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温补贴标准

时间:2022-07-02 08:17:08 社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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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昌高温补贴标准

夏季高温期间,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那么2016年南昌的高温补贴标准,南昌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2016年南昌高温补贴标准的情况。

2016年南昌高温补贴标准

南昌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至9月,为期4个月

南昌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240元/月;室内非高温作业劳动者160元/月

高温津贴方面,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同时,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怎么办?

若中暑职工所属企业未买工伤保险的,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治疗费等由企业来买单。企业拒不支付的,职工可拨打电话“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2012年8月13日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2012年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人社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南昌高温补贴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9月,为期4个月。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240元/月;室内非高温作业劳动者160元/月,随工资一起按月发放。同时,用人单位须向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饮料、药品及保健用品。

高温津贴方面,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同时,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根据2012年8月13日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2012年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人社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