女孩写到:你知道吗?我一直以来都中喜欢你一个人,但你似乎都不曾知道,我知道你不喜欢主动的女孩子,认为那样的女孩子轻浮,所以我一直都没有说,也许也是因为我没有这个勇气吧!现在,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随便你在认为我这个喜欢过你的女孩子,我从不曾和你说一句我喜欢你,但我确定我是喜欢你的,你的话我都会记得,你说过我胖,我就去努力减肥,但我的身体却被我弄坏了,我患了白血病,那天去见你,我就知道自己以后在也没有机会看见你了。也没有机会在对你好,你说我瘦,那就是因为我的病引起的,虽然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但你也要记的我,不要在打仗了,要好好学习了,毕竟你没事才是我最大的安慰。架子鼓的书我也给你买了,怕你看不懂,我都做了笔记,你说我没有才华,那是我没有告诉过你,我的钢琴早就在我10岁的时候达到12级,要努力学习架子古!我在天堂里听!还有,就是买架子呼的钱是我打工攒下的,因为我的钱包被小偷给偷了,所以我就用自己的钱给你买了,记住要仔细的用啊!不染的话,我会心疼的。男孩在看完女孩给自己的信的时候,泪水悄然落下。那时男孩决定不让女孩失望,男孩的改变令人吃惊。一改往日的恶习。

  几年以后,男孩蜕变成一明英俊的美男子,好多地方邀请他去打鼓。即使是男孩要求带上自己的鼓。这么多年,男孩在也没有找其他的女朋友,因为在他看完女孩留给他的信的时候就说过,今生只有你陪我。而那台架子鼓也一直在他的身边,这样,他才会觉得女孩不曾离开。爱一个人的时候记住,不要进入爱情的时间差里,因为那样,你会失去好多。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8

  在那里,两个人有了永生难忘的两个月,日夜相随、如胶似漆。然后,钱用完了,只好回家。

  在南希不大却充满艺术氛围的家里,我暗自揣摩南希和她逝去的先生鲍勃,曾经共同经历的那些年月,是多么得美妙!

  70多岁的南希仍然睡在鲍勃四十年前亲手制作的木雕大床上,床边的床头柜和木制橱柜都是那个曾任职纽约女装公司的执行长的手工制品,卧室和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幅水墨画、炭笔画、油画和中国画,每一幅都是鲍勃的杰作,后花园里,一个个石雕也是鲍勃亲手所刻。这个如今只在墙上照片上微笑的男人四年前因病去世了,可是他瘦小纤细的遗孀却每天生活在他留下的这一切组成的小世界里,继续着她的人生。

  南希是我的美国邻居,因为她曾经做过美国高中和大学的`文学老师,我请她帮我看看我的小说英文译文是否通畅,每次,我们都是在她家的书房里电脑前进行我们的翻译事宜。她不懂中文,但却对中国文化喜爱之极,她给我看她逝去的先生曾经去中国时画的苏州的小桥流水,还有从中国带回来的刺绣手工艺。她不止一次地感叹:要是鲍勃活着就好了,他一定会非常喜欢跟你聊有关中国的一切。

  一次,我给她说有关中国父母包办婚姻的事情还有中国式的抗婚和私奔,那竟然引起她对自身的联想,于是,她给我说了他和鲍勃当年那段"美国式的私奔"。

  二战结束,28岁的英俊大兵哥鲍勃,站在纽约曼哈顿一所高中的舞台上,给中学生们讲述战场中的种种......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69

  午夜12点,我依然一个人在街头游荡。空旷的大街,漫无目的地走,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好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什么都不用烦恼,过去未来都在此刻消失。

  小时候,我有一个梦想,到处去流浪。长大了,我却只能停留在一个地方。因为这里有我的家,有我心爱的人。我爱的男人,英俊而清贫。他不怎么喜欢说话,眼眸总是很温柔。不顾家人的反对,我嫁给了他。

  我们住在一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没有华美的装修,墙壁是我刷的,地板是他粘的。屋子的每一块砖上,都有我们的爱。我和中是大学同学,学摄影的,很难找工作,尤其是在这个小城市里。他想成为一名自由摄影师,到处采风,拿到的稿费却非常微薄。于是我白天在公司当文员,晚上去咖啡馆当服务员,我们需要很多钱。

  “你太辛苦了。”每当他忧郁地望着我,我便会心疼,为了他我甘愿不顾一切。

  偶尔有空闲的时候,我陪着他一起外出摄影。我眼中最美的镜头,总让他感到茫然。

  “你的眼光很怪。”他如此微笑着说,还是为了我按下快门。

  我的老师说过我是个天才,他经常非常激动地告诉我,天才的想法总是不同于世人,他相信我会成为非常有名的摄影师。如果他看到我每天晚上都在端盘子,不知道会怎样的感慨。

  我不觉得辛苦,不觉得委屈,为了爱情我可以很伟大。虽然每当夜晚降临,我都站在咖啡馆的柜台后面,望着门外的灯火绚烂发呆。虽然生于斯长于斯,但是这一片繁华总让我觉得陌生。

  还记得母亲去世前,拉着我的手叹着气,“我担心你的将来……”

  我忍着眼泪,倔强地说:“你放心,我会过得很幸福。”

  虽然我的丈夫没有工作,虽然我们没有孩子,但我不在乎这些,所以真的认为我们会幸福。可是很多个夜里,我都梦到母亲临终的眼神,醒来时心痛得快要碎掉,觉得自己对不起她。也许我并没有自己想像的幸福,只不过我太固执了,从来不愿意后悔。在母亲的坟墓前,我抱着冰冷的墓碑,想像她柔软的怀抱,感觉很温暖。“妈妈,你离开我的时间太久了,我好想你。什么才是属于我的幸福,我自己也越来越不清楚了。”

  申参加了一个很有影响力的摄影比赛,他选了三张照片参选,其中一张是我的构思。

  “这是我们爱情的结晶。”他修长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跳跃,弹钢琴一般的美妙。我把头靠在他背上,他很瘦,我的手能清楚地摸到他骨头的形状。

  “我们会很幸福的……”他如梦呓一般地低语。

  我们会很幸福的……我给自己催眠。寒夜里,总是需要一个人相拥取暖,不然太孤独了。如果没有申,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一无所有。

  考大学的时候,在母亲的强烈反对下,我依然填写了自己喜欢的志愿。我向她保证,我一定会成功,我会成为摄影师,出版自己的摄影集。可是她死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主妇。这一辈子,我都没有顺过母亲的意。相师说,我们俩的命是相克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把母亲克死了,她离开的时候还那么年轻。她总是幻想着我能有一幢大房子,将来她老的时候,和我住在一起。我很想看到母亲满头白发的模样,当她已经走不动路的时候,我扶着她到家门口晒太阳。可是老天爷不给我这样的机会,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们的霉运终于过去了。”这天上班的时候、申友了手机短信给我。

  “什么?”我木然地问。

  “我得奖了!”他打了很多惊叹号,很激动。

  得奖的作品正是我们的爱情结晶,申连说想不到。我知道他其实想说,评委的眼光也很怪。申得了一大笔奖金,我想添置些家用电器,但申打算用来买一部昂贵的新相机。

  “我现在是真正的摄影师了。”他这样说的时候,我没来由地觉得羡慕。心底有什么在涌动,却混沌不清。

  自从得奖,申变得很忙碌,他认识了很多同行,经常有饭局。我在席间听他们高谈阔论,也想说点什么,但没有人注意我。我买菜做饭洗碗,把申的衣服全熨平整,把地板拖得锃亮。我的眼睛很痛,我抬起头不让眼泪掉下来,我想我只是用眼疲劳。我的老板提起我的时候,总说我是那个学拍照的。我的人生依然琐琐碎碎,好像有很多可以说,其实全都不值得一挺。

  申说他有机会去北京进修了,去一年。我以为他告诉我,是要和我商量,可是他说他已经决定了。

  “这么好的机会,我不可能错过。”他早早地开始收拾行李,把存折拿出来反复地看。

  “那我呢?”我不知道自己干什么要这样问。

  他也很不解,“你当然是在家里啊。”

  “我也想去……”

  “你疯了?”

  可能我的确疯了,每天恍恍惚惚的。我辞了咖啡馆的工作,一下班就回家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干,总觉得自己的人生无望到了极点。

  “你究竟怎么了?现在很多杂志向我约稿,稿费出得很高,我们很快就会过上好日子的。”申对我的反常困惑不已。

  “对你来说,梦想重要吗?”我问。

  “当然,我一直在追求我的梦想。我向你保证过,我们会幸福,现在我做到了。”

  可是,我的梦想呢?我亲手放弃的,原来一直以来都如此不甘心舍弃。我终于明白,原来我在嫉妒申。嫉妒他所得到的一切,那些原本是属于我。为什么我会嫉妒我心爱的人?爱情不是比一切都更加重要吗?

  申出发去北京的那一天晚上,我穿上黑色的长裙,坐在酒吧的露台喝酒。淡黄色的月亮看起来离我很近,风吹乱了我的长发,我像一个妖女,不需要任何人疼惜。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是不害怕孤独的,可是却误会自己很脆弱。我打了个电话给申,告诉他我想去看喜玛拉雅山。他说有人找他拍平面广告。我说我想拍点自己早就想拍的东西。他说他需要一个漂亮的女模特。我问他,我可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吗?他说,拍广告可以赚很多钱的。

  我们谁都没有听对方说话,只看见自己的'世界。

  我扔下工作,出去旅肆了几天。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人认识我。我独来独往,每天出去拍照,当我的枧野专注于一个小小的四方格的时候,我的眼睛再也看不到其他。爱恨情仇,万丈红尘,似乎都能在刹那间凝聚在一个焦点里,这就是摄影的魅力。我喜欢捕捉每一个瞬间,让它们成为永恒。回忆是比时间更长久的东西,有一天,当我们身边的人再也不会出现,至少还有照片让我们永远记住。我过得很快乐,很轻松。我穿着棉布的衬衫,吃撒了糖桂花的粥。我住的房子窗口有桃树,远远地能看到小桥流水。我记得我曾经在梦里去过很多美丽的地方,也许有一处就是这样的。

  申打电话来问我在哪,他说他不能没有我。我的心柔软而疼痛,我想起母亲重病的时候那无助的眼神。我痛恨自己救不了她,恨不得自己能够代替她死去。

  我回到家中,房间里积了灰尘,我打扫了一整天。我把所有的衣服拿出来分季节整理,然后去超市买了很多食物塞满冰箱。我无意识地做着这些事情,不知道为什么要做,只是觉得应该这样做。早上挤公交车去上班,随着人群在颠簸的路上摇晃,窗外是一幢幢陈旧的楼房。身边有两个大学生模样的女生在谈论找工作的事情,对未来充满憧憬。我感觉自己已经很老了,不想去想来来。

  申说等长假才回来。我说双休日的时候,我也想出去拍拍照片。

  “家里总是需要有个人看着的。”他淡淡地那么说了一句,没有反对,也没有同意。我不再说什么,两个人都沉默着。

  很久不见的同学打电话给我,她说在北京见到申,申和一个女模特逛街,笑得温柔。我说他对每一个人都那么温柔。她说,一个好人未必会是一个好男人。我不是逻辑能力很强的人,不想过多揣测同学的话外之音。

  申回来的时候,很兴奋地告诉我,他认识了一个很有钱的朋友,有一幢空置的别墅可以借给我们度假。

  “总有一天,我们也可以住在别墅里。”申异想天开。

  带花园的大别墅,我第一次在生活中见到。我坐在豪华的宽敞客厅里,觉得索然无味。确实很舒服,但也不过如此。如果这就是幸福,我不稀罕。那天我没有在别墅过夜,一个人站在无人的大路上,看不到出租车。就那样向前走,不认识路,也不知道还要走多久。虽然迷茫,却并不恐惧。

  申说我变了,我说我们都变了。就那样一丝一丝慢慢地改变,连我们自己都没有察觉。又也许,并不是改变,只不过更加真实而已。

  我离开家,离开了申。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想去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不能没有谁,并不是只要有爱,就会有幸福。也许我也会像母亲一样,在遗憾与不甘中度过一生。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完美的人生。我想要的,仅仅只是心灵的平静。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0

  男孩和女孩是通过相亲认识的,一开始女孩比较高冷,后来男孩一直不离不弃的守候和追求,经过漫长的追求最后终于表白成功。

  这是我们下周将要参加的一场婚礼,让我们先来一起听听他们的故事。

  之前我就说过我的一份工作,是做婚礼司仪,一年要见很多的相爱的人,和他们聊聊他们的爱情的故事,为他们的婚礼做准备,那些在他们看来平淡无奇的生活却总能让我听的感动不已,尤其是两人在即将说破但又还没有说破之前,那种纠结、猜测和心动的感觉,就好像一部部不同的偶像剧在你面前上演,一样的精彩。

  今天碰到的他们也是一样,男孩和女生是相亲认识的,女生开始属于比较高冷的类型,第一次见面因为男生主动、真心诚意的送她回家,便有了好感。因为男孩讲述了之前自己一人在欧洲一个月的自由行而有了话题,但高冷依旧高冷,微信依旧很长时间才回给男孩一次,依旧对男孩爱搭不理,也许女神都是这样吧。

  不知不觉就相处了半年的时间,但彼此都未有过表白。甚至两人一起出去青海湖游玩的时候,在那清澈的湖水边,满天的繁星下本应该有故事发生的时候,却也是男孩主动要求谁在女生标间的外头,可怜兮兮的在室外的蒙古包喝了一晚上的西北风,,那可是10月里的青海湖啊,这是他们的小美好之一。你若细仔细的体会一下,那天夜里,他们彼此明明相爱却没能说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的激动心情,真心恨不得帮他们互诉衷情。也许那天夜里,男孩揣测了一晚上"我到底要不要找个借口去找她,哪怕谁在房间的地板上也好啊。"女生也许也想了一夜"这个家伙,可真是木纳的可以"吧。

  是的,朋友们的心情和我们是一样的,女生的闺蜜机缘巧合加了男孩的微信,上来就说"你不觉得她和你说话时就会脸红么?你还不抓紧!"一语点醒梦中人啊。他懂了。

  他们一直都说自己是普通人,在一起就是逛逛街、看看电影、吃吃饭没什么特别,没什么浪漫,尤其是男孩很没有浪漫的'细胞。

  20xx年的12月的25号,这是一个要发生点什么的日子。男孩在城市的最高处的那个餐厅预定了晚餐,然后依然送女生回家。一上车就打开了cd,车里放着各种版本的"爱很简单",他本来算好了时间到女生家楼下,刚刚好他那首歌就要出来,结果到家有点早了,就在楼下停车,在车里继续展开话题聊天,拖住女生。突然,他的歌声终于从车里的音响传了出来,女生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男孩也开始进入主题,开始说在心里默念了多少次的告白,可是高冷女神是不是之前被表白多了呢?竟然害怕男孩说完,进入到时间停止的一片寂静之中,她就开始各种捣乱、各种搞笑,破坏氛围,是的男孩说不下去了"你赢了"。可是,刚刚破坏了氛围的女孩开始感谢这段时间男孩对她的种种照顾,说着说着把自己也感动哭了。

  最终,我今天见到了她们。

  这就是她们的爱情故事。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1

  3月11日,日本大海啸发生时,居住在岩手县大槌町的74岁老人芊子,正和丈夫桥本在距离海边1公里的公路上散步,没想到灾难突如其来。

  桥本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上跑到避难所去,也许快速奔跑对年轻人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但对于他们来说,那真是比登天还难。因为芊子在20年前就得了白内障,视力几近失明,每天的生活都是桥本来照顾的。

  来不及多想,桥本拼命抓住芊子的手往高处逃跑,但巨浪还是像恶魔一样跟随其后,不多时两人一起陷入浊流之中。

  眼睛看不见的芊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拼命地呼喊着。但所有的努力都无济于事,呼啸而来的恶浪狠命地冲刷着他们。

  他们踉踉跄跄,东倒西歪,但一直是执手相牵。

  最终,意外还是发生了,芊子的手脱落了。桥本一攥手心,竟是空空的,他拼命地回头寻找,但巨浪打得他睁不开眼睛。

  情急之下,他索性闭着眼睛摸索,他相信芊子一定在他身边:就像这20年的生活一样,他们时刻都形影不离。

  这短短的十几秒,对桥本来说,无异于恍如隔世。

  幸运的是,十几秒过后,桥本再一次抓住了芊子的手,这一次他誓死也不再松开。

  几经周折,他们终于相依相偎,逃到了高处的斜坡上,躲过了一场劫难。成功逃离大海啸的老夫妻,在避难所里相拥而泣。

  他们的事在避难所广泛流传,当记者听说了这感人的`事情后,纷纷前来采访。

  记者问:“大叔,你是如何在短短十几秒内准确找到大妈的位置,然后抓住她的手的呢?”

  桥本略显镇定地说:“这是我的心灵感应,海啸把芊子冲倒时,我刹那间感到远隔天涯,但心告诉我,她一定就在我的身边,一定。”

  而芊子的回答,更让记者由衷地赞叹:“孩子,在脱手的那一刻,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拼尽全力稳住位置,只要不超过1米远,桥本一定会抓住我。幸运的是,我们成功了。”

  原来,他们背后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当年芊子患眼病时,几次都想到自杀,是桥本一次次鼓励她,他对芊子说:“我就是你的眼睛,我们今生形影不离,我不会让你离开我1米的距离!”

  话音刚落,芊子的眼泪就汹涌而出,桥本赶紧为芊子轻轻拭去泪水,两个古稀的老人竟像初恋般甜蜜。

  失明的芊子再也看不到桥本的模样了,但彼此都能感觉到20年来两人相依为命的一颗心,哪怕只有1米远的距离。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2

  那一年前往深圳。列车在黑夜中奔驰,我的邻座是一对穿着旧得已看不出本色衣服的中年男女,女人吃着馒头,男人嗑着瓜子。吃完一个馒头以后,女人趴在桌子上打起盹来,男人静静地看着她,一粒一粒地嗑着瓜子,似有满腹心事。

  突然,那女人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一边大声地唱歌,一边手足舞蹈。男人赶紧拉住她的手,把她往座位上按,同时轻声地劝她:“别闹,别闹,影响人家休息了。”“把你的手拿开,我不要你管!”女人怒目圆睁,一把推开了男人。“听我的话,快坐好。”男人还在低声地劝她。“你再拦我,我就跳车了!”女人莫名其妙地流下泪来,边说边往车厢门口走去。争吵声惊动了乘务员,乘务员跑过来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没事儿,没事儿,她老毛病又犯了。”男人搓着手,不好意思解释道。这时,有乘客悄悄对乘务员说:“我一上车就觉得他们不对劲儿,那男的是北方口音,女人是四川的口音,莫不是人贩子拐了这个女的吧?”

  于是,乘警很快就过来了,男人亮出身份证解释说:“我是河北邢台人,在一家工厂当工人。十八年前经人介绍跟她结了婚。后来她得了癔病。为了给她看病,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上个月,她非要回四川娘家探亲不可,我是怕她犯病走失,才跟着她来的。”

  乘警离去后,女人也慢慢安静下来,又趴在桌上打起盹。男人心疼地看着她,对身边的人说:“她不犯病时,很能干的,家里的田全靠她一个人种。”

  夜已经很深了,火车“哐当哐当”地响着。男人让女人睡在座位上,自己找来两张报纸铺在座位底下,用一个大矿泉水瓶子当枕头,躺了下去,很快发出了均匀的鼾声。夏日车厢里的空调不停地放着凉气,女人被冻醒了。看到男人躺在地上,衣裳单薄,她便站在座位上,吃力地从行李架上取下一个编织袋,东翻西找了一阵后,取出两件布褂,轻轻地盖在男人身上,并小心掖好。

  天亮了,乘务员开始推着餐车叫卖早餐。男人问女人:“饿了没?”女人点点头。男人从兜里摸出10元钱要买一份,女人一把拦下,不高兴地说:“不要买,这么贵,我们家里哪有钱?”

  男人说:“你饿了,要吃饭就不要怕花钱。”女人坚决地摆了摆手,道:“那我就不饿了。”“碗面!碗面!3元钱一碗,5元钱两碗。”待卖快餐面的小贩经过时,男人坚持买了一碗,小心翼翼地用开水冲泡好,放在女人面前。女人也不客气,很香地吃了起来。男人继续嗑着他的.瓜子,看她吃。女人边吃边问男人:“你饿不?”男人坚定地摇了摇头。女人吃完后,心满意足地将碗推到男人面前,让他扔掉。男人拿着碗看了一眼,将剩下的一点汤卤一饮而尽。

  列车驶进一个大站后,停了下来。女人说,车厢里闷,想出去走走。男人千叮咛万嘱咐:“就站在车门口那里,不要走远了。”女人点点头。几分钟后,女人回来了,手里多了一个纸包和一瓶啤酒。她把东西往男人面前轻轻一放,柔声说:“快吃吧,都一天一夜了,我知道你很饿。”男人的眼眶,瞬间就变得湿润了。他默默地将双手伸到桌下,悄悄地握紧了女人那双满是污垢的糙手。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3

  天使尚且如此,人间该如何相爱呢?相信这个短小的故事,足以回答这个复杂的问题。

  从前,一位天使路过山涧的时候,遇到一位女孩子。他们相爱了,就在山上建造了爱的小屋。

  天使每天都要飞来飞去,但他真的很爱这位女孩子,得空的.时候都来陪伴她。

  一天,天使带着心爱的女孩子,在山间散步。忽然,他说:“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我会离开你。因为没有爱的日子,我活不下去。那时候,我就会飞到另一个女孩子的身边。”

  女孩子看了天使一会儿,坚定地说:“我永远爱你!”

  他们的日子过得挺幸福。但是,每当女孩子想起天使的那句话,就开始烦躁不安了。她总觉得天使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离开她,飞到另一个女孩子的身边了。于是,一天晚上,女孩子趁着天使熟睡的时候,把天使的翅膀藏了起来。

  天亮以后,天使生气地说:“把我的翅膀还给我!为什么要这样?你不爱我了,你不爱我了……”

  “我没有,我还是爱你的!我没有藏你的翅膀,真的,相信我好吗?”

  “你骗人,你说谎,我不相信你了,我感觉你不爱我了!”

  当他从柜子里找出翅膀后,就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女孩子很难过,也很怀念那段美好的生活。她后悔了,就独自坐到山头的风口上,默默地忏悔:“纵然我爱你爱得发狂,也不能剥夺你自由飞翔的权利,是吗?我应该给你足够的自由,让彼此有喘息的空间。我现在真的懂了,你还能回来吗?……”

  忽然间,天使出现了。他温柔地说:“我回来了,亲爱的!”

  “你真的不走了,真的还爱着我?”

  天使微笑着说:“我感觉到,你还是爱我的,对吗?只要你还爱着我,我就一直爱着你,直到你又不再爱我的时候。”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4

  有一对老狼夫妻,在黄昏的林子里散步,突然丈夫掉进了猎人挖的陷阱,陷阱很深,丈夫积蓄了所有的力量也窜不出来,它的前爪扒着陷阱四壁的`土,已经是鲜血淋漓。

  他的妻子一直在陷阱边守侯,并窜入森林打来猎物,叼到陷阱边甩进去。她柔弱老迈的身体,步履蹒跚,身上伤痕累累,但却始终不曾离开陷阱,因为陷阱中有她的丈夫。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它们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了。母狼每次只能打到一点食物,打来的猎物她全部都给了陷阱中的丈夫。

  最后陷阱中的狼被猎人发现了,抓住被关在笼子里,运回了村庄,全村示众,最后被杀死。那只母狼一直跟随到村庄,在公狼被杀死的那个夜晚,人都散尽了,夜里人们听到凄厉地狼嚎。

  第二天,人们看到在公狼被杀死的地方,有一只死去的母狼。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5

  女孩喜欢上一个男孩,但他不敢与男孩说,女孩与男孩是同学,因为一次女孩在班级中干活时从高处落下,男孩把她接住了,女孩很感激男孩,在日后的慢慢相处中,女孩发现男孩是个很挑剔也非常的人。女孩看着他一个接一个的更换着女朋友,此时,女孩的心都快碎了,但当女孩看见男孩与他的女朋友分手的时候,都会很高兴,女孩付出的感情是默默的,她想让男孩与她先说:"我们交往吧!"但男孩似乎一直都没有发现女孩对他的感情。

  但因为女孩对男孩很好,所以男孩与女孩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几乎的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儿。在男孩给女孩讲述一些有关他与他的女朋友时,女孩都会强忍心痛,静静的听他讲述那些故事,有时,女孩会把自己对男孩的感情想象成男孩给女孩讲述的每一个感人的故事中。

  女孩从男孩给她讲的故事中,知道了男孩好多不惟人知的一些事,从男孩的故事中,女孩知道,男孩是一个重感情的人,甚至可以为了朋友去出生入死、两肋插刀

  女孩记得男孩的喜好,如:不吃酸奶冰激凌,爱吃口香糖,女孩知道了男孩这个爱好之后,大笑。男孩不解,问:"为什么笑?"

  "没什么。我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爱吃零食,没想到......哈哈......"

  "那有什么好笑的!"男孩说,但他不知道女孩笑不单单是为了一个女孩子与男孩子谁吃零食的问题,女孩笑是因为她又知道了男孩的一个爱好。女孩喜欢男孩,知道男孩的好多资料,身高,体重了解的比自己的还清楚。

  女孩的朋友总的问她:"你这样做,值得吗?"

  女孩常常会微笑着回答:"没有值不值得,只要跟着自己的心走就好。"

  女孩的朋友无语。

  一次女孩与男孩单独出去,是陪男孩给家人买东西,无意中聊到感情的问题上。

  男孩问女孩:"你为什么还不找男朋友?"

