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时间:2022-07-01 13:41:28 社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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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据扬子晚报微博消息称,高温费开始发放,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

高温费从本月开始发放

露天35℃、室内33℃,但补贴时长、补贴方式不尽相同。补贴方式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像上海、江苏、浙江等为月补,浙江最高,为每人每月225元。江苏的标准仍旧位于全国前列,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的,可到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

高温津贴发放细则

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这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

高温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很多朋友开始关注,考虑着一问题2015年江苏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这是一个值得了解的问题,符合条件的话我们就可以领取到相应补贴。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15年江苏高温补贴标准的情况。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 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备注: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高温补贴标准中暑诊断为职业病享工伤保险: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如果你符合2015年江苏高温补贴标准的话,就可以等待老板为你发高温补贴了。身边要是有朋友对此不清楚的话就可以互相普及下。

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今年江苏省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这几天已进入高温“烧烤”、“桑拿”模式,许多户外工作者依旧在烈日下工作,“高温补贴”也成了不少劳动者关心的话题。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的高温费暂不调整,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最迟10月底必须发放到位。

从2012年开始,江苏通过相关立法,“高温津贴”不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软性福利”,如果条件达到,单位拒不发放就是违法了。我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我省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高温费从本月开始发放

现代快报记者查询发现,除了重庆将高温补贴对应的高温天气,设定为一般高温(35℃以上、37℃以下)、中度高温天气(37℃以上、40℃以下)、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这三个等级,并区分了室内工作和室外露天工作,其余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几乎一样,均是露天35℃、室内33℃,但补贴时长、补贴方式不尽相同。补贴方式分为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像上海、江苏、浙江等为月补,浙江最高,为每人每月225元。而重庆、天津为日补,重庆为每日5-15元;天津为每日24元。

尽管江苏今年不打算调整高温费了,但是从目前来看,江苏的标准仍旧位于全国前列,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的,可到劳动监察部门匿名举报。

尽快出台

高温津贴发放细则

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行为确定为违法行为。这意味着高温津贴不再是一项福利,而是一种对高温下劳动者的补偿,是强制性的规定。

记者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去年南京接到关于高温费的投诉和举报大概有

300多件。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情况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到位,就不予以行政处罚了。不过,该人士也表示,由于对高温费的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政策条款,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导致一些企业在执行上有异议。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出台实施细则,使法律条款便于操作和执行,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7月1日至8月14日,我省将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其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作业时间和高温津贴支付情况、暑期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情况是检查重点。今年我省高温费暂不调整,即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本月起就可支付,最迟10月底须发放到位。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如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没有拿到,可匿名举报。

除了高温费,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等都是此次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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