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时间:2022-07-03 11:10:14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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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以下是小编整合的《解除合同的律师函》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范文一: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致:__

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的全权委托,现致函予您:

鉴于您同__公司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您购买了__,根据《合同》第11条的规定,“买受人逾期超过60天不办理入住手续,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

__公司已向您发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书面通知,现您已逾期超过60天,未办理入住手续,依据我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和第96条的规定,特此函告:__公司同您的《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__公司将按总房款的5%收取违约金并扣除该房产的相关债务及费用,所付房款如不足扣除,__公司将保留向您追索相应款项的权利,并由您承担相关责任。

如有疑问,请同律师接洽。

__律师事务所

__律师

年 月 日

范文二:解除合同的律师函

张c阁下:

内蒙古自治区网银律师事务所接受合同当事人张x的委托,就终止双方于2008年3月20—21日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事宜向你正式书面函告。

根据张x提供的书面合同能够充分证明,你在2008年3月20—21日与张x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你承包的工程是金山电厂2#单身公寓楼的水暖、电照、消防、排水等工程。张x陈述,此工程你已经进行了施工,但并没有完工,张x已经向你支付了部分施工款。另外,从合同的形式上来看,张c只是以个人的名义承包,没有提供任何的施工资质、建设资质等相关的证明文件。鉴于以上情况,本律师向你函告如下:

一、 因你没有施工的资质,只是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故风险极大。一旦造成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你便没有能力承担,会给张x及其公司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故你在2009年7月12日之前,拿出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证书,与张x联系,补签《工程分包合同》,然后由你继续进行施工。

二、 你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当与你所承包的工程相一致,经双方确认,补签的《工程分包合同》除主体变更外,内容不进行任何变更,这样能够充分保护你方的利益。

三、 如果你不能够在2009年7月12日之前取得相应在资质,那么自2009年7月13日起,解除双方的《工程分包合同》,你不得再进入工地进行施工,亦不能够影响张x继续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其他不利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你予以承担。

四、 双方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作为本函的附件,附于后(复印件,共两页)。

特此函告

内蒙古自治区网银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刘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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