  女孩被他问的不知该如何回答,羞涩的说:"我......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男孩一听,表现的异常兴奋,问:"说,是谁,这么有福气啊?"

  女孩闭口不答,只是低着头。

  男孩看女孩沉默也不说什么。

  女孩知道,自己不比别人,没有魔鬼般的身材,没有优异的学习,没有出人的才华,但女孩有一颗任何人都比不了的善良的心。与出众的好脾气。男孩也习惯了女孩对他的好,丝毫没有想别的,其实他一开始就对女孩有好感,但男孩看女孩太天真,不忍心去伤害她,因为自己是个没有一点优点的孩子,不适合善良的她。

  男孩想知道女孩到底喜欢的是谁,就问:"我认识他吗?"

  女孩点点头。但女孩还是没有说话。

  男孩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说:"你知道吗?我以前的女朋友都是先提出与我交往的,所以,我感觉那样的女孩子比较轻浮,不稳重。"女孩听见男孩这么一说,不禁笑出声了,男孩看见女孩笑了,问:"你乐什么啊?我说的是真的啊!"女孩还是保持着迷人的微笑,说:"没看出来啊,那么花心的人会喜欢沉稳的女孩子啊!"

  男孩不语。两个人都沉默了。但男孩想调节一下这尴尬的气氛,说:"我一直都只喜欢一个人,你知道吗?"女孩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但心中涌出一股隐隐的酸楚。

  就这样谁也没有再说话,但大家都知道彼此一定有什么不快。

  第二天,男孩兴冲冲的跑进教室,看见坐在自己前面的女孩,就大喊:你看!又有女孩子给我写"情书"了!"女孩只是哦了一声,就没再说什么。

  就这样,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有一天,男孩偷偷的把女孩拉到一个没有太多人的地方,女孩很紧张,猜想男孩会对自己说什么。

  男孩开口了。说:"我想买架子鼓了,现在开始攒钱,呵呵!你还不夸奖我一下,我为了省钱,决定先不找女朋友。"

  "那你找我来干什么啊?"

  "求你点事,为了我以后有少花钱的地方,你冒充我的女朋友。别说不行啊,大家哥们一场,你也不忍心是吧!"男孩很认真、很认真的说,

  女孩一直梦想着可以与男孩交往,但她想要的不是冒充。但女孩还是点点头。

  打那以后,在校园中就出现了一对令人羡慕的一对情侣,日子还是一天接过,女孩与男孩一起攒钱,一起回家,一起出入在校园中每一个角落,没过多久,男孩与女孩攒够了买架子鼓的钱,在买架子鼓的那天,男孩说他朋友找他有点事,就让女孩自己一个人去了,在去买架子鼓的路上,女孩的钱包被小偷偷走了,女孩很伤心,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但女孩还是用自己的钱买了架子鼓,那是女孩自己辛苦打工攒下的钱,乐行的老板给女孩一张提货单,女孩转身的时候,眼前慢慢变暗,身子下滑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男孩没看见女孩,心中开始担心,男孩那时知道那不是担心架子鼓,而是担心女孩,男孩给女孩打电话,但女孩的手机一直都是处在关机状态,第三天,一大早老师进来,带着一脸的严肃,告诉大家,女孩在也不会来了,大家都把头转向了女孩的"男友",大家看见男孩的脸上也是带着些许迷茫。

  下课,男孩几乎的第一百零一次打电话,但这次电话通了,电话中女孩的声音异常的虚弱。

  男孩问:"为什么不来上学?"

  "因为......我有病了。我......我想见见你,有时间吗?"

  "有,在哪见?"

  "我们常去吃冰激凌的地方。"

  挂上女孩的电话,男孩在心中就已经知道,他不能失去女孩,因为这两天,男孩的生活完全乱套了,朋友叫上自己去打仗的时候也没有人拉着自己,或与自己一起去,以前都是女孩拉着他,不让他去,要不就是自己也跟着去,但现在没有了,原来在男孩心中那个一直喜欢的女孩就是她。只是自己一直都习惯欺骗自己罢了。

  女孩老远就看见男孩坐在那,耀眼的阳光洒在男孩帅起的脊背上,就像是一个天使的背影。

  女孩走过去。开口:"来了多久了?"

  "一会,为什么不来是学?"男孩的口气就像是在质问女孩一样。男孩习惯有女孩在身边的日子,一下子改变还不习惯。

  "我生病了,不能在上学了。"男孩看见女孩眼中有泪光闪动。

  "现在能告诉我你喜欢的那个人是谁了吗?"

  女孩摇摇头。

  男孩看见女孩摇头,心中有些失望,他现在多么想女孩说,那个人就是他。

  "你最近好像瘦了好多,怎么了?"

  "我......"自己瘦是因为男孩说过自己胖,所以就努力减肥,所以弄的自己先是患是了厌食症,然后在乐行昏倒是因为女孩被查出得了白血病。已经是晚期了,最多活不过下个月初,现在她还能站着完完全全是因为爱。她对男孩的爱。

  "怎么了?"男孩看见女孩犹豫了问。

  女孩的眼泪掉下来,一滴滴落在自己以前一直不敢穿的百褶裙上,但男孩却感觉那每一滴眼泪都像是一把把尖利的刀刺在自己心中最柔弱的地方,男孩的心前所未有的痛。女孩站起来,转身走了,在桌上留下了那张架子鼓的提货单。

  从那次见过女孩以后,男孩就在也没有见过女孩,无论怎么联系她都联系不上。

  男孩时常幻想着男孩回来就与她说自己不能失去她,

  就在女孩离开的一个月以后,女孩的家人突然给男孩打电话,告诉他女孩在医院,有东西要给他,让他快点来,也女孩已经不行了。

  还在上课,老师还在讲这不知是什么的内容,男孩的脑子中想的全是女孩,站起来,跑出教室,任凭老师在身后大声的叫自己的名字。

  到了医院,男孩看见女孩的'家人,手中拿着一个包,男孩认识,那是女孩最喜欢的包。她的家人两眼含泪。男孩接过包,女孩的家人告诉男孩,女孩以已经走了。

  男孩听见这句话,心似乎都要被撕开似的。转身飞快的跑出去。男孩跑到一所高楼的天台上,打开女孩留给他的包,中面放着几本书与一本厚厚的笔记本,还一封信,男孩打开信,女孩熟悉的字迹依稀可见,但女孩却已经离开了。女孩写到:你知道吗?我一直以来都中喜欢你一个人,但你似乎都不曾知道,我知道你不喜欢主动的女孩子,认为那样的女孩子轻浮,所以我一直都没有说,也许也是因为我没有这个勇气吧!现在,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随便你在认为我这个喜欢过你的女孩子,我从不曾与你说一句我喜欢你,但我确定我是喜欢你的,你的话我都会记得,你说过我胖,我就去努力减肥,但我的身体却被我弄坏了,我患了白血病,那天去见你,我就知道自己以后在也没有机会看见你了。也没有机会在对你好,你说我瘦,那就是因为我的病引起的,虽然你看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但你也要记的我,不要在打仗了,要好好学习了,毕竟你没事才是我最大的安慰。架子鼓的书我也给你买了,怕你看不懂,我都做了笔记,你说我没有才华,那是我没有告诉过你,我的钢琴早就在我10岁的时候达到12级,要努力学习架子古!我在天堂中听!还有,就是买架子呼的钱是我打工攒下的,因为我的钱包被小偷给偷了,所以我就用自己的钱给你买了,记住要仔细的用啊!不染的话,我会心疼的。

  男孩在看完女孩给自己的信的时候,泪水悄然落下。那时男孩决定不让女孩失望,男孩的改变令人吃惊。一改往日的恶习。

  几年以后,男孩蜕变成一明英俊的美男子,好多地方邀请他去打鼓。即使是男孩要求带上自己的鼓。这么多年,男孩在也没有找其他的女朋友,因为在他看完女孩留给他的信的时候就说过,今生只有你陪我。而那台架子鼓也一直在他的身边,这样,他才会觉得女孩不曾离开。

  爱一个人的时候记住,不要进入爱情的时间差中,因为那样,你会失去好多。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6

  50年前,年方20的男孩刘国江,爱上大他10岁的宴妇徐朝清,为了这个惊世骇俗的爱情,他们在一个清冷的月夜逃进无人涉足的深山老林,50年来相濡以沫,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纯粹的爱的生活。

  他们的世外桃源、他们的故事,被一支探险队第一次曝光,然后是重庆电视台等媒体跟进报道,于是我们看到这对老人安宁知足的生活画面。这是一个美丽清亮的早晨,80岁高龄的女主角徐朝清老人坐在门内闲适地拣土豆、择青菜,不时地向外面张望,她的脸上有种沉静的美;门前的地中,丈夫正低头挥锄挖土,偶尔回首一瞥自己的家门以及门内那个渐渐与自己老去的爱人他们经常这样如同咫尺天涯般的用眼神交流,这样的画卷,朴实,却美得让人羡慕。

  这样男耕女织的生活一晃就过了50年。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丈夫刘国江在通向山外的峭壁上,几乎是用一生的心凿出6000级石梯,那是通向爱情天堂的云梯,每一级都在印证50年前他们惊天动地的恋情。老太徐朝清在她16岁那年嫁人。穷山恶水出美人,可是这个青草美人却命运多舛,婚后l0年,她的丈夫不幸撒手人寰,丢下她与四个孩子。那些艰难凄苦的日子中,连盐巴也没有,她平常除了种地,还采野菇、编草鞋勉强维生......这时,同村小伙刘国江像一道电光出现了,年轻力壮的他经常主动帮助她做些重活,担水劈柴,照应家务。但那样落后闭塞的山村,这样的事情是为人们所不容不齿的,他们在别人的白眼与唾沫星子中挣扎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离开人群,走向不可预知的.原始无人区,淹没在深山老林中......

  他们带着农具,背着火种、简单生活用品以及四个孩子离开了那个叫高滩村的故士,到人迹罕至的高山中。回首过去,他们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翻越那座鸟也飞不过去的山峰,那是一道天然屏障。老天有眼,他们终于在山梁后面发现一个岩洞,山泉顺着洞壁往山下流去,那中就成为了他们最初的家。这对走出人们歧视目光的恋人,伸手接水,仰头看天,看阳光在瀑布上画出一道道小彩虹,笑了。他们给新家取了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水帘洞。就这样,他们开始了神话般的爱情生活。

  在这中,他们凿了石壁眼,然后竖起了用树皮与竹子做成的架子,用来遮风挡雨,一住就是8年。他们在这中又生养了四个孩子。山中经常有野兽出没,每每听到老虎的啸声,丈夫就点着火把一夜守护着妻子儿女。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令他们痛心的是:千辛万苦耕种的玉米、洋芋、红苕、南瓜,眼看可以收获了,却一夜间被野猪、猴子、刺猬等坏分子全瓜分了.很多时候他们夫妻只好找野菜充饥,然后看寂寞的山头月亮,无言,无声,只要彼此听到爱人的心跳,就不冉抱怨,还有什么比拥着深爱的人更踏实、甜美?

  青山仍然寂寞地葱绿着,还好有爱情相随。本来是为了雪藏爱情而上山的,但是为了八个孩子的正常生活,刘国江又必须悄悄下山探路......如果只是两个有情人,他们可以四海为家,但是因为有了孩子,他们必须给爱一个家,干是刘国江带着全家到两公中外的山坳中背泥巴烧瓦,几间土瓦房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造成。也许简陋,但是厚厚的土墙有着爱的细密与坚忍。采泥,背运,做瓦,再拿过来烧,每一片瓦都是他的心血之作,三万多片瓦,犹如三万个白天烧成了黑夜......

  为了生活,聪明的刘国江居然"圈养"起桀骜不驯的野蜜蜂,渐渐还上了规模,蜂蜜换钱,改善了生活,孩子们也学会了他的手艺,出山后自己养起了蜜蜂。

  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是半坡山,与故土高滩村,原本有一条荆棘丛生的小路相连,当年,刘国江与徐朝清就是沿着这条路上山的.这也是到山外去卖蜂蜜、买盐的必经之路。刘国江怕老伴出行危险,从上山那年起,就开始在崎岖的山崖与千年古藤间一凿一凿地开辟他们的爱情天梯。每到农闲,刘国江都会拿着铁钎、榔头,带上点干粮去凿路。青山白云间,他奋力打凿,凿烂了二十多根铁钎,凿过了半个世纪,把自己凿成了一个老头子。整整修了50年,每一个台阶,他都用厚实的手掌擦拭过,因为青苔会滑。

  路修好了,儿女们也都长大了,纷纷到山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感情与生活,山中只剩下了老两口.每次丈夫下山,徐朝清就在山上望,心中空落落的;每次妻子下山时,刘国江必定要把她送下山,送到独木桥边,送到安全处......那云梯作证,他们谁也离不开谁。在这条爱情天梯前,我们都会心生崇敬,对他们50年坚贞爱情的崇敬。

  这对幸福的老人说,只有今世的夫妻,没有来世的鸳鸯,所以珍惜今生的时间,毕竟一天天老了,还能相守多久呢?儿女们曾劝父母下山安度晚年,但是都被拒绝了,他们说,在山上已经习惯了.作为两位老人的爱情见证,那6000级天梯,以及那一锄锄开辟出的山林田园,那幢盖了5年的士屋,那份沉甸甸的创世纪般的记忆,永远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7

  她是一个身患绝症的,已到了一期,她爱了他整整四年,她希望在最后的里能看看他,千里迢迢赴往深圳。

  他陪着她到处玩,然后把她送入宾馆,他们躺在床上,让她睡在自己怀里,她把头贴着他的胸部,他只是给她安慰,他离去的时候,她从后面紧紧抱着他,他转个身来吻了下她的额头……

  他在手机上告诉我这一切,我在写文字,我发出去一个微笑,我像是在听一个凄美的,就像当初听他的悲惨故事一样,他是众多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却偏偏爱上我这个爱听故事的女人,当这个满是故事的男人牵着我的手,我的心却是迷茫的,却一直和他演着一对相恋的情人!

  “丽,我爱你!我心中只有你!(这句话我怎么听起来好假)我只是安慰她,让她能多活些曰子!”那边又发出句一话,我发出去一句话,“那你就陪她走完的最后旅程吧!”我怎么就这么伟大,又不是演电视剧,人都是感情动物,说不定他们会演变成真正的恋人!我心怎么一点醋意都没有,还是他已经走出我的心中,还是跟本不存在,还是被另外一人占据了我的,他虽然没有高大英俊的身材和外貌,但我们能奏出心的共鸣!

  曾经我不住的`打击他,伤害他,为的是不让他破坏我的这份平静,我不知道自己是喜欢他的人还是他的文章,我想出各种方法刺激他,让他的同时我也在受着同样的煎熬,我想我应该是爱他的,如今他也不在原路等我了!

  谁是你心上的疼,谁是你忘不了的情,谁是你醒不来的梦滚滚红尘一个转身就是陌路天涯,人生就如看风景,陪你走一程的人很多。陪你走完旅途的人很少!人生也像删除键,一个删除就再无交集,人与人之间相遇是缘份,相守靠人心,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原地等,不是所有的情都那么浓,总是在失去后,有人有些事原来早已扎入你心底!

  我一直相信有缘人纵然历经千山万水也会相遇,若无缘地老天荒也会别离,是你的是会等你,不是你的就云淡风轻,经历了聚散离合,已经不再是爱恨纠结的个性,缘来花开,缘去花落,当缘份走到尽头时,真的没必要追问谁对谁错,没有一生一世的承诺,都是人在冲动时许下的诺言!相陪时海阔天空,如春,分别后天涯各安!

  不哭,学会放下,学会看淡,学会不强求,不坚强的时候抱抱自己……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8

  《凤求凰》传说是汉代文学家司马相如的古琴曲,演义了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以“凤求凰”为通体比兴,不仅包含了热烈的求偶,而且也象征着男女主人公理想的非凡,旨趣的高尚,知音的默契等丰富的意蕴。全诗言浅意深,音节流亮,感情热烈奔放而又深挚缠绵,融楚辞骚体的旖旎绵邈与汉代民歌的清新明快于一炉。即让是后人伪托之作,亦并不因此而减弱其艺术价值。历代同名的诗歌、小说、歌曲、影视很多。

  一别之后,两地相思,说的是三四月,却谁知是五六年。

  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

  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般怨,千般念,万般无奈把郎怨。

  关于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私奔的故事,大部分的文化人都知晓,但是也许大部分人却不知道他们私奔到的不是风花雪月的`浪漫之城,而是四川中部的这座小城,开了一个酒家,开始他们平凡的小日子,当然才子佳人总是不甘于这样的小日子……

  卓文君当垆卖酒,卓王孙大为恼怒,不忍爱女抛头露面为人取笑,只好分一部分财产给她。司马相如后来到京城向皇帝献赋,为汉武帝赏识,给他官做。司马相如在京城想娶茂陵女为妾,卓文君听到此消息,写了这首白头吟表示恩情断绝之意。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日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79

  她决定和他分手。

  其实,她心里很清楚,他非常爱她。"为了你,即便献出生命,我也在所不惜?"这是他对她的誓言。她从未怀疑他的爱情,觉得自己似乎也爱他。但她还是决定和他分手,她越来越觉得生活仅有爱情是不够的。

  他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每月两千来元工资。当初他向她求爱时,她心里正渴求一份纯真爱情,所以......他对她好极了,她微微的皱眉,小小的咳嗽,都会引来他特别的关心。他每天都会送给她一朵鲜艳的玫瑰,说希望她每天都有玫瑰一样的好心情。一段时间里,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具体是哪一天,她记不清楚。那天,她和他一起在商场漫步,不经意到了首饰专柜。她没打算买首饰,但柜台里一枚亮晶晶的钻戒还是吸引住了她。在导购小姐极力游说下,她试戴了,钻戒让她小巧的手顿添华贵。她知道他卖不起,依依不舍地把钻戒取了下来。离开柜台时,偶然扭头,她看见了导购小姐不屑的眼神。

  她突然想起他们恋爱以来,他未给她卖过一件名牌服饰......她和女友们在一起时,总是听到她们说男友又为她们卖了什么。过去,她对此不屑一顾,因为她渴求的是纯真的爱情。但自此后,导购小姐不屑的眼神一直晃荡在她眼前,让她的心里负担越来越重。她觉得,生活中除了纯真的爱情外,还有很多其它不能缺少的东西。而他,似乎很难满足。于是,她决定和他分手,因为她的一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她说出了要和他分手的想法。他看着她。她不敢和他对视。他叹了口气,侧头看见街对面巨大的爱德华医院招牌下,一位卖花者正慢慢走过。他心中一动说:"能让我最后再送你一朵玫瑰吗?"

  对此,她无法拒绝。他担心卖花者走远,不顾车来车往,在她的心惊胆颤中有惊无险地穿过了斑马线。她等待着。片刻后,他出现在了她的视野里,手中拿着一朵鲜艳的玫瑰。她看看红绿灯记时牌,离红灯亮还有10秒钟。他走上了斑马线。她抬头看看天空,太阳有些耀眼,刺得她的眼睛生疼。她闭上了眼睛。在闭上眼睛一刹那,她听见了刺耳的刹车声......

  睁开眼睛时,她看见斑马线上倒着的他......在人们的尖叫声中,他被紧急送到了近旁的爱德华医院。在医生对他施行抢救时,他手里紧紧地拽着那朵沾有点点血迹更加艳红的.玫瑰,无论医生怎么用劲也无法撬开他的手拿走玫瑰。一番紧急抢救后,医生得出结论:他只是被汽车擦身而摔倒在坚硬的沥青路面上,以至头破血流短暂昏迷。听过医生的话,她揪着的心才彻底放松下来。看着她依旧拽得紧紧的那朵玫瑰,她突然觉得自己要和他分手的想法多么可笑。

  经过简单治疗后,他可以离开医院了。走出医院大门,搀扶他的她回过头,医院名称里的那个"爱"字映入了眼帘。看着"爱"字,她的心里有了决定。

  此后,过斑马线时,她总是要情不自禁地拽紧身旁的他,眼睛要情不自禁看向计时牌。因为她知道,10秒钟,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她不想失去。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0

  那一年,我正读高二,因为临近高考,学校里几乎取消了所有高中二年级、三年级的假期。不仅如此,一周还要上六天晚自习。

  我家离学校较远,途中有一段近百米的土路。白天还好说,晚上那段土路两旁没有路灯,且行人稀少,这让生性胆小的我为此忐忑不安。在我的软磨硬泡下,父亲答应在晚自习后接我,这让我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只是辛苦了父亲,正值壮年的他取消了所有晚上的应酬,除了周六,每天晚上,他都风雨无阻地准时到校门口接我回家。再漆黑的夜晚,只要在路旁一看到父亲的身影,我七上八下狂跳的心都会在刹那间安静下来。

  秋季的一个雨夜,月黑风高,晚自习后,雨终于停了下来,我四下张望竟然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许是父亲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吧?或者正在赶来的路上?学生们作鸟兽散、各奔东西后,道路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我硬着头皮,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家。

  骑到土路口,依然没有看到父亲的身影,我感觉头皮发麻,心中怨恨着父亲,几乎要哭出来。一枚树叶鬼魅般突然从树上落下来,砸在我的头上,吓得我不由尖叫起来。没有选择,我只能自己勇闯这段土路,下定决心,准备加速前进时,身后突然响了汽车的鸣笛声。

  我只能停下来,让身后这辆讨厌的轿车先过去。对于司机我一直都没有什么好印象,积水的路上,有些司机会突然加速从你身边驶过,溅得行人们一身泥水,身后幸灾乐祸地鸣笛离去。奇怪的是,我等了几分钟,这辆轿车只是亮着车头灯,并没有前进的意思,是不是想等我走进土路中,这位司机再加速从我身边驶过,溅我一身泥水呢?

  我犹豫了一会儿,看到车头灯照亮了这条黑洞洞的土路,决定和这辆轿车展开一场速度较量。我知道,雨后的土路是凸凹不平的,并不方便轿车全速行驶,只要我使劲蹬车,司机想在我身上溅水找乐的目的未必能够实现,况且,司机无意中还帮了我一个忙,前方原本黑暗无比的路面在车灯的`照射下,一下子变得亮堂堂的。我回头望了轿车一眼,然后猛地向前冲去,我骑啊骑啊,腿都变酸了,也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自行车在崎岖不平的路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

  轿车果然被我甩在了后面,等我越过了土路后,我奇怪地发现,车辆竟然扭头驶向了另外一条路。

  突然间明白了这位司机的用意,这位好心的司机只不过是想为一个女孩照亮前方那段黑暗的路罢了。一路上心中暖暖地,回到家中,才知道,父亲发烧,正卧床休息。母亲在家中照顾他。

  时至今日,那个夜晚的车灯还温暖着我的记忆。虽然我没有看清那位司机的面孔,也不知道那位好心人是男是女,但那道爱的光芒就像太阳,每每想起,它就会在瞬间暖热我的心房。

  小学六年级时候,在平时学校里会流传谁喜欢谁的传言。他也会随着众人说着玩。直到毕业那天若雪很生气地找到他对他说:"鸿杰,你知道你说的话我有多难过吗?我喜欢的是你..."他才知道原来若雪喜欢的是自己。从那天起他便不再说关于若雪的谣言,也不听那些传言。

  那年夏天,他们毕业了,若雪去了镇中学,而鸿杰却以镇第一,县第十二的好成绩被县中录取。若雪给了鸿杰一张自己的照片,也向他要一张照片留念。于是他们便有了第一次约会。

  盛夏,荷花开满了家乡的莱茵河,洁白又美丽。那天若雪穿着白裙子,而鸿杰依旧是那件穿了很久的黄军装。(那是大伯家的五哥给他的)鸿杰推着脚踏车和若雪把家乡的小路都走了一遍。若雪问他想过未来没有,他说想过。若雪问他什么时候可以接受自己。他沉默了一会说了两个字"十年"...最后在月光里他骑单车载着她送回家。

  夏末,荷花渐渐落,有的已经结了小莲蓬。她亲自给他选了生日礼物。由于不在同一个学校了,她怕没有机会亲手给他,所以约他出来亲手提前把礼物给他。那是他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三枝玫瑰的音乐盒。他很感动,可是除了"十年"他不能给她任何承诺。因为他必须完成学业,为了那个残缺的家庭...这一次他没有送她回家,因为他不知道该不该送...

  上了初中,虽然被班主任看好做了班长,但他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如城市的孩子,只有学习成绩可以给他挣得一点自尊。他学习更努力了,他们的联系更少了。至到若雪的父亲出事进了监狱,他们联系才多了起来。她要放弃学业去打工,因为弟弟还要读书,家里供不起两个孩子。他劝她不要放弃,可是她最终还是辍学去打工了。临走前他们相约见了一面。这次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说什么。两个人坐在莱茵小桥上让太阳沉入地平线。

  在若雪打工的日子里,她越发的思念鸿杰。她给他写信,他认真的阅读并回复。她还给他做了一个精致的情书,他收下了也认真的看了。他发现他越来越喜欢她了,但是他不能说,他还不能接受。

  半年终于过去了,寒假了,他回家了,她也回家过年。她执意要来他家看他,他没有拒绝。那天他在大雪中把她从车上迎进家,姐姐给她做了午饭,她吃得很少,也许在外面习惯了。晚上他带着她一起去看雪:茫茫的天宇,黑色掩不了白雪,一片片雪花像萤火照亮夜色。他和她在雪中打闹,她穿着白色羽绒服,像个天使更像一片雪在舞蹈。他们玩累了就漫步雪地。她突然停下,转身抱住了他。她抱得很紧,仿佛一松开他就会逃走一样,也仿佛要告诉她这半年在外有多难,她有多么需要一个拥抱一个依靠。他没有拒绝,他知道她的想法,他懂她的需要...时间一点点的走过,雪落满了他们的衣上。她的心跳动的厉害,他感觉得到她的灵魂。她突然对他说:"杰,送我个礼物吧!"他问她要什么。她说:"送我一个吻吧!"他沉默很久,点了点头。他感到了一片温柔吻上了他的唇,他们的心都跳动的厉害,他僵硬的不知道怎么做,就轻轻地吻了一会,好像怕弄碎了那片美丽。这是他们的初吻。雪落了很久,若雪依旧抱着他,她说她喜欢他,他说他知道,他说她愿意给他她的一切,他说他也知道,她说她想现在就给他自己的一切,他沉默了...许久之后,他说他不能要,她问他他为什么?他说他喜欢她,他不能给她任何承诺,不能毁了她。她说她知道,只是想为他做一切...最终他除了那个礼物,什么也没有做。他拉着她的手回家,晚上姐姐和若雪睡在一起。第二天他送她回家,雪依旧在下,她说她会永远记住那个礼物,他说他也是。他还说她像雪一样纯洁,他喜欢她,有些事还不能...他们谁都没有想到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真正的约会,也是最后一次...

  时间飞逝,六年过去了,他读到了高三,他们断断续续地联系着,她给他写过信,买过东西去学校看他...她为他做了很多,但是他从不打扰他的学习,也不提感情的事。因为她懂他,她说过,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支持他,理解他,他做什么她都会接受,她知道他有他的理由。他一点点的感动着,一点点的开始爱上她。他决定高考之后就去和她说让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再等4年,他娶她...

  高三最后的那段时间他更忙了,他忘了多久没有联系了。可是他知道有个女孩一直关心着他,那是他的最爱。在考完最后一场后,他打车立刻冲回家,打她的电话,他要告诉她心里的一切。可是那个电话再也打不通了。他着急地询问同学她的消息,没有任何收获。奶奶提醒他说若雪来过,给她一封信让转交给他。他立刻拿过信来读:

  亲爱的杰:

  恭喜你的大学梦快要实现了,我一直关注着你。但是我不能再联系你了,我已经不再是你心目中的那片纯洁雪了,我现在配不上你了...我要去一个个很远的地方...不要难过,也不要找我。以后找一个像雪一样的女孩,把没有给我的爱给她。希望你幸福!

  --雪

  他看着,泪流满面,他不相信,仿佛一切都是梦。之后他开始疯狂的找她...有的同学说她很久没有出现了...有的人说她在饭店打工被人下了药...有人说她和一个比自己大8岁的人结婚了,后来又离婚了,后来消失了...他找了很久依然没有她的消息...

  九月的菊花把秋天染成金黄,鸿杰选择了"梦雪大学",他踏上了求学的列车,黄叶漫天飘落,他看到的不是黄色,而是满天的雪蝶。

  后来鸿杰读完大学去了天山...

  再后来他写了一本书《恋雪》...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1

  做了多年的妇产科医生,我诊断过的病例不计其数,然而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那天早晨,我刚上班,一对年轻的夫妇走了进来,男人个子很高,眉宇间流露出一股气定神闲的表情;女人有些清瘦,脸上洋溢着一丝温暖而满足的幸福,两个人手挽着手,不时地窃窃私语,给人的感觉像是一对很恩爱的小夫妻。从他们的衣着与语言的表述能力上看,就知道是一对受过教育的年轻人。

  他们五年前结的婚,两年前开始计划着要个孩子,可不知为何却总也怀不上。我问了问他们的身体状况以及日常的生活规律,开了张单子让男人去做化验,同时给那女人简单地检查了一下,然后给她开了张B超单,并告诉他们明天来看结果。

  第二天下午快到下班的时候,我正收拾着桌上的东西,那男人来了,他先是礼貌地道了歉,解释说因为接待客户来晚了。我请他坐下来,他迟疑了一下然后默默地坐到了椅子上,双手放在两腿间,十指不安地绕动着,看得出他有点儿紧张。

  “医生,我们还能有孩子吗?”他一脸虔诚地望着我。

  “化验的结果显示,你是正常的,你爱人属于幼稚型卵巢而且伴有先天性子宫畸形。”我平静地说。

  “您说得这么专业我不太懂,我只想知道,我们还有怀上孩子的可能吗?”那男人探起上身,惶恐地望着我,眼睛在我的脸上搜寻着答案。

  我努力笑了笑,说:“虽然现代医学的发展使一些疾病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由于你爱人的病症是先天性的,因此怀孕的可能性很小,你要有思想准备。”

  我的话还没说完,那男人就跌回到椅子上,脸上的痛苦清晰可见。

  我正搜肠刮肚地想安慰他几句,他又一次探起身,猛地抓住我的手:“大姐,求您点事儿,帮帮我好吗?”我本能地想抽回手,惊恐地望着他。

  “对不起,大姐,我有点激动。”那男人松开了我的手,两手在口袋里翻找着,像是在找烟。

  我看了他一眼,他意识到了什么,抱歉地笑了笑,双手又搅到了一起。

  “大姐,不瞒您说,我和爱人是大学同学,五年前她放弃了城市的.生活随我来到这里,那时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

  那男人喃喃地说着,像是对我,又像在自言自语。我冲他点了点头,同样是白手起家的我,对从农村走出来寄居城市屋檐下的学生的艰辛深有感触。

  “大姐,请您在诊断书上写上是由于我的原因怀不上孩子,行吗?我求您了!”那男人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我愕然,愣愣地看着他。

  “我爱人跟了我九年,她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我,我不希望她的下半生在自责中度过……”

  男人哽咽了,他把头扭向一边,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眼里浸满了泪。我默默无语,开出了我从医二十年来的第一张虚假诊断书。

  当我在那男人的名字后面写下“精索静脉曲张”几个字时,眼里涌出泪来,因为那一刻,我突然读懂了真爱。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2

  这是一个真实感人的浪漫爱情故事。

  霍维斯是英国一个朴实的农夫,住在英国南部的格洛斯特郡。1962年一个诗意芬芳的日子,他牵着女友珍妮特的手,走进婚姻殿堂,接受亲友祝福。多年相恋,终成正果,幸福的笑容从此荡漾在两个人的脸上。

  那时候,他英俊潇洒,她美丽如花。甜蜜的爱情,美满的婚姻,让两人过着尘世间最美的生活。他把她视为生命中最珍贵的"宝",倍加呵护。她款款深情,把满腔深情都交付与他。从一张旧照片中,我们见证了他们当初的爱情:照片中,两人牵手站在广场一角,笑得异常灿烂。照片中的珍妮特穿着连衣裙,美丽动人,出人意料的是,她腰间的那条腰带竟然是丈夫霍维斯的领带。

  幸福的生活总是不能永久。两人携手匆匆走过数十载。1995年的一天,50岁的珍妮特突发心脏病去世了,两人的爱情被上帝挥刀斩断。霍维斯痛失爱妻,终日伤心失意。哀伤之余,他默默思考着用什么方式来纪念自己的爱妻。

  有一天灵感突至,他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在田地上造一颗"心"。

  "种心",这也许是霍维斯用自己的财富能做的最浪漫的事。他拥有112英亩土地,能完美地实现自己的愿望。

  妻子去世几个月后,霍维斯开始自己伟大的工程。他先用小橡树在田地上"画"出一个心形,然后和儿子一起,用橡树种子填满心形以外的土地,然后就是日复一日的精心呵护管理。那些日子,他看着土地上长出来的橡树幼苗,又看着它们慢慢长大,心中埋藏的爱意与日俱增。

  10多年匆匆而过,父子俩亲手种下的橡树种子长成了大树,6000多棵参天橡树形成了一片6英亩的橡树林,而在橡树林的温柔包围下,是霍维斯献给妻子的那颗"心"。而心形的'尖端,正好指向珍妮特的故乡。

  后来,霍维斯在心形区域又种上美丽的黄水仙。在英国,这是一种被称为"春天的使者"的花。当春天来临,成片的黄水仙美丽绽放,这片心形区域成了花的海洋。远远看去美丽极了。

  没事的时候,霍维斯会穿行在自己的橡树林里,回忆他和珍妮特在一起的美丽往事。有时候,他还会走进树林深处,坐在自己亲手做的长凳上,欣赏水仙盛放的美景。有一次,霍维斯竟然独自偷偷乘热气球飞上天空,从天空中俯瞰自己的杰作。

  十几年来,没有外人发现这个秘密。如果不是有热气球偶然飘过,这个酝酿了17年的爱情故事还不会被人知道。2012年7月的一天,42岁的热气球爱好者安迪.科莱特乘热气球经过霍维斯的庄园时发现了这个天大的秘密。当这个由绿橡树和黄水仙构成的巨大心形进入他的视线,随着气球飞行由远而近、从朦胧到清晰,科莱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完美的心形,藏于大地的怀抱,你难以想象它会在那里。"科莱特被眼前的一幕深深震撼了。他说,那绝对是他所见过的最震撼的景象。

  当科莱特知道霍维斯的故事后,他感叹不已,说:"这样的爱情故事,只存在于想象中。"

  不久,霍维斯的故事公之于众,令无数人为之感动。

  英国网友尼克就留言说:"不敢相信,今天还有这样的爱存在。"还有一位网友说:"我很少哭的,但这次真的哭了,真美!

  绝大部分读者表达了对霍维斯的敬意:"一个多么棒的男人","他有一个甜蜜的爱的灵魂""愿上帝保佑他们的爱情"。

  许多人听到他的故事后,感动得落下了泪水。尤其是他用如此隐秘而宏大的方式向妻子致以最后爱意的行为--那种英国人特有的低调劲儿,更让人赞叹。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3

  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上了大学以后,天的颜色好像都变得比以前蓝了。那时候,我是一个喜欢银杏树、喜欢蓝裙子、经常坐在阳台上看小说的女孩子。

  我喜欢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时间,我总会遇见他,看到他不经意地从我身边走过,或是在同一个场合出现,我都会很紧张。

  坐在图书馆的阅览室,笔直看过去,又是他!那么一双的闪亮的眼睛,不怀好意却又那么英俊,我知道男人不应该靠一副脸容取胜,但我实在是被他的容颜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个人,一眨不眨,黑眼珠的颜色深浓,白眼珠却是残酷,睫毛更有一种羞涩的意思,他太奇怪了。我喜欢他。

  1997年4月25日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的时候,忽然他从下面经过,他穿黑色T恤,戴一顶鸭舌帽,帽子反着戴,把鸭舌头遮着后脑勺。他手里抱着一个球,像个小流氓似的悠闲地走向远处的篮球场。我的蓝裙子被风拂动,我的心惆怅地融化了。

  我便跑去篮球场,远远地看着他与别人打球。他们都是男生,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了,便互相转告,大家都看我,他也几次回过身来,但是他没有表情。

  他们并没有起哄,只是认真地打球,我突然觉得自己又土又傻,便走了。

  我决定忘记他。但是转眼机缘又来了,开运动会时,我又看见黑色恤的他,他的反戴的帽子,小流氓似的走路姿势,淡漠的神情。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诉好朋友哪个男生我喜欢。

  她了看他,对我说:“看起来不象好人吧。”我说:“对。”我们尾随他到了他们班的位置,我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级。

  从此我对管理系的人印象特别好,看见他们便微笑,真是爱屋及乌,而且也时常修习自己的言行举止,立志做到不论何时遇见他,都要他看到一个完美的我。我还设想很多与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着书从教室里出来,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天穿一条美丽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车撞倒,他正巧经过……

  但是我设想的事情都没有发生。真正的'相遇很简单。那天我在图书馆又看到他,我们俩,只隔着一张木桌,我便写了纸条,而且也没有任何修辞,只是写上我的名字,说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头低在书上。然后,当我抬起头来,发现他已经走了,当时我真是好后悔,被拒绝的滋味是有一刻甚至想自杀,我便扶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

  到很晚,我才走,整个人像被雨淋湿了,无比的颓丧,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看见他正坐在台阶上,他转过身,看到我,笑了,说:“笨蛋!”我惊喜的差点跳起来,然后他牵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门口,然后他向我要我的图书证,把里面的一寸照片撕下来,放自己的口袋里,就走了。

  我们在约会,我特意穿上为了见他才买的新裙子,我想他一定也感觉到我这么隆重的出场是为了什么。他笑了笑。我没走到很远的地方,回来时他把我提到过的东西,比如侦探小说,他的照片,张楚的歌,全都拿给我。

  紧接着我们系去承德考察,我便日日夜夜思念他。去到陌生的城市,看到好的东西都想买给他,觉得每一首情歌都是在描述我们。买了好吃的无花果,这种外表丑陋却无比甜蜜的小果实,有许多细小的籽粒,我回来时,和他一起却看电影,就吃无花果,吃得两个人又快乐又难受,这便是初恋的滋味吧。回来的路上,走过一棵大槐树下,我们互望对方,他的眼神看起来又不怀好意了,但是我忽然笑起来,想到两个人满嘴无花果籽粒,怎么能够接吻呢,我便转过头去。

  我问他:“欧阳梓,你爱我吗?”他说:不知道,不清楚。他只是用眼睛看着我,笑了笑。后来有一天,他找到我对我说,他原来的女朋友回来了,他和她在一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并没有像电影里的女孩子那样优雅地给他一巴掌,我气得抓起地上的石头打他。他的胸口中招,但是没说一句话,只是沉默地走了,倒是我哭哭啼啼地受了很多伤。

  我又恢复到散淡的读书生涯里去。他在没有让我见到他,是啊,还什么见面的必要呢,像他这样的人,我应该有所预感的,他怎么一生只有一个女孩?而我需要的是温厚持久的爱情,与他能给我的恰恰相反。那天下午我坐在阳台上看书,忽然流下眼泪来,时间过的很快,他毕业了。

  正是毕业生离校的日子,宿舍里很乱,有些人在哭,有些人吃东西,有些人去上自习,就在那个晚上,他忽然出现,那晚我们寝室只剩下我一个人,他推门便进来了,一句话也没说,就把我拎了出去。

  我们走到电影院的那棵槐树下,他一把将我推倒在树干上,然后说,秦榛,我想亲你。我没有挣扎,只是轻轻闭上眼睛,问他一句:“欧阳梓,你爱我吗?”那时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很不争气地爱着他。他的呼吸喷在我脸上,进在咫尺,却忽然远去。他放开了我,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对我说了一句:“笨蛋。”这次之后我想我是死心了,我忽然会聪明地分析起我和他的关系了——我只不过是他寂寞时候的一个玩具,他对我只不过是戏弄戏弄。这样想着,我也到了毕业的时候,我有了男朋友,是校长的儿子,因为他喜欢我,而他爸喜欢他,所以我们都留了校,并且很快将要结婚,住进那四室两厅有花园的小楼里。

  我的生活安逸无聊,只需要每个星期一去教室点学生的名字,把没有来的学生名下画个红线,也不会像别的辅导员那样想办法整顿,我是个出了名的软弱派,很受学生欢迎。

  时间过的好快啊,转眼,又一批新生来报到了,系里开学生大会那天,我在很多人的名字里,忽然看到欧阳权三个字,当我点到他,他站起来,我惊呆了。

  当然不是欧阳梓的复制。小权是小权,是欧阳梓的一个远方亲戚,一个活泼的爱说话的孩子,他告诉我欧阳梓现在很辛福。

  我便这样通过小权打听到欧阳梓的情况,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再后来我出差的时候,就去了他的家乡。

  我按照小权给我的地址,来到欧阳梓的单位,他看到我,冲我笑了笑,他从办公室走出来,阳光洒了一肩,我们只是无话可说,他最后带我到他家里吃饭。

  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生活很好很平淡。他妻子显然不知道我与欧阳梓的从前,待我很热情。吃完饭,我该走了,可是,多年前我想到的一句话和一个吻,却始终未得到。

  有时候我是很执拗的,我让欧阳梓送我。走在路上,我问他,欧阳梓,你到底爱不爱我?你为什么要变成这样?他忽然急了,说:你要我说什么呢,我大学时弄大了人家的肚子,总不能不负责任吧。我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已经决定了!我根本不爱你。

  人们说,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失败的,我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又怎么会幸免呢。

  这是2000年3月,一个春天的下午,学校大扫除,我经过教室的时候,一年级的同学突然大声叫我,他们把我拉到一张旧书桌前,那是一张很旧很旧的木书桌,放在教室最后一排,已经被蛀虫咬得酥散了,可是那上面的字却依然清晰,我看到了我的名字,和一些歪歪扭扭的字迹:榛生,但愿你永远也别看到,如果你看到了,我就不会安心地过完下半生了。我爱你。我怎么会不爱你呢。我只是很后悔自己作错了事,它带来惩罚就是让我永远不能去吻我真正爱的人,也不能与她生活在一起。

  后面,有一个大大的唇印,印在另一张红色圆珠笔画的唇印上。

  同学们鼓起掌来,我在孩子的善意里也笑了,

  “这是谁的恶作剧呀。”我说。但是转身却流下了眼泪。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4

  那只最初的纸玫瑰,就这样拉开了我们相爱的序幕……

  第一朵玫瑰

  我第一次遇见许安的时候,很伤心。那天下着大雨,我一头冲到那家小小的音像店。在伤心的人,怎么意识得到自己的狼狈和卑微?水不断从我发间脸上落下,落得我视线模糊,其实很难分清是雨还是泪。

  在六月荷花开的时候,阿略轻轻牵起了我的手。他说,他久远前已恋上那个一路疯跑的女孩,他说他爱微微脸上的阳光。于是我脸上的阳光更炽。

  我以为这是生命里深刻的爱情,夹杂着命运不可阻挡的来势。可是就在今天,我亲耳听见那个会腼腆笑着露出淡淡酒窝的男子,用极其轻浮的口吻向电话那一端索要赌赢的MP4。赌约的内容——是我。

  再美的琉璃,碎了,也只得一地的狼藉。

  音像店里流转的是蔡琴波澜不惊,低回婉转的歌声:“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 ”我无意识地拿起眼前的碟,是岩井俊二的《情书》。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在我哭得最伤心的时候,一枝花悄无声息地递到了我的眼前。我刚想迁怒,却意外地发现那支同真花几乎一模一样的玫瑰竟然只是用纸叠成的。绿色的茎细细地撑着繁复的花瓣,斜斜里伸出片叶子托着那欲开的苞,没来由的我竟觉得连空气也芬芳起来。我不由自主接过,也留意到递花的手纤细修长,洁白干净。但一抬眼,却只看见一个同样挺秀的男生的背影。

  玻璃橱柜里是张红肿的,失意的脸,脸上的泪还没干,哪里还看得见半分的阳光。我微微一怔,终于对自己说:我要好起来,我一定会好起来。

  那枝纸玫瑰被我摆在了床头的花插上。

  你看你看许安的脸

  那段时光我变的很沉默,每天死力地加紧背各种法律条文,准备迎接即将而来的司法考试。只是时时会无意间转到那日那间小小的音像店。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但离开时却总会带走一两盘CD和自己的怅然若失。

  再次遇见许安时我并不知道自己遇见过他,那是九月,司法考试刚刚过去不久,我最好的死党小叶撺掇着非拉我去参加她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那个朋友其实是她暗恋已久的男生,像所有青春年华的秘密一样,既需要一个守秘者又需要一个同盟军。

  小叶的笑像银铃一样又清脆又快速,纷纷扬扬地洒落在碧绿的湖上。游船是小叶包的,游船里大大的生日蛋糕是小叶买的,上好的`翅膀是小叶亲手卤的,连那微酸的葡萄酒也是小叶酿了很久的。这样像月光一样透明的女孩子的心事其实我不信那个叫许安的看不出端倪。

  但,他只是笑,他笑时清秀的脸庞上也是距离。

  拿出生日礼物时,小叶的是条很好看很温暖的围巾,我知道她为了挑这个颜色的线就跑了十七家毛线店,她织了很久,一针一线织进的都是她的情和她的梦。但许安如同接其他人的礼物一样只是彬彬有礼地说声谢谢,并没像小叶所期待那样立即戴上。

  我之前根本就不认识许安,他的生日又来得仓促,我带来的不过是日日里对着那枝纸玫瑰揣摩的自己无聊练手的折花。七八枝同样的花摇曳不同风情斜斜插在花插里送过去,合做蛮漂亮的一束。

  本不曾多看过我一眼的许安接过那束纸玫瑰时,突然抬眼看向我很久很久,我不由诧异望向他,他的脸竟然悄悄地红了。

  突如其来的吻

  游完湖吃了饭,有人一声提议,集体去了唱K。小叶的情绪显然受了下午的影响,收敛了笑,一向唱歌最好听的竟推说嗓子疼,坐在角落里,一声也不肯出。许安则远远坐着,手里拿着一张纸,不知在做什么。直到朋友圈里有人起哄要寿星唱歌,他才随手搁下。

  许安的歌声飘入我耳朵,我不由得愣了愣。“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 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 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我的眼光悄悄地落在他刚才坐的沙发前的茶几上。那是一朵玫瑰的雏形,比我折得更流畅更优美,连叶子的末端微微地向外折的那道圆弧也似曾相识。

  那只握话筒的手纤细修长,洁白干净。我的心突然地像被谁猛然撞击了一下,抬眼却正对上许安晶亮的眼神。

  我去洗手间想稳定下自己的情绪。我刚开门出来突然被斜里一只手拉过,是许安。我愣愣地看着他还来不及反应,他的唇吻上我的。开始时我还推他,但渐渐不由自主勾上他脖子,心像春水一样化了,直吻得彼此面红耳赤,直吻得我两腿发软。直到听到一声哭音,我们迅速分开,看见的是同样来上洗手间的小叶。

  是我先回的KTV包厢,小叶已经先走了。许安再进来时,若无其事地远远隔着人群坐在原来的位置上。我也不去看他,我的心很乱,很乱。

  那间小小的音像店

  回了家才发现自己没有许安的联系方式,许安也没问过我的。那个吻什么也不代表,而我和小叶从此却做不成朋友。我懊丧得直想掐死自己。

  日子还得一天一天地过,意外接到阿略的电话,他问最近好不好。如果换了是一星期以前,我想我还会哭得唏哩哗啦,可如今,我的心里不是他。

  我镇定地寒暄,淡淡地说近况,淡淡地挂了电话,并没有反问一句他最近如何?那一场赌约,他可有解释?爱情和伤痛一样是有时效的。我定定地望着床头上那支最初的纸玫瑰,突然决定去把蔡琴那张被遗忘的时光买回来。

  那家店虽在闹市却同往常一样永远有岁月静好远隔烟尘的感觉。我刚一进店就怔住,看见许安,掉头就走。刚走出没多远,一只手已执住我的。

  “我天天在这等你呢!”他的眼睛里仿佛有星光,他说他第一次在这里看见那个傻傻的,从雨幕中冲进来一直在哭的女孩,他就暗暗对自己说他希望让她再不会哭泣。他说他送我纸玫瑰是希望我最不开心的时候知道这世界还是有惊喜,有人爱有人关注有人祝福。

  他说那个吻……他说着说着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又轻轻吻住了我。我仿佛听见心儿也在歌唱,仿佛百花在这瞬间全都绽开。

  你是小叶我是花

  我和许安正式恋爱,他待我如珍宝,我心内却总有一角不肯向他打开。我们对此都有所觉,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更加倍用心地对我,我有些微的不安。但这不安在不久后小叶的电话里化为灰烬。

  小叶电话里的声音极冷,只是告诉了我一个时间一个地点。果然我在那间咖啡屋看见了许安,他和小叶头挨着头肩并着肩,状甚亲密。直到他们离去,我还呆呆地在那远远地可以看见他们的角落的位置上,一动不能动。

  我出了咖啡屋就买了张火车票,当晚去了深圳,从此不再和任何人联系。

  一个人在深圳的日子极苦,我怀揣着我屡屡跌碎的爱情和悲伤的青春,再也不肯接受任何人叫我微微。直到悄悄在同学录上看见小叶结婚的消息。

  我辗转打听到小叶婚礼的地点,远远隔着一条街我迎风等着美丽的新娘,心疼的话也说不出。我还可以再见你一眼么许安?

  花车来得很慢,新娘是一脸甜蜜的小叶,新郎却不是许安。原来当日许安是想向我求婚,他找小叶是希望小叶可以解开心结,作为我们的伴娘。我望着小叶愧疚的脸,一句话也没说。游魂般回到我们当初的家。

  其实隔了那么多年,再深的爱也早应化了烟尘,我来做什么?我也不知道。屋子的钥匙我虽没扔,可锁还是原来那把吗?我怔怔地站在门口。迟疑了好久,掏出了当初的钥匙。

  门竟然应手而开。扑面而来的是——满屋的玫瑰花。各种色彩的娇艳的纸玫瑰,那玫瑰就堆在正中的地板上,摆成两个字:微微。

  我随手抽起一支,绿色的叶子上写的是:微微我爱你,2007。07。12。我细细一看,每支纸玫瑰上都有同样的话,不同的日期,我的眼泪不断地掉下来。

  有人从门外奔过来,看见我,同我一起怔住,然后猛然一把抱住了我。我轻轻地闭上眼,许安。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5

  前几年,男友应朋友之约,想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我也跟他一起去。到了那儿才发现,朋友搞传销骗人。我们想办法溜了出来,证件和钱却没能带出来。天很冷,徘徊在街头,我发抖的样子,让男友内疚得很。为了安慰他,我强装欢笑说:“幸好,我们没丢掉爱情。”

  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商场里都在搞促销活动,我忽然想到,从前的平安夜,男友总会买包装精美的苹果,送给我当礼物,说是象征着平安、祥和……

  “有办法了!”我摸出口袋里仅有的100元,拉着男友,跑到水果市场,买了两箱又大又红的苹果。又去路边的`礼品店,买来包装纸。整整一个晚上,我和男友不停地忙碌,终于,原来普普通通的苹果,加上精美的包装,显得非常漂亮。男友还动手做了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圣诞平安果,5元一个”。

  第二天,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们在一个学校的门口,摆开了摊子。没想到,生意竟出奇得好,来选购的人很多,有的说要送朋友。希望他们平安顺利;有的想送给恋人,希望爱情更加甜蜜。

  入夜,只剩下4个苹果了,我和男友掩饰不住内心的惊喜。但还是双眼紧盯着路人,希望能等到最后的顾客。

  终于,一个男孩走过来了,“买两个吧,送给女朋友,图个吉利嘛!,‘我热情地招呼他。男孩犹豫了一下说:”能不能便宜点儿?我和女朋友出来打工,她生病住院,已经好多天了……“不等男孩说完,男友已经拿起两个漂亮苹果,送到他的手中,我也轻声说:”愿你的女友早日康复!“男孩欣喜地道谢,急切地拿着苹果走了,目送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和男友不由地相视一笑,

  ”我要买这最后的两只苹果!“这时,一个衣着时尚的女孩,站到了我们面前。女孩买下苹果,却笑着说:”送给你们,圣诞快乐!“

  ”我出差路过这里,没有朋友可以送。再说,你们送出了美好的祝福给别人,让我也为善良的你们祝福!“女孩转身消失在夜幕中了。

  不知什么时候,空中飘起了洁白的雪花,捧着最后的平安果,我们的内心深处,却洋溢着春天般的温暖。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6

  一

  朱小棣开着一辆红色polo在大街上转悠了好几圈,依然找不到停车的位置,心里烦躁得像烧开的壶水,翻着花儿。这年头,真是买车容易停车难啊,想找个车位比找个老公还困难,哪儿都是满的。

  转到第5圈的时候,朱小棣终于看到了一个空位,但她这个新手还没有来得及下手,车位便被一辆黑色的迈腾捷足先登了。眼睁睁地看着一块奶油蛋糕被别人抢走了,朱小棣气得跳下车,双手叉腰,做泼妇状,伸手弹了两下迈腾的车窗。玻璃落下,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他一脸错愕:“美女,有事吗?”朱小棣气势汹汹地说:“迈腾,你也太欺负人了吧?我找了半天才找到这个车位,你上来就给撬了,还有没有个先来后到?”

  迈腾笑了,露出一口白白的小牙:“美女,第一我不叫迈腾,我叫腾迈;第二,我以为你倒出了停车位,打算开走,所以才拱了进来,并不是有意想占你的便宜。”

  朱小棣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她挥了挥小拳头,做恶狠狠状:“狡辩!我不管什么迈腾还是腾迈,第一,别一相情愿,自作多情,等你的小眼睛什么时候长大,兴许我会看上你;第二,请注意你用词的尺度,小心我去法院告你!”

  腾迈说:“美女,生成这样,不能怪我,我天生的小眼睛,这辈子也长不大了,拜托你别惦记了。再说,就你这母老虎的范儿,男人看到你,只怕都逃了吧?另外,也请你注意用词的分寸,你这是人身攻击,小心我请律师告你!”

  朱小棣恶狠狠地丢下一句:“随时恭候!”开着红色polo绝尘而去。

  二

  一个小小的停车位,朱小棣当然不会放在心上,此时此刻尽管很生气,可没几天就忘记了,谁会把一个陌生人放在心上?又没有国恨家仇。真正让她无法消化的,是她被迫辞职了。

  郁闷难当的朱小棣拉着死党梅含去K歌,可是朱小棣灌下两听啤酒就开始耍酒疯,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唇齿不清地嚷嚷:“办公室那破上司居然用猪蹄一样的胖手摸我,我掴他耳光不对吗?我又没错,他们凭什么让我辞职?”

  梅含像哄小孩一样,半哄半拖半拽着朱小棣往外走,可是一出门朱小棣就坐在台阶上,再也不肯走了。把个梅含愁得上吊的心都有。

  就是这个时候,腾迈和一帮人说说笑笑往前走,走了几步,想起什么似的又折回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清是昏昏欲睡的朱小棣,不禁笑了,伸手掠了一下她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说:“polo,我还没找律师起诉你,你怎么就想不开了?干吗借酒浇愁啊?”

  朱小棣拨开他的手,笑嘻嘻地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polo是贷款买的,现在工作没了,还不上贷款,polo也会没的。”腾迈把食指抵在唇边,示意她小点声,然后说:“我也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迈腾是借的。”朱小棣就笑了,含混不清地说:“和我一样,都是穷鬼!呵呵,穷鬼,来,干一杯……”说着,用手比画着喝酒的动作。

  不知为什么,腾迈有些心疼眼前这个女孩儿,埋怨道:“不能喝就别喝了,瞎逞强。”

  那天晚上,是腾迈把她俩送回家的,尽管后来朱小棣完全不记得了那天晚上的事,但还是欠下腾迈一个人情,所以当腾迈背着行李来投奔的时候,原本想说不的朱小棣还是把门打开了一条缝。

  腾迈侧身挤进来说:“咱俩可真是难兄难弟啊!我也丢了工作,在你这儿凑合几天。不白住,帮你分担房租,坐你的车,帮你分担车贷,你看行吗?”

  朱小棣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现在失业,房租车贷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那点积蓄维持不了几个月,能有人分担一下当然是好事。不过她还是和腾迈约法三章:第一,共居一室,不是同居,不要存非分之想;第二,分担的费用每月月初交上,否则走人;第三,家务劳动不提供免费服务。然后公事公办,用A4纸打印出来,贴在墙上,以便随时学习、理解、掌握、实施。

  三

  应该说腾迈是个相当不错的室友,认真履行约法三章,与初次抢车位时的痞劲儿判若两人。

  有时朱小棣甚至有了错觉,抢车位那天,腾迈也许真的不是故意的,也许真的以为自己要走,所以才占了车位。

  两个人都开始忙乎找工作的事,腾迈早出晚归,跑了好多天,似乎一无所获,倒是朱小棣在一家连锁家具超市找到了一份工作,那是一家名牌家私店,薪水待遇还不错。

  为了庆祝新生活的开始,腾迈亲自下厨,做了几样小菜,开了红酒,买了鲜花。朱小棣吃了一口荷兰豆炒腊肉,赞不绝口,说比老妈炒得还好吃。她闭上眼睛做享受状,夸张地说:“迈腾,看不出你有两下子啊!”腾迈笑:“你不知道,我有三下子呢,拜托你别这样打击我,我叫腾迈,不是迈腾。”

  朱小棣的屋子里有了烟火的气息,有了笑声。可惜好景不长,腾迈病了,朱小棣不知不觉进入角色,赶腾迈去床上躺着,逼他吃药,煮粥给他喝,腾迈幸福得晕乎乎的:“哪辈子修来的福气,还没有娶媳妇就有人给做饭了!”朱小棣哼了一声:“别臭美了,我是怕你趁着生病挂掉了,就没人帮我分担房租和车贷了!”

  话虽如此说,但两个人看彼此的眼神明显多了内容。

  那天下班,朱小棣明显的不高兴。腾迈只当没看见,拉着她说:“我想带你去海边散散步。”朱小棣本不想去,可是禁不住腾迈的软磨硬泡。

  去了海边,站在一块黑褐色的礁石上,看见一大片空旷的`沙滩上画着两颗心,下边有几个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朱小棣的心怦然动了一下,但很快冷静下来,说:“腾迈,我今天偶然得知我打工的那家连锁超市是你们家的,你怎么解释?”

  腾迈沉默了一小会儿,说:“我不是有意隐瞒的,那家连锁家具超市的确是我们家的,但不是我的。我没有骗过你,我的确很穷,上次出了差错,被老爸从公司里撵了出来,所以在你这里分租,我要凭自己的本事创业。”

  朱小棣的心软了下来:“那你就用这些穷浪漫来蒙混我?”腾迈牵起朱小棣的手说:“穷是穷点,但我是真心的。”

  一句话没说完,朱小棣的死党梅含打电话来,神秘兮兮地问:“你和那个迈腾真的恋上了?那天在你家喝的蘑菇汤真是太好喝了,他的手艺不赖,你帮我问问他有没有哥哥或弟弟?”

  朱小棣笑说:“别流口水了,别无分号!”

  腾迈问朱小棣:“什么事儿乐成这样?嘴巴都咧到耳根后面了。”朱小棣担心他知道真相会得意,所以打着哈哈混过去了。

  转回头来,再看沙滩上那两颗由沙子砌出来的连着的心,还有那些字,都化为乌有。海水涨潮了,一浪高过一浪,朱小棣有些懊悔地说:“拿手机拍下来就好了,都没了。”

  腾迈说:“怎么会没有了?都在我心里呢!”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7

  她和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

  心像塞满了棉花

  出差一回来,唐琳就听说了沈放要辞职的消息。

  她捧着一束新鲜的桔梗,愣了一会儿,在门外调匀呼吸才进去。沈放依旧像之前一样端坐在办公桌前,见她进来对她笑笑。

  那笑,是最普通的同事之间的笑,可唐琳却能从这普通里觉察出一丝属于她的特别。她给花瓶换了水,把桔梗插进去,又回到自己的位置。

  唐琳从进公司开始就跟沈放同一个办公室,其实就是杂物间改造成的,狭小得只摆得下一张桌子,他们各占一边,中间是一个陶瓷花瓶。

  刚来时,花瓶是空的,唐琳抬起头就对着沈放的脸。然后,她开始买花,每周一束,隔着花枝间隙,她看他的时候反而理直气壮了。

  沈放是公司的财务,她是辅助他工作的出纳。唐琳经常想,他们现在的沉默寡言,大概是因为初次见面的尴尬吧。那时,她头一天来上班,正跟他请教一些问题,放在一边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他们俩都下意识地看过去。Hellokitty的锁屏上某女性APP的推送:大姨妈倒计时1天。然后,唐琳抓起手机的那一瞬间,脸红的像窗外的晚霞。唐琳装作不经意,但沈放却放在了心上。

  第二天,在她来上班之前,他准备了一大杯温开水,唐琳的谢谢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毕竟女性的生理周期,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来说多少有点私密。

  后来,一到这天沈放就会备好温开水,唐琳什么也不说,照单全收。他们虽然同在一间办公室,但是沈放是那种不爱说话的人,唐琳也不能像个话唠,所以在她几次挑起话题他却只是嗯嗯哦哦之后,她也就不再说话了。

  一开始还有些尴尬,从第三个月时自如起来,每次眼神掠过不同花瓣抵达他脸上时,她甚至会有莫名的悸动。她以为他们之间已经变得不同了,可现在,他竟然就要辞职了,甚至提前没有告诉她一声。唐琳的心像是塞满了一团棉花后,又被泼了一盆水,沉重又失落。

  他们不是一类人

  沈放辞职申请已经批准,在职时间只剩下十六天。唐琳赌气不提这事,暗自跟沈放较劲,不跟他一起出去吃饭,不一起下班乘电梯,到了那天他的温开水也不喝了。沈放有一个27岁男生的温情,但也有一个财务的木讷,他不懂唐琳这些反常。几天后桔梗枯萎了,唐琳破天荒没有买花。

  沈放吃完午饭回来,带了一束粉色扶郎花。唐琳也不起身帮忙换水,只手指狠狠敲键盘,余光不时扫他一眼。沈放并不是帅气的那一类,但是看着舒服,像高岗上的一棵树,风吹一下就动动叶子,没有风的时候像睡着了。

  有一回沈放不在,她遇上问题不得不去找他,可是他竟然在医院刚做完手术。唐琳买了一篮水果去看他。护士说是阑尾炎手术,他是一个人来的,住院两天了也没人来看过他。

  据唐琳从同事那里打听,沈放从小就在这座城市长大,父母姐妹都健在。如果没有人来看他,一定是他谁也没讲。唐琳打心里冒出一丝心疼,然后在医院陪他直到出院。这期间,沈放也只说了两句谢谢,回到公司也没对她多说几句话。

  从那时起,唐琳就知道她跟他不是一类人,只是恰巧被安排在一间容易充满暧昧气氛的小间办公室里。

  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唐琳已经不指望沈放会提前告诉她了,只等下个月她来上班的时候,发现只剩她一个人,她再也不必买花来缓解眼神碰触时的尴尬,再也不必跟其他同事抱怨他是个闷葫芦。可想到这些,唐琳觉得有些鼻酸。

  她突然有些后悔,上个月人事Miss黄告诉她外面大厅腾出了一个座位问她要不要搬去时,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Miss黄打趣她是不是习惯了沈放,她脸倏地红成煮熟的虾球。其实唐琳早就察觉了自己对沈放的爱慕之心,只是她又明白他们不是一类人,所以她不敢露出爱意的马脚。

  快下班时,沈放的键盘声突然停下来,他探出头透过扶郎花说:“小唐,30号晚上你有安排吗?没有。那我们一起吃个便饭吧。”

  “好。”对话戛然而止,沈放的键盘声又温柔地响起,她却心烦意乱起来,账单上那些数字都像学会了魔术,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楚,好不容易才熬到下班。

  沈放先走了,唐琳才深深地呼了口气,她嗅了嗅,空气里还有他衣服洗涤剂的香味。唐琳在公司待到最后一个离开,然后把那束扶郎花拿去了窗台。

  只剩三天了,但有两天是周末,也就是说她跟沈放的时间只有最后一天了。她不想再躲在那束花后看他了,她想正大光明地看他一天。

  喝下去的酒都变成眼泪

  30号如期而至,唐琳破天荒来得比沈放早。那束扶郎花已经枯萎,唐琳怀揣着小心思放了一束紫色勿忘我,沈放也注意到花瓶被移到了窗台,但是并没说什么。

  中午的时候,沈放已经做完了交接的资料,唐琳听Miss黄说新的财务大概会在1号上班,会坐在沈放的位置。

  “小唐,你忙完了吗?”沈放突然问她。唐琳点点头,又听见他说:“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公司上班,跟你共事的六个月,很开心。”唐琳心中一动,他竟然记得他们一起工作了六个月。接下来,沈放破天荒说了很多话,像告别一样,弄得唐琳心里怪难受的。

  傍晚他们一起下班,去提前订好的餐厅吃饭。是一家很高档的餐厅,巨幅落地窗,浅紫色的窗帘被挂钩勾起来,唐琳点了菜,要了一瓶红酒。她想起四个月前,有一次宿醉后来上班,他诧异她竟然会喝酒,然后给她冲泡了一杯浓茶醒酒。

  晚饭结束时,唐琳如愿以偿地喝醉了,两个人面对面开始显得局促起来,她大概是想趁醉酒的时候跟他表个白,就算知道会被拒绝也没关系,可是真的'在他面前,酒精也没能拯救她。在沉默的沈放面前,唐琳最终失去了所有的勇气。

  沈放送她回公寓,两人在楼下站了一会儿,她的酒已经醒了,沈放温柔地说了再见。唐琳看着他的背影,喝下去的酒都变成了眼泪,流得悄无声息。

  再没有一杯三十度的温开水

  办公室里来了一个新的财务,一个四十多岁的已婚男人,能够跟漂亮年轻的女下属单独坐在一起,他脸上总挂着春风得意的笑。唐琳把放在窗台上的花瓶拿回桌上,把老男人的目光挡得严严实实。

  老男人的头顶俨然是荒凉的地中海,但是看唐琳的眼神,总是色眯眯的。唐琳不爱跟他说话,面对他的提问,能用点头就绝对不开口。她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沈放。她忽然想,之前沈放的沉默寡言是不是因为不喜欢她呢?这样想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块伤心的海绵,往看不见的地方滴答着带咸味儿的水。

  花瓶里的勿忘我变成了干花,但依然好看,唐琳决定不再买花了。老男人这样问过她,他说:“小唐啊,这花都萎掉了,我拿去窗台摆着吧。”唐琳不说话,第二天等老男人来的时候,花又放回了桌上。那以后,老男人也不再说了。

  唐琳生理期到了,也再没有一大杯三十度的温开水等她,有时候宿醉后来上班,老男人的两只眼睛看着她松开的领口都会放光。唐琳狠狠瞪他一眼,小腹的疼不算什么,但心里的想念却蔓延到每个神经末梢。沈放走后,她才想起来,共事六个月她竟然没有他的任何联系方式。

  秋天时,Miss黄看唐琳被老男人欺负得像一朵萎掉的蔷薇花,腾出一个办公桌让她搬过去。新的办公桌靠窗,勿忘我放在窗台上,她透着勿忘我仿佛能看见沈放。

  每一条推送都别有用心

  唐琳在星湖路的街上遇见沈放时,是十月了。他们在路旁的小咖啡馆坐下,算是重逢的仪式。唐琳注意到他金丝框的眼镜换成了木质框的,头发被风吹乱,看起来不那么呆板,但还是惜字如金。

  唐琳没有了小办公室的拘谨,反而自如起来,吐槽了一下新来的老男人,还说她搬去了外面敞亮的大厅。唐琳问他怎么样,他只说两个字,挺好。傍晚时,两人起身相互说了句再见。唐琳看着他离开,街灯亮起来,她才想起又忘了要他的电话。

  春节期间,有一款女性APP突然火起来,Miss黄在办公室里跟每个姑娘推荐,走到唐琳面前,她才想起来Miss黄说的那款APP,她很早前就在用了。

  三月的某一天,Miss黄突然跑来唐琳的位置前,一脸震惊地告诉她。开发这个女性APP的人,竟然是沈放跟一个朋友做的,而且这就是沈放辞职的原因。唐琳这才想起来,自从上次那个APP推送尴尬事件后,她就取消了推送。唐琳匆忙点开那个粉色的APP,一百多条未推送的消息瞬间爆出来,只是这些消息跟其他人的都不同,这是沈放为她特意编程的推送,每一条都别有用心。

  沈放把那些不敢当面说的话,全都写在推送里了。唐琳一条不落地看完后,感动到泪如雨下。她看着那盆勿忘我,决定做勇敢的那一个。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8

  我爱你,不需要一秒钟来犹豫

  他和她,仿佛天生有缘。

  那时,她胆小,弱不禁风,走在上学的路上,即使一声狗吠,也会被吓得心惊肉跳。这样的时刻,他总会出现,牵住她被汗水浸湿的小手,拍着胸脯说:“别怕,有我呢。”彼时的她刚满7岁,而他仅仅比她年长3岁而已。

  漫漫求学路,他们一直结伴而行。不知不觉中,他成了翩翩少年,而她亦如春日枝头初绽的花朵,娇羞而明媚。

  终于有一天,他手捧大束鲜艳的玫瑰,深情地对她说:“我爱你,嫁给我好吗?”接着,又唯恐会被拒绝,小心翼翼地补充道:“你不用急着说出答案,慢慢想。我会等下去的,一直等……”

  幸福,如春日的风,拂过她湖水般湛蓝的双眸。她将脸埋在玫瑰花中,俏皮而坚定地回答:“我爱你,不需要一秒钟来犹豫!”

  携手踏上婚姻红地毯的那年,她24岁,他27岁。婚后的日子,仿佛童话故事中王子牵了公主的手。他视她为手心的珍宝,呵护备至,而她亦将满腔柔情,化为柴米油盐的点滴,日日为心爱的人洗手做羹汤。

  可是,灾难的降临,并没有因为他们的恩爱而推迟脚步。早在她两岁时,就被确诊患有囊肿性纤维化。这是一种遗传疾病,可能影响身体多个器官,其中以肺部和消化系统所受影响最为严重,统计显示,这样的患者能够活过40岁的,寥寥无几。

  她的健康状况,他早在多年前就知道,却从来没有影响他求婚的决心。婚后不到一年,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她的病情开始慢慢恶化。刚开始,偶然需要吸氧,后来几乎是全天吸氧。

  那天,她再次入院接受治疗,病情不断加重。他心急如焚,却又束手无策。在一个很偶然的情况下,他得知器官移植是她治愈的唯一出路,当即找到医生,表示愿意捐出自己的肺叶。

  幸运的是,手术相当成功,他们双双康复出院,继续琐碎但美好的婚姻生活。

  不幸的是,相隔13年之后,她的健康状况再度恶化,受囊肿性纤维化影响,她出现肾衰竭症状。

  这次,医生很明确地说,治愈她的唯一办法,还是器官移植。于是,他再次毫不犹豫地表示:为妻子捐出自己的一个肾脏。

  一个雪花飘舞的日子,他们再次一起被推入手术室。有位朋友,将这件事发布到了网络中,众多网友被深深打动,纷纷留言说,他和她的故事,让他们再次相信了爱情,并留下最真诚的祝福。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台手术,让所有的人倍加关注。因为,迄今为止,这是全世界活体器官捐赠者中,首个自愿捐出两种器官的人。

  幸运的是,移植手术相当成功,一切顺利,他们甚至来得及赶回家,布置一个温馨的圣诞节。

  他的.名字叫戴维,她的名字叫卡罗琳。这对来自英国的夫妇,因为爱,共同缔造了感动无数世人的奇迹。

  浪漫的夜晚,烛光摇曳。她问他:“你为什么这样傻,两次挺身而出,万一手术出现意外怎么办?”

  他牵住她的手,深情地说:“在这次手术前,我早就想好了,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我们一起离开这个世界。我不能看着你孤单地离去,就像当年你嫁给我时曾说,因为爱,不需要一秒钟的犹豫。如今,我甘愿付出一切,因为我的想法和你完全一样……”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89

  斯娜·娃吉原是一个女神,长得很漂亮。斯娜·娃吉同父亲一起住在天上,但斯娜·娃吉向往地球上的生活。斯娜·娃吉看到地面上川流不息的人们,时常叹息,说:“要是我当个凡人多好!”

  当父亲到地面同风神打仗时,斯娜·娃吉要求带斯娜·娃吉一起去。但父亲——巴打拉·古鲁从来没有答应过。吉斯娜·娃吉对父亲的这种态度很不满,在父亲结束战争回家时,斯娜·娃吉便噘着嘴,不跟他说话。巴打拉·古鲁看着老是生气的女儿,也生气了。

  “吉斯娜·娃吉,我已经无法忍受你的任性胡闹了!我可以让你到地面上去过一个凡人的生活。但遗憾的是,这又不可能,因为你已经喝了长生酒,所以你只能嫁给一个神,让他来关心你的命运。”

  “父亲!”吉斯娜·娃吉激动地说,“我自己已经找到丈夫了!”

  “是谁?”巴打拉·古鲁问,“我不希望是风神的儿子。你去找我敌人的儿子做丈夫,我是无法忍受的!”

  “父亲,不是他,根本不是他!我的丈夫不在天上,在地上。你只要往下看,就能看见他。他正在那山坡上播种稻谷。”

  “但这是人!”巴打拉·古鲁狂怒了,“这是凡人!你是神仙的女儿,不能嫁给他!”

  “但是我想当他的妻子!”吉斯娜·娃吉不甘示弱,“我不愿嫁第二个,只有他才是我的丈夫,不管我以后要永远离开天堂,永远当凡人,我都认定了。”

  “我再说一遍,你不能嫁给凡人!”巴打拉·古鲁凶狠地说,“如果你不听,我要把你变成一棵稻,你懂吗?”

  吉斯娜·娃吉有些害怕了。斯娜·娃吉的父亲从来没有这样对斯娜·娃吉生气过。过去他总是满足女儿的要求的`。斯娜·娃吉想到自己的命运要象维湿奴神的妻子捷维·湿丽一样,更是不安。捷维·湿丽就是因为不听丈夫的话,才被丈夫变成一棵稻的。不过吉斯娜·娃吉不象捷维,湿丽那么软弱,斯娜·娃吉不想使自己成为一棵稻,也不想嫁给神,斯娜·娃吉只是要做在山坡上播种稻谷的人的妻子!

  第二天,当巴打拉·古鲁准备为吉斯娜·娃吉去找丈夫时,传来消息说,风神又来挑衅寻事了。巴打拉·古鲁只得去同风神打仗。出发前,他对吉斯娃·娃吉说:

  “我回来时,给你带来冰的丈夫。”

  吉斯娃·娃吉恭恭敬敬回答说:“好的,父亲。”

  但是斯娜·娃吉不等父亲回家,就从天上飞下去了。风很高兴地帮助斯娜·娃吉,一直把斯娜·娃吉送到那个山坡上。

  “现在我可以很好地仔细看看他了。”吉斯娜·娃吉这么想,也希望青年来看看她。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0

  班里的小梁是一个篮球迷。他成绩不咋样,但十分热爱班级,只要关系到班集体荣誉的事儿,一点儿也不含糊。当得知要开展篮球友谊赛的消息时,小梁甭提多高兴了。赛前的日子,他努力练球,球技越来越棒。

  配角同样耀眼比赛的日子到了,但在赛场上,小梁的手感似乎没了,投球老是出错。这孩子急了,拿到球也不传球,只顾自己投篮。半场下来,他一个球也没投中,对手一下子领先我们4分。

  中场休息,我抓紧时间布置战术。

  “小梁,你负责篮板,组织进攻,看准时机就把球传给小戴和元元,让他俩投篮。”

  下半场比赛开始了,小梁尽管有些不情愿将手里的球传出去,但还是贯彻了我布置的战术,我们班的分数节节攀升,最后超过了对手,获得了胜利。

  比赛结束了,孩子们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小梁却从热闹中退了出来,坐在一旁喝水、擦汗。看来,这孩子心里有结。

  回到教室,我在黑板上写了一个词语——耀眼。

  “你觉得在刚才的篮球比赛中谁最耀眼?”我笑着问学生们。

  很快,几只小手举了起来。

  “要说耀眼,当然是小戴啦!他一个人得了12分,是取胜的关键。”

  “我觉得最耀眼的是元元,你看他跳得多高呀!都快赶上扣篮了。”

  果然,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得分多的几个球员身上,没有人关注小梁。如何转移大家的视线呢?很快,我便有了主意。

  “想知道在老师眼里谁最耀眼吗?”我故意卖了个关子。

  孩子们的胃口被吊起来了,大声喊道:“想!”

  “我认为最耀眼的是小梁。”

  一阵沉默之后,得到表扬最多的`小戴站了起来,说:“我也觉得小梁最耀眼。球场上,我的站位有利于投篮时,他手里的球就像听到了我的心声一样传到我的手里,当我投篮不中时,他就抢下篮板球传给我,让我有机会再次投篮。没有他的帮助,我也不会得那么多分。”

  一石激起千层浪,讨论的焦点很快集中到了小梁身上。大家细数小梁在球场上的精彩表现:运球灵活、传球时视线开阔、防球时跳得最高、盖帽特别漂亮……看来,配角同样引人注目!再看小梁,他的眼睛顿时有了神采。于是,我趁机说:“大家观察得很仔细,在团队中,我们不可能时刻都是主角,但只要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确保任务完成得顺利、出色,配角同样耀眼,一样能够获得别人的认可。”

  话音刚落,教室里立刻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为今天球场上的配角,也为了成长过程中的幸福。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1

  那一场四人转的单恋啊,记载了我所有的青春年华,记载了我无法忘记的过去……

  大一,我穿纯白小棉裙、走路迈莲花步,会对自己喜欢的男生含蓄的笑。好友小兰冷不防踢我一脚,你笑什么,神经病啊?

  四人转的单恋我把目光恋恋不舍的从一男生身上移开,我没有神经,我只是陷入了情网。

  你爱的是武生吗?小兰真是我的影子,一针见血的猜中了我的心思。这又有什么呢,我们是穿一条裤子还嫌胖的朋友。

  小兰告诉我,她暗恋的男孩是佳明,佳明有一双细细的眼,笑起来弯成月牙儿,很可爱的样子。

  小兰说,佳明多帅呀、佳明多聪明呀,佳明多懂事呀。我真没看出佳明的好,我认为武生才是班里最亮的星,才是最酷的一个。

  我在小兰面前唠叨武生的好,小兰总是嘲讽似的撇撇嘴。轮到她一脸幸福的夸奖佳明时,我也学她撇了撇嘴。她先是抗议,然后是哈哈大笑,后来,她就与我商量怎样追自己喜欢的男生了。

  不是说女追男,隔层纸吗?我们把那张纸捅破,不就得了?这就是聪明的小兰给的答案,我差点拿一块砖头拍向了她,这是什么鬼点子,这是任何人用脚指头都可以想出来的破招啊,没什么稀罕的。

  你不稀罕,我稀罕,我就用这招会会他。小兰说干就干,开始绞尽脑汁的为佳明写信。

  我成了小兰倒霉的传信使者,却装成一副乐此不疲的样子。我把代表小兰火热的一颗心的情书,偷偷递给了佳明。佳明接过信,手抖得差点把信扔了。

  我纳闷,一封信而已,何至于激动得这么厉害?真是太阳掉进了深井里,一出奇事接着一出的。

  人家小兰行动了,我也不能落后,我也比葫芦画瓢的为武生写了信,希望能捅破那层纸。

  小兰就成了我的传信使者,她乐颠颠的去了,我们这是互相利用,当然要露出愉悦的表情。半斤对八两,谁也不能笑话谁。

  送过信,我们抱了臂等着一场好戏出台。这场戏,就交给武生与佳明,不知舞台上的他们,会如何表演?

  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佳明的信。他在信里的开头说,他暗恋的对象是我。得,这是哪出跟哪出啊,怎么会这样?我揉皱了信,不敢告诉小兰,怕她伤心。

  那么,武生会喜欢谁呢?想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了一下,天,他不会喜欢的是小兰吧?

  我偷偷观察小兰的反应,发现她心思重重的。过了很久,她问我,佳明没有回信吗?我赶忙打岔,武生呢,武生来信了吗?

  小兰慢腾腾的拿出了一封揉皱的信,一副豁出去的样子。我也拿出了那封信,好不容易抹平,把它交给了小兰。

  我们都忐忑不安的读信,无奈的发出叹息。生活真是太搞笑了,武生喜欢的是小兰,佳明喜欢的是我。这和我们的暗恋背道而驰,超出了我们的想象,我们该怎么办呢?

  这是一道复杂的几何题,我都被搞晕了。暗恋不是物品,可以拿来交换。不能交换,这意味着我与小兰出师未捷身先死,我的心,分明的痛起来。

  学校放假三天,小兰约我去动物园游玩。远远的,我看到了武生和佳明,他们本来就是一对铁哥们,但我没想到他们也会来此游玩。这也太巧了,小兰眼睛亮晶晶的,是我约的他们啊。

  你想干什么?我做气愤状。我不想让自己的单恋见光死。小兰幽幽的回答,我无奈的叹气,这能行吗?

  小兰穿了增高鞋,这使她走起路来像跳舞,她的样子很滑稽,我却不敢笑,怕她恼。一个趔趄,她竟摔倒了,蹲在地上流泪。

  武生几乎和我同时把她扶起,他离我这样近,我闻到了他衣服上的香皂味,心里的情感就一波一波的荡漾起来。

  武生看小兰的眼神,充满了心疼,我像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悄悄转过了头。于是,我就看到了佳明。佳明调侃道,多泪的娃娃,你哭了吗?

  我是觉得小兰摔疼了,才会哭。小兰破涕为笑,我都不哭了,你哭的啥?武生搀扶她,小心翼翼的走。我后悔自己没穿高跟鞋,不能让武生搀扶。

  小兰果断的说,让佳明搀扶我吧,风舞有点重,你去搀扶她,武生。武生磨磨蹭蹭的过来,佳明也极不情愿的走到小兰身边。这好像是对的,遂了我们的心愿,但我看出了他们的忧伤。对于他们,这就是错的。我开始明白,简单的生活为什么复杂化?是因为我们的情感,让它变得复杂。

  一路沉默,这是一场无人喝彩的蹩脚戏,我想很快逃离。小兰也觉得尴尬,那场游玩失去了乐趣,我们各怀心思,不欢而散。

  小兰去问武生,你喜欢我什么?喜欢你开朗的性格、长发飘飘,清脆的笑声。那么,用脚指头我就可以知道,佳明喜欢我的是什么。他一定喜欢我内敛的品行、迈着的莲花步,笑不露齿的模样。我与小兰是不相同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友谊。

  怎么办呢?我们不能改变别人,那只能改变自己了。我与小兰串通一气,我要学习她的行为习惯,而她,决定要拥有如我一样的性格。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谁都知道这句话,我们偏不信,我们要创造新的人生名言。

  小兰学习我迈着的莲花步,笑的时候很快闭了嘴,穿纯白的衣裙。她的一头长发剪了很短,露出清纯的模样。我问她,感觉如何?感觉再不好,也要走下去,我还希望抱着梦人归呢。小兰无奈的耸耸肩。

  我只好也咬牙改变自己。蓄很长的头发,笑得露出粉红色牙龈,与同学大声说笑,活泼的不能自已。有时我会揽镜自问,这是我吗?怎么连面部表情都这样的陌生?

  我们的改变被武生和佳明一点点的看在眼里,他们两个几乎同时说,你们是不是撞了邪,怎么变得怪模怪样的?

  武生和佳明不知道我们的改变是因为什么,这使我很泄气。我与小兰那样的努力,是为了自己的单恋能尽其所愿的成双成对,而这两个迟钝的家伙,还在问为什么?

  小兰真想踹他们一脚,但为了保持自己的战果,只好忍了又忍。

  我大大咧咧的邀武生去打球,他做出一副牺牲的样子陪我去了。我夸张的甩动长发,发出自认为很好听的笑声,我的乒乓球打得很臭,我看到武生皱了皱眉头。他没有我预想的热情,这使我很沮丧。

  小兰在耐心的织一件毛衣,那是织给佳明的。也真难为了她,那么一个活泼好动的人,为了那件毛衣,躲在寝室里,半天不露面。

  她编织的毛衣很好看,藏蓝色,线脚匀称结实。织好后,小兰手上起了大大的泡,她迈着莲花步为佳明送毛衣了,她走路时,白裙一飘一飘的,摇曳多姿,我都看得出了神。

  在寝室里,我转了一圈又一圈,焦急的等小兰回来。寝室里的其他姑娘们,都忙着约会去了。只有我愣在那里,快站成了一棵树。

  小兰终于回来,咣当一声关上门,原形毕露。佳明有何表现,他被感动了吗?小兰大声嚷嚷,感动个球呀,他要掏出钱给我,白白牺牲了我的脑细胞,我简直被他气得想抽他一耳光。

  我委顿下去,豪爽的小兰竟哭了,我们这是干什么呢?自找罪受。

  戏还要不要演下去?小兰和我咬了半天耳朵,决定把这场戏延续下去,中途撤离,真能见到胜利的曙光?可一直坚持下去,就能风雨过后见彩虹吗?我们心里都没有底。

  武生和佳明找我们的次数越来越少。看来,女追男,并不是捅破一张纸就行了。没有感觉是不能勉强的,就像我对佳明,小兰对武生。

  我与小兰慌了,觉得手里的风筝越飞越高,我们有点控制不住。为了单恋能够美梦成真,我们再次向着目标火线进攻。

  一场与外校的篮球赛,武生是队里的主将。他一个漂亮的投篮,我把巴掌都拍红了,我大声的喊,武生,好样的,好样的。响亮的声音让旁边的人捂住了耳朵。我却不管不顾的,艳丽的衣裙夸张的飞扬。

  中途,他们歇息。我拿了雪碧乐颠颠的向武生跑去。其他队员喝的是矿泉水,这个发现使我很高兴。我相信,武生一定会被我感动的。

  哪知,武生并不领情,他冷冷的说,我喜欢喝矿泉水,雪碧你拿去喝了吧。我像一个被当众逮着的小偷,尴尬的掩面逃跑,喉咙里有隐忍的哭泣。

  小兰看我垂头丧气的模样,她说,为了爱情,让我去碰壁吧。希望碰的不是一面壁,而是漂亮的玫瑰花。

  小兰去约了佳明,并带上她费了好大心思买的一双耐克鞋,她听人说,佳明特别喜欢耐克鞋。小兰就买了决定送给他。

  我希望小兰能打动佳明,这样,会让我看到丁点的希望。有希望才有可能,不是吗?

  小兰乐颠颠的回来,一副大功告成的样子。我心里酸酸的,看来这个家伙有戏,但为什么我就没戏呢?唉!

  小兰唾沫横飞的给我讲耐克鞋的故事,她说,佳明二话不说的收下了鞋子,并露出很感激的眼神。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除非人家不是外人,看来佳明没把她当外人。怪不得小兰花了一大笔钱,还要乐滋滋的,这就是情感的力量吧。

  当我与小兰手挽手去食堂打饭时,武生拦住了小兰。他深情款款的对小兰说,谢谢你给我买的鞋子,为了报答你,我请你们吃饭。切,那双鞋子,他穿了还真合适。这就是小兰没碰壁的下场,我眼睁睁的看着她,摇摇晃晃的,好像要倒下去。

  武生要去搀扶她,小兰打掉他的手,大步离开食堂,她忘了走她的莲花步。

  小兰说了粗话,妈的,我这是干什么?见鬼去吧,该死的单恋。我们的戏真的要结束了,我们真的很伤感。这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自己是谁,小兰也不知道她是谁。

  小兰恢复了她的本性,她又活蹦乱跳的,走路迈特大的步子。她高兴的说,我解放了。我开始细声细气的说话,笑不露齿,穿纯白棉裙。原来做回自己,真的这样美。看来,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我仍旧爱武生,无可救药的爱。小兰仍旧爱佳明,真心真意的爱。佳明开始拼命的追我,武生也开始拼命的追小兰。难不成,他们也是商量好的?

  我无法接受,不爱就是不爱,勉强不得。小兰的想法与我保持一致。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朋友。小兰很伤感,爱情是这样累,也这样无奈。

  我的伤感不亚于她,我们只能放手,让单恋的马车渐行渐远。

  武生后来有了自己的女朋友,她是小兰的翻版。她留直直的长发,笑容甜美。她看武生的时候,眼里有浓厚的深情。

  随着时间的淘洗,我没了忧伤。爱情就是爱情,是独一无二的,不能复制,也无可更改。唯一的选择,就是放弃。

  佳明去了国外,他说,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如莲的姑娘,如果可能,他愿意等我。

  就这样的,武生与佳明淡出了我们的视线,他们终于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我与小兰好多年还是孤孤单单一人,我们都是执著的人,不愿意因为世俗,而让爱情向生活妥协。

  后来,我与小兰终于找到了自己理想中的那一半。在每一个阴凉的秋后,我们都会回忆起大学里那场轰轰烈烈的单恋。

  原来,这场单恋一直在我们心中的某个角落躺着,不曾离开。每当想起,我的心里就五味杂陈,万般情绪涌上心头,不知所终。

  那一场四人转的单恋啊,你真能让我忘记?你记载了我所有的青春年华,记载了我丰富的情感,记载了我无法忘记的过去。于是,在时间的长河里,这种感情变得愈加清澈,像透明的白玉,定格在那永远难忘的青春岁月里。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2

  喜欢我的人都叫我"双把儿铁锅"卡琦娅。这是别人给我起的绰号,实际上我姓"一无所有",住在德国东部的一个城市罗斯托克。在这座城市里有许多许多的古堡。现在它属于新联邦德国,离东海特别特别近。我妈妈在港口办公室工作,爸爸是造船厂的工程师。我呢,是个独立的女孩子。每天早晨,我都是自己去卫生间洗澡。拧开水龙头后,一边淋浴,一边用手指头尖玩水,有时还会亲亲自己的毛巾呢,直到妈妈喊:"洗完了吗?"我才回答:"好了!"然后爬上一把椅子,对着楼道里的镜子梳起我的两根小辫子。我的'头看起来就像长了两只角:两根小辫子,一根从左边的耳朵上面弯下来,一根从右边的耳朵上面弯下来,像一个"双把儿铁锅"——这就是我的绰号的来历。我非常喜欢照镜子。如果我把嘴巴咧开,我的眼睛就会闪闪发光。当我要表示不高兴时,就会露出我那咬住下嘴唇、中间带缝的门牙,这副样子能把一个大男孩吓个半死。但是,这可吓不倒我妈妈。她会说:"胡闹,“双把儿铁锅”!这是早餐,不许做怪样,吃完后赶紧上幼儿园。"

  去幼儿园之前,我要和我的小豚鼠弗利和弗拉告别。但是,我只被允许抚摸它们。爸爸说,如果我亲完豚鼠再亲妈妈,就太不卫生了。

  我爸爸是派利茨人。派利茨是麦克勒堡的一个小村庄。妈妈说,爸爸把他喜欢动物的爱好遗传给了我。因此,我一见到那些在大街上散步的猫就忍不住蹲下来和它们玩,要不然就去抚摸那些不乱叫的狗。因为到动物园去要费一天的时间,还要有大人陪着,于是我爸爸妈妈就用很少的钱给我买了弗利和弗拉。

  我们开始时生活还算顺利,但不久,听说因为什么城市财政紧张,必须临时关闭幼儿园。我倒觉得这样很好。每天上午,妈妈的一个女朋友来照顾我。下午,我就成了一个挂钥匙的孩子。这让我十分高兴,因为我想什么时候回家就什么时候回家。

  在我们楼前有一小片绿地。一次,我带弗利和弗拉在楼前玩。那里停着一辆装满干草的载重汽车。车启动转弯时掉下一捆干草,干草发出一股清香的味道,惹得弗利和弗拉围着干草团团转。后来,我把它们抱回五楼,然后又把它们喜欢的干草背上来。我要楼上楼下跑好几趟才能把干草抱完。一些草叶子和草秆撒到楼梯上,上楼梯时踩在上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很有趣,看起来也十分漂亮。整栋楼里飘满了夏天干草的香味。可邻居一点也不觉得高兴。后来我家的门铃响了,那时爸爸妈妈还没下班。我把弗利抱在怀里,打开门,礼貌地问:"您好,有事吗?"门前站着我们这个单元所有的住户,最前面的是女房管员"炼乳兔子"女士。我还从没冲她做过怪样,尽管如此她还是凶狠地大声质问我,是不是该为自己干的事感到羞耻?

  我说:"不。"

  从那以后,邻居们就开始叫我"小饭桶"了。

  妈妈终于下班了。她看到这么多人站在楼梯上,惊讶不已。人群分出了一条窄道,在窄道的尽头站着正在垂着眼睛瞄着鼻子尖的我。每当我觉得做错什么事情时,就是这个样子。楼里的居民们一起盯着妈妈,使她非常难堪。她穿过生气的人群所分出的窄道,一边往上走,一边说"对不起",眼睛里含满了泪水。后来她向爸爸抱怨,说她已经操够了心,并说,她那天穿过由人群组成的窄道时就像正遭受着一种叫夹道鞭笞的刑罚。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3

  "如果明天我死了你一定要幸福,我们一定要在那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天堂相见""我才不要呢,"玥轻轻的眨了眨眼睛,喃喃的说。"傻瓜,我是开玩笑的啦!"珖抚摸这玥的头。他们觉得自己都是世上最幸福的人,珖很爱玥,爱的深到骨子里,很心疼她,连过马路都要手牵着玥的手怕身边的这个弱小的女孩受到什么伤害,而玥呢也是那么的爱着珖,每天早上都亲自跑去买早点给珖。

  玥的身体不好,总生病,珖特别照顾玥,玥要是生了病,珖就会请假去照顾玥,哪怕是考试的时候,珖也会请假去照顾玥,玥的家人很早以前就因一场车祸而离开了玥,从此玥就自己生活,现在有了珖,此时的玥很开心,很幸福。男人爱女人的最高境界可能就是把她当作自己的孩子吧!珖做到了,甚至都超越了。珖很害怕失去了玥,什么事都不让玥做。玥也很爱珖,看到自己身边的这个男孩不知道是自己的`父亲还是自己的男朋友,玥在珖的身上找到了寄托。如果玥是珖的灵魂,那么珖就是玥的灵魂的躯壳。然而,这美好的事物并没永恒的持续下去,珖在一次车祸中永远的离开了玥。

  在他们相爱的2年的纪念日的那一天,那是一个星期日,他们手牵手幸福的走在街上,吃着玥最爱的棉花糖,结果在那个车来车往的十字路口,一辆飞速的车,朝着玥飞奔过来,珖为了保护玥,用双手推开了玥,但是珖却再也没有机会在来保护玥了,他永远的离开了她。玥不相信,也不敢相信,珖会离开自己,珖用最后一点力气对玥说"宝贝别哭,以后......在也没办法......保护你了......别伤心......我会......在......天堂守望着你......"玥伤痛欲绝,在珖走的时候,玥死死的抱住珖的身体,不让任何人来碰珖,玥哭的那么伤心,玥声音沙哑的哭喊着:"珖,不要,我不要你走,你不要离开我,以后我该怎么办,珖!你回答我,你回答我啊!你说话好不好......!"在那么白雪皑皑的冬夜,珖走了,永远的离开他最爱的玥。是那么的不情愿,但是这是命运最残忍的安排!几年前玥的父母因车祸离开了她,而今,珖也这样的离开了她,她最爱的三个人以同样的方式离开了她。她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玥每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看着珖的照片,珖的那张笑脸却永远无法在玥的面前浮现了,没有了珖的照顾,玥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了,不吃饭,不喝水,玥仍然在等待着珖把她最爱吃的早餐拿到她面前,明明是不可能的,但是玥仍然在等待,等待着她最爱的珖。玥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不能在虚弱了,但是玥很开心,她觉得自己很快就会在见到珖的笑脸了。没想到两年前的那个不经意间的玩笑,竟变成了现实。同样在那个白雪皑皑的深夜里,玥飞向了珖,飞向了那个有珖的天堂......

  后记:玥和珖在天堂相见了,相见在那个他们约定好了的天堂!一起延续着他们爱的故事!演奏这一曲关于玥与珖的洗礼!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4

  有对夫妻,年过半百。丈夫因患肝硬化腹水,为保命把脾脏给切了,成了-个能吃不能干的活废人。听医生说:"肝硬化腹水病人,脾脏切除后,只要坚持服用抗病毒药,注意睡眠......。。,再加膳食调养及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保键锻炼也可活上十几二十年没问题。"后来医生又对家属说:"他这身体的状况就象是个快被吹干的沙土团,稍不留神就散了要小心护养"。话虽这么说,可实施起来就难。

  一天光-粒抗病毒的药丸就十几元,还有新鲜水果,薏米红豆等养生食材,一个月下来他一人就要一千多元的消费。农村人不能干活还要这么多銭花费,靠种这点溥地是没法弄到这么多钱来养护,再说还有二个儿子未成家。于是妻子带着丈夫来到某工地打工。

  妻子每天-早,豆浆牛奶和鸡蛋省给丈夫吃,而自己却啃完俩馒头就去上班。丈夫在家,虽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但买菜做饭洗衣等轻微用力的活还是可行,妻子下班回来只管吃。毕竟上了岁数的人,又是女人不象男人经杠,再说在工地上干活得随工程进度,工时没固定,有时为了赶进度需连班24小时,所以并不比在家干农活轻,-到晚上便腰酸背痛,常常连电视都不看倒头便睡。

  丈夫也心疼妻子:"不是自己的身体怎忍心让妻子这样受累!"便会在妻子睡前帮其捶腰搓背,拍手捏脚减轻被劳,常在他按揉中进入梦乡。可妻子再累每晚也不忘记帮丈夫提好-桶泡脚的水,让丈夫饭后散步回来再烧热泡脚,第二天起床后她又带出去倒掉。也算是对恩爱夫妻。可是,后来妻子的情感却发生变化,突然埋怨起丈夫来了。

  不是因为工地赶进度妻子三天两头要加班累的承受不了,而是渐渐发现丈夫竟然偷懒不泡脚,这使妻子不能忍受:"我每天这样辛苦为她提好水竟不泡脚"?!开始几次她没吭声。可次数多了不免有点怨恨起来:"你这人怎么这样不珍惜呢?医生不是说了吗?每天晚上九点必须要泡-次脚,加按揉太冲穴,三阴交和足三里,还要捏耳搓腰的才行。我这样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不全都为了你嘛!只要你养好身体我这累也不会白受。你这样三天打鱼二天晒网的不坚持泡脚,身体弄垮了对得起关爱你的人嘛?你是孩子和家的'主心骨呵!......"

  妻子越说越伤心,不免落下两行泪来。

  丈夫赶紧解释:"不是我偷懒,而是你的睡象跟猫似的,稍微有点动静你就会被惊醒。所以,我散步回来,看到你睡得很香就不忍心打扰,才没泡脚而且连衣裤都没脱,生怕惊动你。"妻子听到这才想起她每次发现他沒泡脚时都是和衣而睡的,脸上又滚下两行热泪!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5

  林喜欢偷偷看同桌的敏,每天上课他都用课本遮住脸,挡住老师的视线,专心的看着她,看着她的一瞥一笑,看着她专心学习的样子。

  林觉得敏很笨,怎么就没发现自己一直对她的偷窥。敏其实不是没注意,同桌之间的距离早就让她敏感的心灵多了一份悸动。不过敏不敢转头去看他,只能装作专心听课,心无旁骛。

  林下课时喜欢哼哼歌,每天都哼唱哪首《同桌的你》。这歌声中的音符就像一个个小魔鬼钻进敏的心里,让她浑身不自在。每次她听到一半她都会逃出班级,找个无人的角落扶着自己狂跳的心......

  如今,林和敏都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事业。一次同学聚会,他们重逢了,四目相对,似乎有些东西在眼睛里燃烧着。

  酒过三巡,敏微显醉态,起身躲进天台,遥望着天边的繁星,那一闪闪的亮光多像林的双眼。这一次敏没有逃避,勇敢的迎向那些星辰,仿佛和林的目光相视。

  "敏,过的好吗?"

  敏惊恐的'回头,林双手插兜拘束的站在她面前。"我......我......我挺好的,嗯......你过的怎么样?"敏的口吃暴露了她的紧张。

  林笑着说:"嗯!还好。"

  敏沉默了。

  "还记得咱们上学的时候,每天晚上放学天都黑透了,我怕你有危险,偷偷的跟在你后面,你似乎都没有发现过。"林说。

  敏一愣,不加思索地说道,"开始我还以为是有坏人跟着我,后来我才发现是你,所以我才安心的走在你前面。"

  又是一阵尴尬。

  林鼓着勇气说:"那时候我每天都偷偷的看你,看你的脸在阳光下,光彩夺目,可你从来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敏低着头,轻轻地说:"我知道,可是我没敢回头,我怕一回头,我的眼再也放不开,可我也知道,那时不是我们可以相恋的年纪......"

  他们沉默,许久后林伤感的说道:"我们最终错过了彼此,有时间我真后悔,如果毕业后我能勇敢的向你表白,我们的结局是否就会重写?"

  敏笑了,笑的有些坦然,她说"我们并没有错过,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给彼此留下了一段青涩的记忆,这种记忆可以在寂寞的一生中成为最美丽的回忆,多美好呀!"

  敏的话让林久久的仰视着夜空,他在这个夜空里发现两颗闪亮的星星,彼此遥遥相对,却相隔万里。

  有同学发现了他们俩个消失,笑闹着跑过来拉他们回去,他们又重新回到酒桌,继续喝酒颜笑,直到酒精麻醉了意识。

  因为醉了所以没有握手告别,因为醉了所以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因为醉了这一天成为了他们的心底永久的怀念。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6

  沏一壶清茶,坐在大大的落地窗前,看着刚刚升起的太阳散发着迷人的光,我微微勾起了唇角。我知道你一定会来,像我想象中的那样,沐浴着阳光,面带微笑走来。

  我端起桌上青花的瓷杯,抿了一口。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但我却异常的镇静,因为我知道你会来。对,我就是这么自信,就因为我是欧若雅,就因为你是施然。

  施然,还记得初见你的样子呢!你穿着白色的衬衫,刚刚打完篮球,额头有些许汗珠。你轻盈的从我身边走过,那一刻,我听到了疑似心跳的声音。

  那时你应该还是不认识我的吧!不过我知道你早晚有一天会认识我的。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出现在学校的开学典礼上给大家讲话。只是我没料到,代表新生讲话的是你。

  你上了台,身着一身帅气西装,那一刻,台下所有人的尖叫声、欢呼声都在我的耳边消退,我的世界只剩下你的声音,你的身影。

  我不知道自己如何在你之后登上台做完了自己的演讲,我只知道结束后在后台,你说:“学姐好,我叫施然,学姐好棒的呢!”时,我的.心里甜甜的乐开了花,这是我即使从小锦衣玉食,从小名列前茅,从小就被其他人羡慕也没有过的发自内心的快乐。我想,那一刻,我一定是脸红了。

  施然,你是那么优秀,担起了全年级的事务。于是同样是管理我们年级事务的我,自然就成了你的前辈,你的老师。每次你来询问我什么问题时,我都耐心的给你解答,给你解决的方案及曾经的经验。

  就这样,我们之间的接触越来越多。但是每多接近你一分,我就多一份忐忑。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张爱玲遇到胡兰成时,会觉得自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尽管在别人眼中我是那么优秀,可是在你面前,我不得不卸下所有,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很低的位置。

  施然,一直觉得老天是照顾我的。他不仅让我遇到你,而且让你在一年后的情人节向我表白。

  那天晚上,你约我出去。就在学校的小树林,你说没有玫瑰,没有烟花,没有音乐,只有一颗真挚的爱我的心。就是这么简单的几句话,我哭的一塌糊涂。

  你手忙脚乱的给我擦眼泪,我一把拉住你的手:“你会一直为我擦去眼泪吗?”你认真的点了点头。我就破涕为笑了。

  施晨,你好傻,干嘛非要有玫瑰,音乐和烟花,只要有个你就足够了。那天晚上,一定是繁星满天的吧!至少我看到了满天星光。

  我们那么登对,在别人的眼中可谓是珠连璧合。实际上,你也真的对我很好。只是,我们有着不同的梦想。

  人都是需要梦想的,然而我的梦想不是你的梦想。于是毕业后,你留在了国内,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出国。

  国外一个人的日子好辛苦,可是一想起和你三年后的约定,我就会继续咬牙坚持下去。

  快要三年了,我总感觉我身体不太舒服,于是去做了检查。医生说结果要很长时间才能出来,况且即使结果没出来,我也要去见你,我们约定的时间到了。

  我早早的坐在这儿等你,等你向我走来。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电话里的声音瞬间使我指尖发凉,手机从手里滑落到地上。手机里依旧传来急切的声音:“欧小姐,欧小姐,您没事吧!”

  我呆呆地坐在地上,泪水无声划过脸颊。我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我猛地起来,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就像我没来过似的,匆匆离开。

  在门外的丛林中,我看到你来了。走到门口时,特意停下理了理自己的衣服。我看到你的笑容在推开门的那一刻凝固。我看到你眉头的失落,我真的想冲出去,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告诉你我遵守了约定,只是我不能。

  我的检查结果出来了,我没有多长时间可以待在这个世界了。所以原谅我不能去见你。

  我知道你会离开的,因为我们说过,如果我不回来了,你就不要再等我了。可是你在这个房间一直待到天黑,第二个、第三个天黑……

  我在边上看着你,默默在心里说:施然,对不起,我失约了。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7

  50年前,年方20的男孩刘国江,爱上大他10岁的宴妇徐朝清,为了这个惊世骇俗的爱情,他们在一个清冷的月夜逃进无人涉足的深山老林,50年来相濡以沫,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纯粹的爱的生活。

  他们的世外桃源、他们的故事,被一支探险队第一次曝光,然后是重庆电视台等媒体跟进报道,于是我们看到这对老人安宁知足的生活画面。这是一个美丽清亮的早晨,80岁高龄的女主角徐朝清老人坐在门内闲适地拣土豆、择青菜,不时地向外面张望,她的脸上有种沉静的美;门前的地里,丈夫正低头挥锄挖土,偶尔回首一瞥自己的家门以及门内那个渐渐与自己老去的爱人他们经常这样如同咫尺天涯般的用眼神交流,这样的画卷,朴实,却美得让人羡慕。

  这样男耕女织的生活一晃就过了50年。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丈夫刘国江在通向山外的峭壁上,几乎是用一生的心凿出6000级石梯,那是通向爱情天堂的云梯,每一级都在印证50年前他们惊天动地的恋情。老太徐朝清在她16岁那年嫁人。穷山恶水出美人,可是这个青草美人却命运多舛,婚后l0年,她的丈夫不幸撒手人寰,丢下她和四个孩子。那些艰难凄苦的日子里,连盐巴也没有,她平常除了种地,还采野菇、编草鞋勉强维生……这时,同村小伙刘国江像一道电光出现了,年轻力壮的他经常主动帮助她做些重活,担水劈柴,照应家务。但那样落后闭塞的山村,这样的事情是为人们所不容不齿的,他们在别人的白眼与唾沫星子里挣扎着,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离开人群,走向不可预知的'原始无人区,淹没在深山老林里……

  他们带着农具,背着火种、简单生活用品以及四个孩子离开了那个叫高滩村的故士,到人迹罕至的高山里。回首过去,他们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翻越那座鸟也飞不过去的山峰,那是一道天然屏障。老天有眼,他们终于在山梁后面发现一个岩洞,山泉顺着洞壁往山下流去,那里就成为了他们最初的家。这对走出人们歧视目光的恋人,伸手接水,仰头看天,看阳光在瀑布上画出一道道小彩虹,笑了。他们给新家取了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水帘洞。就这样,他们开始了神话般的爱情生活。

  在这里,他们凿了石壁眼,然后竖起了用树皮和竹子做成的架子,用来遮风挡雨,一住就是8年。他们在这里又生养了四个孩子。山里经常有野兽出没,每每听到老虎的啸声,丈夫就点着火把一夜守护着妻子儿女。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令他们痛心的是:千辛万苦耕种的玉米、洋芋、红苕、南瓜,眼看可以收获了,却一夜间被野猪、猴子、刺猬等坏分子全瓜分了。很多时候他们夫妻只好找野菜充饥,然后看寂寞的山头月亮,无言,无声,只要彼此听到爱人的心跳,就不冉抱怨,还有什么比拥着深爱的人更踏实、甜美?

  青山仍然寂寞地葱绿着,还好有爱情相随。本来是为了雪藏爱情而上山的,但是为了八个孩子的正常生活,刘国江又必须悄悄下山探路……如果只是两个有情人,他们可以四海为家,但是因为有了孩子,他们必须给爱一个家,干是刘国江带着全家到两公里外的山坳里背泥巴烧瓦,几间土瓦房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造成。也许简陋,但是厚厚的土墙有着爱的细密与坚忍。采泥,背运,做瓦,再拿过来烧,每一片瓦都是他的心血之作,三万多片瓦,犹如三万个白天烧成了黑夜……

  为了生活,聪明的刘国江居然“圈养“起桀骜不驯的野蜜蜂,渐渐还上了规模,蜂蜜换钱,改善了生活,孩子们也学会了他的手艺,出山后自己养起了蜜蜂。

  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是半坡山,与故土高滩村,原本有一条荆棘丛生的小路相连,当年,刘国江和徐朝清就是沿着这条路上山的。这也是到山外去卖蜂蜜、买盐的必经之路。刘国江怕老伴出行危险,从上山那年起,就开始在崎岖的山崖和千年古藤间一凿一凿地开辟他们的爱情天梯。每到农闲,刘国江都会拿着铁钎、榔头,带上点干粮去凿路。青山白云间,他奋力打凿,凿烂了二十多根铁钎,凿过了半个世纪,把自己凿成了一个老头子。整整修了50年,每一个台阶,他都用厚实的手掌擦拭过,因为青苔会滑。

  路修好了,儿女们也都长大了,纷纷到山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感情和生活,山里只剩下了老两口。每次丈夫下山,徐朝清就在山上望,心里空落落的;每次妻子下山时,刘国江必定要把她送下山,送到独木桥边,送到安全处……那云梯作证,他们谁也离不开谁。在这条爱情天梯前,我们都会心生崇敬,对他们50年坚贞爱情的崇敬。

  这对幸福的老人说,只有今世的夫妻,没有来世的鸳鸯,所以珍惜今生的时间,毕竟一天天老了,还能相守多久呢?儿女们曾劝父母下山安度晚年,但是都被拒绝了,他们说,在山上已经习惯了。作为两位老人的爱情见证,那6000级天梯,以及那一锄锄开辟出的山林田园,那幢盖了5年的士屋,那份沉甸甸的创世纪般的记忆,永远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8

  爱情如水,并且还是白开水,天天用,热的时候可以喝,凉了也可以喝,隔夜的还可以用它来洗脸洗手,纯洁而朴实,想说出它怎么个好法喝或怎么有营养来,难,也用不着,精彩和浪漫都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事。——————题记

  中秋回老家的时候,那天晚上发生的一件事情,一直在我脑子里索绕,农村虽说都用电了,但是毕竟没有路灯,所以出了门一样地黑咕隆咚,晚饭后,我们兄弟姊妹都在屋里闲唠,看电视,几个孩子在院子里用树叶烧火玩,突然听到对面邻家传来嚎叫般的辱骂声,伴随着噼哩叭嗒地抽打声,猎奇心使然,我们都不约而同地跑出去一看究竟。

  只见马路对面的邻居家门口,女人躺在地上被男人拎着头发用鞋底在头上身上脸上噼噼叭叭地一通乱打,女人则死死地抓住男人的裤脚不松手,更让人心疼怜悯的是他们的那个外孙子,六七岁的样子,围着扭打在一起的他们,两脚乱蹦两手乱舞地跑到这边跑到那边,惊恐地哭喊着‘娘啊娘’的,三三两两的邻居听到嚎叫声都出来了,几个妇人上前把男人拉开推搡着往一边走,可女人不让,站起来飞快地从门口抓起一个小板凳就砸向男人,男人被劝架的几个人掩护着就往大路上跑,那架势实在令人惧怕,又令人叹服!反正我想恐怕这辈子我都培养不出那种勇气来的!

  女人就象一头疯了的狗,被几个妇人拉着拦着,没砸到男人,扑通往地上一躺撒起波来~,那悲壮的泪水如决堤的河水一泻千里,似乎蕴藏了千年的悲苦倾刻间爆破,万般委屈地嚎啕大哭,嘴里不停地骂着,骂男人的祖宗八代,骂自己就是个“作无头”,骂她男人因为自己没生一儿半女而欺负她!骂她一辈子就这样屈死在他的手里!

  而如此的情景似乎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再现,记得自打他们结婚时起,就三天两头,隔三差五地上演着这样的悲喜剧,最终都能偃旗息鼓和好如初,那时男人只有两间砖房,门口放着一只炉子,用来烧饭,女人一直没有生育,后来领养了一个女儿,听说女儿因再婚而遗弃了前夫的一个儿子,便是现在他们照应着的'这个小男孩。

  当初他们领养的女儿好小,如今又领养着女儿的儿子,那两间砖房现在也变成了一座三间三层的楼房,宽敞的一楼摆了几个麻将桌,算是开了个棋 室,养了一只狗,偶尔对夜晚过路的人狂吠两声,大半生的光景就这样在翻天覆地的变化中过去了,可是一直没变的,就是他们依然上演着他们的悲喜剧,说其悲,其实也不知悲在何处,说其喜,那是因其最终的结局而定的。

  他们就这样打了一辈子,闹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骂了一辈子,纠缠了一辈子,可是最终还是相守一辈子,谁能说他们没有爱情?谁敢说他们就没有幸福?也许他们的与之携老,就是爱情纠缠出来的。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99

  旻风国是个小国,花海棠是个大宗派,二者势均力敌,平分秋色,却对敌数年,烽火硝烟熏黑了戈壁。

  旻风国和花海棠的战争要塞在数年前一度剑伤累累风雨飘零,残亘断壁随处可见。连冬天的寒风都肆无忌惮的从要塞裂缝中猖狂的侵略着两派子民。

  如今却已盛世太平,两派无书而止战。旻风国和花海棠的战争要塞不复刀痕枪眼,早年前被修复一新,富丽堂皇,那古金色的浩瀚壁垒似乎只是装饰,没有任何防御的气息。

  战国纷飞下的百里长林,曾变作百里沙场,却又经过数年修养,绿草茵茵,蝶儿飞舞轻嗅百花。百里长林内一条天然小河便是无形界碑,长久不息,两派的隔阂也源源不断如此河。

  一个男人左手握着巨剑,一身战铠刀痕累累,英气刚毅的脸庞刀疤狰狞,静静的站在河边,看着前方。明明是静静不动,却总有种矛盾的慌乱感。旁人不知所谓~

  对面荆钗布裙的女人,蹲在河边,对着流水照看略显憔悴的容颜。

  她忽然抬起头来,发现不远的杀神,旻风国敬职敬责的君主,爱民如子的君王,却是花海棠宗的宿敌,曾在战场上用巨剑像割麦茬般收走无数花海棠宗的弟子徒众。而她,便是花海棠宗宗主,花千流。二人、不共戴天!

  奇怪的是,这樽杀神虽如平常战场相遇时,观察猎物般一动不动的,眼神里却没有往常时的惊天杀气,身躯竟在微微颤抖。眼神泛起红光。

  花千流也是五位陈杂,心中有的不仅仅是触目惊心的恨,居然还有种莫名令她恐慌的情绪在蔓延,令她有种深深的罪恶感。

  刹那间,杀神动了,孤鸿一掠间,百步便无,直逼花千流而来。

  花千流似乎没反应过来,只剩惊恐,她知道她武力远不及他,大概是凶多吉少。也好,葬在此处,陪陪花海棠宗的弟众与长辈也好。

  但是,临死之前,她依旧挣扎了会,举起匕首直对杀神,她知道徒劳无功,杀神随手便可击飞武器…

  在她还在思考时,杀神终于到了,只听得一声兵器入肉声,接着一个陌生又炙热的怀抱拥抱住了自己。

  温暖、安静、惊恐还掺杂着些许渴望,还有一阵血腥气扑面而来。

  她睁开眼来,只见杀神紧紧的抱住自己,那么虔诚,漫天杀气早已化作温柔。

  他胸口,正是自己的匕首。此刻,或许他已不再是杀神,而是一个简单的男人。

  他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千流,我已不是旻风国君主,我只想带你走。他全然不顾胸膛血液的奔腾而出,只是紧紧抱着,不肯松手。

  他深切的`说完,然后顿了顿,艰难的说道:我曾在这云梦河边徘徊千万次,终于等来了你,我再也无法放弃拥抱你,我怕这一转身便是一辈子。

  花千流终于知道,每每在战场,他武力卓越,与自己对敌千百回却没有受过任何伤的原因。

  终于知道,在那个血战到黎明的战场,本来可以取她首级的他为什么反而被自己在脸上留下刀痕。

  终于知道,为何旻风国国力上乘,却一直没有灭掉花海棠宗掠取资源。

  终于知道,旻风国主战宿老被禁天苑养老,在绝对优势下无书止战的原因,差点被民众造反。

  现在他似乎在用自己的鲜血洗刷她的仇恨。

  她突然笑了,问道:你除了会杀人,便什么都不会了,你能养活我么?

  这一笑,便是千般恩仇尽泯去。

  他坚定的说:我带你去个谁也不认识我们的地方,卖甘蔗或者是乞讨养活你。

  谁不给钱我就杀谁~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0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请不要当作一个小说来阅读。

  草原上一个偏寂的小村,小的可怜,只有零星的几户人家。就在这个小村,我见证了一场伟大的狼爱。

  猎手阿拉图在草原上捕到了一只公狼,其实阿拉图不是真正的蒙古人,蒙古人把狼当作图腾的,是不会捕的。他不同。阿拉图把狼放在一个焊的很结实的大笼子里。嘴上绑上了很结实的铁丝;是为了防止半夜狼嚎把狼群招来,那样会很难处理的。弄不好还有生命危险。这时耳畔传来狼的嚎叫,公狼不知为什么顿时惶惶不安起来......

  上午还是阳光明媚的草原,到了傍晚大风夹着雪呼啸而来。耳畔还不时传来狼的嚎叫。我似乎还听见狼撞击笼子的声音。阿拉图说这很正常。蒙古就是这个样子的。我开始对狼担心起来。现在外面的气温我估计大约有零下30多度;滴水成冰。不知道狼会不会被冻死,即使不被冻死这么大的雪也会把能把狼埋起来,这样也是必死啊!我忽然觉得狼很可怜,开始忘记狼外婆的故事,忘记狼的狡猾奸诈,只剩下可怜他的爱心。

  清早,雪停了。我迫不及待的.跑出去看这只狼,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公狼笼子的一侧堆起了雪包,好象是被什么东西挡住,给公狼一个空间,使他不被雪埋住。我叫来了阿拉图,把雪清走后,一具狼的尸体出现了:狼是站着死的,为了给他挡风雪。

  阿拉图说是一具母狼,肯定是和笼子里的是一对,要不怎么可能替公狼挡风雪;给他留下生存的空间。我仔细看着母狼:眼睛是睁着的,她大约是死不瞑目吧。身子雪白。已经看不清她灰色的皮毛。自己心爱的人还在笼子里,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替他留下生存的空间吧。

  在我的央求下,阿拉图把狼嘴的铁丝解下了,但是狼并没有嚎叫,眼睛盯着母狼的尸体,在尸体附近来回走着;我似乎能感觉到他的心在流泪。

  我乞求阿拉图放了他,但是阿拉图说放了他,他会为了死狼来复仇的,说不定我的200多只羊会就此遭殃。我有些怨恨他,是他害散了一对情侣。

  阿拉图说昨晚叫的肯定是她,她是想来把他救出去。先不动母狼了,动了她,公狼会叫的,那就麻烦了。

  我的心揪着一天,感觉人真的很残忍。

  第二天,我早早起来,出来看这只公狼:

  他死了,他的尸体挨着她的尸体只是隔着个笼子的栏栅,公狼底下的雪都化成了冰;眼里流着雪泪。

  老人说,狼是最忠诚的,爱人为了他死了他是不能苟活的,这是他们爱的原则——不会放弃爱人。所以一只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1

  吉姆在一个风景区工作,每天去上班时,邻居老杰克都会递来一张5美元的钞票,请他从景区的咖啡店买一包4美元的`咖啡,这习惯已保持了好几年。当然,作为回报,老杰克总是将吉姆家的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

  时间久了,卖咖啡的女主人,对吉姆就熟悉了,总会准备好咖啡和一美元零钞。有时,吉姆也会好奇地问老杰克:“咖啡保质期很长,你为什么不能一次多买些?”他摇摇头,笑着说:“不,我更喜欢现在这样,每天一包咖啡,刚刚好。”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2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

  是哲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0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第二天哲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都不敢出声,哲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都是温雅整洁,风度翩翩。

  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

  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的好朋友邱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

  哲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

  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

  路上哲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

  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

  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

  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

  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

  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

  然后帮哲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3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4

  菲吉儿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出生不到一周,她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特殊的身世使她性格孤僻,从护理学校毕业那一年,她爱上了街头混混比尔。菲吉儿放弃了去医院上班的机会,跟着比尔吸烟、喝酒、打群架,还跑去盗窃便利店。这种堕落的生活,因为有爱情撑腰而让她不知悔改。情到浓时,她和比尔一起去文身,两人在各自的右肩上文了一只一样的黑蝴蝶。

  有一次,菲吉儿一伙人又去打劫一家便利店,被人发现并报了警,警车呼啸而来。菲吉儿因为崴了脚,倒在地上不能站立,比尔却丢下她,和其他同伴跑了。眼看警察就要赶到,菲吉儿绝望地大哭,因为她不想进管教所。

  店主是一个老太太,自始至终一直缩在角落里。就在警察冲进来的那一刹那,老太太忽然飞奔过来扶住了菲吉儿,她对警察说,菲吉儿是她请来在便利店打工的。警察转头追捕逃犯去了,菲吉儿惊险地逃过这一劫。事后,老太太帮她包扎完伤口,叮嘱她以后要改邪归正。

  这件事之后,菲吉儿突然像变了个人,她和那群狐朋狗友从此划清界限,结束了那种颓废的生活。但是比尔经常来骚扰她,不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最后,菲吉儿不得不离开了家乡,来到一个很远的名叫格拉斯的小镇。

  格拉斯小镇的民风很好,这里的人们安居乐业,菲吉儿在小镇的诊所做了一名护理员,她非常喜欢这份工作。除了工作,她还利用休息的时间去做义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菲吉儿感觉到了人生的价值。渐渐的,小镇上的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始终微笑的护理员。

  有一天中午,一个叫布雷尔的青年被送进诊所,他被高空坠物击中了头,流了很多血。菲吉儿帮他清洗伤口、包扎、打点滴。当她知道没有家属来接布雷尔时,又亲自把他送回了家。听说布雷尔是当地的议员,菲吉儿立刻请求他在镇上建一个义工社团,因为镇上至今还没有一个义工组织。布雷尔很为难,毕竟成立一个社团需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了,但是他答应菲吉儿,他会尽力。

  一年多以后,布雷尔的申请终于批了下来,镇上从此有了自己的义工社团,布雷尔推荐菲吉儿当负责人。义工团除了照顾孤寡老人、可怜的孩子以外,甚至还收留那些流浪街头的猫和狗。菲吉儿的善举越来越被人们所知,最后还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人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吉天使”。

  布雷尔被菲吉儿的善良和美貌深深吸引住了,他开始追求她。然而菲吉儿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完美的布雷尔,因此她委婉地拒绝了。痴情的布雷尔没有放弃,他天天往诊所送鲜花,并坚持和菲吉儿一同做义工。布雷尔的痴情被大家传为佳话,菲吉儿最终也被感动,答应嫁给他。

  新婚第一夜,布雷尔发现了妻子右肩上的文身,他问菲吉儿:“亲爱的,这是什么?”

  菲吉儿微笑地回答说:“这是一只蝴蝶,亲爱的。”

  “我当然知道它是蝴蝶,可是,你为什么会文一只黑蝴蝶呢?”布雷尔有点好奇。菲吉儿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过去,于是她撒了一个谎,说:“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里的花园不知何故飞来了许多蝴蝶,而且都是黑色的。为了纪念那美丽的一刻,我特意去文了一只蝴蝶。”布雷尔听了,越发觉得新奇,从此对那只蝴蝶视若珍宝。见丈夫没有怀疑,菲吉儿不由得偷偷松了一口气。

  有一天,一个陌生的男子来到格拉斯小镇,他找到了布雷尔先生。这个陌生男子长得流里流气,跟街头的混混一样——是的,他就是比尔!比尔从电视里看到了关于菲吉儿的报道,心怀鬼胎的他找到了格拉斯小镇。他要来揭菲吉儿的伤疤,他要告诉布雷尔,他的妻子以前是一个小偷、一个流氓婊x。

  比尔打听到菲吉儿的家,站在围墙外边等候。黄昏时分,布雷尔回来了。

  “嘿,先生!”比尔得意洋洋地吹了一声口哨,一边走向布雷尔一边说,“我想,你对你妻子右肩上的黑蝴蝶很感兴趣吧?需要我告诉你它的来历吗?”布雷尔警惕地望着眼前这个混混,心里涌出各种繁杂的想法:这个是什么人?他为什么会专程找到我?他和我妻子到底是什么关系?聪明的'布雷尔心里已经猜出了七八分,但他还不敢确定。无耻的比尔又说话了:“先生,你被菲吉儿骗了!她根本不是什么纯洁的女人,她在很早的时候就跟了我,我们一同去抢劫、去盗窃。她曾经爱我爱得死去活来,你不信?她右肩上的蝴蝶就是最好的证据……”

  听了比尔的话,布雷尔冷冷地说:“非常感谢你来告诉我这些,先生。但是,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在我和我妻子刚认识的时候,她就已经将这一切都告诉我了。我妻子是一个怎样的人,我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如果你识趣的话,就请立刻离开这里!”听了布雷尔的话,比尔无话可说,最后只好灰溜溜地走了。望着无赖的背影,布雷尔想:幸好今天妻子有事不能回家,不然她该有多伤心!

  其实,菲吉儿那天是故意留在义工团不回家的,因为比尔在找布雷尔之前,已经先找过她了。菲吉儿知道比尔要揭开自己的过去,但她仍然不会答应比尔提出的要求:回到他身边,继续做一个小混混,或者给他一笔“保密费”。菲吉儿不肯妥协,她任由比尔把真相告诉丈夫,然后将一切结局交给命运……

  日子一天天过去,布雷尔一直都没有提起比尔来过的事情。菲吉儿终于忍不住了,好几次都主动提起那只黑蝴蝶,她想告诉布雷尔真相。然而,布雷尔每次总是及时地打断她:“噢,亲爱的,你是说我们的黑蝴蝶吗?它是上帝赏赐给我的!”布雷尔受宠若惊的口吻,让菲吉儿既感动又幸福,她知道丈夫深爱着自己,不忍心让她再去回首伤心往事。菲吉儿终于决定:一辈子不将黑蝴蝶的秘密说破,假装不知道比尔找过丈夫。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5

  他们的记忆常常不约而同地回到50年前。

  那时,他是城中下乡的知青,在一个偏僻的山村中教孩子们读书。黄昏时,常常在学校后面的山坡上散步,任夕阳将孤单的影子肆意拉长。

  那天,当他再次走上山坡时,她的身影便如小鹿般猝不及防地闯进他的视线。她赤着脚,在小河边清洗如瀑的长发,激起一朵朵绽放的浪花。夕阳恰好在她头顶发出万丈光芒,恍惚间,他觉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个下凡的仙子。

  她当然不是仙子,只是山村中一个普通的姑娘,一辈子没走出过大山,不会说普通话,不认识几个字。于是,他自告奋勇做了她的普通话老师,而她也教他说当地的方言。

  一日日的'接触中,她觉得自己的心中慢慢打了个花骨朵,春风一吹,一瓣瓣地绽放了。这让她兴奋、紧张又不安。还没来得及思索太多,就被有所察觉的父亲关在了家中。

  思念让他抛掉矜持,不顾一切地冲到她家。

  拦在门口的,是她的父亲。这个看上去粗笨的老人,说出的话,如摔下的汗珠子一样坚硬:你是城中的知识分子,是白天鹅,我女儿只是个癞蛤蟆,配不上你!

  他当然理解一个父亲的担忧,信誓旦旦地保证,今生与她携手,不论前路如何,永不相弃。可是,诚恳的话说了一箩筐,老人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你别害我女儿,她太单纯!

  从日出到日落,他就一直站在她家的门口,像一块甩不掉的粘皮糖。老人索性不再理他,锁了门,任由他在那中站着。

  夜,慢慢笼罩大地,四周寂静无声,连老天也想赶他离开,忽然狂风大作,轰隆隆的雷声后,一场大雨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珠结实地砸在土地上,啪啪作响。

  他没有离开,也没有在屋檐下躲避,任由雨点扫过脸庞,打在身上。这世界若没有她,他还在乎什么?

  就在他万念俱灰时,紧锁的房门忽然打开,她冲进雨中,如一只离弦的箭,稳稳地射入他的怀中。几天不见,她瘦了,花容月貌已显苍白,而他,亦憔悴不堪,胡茬长了好长。

  心痛,落泪,然后,紧紧相拥。

  她的世界已经容下他了,可是,他的世界呢?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娶一位乡村女孩为妻吗?不,他们当然会反对,以他们的权势与人脉,儿子回城是早晚的事,他应该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城市女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爱情蒙蔽了双眼。

  他写信给父母:今生今世,非她不娶!铿锵有力的一句话,挡住了父母所有的责难,快速结束了这场拉锯战。

  他们的婚礼简朴而温馨。一间山洞就是他们的婚房,学生采来鲜花,将山洞装饰得如同仙境。她穿着大红的新娘服装,艳丽如清晨的阳光,将整个山洞照亮。

  他们在这中结婚,生子,聊天,读书,与许许多多的夫妻一样,过着柴米油盐的平凡生活。只是,很多人这样的平凡会被打破,因为有人回城,过上全新的生活,从而把乡下的日子割舍得一干二净。

  那段时间,她也害怕,怕他一去不返,只留她与孩子孤苦无依。可是,他怎么舍得呢?在城中安顿好,就立即接了老婆孩子,一家人重新团聚。

  他开始穿光鲜的衣服上班,而她什么都不懂,像一只迷路的蜜蜂,嗡嗡地乱转,却怎么也找不到出口。他教她坐车,教她买菜,教她用煤气做饭,教她为人处世,如教一个刚刚成长的孩子。

  不管他多么有耐心,有些东西,她就是永远也学不会。看着她惊惶失措的眼神,他的心狠狠地痛了一下。她本来是山中一朵清香的野菊花啊,只有在山中,才能自由地舞蹈,而他,却将她连根拔起,移植到钢筋水泥的都市,在不适合的土壤中,她只会慢慢地凋谢啊。

  他放弃城中的工作,与她携手重新回到山村。

  他们在山村中一待就是50年,从青春年少到鬓角斑白,一刻也不曾分离过。似乎,太完美的爱情惹老天嫉妒,居然让他们在晚年时,双双患上失忆症。很多人,很多事,他们都慢慢地不记得了,记不清儿女的脸,记不得吃过的饭,甚至,记不得回家的路。

  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却记得彼此。他们每天牵着手在山村小路上漫步,一刻见不到她,他就会拉着旁边的人问个不停;他常常因为忘记身处何处而发脾气,而她总是跟着他一起发脾气;心情烦躁时,只要一看到她,他立即眉开眼笑,叫着她的名字,紧紧拉着她的手;她不吃饭时,他只要一出现,她立即欢天喜地地拿起筷子......

  这一幕幕常常看得旁人忍不住落泪。他们什么都不记得了,但两颗相爱的心却紧紧相连,创造了这世间的奇迹。就算忘记全世界,也会把你深深记心中,这是对爱情最好的诠释。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6

  父母工作忙,柳静被送到乡下,由外婆帮忙照看。在那里,她认识了一个名叫阿光的男孩儿,他是外婆邻居的儿子,个头也不小,却常常被柳静欺负。

  有一次,柳静抢了一块阿光心爱的石头,阿光气得没有办法,站在凳子上往下跳,还哭道:“我不想活了!爸爸说,你比我小,要我让着你,真是气死我了啊。”结果,他摔得哇哇乱叫。柳静上前按住他说:“再哭,我还打你!”阿光不敢吭声了。

  村子里的小学不远,他俩总是一块儿上学,一块儿回家。柳静对阿光说:“一路有我,你谁都别怕。”这天下午,他俩正走在路上,突然三个男孩拦住了他们,非要逼着他们俩亲嘴!柳静大怒,冲上去便跟男孩们打了起来。可她不是人家的对手,很快,一个稍大些叫狗子的男孩,牢牢扣住了她的双手,朝阿光笑道:“你不亲我亲。”眼见狗子就要亲柳静了,阿光一声大叫,疯了一样揪住狗子又咬又踢。狗子显然没想到会这样,吓哭了,忙放开柳静跑开了。另外那两个男孩见状,也二话不说就跑了。

  柳静这才发现,其实阿光也挺有力气的,觉得自己身边有他非常安全。没多久,柳静的父母来了,把柳静和外婆都接到城里去了。临别时,阿光把他那些花花绿绿的石头都给了柳静。

  柳静换了个新环境,认识了一些新朋友,放学回家的路上并不孤独。但奇怪的是,每当她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老是会这样想:阿光一个人走路,会怎样呢?她给阿光写了一封信,讲了一些城里的见闻,可是阿光却没有回信。

  她感到很没劲,这天放学刚到家,不想却见阿光和他爸爸来了。他爸爸对柳静的父亲说:“真是不好意思。这孩子犟,非要回他的石头不可,你说这算啥事?”

  柳静父亲笑道:“孩子嘛,都这样。柳静,快把石头还给阿光。”

  接下来,阿光就去柳静的'卧室挑他的石头,见没有别人,他小声对柳静说:“我不是来要石头的,可我不这样闹,爸爸不让来。我只是有句话忘了跟你说,以后路上没有我在,你上学放学要小心,谁欺负你了,先记着他,我肯定会管的。”柳静点点头,阿光又说:“别再写信了,上次那封信爸爸非要先看,还跟别人讲。”末了,阿光随便挑了一块石头,就跟他爸爸回家去了。

  以后的日子里,由于功课忙,柳静跟阿光渐渐失去了联系。放假的时候,她也想回去看看他,但每次都因这样或那样的事作罢。

  转眼间,柳静上了高中。高三这年暑假,她终于回了一趟乡下,她想见见阿光,可谁知在前一天,阿光却被警察带走了,听说还要拘留他呢!柳静吃惊不小,一问才知道,阿光跟人打架出了事!柳静有些失落的同时,觉得自己和阿光之间也许再没什么关系了。

  柳静没有上大学,读了三年技校后,便被安排在列车上当了乘务员。这天下班已经是晚上了,柳静一个人走在小胡同里,突然,她感觉好像有人跟着自己!她心里一紧,拐过一个弯,便捡起地上一块砖头,躲在暗处。果然,那人过来后,左右看了一下,自言自语道:“人呢?”柳静举起砖头,猛砸向那人!那人挨了这一下,哎哟叫了一声。柳静拔腿就跑。谁知,没跑出多远,对面突然闪出两个人,笑嘻嘻地拦住了她。怎么办?还没等柳静反应过来,刚才那个被她砸中的竟猛地扑过来,不过不是朝她,而是朝那两个男人!柳静正奇怪,等他把那两个男人打跑之后,她这才发现,她砸中的居然是多年不见的阿光!

  柳静激动地说:“阿光,是你吗?”阿光不好意思地笑笑,告诉柳静他是无意间路过这里,不料被柳静偷袭了一下,接着又碰到两个坏人行凶。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7

  幸福村有一个老人叫马福,跟续弦老伴楚云住在一起。女儿马玲在和老公闹别扭,带着女儿回娘家住。这天楚云带着外孙女去街上玩,去趟厕所的工夫,出来孩子就不见了。

  一家人急翻了天,全家出动总算是找回了孩子。尽管楚云一直自责,马玲还是不依不饶,叫回兄弟姐妹还有楚云的儿子大龙,掰着手指数落起楚云的不是来,哪天晚饭不及时,哪天忘了熬药......大龙听不下去了,为老妈争理:"我妈天天买菜做家务还得伺候老的小的,就一点好儿没落下?"

  马玲冷笑一声说:"我爸最近查出了脑血栓前兆,我听阿姨跟邻居说,这病早晚得瘫痪,我看她是想离开这家门,省得连累她端屎端尿!"

  马家其他儿女嚷着说,既然这样还是散了好。大龙也火了,拉着楚云站起来就走,楚云哽咽着说:"你要说我粗心我没话说,家里外头活多,谁也免不了一时疏忽。要说我嫌弃你爸,你们自己问老马吧,他要是也这么说,我就走!"

  大家都抬眼看着马福,马福的.手哆嗦着,好半天才长叹一声说:"人老了就是废物,不如一条狗啊。走了也好!"

  马福一锤定音,楚云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那边马玲赶紧从怀里掏出几张纸一扬,那正是楚云进门时签的财产协议。楚云抹了把眼泪,平静地说:"你们放心,我跟你爸过这几年也没攒私房钱,现在走了一根线也不拿走,这就跟我儿子回家!"马福看看漆黑的夜问楚云,能不能再留最后一夜?楚云答应了。

  大龙和马家其他孩子都走了,只有马玲留下来。楚云一边整理自己的东西,一边忍不住心酸落泪。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8

  缓缓流淌的爱,芳菲不尽

  春花刚谢,槐柳岸,南风徐徐入弦。枝头,绿丝摇摆,半空中,落英缤纷,招揽新蝉。时而,微雨滋养,晓风轻拂,无意将小荷打翻。

  他和她的爱,在这个初夏点燃。一切,来得突然,来得匆忙。缘分?命运的签?无人知晓!

  他的兄弟、朋友不理解、搞不懂、猜不透,他在高考倒计时之际还荒唐的'谈恋爱,放纵自己,任自己颓废!同学,都认为他只是单纯的爱玩,单纯的消磨时间罢了。

  至于,她,情窦初开,羞涩懵懂。尽管,不是初恋。且唯一的担心,便是他的学习。

  短信,是他们聊天、相互关心、加深感情的桥梁。每晚,都会有“晚安”伴她入睡,说不定已成习惯、已成自然。

  经常的,她靠着他,他抱着她,握着她的手。他会夸她的手很漂亮,她会开心的回答:剁给你!每天,相见时间不长,但他们都会珍惜。情思,如溪水,悠长、恬淡。有时,她会低着头,看着手心。他很想,轻轻的在她耳边说,星星,是他看她的眼睛。他们都相信,尘世,很美!相守着彼此爱的那个谁,很美!心中有爱,谁和谁,都会很美!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纯纯洁洁,很珍贵!

  渐渐,满足的心儿仍执着着,静静悄悄,等待更熟悉的脚步。柳絮滋扰着思绪,但他们,通晓爱情的秩序,痴玩着年少之美妙。

  他爸爸,不喜欢他留长头发,***妈,不喜欢她留长指甲。他们,什么都被管。但,他们,什么都看不惯,却也都没有力量推翻。两人学习之道又不安,心有灵犀!他,很想牵着她的手,两个人去宇宙,逃离这颗星球,因为,那里没有引力左右,可以,将忧愁剥落,快乐的十指相扣。

  把酒言欢,她斟酌,他举杯,和陌陌红尘共醉。

  缓缓流淌的爱,芳菲不尽...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09

  心在跳,爱依然在

  指尖划下的流年,沾染着春温秋素的时光。一纸芳华,是年轻时爱的底片在岁月的剥落下,看见的真谛。

  关于爱情,在情窦初开的岁月流沙中,总是泛着星星点点浪漫的光泽。凭借幸福燃烧的烈焰,爱情轰轰烈烈一路上愈演愈浓。正值青春年华,于是那些期许,那些等待如期而至。幸福的滋味,就是牵手一起感受爱在升温,拥抱承诺里的满足。

  年轻的一代,爱在浪漫中进行着,好想牵着彼此的手一直走下去,穿越时光,直至沧海桑田。太多的许诺,只是因为,爱的太深。曾经撕心裂肺的爱过,曾经荒废时光,被一份悸动牵绊着。然而,许多人,经年后,用尽全力换来的却是一场回忆......

  那天,和朋友聊起他的感情之事,他和女朋友还没有确立关系的时候,是一厢情愿的。像所有堕入爱河的男生一样拼命的展开爱的攻击,然而屡屡受挫。女方还是声称对他没有感觉,或许朋友的身份比较适合他们。最后,他放弃了攻击,但是没有放弃对爱的执着。那时,他们还是高二,同班同学都以为他们是不可能了,因为,两人已经好久没有说过话了。陌生人,或许是局外人对他们的`理解。两人就这样,见面时非但招呼不打,更是连眼神都彼此回避。

  很快,他们高中毕业了,彼此进入了属于自己的大学。出乎所有朋友的意料,他们在一起了。

  他追求她时,不喜欢坐在她前面的座位上,虽然这样可以成为她的背影,但是不能拥抱她的背影;同样的,他也不喜欢坐在她后面的位置,虽然这样可以拥抱她的背影,但是,不能住进她的眼睛里。

  他追求她时,希望把最阳光、最完美、最坚强的一面表现在她眼里,但又害怕她看不到他为了爱她而颓废沮丧、伤心落泪,以为他不在意;想把自己爱她的心通过为爱失落、最真实、真诚的表情诠释给她看,却担心她误会自己用错了表情,以为自己不够勇敢,不够理智,无端颓废。

  他追求她时,很想跟她无忧无虑,哪怕是随随便便的、无关风月的聊聊天,却害怕自己不小心说到她不开心的、她不想听的而破坏感情;想多看她几眼,哪怕是远远的、偷偷的,却也害怕会让她因此而躲避他,因此而造成更深的彼此冷落。

  他追求她时,......

  幸福如烟花般短暂,心灵如玻璃般易碎,当十指相扣,紧握着所剩无几的点点余温时,无助的闭上双眼,若是余温已散,再热的温度也触及不到眼角的潮湿。

  其实,爱不一定是用肢体或语言来诠释,只要心还在跳,爱依然在,命运的签会给爱最好的安排的,相信!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0

  偏偏痴心喜欢你

  倾心片片,陌上花开,就让我许你一个期许,免你半世流离。

  当一个人遇见,当一个人倾心,那么这个人就是暖的,不论这个人多么淡漠,多么冰冷。望她的眸中,眼波总会是柔情的,没有一丝杂质。

  一个人坐在好久没有吹风的湖边,感叹故事里那些是非温暖,情节总是迷人,让人沉醉,或是泪流。正如这个大雨刚停的城市,有着爱着的人,有惦念,也有过落寞。

  是谁说“伤心总是难免的,何苦一往情深”,是谁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但愿人长久,白首不分离。情话永远都不能证明什么,且让时间证明什么是永恒。其实,我们都懂,我们也都在等,在等那个让你怦然心动,让你没有一丝压力与负担,知冷知热能够把你视为生命力不可分割的另一半。

  从遇见到深刻也总是那般容易,你看他不错,他也觉得你挺好,然后就鬼使神差的`在了一起,后来你们慢慢发现,彼此并不是想要的对方,你以为她温柔善良体贴你,她以为你宽怀包容懂浪漫,然后你们心里开始抱怨,为什么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好,再然后他在你面前的臭毛病越来越多,而你的脾气也越来越大,后来你们开始觉得,我好累,他怎么都不理解我,然后你们分手,开始的缘分,后来的却是离别。一个人遇到爱都不可贵,可贵的是理解。

  你们不理解,不迁就,不珍惜彼此,不是你们变了,只是相处久了或许没有了新鲜感,或者你只是接受不了真实的存在,你们误以为那是爱情,其实那不过是你们亲手抹杀的青春罢了,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我不知道怎样去形容一个人的情感和爱,但我至少知道,不欺骗,不敷衍,不会始终乱弃三心二意,而不管是恋爱也好,婚姻也罢,难免都会有一段磨合期,过不去,便是陌路,过去,那就是偕老。吵架都是难免的,相处久了都会有拌嘴争吵,退让的人和懂得道歉的人不是没出息,只是他们更懂得珍惜,更明白怎样经营感情,吵架不能隔夜,当天的问题那就当天解决,小吵怡情,只要无伤大雅,爱情总是会在争吵过后升华,不怕吵,就怕一拍既散。

  学会知足,学会谦让,爱情也需要尊重,无理取闹也好,但不要过分去作,别等把对方的心伤透了,你才知道悔过,而有些事,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爱情是两个人的付出,小心翼翼那不是爱,百般讨好,低声下气那也不是爱。爱,应该是纯粹自然的,应该是满心欢喜的。珍惜吧,趁着还有爱,还在爱,对的人,不是遇见来的,而且你懂出来,疼出来的。分合都是一瞬间,且看你是否值得拥有。

  所以我一直都很庆幸,我有一个爱人,让我懂得什么是爱,该如何珍惜,他一定就是我命中注定的未来,有她的陪伴,我的未来定然会温馨,会精彩。

  是的,经历多了,遇见的,分离的,但我都偏偏痴心喜欢你。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1

  “学生会干部可以作为副班长候选人!”梦提高了声音说。她不知,接下来的一切,给她带来的是一场风波。

  这一切,还要从上学期期末说起,一个不知从何飘摇而来的流言——枫喜欢梦。枫的好朋友林也为此和梦谈过,不希望她影响枫。但此时的梦,还很单纯、幼稚、乐观,完全没有把这一切放在心上。

  可她是班里的团支书,很受人关注,于是或多或少有一些人开始对此产生猜疑,毕竟空穴来风的事,对于十四五岁这个浮躁年纪的孩子来说似乎是“新鲜有趣”的。

  枫是校学生会干部,是一个性格内向、举止稳重的男孩。梦极力地希望能抹平流言带给他的伤害。谁曾想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事情失控了,她渐渐地对枫产生了好感。她喜欢为枫做事情,喜欢听枫的声音,喜欢枫内敛的气质……这种感觉是她从来没有过的。梦一边青涩地暗恋着,一边又深深地自责着。那些日子里,她和教师谈了很多次,有书面交流,也有口头谈心。其实,她早就明白应该放下了,不能让喜欢变成一种伤害。

  可有一天,一时冲动的她为求将枫在心里拔除,把教师“随缘淡化”的告诫扔在一边,把那种喜欢的'感觉和现时的警醒告诉了枫。

  枫听后只是了然一笑并无责怪之意。可谁知林来寻枫,他仅仅听了只言片语就跑开了,更没有想到的是他会四处宣扬。

  在那段时期,梦不知流了多少眼泪,她学会了宽容和忍耐。只是仍有一种歉疚,是对枫的。梦不知如何与枫相处,她单纯地想和枫成为好朋友,可怎么也想不到会发生今天的状况。

  就是刚刚她与班长讨论竞选副班长的人选时,无心的一句话,却引起了另一场风波——

  想竞选却因纪律问题被梦否定了的铮与她吵了起来。铮就坐在她的前面,所以他误计了枫的票数这一过程,梦看得一清二楚。

  只见铮瞪圆双眼,歪着头看向她,x威般嚷道:“枫,4票!”

  “不对!”她觉得铮有些过分,怎么能因为一己私欲而错报票数呢,所以她不觉提高了声音,“明明是12票!”

  “关你什么事?”铮不甘示弱。

  教师看向针锋相对的两人:“票数重计。梦,放学和我谈谈。”

  放学铃声响起,同学们陆续走了。梦闷闷地想:难道维护公正不对吗?“你啊。”一声叹息样的话语在她耳畔响起。“我不过是……”她抬眼看向教师,在教师轻轻的摇头示意中,梦忽地明白了,只因涉及的人是枫……教师拍拍她的肩:“丫头,要学会闪开身子。敏感的季节里,有些事,是无可奈何的。明天啊,我再找铮聊聊吧!”

  ……

  就这样,这个不知何时开始的故事终于结束了。

  青春的故事里,梦在努力地长大。梦就是如今这仍没头没脑、开朗活泼的我,而枫就是那个我曾经喜欢却已经放下了的他。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2

  我叫K,一个放荡不羁,性情冷漠,总是神情孤傲的男孩子。给人的感觉可能一直都是冰冷和不可接近,所以直到大学即将毕业,准备考研的时候我都没有谈过恋爱。青春盛开的季节,谁都会把心里放进一个人,而我亦只放在自己的世界。不是没有渴望过爱情,不是我没有孤单寂寞的时候,而是,我一直没有遇到那个让我牵肠挂肚的女孩。我是那种宁缺毋滥的人,所以就这样孤单了下来。直到遇到Re。

  Re是小我两局的学妹。很清纯,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

  跟她相识的开场有点好笑。那是一堂自习课,我习惯性坐在一个不被人打扰的位置看自己的书。“帅哥你好,可以借我一支铅笔吗?”很甜美的声音让我移开了看书的视线。白色的运动服,短短的学生发,双眼明亮有神,特别是那一张明媚的笑脸。让我在第一印象里便有了一种很温暖很特别的感觉。不习惯用铅笔的我,又不忍拒绝这么可爱的学妹,便索性拿了同桌的铅笔给她。礼貌的道谢,便一脸快乐的坐在了我前面的空位。而我则继续看我的小说。

  “小同学,你怎么可以不经过主人同意就拿人家的笔丫?”

  “不是的。我是借的……”

  “它的主人都不在,你跟谁借的丫?”

  “我……”

  沉浸在小说里的我忽然被他们的争吵拉回现实,我立刻明白了起因。便马上跟同桌说明了原因,战争平息,看着她因为委屈而涨红的小脸我的心实在愧疚。作为赔罪,我便在之后的一个自习给她买一支铅笔。拿着我的铅笔她笑的很灿烂,我在瞬间被那种明媚的温暖传染,我也笑了。

  之后我们便开始熟悉起来,我们一起走在上下晚自习的校园小道上。

  我会帮她很多学习和生活上的一些小问题,毕竟我是她师兄。可能因为一种感动,她会在每一个清晨放一个小橘在我的书桌里,也会在每一个晚自习前帮我整理好书本。小小的举动,却是道不出的温暖。不一样的情愫在彼此的心底生长开来。从没有经历爱情的我,心里有了幸福的不安。

  [幸福荡漾开来,我们相惜相伴]

  腊八后一天是她的生日,而我那时正在忙着考研。没有时间陪她,然后她便跟几个好姐妹简单的庆祝了下,我知道她很希望我能陪她。所以我心里很难过,便在心里告诉自己:考研过后,一定好好陪她。

  考试结束,还没有离开考场,我便用手机给她打了电话。因为激动,因为一种迫不及待,我在听到她那声“喂?”便对她表白了。

  我说:“Re,ILOVEYOU。”

  这是平生第一次说这样煽情的话,而自己却觉得很真实,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感觉很真。

  她在听到后,愣了一下,然后轻轻的笑了。然后淡淡的说:“我知道了。”简单的四个字却也让我幸福的回味了很久很久。其实,有时候幸福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在那城市里,我陪她疯狂的玩了两天。看着她开心快乐的样子,我真的很幸福。

  寒假的前一天晚上,她陪我在我的宿舍度过。她卷缩在我的怀里一夜,一直在安静的流泪。抱着她,我没有做任何不安分的事,因为觉得这样的相拥就已经足够。

  临别的站台,我哭的稀里哗啦,那一刻心里的不舍和爱恋已让我顾及不到自己还是个男生。QQ空间日志,因为我不是个会控制自己情感的人,该哭该笑,向来从不掩饰。

  整个寒假,像是相隔了牛郎织女的银河。彼此的思念,让我在每一个清晨给她发一封抒发想念的邮件。因为她想提升自己的英语,所以我借助写信也来帮她。也会在很多个深夜和凌晨听她在电话里呢喃。她是个太单纯的女孩,所以她总是简简单单的微笑着。

  热恋过后是平淡,自然会有些伤害,但我们还是没有松开牵着的手。

  每一个人都有缺点,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性格上不免有点磕磕碰碰。会争吵,她会哭,我也会生气,但不会太久我们便会和好。因为懂得互相谦让,我们都会主动的道歉。

  我是一个重感情的男子,所以痴情是理所当然。我曾经对她说过:只要你一天是我的女友,我就一天当你老婆来疼爱。她每月一次的`生理痛,每到那天我都会24小时开机,她痛的时候我便给她弄姜汤,并嘱咐她小腹保暖。她说,那几天本是所有女孩子最难受的几天,却是她很幸福的几天。

  我们租房子住在一起,但我从来没有伤害过她。Re说,她真的很感动,因为这样的社会这样单纯的相恋已经很少了,而且还是大学校园。我想应该是这样吧,我是个感性的男子,我懂世间女子的不容易,我明白一份感情的可贵。虽然我一无所有,可这样的情感我很用心的珍惜。或许在一些人眼里这样的情感淡不可提,可我却甘愿为这样的感情甘之如饴。

  大四还是结束,我即将要去J市读研。心里真的很舍不得,但为了我们的幸福更远的走下去我们不得不分开。但我们的心不曾分开。因为我们明白这样简单的爱情很可贵,所以我们会很真心的呵护。

  因为誓言不敢听因为承诺不敢信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的过没有坎坷不必走所以安心的牵你的手不去想该不该回头也许牵了手的手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今生还要更忙碌所以牵了手得手来生还要一起走所以有了伴的路没有岁月可回头

  这是一个很美好的故事,虽然它很平淡和简单。但真正携手而走的幸福都是这样简单却深入骨髓的情感。这样的爱暖入人心。年少的时候谁都追逐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当爱过痛过以后都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幸福只是那种平平静静的相守。一种一生一世的不离不弃,紧握的手不再松开。[流年]很替你开心你能拥有这样的一份爱情。好好珍惜,你们会幸福的。祝福你们。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3

  被誉为“中国航天之父”“中国导弹之父”“中国火箭之父”“导弹之王”、中国“两弹一星”奠基人的钱学森,2009年10月31日上午8时6分在北京去世,享年98岁。巨星虽已陨落,但他的光芒却长留天地之间。这位伟大科学家历经劫波回归祖国的人生传奇,以及他倾其所学参与“两弹一星”研制的丰功伟绩,都成为人们缅怀和追忆的热门话题。而钱学森与夫人蒋英鲜为人知的爱情故事,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1991年10月1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授予钱学森“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和“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大会,颁奖仪式接近尾声时,钱老忽然话题一转,谈到了他的夫人蒋英:“我们结婚44年的生活是很幸福的。在1950年到1955年美国政府对我迫害期间,她管家,为此付出了巨大牺牲;蒋英是女高音歌唱家,她与我的专业相差很远,但,正是由于她为我介绍了音乐艺术,使我丰富了对世界的深刻认识,学会了广阔的.思维方法......”钱老对夫人一往情深的这一番话,得到在场人的热烈掌声。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4

  “中国导弹之父”钱学森和中国“欧洲古典艺术歌曲权威”蒋英的结合,堪称科学和艺术完美联姻,自然也是足以流芳后世的学界佳话。

  两人都拥有显赫的家世

  钱学森是浙江杭州人,1934年毕业于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赴美研究航空工程和空气动力学,1938年获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博士学位,后留在美国任教授以及超音速实验室主任和古根罕喷气推进研究中心主任,并因对空气动力学的研究作出重大贡献位列美国陆军航空兵上校。1950年开始争取回归祖国,当时美国海军次长金布尔说:“钱学森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5个师的兵力,我宁可把他击毙在美国也不能让他离开。”因此钱学森受到美国政府迫害,失去自由,历经5年于1955年才回到祖国,曾任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所长,第七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国防科工委副主任等职,为中国的科学事业、国防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得到了国人的广泛尊重。

  钱学森的父亲是钱均夫。钱学森的爷爷是杭州丝绸商,钱均夫是其第二子,幼年就得到了家庭良好的教育,早年就读于当时维新的杭州求是书院(浙江大学前身),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1902年留学日本,在东京弘文学院学习。1904年考入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教育学、地理学和历史,以施展其“兴教救国”的抱负,1908年毕业。后来,他在日本接受了孙中山的民主革命思想,认识到不进行民主革命就不可能挽救中国。

  1910年,钱均夫回国,在上海创办了“劝学堂”,并于1911年、1913年两次出任浙江省立第一中学(现杭州第四中学)校长。后赴北京教育部任职多年。后又任浙江省教育厅厅长。1956年被中央政府国务院任命为中央文史馆员,著有《逻辑学》、《地学通论》、《外国地志》、《西洋历史》等。

  博学多才的钱均夫,营造了家庭宁静的文化氛围与求实精神,这对幼年钱学森的成长至关重要。钱学森后来常说:“我的第一位老师是我父亲。”

  钱学森的母亲章兰娟,是杭州富商的女儿,因其父很欣赏钱均夫的才华,便把她许配给钱均夫。章兰娟心地善良,聪颖过人。她的计算能力和记忆能力极强,具有数学天赋。她心灵手巧,富有想象力,尤善针带刺绣。她随手绣出的金丝珍珠鞋,可称之为巧夺天工的工艺品。钱学森在回忆他的母亲时说:“我的母亲是个感情丰富、纯朴而善良的女性,而且是个通过自己的模范行为引导孩子行善事的母亲。母亲每逢带我走在北京大街上,总是向着乞讨的行人解囊相助,对家中的仆人也总是仁厚相传。”“母亲的慈爱之心给了我深远的和连绵不断的影响”。

  钱学森的夫人蒋英,浙江海宁人,是近代兵学泰斗、著名军事学家蒋百里的三女儿,且是武侠小说大师金庸表姐、著名诗人徐志摩的表妹。蒋英是中国最杰出的女声乐教育家和享誉世界的女高音歌唱家,有“欧洲古典艺术歌曲权威”之美誉。她于1941年毕业于德国柏林音乐大学,1943年瑞士“鲁辰”万国音乐年会上,蒋英参加匈牙利高音名师依隆娜·德瑞高所主办的各国女高音比赛,名列第一,为东亚获此奖之第一人。其后两年,蒋英均被邀请参加演唱,甚获欧洲名家之赞赏。1944年,她又毕业于瑞士路山音乐学院。回国后一直任教于中央音乐学院,历任声乐系教研室主任、歌剧系副主任、教授。著有《西欧声乐艺术发展史》,合译有《肖邦传》,《舒曼传》等。

  蒋英的曾祖父蒋光煦(号沐公)是著名的藏书家、刻书家,建有“别下斋”藏书楼一座,贮书10万册,刻印《别下斋丛书》、《涉闻梓旧》等多种书籍流传于世。

  蒋英的祖父蒋学烺(号壶隐)学医出身,悬壶济世,娶浙江海盐秀才、名医杨笛舟的独生女杨镇和为妻。

  蒋英的父亲蒋百里1901年留学日本,4年后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步兵科,名列全校之冠。翌年回国,即投身军界,一生以建立现代国防为志趣。1906年赴德国研习军事。1903年在东京主编《浙江潮》。1912年任保定军官学校校长。1938年5月起任陆军大学代理校长。他是民国时期著名军事理论家,高级军事顾问、陆军上将。蒋百里是把近代西方先进军事理论系统地介绍到中国来的第一人。其代表作《国防论》凝聚着他一生军事著作的精华。蒋百里学贯中西,为现代著名军事学家,于文学、史学、书法也都有很高的'造诣。

  蒋英曾是钱家的干女儿

  蒋英的父亲蒋百里与钱学森之父钱均夫,早年都就读于浙江杭州求是书院(现浙江大学前身),18岁那年,两人又以文字互契而结为好友,分别于1901年和1902年留学日本数年,一个学军事,一个学教育,回国后均居北京。因此,蒋、钱两家关系甚密,几乎无话不谈。

  只有一个独生子的钱均夫提出要蒋家三女儿、5岁的蒋英到钱家做闺女,蒋家慷慨地答应了。蒋英从蒋家过继到钱家是非常正式的,蒋钱两家宴请了亲朋好友,蒋英的名字也改为钱学英。办了几桌酒席,然后蒋英便和从小带她的奶妈一起住到了钱家。在蒋钱两家的一次聚会中,钱学森和蒋英当着他们的父母,唱起了《燕双飞》,唱得那样自然、和谐,四位大人都高兴地笑了。

  上天眷顾有情人。儿时的钱学森和蒋英一点儿也没想到,当时的一曲《燕双飞》,竟然成为他们日后结为伉俪、比翼双飞的预言。

  但不久,蒋英父母舍不得,又要了回去,钱家提“条件”———“现在是我干女儿,将来得给我当儿媳妇。”晚年的蒋英回忆起那段经历时说:“过了一段时间,我爸爸妈妈醒悟过来了,更加舍不得我,跟钱家说想把老三要回来。再说,我自己在他们家也觉得闷,我们家多热闹哇!钱学森妈妈答应放我回去,但得做个交易:你们这个老三,长大了,是我干女儿,将来得给我当儿媳妇。后来我管钱学森父母叫干爹干妈,管钱学森叫干哥。我读中学时,他来看我,跟同学介绍,是我干哥,我还觉得挺别扭。那时我已是大姑娘了,记得给他弹过琴。后来他去美国,我去德国,来往就断了。”

  蒋英颇有音乐天赋,1935年随父到欧洲考察,1937年考进柏林音乐大学声乐系。钱学森1935年赴美留学,和导师冯·卡门共同开创了举世瞩目的“卡门———钱学森公式”,从此钱学森的名字传遍世界。

  留学期间,钱学森曾说过这样最富个性色彩的话:“我中国跟你美国不能比,但是我钱学森这个中国人论单个、人比人,就要跟你们比赛。”“单比”的结果是他的导师、世界闻名的工程力学和航空技术的权威冯·卡门“服了”,他曾对行将回国的钱先生说:“你现在在学术上已经超过了我。”直到今天加州理工学院的中国留学生,还把钱学森先生的这句掷地有声的“名言”奉为经典。

  两颗心终于共振了

  天各一方的钱学森和蒋英,一个在美国苦攻航空机械理论,一个在欧洲畅游于声乐艺术的海洋之中,10多个年头里,彼此几乎没有任何来往。

  然而,当蒋百里赴美国考察把蒋英在欧洲的留影拿给钱学森看时,照片上那动人的微笑和儿时就依稀可见的美丽,在钱学森的心里掀起了微澜。

  1947年,钱学森和蒋英不约而同回到祖国。这年的旧历七月初七,是钱学森刻意选择的良辰吉日。钱学森终于下定决心,向蒋英求婚。

  钱学森来到蒋家,走到蒋英面前恳切地说:“英妹,12年了,我们天各一方,只身在异国他乡,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我们多么需要在一起,互相提携,互相安慰!天上的牛郎织女每年还要相逢,我们却一别12年,太残酷了。这次我回来,就是想带你一块儿到美国去,你答应吗?”

  长久的分离,并没有疏远了两颗相爱的心灵,相反,更加重了他们之间的思念。他们都在无言地等待着对方。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5

  她叫晴。

  他叫辉。

  他俩相爱了。

  晴的”人生梦"是当一名航空飞行员。

  辉的”理想”是当一个模型设计师。

  两个人共同努力着。

  睛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某航空学院。

  可就在这时,晴突然病倒了。

  辉夜以继日地忙碌着,谁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

  医生说:她恐怕活不过一个月了。

  辉听后,险些栽下去。

  晴哭着说:我恐怕等不到那一天啦。

  辉忍住泪,坚强地说:不,上天会眷顾你的。

  辉说:晴,来,笑一个,给你拍张照。

  睛笑啦。笑得似花嫣然。

  辉按了一下相机快门,将晴的.芳容一刹那间定格。

  有一天,辉兴奋地告诉晴:亲爱的,你的梦想,终于可以实现了!

  辉低下头去,在晴的脸上,烙上一个吻。

  辉抱起睛,上了飞机,那是辉花费整整五载,不分昼夜,倾尽全部心血为晴制造的一架”仿真飞机”,晴惊喜地坐在机舱内,但看着又黑又瘦的辉,她哭得梨花带雨。

  辉把晴轻轻抱起,挪到驾驶座位上。

  飞机缓缓离开地面,徐徐起飞了。

  晴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辉也是有生以来为一个心仪女孩而造了爱的奇迹。

  晴的生命开始倒计时。

  晴的手慢慢地离开了,辉迅速地抢过方向盘,才脱离了坠机的危险。

  晴忽然浑身抽蓄起来,是那样剧烈,那样吓人。

  过了一会儿,晴头一歪,倒在了辉的怀里。

  晴!辉撕心裂肺喊着,瞬间,泪水如注。

  飞机平稳地飞翔着,一朵朵白云飘过。

  辉用手捺了一下播放键,顿时,从扩音器里袅袅飘出一支感人肺腑的歌:”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翅的玫瑰,亲爱的,你张张嘴,梦中花香会让你沉醉……”

  突然,飞机开始倾斜。

  辉猛地抱住晴,紧紧地、紧紧地、紧紧地……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6

  男孩和女生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生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生的房间里。男孩对女生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我一千份心意。

  那时候﹐男孩和女生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爱的甜蜜和幸福。

  后来女生渐渐疏远了男孩。女生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女生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婚姻对女人来说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男孩在女生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生。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生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

  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生﹐墓碑的瓷像中女生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生的父母告诉男孩﹐女生没有去巴黎﹐女生患的是癌症﹐女生去了天堂。女生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生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认为他一定会成功的。女生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生的墓前﹐泪流满面。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生纯真的笑脸﹐男孩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

  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7

  很久以前,有一只小白狼在一个孤僻的山村里,孤独的生活,而狼在人类心目中的地位比较让人讨厌,总会成为猎人枪下猎物。而这里,却有个小女孩很喜欢这只小白狼,整天陪伴着她玩耍,带着它走遍了村子里的每一个角落,游山玩水,小白狼和女孩在一起很快乐,……他们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小白狼受到女孩精心的保护和照顾。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不幸的事情终于来了,小女孩家要随家人搬到城里去了,小女孩知道自己要走了,没有告诉小白狼,而是陪着它玩了一整天,最后,小白狼累了,睡去了。小女孩用草藤编了一根项链挂在小白狼的脖子上,小白狼醒了,高兴的不得了。

  别离在即,小女孩最后看了小白狼一眼,流着泪走了,上了远行的车,小白狼知道发生了什么,它一直追着,可是它怎么追得上车呢?车子渐渐的消失在小白狼的视线里了,小白狼记住了那个车子的.方向……

  当月光洒在小白狼的身上,小白狼改变了自己的摸样,振作了起来,朝西方佛主居住的方向跑着,躲开了无数个猎人的枪,躲开了死亡带着忧伤来到了佛主的面前,小白狼跪在佛主的面前,求佛主让它变成人的模样再见一见小女孩,就这样跪着,苦苦的求了很多年,终于感动了佛主。

  然而,佛主给他了一张契约,变成人的愿望需要用三生三世的生命来换取,况且变成人之后,你只能拥有一天一夜的生命了。激动的小白浪答应了佛主给的条件,来到了有小女孩的那个城里,然而,七年前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变成如花似玉的大女孩了,小白狼的脖子上带着七年前小女孩给他编那根的草藤项链在城里苦苦寻找,找遍了每一个角落,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条小溪边看到了一个漂亮女孩子在画画,一阵轻风吹来,吹起了女孩子的画,小白狼拣起画的瞬间,流下了眼泪,因为画上正是七年前的自己,那只小白狼。

  女孩走过来,正要拿回画的时候,突然看见这个男孩子的脖子上挂着那根草藤项链,男孩告诉了女孩,到了今天这个局面的经过,自己就是那只七年前的小白狼,女孩抱住了男孩哭泣着说:“别离后,我一直苦苦求佛,希望我们会再次见面,这一天,我终于我到了,终于见到你了……”变成了狼人摸样的小白狼拥着女孩坐在月光下,珍惜着眼前的美好,感受着这份爱情的来之不易。男孩在月光下抓了两只萤火虫,想送给女孩做纪念,可是当他放开手时两只萤火虫交织出了一个“心”!他们知道是他们的爱情,感动了上天!!!

  一天一夜,很快就过去了,人模样的小白狼和女孩再次来到了佛主的面前,这一次,他们求佛,希望再用几世的生命,来换取今生这一世的情缘,他们讲述着他们的爱情,希望能感动上天。然而,小白狼答应佛主的那个契约到了时辰,他们的尘缘尽了,人模样的小白狼倒了下去……

  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小白狼躺在女孩的怀里,对女孩说:“我就要踏过这条奈何桥了,喝了那碗撕心裂肺的梦婆汤之后,恐怕,我们三世也不会相见了,让我最后一次吻一下你的脸好吗?”女孩泪流满脸。人模样的小白狼用尽了最后的力气。轻轻的,一个吻别!人模样的小白狼变回了原形!女孩悲痛欲绝的坐在佛主的面前,小白狼给了女孩刻骨铭心的爱,也给了女孩刻骨锥心的痛,女孩问佛主:“我们还能不能能不能再见面……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8

  每次约会,他都要买上一兜青青的苹果。为此还特意精心挑选了这个黄颜色带荷叶边的浅口盘子。他曾笑着说,这盘子再配上苹果,亮丽清新干净的如她一般。

  其实只有他自己才明白这个小秘密。

  第一次相识,是在新婚的朋友家里。新郎是他的朋友,她是新娘的朋友,凑巧的是他们选择在同一天去各自的朋友家串门,与是便有了邂逅。

  那天她坐在沙发里,小小巧巧的身材,穿了件鹅黄色的背带裙,和大红艳丽的新娘子在一起,娥黄女瑛一样互为衬托,一个象是浓汁的水蜜桃样鲜艳,一个象是那青青的苹果一样的纯净。

  或许第一眼就彼此有了好感。

  于是那天,他不知自己为什么那么活跃,妙语连珠,弄得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怎么就会把二十多年学的知识活学活用、旁征博引,并且挥发的淋漓尽致。

  而她,一开始就微笑着坐在那里,用静静的目光注视着他。偶尔的时候递上一、两句补空的话,那恬静温柔,促使他更加的巧舌如簧。

  他发现她挺喜欢吃苹果,而且专拣那种青青的果实来吃。听着她脆声声的咬着苹果的声音,看着那苹果上很清晰月牙样的咬痕,他心内突然升腾了这样一种欲望,脸就绯红了。

  朋友极力挽留他们用餐,他们也都没有推辞,趁着她帮助新娘子屋里屋外忙活的时候,他瞅着没人注意,随手拿起她咬过的那只苹果,咬着她咬过的痕迹,似乎感觉到了她嘴唇的`温度……

  他以前从来都不吃这种酸脆的东西,但就是从那一刻起,他突然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青苹果的滋味。

  再以后,就有了淡淡的交往,第一次去他家约会时,他专门去买了些青苹果。等她离开后,他把她吃剩的果核放到嘴里,慢慢的嚼着,不由自主的想起初识那天他偷食她果核的一幕。似乎整间屋子都是她乐呵呵、脆生生的啃着那苹果的模样。

  接下来的过程既简单而又顺理成章,他们热恋了。恋爱中,各自投入着恋与浓情,那吻已是深透,那拥抱也越来越长久。他总是给她买这种青青的苹果吃,还特意配了一个漂亮的盘子,但他却始终没说过这个心里小小的秘密。

  在一个月色如水的日子,他终于鼓足了勇气对她说:"嫁给我吧".

  她虽然幸福无比,可仍然保持着女孩子的矜持,那眼睛里闪着狡黠的笑意:"那你给我个要嫁你的理由……".

  他说,那我就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话音落后,他盯紧她的双目,拿起桌上她吃过的一枚果核放进嘴里,神色中有些紧张的说:"没办法,我已习惯上吃你剩下的那果实,如果你嫁给我,你来吃苹果,我来吃果核,这不是最佳组合吗……"?

  她突然间双目充盈了泪水……

  噢。那青青的苹果……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19

  毕业时,女孩子对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的星目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靠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习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甚至还有一个专偷女性内衣的变态狂。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

  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补充: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补充: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携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经典感人的长篇爱情故事 篇120

  一对夫妻结婚20多年,要协议离婚,原因是自从结婚以来两人争吵不断,老是意见不合,个性上南辖北辙十分不和谐,要不是为了孩子着想,早就劳燕纷飞了。好不容易总算盼到孩子们成年,再不需要父母操心。

  为了让彼此在晚年能自由的生活,不用再忍受那么多无谓的争吵,决定办离婚.....

  婚离了,两个人走出民政局,男人说了一句,再一块吃顿晚饭吧。

  女人想,虽然离了婚。但是两人又没什么深仇大恨,吃顿饭总可以吧...

  进了餐厅,吃饭,这会儿服务生送来一盘糖醋鱼,男人马上挟起一块鱼给女人说:"吃吧!这是你最喜欢吃的菜。

  谁知女人红着双眼说:"我很烦你。但你这个人就爱自以为是,大男人主义,什么事情都自己说了就算,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结婚这么长时间了,难道你不知道我这辈子最讨厌吃的就是鱼吗?"

  这时男人的话声也带起了哽咽:"你总是不了解我对你的心,时时刻刻我都在想,要如何讨你的欢心。总是把最好的留给你,你知道吗,这辈子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糖醋鱼。"

  两个如此深爱着彼此的人,却因为沟通出了问题而面对分开的局面。这是爱情的问题,还是婚姻的问题呢?两个人在饭后分手,分道扬镳,他向东走,她向西走,两个人都怕自己反悔,约定好一个月之内不通电话。

  男人在走了两站路以后,手机响起,是女人的电话,他犹豫了好久,最终也没有接通。男人回到家里整晚翻来覆去睡不着,心中阵阵如火燃烧般的痛在心底无情的煎熬着。他考虑了很久,强忍着痛苦打电话给太太,想要表达他内心的后悔。却始终没有人接听。

  在打了无数遍以后,终于有人接通了,却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喂,你好!"

  男人心中有如刀割一般,久久无法释怀,正要赌气挂掉的时候,电话那头的男人又说话了,"请问你是这位女士的先生吗?手机上显示的是老公两个字啊!"

  "恩,我是她的先生,你是哪位啊?"话中带着明显的敌意。

  "哦,我是医院的医生,请你快到XX医院来一下,你的夫人出了车祸,正在抢救啊!"如五雷轰顶般,男人箭一般的到了医院,原来女人在和男人分手后不久,心神恍惚,过马路时竟然被一辆急行过来的汽车撞到。女人在昏迷之前打了男人的电话,但是他却没有接。

  "医生,我老婆怎么样了,您一定要把她救活啊!我给您磕头了!"说着,就要向地上跪下去。医生连忙把他扶起,"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去救她的,现在她正在手术,她的头部受到严重撞击,即使清醒也有可能成为植物人。你要有思想准备啊!"

  男人在医院空荡荡的走廊里来回的焦急着,"如果她死了,我该怎么办?我怎样才能面对自己呢?"

  急救室的灯灭了。

  几名医生推门走了出来,那个医生脸色凝重地走到他面前,"我们已经尽力了,她估计活不到明天早上了。你进去看看她吧,准备后事吧!她已经不能再说话了!"

  为了赌一口气,竟然让自己深爱的人在心碎中死去。男人拖着腿进了病房。

  病床上的女人已经看不出模样了,满头的纱布,只有眼睛和嘴巴在外面,男人柔肠寸断地爬到她床前,"乖,我来晚了!"话还没说完,眼泪已经淹没了一切!

  他正想轻轻地去握住女人的手,却惊奇地发现女人的眼角湿润了,两行细流浸湿了纱布,女人的嘴唇微微地抖动着,好象要说些什么。

  男人急忙把耳朵贴了上去,隐隐约约地:"我......给你打电话,只是......想告......诉你,冰箱里有速冻......饺子,床头柜的.抽屉里有保险单和......存折,密码是你......的生日,还有......我喜欢你做的......面......条,还有......我......爱......"话还没完,女人的嘴却再也张不开了,她再也呼吸不到这人间的空气了。

  男人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号啕大哭,他要把自己的眼泪哭干!面条!她还记得面条!结婚这么多年,他只在她一次生病时,为她做了一顿极其难吃的面条!

  一个月以后,男人打开抽屉里的那张保险单,投保日期就是当年他们俩的结婚日,受益人当然是他的名字。金额不大, 只有10000元。但是当中夹着一张字条,"亲爱的老公, 当你发现这张保单时,应该我已经不在这人世了,无论我们今后会怎样, 或许离婚, 或许......只要你知道,我爱你的心始终不会改变,照顾你的责任更不会终止,即使我走了,这些保险金将代替我,继续给你无微不至的照顾与关怀,一如我仍然在你身旁,我在天堂里说爱你!"

  看到这里男人早已泣不成声。她到临死前还是想对他说声"我爱你"!

  生命如此的脆弱又如此的短暂,我们还能说多少次"我爱你"呢?什么面子,什么赌气,在真正的爱情和生命面前不堪一击!宽容些吧!包涵些吧!理解些吧!千万不要让生命中有这样的遗憾!否则你可能错过这一生深爱你的人,最后一次所说的那句"我爱你"。再多的后悔也无法听到那句最深的爱的表白!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对自己心爱的人说那么一句"我爱你"呢!告诉她,让她知道你有多在乎她,她就是你的氧气,你的生命!对自己好点,因为一辈子不长。对身边的人好点,因为下辈子不一定能够遇见!千年修得同船度,万年修得共枕眠,请珍惜身边最平凡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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